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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待封喉

雨疏风骤,迷蒙的水雾笼住了偌大的青葵。

重毓拍了拍栗马的马背,回头看着独立于屋檐下的梳着双丫髻的娇俏小姑娘。

小姑娘正出着神儿,似是察觉到重毓的目光,她双眼中的瞳子这才“活”了过来,唇角含笑朝重毓招了招手,喊道:“一路顺风!”

重毓点点头,踩着马蹬翻坐了上去。

她身侧并驾着秃头和岚,后边另跟有两辆马车,一辆稍小些,坐着将迟和颜儒胥,稍大的则坐着温时乔和宁知游。车尾随行着三十名龙骧虎步的御云卫,一行人下来竟快拉了小半条街远,阵势之浩荡,时时引得路人注目。

不论是在肆水还是在秦环,秃头总是极爱出风头的人。

如今哪怕是到了青葵,过往的小妖小怪避之不及的神情亦能叫他开心不已,恨不得立时便从马背上跳下来随便逮着几个人吓一吓。

秃头清了清嗓子,手中缏子一抽——

“驾!”

蹄声顿起,杂乱地踢踏在湿漉漉的青石板上,朝城西赶去。

清冷的细雨被夏末的风夹带着袭在人的脸上,吹得人有些冷。

重毓回头望去,隐约瞧见了挂在栈口的那盏琉璃花灯正在随风拂动,一瞬间只觉恍如隔世。

她心下暗道:别了,青葵。

此去车石,路途艰险遥远,翻过荒无人烟的崇山峻岭后还需穿越一片寸草不生的茫茫大漠。此时又恰好是夏末秋初的时候,最不缺的便是狂风大雨,哪怕是快马加鞭地赶路,最快到达越州也是两月后的事情了。

重毓此前并未去过车石,一路下来便都是秃头领着路,休憩调整一事也皆由他定夺,倒也落得个轻松。

这一路赶来出奇得顺利,别说一绝堂了,一行人走在荒郊野岭里连只野猪都不曾见到。

俗话说靠水吃水靠山吃山,山林子里山珍野味多得很,今天烤野兔子明天吃新鲜的小鹿肉,溪涧清澈甘甜,出发前带来的干粮皆可存着留作穿越大漠时的储备。

偶然发现了一间落魄的客栈,众人奔波劳累了半月,便留下来住了一宿。

一觉醒来,颜儒胥便染上了风寒,上吐下泻,话都说不大清楚。

宁知游赶忙给他摘了些草药在客栈里熬了,行程耽搁不得,颜儒胥又不省人事,秃头只得暂且让温时乔同将迟一并挤挤较小些的马车,将颜儒胥托给宁知游照顾。

秃头素知车石女子最在意男女授受不亲一事,虽只是共挤一辆马车,也勉强算得上“孤男寡女”,原本还颇为担心温时乔不愿意,幸好这姑娘善解人意,一听说颜儒胥病了不曾犹豫便应了下来。

耽搁了半日,这才重新启了程。

太阳有些烈,晒得秃头的脑袋锃亮锃亮。他拉着缰绳,低声凑过来问:“小白菜,那温姑娘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说来也是有缘。颜儒胥晕倒在了街上,被温姑娘他们送回了凉风栈,这便认识了。”天气闷得重毓心烦意乱,她督了秃头一眼,神情颇为古怪,道:“你不会是——”

秃头连忙打断,一张粗宽脸膛竟难得的染上了些红晕,“别瞎说!”

重毓噗嗤一笑,只得闭嘴,不再捉弄他。

西行过了一带群山,再过几日便入了大漠,颜儒胥仍是没有好转的迹象。

白日里烈日高照,灼烧着无边无垠的黄沙,燥得人皮肤都要裂出缝。到了晚上,气温骤降,刺骨的北风从远方呼啸而来,几乎要把他们驻扎好的帐篷给吹翻,直叫人打冷颤。

重毓他们皆为上界族类,气候虽恶劣了些,尚且受得住,只是难为了温时乔一个凡人女子。日子一天天下来,颜儒胥还没好全,温时乔也倒下了。

这日晚上,寒风料峭,御云卫的几十人正扎着堆在帐篷外烧酒喝。

“咱们这日子也忒安生了些,每天除了赶路还是赶路,唉!”

秃头白他一眼,“怎么,你小子还嫌没事儿干了?闲得慌就去扎一个时辰马步!”

那人神色一变,悻悻而笑,连连摆手。

众人嗤笑起来,胆战心惊了数日,此番气氛难得有些愉悦。

又见得重毓眉眼含笑着掀开帐帷走了出来,秃头忙咧嘴招呼道:“小白菜,酒正热乎着,快趁时过来喝几蛊!”

火光被风吹得一晃一晃的,映着秃头又大又圆、光溜溜的脑袋。重毓拿着长月站在帐口,忽的出了神——秃头的手胖厚而短,像只剃光了毛的熊掌,拿着个酒葫芦,上头刻着“肆水”二字。

这手,杀过敌,接过王上亲泡的茶,劈断过山中长虫的脊柱,给无家可归的小娃娃抹过眼泪,也曾把重毓从地上扶起,告诉她勿为草芥。

这酒葫芦,是秃头要的“拜师礼”。

重毓忽然想起了秃头送她的“梅花烙”。

秃头仍憨憨得瞧她笑着,重毓张了张嘴,想要向他道谢——

秃头容颜剧变,几乎是惊得从地上跳了起来,大喊了一声:“有埋伏!”

砰的一声巨响,深埋于沙土之下的锁链转瞬间便腾飞而起,扬起了漫天尘土。

三十名御云卫方才还在谈笑风生,甚者还有人正在不远处撒尿,这突如其来的变动着实把他们吓得不轻。好歹也是王都御用卫队,尘土尚未漫开迷人眼睛之时,他们便已挣开诛仙索,飞快地摆齐了阵型。

剑已出鞘,只待封喉。

方才还叫唤着日子忒安生了些的男人此时悔得想抽自己耳刮子,有苦说不出。

沙尘中,隐约密密麻麻地站了一圈黑袍男人,将他们围了个严实。

重毓看到了宋长云。

他锦衣玉冠,负手而立,面色坦然。

宋长云身侧另站着一男一女,这二人一副黑白无常的作扮,额上皆画着一尾鲤鱼,正是一绝堂堂下的左右护法:文千古和文流芳。

“诸位如今已是瓮中之鳖,我们便不多言了,你们弃暗投明吧。”

重毓喟然一叹,道:“宋长云,你可还记得鹤老先生?”

宋长云神情一怔,说:“他怎么了?”

“他知道自己教出了你这么个不分黑白的戆头后,羞愧不已,自尽了。”

“……处理完你们之后,我自会去给他烧香赎罪。”

秃头啐了一口,脸都气得发颤,“亏你这畜生有脸说,还给人烧香,你别把他气得坟头冒烟就算谢天谢地的了!”

“哟,敢情你们这是还分清形势呀?敢这般同我们大人说话!”文千古冷笑一声,叉腰骂道:“再不缴械投降,待会爷爷我打得你们找不着北!”

秃头被这厮激得怒不可遏,一脚踢翻了面前的火堆,双手凭空现出两柄半人大的铁板斧,飞步向文千古砍去。

“奶奶的,看老子今天不把你剁成糊拌米吃!”

话音刚起,文千古就变了脸色,忙往宋长云身后一闪,一边还不忘指挥,大叫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快上啊!”

一霎间,地上便结成了一个散发着暗紫色光辉的诡异圆形术阵。

但见一个鼍鼓般大小的光洞忽然出现在了空中,术阵上流动着的殷红色的流光如被那光洞吸引了一般,纷纷汇聚于其下端,绞成一股血光向洞中源源不断的涌入。

光洞就像个烟囱般,开始往外吐着黑雾。

这些雾一团一团地四处乱飞,见人便作势要笼住他的头部撕咬。幸好只是些低级的邪灵,虽麻烦了些,仍不足为惧。

上百个黑袍子如蝗虫般四面八方地涌了过来,嘶吼着同御云卫的众人纠缠在一起,一时间黑白光波四现,竟将这黑漆漆的大漠照得如同青天白日。

将迟他们所在的营帐早已派了十名御云卫严加看守。

重毓此时无力分心,拔剑出鞘,人一耸身,踏着几个黑袍子的身子便飞跃去秃头同宋长云所在之处。

只待十余步之远时,一条极为坚韧的倒钩银鞭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然向重毓小腿处抽来,逼得她拧腰疾避,连退数步。

“姑娘这轻功当真不错,妾身羡慕得很呢。”

文流芳嫣嫣一笑,晃了晃手中的长鞭,谈笑间又是一甩——

重毓纵身一跳,执剑虚踏上那银鞭,几下便闪身至了文流芳身前。等不得文流芳反应,重毓引剑便朝她脖颈砍去,却被突如其来的文千古一招“金蝉脱壳”给她救了下来。

“你这么欺负我姐姐,可不大公平。”文千古冷哼一声,掌中光辉化成一支长梭,欺身便往重毓刺去。

这边尚可对付,秃头那处却颇有些麻烦。

秃头手中那对板斧,正是名列上界两大名器之一的“劈山造月斧”,其二便是斗笠竹客的长虹剑。

不比长虹剑那般使得神踪莫测,杀人于无影之中,秃头这斧头极为霸道凌厉,一招一式简单得好似是一个发了疯的屠夫在乱砍一般。

也正因为它好似没有章法,所以更难闪避格挡,再加上秃头攻守兼备,出招雷厉风行,从不曾输过。

可宋长云的步法极为诡秘,总可将秃头的那对大板斧轻松躲过。偶尔砍到了他身上,他竟也只是淡淡笑着,仿佛不痛不痒,随即极为无力地在秃头失守之时来上软绵绵的一掌。

秃头和许多人生死相搏过。

他曾无数次与死亡擦肩而过,但从未有一次这般让人慌乱。

明明还没有输,怎么,怎么会心头发慌呢?

额头上的汗亮晶晶的,滑进了秃头的衣襟里。他如今只觉双腕无力,腿也颇有些发软,脑袋昏昏沉沉的,胃里翻江倒海,总泛着股恶心劲儿。

宋长云轻笑出声,仍不急不慢得防守着。

不远处的重毓自是发现了秃头的不对劲,多次想要甩开文千古二人,他们却和块狗皮膏药般紧缠不放,一打便跑,极为烦人。

这时候,帐篷里忽然冲出来了一个布衣小和尚。

“呔!”

但见岚手持锡杖腾空而起,将锡杖一掷,猛然击中文流芳的小腹,身形一拨复与骂骂咧咧的文千古交缠起来。

“重檀越,你快去帮秃头大叔!”

吓,这小子那日说自己不过“尚能自保”,原来这般深藏不露!

“小和尚,你撑住,我待会来!”

待重毓开出一条血路疾跑向秃头时,他已七窍流血着倒下了。

宋长云的手盖在秃头光溜溜的脑袋上。

金辉从秃头的体内缓缓升起,一股一股的传进了宋长云的掌心。秃头眉间的金莲愈渐黯淡,他整个身子皆已呈出了死灰色,一双细长的眼睛愣愣地盯着重毓,嘴唇嗫嚅着,却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跑啊。

快跑啊。

这丫头是不是听错了?

怎地还跑过来和那杀千刀的玩意儿打起来了?

“渡光!”“折骨!”

秃头暗叹了一口气,只觉得重毓吼得他耳朵疼。

都教了多少遍了,仙法这玩意儿,自己心里有个底就好,干嘛非要出招前都把名儿叫一遍呢?又不是茶馆里的小二,生死这么严肃的事儿,报啥菜名啊?

眼见重毓赤红着双眼,面目狰狞得和宋长云那厮混战着,秃头便觉得脑袋疼。

王上共有十七个女儿,唯有重毓是弄丢了又被找回来的。

也唯有她,和人干起架来仿佛不要命了一般,招式猛如疯狗,毫无美感可言。

怎么会有人使剑使得这般凶猛?

这以后可怎么找驸马。

“定生!”

一股腥浓的血猛地溅到了秃头的脸上。

死前还要被淋一头狗血,这得多背。秃头撑着最后一口气睁开了眼睛,天上黑蒙蒙一片,一颗星星也没有。

还是肆水好啊。

哎,别哭啊——

秃头动了动手指,只觉气都有些喘不上了。他碰了碰重毓的手背,嘶哑着喉咙说:“梅……梅花烙啊。”

“那玩意儿,太他妈费银子了,我抠门。”

“你家将大人付了重金,好生爱惜。”

“我晓得你会‘春笑侬’。但是别换我的命,不值。”

……

宋长云死了,这是文千古姐弟俩不曾料到的。

领头的都没了,他们这些虾兵蟹将还留着作甚?

这两人几乎都不曾犹豫,障目术一使,赶紧溜之大吉。剩下的那些个黑袍子本就都是半死不活的灵体,一下子没了他们法力的加持,不过一盏茶的时间便化成了灰。

三十名御云卫,还剩下十一名。

众人埋了他们的尸首后,天已快亮了。

血红的朝阳从地平线的尽端喷薄而起,万里彤云,晨风拂面。

重毓一袭黑衣骑在马背上,手中虚握着缰绳,面色如水,遥遥望着大漠边际那抹初升的太阳,背影寂寥而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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