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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一幅字

谁也没想到叶沫竟然赢得彩头,只是因为点评者认为她的画作别出心裁,而且画风清新喜人。这可把那些原本打算看热闹的学子千金们给嫉妒了一番,找了好些理由反驳,最后被点评者怼得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叶沫接过一支毛笔,个个看着叶沫的眼神都想要吃了她一般。

叶沫倒不在意,她本身也只是重在参与,能得奖纯属巧合。说不定……还有她家王爷的运作呢!想到这里,她忍不住笑起来。

莫惠因为有了砚台,那可比毛笔更价值连城,所以她一点都不眼红。倒是陈倩薇挺羡慕的,奈何她答应了她娘不出风头。不过看到叶沫得奖,两个人都挺高兴的。

“哇,果然是狼尾,真的很柔软,用这个笔写字一定很棒。”陈倩薇凑过去摸了摸狼毫。

叶沫嘿嘿直笑,“我打算把这支笔送给我家王爷,他整天忙公务,写的字不少。用了我这支笔,他一定可以事半功倍。”她仰着头,嘚瑟地说道。

莫惠捂着嘴,“你就是到街上买支竹笔送给王爷,他恐怕都会觉得事半功倍。”

叶沫也不在意被调侃,甚至还顺着她的话,“那必须的。”看着叶沫那大言不惭的模样,陈倩薇和莫惠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旁边的几个小姐可是嫉妒地攥紧了手里的手帕,如果不死死压制着,她们恐怕真的会冲过去抢走毛笔扔在地上,然后狠狠地给她一个耳光。不过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赔钱货,凭什么可以得到王爷的宠爱,凭什么可以得到点评者的赏识,凭什么可以得到诗画会的彩头。那些都应该是她们的,跟这个不要脸的贱人完全没关系。

因为讨厌叶沫的关系,这个小姐连带着也恨上了陈倩薇和莫惠。要不是她们两人带了叶沫来,她们也不会被比下去,还被念得狗血淋头。

倒是跟莫惠打赌的孙家小姐笑眯眯地走过来,“恭喜王妃,今日能拔得头筹,赢得彩头。王妃的画虽然简单,不过心思巧妙,与诗文相辅相成,确实是一副好画。对了,我看了王妃画作上的诗,没想到王妃的字竟然如此中规中矩。王妃过去学得是楷书?”

这个孙小姐嘴里说着恭维的话,但叶沫总觉得她是在讽刺她。不过她也并不在意,只是对她也没多少好感。对她提出的问题,只简单回答了两句,“那倒不是,只是之前出了点事,后来就变成了这样的风格。”

孙小姐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凑过去拉着叶沫的手,“王妃,小女子不才,学过几年的楷书,不若咱们一起来写写吧。”说完,也不等叶沫答应,她就直接拉着人家走到书桌前去了。

本来已经散开的人,见到叶沫和孙小姐站在一起,两人似乎打算做些什么,那些人又围在了一起,看他们脸上的表情就知道,这分明是来看热闹的。

叶沫直接拒绝了孙小姐,“不好意思,我的字确实上不得台面,也就画画还能看得过去。所以,不用写,我也知道自己的字没有孙小姐写得好看。”

孙小姐却完全不理会叶沫的推辞,直接挑了一支笔塞进叶沫的手里,“王妃,现在只是相互切磋而已,没有彩头,自然也不是比赛。所以,王妃不用担心,就当是娱乐娱乐吧。”

叶沫其实可以拿出她王妃的威严来,只是感觉那样有些小题大做。不过是被人嘲笑而已,反正毛笔到手,她也不那么在意。想想,也就没再多说什么了。

看出叶沫默认的态度,孙小姐提议道,“王妃,既然是写字,那咱们写诗吧。内容不限,但是至少得超过二十行。王妃,您觉得如何?”

叶沫点点头,“怎么都可以,我没关系。”

“那……咱们就开始吧。”孙小姐朝着叶沫笑笑,提起笔就开始在纸上挥舞起来。

叶沫依旧是想了一会儿,直到确定自己把整首诗都想起来了,这才开始提笔书写。她写的是白居易的《琵琶行》,这是她曾经最喜欢的一首诗,写得是琵琶女的凄凉遭遇,她却觉得即使用在自己身上也无不可。虽然她们的遭遇无一相同,但心境约莫是一样的。

默默背诵着这首诗,叶沫脑子里出现的却是她前世的种种。在孤儿院里受过的那些欺负和委屈,上大学后被同学排斥和嘲笑,终于毕业上班了,还没开始好好享受生活就穿越了。所幸,她现在过得很幸福,过去的种种也该抛之脑后了。

等两人都写完了手里的字,两个好事之人走过来把她们的纸举了起来。都不需要细看,就知道孙小姐赢了。立刻,人群里出现了无数的嘲讽声。叶沫倒也不在意,笑着跟孙小姐道了声佩服,然后就准备退出人群。谁知道孙小姐去抓着叶沫,眼里带着祈求。

“呃……孙小姐,你还有什么事吗?”这人是事儿妈吗?怎么那么多麻烦。叶沫在心里不耐烦地想着,脸上却是笑意不及眼底的微笑。

孙小姐指着她写的那副字,有些激动地问道,“王妃,我觉得您这首诗真是太棒了,能不能……送给我呢?”

叶沫当她激动什么呢,不过就是一幅字而已,不着痕迹地推开孙小姐的手,走过去从好事之人手里拿过字,卷好放在孙小姐手中,“承蒙孙小姐抬爱,如果你喜欢,送给你便是。”

孙小姐一脸感激的模样,“多谢王妃。”

叶沫笑笑,就走出了人群,把沸沸扬扬的讨论声给撇在一边。

孙小姐同行的朋友却不解,瘪瘪嘴问她为何要收藏叶沫的字,明显不如她自己的好看。孙小姐却意味深长地看了朋友一眼,告诉她,“这字,我可是另有用途的。”她的朋友惊愕之余,却也没再继续追问。

诗画会结束后,叶沫带着红纹坐上了马车。闭目养神的时候,她突然想起了一个问题,睁眼问道红纹,“红纹,你之前不是寸步不离我吗?为什么那个孙小姐拉着我离开,你却没有上前阻止呢?”

红纹看着叶沫,冷冷地解释道,“因为属下已经确定了游舫没有问题,那些人也不会对王妃造成伤害,所以不需要一直防范。”

叶沫听了这个解释,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早知道你会这样,我就应该把你一直放在身上,这样就不用跟那个孙小姐虚与委蛇了。”

红纹不为所动,依旧冷冰冰地答道,“没有了危险,奴婢不会一直跟在王妃身边的。”

叶沫被她噎了一下,气呼呼地使劲瞪她一眼。她决定了,等会儿回家去,她一定要跟王爷告她的状,哼!

回到王府里,叶沫终于摆脱了红纹,她兴匆匆地回到悠然居,直奔自己的书房。边跑边喊,“馨荷,快,赶紧帮我研磨,我要写字。”

所到之处闻声抬头的下人们无不惊讶地掉下巴,他们那个一向不喜欢写字的王妃,今天怎么突然想写字了。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望望天,难道今天太阳是从西边升起来的,只是他们没注意?

叶沫没注意到下人们的反常,倒是催促着馨荷动作快一点。等馨荷磨好墨,她赶紧把已经准备好的狼毫蘸上墨,在铺好的纸上写起来。果然很棒啊,连她自己都忍不住觉得自己的字比下午写得好多了。而她这一写,竟然入迷了,连宋应珑回来都没发现。

“沫沫人呢?”宋应珑像往常一般,一回家就直奔卧房,结果扑了个空,就连馨荷的人影也没见着,想了想退出来,问了在院子里洒扫的下人。

“回王爷,王妃此时在书房里。”

宋应珑唔了一声,转身朝书房走去。书房的门没关,他踏进去就看到正在专心写字的叶沫。馨荷要跟他打招呼都被他制止了,做了手势示意馨荷出去,他轻手轻脚地走到叶沫身边。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叶沫的字,跟从前很不一样。从前虽然说得上是草书,却让他万分嫌弃。现在不过是中规中矩的字体,却让他觉得很可爱。

叶沫写完《将进酒》后,蓦地发现身边有个影子,抬头就看到宋应珑。她小脸一红,竟起身扑到自己的字上面,企图用身体遮住。

宋应珑好笑地将她拉开压在椅子上,“你干什么啊?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吗?”

叶沫窘迫地看着另一边,“这不是怕你笑话嘛。你的字写得那么漂亮,我的字看上去好幼稚。”

宋应珑抽出纸张,细细地看着上面的字以及写好的诗,惊叹道,“这诗的意境如此恢弘大气,你是怎么想到的?”

叶沫尴尬地挠挠头,她可不敢承认,“这不是我写的,这是我之前无意中看到的一首诗。我觉得写得很棒,今天拿来当练字了。”这要是让她当场作诗一首,那就立马穿帮了。

瞟到手里的毛笔,叶沫赶紧扔进笔洗里,迅速洗干净后献宝似的捧给宋应珑,“王爷,这是我今天在诗画会赢得的彩头,送给你。”

宋应珑哭笑不得,“你这是早就决定了还是临时起意啊。”

叶沫羞窘地红了脸,“这不是从来没用过真正的狼尾制成的狼毫嘛,所以忍不住想试试,结果不小心就写多了。”

宋应珑从她手里拿过笔,将她揽进怀里,在额上吻了吻,“谢谢,我会好好珍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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