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打来了电话:你什么时候回来?你外公这几天天天都过来找你。
是不是又找我替他写信?
母亲在电话那头叹了口气:上海那边一直没回音,老头子睡也睡不着,吃也吃不香,这两天都跟掉了魂似的了,想来想去觉得还是再找你给他写写信。
你没告诉他,上回写的那封又给退回来了?我一下子有些管不住自己的声音了,跟他说过多少遍了,光是这样写写信根本没用——都什么年代了,谁还用这种笨办法找人办事!
母亲又在那边叹了口气:他还能有别的什么法子呢?再去趟上海吧,都八十多岁的人了,又刚接连跌断过两回腿,光是上车下车腿脚就不便;打打电话吧,人家刚开始虽然也没真心替他办事,但表面上还过得去,还能跟他敷衍两句,现在却连他的电话都不肯接了。你也别管这信究竟写得有没有用,就当是给他个安慰吧。
我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说:好的,明天我回来。
第二天早上我还在被窝里,侄女就跑进我房间里来报告:外太公来了!等我懒洋洋地从床上起来,又梳洗完毕了,那个瘦瘦的苍老的身影还慢慢地蹒跚在门前那条小路的另一端。
然而就是这枯瘦的身影,在过去的许多年里一直是我们全家人的骄傲、希望与寄托。
那时候,每当快到年底,我们的心情总会越来越激动和兴奋,就像盼着大年三十夜的压岁钱和正月初一那天的新衣服一样。我们会扳着手指头,数那旧年里还剩下的寥寥几日,每扳掉一个,我们的激动和兴奋就像糖水里的水分又被蒸发掉了一大截,甜度又增加了许多。又仿佛山里人围猎时的包围圈正在逐渐缩小,想象豹子、野猪什么的尽在那越来越有限的空间里乱撞。每天清晨一睁开眼睛,我们所想的第一件事便是:外公说不定今天就回来了,要是还不来,那明天一早无论如何都能在门前那条田间小路上,看到他披着棉大衣肩膀一耸一耸地从太阳升起的方向朝我们走来了!
这条小路平时很少有人走动,每年有十一个月零几天,它会在我们眼里失去存在的意义,直到接近年底的最后几天,才会在我们面前突然复活过来,焕发出令人激动而又振奋的活力。那些日子里,我们经常会突然停止玩耍或手里正在干着的活儿,和我们多愁善感的母亲一起站在家门口,守望那条田间小路。冬天的田野像刚剃过的男人的发顶,我们的目光可以尽可能地放得悠长。有时候路的尽头模模糊糊地出现一个人影,就会激动得心里猛跳起来。
外公!外公!
阿爹!
哪里?哪里?
咦,怎么不见了呢?
转弯了。
我们便叹息一声,好一阵子失望。
终于路的另一端又影影绰绰地出现了个人影,这回我们都不作声,只目光死死地逮住了他,那人终于经受住了那一个个岔道的诱惑,执著地一直朝这边走来。于是我们又沉不住气了:
这回一定是了!
唔,走路样子有点像。
个子也差不多高。
更近些了,母亲突然又失望地叫起来——
没有穿大衣。
那人走到我们眼前了,我们才看清是村里的老光棍阿宝。
阿宝你怎么在这里走?!母亲有些愠怒道。
这样一直盼到大年三十那天,一大早,我们都还在温暖的被窝里,忽然听见外面母亲惊喜的声音:阿爹!
于是本来得花十分钟的起床时间,一下子缩减为半分钟了。我们一边拎着裤子,一边向外跑,奔跑中还把两只脚轮着提起来拔上鞋跟。那个还在半里路外朝这边走来的人,这回百分之百可以确认是我们的外公了!这是一个怎样令人激动而又欢快的场面啊,母亲扔掉了手里的早饭碗,父亲放下了正要拎到猪圈里去的一水桶已经搅拌好了的饲料。但在从家门口出来的那条田间小路上,两个大人很快被我们三个小孩甩在了背后。姐姐比哥哥大两岁,跑得最快,很快跑到了外公跟前。
外公——
嗯。外公摸摸她的两支羊角辫。
接着哥哥也跑到了他跟前。又长高了不少,外公拍拍他那瘦瘦的薄薄的背脊,走吧。
这时候母亲也过来了。
阿爹——
我们看见她那双充满深情的眼睛里早已是泪光闪闪。她让过了走在外公前面的哥哥和姐姐,伸手去搀住外公的一只胳膊,可是路太窄了,容不下他们两个一起并排走。母亲只好放弃了这一令人嫉妒的亲热的举动,紧紧跟随在外公背后。父亲则站在路口,豁咧着他那张已经失去了两个门牙的嘴巴,露出庄稼人所特有的憨态,傻傻地朝我们这一行人——当然特别是被我们前拥后护着的外公微笑着。
回来啦,伯伯。我们听见他在叫伯伯这两个字时,显得特别谦恭。当他把手伸向口袋里掏烟的时候,似乎才发现手里还沾着些猪饲料,于是他又慌乱地把双手往身上的衣服抹了又抹。
烟叼在了外公嘴里,父亲又赶紧往身上摸火柴,外公却已将一个极小的匣子啪地打开了,一朵红红的火花应声而出。
上海产的打火机,母亲撒娇似地向她父亲要求道,给我看看。
打火机在那年月里本已是稀罕之物,更何况来自刚从上海回来的外公手里。上海货永远是最好的,这是我们从小就明白的事理。外公在上海工作,当然也就要比我们生活圈子里的所有本地人都强,这些人包括令人畏怯的村长、支书,我们学校里的教师,还有村里那位常常会出其不意地捉住我们的手臂、不顾我们惊恐大哭硬给我们注射疫苗的赤脚医生。我们常常会跟认识还不到几个小时的小伙伴们骄傲地宣称:我外公在上海工作,那里马路上的汽车天天都排着队,飞机比这里的麻雀还多,火车呜呜呜就是一列,呜呜呜又是一列。还有你们想都想不出来的比房子还高还大的大轮船,那里的房子都有飞机飞得那么高,我外公就住那么高的房子的最高层楼里。
我外公说,夏天夜里他只要一打开窗,把手伸出去就能摘到很多星星,星星一闪一闪都跟夜明珠似的,很好玩。可是我外公说了,星星跟月亮都是公共财物,谁也不能把它们摘走。
稍稍长大些了,在学校里也经常会遇到要填写表格的事儿,我们总会神气地把外公写在“家庭成员”一栏内的第一行。
我外公在上海一家据他自己说很大很大的漂染厂里负责生产技术,手下有许许多多的上海人都归他管。可怜我们一家除了我母亲从小出生在上海外,都未曾到过上海,未能亲眼目睹这个大都市里的繁华和五光十色,外公便成了我们了解上海的一个窗口、一个缩影。我们看见外公回来时棉大衣里面是鼓鼓囊囊的毛衣,鼓鼓囊囊的毛衣里面是腈纶内衣,就知道上海人是穿着腈纶内衣加毛衣加棉大衣过冬的;我们看外公吃菜只吃鱼不吃肉,只吃鸡鸭内脏不吃父亲母亲夹给他的鸡腿鸭腿,就知道上海人平常日子里也天天都有肉吃,因为过年时我们也不太喜欢吃肉,过年时我们家里天天都有簕笋或油豆腐烧的肥猪肉;外公的上海话总把“走”字说成“跑”字,比如“走来走去”,外公就说“跑来跑去”,我们便想象生活在上海城里的人一定个个都很幸福,即使是在走路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也都很愉快,因为“跑”总是给人一种欢快的感觉,我们遇到高兴的事情,也常常用奔跑来表达内心的欢乐;外公每次过完年回上海,总要带走许多父亲早在大半年前就开始为他准备好的萝卜干、霉干菜,还有用草纸精心包装好的香糕回去送人,我们便知道上海人吃腻了大鱼大肉后,也喜欢用我们这边的沙地土货换换口味……
总之,在我们眼里,外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体现了上海或上海人的某一部分,甚至于他身上的一股说不出是什么但很好闻的气味,似乎也将整个上海城的气息带给了我们。我们无法想象脱离了“上海”这两个字,外公这个称呼将会变得多么黯淡无光。但不管外公自己愿不愿意承认,外公的确不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外公曾经跟我们一样都是萧山沙地人。
据我奶奶说,外公跟人跑上海之前,是我们东沙一带有名的地痞流氓(必须说明的是我嫉恶如仇、背驼如拱的奶奶多年来一直和我那总在她面前显出优越感来的外公外婆格格不入,这就得注意我奶奶在评价我外公时,总会带着强烈的主观色彩)。事实上我外公并非如我奶奶所说的是那种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乡官,他不过是在乡公所里做了一阵子事,那是上世纪四十年代初,乡公所本来就是个靠“随风倒”生存着的机构,即东风来了往西边倒,西风来了往东边倒,各路军阀、日本鬼子,只要谁占了那边的地盘,他们就听谁做事。对于底下的老百姓,倘若催过的款不交,催要的粮不捐,他们自然得做出些凶恶的样子来,方能交差。所以不管是谁进了乡公所那种地方,我以为都会被涂抹上这层不太好的色彩。而说我外公“有名”,其实还得归功于我外公家的那十间大草舍。我外公的父亲是做私盐生意的,那时候沿江一带的沙地区一块块盐畈星罗密布,私盐生意虽为当局所不容,但利润空间大,外公的父亲便造起了十间大横舍,横舍是草舍中最高档的一种,这在荒凉贫瘠的沙地区是轰动一时的,外公的父亲还添置起了一台水车、两头水牛,再外加舍旁的一个大竹园,家道在乡人中可谓相当殷实了。
但这些终于都未能留住我外公,我外公还是跟人去了上海。去上海是我外公十来岁时就产生的梦想。萧山东沙与绍兴紧邻,会印染技术的人比较多,许多人跑到上海去开染坊都发了迹,三五年后回乡探亲,身着长衫,手提皮箱,手上还戴着硕大的金戒指,特别风光。而那时候的十里洋场,对于像我外公这样的年轻人来说,其吸引力不亚于现在许多国人对纽约对曼哈顿的向往。我外公去了上海没几天,就让同乡给他老爹捎回话来:宁愿在上海城里露宿街头,也不愿再回老家住那十间大横舍了。
我外公到了上海后最初是在他的同乡高中山跟人合伙办的美丽来染色厂里打杂。外公在乡公所里做过事,很会吆喝人,高中山便觉得我外公很有管理才能,让他在车间里当监工。外公监工当得很卖力,那些工人在我外公眼皮底下没有一个敢偷懒的,即使是病病恹恹的,一见我外公也会立即变得跟没病一样精神了。外婆说我外公很有可能那时候就已经开始在工人们心目中埋下仇恨的种子了。
我外婆要比我外公大五岁。据我奶奶说外婆年轻时很风骚,当然也长得很迷人,她个子很高,皮肤很白,鼻梁很挺,眼睛很大,牙齿既白又整齐。我外公在美丽来认识我外婆的时候,外婆还是高中山的合伙人之一施金生的太太,也就是说我外婆当时还是我外公的老板娘。她虽也跟她丈夫施金生跟高中山跟我外公一样,早年也是从萧山东沙出去的,但她的言语,她的举止都早已脱了乡里人的俗气,有的只是上海城里那些太太小姐们所具有的洋气。在这家有数百名工人的染色厂里,我外婆当时是一道相当亮丽的风景。施金生在美丽来负责跑外,所以常年不在家。丈夫不在家的日子里,我外婆丝毫不感到寂寞,生活反而显得更加多姿多彩、欣欣向荣了,那些股东和客户们像蜜蜂一样嘤嘤嗡嗡整天争先恐后地飞舞在我外婆身边,为博我外婆欢心,据说还有把自己老婆的金项链偷了送给她的。
我奶奶坚持说我外婆的前夫是被她克杀的。我外婆虽然长得很迷人,但颧骨比较高。施金生在黄浦江边被杀的消息传到美丽来,再七转八转地进入我外婆耳朵里时,尸体早已高度腐烂了,一大截肠子挂在了外面,身上的钱物也早已被洗劫一空,警方断定为谋财的歹徒所为,这样的命案在当时的上海滩上几乎每天都有发生。我年轻迷人的外婆成了寡妇后,身边虽然还跟以前一样热闹,但她终于发现这些男人都并未真心想跟她永远生活在一起,他们都是有家室的人,一颗田螺一个汪,都早已布好了的,其次他们都有些忌讳她两边脸颊上的颧骨,害怕成为施金生第二。就在我外婆心灰意冷之际,我外公挺身而出了。我外公求爱的方式并不比我们这些他的后代们高明,我外婆喜欢嗑瓜子,而且嗑瓜子的姿势相当优美,他除了每天都给我外婆买一大包瓜子嗑外,便是每隔三四天再送上一张戏票。
我外公要和我外婆结婚的消息传回老家后,外公的父亲异常震惊,因为家里早在他去上海之前就已经给他买了个童养媳,而且在买这个童养媳时,他自己也表示过满意的。外公的父亲便让人捎话过来,要他马上回去跟那童养媳圆房。我外公不答应。外公的父亲便派家里人专门跑到上海来问他:究竟是要上海这边的孤孀婆,还是家里的黄花大闺女?孤孀婆是东沙人对寡妇的蔑称。外公对家里人说他这辈子死活都要留在上海,再也不想回那连间瓦房都看不到的盐碱地了!外公的父亲气得吐血,以致于临终前也不让家里人把我外公从上海召回来。
我外公跟外婆结婚后,不但在床上替代了施金生的位置,也替代了施金生在美丽来的二老板身份。在随后的十来年间,外公度过了他一生中最得意、最为光辉灿烂的一段岁月。和许多一夜之间突然暴发起来的人一样,他竭力显示着自己的富有,努力掩饰作为乡下人的过去,尽可能使自己显得跟那些上海城里的上流人物一样优雅高贵矜持文明。不过我外公有一点还是相当值得肯定的:他没有多少文化,但他还是凭着他当小混混时的那点聪明和悟性,再加上勤奋,跟美丽来的印染师傅们学会了一整套印染做光技术。在他和高中山默契配合经营下,美丽来后来又在上海吞并了好几家染坊。成为全上海印染行业中最为知名的几家企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