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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来源:《大家》2008年第01期

栏目:任意球

2007年6月21日 星期四 阴有雨转晴

日本诗人走了,葡萄牙诗人走了,我听说瑞典老诗人尤根先生也要提前走了,早餐时我又碰见了他和家人,坐过去与之告别,结果又很热闹地聊了一阵儿。

乘电梯下楼,和同样老在早餐时遇到的亚美尼亚女诗人丑查尼克·塔姆热兹安同在电梯间里,这位出生于1978年的女诗人一点也不丑,美丽而且神秘,公开场合不常露面,老是一个人出来进去的,形单影只。她的诗是不分行的(散文诗?),属于用词较多我看不懂那类的,她的英文简历中暗藏着她来鹿特丹的途径:她大学学的是法语,是同在会上的法国大师博纳富瓦的亚美尼亚语译者,他是经由谁之推荐到这里来的也就一目了然了。对这个女诗人,我很有些好感,想跟她打个招呼说说话,但一想到自己的烂英语,想到对方一看就属于那种内向型的美女,便退却了,敬而远之——这幕情景我想在诗歌节上很典型,其实大家都渴望交流渴望理解渴望友情,但由于语言的隔膜和其他顾虑,只能擦肩而过,形同陌路。

今天是我专场朗诵的日子,我准备向我就要在晚上朗诵的《一个北欧诗人的画像》中的主人公学习:“在诗歌节登台朗诵的那个白天/他躲在宾馆的房间中睡了一天/养精蓄锐地恭候着/一个诗人生命仪式的到来/黄昏时在前往朗诵地的面包车上/他用草莓汁和中国小白酒/调制成的鸡尾酒款待车上的每一个人/当然他自己喝得最多/当晚的朗诵大受欢迎……”——不论是五年前在瑞典的奈舍国际诗歌节上,还是三年前在昆明举行的“中国-北欧诗歌周”上,外国诗人将自己的出场朗诵当成大事的做法都留给我深刻的印象,我感觉本来的自己距这种带有宗教情怀的态度离得很近,也很喜欢这么来,但人是拗不过环境的,一回到中国诗人嘻嘻哈哈的朗诵会上,立马就像周遭的一般俗人似的装作不把朗诵当回事,故意作随意的“念”状而不是真正地朗诵,恨不能把拒不出场当成一种诗人风度……现在我来到了这里,我就以光明正大地按照自己的本心和我欣赏的态度做一回了——其实我已经提前开始这么做了:刚来的头三夜,我一夜一把手淫,为了今夜的朗诵,已经戒了三夜了。当我领到诗歌节发的胸前印有英文“疯狂”字样的红色体恤时——我就决定专场朗诵时穿它(将自己为朗诵专买的一件黑蓝色体恤弃置一旁),一方面是我喜欢这种红色(有点近似于中国红),五年前我在瑞典朗诵时就穿着一件火红的格瓦拉,自我感觉和别人的反应都好得不得了;另一方面,我考虑到与会诗人虽然人人都有一件,但他们不会穿,因为怕跟别人雷同,我正好可以利用他们的这种心理,于是便抢先穿在身上了。因为这件小号的红体恤比较紧身(像意大利队在2000年欧锦赛上所穿的紧身队服),人的体型便毕露无遗,现如今我的体型从我身处的年龄段来说已经堪称健美了,但我觉得还不够强壮,三天来便开始了强化训练:每天起床后一百二十个俯卧撑加八十个仰卧起坐,加上旅行中一连数小时的徒步行走——此为体能训练;技术训练的内容是:每天早餐前将自己将要朗诵的诗看上一遍,给自己一些心理上的提示——读到哪里该如何处理。另外,还要多饮水少说话,让嗓音保持在最佳状态。妈的!我的诗本来就strong,现在需要stronger,朗诵时要达到strongest!

我决定上午不远走,就近放松一下,我决定去最近的那个每天为我敲钟报时的教堂看看——两次想进都没有进成的教堂,旁边竟然是鹿特丹警察总局。这一回,我终于进去了,一个高大威猛的保安问我干嘛,我有点发懵没有回答:这哪儿是教堂呀?他问我:“是不是想看看?”我回答说:“是。”我上楼他也没拦我,到处都是办公室,到处都是忙忙碌碌的白领,到最后我终于搞明白了——原来这是市政厅呀!哦,又一个西方式的城堡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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