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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为赶路的人干杯

“倒进去。”

“但是我说,基德,这样蛮干是不是太烈了?威士忌加酒精已经很糟糕了,要是再加上白兰地、胡椒酱跟……”

“倒进去吧。总之,到底谁在调五味酒呀?”马尔穆特·基德透过烟雾腾腾的蒸汽和蔼地微笑着。“孩子,等到你在这一处跟我住得一样久,每天要靠追赶兔子、钓鲑鱼过日子的时候,你就会知道,每年只有一次圣诞节。一个圣诞节如果没有潘趣酒,那就相当于虽然洞已经挖到床岩上,依旧没有找到金矿矿脉。”

“你说得对,”大吉姆·贝尔登很赞成基德的话,他是专程从他的马齐·梅矿到这里来过圣诞节的,在过去的两个月里,谁都知道,他完全靠着鹿肉过日子。“你还没有忘记我们在塔纳纳河边一块配的那种烈酒吧?”

“唔,我想是的。伙计们,要是你们看见那些用糖和面起子酿出来的好东西,一大帮人全都成了好斗的醉汉,心里一定会很痛快。这还是你出生之前的事了。”马尔穆特·基德转过来对着斯坦利·普林斯说,普林斯是一个年青的采矿专家,在北方住了两年。当时,这一带连一个白种女人也没有,梅森想结婚,露丝的父亲是塔纳纳族的酋长,他反对这桩婚事,就像部落里其他的人一样。“酒性很烈吧?嘿,我把剩下的一磅糖都用光了,这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酒了。你们真应该见识一下那次追赶,顺着河追逐,一直到追过转运线。”

“可是那个印第安女人呢?”路易斯·萨沃埃问道,这个个子很高的法国籍加拿大人听得津津有味,因为去年冬天,他在四十里站的时候,就听说了这件无法无天的事。

马尔穆特·基德,这个天生喜欢高谈阔论的人,于是不加掩饰地讲起了这个北方的洛钦瓦尔的故事(注:洛钦瓦尔是英国作家司各特的长诗《马密恩》的男主角,因为爱慕女主人公,将她在婚礼上抢走。)。几个到北方来的鲁莽的冒险家顿时感到他们的心弦绷得紧紧的,怅然若失地怀念着阳光普照的南方,那儿的生活,总比徒劳无益地跟寒冷和死亡斗争要好一些。

“我们正好在第一块冰融化的时候走上育空河,”基德在末尾的时候说,“她部落里的人只比我们晚了一刻钟。可是,这一刻钟救了我们。因为第二次融冰的时候,冲破了上游淤塞的冰块,把他们阻挡在河那面了。等到最后他们赶到奴克鲁克托的时候,全站的人都已经准备好了,在等着他们。至于婚事,你们问问这里的鲁勃神父好了,是他主持的婚礼。”

这位耶稣会的神父拿出了含在嘴里的烟斗,只流露着教长式的微笑来表达他的喜悦心情,这时候,在场的基督教新教徒和天主教徒都热情洋溢地鼓掌欢呼起来。

“我的天!”路易斯·萨沃埃叫了起来,这段浪漫故事仿佛使他非常感动。“那个小小的印第安女人,咱们的梅森真勇敢。我的天!”

接着,随着一只只装满潘趣酒的铁皮杯开始在人们中间传递,浮躁的贝特尔斯就跳起来,唱起了他心爱的进酒曲:

有一个亨利·华德·比契尔,还有主日学校的几个教员,全都喝起了黄樟根酿的酒。可是你依旧可以打赌,要是这酒有个恰当的名儿,那就是禁果酿的美酒。

哎嗨哟,用禁果酿的美酒。

接着,所有的酒徒全都大声合唱着:

哎嗨哟,禁果酿的美酒

你照样可以跟他们打赌,要是这酒有个恰当的名儿,那就是禁果酿的美酒。

马尔穆特·基德的这种恐怖的混合酒发生了作用,宿营地的人和过路投宿的人在那种热烘烘的热力影响下,都活跃起来,围着餐桌,讲笑话、唱歌、说着过去冒险的故事。虽然这些异乡人来自十几个不同的国家,可是他们都在彼此敬酒。英国人普林斯为“山姆大叔,新世界的早熟婴儿”干了一杯;美国佬贝特尔斯举杯“祝贺女皇,愿上帝祝福她”;萨沃埃和德国商人迈耶斯,也为阿尔萨斯一洛林碰杯畅饮起来。

这时候,马尔穆特·基德站起来,手上端着酒杯,向油纸窗望了一眼,窗上结的冰霜足足有三英尺厚:“祝今天夜里赶路的人身体健康,但愿他的干粮能够维持到底,他的一群狗始终不垮,但愿他的火柴永远划得出火。”

啪啪!他们听到了亲切的狗鞭的乐曲,马尔穆特那一群狗的呜咽般的吼叫和一辆雪橇驶近木房的沙沙声。他们的谈笑渐渐消失了,大家都在等待下文。

“是个老手,先照看他的狗,然后才顾自己。”马尔穆特·基德偷偷地对普林斯说,他们听到狗咬东西的声音,和狼一样的嗥吠和痛苦的狺狺声,这些声音一传到他们富有经验的耳朵里,他们就知道是个陌生人正在打退他们的狗,喂他自己的狗。

终于传来了预料中的敲门声,声音仓促而有力,然后,那个陌生人进来了。灯光照得他睁不开眼睛,因此他在门口停了片刻,使得小屋里的人们有机会仔细打量他。他是一个很吸引人的人,穿着一身北极的羊毛衣和皮衣,简直像是画上的人一样。他有六英尺二三英寸高,宽宽的肩膀,厚厚的胸脯,搭配得非常匀称,一张修得精光的脸冻得通红通红的,长长的眉毛和睫毛上都结满了白冰,狼皮大帽子的护耳同护颈都松松地敞下来,他好像真的是冰霜世界里的一位国王,刚从黑夜里走出来。他的厚呢夹克外面,系着一条子弹带,皮带上吊着两支柯尔特式自动手枪及一把猎刀,手里拿着一根不能缺少的狗鞭,还背着一支口径很大、式样最新的无烟步枪。当他向前走来的时候,尽管步伐稳定而有弹性,但是他们仍旧看得出他已经很疲惫了。

在一阵尴尬的沉默中,他热情地招呼了一声“伙计们,你们好吧?”就使大家一下感到自在了。马尔穆特·基德和他紧紧握起手来。虽然他们从来没有见过面,但是彼此久闻大名,一见面就相互认出来了。在客人还没有说明他到这里的使命之前,主人就迅速向他介绍了大家,并且把一杯五味酒硬递到了他手里。

“有三个男人赶着八条狗拖着一辆柳条车身的雪橇,过去多久啦?”他问道。

“那都是两天以前的事了。你在追赶他们吗?”

“是的,那是我的狗队。那三个该死的小子,就是从我的鼻子底下把它们赶走的。我已经追上两天的路程——再追一程就能赶上他们啦。”

“估计他们会跟你拼命吧?”为了不使谈话中断,贝尔登问道,因为就在这时候,马尔穆特·基德已经把咖啡放在炉子上,正忙着炸熏肉和驼鹿肉。

这位陌生人意味深长地拍了拍他的左轮手枪。

“你何时离开道森的?”

“十二点。”

“昨天夜里吗?”贝尔登问,以为这是必然的事。

“今天白天。”

周围的人不由得低声发出惊叹。这是很有道理的,因为这时正是午夜,在十二个小时内,在非常难走的冰河上奔跑了七十五英里,这是不能嘲笑的。

不久,他们的谈话就变得和个人无关了,大家都回忆着童年时的景象。在这位陌生的青年人开始吃他那顿简陋的饭食的时候,马尔穆特·基德仔细地研究了一下他的长相。不久,他就肯定了这是一张正直、诚实、坦率的脸,他很喜欢这个人。这个陌生人年纪还轻,可是脸上已经牢牢地印上一道道辛苦劳碌的皱纹。虽然他的表情在谈话时很亲切,在休息的时候也很温和,但是仍旧看得出,到了要动手的时候,尤其是在以寡敌众的时候,他那双蓝眼睛就会射出严厉的钢铁一样的光芒。他宽大的牙床和方正的下巴昭示了他那种粗野又顽强、不可制服的性格。不过,尽管他具有狮子一样的个性,他仍然有一种温柔的、带着些许女人气的神色,这又说明他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

“我就是这样和我的老婆结婚的。”贝尔登结束他求婚的动人故事时说,“她说,‘爸爸,我们来了。’她父亲对她说,‘你这该死的。’接着又对我说,‘吉姆,你,你把你那套好衣服换下来,我希望在吃饭前,你能把那四十英亩(1英亩≈4046平方米)地的大部分都犁好。’接着,他转过脸对她说,‘你,萨尔,你赶紧去洗盆子吧。’说完了,他貌似用鼻子嗤了一声。和她亲了亲嘴,我真快活极了——可是他看见我还没走,立刻大叫了一声,‘你,吉姆!’我就连忙跑到谷仓里去啦。”

“有孩子们在美国等着你回去吗?”陌生人问道。

“没有,萨尔还没能生孩子就死了。这就是我会来这儿的原因。”贝尔登心不在焉地点起了烟斗,因为烟斗已经熄了,可是,马上他又高兴起来,问道:“你怎么样,先生,结了婚吗?”

作为回答,陌生人打开他的表,把它从一根当作表链用的皮带上解开,递了过去。贝尔登挑亮了油灯,细细地看着表壳里面,自言自语地、粗鲁地夸赞着,然后把它递给路易斯·萨沃埃。萨沃埃叫了好几声:“我的天!”,之后把它递给了普林斯,他们看出他的手在发抖,眼睛里露出了一种异常的温柔神色。于是,这只表就从一只粗手传到了另一只粗手里——表壳里贴着一张女人的照片,怀里抱着一个小孩,正是这些人想象中的那种叫人难以割舍的画面。还没见到这种珍奇物件的人都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已经看过的都变得一声不发,想起了往事。他们都能够面对饥饿的逼迫、败血病的折磨,或者马上可以置人于死地的荒野同洪水都毫无惧色,可是这个陌生的女人和孩子的照片却使他们全变成了女人和孩子。

陌生人收回他的宝贝的时候说:“我还没有见过这个孩子——听她说是个男孩子,已经两岁啦。”他恋恋不舍地又向表里望了一会儿,才合上表壳,转过头去,可是动作不够快,因此没有来得及掩藏住他那夺眶而出的泪水。

马尔穆特·基德把他带到一张床旁边,叫他上床躺下。

“到四点整叫醒我。可别耽误了我的事。”这是他说的最后几句话,过了一会儿,他就在筋疲力尽的呼呼声中睡着了。

“我的天!他可真是个有勇气的家伙。”普林斯称赞道,“带着狗赶了七十五里路之后,只睡三小时,然后又要赶路。他是谁呀,基德?”

“杰克·威斯顿德尔。在这儿待了三年,一无所有,除了他干活像牛马一样的名声,可是他的运气要多坏就有多坏。我以前不认识他,但是塞特卡·查理跟我讲过他的事情。”

“这可真是太不容易了,像他这样,有个这么年青可爱的媳妇,居然会跑到这种荒凉的地方,白白浪费时间。这儿的一年,足足抵得上外面两年。”

“他的毛病是太过刚强固执。曾经有两次赌钱,他也赚到过不少钱,可是都输光了。”

这时,他们的谈话被贝特斯的一阵吵闹打断了,因为那张相片的作用已经渐渐消失。过了不久,他们就在粗鲁的狂欢里,忘掉了只有单调乏味的伙食和劳累磨人的凄凉岁月。这时候,只剩马尔穆特·基德一个人似乎还没有忘掉一切,他焦急地向他的表瞧了好多次。有一次,他戴上无指手套和海狸皮帽子,走出小木房,到贮藏室里走动起来。

他没有等到指定的时间,他提前十五分叫醒了他的客人。这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身体僵得很厉害,必须猛烈地揉搓一阵才站得稳。他费力地摇摇晃晃走出了木房,发现他的狗全套好了,一切准备妥当,只等他动身了。大家祝愿他一路好运,能够很快地追上去。接着,鲁勃神父匆忙为他祝福,就领着一哄而散的人群回到木房里去了。这并不奇怪,光着耳朵和手,在零下七十四度的寒冷天气里,可真不好受。

马尔穆特·基德把他送上了大路,就真诚地握着他的手,叮嘱他几句。

“你在雪橇上会找到一百磅鲑鱼子,”基德说,“狗吃这种东西跑的路程,就像吃一百五十磅鱼跑的路程那么远。你或许希望能在佩里买到狗粮,可那是不可能的。”那个陌生人吃了一惊,眼睛里闪现出光芒,可并没有插嘴。“不到五指河,不论人食狗粮,你连一包也买不到。那是十分难走的二百里路程。到了三十里河,要注意没有结冰的地方,你一定要抄近路,走巴尔杰湖上那条捷径。”

“你怎么知道的?消息不可能在我之前就传到这里吧?”

“我没有听到任何消息,而且,我也不希望听到。不过,你追的那群狗根本不是你的。那群狗是去年春天,塞特卡·查理卖给他们的。只是,有一次,他跟我评价过你,说你很正派,我相信他的话。我已经看到了你的面貌,我很喜欢你这张脸。我已经看出……算啦,他妈的,你赶快跑到高地那里,然后渡过大海回到你妻子的身边吧,还有……”说到这里,基德脱下手套,突然掏出了他的皮口袋。

“不,我用不着。”眼泪冻结在他的脸上,当他发抖地紧握着基德的手的时候。

“既然这样,那就别舍不得狗,只要它们倒下来了,就切断它们的缰绳。再买几条狗,就是十块钱一磅也应当觉得正常(注:那里的狗按磅计算。)。你在五指山,在小鲑鱼河同胡塔林卡可以买到狗的。还有,万万注意不要弄湿了脚。”这是他的临别赠言,“旅程一直维持在二十五英里以上,如果低于这个数,你就点上一堆火换换你的袜子。”

刚过了十五分钟,一阵叮叮当当的铃声宣布有新客人来了。开门以后,一个西北地区的骑警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两个赶狗的混血人。他们跟威斯顿德尔一样,也是全副武装,神色十分疲倦。那两个混血儿是生来会赶路的人,一点不在乎,可是那个年青的警察却疲惫极了。不过,由于他的那个民族具有顽强固执的特征,他最终还是撑住了,可以说,只要他在路上不倒下来,他就撑得住。

“威斯顿德尔走了多久了?”他问道,“他在这儿停过脚,是不是?”这些话简直是多余的,路上的雪橇痕迹早就清清楚楚地表明了一切。

马尔穆特·基德看出了贝尔登的眼色,知道其中一定有原因,于是他搪塞地回答说:“走了好一会儿啦。”

“爽快点儿,伙计,实话实说吧。”警察训斥道。

“你好像很想立刻找到他。难道说,他在道森出了什么事儿吗?”

“他抢了哈利·麦克法兰四万块钱,在太平洋港湾公司的商店里换了一张西雅图的支票,要是我们追不上他,谁会拦住他,阻止他兑现呢?他走了多久啦?”

这时候,马尔穆特·基德已经发出了暗示,每一个人都收敛住诧异的眼色,这个年青的警官看来看去,张张脸都跟木头人一样。

年轻的警察大步走向普林斯,向他提问。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呢?虽然普林斯感到痛心,可是他看着他的同胞那坦率认真的脸色,仍旧用一些前后矛盾的话来回答他。

这时候,警察一下看到了鲁勃神父,知道他不能撒谎。“走了一刻钟了,”神父回答道,“可是他跟他的那一群狗已经休息了四个小时。”

“已经走了十五分钟,而且精神勃勃!我的天!”这个可怜的家伙在疲惫和失望的双重打击下,不由得蹒跚地后退了两步,快要昏倒,然后他自己喃喃地说,他从道森赶到这儿,费了十小时的工夫,那群狗肯定累坏了。

马尔穆特·基德硬塞给他一杯五味酒,他喝过酒,转身走向门口,吩咐那两个赶狗的人跟着他走。可是暖和的房间及休息一阵的希望实在太诱人了,他们拼命反对。基德非常精通法国的方言土语,连忙仔细地听着。

他们诅咒发誓地说,那一群狗垮了,走不了一英里路,沙瓦希同巴比特(注:狗名。)就得开枪打死。其他的狗也是一样糟,人和狗最好全都休息一会儿。

“借给我五条狗,行吗?”他转过身,对马尔穆特·基德说。

但是基德摇了摇头。

“我可以用康士坦丁队长的名义给你开一张五千元的支票——这是我的证件,我已经得到批准,有提款权。”

又是默默地被拒绝了。

“那么我就要用女皇的名义征用你的狗了。”

基德露出一丝怀疑的微笑,然后看了看他那储备充足的武器库,那个英国人知道自己无能为力,就扭转身,向门口走去。可是那两个赶狗的人依然反对,他于是回转身来,凶恶地骂他们是女人、杂种。那个较老的混血儿站起来的时候,一张黝黑的脸被气得通红,而且痛快淋漓地回敬了几句,说要让领队的狗跑得筋疲力尽,把他埋在雪里才好。

那位年轻的警官鼓起全身的力量坚定地走向门口,装出很精神的样子。可是他们都知道,而且很钦佩他这种骄傲劲儿。不过,他也掩盖不住掠过他脸上的一阵阵沮丧神情。那一群身上结满了冰霜的狗都蜷缩着躺在雪里,简直没有办法让它们站起来。这一群畜生在痛打之下哀号起来,因为那两个赶狗人这时又愤怒又残暴。后来,直到他们切断套索,将领队的狗巴比特拖了出去,它们才拖动了雪橇,开始走起来。

“这个该死的流氓,骗人的家伙!”

“他妈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人!”

“一个贼!”

“比印第安人还坏!”很明显,大家都冒火了——首先,因为他们都是受骗者;再者,在这里诚实是一个人最珍贵的品德。现在,连这样的道德也受到了破坏。

“知道这家伙做了坏事,还要帮他的忙。”所有人的责怪眼光都转移到马尔穆特·基德身上。这时候,他正在房间的角落里把巴比特弄得舒服一点,于是,他就站起来,默默把剩下的五味酒全斟在每个人的杯子里,作为最后一巡。

“这是个寒冷的晚上,伙计们——真是冷得刺骨。”他将这些不相干的话当作替自己辩护的开场白,“你们都赶过路,都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不要打落水狗。你们听到的只是一面之词。就拿那些跟咱们吃一锅饭,同盖一条毯子的人来说吧,谁也不比杰克·威斯顿德尔清白。去年秋天,他把他所有的积蓄——四万块钱,交给裘·卡斯特尔到英国自治领地去买了股票。今天他本来会变成一位百万富翁。可是当时,他要待在圃城照顾一个生坏血病的朋友,而卡斯特尔干了什么事呀?他跑到麦克法兰的赌场里,把赌注加到最大限度,把所有的钱一下子都输光了。第二天,大家在雪地里找到了他的尸骨。可怜的杰克本来是打算今年冬天回家看望老婆和没见过面的孩子们的。你们要了解,他只带走了四万块钱,正好是他那个伙计输光的。好吧,他已经走了,你们准备怎么办呢?”

基德瞧着周围批判他的这些人,看出他们的态度都软了下来,就高高地举起了酒杯:“那么,让我们为今天晚上赶路的那个人的平安干一杯吧。希望他的粮食够吃;希望他那一群狗不跌倒;希望他的火柴一划就着;愿上帝保佑他一路顺风,祝他幸福,祝他……”

“让那个骑马的警察见鬼去吧!”贝特尔斯用他的酒杯碰着每个人的空杯子,大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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