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外文摘·文学版》2017年第09期
栏目:短篇小说
他开车过河,上了湘江二桥。此刻,正慢悠悠地跟在一台红色东风小康货车后面,像是牵着一条名贵猎犬在散步,引得他后面的大众、现代、比亚迪、马自达、奇瑞、雪佛兰、斯柯达等纷纷换道,一边很不耐烦地摁着喇叭。转道后从他边上擦身而过的时候,每辆车的司机都要先慢下来,狠狠地朝他这边抛来一个白眼,恼怒于他竟然可以把一台雷克萨斯RX越野车开得像头蜗牛,甚至嘴里丢出一两句国骂,然后一脚油门,没影儿了。
你们都是过客!一掠而过的影子!连张在风中飘飞的纸屑都算不上!他用无情的蔑视来包容他们。而此前,更常见的情况是,他充当后面那些不耐烦的司机,用各种方式声讨因各种缘故开得很慢的车,有的是新手,有的在打手机,有的迷路了,有的是恶作剧心理,故意拦住后面的车……他打了转向灯,要从支道下桥,发现一直在他前面的那辆东风小康直接向前,往芙蓉路方向去了,他把速度减到最慢,眼睛盯着那辆红色货车消失在车流里,才郁闷地围着支道旋转了两个圈,落到了湘江岸边。
沿着湘江向南开过一个十字路口,左拐就到了来福寺路。这条路很奇怪,长沙城内所有大马路都是柏油或者水泥路面,唯有这条是用麻石板铺的。这是什么意思呢,仿古吗?“仿古”这个概念本身就十分可笑。大约是为了嘲笑这一做法,来来往往的车轱辘将这条路碾得坑坑洼洼。他加快车速,像一掠而过的影子,把其他车都抛在后面。昨晚下过雨,坑洼里的积水被快速经过的车轮一压,迸射而出,惊得行人跳脚摆手。
刚刚驶离那条不伦不类的麻石马路,左拐,进一条小巷,他把车停在了前面一百米的丁字路口。刚锁好车,一个叼着一根烟、略微驼背的老者从街那边走过来说,这里不能停车。他从皮夹里抽出一张10元纸币递过去。老者接了后,不好意思地笑道,我是怕别人把你的豪车剐了,提醒一句,这下你放心咯,我保证看得紧紧的。你还认得豪车,不错嘛!他本来想开句玩笑,但觉得这玩笑有些刻薄,就咽回去了。
这个丁字路口往北,是一条更小的巷子,叫脱鞋巷。巷口有一栋灰白色的五层楼房。十年前,他大学刚刚毕业,应聘到这里的一家杂志社当编辑。他是“黑茶之乡”蓝田县有名的高才生,县一中的校长来找他,承诺让他当团委书记,他没有动心。回去干什么呀?碰到的都是些熟人,读大学不就是为了奔出来吗!何况他谈了三年的女朋友是衡阳市人,他如果回蓝田去,这笔恋情十有八九会泡汤。女朋友郭小芳是他同系低一届的师妹,他们结成“友好寝室”,他是男寝室中最帅气的,而郭小芳是女寝室中最漂亮的,被两边的室友们强行撮合。他们先是“奉命”配对,友好寝室一搞集体活动,就把他们拖出来,像两条狗一样拴在一起,跳舞、唱歌、野炊、打开水等等。郭小芳跳舞、唱歌都一般般,饭菜倒是烧得不错,打开水也很勤快。不久,他们就真的再也分不开了。他们在一起过起办家家的小日子,很少再去参加友好寝室的集体活动,弄得两边的室友们索然无味,纷纷效仿他们,互相配对过起了小日子。但配得快,拆得也快,到毕业时,仅剩下他们这一对。吃散伙饭那天,友好寝室的男男女女借酒撒欢,早已分手的昔日恋人一对对拥抱亲吻,忘乎所以,反而是他们已经“成交”的这一对,正襟危坐,像两尊菩萨似的看着西洋景。俄顷,情况大变,那些撒完欢的室友们潮水般地向他们涌来,一个个趴在他俩身上号啕痛哭,有人甚至跪下来,请求他们不要分开,保留好他们的大学时代硕果仅存的爱情种子。他当时鼻酸眼热,心头涌起一股悲壮感,仿佛即将走向刑场的义士,又感觉他和郭小芳被无边而汹涌的海浪围成了一个孤岛,看不到岸。不过,这种感觉只是刹那间的事,他马上回到酒阑人散、杯盘狼藉的现实,同窗分别的伤感弥漫开来,他和郭小芳紧紧拥抱在一起,生怕被海浪冲散似的。
应聘到这家杂志社之后,他自信和郭小芳之间不可能再有别的障碍,等她一毕业,他们就可以结婚、生子,过无数人都那样过着的安稳日子。图个安稳,这是中国人的人生哲学。他小时候,听父母讲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他们一辈子不贪小便宜,不出远门,几乎不走夜路,没冒过一点险,都是为了安稳二字。他从邮递员手里接过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父亲咧开因性格内向、不太说话而显得格外阴暗的嘴说,这下安稳了。
杂志社那次招进了两个人,还有一位是从城市学院毕业的女孩。听主编说,那女孩真有才,写得一手好文章。他估计,可能就是他参加笔试时关注过的那个女孩。报到时在办公室一见,果然是。
她个子不高,脸庞清秀,剪着一个童头,模样像初中生。参加笔试的十二个人,五男七女。主编在开考前说,你们是从三百多号报名者中挑选出来的!他当时信以为真,感到很自豪。后来才知道,每次招聘考试前,主编都会这样说,其实他们收到的简历也就三四十份。何以要把这三四十份简历扩展为“三百多号报名者”呢?似乎是虚荣心在作怪吧。但每次都是这句原话,既不曾减为两百多,也没升到过四百多,说明这句话像一条车辙,甚至是一道伤痕,深深地镌刻在主编的心里。这就不是简单的虚荣心,而是一种习惯性的作假成真,他完全不觉得自己是在报一个假数字,因此才讲得自然流畅、理直气壮,这个时候拿个测谎仪来可能都白搭。让他感到幸运的是,主编人很好,亲和,爱才,关心下属,喜欢抽烟、泡洗脚城和KTV,歌唱得不赖。
他扫了一眼考场,其实就是杂志社的会议室,很奇怪,男生不是瘦高个,就是矮胖子,而且除他之外,全都戴着一副眼镜。从小学到大学,他一直称得上学霸,他自以为最傲人的成就,是他的视力从没有低于过1.5。所有戴眼镜的同窗,他都认为是残疾,是破了相的人。尤其是女生,再漂亮的脸蛋,也经不住一副眼镜的坑害。女生中有两个没戴眼镜:一个腰圆身肥,脸上肉嘟嘟的,让人不忍直视;另一个就是她了。而且,所有考生都紧绷着脸,互相不打招呼,不知道是考前的紧张,还是一种对手之间的敌视。他瞧不起这些人,但他的脸上始终挂着微笑。没有人对着他笑,他对着所有人笑,还对着自己笑。当他看到她的时候,他的微笑终于有了回应,好比在荒原地带看到一朵摇曳的小花,带给他的不仅仅是美丽,还有温暖。
她在写字的时候,身子坐得直直的,头稍稍俯着,浓密的头发将整个脸都遮住了,好像大戏上演前没有拉开幕布的舞台。
就叫小花?唐小花。他心里说出这句,望着她笑。她也望着他,浅浅地笑着。仿佛他们早就认识,甚至,他们一起来到这里是一次合谋似的。
他们在杂志社后面的四合院里各分得一小间房,杂志社的单身职工大多住在这里,东边男生,西边女生,北边是大门和两间杂屋。那是比杂志社大楼更老旧的建筑,院子中央盘踞着一棵枝繁叶茂的桂花树,酷似一位打坐的胖高僧。大楼那片地原本与四合院是一体的,现在的风格却格格不入。这个四合院倒是与一墙之隔的来福寺颇为神似。他想象,很多年以前,这里是不是统统属于寺庙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