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老区江西,既是农业大省,也是林业大省。有这样一组数据足可说明林业在江西的重要地位:全省国土面积2.5亿亩,其中林业用地1.59亿亩,占63.7%;有林地面积1.31亿亩,活立木蓄积量3.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0.05%;全省4200万人口中2/3的人口在林区;全省99个县(区)中2/3是重点林业县,许多县40%以上的财政收入来自林业;2004年江西省林业总产值307亿元……可以说,实现了林农奔小康,就抓住了江西人民致富奔小康的大头。
在发展林业的过程中,江西曾经作出了巨大努力,也有过惨痛教训:30多年前,由于乱砍滥伐,山清水秀的江西不少地方竟然成了荒山秃岭,水土流失极为严重,森林覆盖率一度只有31%。经过几代江西人的艰苦奋斗,实施了一批生态林业工程,营造了生态公益林2000多万亩。进入新世纪以来,面对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江西省委、省政府适时地提出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响亮口号。江西森林资源正在迅速增长。丰富的森林资源成了江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希望所在。
所以,江西要实现中部崛起,必须发挥自身的生态资源优势,做大做强林业。
然而,江西作为森林资源大省,却并没有成为林业强省,林业应有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远远没有发挥出来。究其原因,主要是林业产权不明晰、利益不直接、责权不统一、税费负担过重、经营不活、流转不顺畅,这些长期以来制约着林业的快速发展。还由于自然、历史和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山林归属、权责以及利益分配等方面的问题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造成“拿斧头的比拿锄头的多”、“守着金山(青山)过穷日子”的窘况,形成了“我山不种我树,我树不能我砍,我砍不能我卖,我卖不能我得”的怪现象。另一方面,江西的林业建设也面临着不少问题,木材消耗需求日益增长与森林可采资源逐步减少、社会生态需求日益提高与生态建设投入不足、森林质量不高与防灾减灾增多、林地保护与开发建设等矛盾日益突出。很多林业部门负债累累,甚至有的林业部门处于瘫痪状态。
江西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2004年4月,省林业厅厅长刘礼祖,一上任就抓住林改工作不放。他通过到基层调研,切身感受到这些年来江西林业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同时也面临不少难题。一是森林资源的质量不高,很多山看上去绿油油,实际上没有多少资源。二是林业经济效益不高,江西的森林资源比浙江多,林业产值却只有浙江的1/3,林业对经济发展和林农增收的贡献远远没有发挥出来。三是林业职工和林农的收入不高。林业系统现有职工6.7万人,负债达35亿元;去年林业行政事业单位列入了当地财政预算的不到1/4,多数林业行政事业单位靠育林基金和罚款维持运转;全省400多个国有林场都没有解决社保问题,这些林场远离城市,非常贫困,很多国有林场和林农守着山上的林子过穷日子。他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是:江西是典型的集体林区,全省85%以上的山林权属归集体所有。长期以来,这些林子的经营基本上由集体少数人说了算,群众得不到实惠,久而久之,群众对林业经营没有积极性。再者,林业的税费过高,过去有的地方木竹税费甚至达到了销售价格的70%以上,群众觉得搞林业不划算、没效益。另外,不少地方设置了很多限制群众经营林业的土政策和条条框框,林业系统的思想观念比较落后,不少同志缺乏危机感,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惟一的出路、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抓改革。不改革,林业就没有出路,林农就富不起来。
刘厅长生在林区,长在林区,长时间工作在林区,因此对山、对林业、对林农有着很深的感情。他深知,山区老百姓不能够奔小康,整个江西就不能够奔小康。他认为,林业一定要为社会增加财富,为老百姓造福。否则林业就没有位置。有为才有位。中央提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家林业局领导在全国组织的调研中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产权问题。做工作要抓机遇,什么是机遇,国家的政策,省委、省政府对林业工作的重视,就是江西林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因此,他认为目前抓林权改革正当其时,并且就是以改革统揽林业工作的全局,以改革促进林业的发展,把林业搞活,让江西的老百姓早日奔小康。
改革是有风险的,何况这是一次可以说是伤筋动骨的改革。起初,刘礼祖和一些领导有些担心。这次林权改革主要靠乡、村两级干部来组织实施,而这次林改受冲击最大的恰恰是乡、村两级,共需取消县、乡、村不合理林业收费达2.2亿元。大家担心他们不支持。后经多方努力和工作才消除顾虑。为了搞好这次林改,不负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重托与厚望,刘礼祖殚精竭虑,像上紧了发条的钟,不停地奔忙。他组建了江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自己兼任主任。他还曾亲自带领有关同志到浙江、福建等地学习考察,并由此看到了改革的潜力与希望,坚定了信心。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工作。为了更加稳妥顺利、有条不紊地做好林改这篇大文章,确保取得成效,省林业厅党政领导经过反复调研,并报经省委、省政府讨论,2004年7月决定先从武宁、铜鼓、崇义、遂川、黎川、浮梁、德兴7个重点林业县(市)搞试点。试点工作启动后,省林业厅建立了林改试点工作联系点制度,抽调了30多位中层干部,由7个厅领导带队,组成7个林改联系组,分别对试点县的林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确保林改政策在实施的具体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
2004年9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19号文件”),其主要内容归纳起来就是“四句话,十六个字”,即“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并同时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明晰产权。这是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核心内容。19号文件提出了明晰产权的七种形式,归纳起来就是“三不变、三选择、一稳妥”。三不变:一是自留山稳定不变,继续实行“生不补、死不收”、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的政策。二是已分包到户的责任山稳定不变,承包期限30—70年,承包期内允许继承。三是落实“谁造谁有”。自留山和责任山抛荒后,由集体收回统一组织造林的,要落实“谁造谁有”政策,山主与造林双方实行三七分成,林木采伐后,林地的使用权归还农户。三选择,就是对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可以实行三选择:一是可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按人口折算人均山林面积,以户为单位划片承包经营,或自由组合联户承包经营。二是可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将现有林地、林木折股分配给集体内部成员均等持有,明确经营主体,收益70%以上按股分配。三是可实行有偿转让经营,将现有山林依法流转,转让费70%以上由集体内部成员平均分配,剩余部分用于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要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一稳妥,就是要稳妥处理已经流转的集体山林,对已经流转的山林,凡程序合法、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和完善。
减轻税费。实行“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取消木竹农业特产税,由此形成的缺口,由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解决。取消市、县、乡、村出台的所有木竹收费项目。调整育林基金平均计费价格。将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10厘米以下间伐材计费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180元,其他商品材每立方米360元。标准竹每根征收育林基金1元。调整集体林育林基金分成比例。省、市共让利7%,全部补助给乡镇,即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分成比例为8%:15%:70%:7%。规范增值税、所得税征收范围。从事木竹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原木、原竹取得的收入,依法免征增值税,暂免征收所得税。
放活经营。木竹采伐指标分配实行公示制,林木采伐许可证由林木所有者直接申请,领证时预交育林基金。毛竹和10厘米以下间伐材不纳入生产计划管理,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省批准下达的采伐限额控制,符合条件的即申即批。对成熟人工用材林、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在限额内优先解决,符合条件的即申即批。打破木竹垄断经营和地区封锁,允许林权所有者自主销售木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制订任何限制林权所有者自主经营的政策措施,已经制订的必须坚决取消。
规范流转。充分尊重承包经营者的主体地位。山林是否流转以及流转的方式由经营者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流转。集体经营山林的转让,应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国有森林资源的转让,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配套改革措施:一是从2005年起,启动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助项目,由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二是确保林业部门和乡镇组织正常运转。林业部门的行政事业经费必须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给。乡镇政府因改革形成的经费缺口,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适当补助。三是对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林业基层执法单位,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妥善解决人员编制,基层站所的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必须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四是要将森林公安纳入公安专项编制,五是明确了要建立以固定检查为主,流动检查为辅的木材运输检查体系。六是明确了要开展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七是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费征收标准。八是组建专业扑火队。九是省政府每年对造林先进县进行表彰等。
为了共同谱写好江西林业新篇章,7个试点县不负重托与使命,坚定不移地把抓好林改工作作为加快林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普遍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林改工作机构,抽调了精干人员具体组织实施。细化和明确了政策,制定了试点操作方案。层层召开了动员会议,举办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达到5000多人。抽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力量,组成督导组进村入户,宣讲政策,指导工作,形成了自上而下、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截止至2005年3月底,7个试点县确权发证面积达到1616万亩,占其林地总面积的82.8%,明晰林业产权的工作基本完成。其中,武宁县、德兴市的确权发证率均达到90%,铜鼓、黎川县超过80%,遂川、崇义、浮梁县也接近80%。在试点县的带动下,其他非试点地区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有的地方已提前进入了操作阶段。全省绝大多数市、县已成立了林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大多数市、县抓了一个县或者一个乡镇的林改试点;减轻林业税费的政策已经在全省一步到位。这些,都为全面推行林改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经过8个多月的努力,试点工作已基本结束。江西林改领导小组决定从2005年4月开始全面铺开林改工作,有望在2005年底全省发证率达到50%以上,到2006年下半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