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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从韦塞利夫人家出来了,几乎与进她家时没有两样。因为我实在没有别的地方去我又不得不返回那不修边幅的女房东家里,住了五、六个星期。其间,因为年轻力壮又无所事事,常常乱发脾气。我心慌意乱,无精打采,胡思乱想。我常常哭泣,叹息,幻想着一种本该属于我的,但我又不太清楚的幸福光顾到我身上。这种状况难以描述,甚至很少有人能想象得出来,因为大部分人对这种既折磨人又美不胜言无限憧憬的幸福生活,想入非非,自我陶醉。我热血沸腾,经常想象的都是清一色的漂亮美丽的女人。然而,我并不真正知晓她们有何妙用,所以只是对她们恣意想象,浮想连翩,更多的就不知其所以然了。这番遐想令我的感官亢奋不已,坐立不安,幸好它们并未教我怎样才能摆脱这种状态。如果能用我的生命换来与戈桐小姐一刻钟的约会的话,我都完全乐意。但是,现在已不再是儿童嬉戏的时候了。羞耻这个恶念的伴侣,随着年龄的增长,飘然而至,使我天生的腼腆有增无减,竟至难以克服。无论是当时还是以后,遇上女人,虽然我明知她很大方而且很容易亲近,而且几乎深信自己稍有表示即可如愿,但除非对方主动挑逗,逼我就范,否则我是不敢造次的。

想女人想得越多,我越是难以克制,越是肉欲膨胀,竟用最荒唐的办法去激发它。于是,我便寻觅一些阴暗的小径、背静的角落,去远远地向异性展示我本想能在她们面前表露的状态。我让她们看到的不是我的淫秽的前部(这我连想都没有这么想),而是我的屁股。我简直难以描述我是怎样在女人面前愚蠢地暴露自己的淫秽。这与我所企盼的那事的感觉只有一步之差,我相信,如果我有胆量候着,是会有某个坚强女子路过身边,赐给我那种乐趣的。这种疯癫惹下了颇似喜剧的乱子,然而我觉得这样做并没有多大乐趣。

我终于在瓦朗夫人家住了下来。但这还并不算是我一生中幸福时日的开始,而只是准备。尽管使我们真正地享受了人生乐趣的内心感觉是自然的赐予,而且也许还是人体机能的一种产物,但是,没有环境来发扬它也是枉然的。如果缺少这些偶然原因,一个生来就很重感情的人也不会感觉出什么,而且,到死也不曾体味到自己的生命之乐。这以前的我差不多就是如此,而且,如果我从未认识瓦朗夫人,或者认识她,但却没在她身边久处,没受到她赋予我的温柔疼爱的感情的感染,我也许永远就是这样的人了。我敢说,仅仅有爱情的经历与体味的人,并没感受到人生中更美好的东西。我还了解另一种感觉,它也许没有爱情强烈,但比爱情要甜蜜千百倍。有时候,这种感觉与爱情交织在一起,但却又常常与之分离。这种感情也不单单是友情,它比友情更浓烈,更温馨。我以为这种感觉只能在异性中产生。我可说是好交朋会友的人,但至少我从未在任何男友中间感受到这种感情。这一点现在还不明确,但日后是会清楚的;情感只是通过其表现才能说得明白的。

瓦朗夫人住的是一所比较大的有一间漂亮客厅的旧房子。我就被安顿在这间客厅里了。这间房间朝向我提到过的过道;我俩第一次就是在那条过道上见的面。小溪和花园那边,可以看到田野。住在屋里的年轻人不会对这番景致没有反应的。离开博赛之后,我这还是第一次看见窗前呈现出绿色。我一直被墙壁遮挡着,眼前不是屋顶,就是灰蒙蒙的街道。这新鲜景象是多么动情,多么温馨!它使我更为倾心温情。这景色也被我当作是瓦朗夫人给我的恩惠,我感到她是为我专门布置的;我想象着追随在她的身旁,我看见她时时都在花红柳绿之中,她的丰姿与春天的风韵融在一起,映入我的眼帘。我那颗此前一直压抑的心,在这里得以放松,我的呼吸在花园中更加舒畅了。

在瓦朗夫人家里虽然没有都灵的那种豪华奢侈,但看到的却是清洁、体面以及和奢华不沾边的大户人家的殷实富足。她家没有多少银餐具,没有瓷器,厨房里没有野味,地窖里也没有外国酒。但是厨房和地窖中都储存丰富,足够大家享用,并且她还招待客人以陶制杯子盛的上等咖啡。但凡前来看她的人都被邀请与她一起用餐或单独用膳,从来没有哪一个工人、邮差或过路人不吃不喝就走出她家的。她有一个名叫梅塞莱的比较漂亮的女仆;一个男仆,是她的同乡,名叫克洛德·阿奈,以后将提到他;一个厨娘;两名她出门会客时用的轿夫,可她极少出门。两千利弗尔的年金,却要养活这么一大帮。不过,收入虽不算多,但安排得井井有条,在一个土地肥美、物价低廉的地方,本可以应付这一切了。不幸的是,她最不喜欢节省:她借债支付开销;钱借来就用,花的一个也不剩。

她持家的方式正好是我想选择的方式:大家可以相信我正好快活地享用一番。只是用餐的时间拖得太长令我不太喜欢。瓦朗夫人闻不得刚端上桌的汤和菜的味儿,几乎一闻便头晕,而且要恶心老半天。然后,逐渐缓过劲来,只是聊天而不吃一点东西。直到半小时之后,才试着尝第一口。这期间,我足可以吃上三顿饭了。往往是我吃饱了她才刚开始吃,我只好陪着再吃,这样我就吃了双份,但并没觉得太撑得慌。总之,我尽情享受在她身边的那份舒心甜蜜的感觉,因为我所享受到的这种甜蜜舒心丝毫用不着我去担心维系它的经济条件。因为我对她家底了解得不多,认为她家一定比较富有。后来,我在她家里仍旧感到乐呵呵的。但是,在进一步了解了她的实际情况之后,看到她寅吃卯粮时,我就对我的无忧无虑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了。对于将来的考虑总是扫我的兴。我预料自己将来必定一事无成,而且是不可避免的。

从第一天起,我和瓦朗夫人之间便建立起最亲密无间的关系,在她以后的一生之中,我们一直维系着这种关系。她称呼我为“孩子”,我叫她“妈妈”,即使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俩年龄的差距几乎被抹去了,我们还一直这样称呼着。我觉得,这两种称呼绝妙地反映出我俩关系的真正含义、态度的纯朴,特别是我们心灵的相通。她对于我来说是最温柔的母亲,从不寻求自己的欢乐,而只求我能幸福;而如果说我对她的爱掺杂了感官的色彩,那也对这种关系的性质没什么影响,而只能使之更加美好,并使我因有一位年轻美貌的母亲在抚爱我而陶醉。我说“抚爱”是就其字面意义来说的,因为她经常地亲吻我,给了我很多温馨的母爱,而在我的心里,也从没有过非分之想。也许有人说,我们到最后一定有了另一种关系。这我同意,但请稍安勿躁,我不能一下子把什么都说完。

只有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刹那间,我对她才动过心,再说,这一时刻也是因为惊奇所致。我的贼眼从未偷看过她脖子以下部分,尽管那地方没遮挡严实的丰腴之处可能很吸引人。在她身边,我从来没有非分之想。我极其平静自若,在享受着说不明道不白的快乐。我就是如此这般地呆一辈子,甚至永生永世,也不会有片刻的腻烦。她是我与之谈话从不觉得乏味的惟一的一个人,不像跟其他的人的令人活受罪的仅仅出于礼貌的谈话。我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不是在交谈什么事情,而是在没完没了地聊天,非有人来打断才会终止。因而,用不着逼我说话,惟一担心的是如何使我闭嘴不说话。她由于老在思考自己的计划,所以常常陷入沉思。好吧!我就让她沉思,我闭上嘴,凝视她,我成了世上最幸福的人。我还有一个极特别的怪癖。我虽不奢望这种单独相处的恩宠,但却不断地在寻求机会,我会为寻得的这种机会兴奋不已,若是有冒失鬼前来打扰,我便怒气冲冲。一有人来,不管是男是女,我便嘟嘟囔嚷地出去,因为我容不得有第三者在她身旁。我来到过厅分分秒秒地算着时间,千百次地诅咒那些赖着不走的访客,我不能容忍他们也有如此多的话,因为我还有更多的话要讲哩。

我只有在见不到她的时候,才感到我是多么地爱她。当我看见她时,我只是感到高兴而已,但她不在的时候,我甚至焦躁得痛苦不堪。同她生活在一起的那种需要,使我心意缠绵,常常潸然泪下,我将永远也忘不了。有一天,是个盛大节日,我趁她做晚祷时出去散了一下步,心里满是她的倩影和同她一起共度时光的强烈欲望。我还较为理智,知道眼下这是不可能的,而且我所享受的幸福可能是短暂的。这样想得多了,我便莫名地悲伤起来,不过,倒并没有沮丧,因为我看到一种令人欣慰的希望。那一直使我特别震颤的钟声、那鸟儿的鸣唱、那风和日丽、那梦想中的乡间的我与她同住的房屋,都使我产生了极其强烈的、温馨的、忧伤的和感人的印象,以致我恍若置身于那美妙的时刻、美妙的仙境,由于能使她幸福,我感到非常快乐,而且在难以言表的快意中享受着幸福,但并不含有任何情欲的成分。我记不得我曾像当时那样强烈地和充满幻想地去憧憬未来。最使我惊奇的是,当这一梦想实现的时候,回想起来一些情况与我原来的梦想十分相似。如果一个清醒的人的梦想真地像是一种预感的话,那就是我的那个梦想。我感到失望的只是与想象的时间长短不一样,因为我想象着岁岁年年、日日月月、一生一世都在一种永不改变的宁静之中度过,但在现实生活中,只经过了一个很短的时间。唉!我那恒定不变的幸福原来只是幻想,刚一实现,我便如梦初醒了。

如果我写出因不在瓦朗夫人身边而做出的种种傻事,那就没完没了。我有多少次因想着她在上面睡过而亲吻我的床呀!有多少次因想着我屋里的窗帘以及所有的家具是属于她的,而且她那美丽的手触摸过而亲吻它们呀!就连地板,因为想着她在上面走过,我便有多少次匍匐其上呀!甚至有的时候,在她面前我有时候竟表现出只有爱情才产生的忘乎所以。有一天,吃饭的时候,当她把一块肉放进嘴里时,我看见里面有一根头发,便喊叫起来,于是她便把肉吐在盘子里,我便如获至宝一下子把它吞下。总而言之,我与最狂热的情人相比,只有惟一的一个差别,但也是根本的差别,它使得我的行为在情理上几乎是不可思议的。

我从意大利归来同我去时并不完全一样了,但是,像我这种年龄的人,像我这样回来的人还是第一个。我带回来的不是童贞的心,而是童贞的身体。我感觉到自己在逐年长大,我那躁动不安的生理本能终于显现出来,而它的第一次极不经意的爆发使我对自己的身体感到惊恐,这正更好地说明此前我的生活一直是天真无邪的。我很快便安下心来,学会了那种危险的替代办法,它既能欺骗本性,对我这种性情的年轻人来说又是一个拯救,使之免于放荡不羁,但却损害了他们的健康,消耗了他们的精力,有时甚至他们的生命。羞惭和胆怯的人觉得非常之合适的这种恶习,对于想象力丰富的人还有着一种很大的吸引力:这就是拿女人来发泄、来肆无忌惮地占有她们,让迷惑他们的美人儿服务于他们的快乐,而又用不着征得她们的同意。我受到这种致命的便利的诱惑之后,便拼命摧残大自然为我造就的、我经年累月很好保养的良好体质。除此倾向而外,我住在一位美人家里的这种环境也助长了我的欲望,魂牵梦绕着她的倩影,白天老是看见她,晚上又被使我想起她来的东西所包围,睡在我知道她睡过的床上。这些东西都极大地诱惑着我!读者要是好生想想,会以为我已是病入膏肓了。恰恰相反,应该毁了我的东西正好救了我,起码是暂时救了我。我被在她身边生活的情趣所陶醉,我渴望着一直在她身边呆下去,不管她在与不在,我始终把她看作一位温柔的母亲、一个亲爱的姐姐、一个迷人的女友,而毫无其他。我始终如一地这么看待她,从未改变,而且眼里从来就只有她。我的心里除了只装着她外,再也没有其他任何人。她对于我来说是世界上惟一的女性;她赋予我的极温柔的感情没有给我的感官留下时间去为其他女人而骚动,这使得她和其他任何女人都不致对我产生诱惑。总之,我因爱她而老老实实。这方面的事,我说不清楚,关于我对她的爱恋,谁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至于我,我所能够说的一切就是,如果这种爱恋已经显得非常特别的话,则以后的一切更加奇特了。

我极其愉快地度着时光,然而我对我做的事却一点也没有兴趣:草拟计划,誊清帐目,抄写药方,或挑选草药,捣杵药材,照看蒸馏器。除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而外,还得接待过路人、乞丐,和不同身份的客人。我必须同时与之打交道的有士兵、药剂师、教士、贵妇人、修道院的杂役。对这帮该死的家伙,我咒骂,我嘟囔,我诅咒,我让他们见鬼去。可是对瓦朗夫人来说,她干什么都快快活活,我发火时,她觉得好笑,有时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而更让她好笑的是,我虽然生气,自己却也禁不住在笑。我喜欢叨叨的那些不长的时刻是很有趣的。如果在我骂骂咧咧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个讨厌的家伙,瓦朗夫人兴头更大。她不仅狡黠地把会客时间延长,而且还挑逗似的用眼睛瞟我,我真想揍她。当她见我迫于礼节,不敢造次,只是气哼哼地看着她时,才勉强敛起笑容。实际上,我心底里却不由自主地觉得这一切是十分有趣的。

我所感兴趣的并不是这一切本身,但因为这一切是构成我所喜爱的生活的一部分,所以觉得有意思。我周围所发生的一切,人们让我做的所有一切,全都不对我的口味,但却都使我很称心。如果我对医学的厌恶没有造成一些不断使我们高兴的嘻嘻哈哈场面的话,我认为我对医学还是能够产生兴趣的,因为这也许是这门学问第一次产生这样的一种效果。我自认为凭气味就能辨出一本医书来,而且,有趣的是我很少出错。瓦朗夫人让我尝一些最恶心的药剂。尽管我本能地躲闪、反抗,但到后来都是徒劳的。尽管我反抗着,做出可怕的怪相,咬紧牙关不张嘴,但当我看见她那沾有药汁的纤纤玉手靠近我嘴边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张开嘴巴,舔一舔。当她的那一整套制药家什集中在同一间屋里时,听见我们又跑又叫,哈哈大笑,人家还以为我们在屋里演闹剧,而不是在配制麻醉剂和兴奋剂。

然而我的时间并非全都在这些玩笑中度过。我在我住的房间里找到几本书:《目击者》、普芬道夫的书、圣·埃弗尔蒙的书和《拉·亨利亚德》。尽管我已不像从前那么疯狂地爱读书了,但看书仍然是我度过空闲时间的调节剂。我特别喜欢《目击者》,而且它使我受益匪浅。古丰神甫先生曾教我别贪多嚼不烂,要细细咀嚼。这样,我读书的收效就好多了。对语句结构与优美文体的思考是我读书的习惯;我在练习分辨纯洁法语和我的方言土语。例如,通过《拉·亨利亚德》的下面两句诗,我改正了我像所有的日内瓦同胞一样常犯的一个拼写错误:

Soit qu iun ancien respect pour k sang de leurs maitres parlat encor pourlui dam le coeur de ceil traitreso

我面对parla一词愣住了,告诉我它的虚拟式第三人称单数结尾须加“t”,而以前我在拼写或读它时,都把它与直陈式简单过去时混同。

有时候,我同我的瓦朗妈妈聊聊我所看的书。有时候,我在她身边朗读;对此,我兴趣大极了。我练习着好好念,而对我来说这样做的好处是很大的。我说过她很有才气,而当时,她也正处在才华横溢的时期。好几个文人争相博取她的欢心,指点她如何鉴赏上乘之作。照我看来,她有点新教的趣味。她爱谈论拜勒,很崇拜早已在法国逝去的圣·埃弗尔蒙。但这并不妨碍她对优秀文学的了解,也并没影响她对它的赞赏。她是在上流社会长大的:她小的时候便来到萨瓦,与当地贵族的亲切交往,使她改掉了沃州人的矫揉造作的弊病。在故乡沃州,女人们把自命不凡当成上流社会的精髓,因此只知道说些俏皮话。

尽管她只是匆匆地扫过宫廷一眼,但那匆匆一瞥已足以使她了解了宫廷。她在宫廷里始终有一些朋友,而且,虽然有人妒忌她,尽管她的作风和债务引起风言风语,但她却从未失去年金。她对世事颇有经验,而且善于思考,能从这经验之中得到好处。这些都是她那时最爱讲的话题,而且,由于我老爱胡思乱想,这也正好是我所最为需要的一种教诲。我们一起读拉布吕耶尔的作品。在拉布吕耶尔与罗什富科这两人中,她更喜欢前者;后者的作品情调哀伤,令人惆怅,特别是那些不喜欢按本来面目看人的年轻人更是这么认为。当她说教的时候,有时有点不着边际,但是,我不时地吻一下她的嘴或手,也就耐下性子了,也就不觉得她的话长得烦人了。

这种日子过于温馨了,很难长久地持续下去。我常感觉到这一点,因此我最担心也是惟一担心的是害怕这美好时光不会太长久。妈妈通过说笑研究我,观察我,询问我,为我的前途拟定了许许多多但并未实践的计划。幸好,仅仅对我的倾向、兴趣、小聪明的了解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找到或创造利用它们的机会,而这一切又非一朝一夕的事。但是因为她过分夸大我的能力,因而使她犹豫不决,反倒延缓了使我的能力得以发挥的时机。最后,多亏了她的好印象,一切都遂了我的心愿,但是,心不能太高,因此,从这时起,我便一刻也安生不了了。她有一个名叫多博纳先生的亲戚前来看她。这是一个十分聪明又很有心计的人,像她一样是个拟计划的能手,但他却没被计划搞垮,总之,他是个冒险家。他刚向弗勒里红衣主教提过一个想得挺好的彩票计划,但未被采纳。于是,他便去向都灵宫廷建议,这一次他很幸运,宫廷采纳了他的建议,并且付诸了行动。他在阿讷西停留了一段时间,成了地方长官夫人的情人。这位夫人非常可爱,是我在妈妈家里最高兴见到的惟一的女人。多博纳先生看见了我,瓦朗夫人就向他介绍了我。他决定观察一段,看看我适合干什么,如果觉得我是块料,就想方设法安排我的工作。

瓦朗夫人以要我去办事为由,也不跟我透点风,连续两三个上午,派我去他那儿。他十分巧妙地让我开口,对我很亲热,尽可能地让我放松,跟我既谈些鸡毛蒜皮的事,又无所不谈,而他这么做的时候,好像并没在观察我,毫不做作,好像他挺喜欢我,想同我随便交谈似的。我被他迷住了。他观察的结果是,尽管我外表挺好,神采奕奕,虽然还有一点点才能,但知识不丰富,没有主见,总之一句话,在各个方面都很浅薄,所能指望的最高机遇就是有朝一日当上一名乡村的本堂神甫。他对瓦朗夫人就是这么判定我的。我被人如此看待有二三次了,但这还不是最后一次,因为马斯隆先生的断语常常被人证实。

这些评语的原由与我的性格大有关系,所以有必要在此解释一番,因为,凭良心说,我对这些评语是不服气的,不论马斯隆先生、多博纳先生和其他许多先生的话,不管他们说了些什么,说句心里话,我是不佩服他们的。

有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在我身上统一了,而我却不知道是怎么搞的:一个是非常炽热的气质、狂热冲动的激情;另一个是迟钝、困惑的思想,总是事情过后,才明白过来。我的心与思想好像是分别属于两个人似的。我的感情快如闪电,涌入心中,可是,它并没有照亮我,反而使我激动、眩晕。我什么都感觉得到,可又什么也看不到。我激奋,但却愚笨,必须冷静下来才能思考。令人惊奇的是,只要有充足的时间的话,我也能深入细致地分析。从容不迫时,我也能对答如流;但一着急,就做不出什么像样儿的事,也说不出恰如其分的话来。在书信中我能妙语连珠,正如人们说的,西班牙人下棋时有高招儿。我读过萨瓦公爵的一段妙语,说他走在路上,突然回头喊道:“巴黎商人,当心你的小命。”我想,我也是这样的人吧。

我不只是在交谈时表现出思维的迟钝与感情的活跃,而且在我独自一人工作时也是如此。我的思想在我脑子里要理出个头绪来简直难以想象地困难:这些思想在脑子里蹿来蹿去,再发酵激奋,直到让我激动不已,热烈发狂,心跳加剧;在这种激奋、狂热的时候,我什么也看不清,写不出一个字来,必须等着心平气和。那巨大的狂澜不知不觉地在平静,混沌在打开,每件事又都各就各位,但过程缓慢,要经过一段漫长而模糊的激荡之后。你们难道没有在意大利看过歌剧吗?在换场的时候,大剧场里的混乱让人烦躁不已,而且持续的时间还挺长;所有的布景全乱堆在一起。到处都在扯过来拉过去的,真让人难受,好像要闹个天翻地覆似的。不过,渐渐地全都归置好了,一样不缺,然后,大家惊奇地看到,紧随着长时间混乱之后的是精彩无比的演出。我想写作的时候,脑子里的情景差不多就是这样。如果我一开始就善于等待,我就把描绘的事物的美表现出来,很少有哪位作家会超过我的。

因此,在我看来,写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的手稿,涂来改去,增删取舍,弄得难以看清,证明我在上面下了多大的工夫。没有哪一部手稿,在付梓之前,没有誊抄过四五次的。我手握着笔,面对着桌子和纸,一句话也写不出来。我只是在山间林中散步时,夜不成眠躺在床上时,在脑子里打腹稿。大家可以想象,特别是对一个一辈子连六首诗也没记住的没记性的人来说,这有多么缓慢。所以,有的腹稿段落,我写在纸上之前,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琢磨了五六次。正因为如此,我写那些颇费工夫的作品比写一挥而就的通信集之类的作品要成功得多,在写书信体时,我没有掌握其技巧,写的时候简直是活受罪。我每次写信,就连写些无关紧要的事,也要累上几个小时,或者,如果我想马上写下我想写的事的话,我就不知如何下笔,也不知怎么收尾。我的信总是杂乱无章,废话连篇,别人读起来,不知所云。

我不仅表述思想挺费劲,而且领会思想也是如此。我研究人,而且自以为是个很好的观察家。然而,面对已看见的东西,我却像从来没有看见过一样,只看得清自己所回忆的事情,我的智慧只有在回忆中才表现得出来。对于别人说的一切、我眼前发生的一切,我一无所感,理解不了。给我留下印象的只是外在的现象。但是,随后,所有的这些都进入了我的脑子成为回忆的材料:地点、时间、腔调、目光、动作和环境,我全回想起来了,什么也没漏掉。于是,我根据别人做的或说的,发现别人是怎么想的,而且很少搞错。

我独自一人的时候,就是自己的思想也不能把握,可想而知,在与别人交谈时,为了说话得体,必须同时立即想到千百种事情,我该是什么样子了。一想到谈话时还有那么多清规戒律,而其中起码有几条我记不起来,这就足够吓住我的了。我甚至对有的人能在众人面前滔滔不绝地讲话感到疑惑,因为说话时必须字斟句酌,对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要考虑到,为了有把握不说出什么可能冒犯什么人的话来,必须了解他们的性格,了解他们的历史。在这方面,生活在上流社会的人有一大长处:什么不能说,他们比别人更清楚,所以对自己说的就更有把握;就这样他们还常常不留神说出蠢话来。可想而知,从云雾之中掉到这种场合的人会怎么样了:他几乎刚说上几句,就会出漏洞。而在两人单独交谈时,我觉得还有另一种不对劲儿的地方,更加糟糕,那就是必须不断地说:对方跟您说话的时候,您必须回答,而当对方不说话的时候,您又得没话找话。单是这种难以忍受的拘束就让我厌恶社交了。我认为最让我发窘的事是被迫马上说话,不间断地说话。我不知道这是否与我对任何约束的深恶痛绝有关系,但是,硬是没话找话,那这就足以让我不可避免地要说蠢话了。

更加要命的是,当我无话可说,应该缄默不语时,我却像是早点还账似的,抢着说起来。我慌慌张张、结结巴巴地说出一些毫不连贯的话来,要是这些话一点意思都没有那倒也罢了。可我本想掩愚藏拙,但往往弄巧成拙经常出丑。这种例子成百上千,但我只举其中的一件。那不是我年轻时的事,而是我在上流社会生活了多年以后的事,那时节,只要可能的话,我总是装出上流社会潇洒绅士的派头。有一天晚上,我同两位贵妇人和一个男子在一起,后者的名字说说无妨,他就是贡托公爵大人。房间里没有别人,我竭力地想插上几句话。在四个人中,有三个肯定不需要我多嘴多舌的,上帝知道我都说了些什么!一个仆人送上女主人需要的鸦片剂,因为她的胃不好,每天都要服上两次。另一位贵妇见她龇牙咧嘴,便笑着说:“是特隆桑先生的药剂吗?”女主人以同样的腔调回答说:“我想不是的。”聪明的卢梭殷勤地插嘴说:“我想这种药不怎么有效。”其他三个人都愣在那里一声不吭,谁也没有笑一笑。片刻之后,话题转了。这种蠢话要是冲着其他女人说的,可能也就是句玩笑而已,但是,对一位非常可爱、容易引人议论的女人这么说,就很可怕了,我发誓,我决不是有意跟她过不去的。我相信在场的一男一女见证人,是强忍着才没笑出声来的。这就是我没话找话时脱口而出的俏皮话。我很难忘掉这事,因为,不仅仅这件事本身叫人不容易忘却,我想它产生了一些使我不得不常想起它来的后果。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让人一看就明白,我尽管不是个傻瓜,却不断地做出愚蠢的事,甚至连善于鉴识别人的人也这么认为。特别不幸的是,我的相貌和眼睛都透着精明样儿,人们对我的这种失望使我的愚蠢变得更加讨厌。这件小事虽说是特殊情况造成的,然而在对今后的事情的了解上用处是很大的。它是了解人们看见我做的许多怪事的钥匙,人们把这些怪事说成是我的野性所致,其实我根本不是这么个性格。如果我不是深信自己在交际场上出现不仅会对自己不利,而且会失去自己的本色的话,我会热衷于社会交际的。我决定写作和离群索居,这是最适合我的。我若出现在人前,大家可能永远不知道我价值几何,甚至想都没有想到,迪番夫人就这么认为的。尽管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尽管我在她家住过多年,但自那以后,她亲口对我这么说过许多次。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我以后再谈。

我的才能就这么确定了,这也决定了我的职业的选择方向,剩下的就是再一次完成我的使命。困难的是我没有入过学,我拉丁文不甚了了,无法当神甫。瓦朗夫人想让我去修道院学习一段时间。为此,她还跟院长商量过了。修道院院长是个遣使会,名叫格罗,长得矮小憨厚,一只眼睛快瞎了,身材瘦弱,头发花白。他是我所见过的最聪明而又最没学究气的遣使会的神父,我认为这是对他很公正的评价。

他有时来妈妈家里,妈妈款待他,抚爱他,甚至逗他,有时还让他替她系系衣服背后的带子,自然,他十分乐意为妈妈效劳。当他帮着系的时候,妈妈便在房间里跑来跑去,摸摸这个,弄弄那个。院长先生被带子牵着,不停地嘟囔着:“喂,夫人,您停下来呀。”这倒是可以绘成一幅挺美的画。

妈妈的安排被格罗先生满口答应。他只要了很少的膳宿费,并负责教育我。剩下的就是等主教的恩准了。主教不仅同意,还愿意代出膳宿费。我还被允许穿世俗的衣服,直到大家通过测验,认为我已达到预期的效果为止。

变化多大呀!我不得不从。我宛如受酷刑一般地到修道院去了。修道院真是阴森可怕的地方,对我这个眷恋着瓦朗夫人的年轻人来说,尤为如此!我只带了一本书,是我求妈妈借给我的,它是我无限的慰藉。大家一定猜不着是什么样的一本书——一本乐谱。在她所研究的学问中,没有忘掉音乐。她不仅嗓音很美,而且唱的歌也很动听,还会弹点羽管键琴。她还好心地教过我一点音乐,但必须从最浅显的开始,因为我连圣诗乐谱几乎都一窍不通。一个女人给我上了八九十节课,还老是断断续续的,所以不仅没有教会我视唱,而且也没教会我四分之一的音乐符号。然而,我是如此地挚爱着这门艺术,以致想自个儿试着练练。我带走的乐谱并不是最浅显的,那是克莱朗博的合唱曲。我可以说是既不懂变调,也不懂音节的长短,但竟然能识得、而且能准确地唱出《阿尔菲和阿蕾土斯》合唱曲的第一首宣叙调和第一首咏叹调。大家可想而知我下了多大功夫,办事又是多么锲而不舍啊。的确,这首曲子谱褐极其准确,以致只要按照节拍诵诗,就能与音乐合拍了。

修道院中有一个总是同我作对的该死的遣使会神父,使我对他想教我的拉丁文都感到厌恶。他一头服贴油滑的黑发,面包色的面孔,水牛嗓子,猫头鹰的眼睛,野猪鬃的胡须。他一脸奸笑,四肢动起来好像木偶似的。我忘记了他那讨厌的姓名,但永远不会忘掉他那令人恐怖的面孔,我只要一想起他来,没有不颤抖的。我仍记得在走廊里遇见他的情景,他彬彬有礼地把他那顶油腻的方软帽一摆,作出了请我去他房间作客的动作。我觉得他那房间比黑牢还要可怕。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这么一位老师同当过我老师的宫廷神甫相比,该有多大差别呀!

如果我再听任这个恶魔摆布上两个月,我想我一定会变成精神病人。但是,憨厚的格罗先生发现我很忧伤,吃不下饭,人很消瘦,便猜到了我苦闷的原因。这事并不难办。他使我摆脱了那畜生的爪子,而且干脆把我交到与之完全相反的一个最温和的人手里。这是位年轻人,名叫加蒂埃,是弗西尼地方的神甫,是来修道院深造的。出于对格罗先生的礼貌,而且我认为也是出于仁爱,他很愿意挤出时间来指导我的学习。可以说,他是我所见到的相貌最漂亮的人。他一头金发,胡子近乎红棕色,风度宛如他家乡的人,大智若愚,但他身上真正突出的是心地善良、仁爱、热情。他那双蓝眼睛里,透露出温柔、亲切与忧愁,使人一看便注意上他。从这个可怜的年轻人的眼神、声调看来,似乎他已预知自己的命运,感到自己生来就是不幸的。

他的性格正如他的相貌。他非常耐心、非常温和地似乎在同我研讨,而非说教。他马上就赢得了我的欢喜,因为他的前任为他奠定了基础。然而,尽管他没少为我花费时间,尽管我俩都挺努力,尽管他教得挺好,可我虽然刻苦但长进不大。很奇怪,我虽然理解力不错,然而我从他那里学到的知识却是微乎其微,除了我父亲和朗贝尔西埃先生以外。我所知道的那一点点,是我自个儿学来的,大家以后会明白的。我的思想最需要的是自由自在,不能屈从于时间的限制。而且,我担心学不会,所以无心集中精力。我害怕让讲课的人着急,便不懂装懂,因此对方在往下讲,我却一点也不懂。我的思想希望按自己的节奏行进,而不愿意受到别人的束缚。

接受圣职的时刻到了,加蒂埃先生便回到本省去当六品修士去了。这使我感到遗憾,因为他对我很关怀,因此,我对他有一种依恋与感激。我祝愿他,但那些祝愿如同我对自己的祝愿一样,没有兑现。许多年以后,我听说他在当一个教区的副本堂神甫时,同一位他以从未有过的、十分温柔的心爱上的姑娘生了一个女孩。对一个管理特别严厉的教区来说,这是一件极其可怕的丑事。按常规,神甫们只能同已婚妇女生孩子。他因为违反了这条不成文的规定,被投进监狱,名誉扫地,被驱逐出境。我不知道他后来是否复职了,但是,我对他的不幸遭遇印象极其深刻,在写《爱弥尔》时,我又想了起来,因此,我把加蒂埃先生同盖姆先生揉在了一起,把这两位可敬的神甫变成了萨瓦副本堂神甫的原型。我的描写对这两个原型一点也没什么损害。

当我在修道院的时候,多博纳先生被迫离开了阿讷西,因为地方长官大人认为他同自己的妻子有染有伤大雅。这其实就像是“园丁的狗”一般,因为尽管科尔维奇夫人很可爱,但同她丈夫关系不和,他的同性恋的怪癖使她对他没有一点作用,于是,他便粗暴地对待她,两人只好分居。科尔维奇先生是个无耻小人,阴险毒辣,狡猾奸诈,因为树敌太多,自己也被撵走了。据说,普罗旺斯人报复自己的仇人是唱歌:多博纳先生为了报仇而写了一出喜剧,他把剧本寄给了瓦朗夫人,她让我看了剧本。我挺喜欢这个剧本,它使我产生了写一出剧的幻想,以便看看我是否果真如该剧作者所说的那么蠢。但是,直到我到了尚贝里之后,我才写了我的第一本剧本——《顾影自怜》。正如我在该剧本的序言中所说的,我是十八岁时写的它,那时瞒掉了几岁。

差不多就在这一时期,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本身并不重要,但却对我产生了一些影响,而且,当我已经忘了的时候,它却在社会上大为盛传。我每周有一天可以外出;我无需说出我利用这一天干些什么。有一个星期天,我正在妈妈家里,与妈妈房子相连的方济各会的一幢楼房着火了。这楼里的炉灶里堆得满满的干柴捆转眼间全着了火。妈妈的房子很危险,被风吹过来的火苗盖住了。大家赶忙往外搬,把家具搬到花园里。花园正对我以前住的房间的窗户,在我所说的小溪那边。我慌了神了,便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拿着了,就往窗外扔,甚至把一个大石臼都扔了出去,要是平时,我连搬都搬不动的。要不是有人拦我,一面大镜子也要被我扔出去了。善良的主教那天也来看望妈妈,他也没闲着,他把妈妈拉到花园,他们两人同院子里其他的人一起跪下来祷告。我因为来晚了点儿,看见大家都跪着,便也像他们一样地跪下来了。在主教祈祷的过程中,风向很突然,而且十分及时地改变了,以致罩住房屋而且已经蹿进窗户的火苗扑向院子的另一边去了,房屋丝毫没有受损。两年后,贝尔奈先生去世了,他的老会友——安多尼会修士们开始收集能够有助于为他举行宣福礼的材料。我应布代神甫的请求,在材料中加进了我刚才所说的我已经看见的一切,这是我做得对的;但我做得不对的是,把这件事说成了一个奇迹。我看见主教在祈祷,而在他祈祷的过程中,我看见风向变了,而且变得很及时,这就是我可以说和可以作证的,但是,这两件事互为因果,那我就不该说死了,因为我不可能知道。可是,就我记忆所及,我当时是真心实意的天主教徒,我并没有胡言乱语。人们心中极其自然的对奇迹的喜爱、我对这位德高望重的主教的景仰,以及我也许以为自己对这奇迹的出现有所贡献的那种内心的骄傲,使得我自己被自己迷惑,而且,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这一奇迹确因最热烈的祈祷所致,那我完全可以说是我有一份功劳在里面。

三十多年后,当我发表《山中来信》时,我不知这段证明材料是如何被弗雷隆先生发现的,并且还在他的文学刊物中引用了它。必须承认,这一发现很有利,恰逢其时,连我都觉得挺有意思。

我注定是一事无成。尽管加蒂埃先生尽其可能地把我的进步说得比较好,但他们发现我虽然很努力但却没什么进步,这就无法鼓舞我继续学习了。因此,主教和院长灰心了,认为我不是做神甫的料儿,把我交给瓦朗夫人。但是,他们仍说我是个比较好的小伙子,一点恶习也没有。正因为如此,虽然人们对我的讨厌的看法有不少,但她并没有抛弃我。

我神气活现地把我受益匪浅的乐谱带回她家。我那《阿尔菲和阿蕾土斯》曲子几乎是我在修道院里所学的全部东西。由于她看到了我对音乐的兴趣,所以她想把我培养成一名音乐家:机会很好;她家里每周至少举办一次音乐会,而且指挥这个小音乐会的教堂乐师时常来看望她。他是巴黎人,名叫勒梅特尔,他是一位活泼开朗的年轻的仪表堂堂却缺少才气的优秀作曲家,但毕竟是个很好的人。妈妈介绍我认识了他。我很喜欢他,他也不讨厌我。我们谈了膳宿费,一下就谈妥了。一句话,我到他那儿去了,愉快地过了一冬,因为他的训练班离妈妈家只不过20来步,因此我们去那儿并不花什么工夫,并常常一起在妈妈家吃晚饭。

大家很容易想象,训练班的气氛是很活跃、充满朝气的,同音乐家们以及唱诗班的孩子们在一起,我感到比跟圣·拉扎尔修道院的神甫们在一起的日子更有意思。不过,这种生活尽管更自由自在,可是还是要受到很多束缚。我生来就爱独立自主,但又从不过分。在整整六个月中,除了去妈妈那儿或是去教堂而外,我从来没有出去过,甚至连出去的想法也没有。这段时间是我生活得最平静的阶段之一,回想起来非常愉快。在我经历过的各种环境之中,有一些是我感到非常愉快的,回忆起来,仍旧其乐融融,好像仍然还在眼前一样。我不仅记得时间、地点、人物,而且还记得周围的所有东西、空气的温度、气味、颜色,那是只有在那儿才能感觉到的某种印象,我又重新随着我生动的回忆到达那里。譬如,大家在训练班练习的所有曲子、大家合唱的所有歌曲、大家在那儿所做的一切、议事司铎们的美丽而高贵的衣服、神甫们的祭披、唱诗班成员的主教冠、乐师们的面容、跛脚的拉低音小提琴的老木匠、拉小提琴的金发矮个神甫、勒梅特尔摘下佩剑后披在世俗衣服外面的旧道袍,以及他去唱诗班时套在旧衣服外面的漂亮的高级宽袖白色法衣;我也站在乐台上面,手里拿着一管短笛,准备吹奏勒梅特尔先生专门为我写的一小段独奏曲的那份得意劲儿,等着我们的佳肴以及大家的好胃口。所有的这一切活生生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成百次地使我开心忘怀,可以说,我比当时演奏时还要高兴。我对于抑扬婉转《美丽的繁星之神》中的某一曲调始终怀有一种缱绻柔情,因为在降临节的某个星期日,天还没有发亮,我在床上听见人们按照那座教堂的规矩,在教堂台阶上唱这首圣歌。妈妈的女佣梅塞莱小姐略通音乐,勒梅特尔先生要我与她一起唱《献礼》中的一小段经文歌。这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而她的女主人是那么兴致勃勃地在听。总之,所有的一切,包括让唱诗班的孩子惹得十分恼火的、心地非常善良的好女仆佩琳娜,在回忆这些幸福无邪时刻时,都常常萦绕脑际,令我陶醉,令我感伤。

我无可指责地在阿讷西生活了将近一年,我在众人心中留下了较好的印象。自从我离开了都灵之后,我没干过任何蠢事,而且只要是在妈妈眼前,我是不会干蠢事的。她引导我,始终在很好地引导我。我惟一的欲望是对她的眷恋;然而这不是疯狂的欲望,我的心培养了理智。的确,这惟一的情感可以说是吸去了我的所有才智,使我什么也学不成,连我花了全部力量去学的音乐也不例外。但这丝毫不是我的错,我是想专心致志十分勤奋地去学习的。但我的精力难以集中,总走神,老叹气,像这种样子我有什么办法呢?为了进步,我本身能做的都做了,但是,我的不成器的脑袋一经别人的诱惑,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做傻事。这个人出现了。是偶然促成了这个机会,大家下面可以看到,我那不成器的脑袋抓住了它。

那是一个特别冷的二月的晚上,我们都围炉向火,忽然听见有敲大门的声音。佩琳娜拿起提灯,下楼去开门。一位年轻人同她一起走上楼来,从容不迫地自我介绍之后,客客气气地恭维了勒梅特尔先生几句。他自称是法国音乐家,因为手头拮据,想在音乐训练班找点活儿干干,挣点盘缠。善良的勒梅特尔先生一听是法国音乐家,心房一颤,因为他对他的祖国和他所从事的艺术是无比热爱的。他接待了这位年轻的过路人,留他住宿;年轻人看来很需要住的地方,没怎么客气就留下不走了。我趁着一边烤火、一边聊天、一边等着吃饭的机会,对他进行了仔细的观察。他身材矮小,但却宽胸阔背。他并不特别畸形,但却有这么点我说不上来的不匀称,可以说是一个平肩驼背人,不过,我觉得他有点瘸。他穿了一件黑上衣,倒是不很旧,但磨损得厉害,破烂得在掉碎片;一件衬衣虽然质量相当不错,但脏得有点让人倒胃,袖口挺漂亮,但已起毛边了;两条腿上绑着护腿套,一只就够放进他的两条腿去;一顶遮风雪的小帽挟在他的腋下。但在他这身滑稽装束中,透着某种他的风度也表露出他的高贵。他容貌清秀恬静,说话伶俐清晰,但不很谦逊。他身上的一切都显示出他是个受过教育的放浪青年,他不像一个要饭的叫花子,但却像个化缘的疯子。他告诉我们说,他是一个来自巴黎的迷路的名叫旺蒂尔·德·维尔纳夫的法国人。而且,他有点忘了自己音乐家的角色,又补充说,他要去格勒诺布尔看在议会里的一个亲戚。

晚餐时,大家谈了音乐;他很健谈,也知道很多东西。他知道所有的大演奏家、所有的名曲、所有的男演员、所有的女演员、所有的漂亮女人、所有的大贵族。好像别人讲的什么东西他都知道。但是,刚谈起一个话题,他便插科打诨,引得大家哈哈大笑,忘记刚才说什么了。那天是个星期六,第二天教堂里有音乐会。勒梅特尔先生建议他参加演唱,他非常愉快地答应了。问他唱哪个声部,他回答说:“男高音。”随即便把话岔开了。在去教堂之前,有人把他的那一部分给他,让他准备一下,他连看都没看一眼。勒梅特尔先生对他的狂傲很吃惊,凑到我的耳边说:“您看吧,他不识谱。”我回答说:“我也非常担心。”我焦虑不安地跟在他俩身后。音乐会开始时,我的心狂跳不已,因为我很关心他。

但我的顾虑很快就被打消了。他唱了两个独唱,字正腔圆,韵味十足,而且,嗓音美极了。我还未这么惊喜过哩。弥撒完了之后,旺蒂尔先生受到满教堂的教士和音乐家们的称赞;他不失风度地很随意地答谢称赞他的人。勒梅特尔先生真心诚意地拥抱他,我也同样地拥抱他。他见我愉快,因此他似乎也感到挺高兴的。

我相信,大家会认为,我既然曾经敬佩过最多不过是一个大老粗的巴克勒先生,那么我对这位有教养、有才气、幽默风趣、深谙世事、且又被看作是个可爱的浪荡公子的旺蒂尔先生自然会更迷恋了。事实上也正是如此。我想,处于我的位置的所有年轻人都会这样做的,特别是他要是具有鉴赏他人特长的较强能力并对其才能十分仰慕,则更容易如此,因为毫无疑问,旺蒂尔先生就具有这种特长,而且,他还有一些特长是跟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年轻人不常有的:不急于表露自己的才能。是的,他对许多他并不懂的事情自吹自擂,然而,对于他知道的那些事情,而且知道得真不少,他却只字不提,等着机会去展示出来。他这是欲擒故纵,效果极大。因为对于每一件事情,他刚说几句话就打住不谈了,大家也不知道他何时才全部抖落出来。他谈话时爱开玩笑,放荡不羁,口若悬河,充满魅力,始终笑容可掬,却从不失声大笑,就是最粗俗的事,他谈起来也温文尔雅,让人听着顺耳。因为他谈论的艺术魅力,因此就是最害羞的女人也没因他谈话内容的粗俗而离开过。她们虽觉得应该生气,却又气不起来,因为没有力气去生气。他所需要的只是烟花女子,而且,我相信他并非乱搞两性关系的那种人,但却生就的是在交际场中,为有风流韵事的人增添无穷的乐趣的人。有这么多的讨人喜欢的才能,又是在一个了解而且欣赏这些才能的地方,我坚信他不会长期作一个音乐家而是会有一番作为的。

我对旺蒂尔先生的仰慕,其动机是很理智的,其结果也没非礼之处,尽管我对他的喜爱比对巴克勒先生更强烈,更持久。我喜欢见到他,听他说话;他所做的一切我都觉得可爱,我就像如奉神谕似的遵奉他所说的一切,但我并没迷恋到离不开他的程度。我身边有一个很好的屏障,使我不致过分。再说,我觉得他的格言警句对他很好,但对我来说却用处不大。我所必需的是另一种欲望,他连想都没有想到,而且我也不敢对他提起,深信他听了会嘲笑我的。然而,我真想把这种爱恋同支配着我的那种感情结合起来。我激动不已地同妈妈谈起他;在妈妈面前,他也经常受到勒梅特尔先生的赞扬。妈妈同意把他带来见她。但这次会面毫不成功:他觉得她矫揉造作;她认为他放荡不羁。她为我有这么一个坏朋友而担忧,不仅不许我再带他来她家,还竭力地向我描绘我同这个年轻人在一起的种种危险,因此,我有点谨慎,收敛一些,而且,我们两个人不久就不再来往了,这对我的品行和思想来说,真是万幸。

勒梅特尔先生对自己的艺术情有独钟。他还好喝酒,但在饭桌上,却很节制,但他在屋里作曲时,一定会喝酒。他的女佣很了解他,所以,只要他一准备好谱曲的纸和拿起他的琴来时,他的酒壶和酒杯就立刻准备好了,而且一壶一壶地喝个没完。虽然每天几乎都醉眼朦胧,但却从来没有烂醉如泥。这实际上挺可惜的,因为这是个本质上很好的小伙子,性格活泼开朗,妈妈则称呼他“小猫”。不幸的是,他喜爱他的艺术,工作玩命,酒喝得也太多。这影响了他的身体,最后对他的脾气性格也有很大的影响:他有时候多猜多疑,容易发火。他不会动粗,无论对谁又都不会失礼,所以从未说过一句粗话,连对他的唱诗班的孩子都没说过。但也不可对他无礼,这当然是合情合理的。糟糕的是,他不很精明,对别人说的话没有辨别力,因此对别人的话好坏不分,所以常常无端发火。

从前,那么多王公、主教把能参与其间视为荣耀的日内瓦古老的教士会,在流亡中失去了它昔日的光华,然而它昔日的高尚并没有失去。为了能被接纳,必须是贵族或索邦神学院的博士。如果说其中有什么可值得骄傲的,那就是除了个人的才能而外,出身的高贵也使人自傲。再说,所有雇佣世俗人的神甫通常对待俗人都是相当傲慢的。可怜的勒梅特尔先生就常常遭遇到他们如此的虐待。尤其是那个名叫维多纳的唱诗班的神甫,其实是一个彬彬有礼的人,但过于以贵族自居,因此他总是不太尊重勒梅特尔先生的才能,而后者也不太买他的帐。这年的圣诞期间,主教照例邀请教士会成员们午餐,而勒梅特尔一向是在被邀请之列的。席间,一场比平时更激烈的争论在他们两人之中发生了。维多纳神甫对勒梅特尔先生有些失礼,对他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使之很难容忍。他立即决定第二天夜间离去,尽管他去向瓦朗夫人辞行时,夫人对他百般劝解,他仍旧义无反顾。他很想对这些素来高傲的人报复一下,要让他们在大家最需要他的复活节期间丢人现眼。但是,他自己也有为难的事,那就是他要带走的乐谱足足有一大箱,特别沉重,无法挟上就走,挺犯难的。

妈妈所做的,我处在她的位置也会做的,而且就是到了现在仍旧还会那么做的。一再挽留无效,见他仍旧执意要走,妈妈就想给他力所能及的帮助。我敢说,她应该这么做。勒梅特尔可说是曾全身心地为她效劳。不论是有关他的艺术还是在照顾她方面,他都是很忠实地对她唯命是从,而且办事的热心劲儿为他的殷勤赋予了新的价值。因此,她所做的只是在关键时刻对一个三、四年来对她殷勤效命的朋友的答谢。但是,她心灵高尚,在完成类似义务时用不着去想这是为了还愿。她要我至少把勒梅特尔先生送到里昂,只要他需要,不管多长时间都得伴随着他。她后来向我承认,她这么安排更多地是想让我离旺蒂尔远些。为搬运箱子的事,她征询过她忠实仆人克洛德·阿内。后者认为不能在阿讷西用牲口驮,那样我们的行踪会被暴露,必须等天黑,把箱子抬出一段路,然后再在一个村子雇上一头驴,把箱子驮到赛塞尔。那儿已是法国境内,我们就再没什么危险了。我们采纳了这个意见。我们当晚七点便动身了,妈妈借口替我出盘缠,往可怜的“小猫”的小钱袋里装了些钱,这对他来说作用是很大的。克洛德·阿内、园丁和我,尽力把箱子抬到附近的一个村子,雇上一头毛驴驮着;我们当晚就到了赛塞尔。

我已经说过,我认为我有时候很不像自己,会表现出两种截然相反的性格。下面给大家举个例子。赛塞尔的本堂神甫雷德莱先生是圣·皮埃尔的议事司铎,所以认识勒梅特尔先生,是我们最该躲避的人中的一个。然而我冒冒失失地要求去见见他,找个借口要求借宿,仿佛我们到这儿来是经教士会同意的。勒梅特尔先生不仅没有反对,反而很同意我的意见,可以使他的报复又刺激又有趣。因此,我们便堂而皇之地去雷德莱先生家了;他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勒梅特尔对他说,是应主教之邀,去贝莱主持复活节音乐会的,说是打算过几天还要路过此地。我也帮他编造了许多听似人情人理的话为他圆谎,以致雷德莱先生觉得我是个漂亮的小伙子,对我很友好,百般温柔亲切。我们吃住都安排得很好。雷德莱先生不知用什么佳肴来招待我们是好;分手的时候,我们似乎成了世界上最好的朋友,约定下次经过此地多呆几天。等只剩我俩时,便憋不住纵声大笑起来,而且我承认,一想起来,我仍要忍俊不禁,因为我认为这是世界上最令人开心的玩笑了。如果勒梅特尔先生没有不停地喝酒和胡言乱语的话,如果他没有犯了后来常犯的好像癫痫的毛病的话,我们本会笑个一路的。他这样让我挺为难,我吓坏了,所以很快便考虑如何想法脱身。

我们跟雷特莱先生说的去贝莱过复活节这一句并非假话,我们真的去了那里过复活节,而且,尽管我们是突然光临,但却受到了乐队指挥以及所有人的衷心欢迎。勒梅特尔先生在他这门艺术中有些名气,人们对他的尊敬是受之无愧的。贝莱的乐队指挥炫耀地演奏了自己最优秀的作品,力图得到一位如此好的评判家的赞赏,因为勒梅特尔不仅是个行家,而且为人公正,毫不嫉妒,也不阿谀奉承。与外省的那些乐师相比,他要高明多了,而他们自己也打心眼儿里这么认为,所以不是把他视为同行,而是他们的领袖。

在贝莱愉快地过了四、五天之后,我们又上路了。一路上,除了我刚提到的那点意外而外,可以说一路上风平浪静。到了里昂,我们住进圣母客栈。在等着我们用另一谎言,通过好心的保护人雷德莱先生,在装上罗讷河的船上的箱子同时,勒梅特尔先生去看望熟人,其中有方济各会的卡东神甫(他的情况以后再谈),和里昂伯爵多尔唐神甫。他受到他们的盛情接待,但正像下面要说的,他们却使他露了馅,所以他在雷德莱先生那儿的好福气也就结束了。

到了里昂两天之后,当我们走过离客栈不远的一条小街时,勒梅特尔旧病突然剧烈发作,把我吓坏了。我大声叫着,呼喊救人,说出他住的客栈的名字,央求大家把他抬去。然后,当人们围拢过来,向倒在街中心、不省人事、口吐白沫的勒梅特尔忙碌着的时候,他惟一可以相信可以帮助他的朋友却抛弃他不管。我趁没人注意我的机会绕过街角,溜之大吉。感谢上苍,我终于老实交代了我的第三件令人不齿的坏事。如果我有许多这类事要交代的话,那我开始写的这本书就只好就此搁笔了。

我到目前为止所说的一切,都在我曾生活过的地方留下些痕迹,但下面我要讲的是别人一点也不知道的事。那是我一生之中最荒谬怪诞的事,幸而它们并未产生恶劣的后果。我的脑子里响着一种外来乐器的音调,忘乎所以,超乎寻常,后来,脑子自己恢复了常态,所以,没再干以前做的那样的蠢事傻事,或者顶多是只干了些与我的天性较一致的荒唐事。我年轻时的这段时间是我记忆最模糊的时期。好像比较有兴趣的事很少,而且,四处奔波,漂泊不定,所以很难不在时间或地点上出些差错。我是完全凭着记忆来写的,没有能够帮我回忆的遗物和材料。我这一生中好多事情清晰得如同就在眼前刚刚发生,但也有一些缺漏和空白,我只能用留在我脑子里的模糊记忆加以模糊地填补。因此,我有时可能出些差错。而且,在我找到有关自己的更可靠的材料之前,我还可能在一些小的事上出些差错,但是,在真正重要的事上,我敢担保那是绝没有一点差错的,就像我将在所有事情上始终尽力做到这一点一样。

我一离开勒梅特尔先生,便拿定主意回阿讷西去。我们出发的原因极其神秘,我曾很担心我们回去的安全问题,而且,这种担心使我的一颗心完全悬着,有几天时间,竟至不再想到回去。但是,当我一觉得没有关系了的时候,主要的感情又涌了上来。没有什么能吸引我,没有什么能诱惑我,无论什么也不能使我产生兴趣,只是想回到妈妈身边去。我对她的依恋真挚而缠绵,把我心中一切幻想的计划、一切疯狂的野心全都连根拔除了。我除了感到在她身边的幸福而外,再也感觉不到其他的幸福,我感到每离她远一步,便远离这种幸福。因此,为了重温这一幸福,我绝不放过任何得到它的机会。我回去得那么匆忙,我的思想又是那么地恍恍惚惚,所以,尽管我回忆起其他的旅行时是那么地津津乐道,然而,我一点也记不起这一次旅行的情况。我什么也回想不起来,只记得离开了里昂和回到了阿讷西。大家可以想见,这最后的一段时期我的脑子里该是多么地乱呀!我回去时,没再见到瓦朗夫人,她去巴黎了。

这次妈妈去巴黎旅行的原因在我心中一直是一个谜。我敢肯定,如果我追问的话,她是会告诉我的,但是,没有谁像我这样不愿意打听朋友的隐私的了。我一心只想着眼前,整个心的容量与空间被眼前的事情装满了,除了可成为我今后惟一享受的往昔的欢乐而外,我的心里容纳不下任何昔日的往事了。从她对我提起的只言片语中,我认为可能是因为撒丁王退位在都灵引发的革命,她怕被人遗忘,想借多博纳先生的阴谋活动,得益于法国宫廷。她曾经常对我提起,她宁愿从法国宫廷得到好处,因为法国宫廷有许许多多的大事要做,没有监视她的令人讨厌的人。如果确实如此,那就很奇怪了,她回来以后,并没有人给她脸色看,而且她的年金从来没有被取消过。有好多人认为,她曾负有什么秘密使命,不是受了本应亲自去法国宫廷办事的主教之托,就是受托于一个权势更大的人物,所以她归来之后才受到很好的对待。如果真是这样,那可以肯定的是,这位女使者没有选错,她的才能足以完成从谈判中取胜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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