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墨宸当然明白,这是一位母亲儿子三十年母爱缺失的补偿,但是他并不需要这些。
所以,他一口拒绝了她。
他,不需要。
他不需要卢切斯家族的承认,他只愿意是她一个人的儿子。
他不需要卢切斯家族的光环,不需要卢切斯家族的雄厚资产,也不想接手卢切斯家族的摊子。
他需要的是一个解释,现在他已经知道了当年的真相,知道了他并不是被父母抛弃,已经足够。
殷墨宸向来不是个贪心的人,何况现在他还多了一个母亲?
伊凡的视线也顺着他的看向男人那双骨节分明的手,手指修长,手背弧度平滑而好看,这是多年习武留下的痕迹。
没有十几二十年的苦练,是不可能拥有的,这也足以见得这个男人从小吃过多少常人没有办法想象的苦。
“殷墨宸,你知道我小时候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吗?”伊凡想了想,忽然问了个听似与他们刚才的谈话毫无关联的问题。
这个问题还需要回答吗?
作为卢切斯家族的唯一继承人,想必他应该是在所有长辈的教导与宠爱下长大的吧。
跟殷墨宸幼年时候的受人欺凌,朝不保夕比起来,简直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
“锦衣玉食,养尊处优?”殷墨宸淡淡勾了下唇角,随口回了两个形容词。
伊凡听完就笑了,纠正道:“孤家寡人,枪林弹雨。”
卢切斯家族,这几个字眼听起来的确分外诱人,但是有谁知道身为家族继承人的身不由己?
从伊凡出生那日起,他就不是为自己而活,他今后的一言一行都代表整个家族的立场与利益。
会走路起,他就被安排接受各种魔鬼特训。作为卢切斯家族的继承人,必须要拥有自保的能力。于是,才有了今天身手不凡的他。
“也许你不会相信,我们家族训练的手段有多极端。我七岁那年被扔在内达华沙漠,身上只有两壶水和一袋干粮和一把瑞士军刀。三天后,当我穿出沙漠时,我全身的皮肤都因为严重脱水而开裂,在医院躺了整整两个星期。九岁那年,我横穿了亚马逊丛林,杀过鳄鱼,吃过食人鱼,当然也被毒蛇咬伤过。别的小孩子童年回忆里都是游乐园,旋转木马,父母陪伴。我没有童年,我的回忆里只有鲜血、战斗和杀戮。我三岁拿枪,七岁那年杀过黑手党中的叛徒。卢切斯家族盘根错节,除了本宗还有很多旁系亲戚,有多少人都对继承人的位置虎视眈眈。我残酷无情,满手血腥,这样的生活真的够了。”
伊凡慢慢讲述着他儿时的经历,告诉他这个继承人当得多么惊心动魄。
而这,也是伊凡为何至今不愿意找女朋友的原因。
亲人一个个意外离世,让他很清楚一个事实:站得越高,越是危险。他,不想再拉人下水,也不想自己有可以被人牵制的软肋。
他很希望殷墨宸能接手整个家族,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做个平凡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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