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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那是一片黑暗,他知道他终究要沉到那个黑暗里去的,那个黑暗是每个活着的人都必须要经历的,是逃不过的劫数,就像生。只是对于他来说,这一切实在是来得太早了,他生命中还有太多的难以割舍的东西。

活着,就这样苟且地活着,像在暗夜里摸索,看不见前进的方向,看不见光芒,剩下的只是灵魂敲击肉体的声音,一下一下,空洞,残酷,令人心悸。

他叫班君,是一个极为普通的男子,大学毕业,学的是机械工程,凭着真才实学,赤手空拳在一家外企公司做到较高的职位,由着生命轨迹的正常发展,在工作了两年后的一个秋天,晓嫦在他的生命里出现,像所有年轻过的人一样,他恋爱了。他是一个本分的年轻人,认真细致地对待工作和朋友,公司上下都很喜欢他。男同事中流行着一句话:“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他是一个保守的人,一派传统作法,恋爱了三年,她的唇他是碰过的,但更深的动作却是没有,对方也不是很在乎,是一个一味单纯的女孩,在现在,这种纯净的恋爱关系倒是罕见,说出来别人都不会相信。在他心底只是觉得她的心在他那里,身体迟早也是他的。

同事中有一个叫王大力的,工作能力很是让人佩服,只是性格放荡不羁,说话做事都很放得开,已是四十好几的人了,还孑然一身,而他的性格正好与班君相反,常常拉着他去喝酒,醉眼朦胧,开着荤素掺半的玩笑,他只是一贯地迎合、淡然一笑,笑中有听笑话似的漫不经心,也有几分耳目一新的诧异,原来男人可以有那么多种活法,到底是寒微出身,父母都是小地方的人,未见过太多的世面。

那天下班已是午夜,星期三,照着惯例是王大力请客的日子,大力最近又晋升了一级,心情极为爽快,叫了一客叫化鸡,一盘兰度鸽脯、蛤蜊酿豆腐、香菇西蓝花,两瓶Tequila,是一种后劲很足的烈酒,平日里他们很少叫这种酒,就是喝,也是浅尝即止。大力喝得又快又猛,像是要到别处去赶场,唯恐误了钟点,晚了就赶不上。班君不习惯这种酒的味道,连带着这种喝法。“喝……喝……我说你呀,就是这点不好,凡事放不开,今天看在老哥的面子上,我们不醉不归。”他向来是一个宁愿败了自己的兴致、也不会扫旁人兴的那种人。耳根的热一直在往上漫,红的绿的灯在他眼前闪烁,五彩缤纷,重重叠叠,忽远忽近,大力的眼珠子都给烧红了,舌头根都不利索了,“痛快地喝……喝,等下还有好戏,老哥带你去一个地方,你敢不敢去?你是一个正人君子,哦,No,No…”大力微醺的脸在酒精的充溢下越发的大,像一个被烤熟了的猪头,暧昧的神情让他显得越发滑稽,那个滑稽里面分明有着几分轻视与讥嘲,他被同伴的神情与语调激起来。

他用自己的身体撞开了通往地狱的大门。有关的回想与记忆,总是有些模糊而痛楚。

他的身体像张开翅膀的鸟,沉重而轻盈,头脑是一半混沌,一半清醒,那个晚上的记忆只是光影暗淡之中,他都还来不及看清对方的眉眼,就把自己轻易地交了出去,有点与谁赌气、逞强似的。难以释怀的是生命中原始的激越和身体最初的不可遏止的兴奋,这是他生命中的第一次释放,他就这样完成了生命中的第一次,以这种方式。那一刻他甚至忘记了晓嫦的存在。堕落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那种不洁的感觉像受了风寒的人,酸味从胃里一直向上翻,连着几日,他见着大力,尽量找着理由避着,大力也是对他望着,不出声,久了,看他的眼神里就有点对不住他的意思,仿佛是说我把你带坏了,你一向是个君子。白天繁忙的公务压得他透不过气来,无暇顾及各自的心情。可到了夜里,那个金棕色的皮肤却无端端地闪现在他的眼前、梦里,晃着,晃着,那是个诱惑人的牵挂,留在那个不实际的晚上。

他终于像做贼似的又去了一次,心里只是慌张。女人穿上衣服的时候,他看清楚了她的脸,干瘦,涂着墨绿色的唇膏,脸色青黄,眼睛是透明的玻璃球,冷的,没有知觉。

出来时,他有一种梦游的感觉,街上的灯还在炽热地闪着,想着那个玻璃球,突然他依在一个树干前剧烈地呕吐起来,呕得泪水都下来了,公用的东西总是有着太复杂的气息,拎不清的龌龊,他清楚他是再也不会来这种地方了。

父母亲只希望他稳稳当当地过完一辈子,生儿育女,可是连这个愿望他也不能满足他们了。晓嫦终究还是离开了他,二十出头的女孩子都受不了旁人对她的冷落的,何况是她的恋人。到最后连个吻都没有了。也好,就这样分手,省得他连累她。他是这样想的。收拾行囊,去了别的城市,眼不见心不烦。有时候他还会想起晓嫦,在陌生的城市,有着陌生气息的房间的夜晚。

小小的秀气的瓜子脸,微肿的嘴唇微微地噘着,闭着眼睛,等着他去亲,等他凑过身子,她又像鸟样闪开,毕竟她是他生命里第一个正式恋爱的女朋友,他吻的第一个女人,何况晓嫦确实有许多可爱的地方,除了有一点任性之外。在他眼里,女孩子是要有点点任性的,他认为那一点点的微瑕更是惹人怜爱,显出她的可爱来。每次生气了,都是他想尽办法去哄她,在她鼻涕眼泪一大把时,她又被他逗得哈哈大笑,两个人都像小孩子。他喜欢这种感觉。他们在一起是从来不谈将来的,只顾眼前的吃、喝、玩、乐,似乎有的是好日子让他们俩去畅谈将来。可是没想到,这样的日子突然就没有了,就像别人都是一年365天,偏偏到了他这里就少了那么一天,硬生生地给剥夺了,那可是他与他的晓嫦畅谈幸福的日子啊!

他觉得时间仿佛长了脚,陡然变得飞快起来,刚还是早晨起来,天空发白,穿好衣服,提包出门,打车上班,转眼就天空灰黑,繁星点点,日子加速度似的过着,那些日常细小的生活情节,都惹他流连:夏夜里的虫鸣,慵懒午后水管的细小的滴水声,雨后的彩虹……这是垂之将死的人对这个世界的留恋?无形的岁月仿佛有一双眼睛,睁睁地看着他如何徒劳地挣扎、痛苦。

HIV呈阳性,每天有很多药片在等着他,花花绿绿,像极了这个世界。医生还是一味的温和、安慰,把他当成平常的病人,临分手欲与他握手,倒是他生了几分抗拒的心,没有接医生伸过来的温热的手,就转身走了。他真是恨死了自己,在这个时刻,连杀自己的心都有了,你这个把自己送上绝路的可怜的人,你这个毁了父母亲希望的人。他在心里恨恨地咒骂自己。镜子里出现了一张失去血色、铁青的脸,那双眼睛布满了仇视,刀子在他的手上,没有人能理解此刻的他内心难言的痛苦。他就像一棵被世界遗忘的草,生长在阴暗的沼泽地里,等待着自灭的那一天。

那是一个普通的下午,阳光炙热地晒着,他只觉得那天的阳光出奇地刺眼,他趁着出外办事的间隙去了那个晚上的美容院,它是一家没有任何独特标志的美容院,和那天的灯红酒绿仿佛是两个世界,恍惚一个人从他的今生走到了前生,门内很静,只有一位小姐翘着脚,在嗑瓜子,有一搭没一搭的,有气无力地和时间叫着劲,小姐睨了他一眼,说:“白天我们不做生意的,大家都在休息。”

“哦,对不起,我是来找一位姓王的小姐的,瘦瘦的。”

“我们这里有很多小姐姓王……”

“那个眉心中有颗痣的。”

他颓然地走出了那个夜的美容院,阳光还是刺目地照着,刺得他的眼泪都流了出来。

“你来得真不巧,她昨天已经回乡下老家了,回去治病了,不会再来了。”

他整个人都凝住了。整桩事就是这样,毫不相干,即使找到了又能怎样?挥过去一个耳光,又能解决多少问题,灯红酒绿之中,到底灯是灯,光是光,谁又奈何得了谁?

晓嫦还是如常地来找他,肿肿的嘴唇,照例会在他面前噘着,把玩着以往的游戏,只是他想像鸟儿般的闪开。

笑起来迷死人的一双眼睛,原来晓嫦还有一双那么可爱的眼睛,只是他对她冷了起来,骤然的,他又觉得不忍心,只有慢慢地,像一杯水放进了冰箱,先是变成了冰水,最后就会结成了冰。到了晓嫦老是反过来安慰他的时候,才发觉事情有点不对头,问他的理由,他知道是到了该放手的时候了。

公司在上海郊区有个工程,要去半年,他得到了医生的许可,主动要求去那个地方,六个月对晓嫦来说应该是一段不算短的时间,渐渐地冷下去,就此了断了罢。他想。

后来她还是屡屡打来电话,他就是不接,接了也只是匆忙地说不上两句话,就挂了,给对方造成他忙不开连接电话都分不出身的样子,他从不打电话过去,一头扎进工作中去,没日没夜地转,好似停不下的陀螺,可以忘记许多事情。

后来晓嫦就不再打电话来了,直到有一天他在工地房里研究图纸,有人在底楼大声唤他的名字,有人找他,他移了移疲惫的身子,探头朝窗外一看,有一个小小的、红红的身影在渐晚的暮色里伫立,他的心骤然一紧。探出去的头停在那不是,缩回来也不是,整个人都不是了。

工地的不远处在播放一首时下流行的爱情歌曲,伴奏用的是悠悠的箫,真就是寒风吹过旷野飕飕的味道,那该是在腊月下雪天唱的,可时下正是热辣辣的七月天。再过些日子工程就要结束了。

晓嫦并不说话,只是沉默。她的神情也换了一副背景,肿肿的唇紧紧地抿着,小小的秀气的下巴愈发尖瘦。

“你怎么来了?”还是他打破了死般的沉寂。他想到事情至始至终都还是他的错。那么单薄的身体里也蓄藏着那么强烈的追求,这是以前没有料到的,他得设法离开她,他感到了发尖的寒冷。

“我不是特意来看你的,只是出差路过这里。”她的嘴巴漠然、倔强地张着,只是睫毛在不受控制地翕动,他太清楚她这个人了,就越发坚定了他的漠然。

“给我一个理由,我就走。”

“你不适合我,我应该早点告诉你的。”他的声音镇定让自己吃惊。他已经学会了驾驭自己的面部表情,真的是稳如磐石。

“明白了。我走了。”一下子工夫,他们竟像路人一样,以往几年来的感情就这样烟消云散,无声无息了。他送她赶上了最后一班回上海的船。一路上他们没有再说话。

几天后,工程提前结束,他也离开了上海。以后就再也没有和晓嫦联系过。

几个月后,他辞职去了上海,晓嫦彻底从他生活里消失,有时候他想起晓嫦恍惚是上辈子的事,隔着那么遥远的时间与空间,掏掏翻翻,那种痛也变得捉摸不定起来。

一切又变得安定、祥和起来,急急缓缓,往前走,没有盼头的日子。照例去看医生,吃花花绿绿的药片与胶囊,不复记忆的日子,张眼天就大亮,所有的人从四面八方涌上街头,甜的、滋润的希望都盛载在疲惫的公事包里,公交车、的士、地铁,每天都满满当当,高楼大厦像一个个火柴盒,接应着这些焦躁、淡然的脸,一刹那,黄昏黑夜就铺天盖地地压了下来。

发半年奖,他又收到了厚厚的红包,拆开就立即给父母寄了去,在电话里笑着说:“好,好,一切都好。”这边又纷纷落泪。后头来了脚步,就连忙搁了电话。

有个女孩子,长长的头发,直直地披了下来,像日本卡通片里的小姐,眉眼清秀,个子不高,在人堆里总是不多话,一开口,轻轻柔柔的口气,与他是一个组,因为是新手,总是有很多的问题搞不懂,每次他都耐心地解答,一派落落拓拓的态度,婉转地让对方丝毫感觉不到自己的薄弱。

此后,问得就越来越多,相干,不相干的,来来去去,或借个东西,问个电话号码什么的,她路过他的身边,也会相视一笑,他在办公室忙着,听着她在隔壁与旁人讲话的声音,觉得安心。

渐渐地,他们会结伴去舞厅,一次,两次,她用的香水很好闻,淡淡的,像她的妆容,精致,但感觉不出来,只是一种清幽的味道。去看午夜场,银幕上人影幢幢,一片喧声,热闹场景,无限制地向外扩张,然而他的脑子一片空白,这里的林林总总在他那里更是难熬的寂寞。她的手兀自在他身边垂着,等什么,待什么,他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不过是血肉之躯,最后都逃不过一堆白骨。爱与不爱,又有什么分别?脑神经一旦牵动,真是一件何其痛苦的事情。

接下来的好几天,就是绚丽的日子,在他的心里。就这样一日挨着一日,希望与绝望,明与暗,生命自顾自地走下去。

一天夜里,在网上与阿三开聊,阿三说:“我们的命运为什么如此的不济?有些人能吃肉喝汤,为什么我们连汤里的残汁都看不到?”

“因为我们太贪吃,消化系统又承受不了,还没吃饱,就被噎死。”

“好想谈恋爱……噫,没有人爱我,还不如早点死去。我担心这样下去,我活不过二十岁。”阿三在那头叹息。

“爱情并不是最重要的。”他答道。

“来北京吧,做我男朋友好不好?我会对你好的,我很有钱。”阿三在那里死缠烂打。

他下了线,像落荒而逃的狗,屋角那盆红玫瑰肆无忌惮地怒放,血铮铮的,唯恐错过了他故事里的兵慌马乱、刀光剑影。他直直地瞪着眼前的一片斑斓,摊开手里捏了一个下午已被揉得稀皱的纸片:“我想对你说,我喜欢你,即使你不喜欢我,我也没有什么后悔的,因为我表白了。”落款是贤珍。

那晚的月亮很好,可它只顾自地照着,清冷,寂静,上海的月亮和他走过的其他城市的月亮一样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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