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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袁庚的社会关系极为简单,妻子此刻被小陈询问时,袁庚多次的日常陈述又在她的心头响起。袁庚的话部分来自当年袁水旺的唠叨。我一出生,就被一床小包被包裹着放置在城郊结合部一条河的河堤上。大雾渐渐散去,有一个人向我走来,同时向我奔来的,还有一条吐着红红舌头的野狗,不过人比狗距离我更近。这个人后来成了我的养父,他叫袁水旺,是一位六十来岁拾荒的老鳏夫。

他抱起这个小小的包被,那一瞬间是不知所措的。他看着我,我已经没有了多少声息。一夜的啼哭,让我彻底地哑了嗓子,只剩下无声的抽搐。养父相信缘分,他是位没有受过教育,且知识面狭隘的人,只是在那一刻,人性的本能,唤醒了他心头潜伏的父爱,他将自己黝黑粗糙的脸贴在我牛奶般娇嫩的皮肤上摩挲。他相信上苍是仁慈的,在他孤独衰败的晚年给他送来了儿子,送来了一生无可替代的慰藉。但同时,他的内心又有些踌躇,他根本没有育儿的经验。

上世纪七十年代,环绕那座城市的是一条被污染且没有被治理的河,河水红黑,泛着琥珀色的光,几只老蛤蟆在几处漂浮着绿色苔藓的水面上,常年练习蛙泳。河的两岸都是人们随意自行搭建的棚户,六十年代一群过江逃难讨生活的人,找到这里,在这里驻扎下来,用石棉网搭建简易的住处,大都以拾荒、收废品,在不远处的湖滩耕种、养鸡放鸭维持生计。脏乱,泥泞,污浊的空气,让尚未适应这里环境的人感到不适应。蚊虫,苍蝇,老鼠,麻雀,比驻扎在这里的人们来得更早,也是这里的长期住户。

从一条河的木桥上望去,河的两边都是这些临时拼凑起来的、朝向杂乱的、低矮的棚户,类似一地无规则的火柴盒。养父的家,就是其中一间。屋顶上盖着石棉网,透风的木板拼接成四壁。

其实,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大雾渐渐散去,不知是谁传来了关于养父捡了个儿子的消息,一群哺乳期的妇女,纷纷敞开上衣的前襟,背着手靠在养父家木板房的四周,阳光照耀着她们胸前的圣器,像一只只硕大的金色葫芦。她们只等着养父回来,好给他怀中的我补上一顿营养早餐。在此后的日子里,她们轮流把奶水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我,以致没有母亲的我,到了八岁还没有断奶。

棚户区是这座城没有风景的地方,大雨滂沱,便泥泞遍地;烈日曝晒时,尘土飞天蔽日。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我体验的情感很复杂,我能感受到生活底层朴素的爱,但也有恐惧,而这些都源于周围的陌生人。

女人们看见我在玩泥巴,或者在泥泞中奔跑,一种痛惜的母爱夹杂着怜悯从心头泛起。她们会随时随地撩开衣襟,揽过我的大脑袋夹在自己比脑袋更大的乳房之间,直到让我喝呛,呛到咳嗽,咳嗽到差点窒息——这时候我已经约莫有八九岁的样子了。

男人们走过来,啧着嘴,切,切,好喝,袁庚你多幸福哦,我怎么就投错了胎,我要是你就好了!这里的女人遇上这种情况,不羁的野性瞬间暴露出来,喊着,儿子,过来喊声妈,老娘也赏你一口。我带着优越感,也跟着众人的笑声咯咯地笑起来,满口的奶,喷了一身——此刻的我无疑是令人羡慕的。这种绝无仅有且日后也无法复制的幸福感,让我在成年以后依然有这样挥之不去的幻觉:无数个比自己脑袋还大的球状物漂浮在空中,它们会喷涌出甜蜜的乳汁,交叉着射向我,因而,我经常就这样在睡梦中嘴唇抖个不停,做出鱼咬钩的姿势。在成人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幸福只在昨日重现,因而我一直都在不断地靠回味加固着这种感受。

当然,陌生人给予我的感受不仅仅是和风细雨。我长到十三岁的时候,对人与事的记忆已经十分清晰。我清楚地记得自己的一位邻居,这人四十来岁,豁嘴,真名叫吴矮虎,不过人们都喊他“兔子”。

兔子矮而健硕,脾气暴烈,与人打斗时十分凶狠,令幼小的我胆寒的是,这人的目光像钉子,他盯着某人看时,被盯上的人只好把目光从他的眼神中跳开转向另一边。棚户区是一群杂姓班子,狭小区间的社会秩序有两层,明面上是郊区某大队的一个生产队,暗地里在某种程度上遵循着丛林法则。兔子的凶悍,为他赢得了人们敬而远之的尊重和江湖地位。

但某年的夏天,兔子神秘地失踪了。兔子的女人从这条浊水河的下游找到了河的上游,这位最了解兔子的女人,深知兔子不是个想不开的人,但在潜意识里仍希望能在河沿边发现兔子的一只鞋一条裤衩或者任何带有兔子的痕迹的物品,藉此抓住与兔子的最后一点联系。最终她绝望了,兔子像一滴水在人间被蒸发了一样无影无踪。

第七天夜,一场暴雨倾盆而注,浊水河里翻滚着黑红色波浪,就在这天早晨,有人发现了兔子漂浮起来的尸体。尸体的体内积满了气体,肿胀起来像一只翻着肚皮的青蛙。浑身上下用铁丝绑上了不下七八十斤重的水泥块和石块。

案件的侦破,让事情的真相很快水落石出。不过,结果几乎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真凶竟然是刘裁缝。刘裁缝跛了一条腿,瘦小苍白,看起来像个书生。握尺子的手,竟然能够用来杀人?怎么可能?此前在人们的想象里,能够杀兔子的一定是个比兔子更凶悍的人。于是感叹,这下好了,过年新衣没人做了——刘裁缝已经撇下缝纫机去了看守所。

事情的起因很小。一天午后,兔子和刘裁缝并排坐在牛毛毡搭成的肉铺前的一条凳子上乘凉,门前的公路上过来一辆汽车,汽车扬起一阵尘土。行到不远处,车上掉下一只汽车轮胎的内胎。这种东西,其实对交通工具靠腿的兔子和刘裁缝来说,都没什么大用。为什么兔子和刘裁缝都想得到它呢?充了气,孩子们在河里游泳可以拿它当救生圈用,在那个年代,很少见到汽车,这东西更稀罕,既新鲜又难求。

刘裁缝先看见内胎掉下来,如同看见天上掉下了馅饼,跑着就去捡,但刘裁缝跑得慢;兔子后看见,但跑得快。兔子并不是一个特别会跑的人,他的优势不建立在自身,而是建立在刘裁缝的双腿长短不一上。从兔子超越刘裁缝由后而前跃进的那一刻起,刘裁缝就感受到了羞辱,刘裁缝在心里骂,我操你妈,你跟一个跛子比赛跑,你还是个人啵?但凡是个人都做不出这样的事。当刘裁缝喘着大气做最后的冲刺时,内胎早已到了兔子的手中。刘裁缝伸手来拽,兔子当胸一脚,刘裁缝连连后退,扑通一声倒地,腾起一团烟尘,激起周围一片笑声,围观的人们无数双眼睛如同餐桌上的筷子交叉地伸过来。刘裁缝不甘受此大辱,准备了几天,几天之后的一连数个夜晚他蹲伏在暗处,用不远处工地上捡来的半块红砖袭击了兔子的后脑勺,兔子吭都没吭一声就靠着一堵墙滑了下去。据刘裁缝后来交代,兔子只在最后用尽毕生的精力放了一个屁,然后就再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一个强悍蛮横的人,就这样像一袋棉花被一个羸弱的人轻而易举地撂倒在了地上。

多年后的我,想到此事,心中仍是不寒而栗,也使得我在内心深处对一些人和事始终保持着敬畏,在别人眼里,这就是胆怯,我有一种坏的预感,时时预感到灭顶之灾的瞬间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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