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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在住进文沁小区第三个月后,邱弟认识了胡豆角。

胡豆角是个十三岁的孩子,肮脏,黑瘦,说话老里老气。每天上班,邱弟都是步行。菊映多年前就买了一部宝蓝色的两厢POLO开来开去,也要给邱弟买一辆,邱弟不要。菊映的钱有可能就是开喜的钱,这是邱弟拒绝的主要原因。邱弟有一部用自己工资买下的捷安特山地自行车,这就足够了,多远的路他骑上也就走。很多人都说邱弟骑车特别帅气,上半身往前俯着,几乎贴住车架子,两条长腿一上一下简直蹬出音乐般的节奏,车速那么快,跟赛道上竞技的运动员似的。但文沁小区离出版社不过两三百米远,走路显然更切实际。他迈着细长的腿在单位与住处之间走来走去时,中途总要经过一座过街天桥。桥不大,制作也简陋,用钢材匆匆一搭而成,推算起来应该是九十年代初期的产物。这样的桥,明眼人一看就明白,是为了把方便礼让给往来的汽车而架设的,走路和骑车的本来顺着斑马线就横过马路了,却无端地上一次坡下一次坡,真是挺屈的,却谁也没办法。

那天邱弟拖着腿,一疲一沓地蹬上这个台阶,又一沓一疲地准备踩下那个台阶时,一个小男孩甩着袖子从他旁边摆过。第一眼邱弟以为是个缺胳膊的残疾人,细看才发现胳膊好好的,只是缩进衣服里了,空出的衣袖被当成玩具,手掌在衣服里头捏着,划着圆圈,于是那只空荡荡的袖子就像只无头鸟在空中瞎转。一开始邱弟并没有打算跟他说话,是他先说的。他不是对邱弟说,而是对着夹在耳边的小灵通说。他说,行,那就这样了呀呀呀呀。

邱弟像被什么刺一下,猛地站住了。他双脚粘在台阶边沿,身子却慢慢地转过来,一直转成接近麻花状。哎!他叫了一声。那孩子没听到,继续走,继续打电话,继续转袖子。邱弟只好跟上,他有了耐心,很安静地跟,直到那孩子结束通话收了小灵通,他才拍拍其肩膀,他说,哎,你好!

你是哪里人?他又追问一句。

小孩回过头,皱着眉。干吗?口气很不好。

邱弟调整一下表情,他笑了笑。请问你是花姑村的吗?

小孩歪着头打量他,嘴一撅,含义不明地笑了。

邱弟因此就得出结论了,他觉得没错,不会错,是花姑村的。呀呀呀呀,这是花姑村人普遍使用的语气助词,放在句末,串起来连用,仿佛说到最后一句时,他们的舌头都管不住地抖动起来,充满无限的乐趣。邱弟听到小孩对着小灵通呀呀呀呀时,条件反射般脑子里就出现了花姑村云一样连片的大榕树,和浪一样起伏的稻田,绿色的树和金色的田铺天盖地占满他的眼眶。

你叫什么名字?邱弟又问。

如果不问名字,邱弟之后的日子就可能是另外一种模样。不问名字,邱弟该顺理成章走下天桥,上他的班去。可是邱弟问了,他问你叫什么名字?你叫什么名字?小孩反问。邱弟,我叫邱弟。邱弟?还邱哥哩!小孩笑了,他的牙一粒粒粗壮肥胖,上面一层黄垢。邱弟也不喜欢自己的名字,但这个名字反正已经跟随他二十多年,改起来挺费劲的,只好随便。那你呢,你叫什么名字?他再问。

胡豆角!

啥?邱弟以为自己听错了,身子往下俯去,叫什么?

胡豆角!

是外号吧?

不是,我就是叫胡豆角呀呀呀呀。

邱弟慢慢拉直了身体,胡豆角呀呀呀呀的尾音如同橡皮筋般一点点拉长,充满弹性,在他耳朵绕上几圈。他就是在那个瞬间做出决定的,这个决定看似不经过大脑,却是在心里酝酿很久了,如同一枚种子,它悄悄潜伏于泥土中,承接阳光,吮吸养分,在不动声色中终于等来了破壳出土的那一刻,那一刻不可阻挡地突奔而至。

邱弟说,中午我带你吃麦当劳。十二点,在这,我下了班就来。然后……说到这儿邱弟稍稍沉吟了一下,眼睛看到天桥旁那幅悬挂在楼房外的巨大化妆品广告牌上。并不是他开始犹豫,而是觉得该字斟句酌一下,他有点拿不准自己的这个决定一旦说出来,会不会把这个叫胡豆角的小孩吓跑。

邱弟说,然后你跟我到我家里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好不好?

胡豆角穿的是已经毛边的不辨底色的棉毛衫,领口一圈污黑。四月天了,春意浓透,夏天也逼到鼻子底下,南方的太阳眨眼间就热烘烘起来,却还穿着成这样在街头胡窜的孩子,不是乞讨儿是什么?晚报刚刚一连几天做了有关乞讨儿的报道,这些孩子首先失学了,其次,他们中很多人因为父母长年外出打工,也早早失去管教,于是涌到街头,成为黑心团伙挣钱的工具,乞不到就去偷,偷不到就去抢,如果还抢不到,那就等着尝鞭子和棍子,还得饿肚子。

中午,当坐在麦当劳店里的时候,邱弟非常用力地询问是不是这样,是不是这样。他甚至指望胡豆角会猛地把衣服往上一撩,浑身被鞭子抽打过的伤疤会横七竖八醒目呈现。

胡豆角专注吃着汉堡包和烤翅,说是专注,其实比想象的要矜持,每一口都咬得颇有章法。对于邱弟的问话,他不像听进去了,也不太像一句没听,两个鼓起的腮帮,像两片被切开挪远的球面,隔着中央的鼻梁不对称地微微蠕动,嘴唇却是斯文地闭得很拢。够吗?不够再买。邱弟这么说着,已经打算起身再去柜台了。这时胡豆角说,够了。

从进店到出店,胡豆角只说了这么一句话。够了,他说。

邱弟还问了很多话,都是关于花姑村的,花姑村的地,花姑村的人,花姑村那所建在半山坡上有一个漂亮拱形大门的小学校,等等。胡豆角不答,眼睛一眨一眨地盯着手中的汉堡或辣翅上。

邱弟吁口气,心里充满了宽容。换位一下,如果邱弟到了这种境地,他能怎么样?当然注意力也只能先集中到吃的上头。都说人的一生精力有限,缩小来看,人的一身精力也是有限的,如果有梦寐以求的东西突然在手,已经被饥饿折磨了数年数月数日的肚子,就占据了思维的全部空间,哪还有空管其他?

从店里出来,邱弟看到小孩脸上明显比刚才有了血色。小孩个头到他胳肢窝,如果手搭过去,很顺利就能搭到肩膀上,但邱弟犹豫了一下,没搭。毛边的、已经不辨底色的棉毛衫至少被穿了一个月,甚至整整一个春天,那上面已经囤积下多少细菌了?邱弟心里吱呀一声,他谴责了自己,但手仍然搭不上去。他让小孩跟着,跟在他后面,走进文沁小区。

热水是现成的,文沁小区坐落在温泉龙脉上,每天24小时都有温泉供应。衣服本来也是现成的,菊映爱逛商场,有购买衣服的强大爱好,三天两头就会把给邱弟买的新衣服送来,都齐齐垒在柜子里。可惜都不能穿,就是最窄小的T恤,拿到胡豆角身上一比划,也长及膝盖。邱弟看着胡豆角把长裤褪了,把棉毛衫脱了。挺意外,没有横七竖八的伤疤。不意外的是身上那厚厚的污垢,像铺着一层黑纱,像刚刚在煤堆上打过一个滚。邱弟问,几时洗的澡?胡豆角歪头想了想,说,很久了。邱弟追着问:多久?胡豆角眼皮翻翻,随口答:好像是天很热的时候。天很热?该是指夏天了。今年夏天还未到,那就是去年的事了。邱弟一下子闻到一股臭,他皱皱鼻子。几岁了?十三。都住哪里?不告诉你。

胡豆角关上卫生间门时,邱弟急急往小区附近的超市跑了一趟。男孩,十三岁,到我胳肢窝这里。他跟好奇围过来的店员比比划划,让她们帮着找齐短裤、长裤、衬衫,还有袜子毛巾牙刷杯子。

他去超市时,家里仅留胡豆角一个人;等他提着大包小包回到家,家里还是一个人,那人却已经不是胡豆角,而是菊映。菊映面色难看地坐在沙发上,眉头皱在一起,眼盯着对面的沙发,沙发上潦草地扔着一条湿漉漉的印着哈里波特图案的大浴巾,那是去年夏天菊映在澳洲黄金海岸迪尼斯乐园花了二十五块澳元专门给邱弟买回来的。

刚才胡豆角用这条浴巾擦过身体,然后,重新换上毛边的污黑的不辨底色的棉毛衫,走了。

邱弟问,小孩呢?我是说那个小孩呢?

菊映抿着嘴一动不动地看着他,半晌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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