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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胭脂和罗宇的重逢颇有戏剧性,在酒店的电梯间,胭脂一边低头整理手里的文件,一边往外走,像电影里的情节一样,门一开,胭脂跟正往电梯里走的罗宇撞了个满怀。

文件撒了一地。胭脂俯身收拾到一半,才感觉对面的男人一动没动。随后,胭脂看见了两条不对称的长腿,一条笔直,一条自膝盖处极度扭曲,呈外八字状撇着,膝盖以下的裤管空空荡荡,裤脚处伸出一只细弱的踝骨,下面是一只大脚,白色袜子,棕色皮鞋。胭脂仰着头一寸一寸望上去,短暂的疑惑随之一寸一寸明朗。

“陈胭脂?”

“哎?罗宇——”

连名带姓地喊罗宇,是胭脂的习惯。罗宇只有两个字,他还有个哥哥,叫罗宁,以前她喊罗宁也是直呼其名,那个羞涩的男人——二十年前的大男孩。他们有一个精明能干的母亲,叫李翠兰,胭脂每次看见罗宁哥俩,首先想到的就是他们的母亲。李翠兰有一个气场,像一枚磁铁产生的磁场,仿佛若有若无,其实无处不在,——人不在,魂也在,魂不在,气势还在。

当然,既然是磁铁,就不可避免地分成了两极,胭脂和她是同极。

“你好,胭脂。”和胭脂握手时,罗宇稍微往前倾了一下,就是这一俯身,让胭脂的心微微抽搐了一下。这人那么高,即使瘸了一条腿,不得不塌着半边肩膀,他看起来仍然算得上玉树临风。二十年前玉树临风的小伙如今明显苍老了许多,罗宇胖了,目光浑浊,牙齿熏黄,曾经的尖下颌变成了方的,脖子上还堆了两道褶,唯一没变的就是前额的一绺头发,微微卷曲,搭到眉骨上,弯出一个很好看的弧度。

见胭脂的目光往四下看,罗宇说:“我妈妈她,在楼下。”

胭脂无声地一笑,做个手势:“你别动,我自己收拾。”

罗宇立在那儿,看胭脂一张一张捡起地上的纸:“你在这儿上班?”

“对。”胭脂说,“怎么你来之前也不打个招呼,房间订了吗?”

“我妈妈在大厅,她遇见了熟人。”罗宇答非所问地盯着胭脂,“你不是在贵阳吗,我记得你学的是测量,怎么到酒店来了?”

电梯上下一个来回,到他们这层又停下了,门一开,涌出一帮红男绿女。胭脂伸手揿住按钮,示意罗宇进去:“——话长,待会儿再说。”

在一楼大厅,胭脂见到了李翠兰。李翠兰正背对着他们,和大堂经理说话:“——哪有时间出来玩儿?孙子才这么大点儿,他妈就上班了,职业女性嘛,要强,你又不是不知道。剩下我一个人,伺候完老的伺候小的。要说我这人也犯贱,孩子能离手了,媳妇要接回去,我又舍不下了,天生的劳碌命呀……哪里还年轻啊,你真会讲话,你看我这皱纹,这儿,还有这儿……”

胭脂站在李翠兰身后,笑盈盈地喊:“李阿姨。”

离开农村已经有二十四年时间,二十四年里,胭脂早就脱胎换骨,某些方面,她甚至比这个城市里的白领还要白,唯独喊李翠兰这一句“阿姨”,永远的颤颤巍巍,羞于出口。胭脂的老家没有这种称呼,冀东平原那个小山村里,孩子们依着辈分,管已婚女性叫大妈,或者是二大妈,三大妈,年龄小的则叫婶子,以此类推,二婶子,三婶子。胭脂第一次见到李翠兰是在二十多年前,和二姐站在罗教授家偌大的客厅里,胭脂嗫嚅着从嗓子眼儿里咕噜出一句问候:“婶子好。”

“叫阿姨。”二姐在旁边不动声色地捅了胭脂一下。

李翠兰闻声转过身来。

“哎呀,胭脂。”李翠兰一把逮住胭脂一只手,“怎么是你,你不是在贵阳吗?哦哟,胖了……咱们多少年没见了,十年?不不,十二年,那年我去昆明,咱们在贵阳见过,——看看,多么快呀。孩子呢,有十七八了吧。你什么时候调回来的?”

李翠兰的手有点儿冷,湿答答黏糊糊,胭脂忍着没抽出来,“房间订了吗?”

“还没有。”

“开个双套间,记我名下。”胭脂转头跟大堂经理说,“——你们认识?”

“我们老乡啊,”大堂经理笑着说,“阿拉都是上海人。”

服务员已经麻利地填好了单子,双手递给李翠兰。

安顿罗宇他们住下以后,胭脂简单说了说自己的现状,其间的迂回曲折一概略掉,只说自己是这个酒店的常务副总,“酒店经营状况一直不好,附属产业,靠着集团公司的照顾,开个会办个酒席什么的,收点儿会务费酒水费,空有其表,其实都是虚名。”

“这样也好。”李翠兰说,“上头扶持一点儿,自己再赚一点儿,没有压力。”

“我妈在给你传授经验,”罗宇插嘴说,“教授夫人,照样毁人不倦。”

李翠兰伸出手,嗔怪地揉了揉罗宇的脑袋。

罗宇的下颌稍微有点儿突出,嘴唇往外努着,地包天,但是并不难看,反倒给他整个面孔增添了一丝童稚。胭脂扭头冲罗宇一笑。

胭脂读大学时,李翠兰在他们学校招待所上班。教授夫人李翠兰天生擅长交际,又在那么一个迎来送往的地方,据说网罗了不少关系。胭脂那年高考发挥失常,二姐费了一番周折,通过李翠兰的关系才把胭脂弄进那个大学。开学那天也是二姐送她去的,罗教授家偌大的客厅里,李翠兰笑吟吟地端上一壶碧螺春,直夸胭脂运气好:“我不是说过了嘛,只要压线,我保证能把你档案提过来。”

胭脂拘谨地坐在那儿:“谢谢阿姨。”

胭脂那天第一次见到罗宇。来之前二姐跟她叮嘱过,罗教授家有两个儿子,老大罗宁像他爸,身板单薄,脾气懦弱,性格绵软。老二罗宇像他妈,模样生得好,脑子转得快,嘴巴跟得更快。罗宇读大三时出了车祸,左腿膝盖以下粉碎性骨折,髋关节股骨头坏死,这几年全国各地转着圈儿地治下来,钱花了不少,效果却一点儿都没有。

“当着人家的面儿,说话一定要小心。”二姐说。

二十多年后,罗宇仿佛被岁月磨钝了,很长一段时间里,除了跟李翠兰调侃那一句,他几乎没怎么说话。李翠兰一个人说得热热闹闹,她是来送罗宇报到的。

“他们原来那个单位太差劲,工资发不下来不说,养老金还得自己掏钱垫上,”李翠兰说,“这次罗宇能调过来,还是托老罗战友的关系,要说起来,现在这个社会,也只有同学跟战友情还靠得住,平常那些酒肉朋友,关键时候一个都指望不上了。”

李翠兰从来不跟人忌谈她的关系网,胭脂微笑着听着。

“说好了做话务员吗,”胭脂问,“职称怎么办,还能跟着往上评吗?”

“这个还没定,先调过来再说。”李翠兰望了罗宇一眼,“以后你们就是同事了。”

罗宇冲胭脂笑了笑。

有个问题一直悬着,胭脂不说,李翠兰也不问。李翠兰的涵养就像衣服上的水钻,总在恰到好处的时候闪露光芒,不耀眼,但也不容易被忽视。最后胭脂轻轻提了一句:

“那,这事儿我让王志兴给问问。”

话说到这里才算入了正轨,李翠兰的诧异有一半是真的,“哟,那不是又要麻烦你了。你们家小王现在在哪儿,我记得,前几年他好像在云南?”

“回来了,他现在分管在建工程。”

问题仿佛迎刃而解。胭脂听见李翠兰轻吁了一口气,“升了?怪不得呐,这就好办多了,”李翠兰拉住胭脂的手,“我说什么来着胭脂,老罗这帮学生里边,还是你最有眼光。”

罗宇往这边望过来,胭脂轻轻别过脸去。

晚上胭脂请李翠兰在酒店吃饭,问王志兴能不能过来。

“哪个师母,大学的?”王志兴说,“——从长沙过来,哦,那是够远的。可是我去不了啊胭脂,晚上我得请土管局那帮人吃饭,早约好的。你替我跟师母道个歉,回头一定补上。”

他又叫李翠兰接了下电话。

扣上手机,李翠兰笑着跟胭脂说,“多细心的孩子呀,怕我误会。”

整个晚上,李翠兰反客为主,一边和胭脂叙旧,一边拈着手里的筷子给胭脂夹菜,喏,胭脂你吃这个,杏仁鸡丁,哦,还有这个蟹粉豆腐,味道相当不错。

罗宇埋怨李翠兰,“妈,人家自己又不是不会夹。”

“有什么呀,胭脂又不是外人。”李翠兰说。

胭脂笑笑,把李翠兰夹到她碗里的东西一样一样吃下去。

九点半胭脂回到家,王志兴正在客厅陪客人。

是个挺拘谨的小伙,规规矩矩坐在沙发上,一副初出茅庐的生涩劲儿。胭脂冲小伙子点点头,小伙礼貌地站起来,喊声“阿姨”,一双手搓了搓,交叉扣住,再松开,又扣住,又松开,仿佛那两只手是平白多出来的一个物件,往哪儿放都不合适。

胭脂绕过茶几,给小伙子续上热水。

“小刘,去年毕业的学员。”王志兴靠在沙发上,把小伙子介绍给胭脂,“女朋友怀孕了,催着结婚,想跟单位要一套小平米。”

“我们一个同学上月就分了一套。”小伙子端得中规中矩,一张嘴就露了稚气。

“我们同学还有住处级楼的呢,”王志兴嗤鼻一笑,“人和人能一样吗?”

“你那个同学是不是职务高些,或者有什么特殊贡献,”胭脂说,“有时候上头照顾职工的实际困难,也会酌情考虑的。”

“和我一样。”小伙子有点儿执迷不悟,“——不,还不如我呢。”

王志兴看看胭脂,神情复杂地笑了笑。胭脂起身去了卫生间。

从卫生间出来,胭脂看见王志兴立在玄关,和小伙子推搡一篮水果,“好好好,你的心意我领了。家里水果还多,吃不了会烂掉的。”王志兴撕掉水果篮上一层保鲜膜,象征性地捏出几枚美国黑布冧,转身搁在鞋柜上,“下次不许这样了,年轻人,不兴这个。”

胭脂靠着卫生间的门框,无声地看着。

“你应该再掰下半串香蕉,”等王志兴关上防盗门,胭脂说,“那样,就更像那么回事了。”

“毛头小伙。”王志兴转过脸,“——你什么意思?”

“要是有可能,就伸手帮人家一把。”胭脂说,“哪怕先弄个单身宿舍。大家都从年轻时候过来的,谁也不是一落地就老奸巨猾。”

“说得轻巧,你当单身宿舍是你们家盘子里的菜,想给谁挟一筷子就给谁挟一筷子?”王志兴慢腾腾坐回沙发上,“未婚先孕都能拿到桌面上来讲,现在的年轻人,嘿。”

“桌面上和桌底下有什么区别?”胭脂说,“你才不年轻多久。”

“桌底下比桌面上含蓄,”王志兴叼上一支烟,“成心跟我唱反调,——打火机呢?”

王志兴已经开始发福,原来挺拔精干的身材变得结实魁梧。像所有小有成就的男人一样,王志兴的一个月,二十八天都在外面应酬,酒肉穿肠的结果不但弄出了个将军肚,还捎带了一个脂肪肝,医生说那八成是酒精肝。这是个志得意满的男人。胭脂背抵门框,抱起双臂,一动不动地盯着王志兴看了一会儿。

这个世界上,只有胭脂一个人了解王志兴的全部隐疾,就像知道他风光无限的肚子里有一颗坏掉的肝脏一样,胭脂知道王志兴所有曾经的忧患、纠结、挣扎、期冀、得意、沮丧、疏狂、失落、不甘、无奈,哦,对了,还有桌面上的那个——含蓄。

原地立了一会儿,胭脂啪一下关掉壁灯,转身进了卧室。

躺在床上,胭脂听见王志兴在客厅一阵翻腾,噼里啪啦,动作挺大。随后,脚步声往厨房那边去了,啪一声,煤气灶被打着,哗一下,厨房窗户被推开。

胭脂用被子蒙住头。

桌底下比桌面上含蓄。哈。黑暗里,胭脂又一声冷笑——你自己都咽不下含蓄的亏,凭什么要别人接着含?

二十年前的王志兴也是毛头小伙,同样因为弄大了女朋友的肚子,急着要间房子安顿下来。他们那次拎的是一大串香蕉和一箱美国提子,两人商量很久的结果,怕东西贵重了人家不收,又怕礼物轻薄了人家瞧不起。那才真叫硬着头皮求人,王志兴抬手敲门那一刻,胭脂简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可是不行,王志兴说,胭脂你必须得出场,肚子稍微挺一点,对,你只管在旁边坐着,什么都不要说,一切由我来说。王志兴的口才真是好,半个小时的造访不卑不亢——他甚至压根儿没提房子两个字,他和房管科的那个领导谈时局、谈天气、谈由于时局和天气而受影响的国内建筑市场。王志兴跟胭脂说过,初次拜访只能认个门口,一切都得开篇以后见机行事。

王志兴的计划按部就班地进行,胭脂配合得很好,话不多,但有理有节,尽管有一点点难堪,也不是不能忍受。事情真正急转直下发生在他们起身告辞的时候,进门时,王志兴把礼物放在了玄关处,待一边告辞一边走到玄关换鞋时,一个晚上都没怎么说话的女主人上前来,一边礼貌地送客,一边拎起香蕉提子,统统塞回王志兴手里。

“来就来嘛,干吗这么客气。”

就是说,人家不给他们开篇的机会。

一箱水果推搡了几个回合,王志兴渐感不妙。女主人礼节周到,态度客气,神情坚定而落落大方,王志兴千推百算,就是没料到对方会有这样一招,情急之下也只能涨红了脸,和女主人一起,打太极一样,把一箱水果不屈不挠地推来搡去。最后,女人接过箱子,撕开包装,掐下一小串儿提子,又掰下几根香蕉,再把箱子塞回给王志兴。

“心意我们领了,”她说,“年轻人,可不兴这个。”

几个月后,胭脂在单身宿舍生下了妞妞。单身宿舍的前身是职工医院,筒子楼,公用厕所和洗漱间,楼道里乌漆麻黑,各家门口都支着碗橱柜和煤气灶,一到做饭时间,锅碗瓢盆一齐响,煞是热闹。他们在那里住了五年。

王志兴再也没跟胭脂提过这件事,这事就像从来没发生过一样,从他的记忆里硬生生抠掉了。十几年后,王志兴的官做得越来越顺,房子也越换越大,他甚至在南郊置了一套别墅。拿到别墅钥匙那天晚上,王志兴拽着胭脂,嘟嘟囔囔,哭一阵儿又笑一阵儿:“砸……妈的……拿钱砸啊,一摞人民币砸过去,我就不信他能不要。”

他喝高了,口齿不清。胭脂一边从王志兴手里抢酒杯,一边问他: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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