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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寻找初恋的踪迹

夕阳西下,鸟雀归林。蒲天姿独自徘徊在卵石滩上,目送渐渐远去的波浪。耳畔似乎又响起悠悠琴声,眼前似乎又出现那个拉胡琴的青年,背对夕阳,坐在卧牛石上,孤独、忧郁。

他叫邬志刚,是蒲天姿的初恋情人。

志刚虽是勾魂荡人,但自小跟随父亲在县城长大。他父亲在县剧团当鼓佬,装着一肚皮的戏文,号称“戏抹布”。文化大革命中被当作“戏曲权威”批斗致死。志刚高中未毕业,受到牵连,遣送回乡。

他不安心农业劳动,鼓捣老爹传下来的照相机,走村串户,当了流动摄影师。

那年月,乡民们穷得丁当响,连荡口镇的国营照相馆也生意清淡。唯独他这位“个体摄影师”却财源旺盛,钱包塞得鼓鼓的。原来他每次远征总是带着一个勾魂荡的漂亮妞儿,专闯深山野林最贫穷的村落。那里的青年小伙大都讨不上老婆,饥渴得眼珠子发绿。“邬大摄影师”可以让带来的漂亮小妞陪你合影,煞煞馋念,并留作永远纪念。如果肯出高价,还可以摆出电影里高难度的姿势,让光棍汉们咂不完的味,永生永世陶醉在桃花梦里。

漂亮小妞单褂一件出去,打扮得花枝招展回来,还能摸出大把的钞票,难免不吹嘘几句,泄漏了“邬大摄影师”的机密。老支书狠狠批了他一番,并勒令他从此不准私自外出一步。

也许出于报复心理,邬志刚把阴沉的目光落在老支书的养女身上。那时,蒲天姿年纪还小,情窦未开,心里却已经很佩服这位来自县城的年轻人,羡慕那些被他带出去的漂亮妞儿。

邬志刚知道她喜爱唱歌,便给她拉胡琴伴奏。小天姿的民歌果然唱得有韵味,在公社的文艺会演中捧回了奖状。邬志刚凭他特殊的嗅觉,认为唱唱民歌没有多大出息,便要小天姿改学革命样板戏。

小天姿学得八九不离十时邬志刚带了她直闯县剧团。他知道原来他老爹的那个剧团,不唱地方戏要改演京剧,缺少台柱演员,正急得走投无路呢!

——曲“八年前……”的反二黄倒板,小天姿便把大家镇住了。团长和军代表商量了一阵,要下了这个柴禾丫头。邬志刚当即提出一个条件,他也要留在剧团里,只有他亲自拉胡琴,这姑娘才能唱得舒展。

剧团急着用人,只得同意了。

等勾魂荡的老支书气急败坏地找到县里来,邬志刚和小天姿早已同进同出,俨然是一对夫妻了。只因小天姿年龄不够,未办结婚登记而已。

他们二人有军代表的护卫,老支书反被狠狠教育了一顿。差点儿被按上“破坏样板戏”的罪名。

军代表没有料到,真正破坏样板戏的不是老支书,而是当上琴师的邬志刚。那天剧团下部队演出《红灯记》,扮演小铁梅的蒲天姿正满怀豪情地唱着,胸中忽然泛起一股酸水,直喷乐池,呕吐不止,险些把手中的号志灯砸了正在把场的军代表情知不炒,急忙招呼“慧莲”“田大婶”提前上场,一边落幕,一边把小天姿拖进后台。

演出结束,军代表郑重其事地表扬蒲天姿,说她带着阶级感情来演英雄人物,悲愤交集,失去控制,是“学英雄、演英雄”的光辉范例。

其实,军代表心里一清二楚,定是那个阴阳怪气的邬志刚闯了祸。但是“李铁梅”怀孕之事若传扬出去,砸剧团牌子事小,阻碍了自己的青云之路就损失惨重了,因他已把蒲天姿的剧照、录音材料推荐给了地区领导。

军代表亲自陪同蒲天姿到一家偏僻的山区卫生所做了人工流产,不久,又一起到地区报到。

在全省选拔演出中,蒲天姿扮演的小铁梅又被省里首长看中,点名调她,蒲天姿却不肯服从。

军代表知道,定是邬志刚在暗中捣鬼,于是趁他俩在一家小旅馆里幽会时,破门而入,当场擒拿,邬志刚以诱奸少女罪被送进治安大队,天天一场毒打,幸亏蒲天姿在军代表面前苦苦求情,才算从轻发落,押送回乡。

邬志刚千方百计“杀回老家来”,进了剧团,自然不想再流放到穷山沟,受老支书的管制。小天姿到拘留室去探视他,他偷偷地说,要去缅甸打游击,不混出个人样来,誓不回乡。

蒲天姿深受感动,热泪盈盈地捋下手链,作为爱情的信物,双尹交给了他。

那手链普通得很,是用粗劣的野蚌珠穿缀起来的。蒲天姿一直戴在手上,因为据她养母说,从灌木丛中拣到她时,那串珠链就缠绕在她的胳膊上,说不定那些珠子是那千年狐仙炼成的精气,具有神奇的魔法,能保佑她的情哥哥逢凶化吉,遇难呈祥。

几天后,军代表告诉蒲天姿:邬志刚破窗潜逃,已受到通缉。此时,蒲天姿正坐在火车上,隆隆地向省城进发。

多少年过去了,她的情哥哥杳无音讯,不知是死是活。

这时候蒲天姿才意识到,她重返勾魂荡,不仅想和夏文鉴破镜重圆,建立一个完整的家庭,更希望在湖边的林间寻找初恋的踪迹,寻找她那丢失的梦。

夜色渐浓,蒲天姿还不想回家。她紧了紧风衣,缓缓地向灯火密集处走去。霓虹灯闪耀在夜幕上,组成“太空船”三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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