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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狗日子

大学时住阳明山宿舍,有一学弟偶尔会来找我“哈啦”,他是把妹高手,在一种炫耀与感伤的忏情中描述他生命不同时期不同性情和特质的女友,很像米兰·昆德拉《不朽》中的《钟面》,每个女孩刻度他不同时期的生命史。我当然听了又羡又妒,我那时的感情经验是零,但要和他PK(挑战),突然想起,啊!我生命的不同阶段,刻记着不同时光截面的,是一只一只的狗啊。

从我是个小男孩时,永和那间老屋就养了不同的狗了,一直到我青春期变小混混,到后来住上阳明山烂出租屋,到后来结婚、生子,父亲病倒、过世,每个阶段都有一批不同的小狗。它们性格迥异,各有传奇身世,有刚烈如汉子的大狐狸狗(我父亲的最爱),有一只美人心计娇宠的杰克罗素梗犬,有我在阳明山陆续拾捡的一只只狗。我若和哥们儿聊起这些生命不同时期流逝而过的狗,其实和那学弟怀念他那一个个不同星座的女朋友,有类似的追忆似水年华之意义,只是我的故事,真的是“狗脸的岁月”,真的是“狗日子”。我年轻时写过一本小说,叫《妻梦狗》。有一次遇见一位朋友,他对我说:“你真的超爱写妻,超爱写梦,也超爱写狗!”

如果到今天,若我和那学弟重逢了,距我们那时在阳明山宿舍“哈啦”的二十出头,又过去了三十年,我猜他跟我描述的,一定是那后来更像繁花簇放,不同女子的幽秘的美,那些销魂、负弃,像《海上花》那些不同女孩的婉转心思的艳史;而我也可以继续展开,那之后我收养的不同的狗的故事啊。事实上在我还是小孩的时候,有一天我突然想:我的前世在天庭说不定也是有来头下凡的,孙悟空那时在天庭当了个弼马温,我肯定在天庭干过“弼狗温”,我实在从小对狗就特有办法。而且就像某些人(譬如曹雪芹这种人吧)天生具有品鉴女子如钻石切面之美的能力,我也有好像可以让一只小狗对我绽放最珍贵特质的天赋。

我在阳明山住的最后两年,收养了一只叫小花的流浪狗。原本是在我们住处再往上一点,一帮文大学生在喂它,但因小花太爱把那些男孩女孩的鞋叼走找不见,他们就驱逐它,这狗不知怎么嗅出我的狗灵魂,跑来赖上我。小花虽是吃我的,天冷时也进我屋里睡,但终究是流浪魂;它常一出门就是一两个礼拜才回来,到后来甚至一个月都不见踪影。我那时二十多岁,第一次体会这种爱的悬念和不确定性。我常想若是在它头上装一台小型摄影机,跟随它的冒险和流浪,一路会看到什么样的景观呢?有次我带它和另一只小狗在后山阳投公路散步,它突然箭射出去,钻进窄小公路旁的树丛,和什么东西发生着激烈的搏斗,过一会儿它叼着一只体积跟它差不多大,羽翼斑斓,垂着长尾翼的美丽雉鸟钻出来。我快昏倒了,“小花!你杀了一只凤凰?”有一天夜里,我和当时的女友开车去文大附近的7-11超市买消夜,经过中国大饭店附近的大弯道时,路边街灯暗影下,有一列大狗排队走着:拉布拉多,德国牧羊犬,挪威娜,大麦町——阳明山有许多血统非常好的弃犬——也就是我们撞见了深夜山里的某个狗帮派的队伍,但看到队伍最后一只,我们俩不禁惊呼:“那不是我们家小花吗?!”没想到它参加了犬类的黑帮,而且整列中只有它腿短且身形粗胖,很明显是这狗帮派里的最小咖。

还有一次,我朋友上山,我开车载他们到惇叙高中附近吃凤梨苦瓜鸡,那里距我的住处开车都要十来分钟,算颇有段距离。那里是随意搭的篷子下放了十几张圆桌,上铺薄塑料纸,用粉红塑料免洗碗,除了一锅小罐瓦斯烧的鸡汤,主要还有水莲、山茼蒿这些炒野菜。地上跑着一些野狗,向不同桌乞食,我顺手也就将一些鸡肉丢给它们。突然我发现脚边的一只野狗,“他妈的你不是小花吗?竟然给我跑来当丐帮?!”这混蛋也是直到我吼出声,才认出正丢鸡肉给它吃的,是它的主人。

有一次我听见附近前山公园那儿,狗叫声凄厉交错,想是捕狗队来抓狗了,心里很替小花担心,等了两天,它还没回来,我已做好准备去常兴街关押流浪犬的集中营找我的狗了。突然“扑啦”小花回来了,两眼发亮,脖子上有一条长长的豁口,想是被捕狗队用那种铁丝圈套箍住了脖子,这个自由魂,脱逃大师胡迪尼,竟还是挣脱了。啊!我实在是太爱这只狗了,它如果是人,或我如果是狗,我俩一定结拜啊,气味实在太相投了。对了,有一次我去租屋的纱帽山后面,一片种满茶花的无人山坡找小花,发现一个大坑,里头堆着上百只五颜六色的球鞋,还有女生的鞋子,想象当时它叼了各处的鞋,就来此埋在“千鞋冢”吗?

当然自由的代价,就是我心目中这只“为犬当如是”的流浪之王,看遍公路电影的家伙,只活了五岁多,主要还是中间一次心丝虫病,几乎要了它的命,那之后就元气大伤了。

啊!我真的可以像《一千零一夜》,讲述它们每一只狗的故事,说个天荒地老啊。

后来搬到深坑,住了七年,最后一年,已决定要搬进城里住,因为是租的公寓,房东不让养狗,但有一位超爱动物的大姊(她自己照顾超多流浪猫),当时说有一只跑去他们社区的黑狗,若没人收养就会被捕狗队抓走,我就收下了这只帅气的黑狗,我的孩子给它取名叫阿墨。阿墨是一只血统非常好的台湾土狗,像黑豹一样的脑袋,狗公腰,细长的四肢。后来我搬进城,无法将它这样的大狗带去,有段时光将它孤独留在深坑那间小屋,托隔壁的越南阿姨每天喂它。我每周会开车回去看它,但它的眼神充满疑惑和哀伤。阿姨说阿墨每天独自爬墙而出,像孤独的武者练武,在马路边追那些疾驶而过的车子。有时阿姨去小街的市场买菜,阿墨会神头鬼脸跟着,回程时发现它不知何时从鱼贩那儿唰地叼了一条大鱼在嘴里。后来我的朋友戴立忍导演去住那屋子,重义气的他便收养了阿墨。有段时光他拍片忙,便开车将阿墨送到台东鹿野乡,在他玩飞行翼时的哥们儿那里寄养。有一次我问戴导,阿墨现在好吗?他说:“你不知道吗,阿墨成了鹿野乡第一名犬。它到鹿野乡,三天内咬了十四个人,把人家那里的狗全打败了。还有阿公骑摩托车载孙子,到我朋友家外面,远远指给小孩看,它就是那只阿墨喔。”最后这只狗的余生,是在三芝海边,戴导的老父弄了一片空地开垦,种了数十种果树,整片菜畦。我带孩子去那海边看过阿墨,它就像长手长脚的武术搏击家,灵动的黑色身躯,在一片空荒的海边奔跑,好像每天要跑几公里到海浪冲拍的礁岩岸边,练习孤独的武术。

现在我家公寓里养着三只狗,一开始是从脸书(Facebook,美国的一个网络社交网站)看到一些动保年轻人贴的照片,收容所里原本要处死的一窝小犬。我领养了四只,妻儿们分别帮它们取名宙斯、端砚、雷震子、牡丹,都很美的名字吧,后来我托高雄的好友炮辉收养宙斯,我每次到高雄都会去看看那只美丽的黑狗。它们都是米克斯犬,刚带回来时那么小那么可爱,现在手长脚长其实都算中大型犬。我也常在脸书贴一些狗和孩子们生活的趣事。但我心里认定这三只狗是我的孩子他们的狗,每个男孩都有他们自己的小狗。每次我们一家从外面开门回来,狗狗们的如泣如诉,跳跃或翻滚,简直不知如何表达它们对你的爱和思念,“噢——主人,噢——超想念你的!”

我想它们真是神用爱创造的一种动物,我真的可以无止境地说下去,关于我的“狗日子”,关于我养过的那些狗,它们各自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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