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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归来记(32)

“她的样子确实非常激动。”

“你应该记得,她总是在恳求我,说只有她了解了一切,才对她丈夫有好处,她说这话时到底有什么意思?

“我想你一定也注意到了,她的背靠窗,是不想让我们看清她当时的神情。”

“对呀,她好像特意挑了那把背光的椅子。”

“女人的心理最难猜测了。也是相同的缘由,我也曾猜疑过玛尔盖特的那个女人,也许你还记得吧,我只从她的鼻子未擦粉而得到启发,最终还是把问题给解决了。你绝不能这样轻信别人的言词。有时,她们一个细小的动作很可能包含重大意义,完全可以暴露出她们的反常。华生,早安。”

“你现在要出去吗?”

“是呀,今天上午我想去趟戈道尔芬街同苏格兰场的朋友们一起消磨这段时间。我们所要解决的问题同艾杜阿多·卢卡斯有很大的关联。不过到底要用怎样的方法加以解决,我真的没有一点儿头绪。事情还未发生就下结论,这样做太武断了。亲爱的华生,在家好好接待客人,我尽早归来同你共进午餐。”

从那天算起,已经过去三天了,福尔摩斯一直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在那儿苦思冥想,不过外人很可能不这么认为。他进来出去,连续不断地抽烟,时而拉几下小提琴,时而陷入幻想当中,同时也不按时吃饭,也不爱搭理我。很明显,他的调查进行得并不顺利。关于这个案件他一句话也没说过,我只是从报纸上得到了只言片语,比如死者的仆人约翰·米尔顿被抓了,但后来又释放了。验尸官指出这是件蓄意谋杀案,但是弄不清楚案情以及当事人。杀人动机更不清楚了。屋中虽说有许多贵重物品,可丝毫没动过,死者的文件同时也没有被人查看过的迹象。对死者的文件书稿详细查看后,获悉他热衷于研究国际政治问题,是个非常棒的语言学家。他平常有许多书信往来,认识好几个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不过没有发现值得怀疑的文件。关于他同女人的关系,很杂乱,但都交往不深。他认识很多女人,但真正的女朋友却很少,更谈不上对哪一个情有独钟了。他并没有特殊的生活习惯,行为非常有规矩。他死得很神秘,完全是个谜。

对于仆人约翰·米尔顿的被抓,只不过是一点儿沮丧失望之后的多余行为罢了,以此来避免人们认为当局无所事事。当天晚上,那个仆人去了一个叫汉莫尔斯密的地方探望朋友,有充分证据证明当时他并不在案发现场。从他起身回家的时间来推算,他到威斯敏斯特教堂时,应该还未发生这件谋杀案。不过他向我们解释指出,当天晚上夜色很美,为此他步行了一段路,所以回家时已是十二点了,刚到家时就被眼前的一切吓坏了。他同主人的关系一直很好。在仆人的箱子中发现了些与死者有关的东西,其中一盒刮脸刀引起人们的关注,不过约翰·米尔顿解释说那是他主人送给他的,并且女管家也证明了这事的真实性。卢卡斯雇用米尔顿已经有三年了,他从没有带米尔顿去过欧洲大陆。有时他在巴黎住很长一段时间,而他的仆人就留在戈道尔芬街看家。女管家在出事当晚,说没听到有什么声音,如果有客人来的话,那也是主人本人请来的。

我一连三天都没有在报纸上看到有关这个案件的消息。也许我的朋友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他到目前为止并没有讲出来。不过他告诉我,侦探雷斯瑞德把他掌握的全部情况全都告诉了他,我也相信他能够迅速了解破案的进展情况。一直到第四天上午,报上把一封从巴黎发来的很长的电报刊登了出来,所有的问题看上去已经都解决了。电文如下:

巴黎警方当局已有所发现(据《每日电讯报》报道),这可以彻底揭示艾杜阿多·卢卡斯先生之死的谜团。读者或许仍记得,卢卡斯先生是本周一晚在戈道尔芬街自己的住所被人刺死的。他的男仆曾被怀疑过,后经调查他因不在场而获释。昨天曾有几个仆人来警局报告说他们的主人亨利·弗内耶太太精神不正常,她住在奥斯特利兹街外的某栋小房子里。经有关部门证明,弗内耶患有狂躁症,这个病非常危险。据查证,那周二自她从伦敦回来后,有一些行踪与威斯敏斯特教堂杀人案有关。经多方查证与核对照片后,当局觉得亨利·弗内耶同艾杜阿多·卢卡斯是同一人,死者或许出于某种原因,分别在巴黎和伦敦轮流居住。弗内耶太太是克里奥尔人,性情怪异,容易激动,由于嫉妒而变得癫狂,据估计病人可能由于癫狂症发作而持匕首行凶,以致引起整个伦敦震动。

到目前为止,对周一晚病人的所有活动还没有查清,不过,周二早晨,在查林十字街火车站,有位外貌酷似她的妇女,由于外貌奇特,举止又非常狂躁,而特别招人注意。所以,有人认为她那时可能处于癫狂状态而把人给杀了,或许杀人之后又变疯了。到现在为止,她还不能完全清楚地讲述她过去做了什么,医生认为没有一点儿希望能让她恢复健康了。有人证实在周一晚有位女士来过戈道尔芬街,还盯着那栋房子长达好几个小时,也许那就是弗内耶太太。

福尔摩斯将要吃完早餐时,我把这段电文读给他听,还说道:“福尔摩斯,你觉得这段报道是什么意思呢?”

他站起身,在屋里来回走动,他说道:“华生,你还挺能沉住气的,什么话都不说。我在过去的三天什么都不说,主要是因为没什么要讲的,现在从巴黎来的这个消息,对我们来说还是没用。”

“总与卢卡斯的死有点关系吧?”

“卢卡斯的死纯属意外,它同我们的真正目的——找出文件来避免那场欧洲灾难相比,实在是小事一桩。在过去的三天里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这两天以来,每过一小时我就会收到一次政府报告,可以肯定整个欧洲的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有产生不安的迹象。如果这封信已经丢了的话,不,绝不可能丢失,可它现在又在哪里呢?它在谁手里呢?出于什么原因而扣掉这封信呢?这些疑问好像把锤子,不停地敲打我的脑袋。卢卡斯的死与信件的丢失,难道真属巧合吗?他真的收到过信吗?如果收到了,可又为何不见了呢?难道真是他的癫狂妻子给拿走了吗?如果这样的话,信难道在她巴黎的家中?我怎么能够做到不引起巴黎警方的注意而把信找到呢?亲爱的华生,在这个案件上,不但罪犯和我们为难,连法律也和我们作对。人们都在阻碍我们,但事关重大,如果我非常顺利地侦破这个案件,那会成为我最辉煌的一页。啊,又有了新进展!”他匆忙地看了一眼手中的信,说道:“好像雷斯瑞德已查到了一些重要情况,华生,把帽子戴上,我们一起去趟威斯敏斯特教堂区。”

这可是我第一次来到这里,这儿的房子很高,外表看似陈旧,但是布局非常严谨,美观大方,结实耐用,带有十八世纪的建筑风格。

雷斯瑞德正在前面的窗户那儿朝外面看,一个大个子警察为我们打开了门。雷斯瑞德热情地朝我们跑过来以示欢迎。我们进屋一看,除了地毯上有块形状不规则的、非常难看的血迹外,什么也没有了。在屋子中央放了一块方形地毯,周围是由小木块拼组成的美丽的日式地板,地板被擦得很光亮。被缴获的武器挂在壁炉那边的墙上,杀人用的武器就是其中的一把匕首。在窗户旁放有一张非常贵重的写字台,屋中的任何一件摆设都显示出了它的精美豪华。

雷斯瑞德问道:“你看过巴黎那边的消息了吗?”

我的朋友点了点头。

“这回我们的法国朋友好像抓住了事情的要害,他们讲得合情合理,当时她正在敲门。这或许是出乎意料的来访,因为死者很少与外界接触,但他绝不会让她单独一人站在大街上,所以才让她进来了。弗内耶太太对死者说她找了他好久,而且还责怪了他。事情是互相关联的,墙上有匕首,所以,用起来很方便。不过,不一定一下子就把他给杀死了,你再看看周围椅子几乎都倒向一边,而且卢卡斯手里还拿了把椅子,他或许正用椅子抵挡她。似乎事情很明白了。”

福尔摩斯眼睁得大大的,盯着雷斯瑞德看。

“那么为什么还要把我找来?”

“啊,那是另外一件小事,不过你肯定会感兴趣的。因为这件事非常特别,也和你想象的一样,一反常态。这和主要事实无关,至少从表面上看好像是这样。”

“那么这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你应该了解每当这类案件发生时,我们总会小心翼翼地保护现场,派人日夜看守,不许动任何一样东西,也确实没有人动过什么东西。今天早晨,我们想要把这个人埋了,毕竟现在调查也结束了,所以我们打算整理一下屋子。这个地毯根本没有被固定在地板上,只是作为摆设放在那儿,我们碰巧把它掀开了,结果发现……”

“什么?快说你发现了……”

我的朋友的表情由于着急而显得更加紧张。

“我保证就算给你一百年的时间,你也永远猜不出我们发现了什么。你看见地毯上那摊血迹了吗?大部分血迹早已渗过地毯了吧?”

“应该是的。”

“不过在相应的白色地板上根本没有发现血迹,对这点你不感觉奇怪吗?”

“为什么会没有血迹呢?不过,一定——”

“尽管你说应该有,一定有,可实际上就是没有。”

他手握地毯的一个小角,把它翻了过来,来证明他讲的话是对的。

“地毯下面的血迹应是相同的,肯定能够留下痕迹。”

雷斯瑞德把我的朋友搞得疑惑不解,于是洋洋自得地笑了起来。

“现在就让你看看吧,这儿有第二处血迹,不过与第一处的位置不相同,你仔细看看。”

他边说边掀开地毯的另一角,这块洁白的地板上露出了一块紫红色的血迹。“福尔摩斯先生,你看这是怎么回事?”

“很明显这本应是两块相同的血迹,不过有人动了手脚。这块地毯是方形的,并未钉牢,很容易移动。”

“福尔摩斯先生,我们警方不需要你告诉我们地毯一定转动过了。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地毯上的血迹应正巧盖在地板的血迹上。不过我想知道是谁移动了地毯,为什么要移动地毯呢?”

我从福尔摩斯那呆滞的表情上看得出来他的内心很激动。

过了好一阵儿,他问道:“雷斯瑞德,是否门口的那位警察一直没有离开过这儿呢?”

“是呀。”

“按照我的话去做,你仔细地问问他。最好不要当着我俩的面。把他带到后面的屋子里,你单独同他一人谈谈,或许他会讲实话。问他为何那么大胆随便放人进来,并且把那个人单独留在房间里,绝不能问他是不是让人进来过,而要说你知道有人来过了,向他逼问,告诉他坦白一切是对他有好处的。记住一定要这样做!”

雷斯瑞德走了,福尔摩斯这才欢喜若狂地对我说:“华生,你瞧吧!”他无法掩饰住内心的喜悦,精神抖擞,与刚才那平静的样子判若两人。他快速地把地毯拉开,趴在地上,尽力地想抓起每一块方木板。他连续不断地用手指掀木板,突然发现一块木板活动了,如同箱子盖般被翻起来了。下面有个小洞,我的朋友快速地把手伸了进去,不过抽回时,表情难看极了。没想到洞里是空的。

“快来,华生,把地毯放好!”刚刚把木板放好,地毯收拾好,就听见过道里有雷斯瑞德的说话声。我的朋友一副懒懒的样子,靠着壁炉架,无事可干,看起来很有耐心,一边用手挡嘴,打着呵欠。

“福尔摩斯先生,很抱歉,让你久等了,你有点不耐烦了吧!他招认了。麦克弗逊,过来把你办的好事跟他们两位讲讲吧。”

那个大个子警察,满脸通红,一脸懊悔、痛苦的样子,轻轻地走了进来。

“先生,我真的没想干坏事。昨天,有一位年轻女士来到这儿,她说她把门牌号给弄错了,我们俩就聊了起来。一个人整天在这儿守着不动,真的非常寂寞。”

“那么后来又怎么了?”

“她说很想看一看凶案现场,说她曾在报上看到过。她是个很体面大方的女人,我觉得让她看看又有何妨呢。她一看到毯子上的血迹,就昏倒在那儿了,如同死了一般。我赶紧跑向后边弄了些水来,但还是没能把她弄醒。后来我又去‘常春藤商店’买了点儿白兰地,但等我把酒拿回时,她早已醒来并走掉了。我觉得这是因为她不好意思,不敢再见我了吧。”

“可是地毯为什么会被移动了呢?”

“我回来的时候,看到地毯有些不平。你想想看,她倒在了地毯上,而地毯又没有固定在光滑地板上,所以就弄得不平了。而后我把地毯弄平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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