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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有一种情,叫相依为命

佚名

第一次见到良子哥的时候,他12岁,我9岁,他上四年级,我上二年级。他的个子比我高出整整一头,脏兮兮的样子让人看了极不舒服。

良子哥喊我妹妹,我却不喊他哥哥,我喊他的名字李国良,或是干脆叫他“哎”,在我心里,他只不过是我家收留的一个无家可归的人而已。

我父亲当时是村上的民兵连长。1982年,村上搞联产承包,父亲和母亲一起承包了村南的一片苹果园,父亲能干,又懂技术,我们家苹果的产量比一般人家的都高,日子过得在村上数一数二。

然而,好景不长。1984年夏天,父亲从果园锄草回来,到村西的河里洗澡,一个猛子扎下去就再也没能上来。后来,家里的一个远房亲戚给母亲介绍了继父。继父家里很穷,好不容易讨上媳妇,媳妇却因为忍受不了贫穷跟一个倒卖粮食的外省人跑了。于是,从那天起,继父和他的儿子开始了艰难的生活。

因为苹果园里缺人,父亲过世后的第二个月,继父便来到我们家,我和母亲住东屋,继父和良子哥住西屋。

继父是个很能吃苦的汉子,整天泡在果园里,晚上也不回家。

母亲忙得有时顾不过来,便给我们俩每人5毛钱,在学校的小卖部里买烧饼吃。小卖部的烧饼是老板从镇上买来的,有时当天卖不了隔一夜便馊了,老板心黑,把前一天放馊的烧饼混在当天进来的新烧饼中一起卖。因为常常买到馊烧饼,后来良子哥便干脆学着做饭,刚开始时,他经常做煳,即便他把不煳的饭菜给我吃,自己吃煳的,我也不愿意理他。

学校离家里有三里多远,要翻过一座山梁,山上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和半人高的蒿草,有时还会听到不远处的狼叫。母亲不放心,让我和良子哥一起上学,并嘱咐良子哥照看好我。我不愿让同学们笑话良子哥的那张黑脸,良子哥第一次帮我背书包时,我狠狠地甩开了他,自顾自地向前走。所以,每次上学我们两个经常保持着十几米的距离。

夏日的一天,放了学我做完值日,同村的人早回家了,我和良子哥背着书包一前一后地往家走。走到半路上,天突然暗了下来,云层很低,黑压压的,连不远处的村子都看不见了。一直跟在我身后的良子哥,突然跑上来拉起我的手往家的方向跑。我吓得不知所措,只得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他跑。

刚跑了十几米,天上突然掉下冰雹来,先是玉米粒大小的冰雹稀稀拉拉地落下来,眨眼间,变成了鹌鹑蛋那么大。良子哥一把把我推到路边的岩石下,两手抱着头,下巴抵着我的脑袋,整个身子压在我的身上。这样过了足有十分钟,天空才渐渐有了亮光。冰雹过后,只剩下雨,我从良子哥的身子下挣扎起来,看到地上到处都是冰雹,足有十多厘米厚。我推了推良子哥,这才发现他的上衣背后都是血,血水混着雨水不停地从脑袋上往下淌。良子哥蜷缩在地上,紧皱着眉头,牙齿不停地打着架。

我不知所措,吓得站在雨中哇哇大哭。

不一会儿,母亲披着一条麻袋赶来了,一见良子哥的样子,母亲一把将自己的上衣扯下一大块,手忙脚乱地缠到良子哥头上,然后将麻袋搭在他身上,蹲下身背起良子哥就往镇上跑。

四五里的山路,到处都是冰雹,母亲背着和她个头差不多的良子哥,一口气跑到了镇上的医院,路上鞋跑丢了都没有发觉。

母亲的老寒腿便是那时落下的,直到现在,每逢阴天下雨,母亲就不时用拳头去捶自己的膝盖。后来,每每说起那天的事,良子哥的眼圈都红红的。

那一年的冰雹,把方圆几公里的庄稼全毁了。瞅着园子里被冰雹打折的树干和落了一地的青果,继父只得把果园重新修理了一下,在树档间种上了黄豆。

1990年,我15岁,家里果园的承包合同到期了,有人给村长送了礼,加之继父是外来户,村里便把果园包给了别人。继父气得几天吃不下东西,那段时间,夜里常常听到继父和母亲的叹息声。没有了果园,继父从集市上买了几只羊,一边种地一边放羊,日子虽不如从前宽裕,但也能凑合。

1991年冬天,继父在后山上放羊,不小心摔了一跤,把胳膊折了。到县城的医院拍CT时,竟然在继父胳膊骨折处发现了癌细胞,医生说这种病是因为长期接触农药感染造成的。想到那些年继父天天背着药桶给苹果树喷药,有时天热连衬衫都不穿时,母亲追悔莫及。医生给继父做了手术,把胳膊上那段病变的坏骨头锯掉,然后,抽了一根肋骨接上。但手术并没有留住继父离去的脚步,第二年麦收时,继父还是离开了我们。

继父的死,让我的心一下子空了许多。我很清楚,继父的病把家里的积蓄都用光了,以现在的家境,母亲肯定无力供我们两个人同时读书。而良子哥马上面临高考,一旦他考上大学,母亲肯定会让我退学的,我很了解母亲,这样的决定,她做得出来。

然而,事实并没有向我想象的方向发展。高考后的第二天,良子哥给母亲留下一卦信便去了省城打工。在信中他说,参加高考只是想印证一下自己的实力;没有了父亲,自己有责任支撑起这个家。他还说,妹妹,你一定要好好读书,哥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上完大学……

良子哥的高考成绩比录取分数线高出16分,分数下来的那段时间,母亲发疯似的到处打听良子哥的去向,还专门坐车去了省城,跑遍了省城所有的建筑工地,仍然没能找到他。

1993年秋天,我如愿以偿地被南开大学录取。

初冬的一天中午,我从图书馆看书回来,同宿舍的人说母亲托一个老乡给我捎来了过冬的衣服。打开包袱,里面是一条毛裤和一件崭新的羽绒服,摸着那件羽绒服,睡在我上铺的杜梅惊呼道:“哎,我说淑敏,你妈可真舍得给你花钱啊,这羽绒服还真是羽绒的哩!”我问送衣服的人呢,她们说已经走了。我听了,良久无语。我知道,这羽绒服肯定是良子哥买的,当时,羽绒服刚刚时兴,价格特别贵,别说是学生,就是一般上班的人穿这东西也特别少。杜梅说,你老乡一来就问这问那的,看样子挺关心你的。我说,那不是我老乡,是我哥。她说那他干吗要说是你老乡呢,我咬了一下唇,眼泪涌了上来。

我在天津读书的第二年,良子哥和本村的一个姑娘结了婚,生下了侄子小强。毕业后,我分到了县城,也结了婚,有了孩子,良子哥则在离我不远的一家工地上打工。

2004年初冬的一天,我正在单位整理报表,突然接到嫂子打来的电话,嫂子哭着告诉我,良子哥在给新盖的大楼外墙刷漆时,拴脚手架的铁丝脱了钩,良子哥和另一名工人从三楼高的架子上掉了下来,这会儿正在送往第三人民医院的途中。

我扔掉手中的东西,奔出门打车往第三医院赶,在急诊室门口撞见同村的两个人,他们正从车上往下抬良子哥。良子哥的嘴角上、脸上、身上到处是血,我抓住他的手,一边喊着哥一边呜呜地哭。听到我的喊声,良子哥努力睁开眼,喃喃地说了一句:“妹妹,哥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娘和你侄就交给你了!”我颤抖着嘴唇,说不出话来,任泪水在脸上肆意流淌。

良子哥摔折了左腿和两根肋骨,其中一根肋骨插进了肺里,手术进行了六个多小时,我一直站在门外,心乱如麻。当医生走出来告诉我病人已脱离危险时,我忽然两脚一软,跌坐在地上。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和我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人,在我生命里竟是如此重要。那一刻,我突然知道了,18年前的那个夏日,当他用身体挡住向我袭来的冰雹时,我的生命便注定与他再难割舍。

人们都说,血浓于水,然而,比血更浓的,却是这种生死相依的亲情。有一种情,叫相依为命,它离幸福最近,且不会破碎,那是一种天长地久的相互渗透,是一种融入彼此生命的温暖。

“亲爱的爸爸,”我写道,“我想回家。”我坐在拥塞的公路旁想了很久以后,将信撕掉揉成一团。这封信的开头我写了好多次,但从未真正写完过。我想回家,回到我父母及姐妹的家,但……

中学毕业后,我就逃出家了。我的父母坚持认为我必须上大学,但我对学习烦透了,我讨厌学校,我决定再也不去上课了。而且,我的父亲对我太严厉了,我有太多农场的杂事得做,我讨厌那些工作。

我和父亲大吵。当时父亲在我的背后吼着:“如果你走了就不要再回来!”我便将一些东西丢进袋子里,生气地离开了。我的母亲放声大哭。在那之后数百个无法成眠的夜晚,我依然会看到她的泪水。

该是写信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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