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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标题被吃

海水的味道顺着海风钻进杰弗瑞的鼻腔里,傍晚的凉意如同针尖般刺入他的皮肤,他紧了紧衣领却无法抵御裹住双手的风,钻入海平线之后的夕阳挣扎着将最后一片阳光撒在海面上,粼粼的水平面揉碎了一层纱,泛着温柔的橘色。

杰弗瑞站在木桥上,如果不来到海边很难看着这样震撼的景色,他说不出那是什么感受,但可以平复他燥热的内心。

“走吧。”苍老的声音拽回了走神的杰弗瑞,他偏过头看向一边坐在轮椅上的叔叔,他这位年迈的叔叔即使在轮椅上也不愿意让侄子帮忙,宁愿费劲儿地独自转动手轮圈,杰弗瑞望着叔叔缩在靠背前瘦小的背影,半晌才跟了上去。

杰弗瑞跟着叔叔走到老旧灯塔旁的小木屋前,替叔叔推开了看起来不甚牢固的木门,叔叔率先进了房子,他控制轮椅到靠海的窗边停下,风卷着海腥味争先恐后地从打开的窗外闯进来,老人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又慢慢睁眼看向落日早已消失不见的海面。

“萨贝达叔叔,我这次来...”

“我知道。”萨贝达——或者说奈布·萨贝达——打断了侄子的话语,他仍旧注视着不断冲刷着沙滩的海水,杰弗瑞止住继续说下去的念头,他总是猜不透这位叔叔在想些什么。

“您这一辈子都在守这座塔,但它现在...已经荒废了。”杰弗瑞坐在萨贝达对面的木椅上,这把年纪比他还大的椅子在他将重量放上去的瞬间就爱好出声。

“杰弗瑞,”大概是吹了风,萨贝达咳嗽了半晌才缓解过来,杰弗瑞立刻给他掖了掖毛毯,但萨贝达似乎并不关心这些,他继续说道,“我想说个...我年轻时的故事。”

你的父母应该和你说过,我年轻时服过兵役,老实说我并不讨厌在军队里的日子,繁重的训练会让我感觉到我真正的活着,但我不喜欢无止尽无差别的杀戮,也不喜欢单方面的屠杀,我始终相信“刀刃不应该向同伴挥舞”的信条,但英国人并不这么想,对于他们来说我们只是帮助他们消灭“敌人”的工具,是奴隶,是低贱的亚洲人,而不是和他们一样堂堂正正的人。

不公平得令人作呕。

长时间的军队生活让我身上没有一处完整的好肉,到处都是纵横交错的伤疤,这些疤痕丑陋不堪,不过我不在意这些,毕竟男人身上有那么点儿伤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不过这些伤腐蚀了我的身体,留下了无数难以愈合的伤口,军医认为我已经不适合留在军队里了,因为我总是新伤牵动旧疾,医生们得花费比别人多得多的时间来治愈我...那群英国佬放弃了我。

于是我离开了军队,但我惧怕任何需要敲击的机器的声音,无论是打字机还是别的什么东西...那些嘈杂的声音会引发我的头痛,一个男人居然会惧怕这些破烂机器,这真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

在那个时代不会使用机器就相当于被断了活路,我不得不拖着我不算健康的身体成为一名雇佣兵,只要给钱我什么都会做,不论是盗窃还是杀人,我都会接受委托因为我得活下去。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烈的求生欲望,实际上在战场上丧生的几率远比在城市里要大得多,但我始终没有惧怕过死亡,上了战场的士兵早已将生死抛在身后,麻木地举起武器杀死敌人就是身为士兵必须要做的事情,也许上一秒还在与你谈笑风生的战友下一秒就被炸得支离破碎,肢体乱飞将土地染红的血液散发着恶心的血腥味儿,尸体的恶臭吸引来无数的以腐肉为生的秃鹫...生命是最不值钱的玩意儿。

我离开了印度,但没有回尼泊尔,因为在印度还是尼泊尔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我来到了巴黎,从巴黎流浪到伦敦,我和这些城市格格不入,没有人想要雇佣一个从战场上下来的恶魔,即便有我也得不到和付出的劳动同价值的报酬,于是我成了自由佣兵。

我时常会来这个海边转转,傍晚的风能让我放松,生活的窘迫会被我抛到脑后,那时这个灯塔的守塔人还不是我,而是另一个人,名字是常见的约翰。

约翰的生活也不富裕,和我一样的拮据,但比我好的是他有一处固定的居所,就是这座房子。我来的次数频繁到令他记忆深刻,某一天他邀请我进入他的房子休息。

我们的关系逐渐亲密起来,我们成为了非常要好的朋友,当他得知我没有稳定的工作甚至没有一处可以安眠的住所时,他竟然将这个本来就不大的房子硬生生隔出一个小房间给我,这让我无比的感动。于是我就在这儿住了下来,我们一起喝酒一起插科打诨,我偶尔会接到报酬不菲的委托,我会分给他一半。

我终于在这个城市的边缘有了容身之处。

约翰是荷兰人,妻子出轨还卷走了他所有的钱,他杀死了这个水性杨花的婊子和奸夫后为了躲避警察而逃到了这里,他的孩子则托付给了他的父亲和母亲,他还留着那个小姑娘的照片,眼睛很大,金色的头发和约翰一样卷着,是个很可爱的小姑娘,他没有给父母留地址,所以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他的女儿了。

嗬...抱歉我身体不太好,这几天我的咳嗽越来越严重了。

不久之后约翰向上面提交申请,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替了他的位置,当我知道这件事儿的时候他已经回到荷兰自首了。

噢,我忘了说,那个婊子的奸夫是颇有权势的一位贵族最为宠幸的儿子。

总之,我结束了在刀尖上舔血的日子,我的生活逐渐稳定下来,约翰将之前我分给他的钱也留给了我,于是我有了一笔不小的存款。

我偶尔也会想起约翰曾经给我说过的传说,当时我嘲笑了他的天真。

“这片海域里,生存着海妖。”当时约翰已经有些醉了,他捏着酒杯神秘兮兮地凑到我面前说道,“传闻海妖是人身鱼尾的怪物,但都长得很漂亮,比...比...噢,比玛格丽莎·泽莱还要漂亮,你知道玛格丽莎吗?就是那个美艳的舞女,我发誓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我之前看过一场她的演出。”

“但海妖都很残忍。”约翰像是想起了令他恐惧的东西,酒液因为他剧烈颤抖的手而晃出了不少,他是真的醉了,但他还在说于是我也继续听了下去。

“据说他们会迷惑海上的船只,继而杀死船上的船员,他们以人肉为生。”

“传闻而已,你难道见过他们?”我嘲笑道,“约翰被海妖吓到尿裤子。”

“我见过。”约翰突然严肃地看着我,“在一年前,我见过一个海妖,是个男人真是该死...但无法反驳的是他的确拥有无比英俊的容貌,他的耳朵像什么鱼的鱼鳍,他腰部以下则是一条巨大的鱼尾,鳞片在夕阳下闪着美丽的光泽,他注视着我,就像我看着他一样。”

“然后呢?”我喝着酒,顺势问道。

“然后他就扎进海里不见了。”约翰泄气地将酒杯砸到桌上,当时我并不相信这个传闻,也许那是某个人的恶作剧也不一定,不,那一定是恶作剧,这世上怎么会有海妖这么荒诞的生物存在呢?

“那您见到了吗?”杰弗瑞问道,他已经被这个故事吸引了。

“别着急,”萨贝达咳嗽着,抬起枯瘦的手做了个安抚的手势,“继续听我说。”

大概在半年之后,一个寻常到不能再寻常的傍晚,我照例会在沙滩边坐一会儿,当时这个灯塔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过了,过往的船只越来越少,我空闲的时间也多了起来,我不会错过每一次的夕阳和日出,这种景色我永远也看不腻,就像...那个海妖。

当我准备离开时,我看见一个人从海里钻了出来,不,那并不能称得上是一个“人类”。他有着十分出众的外貌,黑色的头发金色的眼睛,耳朵像某种鱼的鱼鳍,他的眼角有几片浅色的鱼鳞,他注视着我,就像我看着他一样。

我没有说话,他也没有,我们只是对视着,直到夕阳的最后一丝光亮都消失在海平线之下,他的眼睛像一片金色的海,沉静、内敛又神秘得令我好奇。

我在脑子里闪过无数种打招呼的方式,我认为我得和他打声招呼,很奇怪,在我遇到另一个从未被发现的传闻里惊悚残忍的神秘种族时,我没有感到哪怕一点点的恐惧,因为我能感受到他身上没有恶意,他只是注视着我,什么也没说。

我也什么都没说。

最后他对我露出了一个微笑,抬起他那指缝间长着薄膜的手,尖利的指甲点了点自己的眉心又指了指我,我疑惑地摸着我的眉心,才明白了他的意思。

我不再皱眉,并回应了一个微笑,大概是微笑...?总之他很愉快地吹了声口哨,便钻进了海里,那条尾巴掀起的水珠借着最后的余光,那是我记忆里最美的画面。

我永远都无法忘记那个画面,我总想再见见他,于是我一直都守在这个灯塔旁,我也许在守塔,也许在守别的什么东西...总之我一直都在这里,没有想过离开。

我能确信我遇到了海妖,那是一只真正的、无比自由的海妖。

“所以您也没有想过结婚?”杰弗瑞沉默了许久,他没想过他一直疑惑地问题竟然得到了这么个答案,他的叔叔竟然因为一个仅有一面之缘的...海妖...而一直没有结婚,他甚至不知道该不该指责他这荒诞的行为。

“你认为我能给她什么?我什么也给不了她。“萨贝达叹了口气,他不是没有想过结婚,但他一日不如一日的身体根本不允许他向一个女人许下一生的承诺,他无法向普通丈夫那样关爱她照顾她,既然如此他又何必去惊扰一个无辜的女人。

“同我回去吧,叔叔。”杰弗瑞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他想起了他来的目的。

“饶过你可怜的叔叔吧亲爱的杰弗瑞,我难道没有为自己选择一块墓地的权利吗?”萨贝达学着电视剧里演员的滑稽强调,他成功地逗乐了他的侄子。

“早点休息吧叔叔,我明天再来看你。”杰弗瑞大笑着起身披上外套,体贴地为萨贝达关上窗子以抵御越来越冷的寒风。

杰弗瑞给了萨贝达一个温暖的拥抱,萨贝达微笑着目送侄子走向门边的背影,年轻人走后木屋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孤独,萨贝达又将窗子打开了,这是离海边最近的窗子,他认真地注视着天黑后越来越难看清的海面,一如以往的几十年里那样。

他又困了,这几日里他越来越嗜睡,大概是年纪大了带来的副作用吧,他又困了。

他闭上眼睛,陷入了永远不会醒来的梦里,而海面上,却出现了探出一半身子的海妖,海妖哀伤地看着床边睡去的老人,一如他过去的几十年里一样。

他唱起了一支悲哀的歌,而第一个听众却在梦境中消散在世间。

当守塔人守望着大海时,海妖也在注视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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