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切尔把车开得很快,但也很小心,仪表盘上的指针一直在九十附近徘徊,很少掉到八十。我们正在赶往M1街区,那是伦敦外围的一个都市走廊。高速公路两旁是成排的灰色建筑,十二月的伦敦本来就已让人感到压抑,看到这些阴暗枯燥的建筑更让人心情沉重。
不到一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家家户户都张灯结彩,挂满了喜庆的圣诞装饰,但即使有这么多五颜六色、闪烁着耀眼光芒的小彩灯,也没法儿驱散这阴沉的天气。现在是下午三点多钟,离太阳下山差不多还有一个小时,但瓦灰色的天空早已阴云密布。天气预报说很快将有一场大雪,很多人都对此心怀期盼,想要过一个白色圣诞。我能理解人们喜欢赌博的嗜好,但实在无法理解喜欢下雪的人是什么心态。雪这东西又冷又湿,还让人心情压抑。果然,我骨子里始终是一个加利福尼亚人,对阳光的渴望就像瘾君子喜欢毒品。
“谢谢你能过来帮我处理这个案子,真的。”海切尔打破沉默道,“我知道你有多忙,每天都要在全世界飞来飞去的。”
“我很高兴来这里。”我说。
不,你根本不想来。我心里响起这样的声音。的确是这样,如果不是来了伦敦的话,现在我应该在新加坡、悉尼或者迈阿密某个地方,享受着温暖美好的日光。但现在我却身处伦敦十二月的冰天雪地里,跟冻伤和低体温症做斗争,一边还在忐忑暴风雪究竟什么时候会来。
这一切只能说是我自作自受。给自己打工的最大好处就是你必须得为自己的行动负责,我来伦敦的理由非常简单——这个案子太独特了,因为独特所以有趣,而“有趣”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能战胜我内心对阳光的渴望的东西了。
自从从FBI辞职之后,我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打击连环罪犯,每天我都会收到新的求助请求,有时甚至一天两三个。选择哪个案子也很棘手,因为拒绝其他案件就意味着可能有不止一个受害者将会被罪犯杀死。连环杀手从来不会主动收手,除非你能将他们绳之以法,否则他们会一直作案。在FBI的那些日子里,这种左右为难的困境让我几乎夜夜失眠,现在我的睡眠倒是好了许多,但这是安眠药和时差的帮助。
不幸的是,这个世界上永远都不缺少各种变态罪犯,这一点从未变过,从该隐杀死亚伯开始,罪恶就一直陪伴着人类到今天。连环杀手就像野草,抓住一个,还会有无数新人蹦出来填补他们的位置。据说,如今仅在美国就有超过百名连环杀手在作案,这还只是杀手的数字,没有算上纵火犯、强奸犯或者其他此生唯一目标就是将痛苦和折磨强加给他人的变态。
我在FBI时的形象就是你们眼中看到的联邦密探,身穿一身帅气的西装,脚上的皮鞋擦得锃光瓦亮,留着一头染成黑色的短发,因为染成黑色可以让我变得不那么显眼,更加便于伪装。
但我还是更喜欢离开FBI后的装束,浆过的白衬衫和笔挺的西装已经成为过去式,现在的我随意地穿着牛仔裤和摇滚T恤,外面套着一件带帽子的外套。锃光瓦亮的皮鞋也已经换成了舒适的工装鞋,染发剂则被我扔进垃圾桶里去了。我现在可能不如以前那么机警,但却活得更加舒服和随心,联邦密探的制服穿起来就像紧身衣一样难受。
“你最开始看到这个案子时有什么想法?”海切尔用余光看着我,一只手操控着方向盘,汽车的时速表在160公里处徘徊着。
“现在只有两种方法能阻止这个罪犯,要么抓住他,要么他自己死了,不管是生病,还是什么非正常的死亡方式,人只要死了,就什么都一了百了了。不过,他已经沉迷于自己的所作所为中了,已经无法再靠意志控制自己了。”
“得了吧,温特,你以为我是新手啊,别拿这些话糊弄我。99.9%的连环罪犯都符合你刚才的描述。”
我咧嘴笑了笑,海切尔的话把我问住了:“好吧,那就换个说法。当我们找到这个罪犯的时候,他不会轻易就范,极有可能会选择激怒警方,让警方击毙他。”
“你根据什么推断出来的?”
“监狱对他来说比死亡还痛苦。”
“为什么?”
“这个罪犯有很强的控制欲,他喜欢控制被害人生活的每个细节,包括她们吃什么、穿什么等。他无法忍受这种掌控欲被别人剥夺,而故意让警察在冲突中杀死自己的这种方式,对他来说很有吸引力。因为这样做是在他主动引导下实现的,他可以选择死亡的时间、地点。在他的想法里,这样做掌控权就仍然在他的手中。”
“希望你猜的都是错的,不然又会多出很多麻烦。”
“我不会错的。”
在海切尔开车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快速回放了一遍关于帕特里夏·梅纳德绑架案的每个细节,如果有更多的信息就好了,现在有价值的线索实在太少了。
根据警方的调查,马丁·梅纳德是在八月二十三日首先报警说他妻子失踪的,这让他成了第一个犯罪嫌疑人,因为很多凶杀案都是熟人犯案,配偶、亲戚和朋友都可能是凶手。从这个角度来说,其实这也不是犯罪调查,只是警察的职业习惯。
马丁·梅纳德婚后外遇不断,跟妻子的关系很糟糕,他们曾一起去看心理医生,试图挽救婚姻,但这段婚姻在很久之前就应该结束了。如果此时受害者再有一份高额的人身意外险,那么马丁的作案动机就更加明确了。谋杀是一个合理的逻辑推论。
经过长达四十八个小时的盘问后,警方将其释放,并在此后监视了他几个月,也没发现什么异常。当警方将帕特里夏·梅纳德最后的信息汇集到一起时,认为她是在八月二十二日晚上失踪的。
马丁的不在场证据很充分,是由他的秘书提供的。他曾经向帕特里夏保证不会再见她,在帕特里夏失踪的那天晚上,他本来应该在卡迪夫出差,但实际是在伦敦跟秘书幽会,酒店记录和那晚见过他的人都能证明他没有嫌疑。
帕特里夏失踪的三个半月里,警察一无所获。既没有电话也没有留言索要赎金,更没有找到她的尸体,她好像凭空从地球上消失了一般。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已经遇害了时,两天前的晚上,她突然现身于圣奥尔本斯的一个公园内,这是一个坐落于伦敦市北大约需要三十分钟车程的天主教小城。她当时分不清方向,而且无法清醒地跟人交流,连最基本的问题都回答不出来。格雷厄姆·约翰逊当时正在遛狗,发现她独自一人在游荡。他打电话给当地警局,随后警局确认她就是失踪的帕特里夏·梅纳德。医护人员将她送到圣巴特斯医院接受治疗,然后海切尔开始介入这个案件。
在帕特里夏·梅纳德被囚禁的三个半月里,她被凶手反复折磨,身上留下了各种伤疤以及瘀青,有些是很久之前留下的,有些是最近的。这个犯罪分子对刀情有独钟,毒理检验显示他在折磨帕特里夏的时候,喜欢给她服用毒品,以让她保持清醒和神经的亢奋,这样凶手折磨起她来会更加兴奋。他每次切掉帕特里夏的一根手指时,都会对她的伤口进行仔细的消毒处理,最后只剩下左手上戴婚戒的手指没被切除。让人奇怪的是,他很小心地没有破坏帕特里夏的面容,更让人奇怪的是,她的脸上还有化过妆的痕迹。可以说,除了伤痕,帕特里夏的身体状况非常良好。她的体重和身形都没有变化,也没出现脱水的现象。
我们到了圣奥尔本斯的出口处,海切尔打了转向灯后猛地驶向出口匝道,五分钟后车行驶在前往目击证人家的小路上。这一路,我们经过了四个酒吧,相对这里的人口规模来说,这已经很多了。
一打开车门,寒气就扑面而来,好在我穿了衣橱里那件最厚的夹克,里衬是绵羊皮的,可以起到保温的作用,外面则是山羊皮,可以抵御严寒和阴湿天气的侵袭。我刚点上一支烟,海切尔就投来严厉的目光。
“我们现在在室外,没有规定不准在室外抽烟吧?”我说。
“这东西会要了你的命的。”
“其他东西也可能会要命,说不定我明天出门就会被车撞了呢。”
“说不定你会得肺癌,最后死得异常缓慢而痛苦。”
我朝海切尔咧嘴一笑:“也或许不会。我爷爷活着的时候一天两包烟,他最后活到103岁,你还是盼望我跟他一样长寿吧。”
格雷厄姆·约翰逊的家在六个铃铛对面,就像这里的其他房屋一样,通向人行道的大门是打开的。海切尔的人之前已经给他打过电话,所以约翰逊一直在等我们。客厅的窗帘在我们向正门走去时动了一下,没等我们去按门铃,门就直接开了,约翰逊站在门口,他的脚边是一只正朝着我们汪汪叫的杰克罗素犬,亢奋地蹦来蹦去。约翰逊的身高、体重皆偏中等,头顶能碰到大理石门框的下沿。
根据警方的调查报告,约翰逊已经七十五岁了,在他那张饱经沧桑的脸上蚀刻满了岁月的痕迹,遍布皱纹。他所剩无几的头发跟我一样是银白色的,水蓝色的眼睛下是大大的眼袋。就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他的身体已经算是很硬朗了,动作也很灵活。室外温度已经达到华氏三十度[3]了,但他的行动却一点儿也不僵硬。他身体这么结实应该不是吃保健品吃出来的,而是源于运动健身,因为在他身上找不到那种吃保健品的迹象。
“请进。”
约翰逊侧过身子请我们进客厅,小狗又开始狂叫,来回转圈追逐着自己的尾巴。约翰逊对着它大声喊了一句“安静!巴纳比”,小狗立刻安静了下来,跳到旁边的椅子上趴着,流露出愧疚的表情。我在外面掐灭抽了一半的烟,跟着海切尔进入室内,巴纳比的眼珠随着我们的走动来回转动着。约翰逊将我们带进客厅,客厅壁炉里燃着的火堆给这间屋子染上温暖的色调。
“你们喝点儿什么吗,茶还是咖啡?”
“咖啡就好,不加奶,两勺糖,谢谢。”我回应道。
海切尔表示不想喝东西,随后老人就去了厨房。我坐在沙发上开始打量这个房间,这里就像一个博物馆展览室,进屋时我就注意到约翰逊手上戴着婚戒,客厅明显也是由女人布置的,但我却没看到他的妻子。
屋子里摆满了装饰品,一张古典式样的结婚照占据了壁炉上方的位置,还有很多他家人的照片——他的孩子和孙辈。从那些照片中人的发型和衣服款式能够看出拍摄日期,最近的一张照片应是四年前拍的,那时他的老婆应该已经过世了。
很快,约翰逊端回两杯热气腾腾的咖啡,一杯递给我,他自己则拿着另一杯坐到了壁炉前的椅子上。
“你能讲述一下发现帕特里夏·梅纳德的经过吗?”海切尔问。
“原来她叫帕特里夏·梅纳德,我从周一的晚上开始至少已经跟十二个警察做过笔录了,但没有人告诉我她的名字,当然我也没有问,所以我想这是我们双方的过错,导致我在前一刻还不知道她叫什么。这是很失礼的。”约翰逊喋喋不休起来。
“约翰逊先生。”海切尔打断他道。
老人立刻就停止了啰唆:“抱歉。”
海切尔忽视了他的抱歉:“你能向我们讲述一下经过吗?”
“我当时带着巴纳比出去散步,大概是晚上十点多钟吧,我每晚都会在那个时候带它出去转转。一般情况的话,一天会带它出去溜达两三次,不然它都能把整个家拆掉。”
“是去维鲁公园吗?”
“是的,维鲁公园。你们来的路上可能看到公园的大门了吧?那天我走到湖边时看到了那个女人,我没法儿不注意她,因为我觉得她好像马上要走进湖里去了。”他停下来喝了口咖啡,“警官,我不知道这样说会不会很冒昧,但是我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跟警方说了,我不介意再说一遍,可我觉得这不会有什么用,纯粹是在浪费你们的时间。”
“你没有浪费我们的时间。”我瞟了一眼那只叫“巴纳比”的狗,“如果你同意的话,我想要做个小实验。你觉得巴纳比现在想出去遛遛吗?”
一听到“遛遛”这个词,巴纳比的耳朵马上竖了起来。它“噌”地从椅子上蹦下来,然后开始原地转圈,欢快地叫着,就像马戏团里的小狗在进行旋转表演。
约翰逊笑着说:“我觉得它很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