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233800000074

第74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民间文艺(11)

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

第四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第七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第十条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需要,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由文化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对其工作领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

第十二条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认定、记录、建档,建立健全调查信息共享机制。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收集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代表性实物,整理调查工作中取得的资料,并妥善保存,防止损毁、流失。其他有关部门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应当汇交给同级文化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全面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情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公开,便于公众查阅。

第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第十五条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调查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调查结束后,应当向批准调查的文化主管部门提交调查报告和调查中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境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与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合作进行。

第十六条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征得调查对象的同意,尊重其风俗习惯,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对通过调查或者其他途径发现的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立即予以记录并收集有关实物,或者采取其他抢救性保存措施;对需要传承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传承。

(第三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第十八条国务院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本行政区域内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第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推荐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推荐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项目介绍,包括项目的名称、历史、现状和价值;

(二)传承情况介绍,包括传承范围、传承谱系、传承人的技艺水平、传承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保护要求,包括保护应当达到的目标和应当采取的措施、步骤、管理制度;

(四)有助于说明项目的视听资料等材料。

第二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提出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相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形式和内涵在两个以上地区均保持完整的,可以同时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第二十二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或者建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初评和审议。初评意见应当经专家评审小组成员过半数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保护规划,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予以保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保护规划,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予以保护。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应当对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予以重点保护。

第二十六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制定专项保护规划,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确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应当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并保护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避免遭受破坏。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地村镇或者街区空间规划的,应当由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制定专项保护规划。

第二十七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保护规划未能有效实施的,应当及时纠正、处理。

(第四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

第二十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

第二十九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的规定,并将所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予以公布。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

(一)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

(二)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

(三)支持其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

(四)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一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二)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

(三)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四)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开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方法研究,鼓励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整理、出版等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

第三十五条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

第三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和传承场所,展示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第三十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应当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保护属于该项目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单位予以扶持。单位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九条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时侵犯调查对象风俗习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违反本法规定,破坏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一条境外组织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调查中取得的实物、资料;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境外个人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调查中取得的实物、资料;情节严重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建立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

第四十四条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传统医药、传统工艺美术等的保护,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文化部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名单

(四川省入围名单)

(全国共计528个,我省入围32个)

四川省第三批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

成都市(6个)

温江区(微篇文学艺术之乡、川剧之乡)金牛区(摄影之乡、文学创作之乡)金堂县(书法之乡)金堂县清江镇(川剧坐唱之乡)

绵阳市(4个)

三台县潼川镇(民间书画之乡)三台县观桥镇(民间书法艺术之乡)三台县郪江镇(龙舞之乡)盐亭县茶亭乡(龙舞之乡)

雅安市(4个)

雨城区晏场镇(高台文化艺术之乡)石棉县蟹螺藏族乡(尔苏、木雅藏族歌舞之乡)芦山县思延乡(花灯之乡)宝兴县(原生态多声部民歌之乡)

广安市(4个)

岳池县平滩镇(杂技之乡)岳池县顾县镇(曲艺之乡)广安区协兴镇(腰鼓之乡)广安区观阁镇(管乐之乡)华蓥市高兴镇(高跷之乡)

巴中市(1个)

平昌县龙岗乡(翻山饺子舞之乡)

遂宁市(2个)

大英县蓬莱镇(川中大乐之乡)大英县象山镇(象山花腰鼓之乡)

凉山州(3个)

西昌市礼州镇(驼背拜年秧歌之乡)会东县新马乡(僳僳族蹢脚舞之乡)会东县鲁南乡(彝族高帽之乡)

阿坝州(1个)

汶川县绵虒镇(羌绣之乡)

乐山市(2个)

井研县(井研农民画之乡)五通桥区金桥镇(龙灯之乡)

内江市(1个)

威远县观英滩镇(山歌之乡)

泸州市(4个)

纳溪县(纳溪民间音乐之乡)合江县蛟潭镇(民歌河闹之乡、诗辞之乡)泸县得胜镇(花灯之乡)

宜宾市(1个)

珙县珙泉镇(珙石雕文化艺术之乡)

广元市(9个)

苍溪县白驿镇(灯戏之乡)苍溪县云峰镇(锣鼓之乡)苍溪县白桥镇(灯戏之乡)苍溪县永宁镇(火龙舞之乡)剑阁县白龙镇(皮影之乡)剑阁县广坪乡(花灯之乡)剑阁县杨树镇(傩戏之乡)剑阁县闻溪乡(狮舞之乡)剑阁县元山镇(川剧之乡)

南充市(8个)

仪陇县(客家民歌之乡)仪陇县(民间剪纸之乡)仪陇县(篆刻之乡)西充市晋域镇(手工剪纸之乡)南部县大坪镇(剪纸之乡)南部县唐娅乡(花灯之乡)南部县升钟镇(树画皮之乡)高坪区浸水乡(石刻艺术之乡)

达州市(4个)

大竹县庙坝镇(舞龙之乡)达县安仁乡(板凳龙之乡)万源市太平镇(太平腰鼓之乡)开江县新宁镇(拗棒之乡)

德阳市(1个)

中江县仓山镇(仓山大乐之乡)

自贡市(2个)

自流井区(剪纸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荣县留佳镇(麒麟灯舞之乡)

第三批四川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成都东区音乐公园

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

绵竹年画村

眉山市东坡文化产业园

四川自贡龙乡文化产业园

四川(安县)羌王城文化产业园

遂宁市观音文化产业园

巴中南龛文化产业园

四川(白马关)三国文化产业园

四川泸县农民演艺中心

六、大事记

1月

第十三届文化列车同心艺术团5日至12日,赴地震灾区和贫困县区慰问演出。

12日上午,全省文化局长会议在四川省博物院召开。

同类推荐
  • 中外词语溯源故事大辞典

    中外词语溯源故事大辞典

    王占义先生编著的《中外词语溯源故事大辞典》收录中外词目、语目约4300余条,涵盖日常用语、时尚语言、翻译词语、俗语、成语、称谓以及古诗词名句等。本书条目释义简要,注重溯源分析,大多有与释义、溯源相关的饶有趣味的故事,无论是对家长和学生读者,还是对于喜欢故事的一般读者,都具有明显的阅读和娱乐功能,既是一部理据分析溯源、始见书证探源、故事解说并重的俗语源辞典,也是一部故事性、趣味性兼具的阅读型辞典。
  • 四川文艺年鉴

    四川文艺年鉴

    总体来看,文化视界的真诚与扩展,是2011年度四川文学艺术创作的一个重要特点。随着时代的发展,四川文学艺术面临的环境日益繁复,文化生产、文学创作的审美与市场都面临许多新课题、新挑战。为此,四川文艺界正积极开拓、创新求变,深入挖掘本土文化的丰厚资源和精神内涵,并将之融入现代中国的大叙事。
  • 一本书读通世界未解之谜

    一本书读通世界未解之谜

    本书以知识性和趣味性为宗旨,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各领域有研究价值、具探索意义和为人们所关注的多个世界未解之谜,分为宇宙疑云、文明探秘、自然异象、历史迷雾、科学谜团、艺术迷踪、军事秘闻、离奇悬案、考古传奇、名人奇事10个部分,生动剖析了这些谜团背后隐藏的真相与玄疑。虽然这些世界未解之谜目前还没有完美的答案,但是却能够激发人们的好奇心。让人类的想象力更好地挑战极限、探索未来。编者精心挑选了许多精美图片,它们与人物、故事、谜题一一对应,为读者展示出更为广阔的认知视野和想象空间,带给读者更多的审美感受和愉快体验。古往今来,世界给人们留下了众多的历史谜团、离奇事件,我们已熟知的种种谜团还没有得到破解,而新的更加惊魂的谜团又接踵而至。这些匪夷所思的世界未解之谜激发着我们不断地增长探求神秘的好奇心……通过本书,读者能够真切地感受到谜底层层揭开,真相娓娓道来的那种畅快;更能体会零距离接触世界文化和历史,全方位透视人性和历史智慧的感觉。
  • 小学生歇后语词典(双色本·第2版)

    小学生歇后语词典(双色本·第2版)

    我社的“辞海版·新课标·学生系列辞书(双色本)(第2版)”是在双色本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修订的版本。该丛书为满足小学生多层面的学习需求而编写。这套词典品种齐全,编排合理,形式力求活泼新颖,以方便学生使用。第2版请专家学者重新修订,充分考虑到小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水平,配合当前小学语文教学,更加贴合学生的实际需求。丛书根据小学生认知需求采用双色印刷。本词典系该丛书其中一种。收录小学生常见常用歇后语共约4500条。条目丰富,生动形象。释文解释难懂字词,说明基本义、引申义和比喻义。有典故的交代出处并作简要说明。立目时以语言常见表现形式为主条。本词典后附有《词目首字笔画索引》。
热门推荐
  • 等待黎明

    等待黎明

    世界末日,一起等待黎明,叶晓琪同朋友去金鼎大厦用餐,却因此卷入到危险的末日危机中,陌生的环境,丧尸开始出现,世界变得无序混乱起来,叶晓琪一方面努力保护自己,另一方面她又在不断努力的帮助着身边的人,渐渐的她身边集聚起了那些善良友好的人,大家都在努力的改变着朝不保夕的现状,在黑暗中,大家一起等待着黎明的到来。
  • 重生的文娱巨鳄

    重生的文娱巨鳄

    梦里终有憾,时过了无痕。千秋岁月,已近黄昏。昨日登高望远,今日坐卧无声。风云在变,只待从头再来......——点进来的就收藏一下呗!!!——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神语

    神语

    当初的废材,交换的灵魂,一步步踏向巅峰的坚持,一次次背负死亡的悲愤,一回回生死的磨练,她终将崛起!她,韩天音,特工部精英,为了祖国不惜牺牲一切,最后落得狡兔死走狗烹的下场。她,炎有情,神幻大陆有名的懦弱废材,为了心爱的人容忍一切,最后却因深爱之人算计惨被活活打死。灵魂交换,异世重生,当坚韧的灵魂附上懦弱的躯体,天下已注定惊起滔天巨浪!……………………………………………………………………………………神幻大陆,有萨伦帝京第一强者坐镇的炎家真可谓要风得风要语得雨,然而天不作美的是——炎家家主不但独子早死连留下的一双孙儿都是废材!孙子性格稳重又细心,虽然魂力低下不过也算有魂力吧?但这孙女炎有情也太惊人了:魂力:无!天赋技能:无!精神力:无!体质:无!天性胆怯懦弱就算了——居然还是个花痴!世人唾弃,众人嘲笑,看戏的、挖苦的、欺辱的、不屑的、打压的数不胜数,家族败落,炎家护短的家主也只能顶着一头白发独自苦苦支撑。然而,当灵魂转换,眼眸张开却已是凌厉的寒光,从此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终究成为一段传奇。魂力:无止境!天赋技能:千年难得其一的幻兽师(别说我低调,多的也不告诉你!)精神力:别问,小心吓死!体质:打个几天几夜不成问题!什么?原来废材不是废材而是天才中的神才!?无数人垂首顿足,羡慕嫉妒恨却也只得红着眼睛眼巴巴看着,敢招惹?没见那些人的下场吗!片段一天空中两道翻飞的黑影,一个身影被凌空踩下,地上顿时被震出深坑。被踩之人面容扭曲濒临疯狂:“你要追我到什么时候,为什么不直接杀掉我!”她眼一眯,寒光咋泄:“这就是你伤害我的人的下场,我要一点点磨光你的信心,一点点让你恐慌畏惧,一点点让你无力绝望!一点点让你觉得——不如我!永远不能胜我!”片段二“再说一遍,放了我爷爷!”手一紧,手中之人在她手中徒然挣扎,脸色已经慢慢发紫,双眼前突眼白向上翻。她怒眼圆瞪脸上青筋毕露:“不然我定然让你家门尽灭断子绝孙,让你鸿家消失这片大陆之上,将你满门亲灵送入地狱,永世折磨!”片段三“我要让那座神殿永堕黑暗,让神度之门永为华丽的墓碑,让神国之上建立我们的城池!”她纤细的背影在苍穹中逐渐远去:”那么,走吧,跟我炎有情一起!”顿时,天地间回响起震天的齐喊:“吾等,跟随吾主!”为亲人,她算尽万物,宁负天下人亦要护卫至亲之人。
  • 举报就变强

    举报就变强

    偶得天道举报系统,看谁不顺眼就举报谁。所谓一时举报一时爽,一直举报一直爽!“听说灵云派被灭门了,真是惨啊,门内的无上功法也被夺走了,真不知道是谁干的?”“我要举报,是炼尸堂的人干的,功法也在他们手上。”炼尸堂:“给我找到那小子,我要弄死他!”“听说药王谷的那株药王被盗了,现在整个药王谷的人都疯了,悬赏重金要抓偷盗之人。”“我要举报,是一个叫魔龙子的散修,此刻正躲在西荒境里。”一边躲避追杀的魔龙子吐着血,气的浑身颤抖:“我发誓,我要生吞活剥举报之人!”…………葛小天躺在椅子上,打着瞌睡:“我要举报,他们不服从管教,还对我有杀意。”“举报罪名成立,天道开始惩罚……”ps:新书需要慢养,已有201万字,好几个盟主,差点精品的《阴冥记》可开宰,绝对好看,感谢支持!
  • 终生于情

    终生于情

    祁城里谁人不知自家高贵的太子爷一眼便相中一女子,追了整整六年,为取芳心,那可谓是用尽千万般“计谋”啊!可是为啥这女子却迟迟不上钩呢?祁少百思不得其解。最后,看到钟笙手里的小萌娃才恍然大悟,大笑说,“老天诚不欺我也!”为此,祁少不得不更加努力了!
  • 你是我生命延续

    你是我生命延续

    这是一段纯美的爱恋,是每个女生都想得到的爱情。一个都市精英青年,一直单身了30多年,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了女主,至此他认为自己找到了那个纯白无暇的爱情,毫无条件的将女主宠上了天…….女主在后来的朝夕相伴中也逐渐爱上了男主,并且爱的那样根深蒂固,在多年恋爱之后,他们终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但幸福的生活维持了多年之后,一件突如其来的事件,打破了他们幸福的生活,最后男主做了一个决定,女主成了男主生命的延续。。。。。。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楼兰月

    楼兰月

    “楼兰月,西行中,多少马嘶鸣,误闯闲梦中。”楼兰是一个繁华的古都,却在一夕覆灭。万千高楼,夷为沙漠一片。多少血肉才写成一段传奇的历史?多少阴谋才埋没了一段故事。精彩内容,尽在《楼兰月》——楼兰覆灭的传说
  • 从爱情到幸福

    从爱情到幸福

    从痴迷成魔,到纠结心痛,再到淡定如水,这是一个讲述女人成长的故事……顾晓薇,敢爱敢恨的直性女孩,她猛烈的追求,已经让华韦林臣服,然而因被当时任政法委书记的老爸“诱供”,导致“跑路”中的华韦林的父亲被抓,初恋便在怨忿中嘎然而止。从此,顾晓薇与“骗子”父亲结了仇,她辍学,和不良青年厮混,生下来路不明的孩子……以极端的方式惩罚老爸和自己、去赎买欠华韦林的“债”,可当她来省城重新追求华韦林时,发现还是败给了别人。当朱铁四走进顾晓薇的生活,他的无私和宽厚感动了她,但她的心却始终无法安定,一直被华韦林牵着。像是等到一样,华韦林和沈宇离婚了,她马上去奉献、去感动,却终因乳腺癌决绝地离开了华韦林。之后的伤情岁月里,不离不弃的朱铁四像冬日和煦的阳光般照耀着她,她蓦然发现,其实自己是拥有幸福的,它就在身边,是自己因为习惯而忘记了去感受……最终,她与朱铁四结婚了,爱,终修成正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