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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理想的下午

初夏荷花时期的爱情

爱到中年

朱天心(1958—),生于台湾高雄,祖籍山东。毕业于台湾大学历史系,少女时期即以小说《击壤歌》一举成名。1992年问世的《想我眷村的兄弟们》,又使她成为“台湾眷村文学第一人”。主要作品有《未了》《古都》《昨日当我年轻时》等。朱天衣、朱天文、朱天心三姐妹及父亲朱西宁均为台湾文坛著名作家。

《初夏荷花时期的爱情》,名字非常诗意,好像在说一段爱情已经走到了初夏荷花绽放的时候。但小说的内容却让人感到秋天已经快要过去,这个时候爱情还存在吗?它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看过许多爱情小说,这部讲中年夫妻爱情的尤其别开生面。我想大概是因为作者的关系,朱天心写小说喜欢夹叙夹议,能把她庞大的知识体系巧妙地化在各种看似口语化却又经过精心锤炼的修辞里。庸手弄出的数万言辞在她那儿不过短短几句话而已。

故事展开的方式非常奇特,一对中年夫妇,妻子对小津安二郎的名片《东京物语》[17]记忆深刻,尤其喜欢那幅经典剧照——笠智众和他的太太,两位穿戴得整整齐齐的老人非常优雅地坐在桥头上,不晓得望向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在喃喃地说着什么。女主人公觉得这种寂寞带有东方美学的味道,她很想有生之年到那个桥上体会一下,想知道电影中的两位老人到底在说些什么,于是她跟丈夫安排了一次旅行,想去体验一下那种时光。

其实这时候,他们夫妻俩在生活中的关系已经相当灰暗了。

妻子曾偷看丈夫少年时期的日记,那时候丈夫正在热烈地追求自己。他在日记里说,最喜欢你温柔的手、你是我所有梦中的情人——他甚至想为她而死。然后她自问,自己如何做过或说过令一个十八岁少年想去死的事呢?也许只是因为第二天的考试你不愿放弃,因此你拒绝过他看电影的邀约,或者陪你搭车回家的要求吧。

这样一直看着这本日记,眼睛热热的。忽然间丈夫回来了,她骇异到捂住口,他如常的坏脸色一定是车位又被某个邻居占了。这么说她等的既是这个人又不是这个人,在这样一个黄昏,你以为进门的还是那个写日记的少年吗?当年那个不期而遇的少年,见面时穿着学校制服,身上有一种令人晕眩的气息,还没靠近你,就可以让你感觉到电暖炉一样的热度。他总是目光不移地笑着看着你,不管你做什么说什么,如何狂言异语,他都笑着完全接受——怎么会是面前这个进门至今正眼也没看过你的人呢?

多少经历过年少狂热恋爱的中年夫妻,到了最后都会变成这样吧,身体与情感慢慢衰老。朱天心擅长用一些人类学、生物学的现象作比喻,她讲到狮子,交配的时候会打架、叫春、狂热,然后也衰老、死去。但好歹,动物的衰老和死亡之间距离极短,再认真的荒野记录者也很难捕捉到一头公狮的衰老和死亡,但人类的“公狮”却要衰老很久才死,这个过程你得亲眼目睹。

其实不止爱人,朋友也是如此。那些少年时分分秒秒分配的感情泪水,一生对彼此忠贞的要求和检验并不亚于爱人,但那些女性朋友也许在参加完彼此的婚礼之后,就十多年都不相见了。大家潜泳般喘息着埋头在工作和家庭上,再见面时通常是为了互相协助度过伴侣有外遇的那段时间,然后一面安慰对方,一面还要假装不知情地陪吃、陪买、陪聊。再来就是彼此父母入院,去看望的时候借着自己中年累积下来的丰富人脉,互相介绍哪里有名医,哪里有偏方。然后就是父母丧礼,要互相撑场面,因为这时候留下来的亲友本就不多了。再后来也许是彼此丧礼的送别吧。这是多么悲哀的故事。

故事中,女主角终于和丈夫一起来到东京,那也是他们年轻时曾游玩过的地方。以前每次去异国旅游,他们都觉得很快乐,到了旅馆就要做爱。而这时,他们已经老了——其实还不算太老,但走在路上会嫌人多,想去搭车,不想再走路。最后终于到了《东京物语》里的那座桥,她忽然知道那对老夫妇喟叹的是什么了。他们所感慨的不是什么充满美感的寂寞,而是觉得自己现在吃不动了,走不动了,也做不动了,回忆起往事更是一无是处,就是这样而已。

这是小说写得最妙的地方,看到这里你已经非常入戏了,但忽然之间小说家又跳出来说,我们不要这样的结局,我们再来一个。然后转过来再为这对中年夫妇写下另一个结局,故事中穿插着其他场景,包括史前人类也许会遇到的中年危机……这样一来,小说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故事,而是一种对即将迈入暮年的中年人的爱情应该怎样走下去的评议。

(主讲 梁文道)

乱来

亦庄亦谐的毛尖

毛尖,宁波人,专栏作家,华东师范大学对外汉语系教师、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城市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著有《非常罪,非常美——毛尖电影笔记》《乱来》等。

写作这件事真的要靠才华,并不是书读得越多写得就越好,书读得多只能保证你写的东西基本通顺,不易犯错而已。真正要写好写出彩,还得靠才华。

如今网络写作流行,很多人在博客上写,喜欢追求一些特别花哨的东西,或者玩弄一些文字上的小技巧藉此搞笑,比如错别字的成语或故意讲反的譬喻。但这很容易会变成所谓的“奇技淫巧”,只有真正有才华的人才能把它提升到另一个层次上去。

毛尖就是这样一位作家,她的杂文和散文现在越来越受欢迎了。《乱来》光看书名就知道很有趣,她的文字才气洋溢,自有一种聪明狡黠在里面。尤其当她准备损一些人的时候,效果会特别强烈。书中有一篇《说起阿城》,她这样讲:谈到阿城,朋友看她听得痴了,同情兼自豪,安慰说,你也用不着这样,迷阿城的人多了去,台湾有个作家,听到阿城的名字,马上得扶住墙。还听说,一阿迷,考验女友的唯一手段就是背诵阿城,而且难度系数逐年升高,活生生把自己逼成了苦涩的同志哥。一个接住他的暗语说出“蛮好,蛮好,你的棋蛮好”的人,是个有妇之夫。

她讲孙甘露,那是好几年前了,她还在读大学,孙甘露老师比现在要苗条,他来我们学校图书馆参加一个会议。自然,他一进来,便秦罗敷似的引起会场的一阵骚动。人长得好,已经难得;还是个男人,更难得;男人还写小说,写迷幻诗,那就是“人头马”了。会议进行着,会场里的女生越来越多,到中场休息的时候,举办方不得不换了个大会议厅,然而孙老师却浑然不觉会议的主题已经改变,只顾在那里用他水汪汪的眼神荼毒生灵。

文艺圈很多人都知道,毛尖写人之毒辣、搞笑是出了名的,她甚至会生造出一些段子来开朋友玩笑。所以你当谁的朋友都好,千万别当毛尖的,如果她随便替你制造一些绯闻出来,使别人都信以为真,就不好了。

毛尖过去是研究电影的,所以很关心现在的娱乐文化,讲到央视春晚,她写道,看到主持人倪萍的身影,我想很多观众条件反射地眼眶就湿了,套句李宗盛的歌词,“她总能平白无故地,让人难过起来”。当然,央视制造的催泪大姐大,叫人难过的事情总是正面的。毛尖就有这样的聪明,莫名其妙引一句李宗盛的歌词进来,奇妙又好笑。

书中还有一些她对中国电影现状的评论:自然,红地毯上的剧组,我们总有一半没有听说过。但是,中国电影的确起飞了。你看,评委会为难啊,这么多优秀的电影和影人,最佳给谁好呢?算了,还是老办法,双胞胎,赵薇、章子怡一起影后,胡军、濮存昕一起影帝,尹力、陆川一起最佳导演,至于最佳故事片,一溜下了十个。计划生育办公室看到了,就说“现在你知道我们开展工作的难处了吧!”

毛尖同时也是个教授,有时候她的聪明诡计遇到学生还真的没办法。她教的是美国文学,有一次布置一篇作业,让学生比较一个中国作家跟海明威。结果有个同学说,在中国作家中和海明威有一拼的只有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就是……就是痞子蔡。她当时只觉得世道反了,但是,海明威就不能和痞子蔡比吗?请看他的比较:“他们的句子都很短,都有很多句号,他们都是迷惘一代,再有,他们都热爱女性!”后面还有更狠的,有个同学比较了海明威和罗贯中,“因为他们都描写了战争”;比较海明威和郁达夫,说“他们都经历过异国的苦闷生活”;比较海明威和张爱玲的,说“他们都走自己的路,让別人说去吧”。足以证明现在的学生有多么厉害,可是像这样讽刺学生的话也不能讲太多,否则会被人骂,果然书后面就写到学生怎样揭她老底。

近年来毛尖的文章也有了不少变化,这在《乱来》里愈加明显。她是一个在生活和文字上都很有小资情调,爱开一些无伤大雅的小玩笑的人,但在学术思想上却倾向于新左派。两者之间该如何协调?如何既在新左派的号召下关注弱势群体,又不放弃自己用饭桌上酒酣耳热之后的那种开玩笑的态度去写东西?在这本集子里,每当谈到社会现实,她的玩笑就会变得有点隐晦,而在完全不开玩笑的时候,她的文章写得才真是叫好。

比如《民间爱情》:帮我带孩子的顾阿姨,五十几岁,腿脚不是很灵便了,而小孩却到了草上飞的阶段,于是,另外找了年轻的阿姨来替她。作为一个新左派,你就这么炒一个阿姨,于心何忍呢?后来,她一直写她看到这个阿姨怎样骑车,怎样在喷水池边眺望街景,怎样坐在她家楼下门房外面织绒线,而保安则帮她把绒线放出来。

《乱来》所谈及的事物不是因为分明而可笑,而是因为太过分明而可笑。而那些最可笑的人物多半都由她的朋友出演,朋友们也借此获得了比现实生活更戏剧的人生,他们甚至希望自己真的有那样电影式的遭遇,以便和这个绚烂的时代保持平衡。

(主讲 梁文道)

理想的下午

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舒国治,1952年生于台北,原籍浙江。初习电影,后专注于文学,以短篇小说《村人遇难记》备受文坛瞩目。曾旅居美国多年,著有《理想的下午》《门外汉的京都》《流浪集》《台北小吃札记》《穷中谈吃》等。

舒国治的散文在台湾很受欢迎。介绍他的文章之前,我们能否先思考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散文?经过余秋雨先生“文化大散文”的洗礼之后,很多人写起文章来都不自觉地想要去追求一种大境界,哪怕是在写杂文,也强调以小观大,好像总得在文章里谈出些大道理来才行,否则就不算是好散文。

这样的态度并非不好,余秋雨先生的文章也确实不错。问题是,轻轻松松,悠悠闲闲,难道不能写成好文章吗?中国自古以来的散文传统就有“以小观小”的写法,周作人曾认真区分过“文以载道”与“诗言志”的区别,在我看来,舒国治先生的散文就是言志派。

很多人都觉得舒国治的散文特别古雅,《理想的下午》就是一种很老派的写法。这种“古意”其实不单来自于他的文笔,更多是他的某种态度。文中写道:“理想的下午当消失在理想的地方,通常这个地方是在城市。幽静田村,风景美极,空气水质好极,却是清晨夜晚都好,下午难免苦长……理想的下午,要有理想的街树。这也是城市与田村之不同处。田村若有树,必是成林的作物,已难供人徜徉其间。再怎么壁垒雄奇的古城,也需有扶疏掩映的街树,以柔缓人的眼界,以渐次遮藏它枝叶后的另一股轩昂器宇,予人那份‘不尽’之感。”

他不讲什么大道理,虽是些花鸟虫鱼类的小事,却也不乏见地。这见地来自于作者对生活细节的独特感受:理想的下午,要有理想的阵雨。霎时雷电交加,雨点倾落,人竟然措手不及,不知所是。然理想的阵雨,要有理想的遮棚,可在其下避上一阵。最好是茶棚,趁机喝碗热茶,驱一驱浮汗,抹一抹鼻尖浮油。就近有咖啡馆也好,咖啡上撒些肉桂粉,吃一片橘皮丝蛋糕,催宣身上的潮腻。俄顷雨停,一洗天青,人从檐下走出,何其美好的感觉。若这是自三十年代北京中山公园的‘来今雨轩’走出来,定然是最潇洒的一刻下午。

好的文字总是能打开人的某种感官能力,把世界变得更丰富、更立体。舒国治的文字就开启了我们对某些人生细节的美学感知。遇见雷阵雨本来不会多么愉快,但作者却从一个新的角度用一种感性的方法来观察它,把它变成一件让人愉悦的事情。

平日里我们也会有下午睡懒觉的时候,作者却连赖床都能写成文章:“躺在床上,早已醒来,却无意起来。前一晚平放了八九个钟头的体态已然放够,前一晚眠寐中潜游万里的梦行也已停歇;然这身懒骨犹愿放着,梦尽后的游丝犹想飘着。这游丝不即不离,勿助勿忘,一会儿昏昏默默,似又要返回睡境;一会儿源源汩汩,似又想上游于泥丸。身静于杳冥之中,心澄于无何有之乡。刹那间一点灵光,如黍米之大,在心田中宛转悠然,聚而不散,渐充渐盈,似又要凝成意念,构成事情。”经过作者文章的熏陶,我们从此以后对睡懒觉的看法都不一样了。这是一种很现代的写法,然而在一刹那间,你又能从它的节奏感中听出古意“早年的赖床,亦可能凝熔为后日的深情。哪怕这深情未必见恤于良人、得识于世道。”

赖床会赖出什么东西来呢?作者说,只凭看一些人的脸,就可以猜想此人最近有没有赖过床,有的脸像是一辈子不曾赖过床,而赖过床的脸会怎样呢?比较有一番怡然自得之态,像是似有所寄、似有所遥想,却又不甚费力的那种遥想。

赖床也分上品跟下品:“要赖床赖得好,常在于赖任何事赖得好。亦即,要能待停深久。譬似过日子,过一天就要像长长足足地过它一天,而不是过很多的分,过很多的秒。那种每一事只蜻蜓点水,这沾一下,那沾一下,急急顿顿,随时看表,到处赶场,每一段皆只一起便休,是最不能享受事情的。”

这话说得太好了,简直就像是在指责我,正所谓“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我敢肯定作者是一个会赖床的人,但听说他也好旅游,所以才能看出像我这种整日急急忙忙赶出差的人所看不到的东西。

(主讲 梁文道)

房间

写作是发现异己的过程

李智良,1975年生于香港,香港大学比较文学系哲学硕士,诗人、作家。评论与创作文字多见于《字花》《文学双月刊》《明报》等。2008年出版散文集《房间》。

我们常说,好的文章是你能用语言文字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但用来表达情感的语言文字是你自己的东西吗?不是。语言文字是社会共同拥有的一种沟通工具。换言之,你写文章的时候,不可能是纯粹自我的表达,一定是透过一个本来不属于你的公共媒介去表达自己。在这个过程中,你跟语言之间的距离就是你跟社会、集体的距离。

《房间》的作者李智良是一位非常年轻的香港人。他还有一个画漫画的弟弟叫李智海,两兄弟称得上是近年香港文艺界的奇葩。哥哥的文章与弟弟的漫画都表现出一种类似卡夫卡的阴郁格调,极具欧陆色彩。

李智良在这本书里非常坦诚地描写了自己的身体状况——他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表达了很多对社会的真实看法。他在书里详细记述了自己得躁郁症的经过、病中的感受,以及世界在他这样一个病人眼中是什么样的。此外,他还研究自己每天吃的药,探讨这些现代医药如何给了他种种身心的限制等等。

他说精神病患者康复之后常常会被人叫做“精神病患康复者”,他认为这个词本身就有问题,因为并不是所有病人好了之后都被称作康复者。你听过“感冒康复者”吗?听过“肠炎康复者”吗?但我们会说“精神病康复者”,这恰恰说明精神病是一种非同一般的病。这种病谈得上康复者,就可见它是一种身份,我们不会说感冒康复者,因为感冒不是一种身份,精神病患却是一种身份。一个人要是有精神病,我们就会觉得这个人身上有一些特别的东西,他跟别人不同。哪怕他好了,我们仍然无法把他身上这个烙印完全摘去。

他还叙述了自己吃药的感受,刚开始得病时,他还对吃药抱有希望,觉得一两年后自己会康复。但是慢慢发现吃药成了另一种戒不掉的瘾,很多精神病患者都在常年服药,而医生总是跟他们说“等你稳定一点我们再减药”。因此他说,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总是要那么强调稳定呢?稳定的工作收入、稳定的情侣关系、稳定的情绪、稳定的性生活、稳定的家庭、稳定的药物血含量和内脏功能,为什么我们事事都要求稳定?稳定真的那么重要吗?

他从自己身上,开始思考病人与社会的关系,进而对整个社会的公共秩序和生活进行全盘地观察。我们平常关心的都是些公共领域的事情,而私生活却是个亟待发掘、直视的巨大库藏,它貌似晦暗、轻薄却指向一种深邃不明,犹如古老石堤拦着的大水,惨绿的早阳停驻在近岸的油光之中。

事实上他写这些东西并不是为了挑战公与私的界限,而是想从一个病人的角度将公共与私人的问题加以整合。他发现,所谓的精神病人并不只是个人身上发生的私事,更多意味着他与社会的关系。从这个角度他开始考虑到底什么是社会?什么是公共?所谓的公共生活是建立在私人对立面的,但“私人”本身就常常是摇移模糊的,如果它自身都不能稳定,公众或公共生活又怎么能够稳定呢?这是很多所谓正常人从来没有注意过的现象和问题。

书里有篇文章是讲“声音”的,因为他总是睡不好觉,哪怕一个人住,也常常觉得耳畔总有声音围绕着他,要么是半夜的猫叫,要么是楼下邻居吵架,即便夜深人静,他也会听到一种低低的“嗡嗡隆隆”的声音,这到底是什么声音呢?好久以后的一个晚上,他凌晨回家,走在几栋大厦围拢的屋苑中庭,保安员正在打盹,在停车场的地道口,他突然清楚地听到了那个低鸣,抬头一看,原来是这六栋二十多层的大楼,每层十几户人家的冷气机一起发出的共鸣。

这种声音恐怕一般人很难注意到,但作者却如此敏感。其实李智良的文章对很多人来讲是难读的、晦涩的,甚至有人觉得他的句法都不太通顺。对此,他引述了心仪的法国思想家布朗肖[18]的话:“所谓写作,就是要发现异己。把思想里面那个不认识的自己发掘出来,写作永远是遭遇一个相异的人。”

(主讲 梁文道)

午夜之门

流浪者之歌

北岛,原名赵振开,1949年生于北京。1978年与诗人芒克创办诗刊《今天》,成为朦胧诗歌的代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移居国外,作品被译成二十余种文字,当选美国艺术文学院终身荣誉院士。著有《北岛诗选》《归来的陌生人》《在天涯》《零度以上的风景线》等。

曾经有一段时期,许多台湾或海外华人作家的作品,我们在大陆是不容易看到的,但是现在情况改观了,这些东西我们陆续都可以读到了。可是还有一类作家,他们虽然是大陆出生的,但是他们后来的作品我们却反而不容易读到,比如已经跟大陆读者隔绝了很久的诗人北岛。

所幸最近几年,北岛的一些集子也陆续在大陆出版了。《午夜之门》《青灯》和《蓝房子》正是北岛最近出的散文集。很多人都说,没想到北岛的散文也写得这样好。为什么要加个“没想到”呢?因为在大家心目中,他首先是一个诗人。虽然作者早年也曾经以赵振开的名字出版过小说《波动》,但是大家对他的印象却仍旧是那个以诗歌见长的“了不起的大诗人”。

其实一个人倘若诗写得好,散文通常写得也很妙。《青灯》里有一篇《远行》,是献给已逝的蔡其矫[19]先生的。北岛在海外多年,有一年在香港要来了蔡其矫的电话,便打电话给这位二十年不见的老友。“蔡老听到是我,甚喜。我约他到香港相见,他长叹道:‘恐怕不行了,我88岁,老喽。’东拉西扯,从朋友到海洋。谁成想,那竟是我们最后一次通话。满天星斗连成一片,璀璨迷离。看来总得有最后一次,否则人生更轻更贱。”

这句“什么事儿都得有最后一次,否则人生更轻更贱”是无可置疑的。因为一个人如果长生不老,他生命中的任何事情就都没有意义了。可是为什么前面还要有一句“满天星斗连成一片,璀璨迷离”呢?在我看来,这不是通常所见的散文家的写法,而是一个诗人的写法,把两个表面看起来不能直接发生关系的句子并置在一起,反倒产生一种特殊的效果。

《午夜之门》里有一篇《巴黎故事》,在巴黎的时候,“我住威尼斯街(Rue de Venise)七号。威尼斯街两米来宽,百十米长,恐怕是巴黎最短小的胡同了。它紧挨蓬皮杜中心,像巨大广场的一道褶皱,不易察觉,很少有游客钻进来。而我们这些居民却获得了某种类似虱子的隐蔽视野,比如,从胡同深处可看到蓬皮杜中心新建的巨大电视屏幕,好像乡下人对现代化的窥视。”“褶皱”和“虱子”的比喻都非常生动、有趣。

有一篇关于美国大诗人盖瑞·施耐德[20]的文章。这位曾经是“垮掉一代”的重要人物,现在大学教书,他热爱环保运动,受佛教文化影响很深,在积极推广佛学的同时也没有放弃自己的文学创作。有一年,北岛去他们家,看到他的太太病情严重,要到华盛顿做第二次手术,于是约好等太太身体复原了再来做客。“这是个很渺茫的承诺,但我们每个人都会珍藏它。这承诺已存在了四万年。”为什么是“四万年”?没有解释,也不需要解释,整个一地老天荒的感觉。像他写盖瑞·施耐德脸上的皱纹,“像古墓一般的沉稳”,两处的气息贯通起来。

北岛说当年刚开始写诗的时候,写完总要朗诵,有一篇《朗诵记》形容当时的情形,想起小时候,譬如文化革命时期流行集体朗诵,“由毛泽东领读,排在后面的难免跟走了样,变成反动口号。再说按中央台的发音,听起来有问题:好像全国人民一句句纠正他老人家沙哑的湘潭口音。”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散文大国,古今散文的写法却截然不同。过去用文言文,今天用白话,像林语堂、周作人或吴鲁芹这样的作者是能够把现代与古典嫁接起来的,然而到了现在,我们该怎样把这条路继续走下去呢?

关于这一点,北岛说,“写散文跟任何行当一样,恐怕越学越难,由于从头校对,我得以回溯源头纵览路向,真怀疑自己有多少长进。俗话说:初生牛犊不怕虎,等牛壮实了,老了,大概连猫都怕。这是写作自觉与自由的悖论。”没错,你越是清楚,你就越好像觉得这个东西不容易做了。他说,“现代汉语或白话文,从‘五四’算起才不过90年,与古汉语相比,无疑是年轻的语言。现代汉语因为年轻而不成熟,因不成熟而有无限发展的可能,对用它写作的人来说,可谓生逢其时。”

换言之,北岛认为当下正是写作的大好时机,每一个写散文的人都可以尝试不同的路线。有些人注重文辞上的雕琢,比如现在很多读者就非常在意一篇文章的文采好不好,但什么叫做“文采”呢?却又是一个似是而非的概念。像毛尖那种写法,自然让人觉得文采不错,陈丹青和余秋雨的文采当然也很好。而无论是民国的吴鲁芹抑或是现在的北岛,他们写起散文来反而不那么注重词汇上的雕琢,而是用心去结构整个句子和篇章。吴鲁芹的写法更古典一些,北岛则擅长运用诗意的想象和比喻,他的文字间永远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沧桑感。

北岛也很幽默,他讲到在布拉格开一个文学会议,是大陆的地下流亡文学杂志《今天》和捷克文学杂志《手枪评论》的同仁聚在一起开会,共同讨论大家当年的处境。“临走头天晚上,在一个中世纪的地窖里为我们举办了诗歌朗诵会。散场后,突然一个天仙般的女人出现,马丁介绍说,这是《手枪评论》新任总编辑。她落落大方,在我们桌旁坐下,引起中国文学的一次骚动。”因为来的这帮都是中国作家,“她说她正在写一篇戏剧评论,李欧梵的脑门儿发亮,对捷克戏剧给予高度评价;张枣端着香烟,猛烈抨击美国霸权文化的入侵;只有麦平咪咪笑,话不多;我忘了我说什么了,肯定也语无伦次,我琢磨,一个由美女领导的刊物,大概工作效率极高。若她向李欧梵约稿,必应声而至,用不着像我那样得磨破嘴皮子。”

看到此处,你虽然觉得好笑,又不会失声大笑,幽默融于作者对这个世界严酷而冷静的关照中。有一天,北岛在巴黎遇到一位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大陆学者,两人一起喝酒聊天。“可以想象当年他在北京授课的风采,如今他远离文化中心,忙于生计,难得有我们这样忠实的听客。他咂着白干,掰开大拇指,古今中外那点儿事被他一一道来。酒过三巡,最后说到海外的生活,不免有些黯然了,我们告辞出门,夜凉如水。”

“我们告辞出门,夜凉如水”,用这样一句话结束是意味深长的,这也是北岛过去二十年来海外生活的某种总结。有一篇《搬家记》讲述自己如何在短短六年间搬了七个国家,有时候是正教着书被人赶跑的,有时候则是为了去开会或完成某个写作计划,甚至还到过战场……总之是四海飘零。在这个过程中,他见过很多人,认识了很多朋友,相识或深或浅,看过了太多世态炎凉。

故国不能回,漂泊对他的意义何在?他关注那些游离海外的中国人,《赌博记》写到,说起中国人在海外赌博,那故事就多了。中国人好赌,我想这和我们民族的非理性倾向有关。赌场人多,大家都是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目标走到一起来的,没有什么语言文化上的障碍,只要一比划,意思谁都懂。这也说明了为什么漂流在外的中国人都喜欢去赌场,那真是一个相聚的好地方!

(主讲 梁文道)

吴鲁芹散文选

文人多牢骚

吴鲁芹(1918—1983),本名吴鸿藻,字鲁芹,上海人。1956年与夏济安、林以亮等创办《文学杂志》。1962年赴美,在多所大学讲授比较文学,后任职于美国新闻总署。学贯中西,以散文随笔之博通蕴藉驰名文坛。著有《师友·文章》《美国去来》《瞎三话四集》《暮云集》等。

最近几年出版业开放多了,我们有机会看到一些1949年以后离开大陆、去了台湾或海外的老辈文人的东西。一来他们白话文的文法与今天大陆流行的不同,二来他们自幼便接受良好的中西教育、对中国典籍和西方文学驾轻就熟,两者糅合起来,使得他们的文体读起来非常特别,比如这本《吴鲁芹散文选》。

吴先生可谓是早一辈的民国文人,1918年生于上海,毕业于武汉大学,曾在台湾师范大学和台湾大学外文系任教,之后去了美国,后半生基本上都在美国度过。他的文章近两年开始在大陆出版,这本《吴鲁芹散文选》是由他的学生齐邦媛编的。

吴鲁芹的散文有什么特点呢?第一,文字特别。他们那一代人的文章,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比今天的白话文有味道。那种味道源于一种深厚的古文训练基础,在遣词造句时会自然地渗透出来,无论引一诗或一典故,读起来都好像天衣无缝。

同时他又有点过去“论语派”[21]文人的风格,非常幽默。比如《置电话记》写当年电话这个东西刚刚在台湾出现,他太太有一天跟他说“我们家是不是也该装电话了”,然后两个人讨论该不该装的问题,他不置可否。但过了一会,太太又重述了一遍:“那样的话,就方便多了。”她当然是很希望装的。

作者说,这同其他议案一样,本可以无疾而终,但是不知怎么,这次毫不热烈的讨论给小姐(吴鲁芹的女儿)听到了,而且好像引起了她莫大的兴趣。小姐说“我们早就该装的”。早在什么时候呢?小姐当时的十足年龄是六岁有半,然而同别的二十世纪的进步家庭一样,儿童是明天国家的主人翁,是今天吾家的主人翁,主人翁的话虽然不一定有分量,但是年幼无知,记忆力特强,而且似乎已受到不达目的而不止的革命熏陶,时时会提醒起议而未决的案件来,使无情时光的流泻并无助于拖延,而且两个人的声音总要比独白来得更为理直气壮。

这样简单家常的一件事,作者写来却丝毫不使人感到啰嗦,因为这些句子的延伸并不是为了修饰而纯粹是去造句。现在很多人写文章,大概是小学学造句作文学坏了,有一种造句训练叫延长句式,把一句本来简单的话拼命延长,结果很容易形成一种累赘的文风。而吴鲁芹的文章古朴清简,即使把简单的事情写得很长,也不会让人感到厌烦,反而觉得有趣,一层一层新意叠加上去,不断衍生。

吴鲁芹是大学教授,颇有学问,但他总爱说自己是个俗人。

“说老实话,我手边的钱若仅够糊口,一定先买大饼,次及典籍。我大约生来就缺少诗人气质,起早,通常是为了赶路,不是为了看花;虽然也喜欢坐在院子里看月亮,到该睡的时候,还是蒙头大睡,并不会舍不得室外的清光;总而言之,是个俗人。……当年将近二十岁的时候,照说是诗人气质占上风的年纪,但是记得有一次,在一本《牛津诗选》与一个月的伙食二者不可兼得的情形之下,我还是毫不犹豫先缴清了伙食钱。”

“因为自己写散文,所以就特别关心散文问题。有篇《散文何以式微》,认为无论西文还是中文,都已经出现了散文式微的问题。因为今天这个时代,是个‘打岔’的时代,无论晨昏,都随时有‘打岔’的事和‘打岔’的人。好的散文要靠文字的纯正,如今纯正的文字,却要逐渐绝迹了。取而代之的是好莱坞写宣传稿式的一味夸张,用最美丽的字眼,去形容一堆垃圾,把原先有意义的东西,贬到不值一文。”

这番话说得真好,我完全赞成。三十多年前他看到的问题,到今天似乎愈演愈烈了。

吴鲁芹喜欢拿文人开玩笑,《论读书人与怀才不遇》里说,不管是见到木匠、瓦匠还是理发匠,只要面呈怀才不遇之色,口出怀才不遇之牢骚者,大约都读过一点书,都能动动笔,是个读书人。这并不是坏事。问题是,他们都有治国平天下之志,又自以为有治国平天下之才,于是眼睛就只会巴巴地往高处看了……

《文人与无行》又说,“其实文人若真有无行之处,他的无行便在其能为别人的无行做掩饰。从替死人做墓志铭,进步到替活人做墓志铭。”这话说得太好了,看看我们今天的文章,有多少人写东西是在为活人做墓志铭呢?

(主讲 梁文道)

听见100%的村上春树

文字的音乐

杰·鲁宾,美国哈佛大学日文系教授,翻译过多部村上春树的小说,1993年开始研究村上春树,声称自己对其作品着迷至极。

村上春树在整个大陆乃至华人世界都非常红,我真不知道该从他哪一部作品介绍起。不要说作品,现在连研究他的书都非常多,像最近在全亚洲都很火的《1Q84》,刚刚出了不到一年,就有两本专门研究它的书。

有些书采取的是一种非常强烈的批判态度,比如《听见100%的村上春树》,作者是美国哈佛大学的日文系教授杰·鲁宾,翻译过好几部村上的作品,书原名“Haruki Murakami and the Music of Words”,直译过来是“村上春树与文字的音乐”。

书一开始就说,其实很多人对村上春树是很不屑的,比如美国一位有名的日本学者三好将夫[22],就认为村上春树不过是个玩世不恭的写手,没有只言片语是真正出自灵感或内在的创作动机,所以警告那些沉不住气的学者不要太认真地看待村上,只有少数人才会笨到用力去读他的作品。

杰·鲁宾说,他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用力去读村上春树的作品。他说村上的作品之所以受欢迎是有一个背景的。村上在早稻田大学念书的时候,正是日本所谓的“安保时代”[23],很多大学都在搞学运。这些学生运动村上春树也参加过,他说,我乐见学校暴动,也丢过石头与警察对抗,但就个人而言,我觉得构成防御工事以及参加有组织的行动并不纯洁,光是想到手牵手一起示威游行,就让我毛骨悚然。

这种对有组织的学生运动的抗拒是很典型的早期村上春树小说的感觉,小说里的角色经历过那个时代,人生的态度便有些理想幻灭之后的消极。杰·鲁宾还很认真地指出,在村上春树的小说里,第一人称的叙事者英文译作“I”,中文译作“我”,而这个词在日文中却是有分别的。一般小说里用的是比较正式的词,翻译成汉字是“私”,但村上春树喜欢用“仆”,这是一种比较平等的、非正式的用法。他笔下的“仆”就是经过了学运时代的人。

村上早期的作品,常常是一个二三十岁的年轻人,记录下自己十年来的生活,讲述一路走过的混乱不安。他见识过死亡和幻灭,但并没有变成神经质的艺术家或杰出的知识分子,仍然频繁地喝啤酒,嗜好棒球、摇滚、爵士,喜欢女孩和性爱,但又不至于耽溺沉沦,对同床女子也温柔体贴。他不是一个高大全的人物,就像邻家哥哥,这恰恰是让很多读者尤其是男性读者喜欢的原因。

村上的小说里经常出现很多数字,比如78个死亡、78个沉默、312只脚站着……数字是对记忆的精确表达,但往往是些微不足道的事,真正该记忆的沉重反而被忽略掉了。村上对细节的把握有种虚无幻灭的感觉,常常有些怀旧,但“旧”真的存在吗?

杰·鲁宾说,村上其实是以普鲁斯特为榜样,喜欢进入内心的记忆世界探险,但二者的截然不同之处在于村上的书不会呆板无趣。你可以像读昆恩[24]的侦探小说一样一口气读完,是适合这种高度商业化社会的、低胆固醇时代的清淡型普鲁斯特。

因此,村上春树的书既有严肃的一面,又能博得大众的欢心。他处理很大的题目也能给人轻飘飘的感觉。他自己也在访谈里说,今天的小说家不能再期待读者花时间和精力去了解艰深的故事,因为有太多的娱乐项目在等着他们,现代作家的责任就是娱乐读者。村上的一些读者告诉他说,看着你的书就想喝啤酒,或者在地铁里读他的小说,笑得太大声了,事后会觉得不好意思。村上说,这些回应让我很高兴。

杰·鲁宾说,其实后来的村上春树变得不一样了,因为他发现自己非常喜欢大江健三郎[25],这位作家被公认是日本文学的良心。另外一位他很敬重的前辈是中上健次[26],在中上健次去世之后,他忽然意识到上一代那些有良心的作家已经很老了,而接下来的担子要轮到自己这一代来承担,于是他觉得,也许需要做一些转型。

(主讲 梁文道)

笑忘录

关于遗忘和布拉格

米兰·昆德拉(Milan Kundera,1929—),捷克小说家。1967年第一部长篇小说《玩笑》获得巨大成功。主要作品有《小说的艺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等。曾多次获得国际文学奖,并多次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

《笑忘录》1979年在法国出版,一出世便引起西方舆论界的高度关注,也给作者带来了意想不到的灾难。当时的捷克政府以此书非法出版为由,剥夺了米兰·昆德拉的国籍,不过也从另一方面成就了他驰名国际的文学家声誉。这本书曾荣获法国文坛的最高荣誉“梅第奇大奖”(Premio Médicis)。

小说的开篇这样写道:1948年,共产党领袖哥特瓦尔德站在布拉格一座巴罗克式宫殿的阳台上,向聚集在老城广场的数十万公民发表演说,紧靠在他身边站着的是克莱门蒂斯[27]。当时正下着雪,天气很冷,克莱门蒂斯关怀备至地摘下自己的皮帽,把它戴在哥特瓦尔德头上。四年以后克莱门蒂斯因为叛国罪被处以绞刑,宣传部门便立即让他从历史上消失,自然也从所有的照片上消失了。从此以后哥特瓦尔德就一个人站在阳台上了,从前克莱门蒂斯站的地方只剩下了宫殿的一堵空墙。但是与克莱门蒂斯有关的,还有哥特瓦尔德头上的那顶皮帽,那可是无法抹去的。《笑忘录》讲述了七个故事,其中第四个《失落的信》是核心,因为从这一章开始,女主人公塔米娜出现了。昆德拉说,塔米娜是我所有作品中最让我牵挂的女人,这本书就是为她而写的,她是主要人物也是主要听众,其他所有故事都是她的故事的变奏。

塔米娜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是一个流亡西欧的捷克人,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她和丈夫趁着参加旅游团的机会逃离了家乡。为了不引起当局的注意,他们参加旅行团的时候,没敢带上恋爱时的通信和塔米娜的笔记本,也没有把这些东西放在自己以后肯定会被没收的住房中,而是放在了婆婆家里。

不久,塔米娜的丈夫在国外病故了,塔米娜流落到法国一个外省城市当咖啡馆女招待。她一直有一个心愿,就是把丈夫的书信还有自己的笔记从国内带出来。她的女朋友皮皮和一个追求她的男人雨果都曾慷慨许愿要帮助她,但没人理解为什么她如此牵挂这些东西。雨果以为那是一批持不同政见者的文字,塔米娜为了显示这些书信、笔记的重要,并没有加以否认。其实,那只是塔米娜和丈夫恋爱结婚过程中的私人信件和个人日记,这是她精神世界里最宝贵的记忆,她害怕自己有一天会无可救药地忘却过去。

关于记忆,书中有一段感人的描写,那是一个父亲的故事。父亲在生命的最后十年渐渐丧失了言语能力,起初只是记不起某些单词,后来就只能说出很少的字了。每次他想要明确说出自己的想法,往往会回到同一句话——“真奇怪”。当他说“真奇怪”时,眼中流露出的却是知晓一切却什么也说不出口的深深诧异。昆德拉写到:“有些人一无所知,却掌握着大量的词语,而另外一些人无所不知,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在另一个故事中,男主人公米雷克也想找回自己落在老情人手里的书信,不过他是为了避免被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而受到法律惩罚才这样做的。但是他的老情人兹德娜却坚决不肯把当年的情书还给米雷克。

米兰·昆德拉的作品中永远少不了两性关系的描写,而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又常常与时代政治瓜葛在一起。他写道,米雷克和兹德娜第一次做爱时,兹德娜便神情阴郁一脸不快,并对他做爱的方式非常不满意,她批评米雷克说:“你做爱的时候就像个知识分子。”

这简直是一种羞辱,因为那个时候“知识分子”在政治用语中是一种辱骂。于是米雷克为了找回政治上的尊严,从第二天开始就表现出一副激情迸发的样子,佯装粗暴地在兹德娜身上运动着,还不时发出长长的低沉的吼叫。

昆德拉说,那就像一只狗在和主人的拖鞋争斗一样。然而米雷克惊讶地发现身下的那个女人非常冷静,她毫无声息,几乎无动于衷。原来这个女人也跟米雷克一样,在性爱中搅和了各种与政治立场及道德形象有关的东西。

在两个人关系的深度隐秘中,也有着个性里不可告人的软弱。兹德娜故意摆出的严正姿态,恰恰是出于对比她年轻的男孩的一种痴情。所以她才要在政治上打垮对方的自尊心,想长期作为对方的政治监护人而拴住对方的爱情。而米雷克对于这个大鼻子女人的爱源于一种内在的胆怯,不是对于政治危险的胆怯,而是因为性格的懦弱。他不敢接近漂亮女人,甚至觉得自己连这个丑陋的女人都配不上。

米兰·昆德拉总能在小说中出奇制胜,揭示出人性中最微妙、最隐秘、最特殊的东西来。《笑忘录》中还有许多精彩的论述,比如昆德拉说,任何男人都有两部色情传记,人们常常说起的一般只是它的第一部,它是由一系列的性爱关系和短暂恋情组成。而其实最有趣的是另一部,是一大群男人想要占有却始终没能得手的女人,那也是一部痛心疾首的、充满未竟之可能的历史。如果还有第三部的话,那就是另一群神秘得令人不安的女人,我们喜欢她们,她们也喜欢我们,但是我们清楚地知道自己不能占有她们,因为她们与我们的关系处在边界的另一边。

(主讲 吕宁思)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因爱之名的拷问

米兰·昆德拉的作品,中国人最熟悉的大概是这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了。二十年前,它曾被译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个富有哲理的短句在一代人中颇为流行。

现在有翻译家认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才更符合昆德拉的原意。这本书自1984年问世以来,一直是米兰·昆德拉最具影响力的作品。1988年美国导演菲利普·考夫曼将它改编成电影,获得了巨大成功[28]。

这本小说充满了哲理思考,米兰·昆德拉提出一个命题: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认为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会带给人无法承受的重负;但是重就真的残酷,轻就真的美丽吗?昆德拉写道: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所以昆德拉要问,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主角托马斯和特丽莎养了一只名叫卡列宁的小狗,小狗的名字取自托尔斯泰的小说《安娜·卡列尼娜》。托马斯是布拉格一名外科医生,十年前与第一任妻子离婚,这场婚姻留给他的唯一后果是对女人的恐惧。他渴望女人但又害怕她们,在恐惧与渴望之间他必须找到某种妥协,于是他建立了一种性友谊模式。为了确保性友谊永远不在爱的侵略面前让步,他坚持“三”的原则,就是可以在短期内去幽会同一个女人,但绝不要超过三次,也可以常年去看同一个女人,但两次幽会时间至少得相隔三周。

但是后来托马斯却打破了上述原则,因为许许多多的偶然产生了一种魔力,使他和特丽莎鬼使神差地结了婚。从此托马斯就一直处于对自己的追问中,一直在思考自己对于特丽莎到底是怎样一种感情。而特丽莎也穷其一生都想弄明白,托马斯到底如何看待自己和别的女人的区别。

苏联的坦克入侵捷克之后,瑞士有一家医院的院长主动提出要给托马斯一份工作,起初托马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后来他发现特丽莎害怕受到迫害想移居国外,于是就像被告接受了判决书一样,接受了这份工作,两个人带着小狗卡列宁到了苏黎士。

在瑞士托马斯遇到了旧情人萨宾娜。这是一个从来没有想过嫁给托马斯,但是对托马斯的性友谊十分赞赏的女画家。托马斯感到特丽莎和萨宾娜代表着他生活的两极,相隔遥远不可调和,但两极却同样美妙。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六七个月,有一天特丽莎突然留下一封信独自回国了,这使托马斯顿时陷入了伤心和回忆。他和特丽莎一起生活了七年,这中间他又是隐藏又是假装,还要翻来覆去地证明他是爱她的,十分累人。此刻他才发现,对于这些岁月的回忆远比他们在一起生活的时候更加美好。托马斯意识到自己是需要特丽莎的,但这时候边境已经封闭,特丽莎再也出不来了。

于是托马斯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辞去了苏黎士医院待遇优厚的工作,开车回到布拉格。在布拉格,由于写了一篇令当局不快的文章,又拒绝写公开声明进行自我批评,他失去了工作,被迫离开医院,只能在郊区的乡村诊所工作。再后来因为拒绝成为告密者,他又成了一名玻璃窗擦洗工,整天抗着竹竿,穿越于布拉格的大街小巷去擦那些橱窗玻璃。

这时候托马斯发现人们仍然尊敬他,称他为大夫,并且仍然有许多艳遇在等着他。由于托马斯拒绝妥协和出卖,反而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后来布拉格的人权团体请他参与联署给总统的请愿书,要求当局释放政治犯。来找他的恰好是他和前妻生的儿子,但是曾经为了正义不怕丢掉医生职业的托马斯却做出了不签字的决定,原因是他不想做任何可能伤害到特丽莎的事。如果他在请愿书上签字,警察就有可能去骚扰特丽莎。

小说最后一章叫“卡列宁的微笑”,特丽莎有一番自省,她一直想弄清楚:托马斯爱我吗?他爱过别人吗?他爱我是否比我爱他更深呢?也许正是这种对爱情的探讨,对其深度的度量以及种种猜测和研究把他们的爱情扼杀了。特丽莎想到自己耗费了一生的精力,甚至滥用女人的软弱来对付托马斯,现在才明白这一切是多么不可理喻。为了证实托马斯是不是真的爱自己,她终于把托马斯拖到了头发花白、筋疲力竭、手指僵直,再也不能握住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以被苏联的坦克所蹂躏的布拉格之春为背景而写男女之间的肉体和精神之战。在这最基本的人性战场上,米兰·昆德拉发出了许多精彩的哲学见解。比如关于媚俗,他说:在极权的媚俗之王国,总是先有答案并排除一切新的问题,所以极权的媚俗的真正对手就是爱发问的人,而问题就像裁开了装饰画布的刀,让人们看到隐藏其后的东西。

再比如托马斯认识到罪恶的制度并不是由罪人建立的,而恰恰是由那些确信已经找到了通往天堂唯一道路的积极分子们所建立的。由于天堂并不存在,积极分子也就变成了杀人凶手。

(主讲 吕宁思)

我与父辈

另一种角度看知青

阎连科,1958年生于河南嵩县,1978年应征入伍,1980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情感狱》《最后一名女知青》《日光流年》等,作品曾获鲁迅文学奖、老舍文学奖等国内外奖项二十余项。

二三十年前,涌现过一批知青文学。后来衰落了,但它的某些影响还在。比如《七十年代》这本书,其中的作者几乎都是下放的知识青年。有人认为那段日子太苦了,自己的光阴被虚耗了,说是去农村向农民学习,帮助农村建设,其实是荒废了人生中正常的求学阶段。

对于这些往事的看法多是从回城知青的角度出发。相反,当年知青下乡的时候,乡里的那些农民对这段历史又有什么样的看法和感受呢?《我与父辈》就描写过去被大家忽略这部分情况。作者阎连科先生过去写的小说常常让人觉得力量强悍,但这本书却回归到一种相当平淡的写作方式,甚至直白到让人有些不习惯。

在这本书里,阎连科谈的是他的父亲、大伯和四叔,他父辈那一代人。为什么要谈呢?书中一开始便说,忽然之间,他发现父辈全走了。2007年10月1日,当整个国家都在普天同庆的时候,他接到一个电话说四叔走了,之后他就发现父辈那整整一代人都不见了。他们曾经做过什么?说过什么?是不是应该把这些留存下来,说给后人知道?

他回忆起小时候跟父辈们相处的时光,那恰好是知青下乡的年代。有一天,大家正在田里劳作,不知道为什么,远处突然开过两辆载着革命青年的卡车,架着机枪从田间公路上驶过。那些红卫兵忽然朝着在田野里劳作的农民没头没脑地打了一梭子子弹,子弹就落在田头草丛里。草摇土飞之后,当过兵的退伍军人忽然大喊:“卧倒!”于是社员们都学着他的样子各自卧进红薯秧的垄沟,而卡车远去,载着青年革命者和他们的笑声。

看完这一段,你会怎么去想当年那些年轻人呢?那些知识青年、革命青年刚到乡里的时候,都觉得生活太苦了,但在当地老百姓看来,他们过的却是好日子。当地的农民很尊重这些年轻人,自己家里吃得不像话,还尽量做些细粮给知识青年吃,好活儿让给他们干,好事儿让给他们做,他们怎么还觉得苦呢?

有一段写得非常震撼,说有一个知识青年强奸了当地姑娘,跑了,后来什么事儿都没了。反过来,一个本地农村青年据说强奸了一名下乡女知青,而且仅仅是怀疑,没有二话,马上就被枪毙了。

作者说,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国文坛轰然而起的知青文学都把下乡视为炼狱,把一切苦难简单归结为某块土地和那块土地上的愚昧。知青下乡的确是一代人和一个民族的灾难,可在知青下乡之前就一直生存在那块土地上的人们,他们几千年来的命运算不算是一种灾难呢?

这本书的力量就在于它直白而又沉着地描述了父辈们在农村“过日子般的生活”,也附带提到了自己少年时的一些经历。那个时候他远离家乡,跟叔叔的儿子一起在一个工厂里打工。每天早上起床,拉着空车快步跑到三十里外的火车站,每人装上一车煤,再缓缓如牛地拉着重车回来,遇到上坡,还要走着S形一步一挪地慢慢上去。每天这么走,有时候连续做四十多天不休息,以至于连毛泽东去世了这样的事他们都不知道。

日子过得这样辛苦,有一次他哥说:“连科,你还回家读书去吧,读书才是正事……不读也行,读多了也不一定有用……明天周末,我们回去洗个澡吧。洗个澡,明天你好好睡上一觉……”两兄弟间的谈话,在他看来都是最为坦白也最为深刻的人生道理。他说:“那是一段我人生中最为辛苦的岁月,每每提起,都会欷歔掉泪。”

这样的写法好像没有什么文学修饰效果,可是当你看到后面整段的文字谈他在农村的父辈和兄弟姐妹们怎样生了重病还要忍痛去种地,怎样受到羞辱而依然想要有尊严地活下去,怎样每天蹚过一条几乎是零度以下的冰冷的河只为了去远方砍木材、搬石头回来盖房……再回头看他说的“这是我人生中最为辛苦的岁月”,这“辛苦”二字的分量就非常扎实地落了下来。[29]

在《我与父辈》里,阎连科对他的父亲、大伯和四叔都作了非常深情的描述,书中有一段说他大伯的儿子,大我五六岁的发成哥,现在已经做了爷爷,可是他的子女们,那些出生在上世纪80年代的一代人,却永远无法明白他的父辈们当年是如何为了生存而奋斗,为了婚姻而丢掉做人的尊严和舒展。

为什么说婚姻会使人丢掉做人的尊严呢?在农村谈婚姻是要有本钱的,比如家里有没有好房子,有了好房子你儿子才见得了人,人家才愿意把闺女嫁到你家。而以前农村的房子都是自己盖的,盖房真是非常辛苦。

他大伯家共有八个子女,你简直想象不出来这么多孩子是怎么活下来的,尤其是“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其中的辛苦真是不足为外人道。有一年他的发成哥要跟别人相亲了,可是对方嫌男方家里穷、人口多,房子也不是瓦房。于是大伯就领着老老小小一家人每天去搬石头、砍木头,一片瓦一块砖地硬是搭起了一所简陋的房子。

盖房欠下了一笔巨债,一家十口平常还得吃喝过活,那时候种一天地只能赚一毛钱,怎么办呢?阎连科写道:1949年10月1日,毛主席站在天安门上宣布说,新中国成立了,中国人民站起来了,而在新中国成立了二十多年后,一个北方乡村的农民站在他们一家人用血汗盖起来的三间瓦房门口,对着他的六男二女的孩子们说:“房子是盖起来了,债也欠下了。人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可以欠,唯独不能欠的是人家的债。从明天起,我们一家人都去拉石头、卖石头,尽快把欠人家的债务还上!”

这是一些再简单不过的做人道理。父辈们就是这样,他们都不是什么有文化的人,甚至连字都不认识多少,却有着最简单分明的是非观。他们教育子女的方法在今天看来也很不科学,比如怀疑自己儿子偷了人家东西,就不分青红皂白先暴打一顿,打完之后看儿子还是坚决不认罪,才想到去问问清楚,到晚上确认他果然没有偷,便“叹一口气,摸摸他的头”。这样一种教育方法也许很不文明,但是阎连科却说,他现在多么盼望父亲再好好打他一顿,从前父亲每次这么打他,他都觉得非常踏实。

书中还提到他的大伯好赌,也没有什么文化,但是心地非常宽厚。当年,大伯有个孩子去部队当兵,不知道为了什么,一个月之后就上吊自杀了,而且隔了大半年部队才敢让家里知道消息。这其中肯定有问题,他去问大伯怎么追究这件事:“‘铁成弟的事,就这样了结了?’大伯望着我,沉默了长天长地后,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去部队告他们,我知道会有人受处分,会把有的军官撤了职。可你弟弟死了,还能告活吗?处分了那些人,把那些军官撤职了,可那些班长和军官我问了,也都是从农村参军参到那里的,也都是家里无能无耐的,才不得不参军参到新疆的地界。人人都是从农村参军奔政治前程的人,你弟已经不在了,我们就别去毁了那些人的前程了。’”

这就是他的父辈,也是阎连科决心一定要记录下他们那一代人的原因。他前几年去世的四叔,从前在城里的水泥厂打工,看起来日子过得比较鲜活,到老年回到农村才发现自己是漂浮在半空的。他在城里打工的时候,城里人不把他当城里人;他偶尔从城里带一件好衣服回来送给农村的侄子们穿,家乡人又觉得他真是城里人。

城里人把日子叫生活,乡村人把生活叫日子,看上去似乎是对同一种事物的不同说法,本质上却有着天壤之别。日子是一天又一天,天天都一样,人在单调乏味中无奈地消耗着生命;而生活给人的感觉则是丰饶富足,有色彩、有人气、有宽阔的马路、明亮的路灯……然而到了最后,一个真正懂得了怎么去过日子的人,都是怎样一些顶天立地的人啊[30]。

(主讲 梁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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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逆天的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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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太师府的七小姐,但没多少人见过这位七小姐本尊。她本是圣灵殿的圣女,位高权重。因为太师府的七小姐死于非命,灵魂找到圣女,求助圣女帮她复仇!因为渣男的抛弃,自家姐妹的陷害,导致自己错过了一生的他。她想报仇!“你想清楚了?这是要付出代价的。”“想清楚了,下辈子不愿在帝王家,普通百姓家就好了,我知道圣女有预知未来,操控毒蛊的本事,所以才请圣女帮帮我。”“好,你可以去孟婆那里了。”“谢谢圣女。”(你对我的了解还是太少了。)圣女幻化,替她重生,得到原主的记忆,圣女开始虐渣男,整渣女。却不料招惹到了腹黑男,原来他就是她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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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万富翁之路

    凌洁,一个25岁的大龄剩女,没有事业,没有存款,却因为一个电话,走上一条影响自己一生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凌洁看到了自己的人性上的缺陷。等事情回归平复的时候,又有几个人能忘却那一段发生的事情呢。不能,谁也不能,经历过的事情,会永久的留在你的身体上,那一道道刻痕,将永远伴随着它的主人,只要你想要忘却它,它就冒出来提醒你它的存在,直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