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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长跑,让人类慢下来

吴昕孺

跑,非人类所独有,有足者皆能。当然,足倘若过多,就只能爬了。但我相信,即便在爬行动物中,也有“跑”的概念存在,就像两足或四足动物的跑是“走”在速度与耐力上的延伸,爬行动物的“跑”同样可以是“爬”在速度与耐力上的延伸。走兽可能瞧不起爬虫的跑,那并不意味着爬虫不会跑呀。所有生命都有自己的运动能力,借此得以生存与壮大。所不同的是,人类之外其他动物的“跑”只是出于本能,捕食或迁徙,求偶或逃生;而人类,由于发明了强大的工具,除了逃生,捕食、迁徙和求偶,已进化到基本上不需要“跑”了。

那“跑”用来干什么呢?用来锻炼身体的力,用来塑造形体的美,用来挑战自我的极限,用来磨炼人生的意志,用来昭示坚持与拼搏的精神……在人类这里,跑由本能,演变成了一种文化。从这点来说,人的确是万物之灵。无论速度还是耐力,人在动物中充其量只能算中等偏上,为什么人类能进化到远远将其他动物抛在后面,成为天地之间仅次于上帝的主宰呢?乃因其灵性所致。灵性,启迪和指引着人类,达成由力向智的转变,从而实现对生命本能与丛林法则的超越。对于拥有汽车、高铁、飞机甚至运载火箭的人类来说,“跑”只能算是一种原始的位移,早已不是速度的范式。

当“跑”从生存的必然性中解放出来,它就开始在自由舒展的生命沃野上绽放光华——跑步——这是一个包孕着休闲与健身的词语,身体像花草一样摇摆和开放,里面是永不褪色的春天。这还不够。伴随着对极限的挑战,“跑”进而演化成一种玄秘的命运符号——奔跑——这是一个蕴含了跳跃与飞扬的词语,身体像鸟儿一般翱翔和旋舞,激荡着人类不依靠外力振翮远举的梦想。

中国的传说中,最早关于“跑”的故事是《山海经》里面的夸父追日。远古时代的夸父要和太阳赛跑,他喝干了黄河、渭水和北方的大泽,仍然没有追上,在湖南沅陵县的夸父山口渴而死。和太阳赛跑,连飞鸟、雄鹰都办不到吧,人类就是这样,他们不仅想飞,还想超越飞。五千年前的黄帝时代,谁会想到这能变成现实呢?现在,人类借助科技,早已将飞鸟抛在了身后。目前,世界上最快飞船的速度达到每秒三千多米,而太阳绕着银河系公转的速度是每秒250千米,差距依然巨大,但未见得不可企及啊。《山海经》讥嘲夸父“不量力”,殊不知,这正是人类腾飞的根源所在。

由于渴望飞,所以“跑”往往是以悲剧的形式来呈现的。夸父不可能追上太阳,死后他的手杖化作一片桃林。“手杖”这个工具给我们提供了另一种信息:夸父并不是全程在跑的。真实情况可能是,跑到后来,他实在支持不住了,就弄了一根手杖撑着,边走边追,最终因干渴而身亡。那时的人们,还没有“万物生长靠太阳”的常识,农耕看天吃饭,对动辄制造干旱的太阳恨之入骨。夸父长途跋涉的悲壮,不可避免地挫败,让人明白:天(太阳)是不可战胜的。四千多年后,曹雪芹犹自在《红楼梦》中叹道:“灵秀幽微地,无可奈何天。”

对付太阳,跑肯定不行,所以才有后来后羿射日的神话。神话其实是一种典型的自慰式话语。天上的太阳摘不下来,我就说它们本来有十个,被后羿射落九个,只留了一个在天上。后羿成为人类虚构的英雄。内心里,我无疑更钦佩夸父那种失败的英雄,他是一个真正的人。而后羿是人的膨胀,是人的变态,嫦娥受不了他是很自然的事。嫦娥是何等聪明的女子,她没有“跑”,她知道“跑”只会带来悲剧,所以她选择了“飞”。嫦娥飞天,就永远把后羿那样的男人钉在了耻辱柱上。嫦娥奔月,标志着中国人月亮崇拜的开始,应当算作中国古典文学的源头。

夸父之后,中国再没有“逐日者”了。那跨越五湖四海的壮健一跑,甚至奔忙于治水第一线的龙行虎步,慢慢退化为三步一跪、五步一叩,退化为鹰式、蟹式、跳蚤式、蚂蚁式……公元前490年9月12日,在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古希腊,却冒出了一个“跑”死的英雄。

菲迪波德斯是一名年轻的传令兵。当时,兵强马壮的波斯侵略军不断向希腊腹地挺进,马拉松镇是首都雅典的门户,力保此镇才能挽救国家,否则波斯人将势如破竹。希腊军民同仇敌忾,在马拉松镇大败波斯。那时没有任何机械通信设备,为了让这一喜讯尽快传到首都,传令兵责无旁贷。菲迪波德斯刚走出战壕,身上伤痕累累,血迹斑斑。他二话没说,撒开双腿,一个人开始了长达42.195公里的浩浩长征。他一刻都没有停下来,而且始终保持着自己的最快速度。他跑到人们焦急地等待着消息的雅典广场,大喊一声:“我们胜利了!”随即倒在地上,停止了呼吸,脸上还露出青春纯真的笑容。

菲迪波德斯一跑惊天下。1896年,世界近代首届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会在雅典举行,奥运会发起人顾拜旦男爵提议,就以当年菲迪波德斯跑过的那条路线作为一个竞赛项目,并命名为马拉松赛跑。从此,以42.195公里为标准距离的马拉松赛跑便风靡全球。目前,世界各地每年举办马拉松比赛近千个,既有久负盛名的波士顿、伦敦、柏林、芝加哥、纽约、东京六大赛事,还有像中国这样的新兴大国。仅2015年,中国就有56场马拉松比赛。马拉松比赛让长跑成为世界上影响最大、最为平民化的运动项目。

菲迪波德斯不仅是民族英雄,他成了全世界的英雄,就像黄帝时期的夸父是世界的英雄一样。马拉松跑不仅挑战人类极限,还蕴含着为胜利而献身的象征意义。对于所有平民来说,这是人生最大的渴望和梦想。在没有战争的年代,或者说在现代战争不需要传令兵的年代,长跑成为一种英雄式的模拟和致敬,向远古的英雄,同时也是向自己。

我觉得这不是一种巧合:马拉松运动的兴起和盛行,伴随着全球快速城市化的进程。很有影响的马拉松赛事几乎悉数落户城市。城市无疑提升了人类生活的质量,是人类改造自然的威力的体现。然而,城市让人类兀然超拔于万物之上,他们在构筑自己理想王国的同时,也在为人类的未来设置陷阱。

19世纪末叶以来,越来越强大的人类使得“个人主义”日益凸显,谁都不甘平庸,不甘埋没,都希望比自己高大无数倍的高楼大厦屏蔽不了自己的丰姿,围困不了自我价值的实现。在动辄吞没数百万、上千万人口的大都会里,个人价值与尊严变得至高无上。这个时候,都市人自然会想起两千多年前的菲迪波德斯。被那场战争牵扯进去的有多少人啊,一将功成万骨枯,但那场战争只有三个人青史留名,其中两人是双方的统帅,达提斯和米尔迪亚德,而普通士兵菲迪波德斯以其义无反顾、喋血沙场的勇气,和超远距离的高速长跑,将自己宝贵的生命盛放在胜利的祭坛上,而得以不朽。这一份独一无二的“个人英雄主义”标本,立即倾倒了穿梭于城市大街小巷的芸芸众生。

我自幼体弱多病。读小学时,父亲规定我每天早晨必须去跑步。从家里跑到对面的罗岭桥,往返大约三四里路。我先是恋床,极不情愿;不久,乡村清晨的开阔、宁静与纯净,就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从没觉得自己的家乡有如此漂亮!我爱上了晨跑,而且越跑越远,远到我的母亲到处跟村里的大人打招呼,嘱咐他们看着我,别掉到塘里,或者野猪口里了。读初中、高中、大学,大学毕业留校,我一直坚持不懈,并参加过湖南师大校运会的万米赛跑。那次,如果取得名次(前八名)的选手都不在,我就是第一名。大学毕业两年后,我调到现在的单位,在长沙市最中心的兴汉门住了二十多年。置身于喧嚣吵闹、污染严重的闹市区,单位院子又只有不到六亩地,院外早晨五六点钟便人头攒动,车水马龙,实在再无跑步的兴致,便硬生生地掐断了这一光荣传统。倘若坚持至今,那现在的长沙国际马拉松赛,我或许还可奋蹄一搏呢。

我的朋友、著名作家薛忆沩,是名副其实的长跑王子。他每天至少要跑五公里。2000年薛忆沩在深圳大学任教时,他称沿着长长的深南大道独自奔跑为“放纵”。我在一封信中回答他:“你放纵得很有道理,时间的精妙和身体的奥秘全被你窥探到了。”写作是异常寂寞的,我更清楚,薛忆沩是靠这样的“放纵”来对抗孤寂,培植自我,用健壮的身体辅助他增强自己的内心力量。在薛忆沩看来,长跑是一种身体的修行,而更为漫长的写作则是精神的修行。

当长跑成为一种修行的时候,它的本质就悄然发生了变化。在夸父和菲迪波德斯的时代,“跑”是为了赶快、加快、尽快,以快为过程,也以快为目标,是在人体极限范围内,对“走”的不断升级。而现在,我们惊讶地发现,“跑”是为了让自己慢下来,是一种身心的调节与休憩。因为,借助各种日新月异的交通工具,我们“跑”得太快了!

“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毛泽东如此富有想象力的诗句,短短几十年间就变成了现实。

而且,“走”的概念也已大不同于以前,现在所谓的“走”大多不需要脚,而是用车代步:“走,去机场!”“走,去高铁站!”“走,我们打的士去!”……这时候,“跑”就不是“走”的升级,而是对它的反叛——跑,必须脚踏实地,它是身体凭借自身力量产生的位移。

人,只要自己身体的任何一部分,直接贴着大地,就一定会慢下来,他的身体就一定能听到大自然的声音,听到自己灵魂的倾诉。

人类制造机器,是为了更高、更快、更强。但科技匪夷所思的突破,让机器所具有的超速度与超能量,反逼而不是反哺人类。钢铁质地的坚硬、机械组织的严密高效,使得人类最健硕的肌肉和最敏捷的身手也相形见绌。人机大战,从一开始便增添了无限的悲壮色彩。

19世纪末,一个名叫约翰·亨利的美国黑人小伙,他是当时美国铁路修建最为出色的开路工,有人形容他在石头上打孔快如闪电。但不久,铁路公司买来了一种至少可以顶12个开路工的新型钻机。约翰·亨利为了不让自己和其他开路工失业,决定以血肉之躯,与机器大战一场。最终,约翰·亨利打败了钻机,但他血洒一地,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有人说,约翰·亨利是美国精神的代表。其实,从夸父,到菲迪波德斯,到约翰·亨利,再到前不久与智能机器人阿尔法进行五番棋大战惨败而归的围棋高手李世石,他们都是人类精神的代表,是人中之龙。耐人寻味的是,他们孤身抗击的对象,从夸父的太阳(大自然),到菲迪波德斯的战争,到约翰·亨利的钻机(机械),再到李世石的阿尔法(智能机器人),体现的正好是人类从蒙昧到野蛮,从野蛮到文明,从工业文明到信息文明的高速发展进程。

人类欲望炽盛,赛过夸父追逐的太阳;智力发展则真真快如闪电,所以整个社会的发展已令人目不暇接。以前,机器虽然强大,但它们没有生命,操控权完全掌握在人类手中,除了失业率增加,人类并没有感受到机器给自身造成的巨大威胁。随着智能机器人在尖端智力领域——围棋上将人类最强大的棋手击败,人类所引起的恐慌不是没有道理的:有没有失控的那一天,人造智能将彻底压制甚至摧毁人类?

或许,这有几分杞人忧天。但现在看来,人类用智力所达到的事情,他们的身体已经远远赶不上,哪怕有超凡的长跑能力;而人类身体所产生的欲望又无远弗届,让他们的灵魂望尘莫及。他们必须慢下来。

我们为什么需要马拉松?因为,这或许是能够拯救人类的一项运动。政府官员、部队将士、尖端科研人员、IT精英、各种梦幻制造者、恐怖分子、青年学生以及平民百姓,如果都能穿上短裤背心,单纯地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体力、耐力和意志力,面对脆弱的身体组织和难以预测的赛事结果……他们高速运转的智力会不会慢下来一点?

马拉松长跑的确是越来越盛行了。马拉松能让人类从诸如军备、能源、转基因、克隆技术、智能开发、宇宙探索等种种“竞奔”“竞逐”中,回到关注自身、爱惜自身的原点吗?至少目前,马拉松跑还是奥运会的一个铁定项目。倘若哪一天,它仅仅只是一个仪式,甚至成为一抹回忆了,那么,是不是可以说,人类自己制造的智能机器,已反客为主,赢得对人类的绝对优势?

(原载《美文》2016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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