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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别让爱情走入迷途——18岁以后懂点婚恋心理学(2)

婚假休完了,两人也开始正常上班了,情形发生了一些变化。阿峰工作挺忙的,公司离家远,每天回来都感觉很累,谈恋爱时的那种精神头似乎不复存在。往往吃过饭、洗漱过后,上床看一会儿电视就睡着了。阿虹感到,老公对自己的爱不像以前那么深了,有时问他几句,他只会回答“是”与“不是”,仿佛没有什么兴趣,也不太愿意回答。

有一次,阿虹问阿峰:“我们周末回我妈家好不好?”阿峰答道:“是!”阿虹有些火了,说:“我问你好不好,你怎么回答‘是’?‘是’是什么意思啊?你是不是烦我了,哼!我看我们谈恋爱的时间这么短,我这么快给你追到手,你不珍惜了吧?”阿峰听了,也不相让,说:“你不知道我工作很累吗?一点也不知道体谅我,这些小事,你安排一下不就行了。”阿虹听了,更加生气,之后一段时间他们陷入了冷战。虽然后来没事了,但彼此心中却留下了心结,经常会为一些生活琐事产生口角,还常常冷战。阿虹知道他们彼此还爱着对方,但婚姻却一直在这种危机中过着。

有人说,结婚之前或新婚,两人的爱情往往充满着激情与浪漫;结婚时间长了以后,激情退却就需要靠感情来维系了。似乎爱情也有保质期,过了保质期,浪漫消逝,温情不再。所以婚姻心理学上有“七年之痒”,因为结婚七年后夫妻关系往往会面临着严峻的考验。阿峰和阿虹虽然结婚没几天,但遇到了“激情过后之痒”。

有人注意过这样一个现象:

如果我们去询问城市中的年轻男女,“爱情需要浪漫和激情吗?”

绝大多数的回答是:“那是一定的啊!”

但是,同样的问题去问那些已婚的中年人或者是老年人,得到的答案可能会大相径庭。

很多年轻人会在选择恋爱对象上和自己的长辈发生冲突,原因就在于年轻人认为激情和浪漫是爱情中必不可少的因素,而长辈们恰恰认为,爱情中的浪漫和激情就像夜空中的流星一样稍瞬即逝,根本不可靠。

爱情中的激情真的是一种短命的浪漫吗?

如果我们观察身边那些拥有长期、稳定的婚姻关系的人,多半会发现那种电光火石般的激情早已经在他们身上消失了。1986年,心理学家罗伯特·斯滕博格提出了爱情三元论,在他对爱情的划分中,激情式的爱情是最常见的一种,但是这种类型的爱情也是最脆弱的。

为什么呢?因为他认为激情爱中包含着很多不理性的因素。

激情爱中首先包含的是一种生理本能。科学家的研究表明,处在激情之中的男女,大脑中会分泌一种化学物质,叫做苯乙胺,也被称做“快乐激素”,这种物质能极大地刺激兴奋中枢,从而调动双方的心理能量,让人感觉不到疲劳、饥饿和寒冷,完全沉浸在那种激情之中。这时,看见与平时一样的天空,都觉得要比以往更蓝;看见自己讨厌的人,也觉得他比以前可爱了;平时吃在嘴里没什么特别味道的食物,好像也变得格外有滋味。其实,这种错觉完全是我们主观上的心理感觉,是激情爱所营造的短暂幻象,就如同沙漠中出现的海市蜃楼一般。

当这种主观心理遭遇到生活中的现实时,随着“快乐激素”的减少,当初的那种欢愉就会荡然无存,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现实落差所带来的失望和沮丧,这样的爱情很难维持。

但也有人,在几十年的婚姻中,仍然能够做到如同恋爱时一样亲密无间。一个作家曾经目睹过这样一件事:

在飞机场接人的时候,作家注意到一个提着两个轻便袋子的中年男人正迎面向这边走了过来,然后在作家身旁迎接他的妻子面前停了下来。

他一边向他的妻子打了个招呼,一边放下手中的袋子,紧紧地拥抱着他的妻子,并且给了她一个长久的、热烈的、温柔的吻。然后,他深情地凝视着她,几秒钟之后,他静静地说:“我非常爱你!”就这样,他们互相深情地凝视着对方的眼睛,手拉着手,幸福地微笑着。

看着他们那亲热、幸福的样子,作家觉得他们可能是刚成家的新婚夫妻。然后,作家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完全被这美好情景吸引住了,因而作家感到有些不自在,好像自己是一个未经允许就闯入他们这神圣私密空间的侵略者,然而更加让人吃惊的是,作家竟然听到自己那紧张得有些失真的声音在问道:“哇!你俩结婚多长时间了?”

“哦,我们在一起生活已经14年啦,结婚也有12年啦。”他答道,眼睛仍旧在深情地凝视着妻子那美丽的脸庞。

“那么,你离开家有多久啦?”作家继续问道。终于,这个男人转过身,脸上仍旧洋溢着快乐的微笑,说道:“整整两天。”

两天?!作家不禁大吃一惊!从他们这样热烈、深情的问候来看,作家几乎就已经确信他离开家即使没有几个月,至少也有几个星期了。这让作家羡慕万分,作家说:“我希望我的婚姻也能像你们一样,在12年后依旧充满热情!”

也许,对这对夫妇来说,彼此关心,彼此爱护,彼此不离不弃地相守在一起才是最浪漫、最幸福的爱情!爱情不是要像烟花一样璀璨而短暂,而应该如细水长流般温情而浪漫。

爱情的真谛是要在日常生活的一点一滴中去慢慢体会的。

试婚:想好要付出的代价

事例一:小娜是一名公司职员。上班时间长以后,逐渐发现部门经理对自己颇有好感。经理英俊又温柔,对她关心有加。逐渐地,经理用自己的身份、出色的口才俘获了小娜的心。

小娜想和他立即结婚,可他说要先试婚,不希望立即结婚,还说试婚是有现代意识的人所做的一种婚前准备,对婚后生活很有好处。小娜听信了他的话,和他同居了。

然而,试婚一段时间后,小娜逐渐发现他是个大男子主义者,自私无理,刚愎自用,不尊重她的人格,只要求她全力服侍他。小娜想离开他,可是街坊邻居、公司上下都知道了他们的同居关系,如何退出呢?她十分后悔搞什么试婚,如果没有同居,她会毫不犹豫地和他分手,可现在晚了。小娜陷于痛苦和压力之下,不能自拔。

事例二:小毅听说试婚能增加彼此的感情、减少婚后的矛盾,于是和女朋友同居试婚了。一段时间后他们结婚了。小毅逐渐感到,由于试婚时已经尝够了一切,一点也体验不到新婚的惊奇、喜悦和甜蜜,婚姻变得十分乏味。拉着妻子的手就像自己的左手拉右手,感受不到一点新鲜和喜悦。

更甚者是妻子的变化。结婚前,妻子怕失去他,因而特别小心翼翼、小鸟依人;然而结婚后一下子变得大大咧咧,一点也不可人了。他以前觉得她愿意给自己她的贞操是爱他的表现,现在却总感觉她太不自重,说不定哪天对别的男人也很容易献出身体。婚后的小毅就这样总是心存芥蒂,过得很不舒服。

在中国的一些大都市里面,试婚现象正悄然流行,甚至成为一种时尚。据调查,上海市五个区20~35岁的青年中,未领结婚证书的“野鸳鸯”占19.8%;在上海100对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新婚夫妇中,有30%曾有过婚前同居生活。福建省某市妇联的调查显示,试婚者已占婚龄人口的22.8%,而且有“方兴未艾”之势。

所谓“试婚”,指的是男女双方不受法律约束,带有一定试验性质的同居行为。有人常把婚姻比做鞋子,舒服不舒服,只有穿了才知道。既然结婚像买鞋子,那么为什么不先试一试,看看合不合适,再决定是否买它呢?不合脚的话当然勉强不得。

“试婚”一词最早于1894年由美国法官本·B.林塞提出。他是研究少年犯罪问题的国际权威。他在《伴侣婚姻》一书中提出青年应当采取一种新的结婚形式,即“试婚”。这种婚姻与传统婚姻不同,青年夫妇要掌握最先进的避孕知识和技巧,在没有孩子而且妻子尚未怀孕的状态下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离婚,离婚时妻子无权要求赡养费。很多青年拥护他的观点,试婚逐渐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流行起来,社会与家庭也采取一种默许的态度。哲学家罗素说道:“试婚是一个明智的保守主义者的建议,其目的在于巩固青年的性关系,根除现存的乱交现象。”“如果要求人们在不知道他们在性的方面是否和谐的情况下就进入一种终身的关系,那是荒唐的。这就像一个人要买房子,但不能获准在成交之前看到房子一样荒唐。”

罗素认为试婚是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的第一步,好处多多,然而在我国,尽管已经改革开放多年,人们对各种新事物、新观念已经具有一定的接受能力,可总体上,我们的社会仍有些“男尊女卑”。试婚如果失败,对于男性或许无所谓,可对于女性伤害就比较大了。其实,试婚失败后的分手也不会像事前想象的那么轻松洒脱。

蒋庆以“小别胜新婚”为由,劝说妻子与自己进行尝试离婚。在尝试期中,他与另外一位秀丽的从事个体服装业的姑娘乔玉过起了“试婚”生活。他们的试婚生活除了没有结婚证书之外,其他都与已婚夫妇没什么两样。乔玉完全做到了一个贤妻良母所应做的一切,每晚回家都要做好可口的饭菜犒劳蒋庆;星期天和节假日主动陪着蒋庆郊游、跳舞、逛公园。蒋庆发誓与乔玉长相厮守、永不分离。

然而有一天蒋庆发现乔玉竟然还有一个男人,于是要和乔玉断绝关系。乔玉找到他,说已经怀了他的孩子,要求与他结婚,但被蒋庆拒绝。两人都陷于痛苦之中,相约以死来解脱。乔玉梳妆打扮一番,挪步到床前,对着熟睡的蒋庆说道:“亲爱的,你先走一步,我随后就来。”她用刀子向蒋庆的脖子上抹去……

蒋庆死后,乔玉下床拧开煤气罐,浓烈的煤气在屋中弥漫,此时她突然觉得一阵恶心,犹如妊娠反应一般难受,她突然想起了腹中胎儿:孩子是无辜的,我不能死。她打开窗户,关上煤气。几天后,她处理好了自己认为应该处理的一切事务后,径直向派出所走去……

这是一个试婚悲剧,以一方死亡一方坐牢为代价。当然,试婚的失败未必都引发如此极端的惨剧,但带来痛苦是必然的,对于女方尤其如此。试婚中,女方常常忧虑的是,如果这次试婚不成功,如何面对以后的丈夫呢?因此不得已的分手并不会很轻松,往往使女方陷入两难境地。所以面对“试婚”的说辞,一定要保持谨慎。

爱情与婚姻:怎样去认识

有个学生问他的老师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其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

学生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地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其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觉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到。”

老师说:“这就是‘爱情’。”

又有一天,学生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最适合放在家做圣诞树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

学生于是照着老师的话做。这一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也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

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人生其实就像穿越麦田和树林,只能向前走一次,不能走回头路。要找到属于自己的最好的麦穗和大树,找到自己最理想的爱情与婚姻,何其难也?而且,爱情与婚姻往往是不能等同的:自己爱的人并不一定能和自己结婚,跟自己结婚的未必是自己爱的人。

在中国,传统上来说,爱情与婚姻是分开的,爱情与婚姻连在一起是近代的事情。在新中国成立以前甚至之后一段时间内,婚姻通常都是父母包办。大部分男人都是在揭开新娘子盖头时才第一次见到她的样子,对对方性格等各方面情况的了解也只来自媒人的只言片语,何来爱情呢?可他们就那样结了婚,并生养儿女。不正是这些没有爱情的婚姻,给了我们现代人的生命吗?中国古代,孟子提出“男女授受不亲”,连牵手都不可以。比如,一个嫂子掉到河里,弟弟要不要去拉他,要是拉他,就违反礼教;不拉,嫂子就要淹死。所以,他就提出一种“权重”理论:一个是破坏规距,一个是死,孰重孰轻很明显,所以就暂时破坏一下规矩。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爱情在婚姻中是很不重要的。国外通常认为中国人的婚姻里爱情是不重要的,其实没错。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爱情是婚姻的坟墓”,正是人们对爱情和婚姻的不等同性的认知写照。

在现代的中国,爱情和婚姻的一致较以前有了很大改善。在北京有一个抽样调查,结果正好有一半的人认为:自己最爱自己的妻子,妻子也最爱自己。在这一半的夫妻里,是有爱的,其次是“一般爱”、“不太爱”之类。可见无论什么年代,爱情和婚姻的冲突是永远不会消失的。如果充分认识和理解婚姻与爱情的冲突,这样就能更好地把握婚姻生活,更好地为爱情保鲜:

爱情是一种享受,而婚姻更多的是责任

有这样一个比喻:爱情就像闪电一样,而婚姻就是为这闪电付电费的。一般来说,爱情基本上是自由的,爱谁不爱谁是你的权利,但是结了婚就不一样了。如果说结婚前是在选择你所爱的人,那么结婚后更多的是你得去爱你所选择的这个人。人在一生中或许不止爱恋一个异性,但和其中一位结婚之后就要克制对其他异性的爱。罗素在《婚姻革命》一书中写道:“毫无疑问,因为婚姻而拒绝来自他方的一切爱情,就意味着减少感受性、同情心以及和有价值的人接触的机会。”

爱情更多的是感觉,而婚姻更多的是事业

爱情更多的是两个人的感觉,想怎么感觉就怎么感觉,可以跟着感觉走;而婚姻是事业,婚姻中的你要靠打拼活下去,要给彼此以及你们的孩子、父母幸福,你必须去建设、去经营,靠感觉过不了日子。

爱情有很强的随意性,而婚姻是相对固定的法律契约

结婚一段时间之后,爱情的高峰过去,双方身上的弱点暴露得越来越多,彼此的新鲜感逐渐消失,爱情之花逐渐枯萎,婚姻就可能变为无爱的折磨,但它不会消失,仍然实实在在地存在着。

爱情更多的是两个人的私事,而婚姻是关涉到他人的

结婚之前,你想爱谁就爱谁,不爱了可以分手,闹矛盾了往往自己去处理,不会有父母、亲戚等其他人的切身利害关系。婚姻是关涉到其他人的,并且是在法律契约的层面上,必须对双方家人及自己的孩子负起一定的责任。

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失重,而婚姻更多的是一种平衡

谈恋爱的时候,基本上处于一种失重状态,晕晕乎乎的,很多时候忘乎所以,什么话都敢说。而如果结婚后还总是处在失重状态,你的婚姻肯定长久不了。所以说婚姻更多的是一种平衡。有人说“恋爱期间人的智商都变得很低”,是很有道理的。结婚几年后,如果把你当初写的情书拿出来念给妻子听,或许她会诧异当初你怎么能说出那种肉麻的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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