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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洛可风走了,缥缈峰上又恢复了平静。

我家的爸爸妈妈姐姐们依旧不停的往山上送各式各样珍贵的礼物,太爷爷依旧面无表情的扔到缥缈峰下。蜜糖长大了,所以常常会在太爷爷出去采草药的时候拦截下来一些。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一些晶莹璀璨的漂亮石头,在阳光下,它们总是一闪一闪的耀眼的很。

漂亮的石头都是唐烙崖同志送给我的,每次都是如此。唐一到唐十二送的大多是一些手工缝制的衣衫啦,鞋子啦,嘻嘻,还有可爱的小裤裤。我的老爸老妈送的都是一些唐门的用毒秘籍和练功心法,这些我最不喜欢了,扔的比太爷爷还快。

直到有一天,五岁的蜜糖我在缥缈峰上面抓住了一个贼头贼脑的家伙,花花好好修理了他一顿。太爷爷一见到那个毒药发成猪头的家伙,居然一眼叫出了对方的名字:天山居士。

狠狠训斥我之后,太爷爷把猪头居士迎进了我们的玉房子,两人开始了以下对话——

“天山居士久居天山,怎么想起来到缥缈峰来了,还穿的如此的……嗯,精干。”

正在用柔和七星(唐门剧毒)喂花花的我冷笑一声,心想明明就是穿的夜行衣,非奸既盗,太爷爷还说得那么客气。

“这个,”猪头居士咳嗽了几下,余光瞥了一眼因为吃过柔和七星全身火红的花花,开始结巴起来:“这个嘛,最近江湖传言说是缥缈峰附近有一个前辈高人留下的宝藏,里面不但有金银财宝还有武功秘籍,所以,所以……”

太爷爷和我面面相觑。不会吧?难道五年来我们当垃圾一样扔到山下的礼物就是江湖传言的宝藏?

太爷爷低头,我也低头。不一会儿,我们同时抬起头来,对视苦笑。

没错!很有可能!因为我们扔礼物的地方只有一个,常年日积月累之下当真会是一笔常人眼中的宝藏!

天啊!一想起我们乱丢垃圾的行为很可能会给江湖带来一阵血雨腥风,我跟太爷爷的脸就低沉的不得了!环保啊!果然是当今社会的重大课题!就算是身在古代,垃圾也是不能乱丢的。就算没有今天的宝藏事件,砸坏了谷底的花花草草也是没有社会公德的啊!

送走了一瘸一拐的天山居士,太爷爷面色凝重地说道:“从今天起,我们都要到谷底区清理垃圾!”

好啊!顺便练习我的轻功。

太爷爷传给我的轻功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仙姿飘飘。这等轻功习得之后,我蜜糖将来泡妞可就方便多了!嘻嘻,女孩子谁不是喜欢跑到房顶树顶或者是半空中看月亮的啊!到时候拉着美女们的手飞过挂着明月的天空,那芳心还不是手到擒来?

就这样,我和太爷爷携手在缥缈峰上演了精彩的一老一少仙姿飘飘,历时半个月时间,终于将所有的垃圾全部清理完毕。于是,蜜糖宝宝的房间里面就堆满了漂亮耀眼的石头,内衣鞋袜也开始半天一换了。至于武功秘籍,哈,当然是放到太爷爷的房间里了。

春去秋来,我的六岁生日再有一个月就到了。洛可风这家伙存心不让我好过,又送来了一个瓶中信。雪鹰爪子上勾着瓶子远远的飞过来了,见到我,猫脸一拉黑,扔下瓶子就走了。还很没有气质的拉下了白色粘稠的便便。

哈哈,我可不是小婴儿时期的蜜糖宝宝了。两年前它曾经被花花咬的整整一年飞不起来(我没看到,只不过那一年都没有瓶中信出现,以此推测得出的结论)。从那以后,它每次来就只会用这一招来发泄心中的不满。但我知道它不敢小看我了,因为它再也不肯在缥缈峰降落了。

太爷爷看完以后,一脸同情地望着我。

“太爷爷,你说吧,我能挺住!”

“那好,你可一定要挺住啊!”太爷爷拍着我的肩,缓缓道来:“小世子,他,他要你在一个月内练就一手好厨艺。”

什么!洛可风这个神经病!他懂不懂什么叫未成年人保护法啊?他听没听说过反雇俑童工条约啊?他还有没有……

算了,我长长的呼出一口气,这个人,根本就没有正常人的觉悟。谁让我爷爷的爷爷这么不争气呢!

“好吧,我学。”

太爷爷看着我,像看一个怪胎一样:“你学!你,你,你!就算你想学,也要有师傅教啊!”

对啊,我们缥缈峰可是仙人居住之地,我们都是吃花蜜喝露水外加纯天然水果偶尔拌个野生蔬菜沙拉,可从来没有生火做饭过的。没人会,蜜糖宝宝就算是天才也做不出来啊!

有了!我的苹果脸笑成一朵花,问道:“蜜糖可以下山学艺。”

对,下山!

太爷爷平日对我很慈爱,可唯独下山这件事却从来不答应。我也搞不清楚为什么。

“不行!”果然,太爷爷断然拒绝。

“那怎么办?你不是说过缥缈峰不能生火的吗?”我垂下脑袋,沮丧地说:“你以为蜜糖想学厨艺啊!还不都是你爷爷干的好事!”

太爷爷嘴角不停抽搐,好半天才下定了决心一般:“那好吧,不过跟谁学一定要我来决定。你等着,我现在就下山给你找师傅。”说完,施展着仙姿飘飘‘咻’一下的消失了。

耶!我终于有机会下山了。

我的师傅很快确定了。她是山脚下宋樵夫的老婆,今年芳龄五十四,拿手菜是红烧肉。

汗一个,太爷爷跟我说的时候,我居然都不知道什么是红烧肉。

现在我知道了,不仅仅是我知道了,我的口水也知道了,还有大头花花,这家伙把我的衣袖都搞湿了。唉,我的花花什么都吃,将来会不会得消化不良啊?

眼前宋樵夫家的桌子上摆了一个有三个豁口的青瓷碗。碗中央分分明明的盛放了八块红烧肉。宋樵夫一家一共五口人,还有一个远房亲戚家借住的七岁小美女翠花,再加上我和太爷爷,刚好八口人,一人一块!

我环顾四周贪婪的目光,想起自己袖口里还有一个更贪吃的花花,突然间抱住了桌子一脚无人关注的一堆白面馒头。

“馒头啊馒头!”我的哭腔都带出了颤音:“你是伟大的馒头!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馒头啊!我蜜糖发誓,这一辈子都不会嫌弃你!你,将永远是我最爱吃的食物!”

“唐哥哥,”迷人的翠花强忍着口水问道:“这馒头有这么好吗?”

“你有所不知啊!”我一脸悲泣,开始蜜糖说书:“话说……小谢同学幼年的时候曾经丢失过一块珍贵的馒头……柏芝美女设计抢走了小谢同学的馒头……为了报复,小谢同学起兵造反……真田大将军爱上了柏芝美女……东健帅哥也拜倒在了柏芝美女的石榴裙下……于是哗啦啦天地变色,生灵涂炭,百姓凄苦,雪族惨遭灭族,刘同学为了战胜邪恶的小谢同学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当他们在桃花精舍决一死战的时候,小谢同学这才讲出了困扰了他很久的精神伤害。原来,一切都是因为这珍贵的馒头!你们说,这馒头难道不珍贵吗?”

“珍,珍贵!”大家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桌子上的一大盘馒头上。

翠花流着热泪问道:“那,那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我把第五块红烧肉送进嘴里,半眯着眼睛品味着溢了满嘴的鲜美肉汁。“后来,小谢同学跟柏芝美女结婚了,生了一个可爱的宝宝。”

“啊?”这个结果好象颠覆了古人的价值观。“可是,小谢同学不是坏人吗?”

“唉,这你们就不懂了吧?小谢同学受到的可是很可怕的精神伤害,人们在童年时期的精神伤害可会在一生中都有非常严重的后遗症的。你自己可能没有感觉,但是却会潜意识的受到这种伤害的控制。所以,小谢同学是值得同情的,他是病人。”

“这样啊。”宋阿三缓缓地点头,认真道:“看来,我们以后一定要珍惜馒头,绝不能让类似的血案在我千秋王朝发生。”

咦?我奇怪的望着一脸正气的宋阿三,隐约在他的身上瞧出了一幅将军的模样。难道,他崇拜故事里的大将军?不管了,让我先把第六块红烧肉放到花花的嘴里。大头花花张开了一百八十度的大嘴迎接肥美的红烧肉。

我吃下最后两块肉,端起碗喝下肉汁,然后抹抹嘴冲着我五十四岁的厨艺师傅宋婶献媚的笑:“师傅,我们现在就开始学习吧,味道我已经记住了。”

宋婶慈祥的看着我,点头说道:“唐觅一看就是个聪明的孩子,学起来一定很快!”

那当然,我扬起沾满了油腻的唇,‘嘿嘿’笑了起来。

从那以后,我就成了宋家阿大,阿二,阿三和翠花崇拜的对象。虽然,我是最小的。也是从那天开始,千秋王朝渐渐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馒头要革命’运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一致将馒头奉为每天必吃的珍贵食物。

我倒是毫不理会,依旧练习着我的红烧肉。哇,我看宋婶的红烧肉一定要申请个商标的说,就叫‘七里香’。

然而蜜糖说书却意外地成就了洛可风同志,因为他的属地郸洛主要以产农作物为主,所以这场声势浩大的‘馒头要革命’运动竟然极大的促进了郸洛地区的GDP增长。这为将来可可小世子夺取皇权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明天,就是蜜糖宝宝生死叵测的六周岁生日了。

我眼望着油锅里正在翻炒的红烧肉,心中一片忐忑。

虽然我只有六岁,可是我却从来天不怕地不怕,耍起心计来就连一百多岁的太爷爷都不是我的对手。却唯独洛可风同志,我,看不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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