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我怀揣两张身份证,坐在开往衡水的班车上。车窗外是平淡无奇的华北平原。从小就听娘讲,她的家乡与这里截然不同,那里山连着山,全是山,村子有的建在山腰,有的建在山谷,房子高高低低,都由石头垒成,田没有大片的,这一小块,那一小块,星星点点,干起活来翻山越岭,跑断双腿。
我活到二十三岁,还没见过大山。每当站在村子西头,看见太阳压住地平线,我就想,他们都管这景象叫太阳落山,但山在哪里?太阳根本无山可落。目之所及,只能看到另一个村子,屋顶和树木勾画出高低起伏的地平线。村子与村子之间,是大片的田地,每一个让人烦躁的春天,风吹麦浪,一波又一波,让我想到大海。我没见过海,就连湖也没见过。据说邻县有个衡水湖,我从没去过。村里人没有游山玩水的兴致,如果我对他们说想去看看大山和大湖,他们会笑话我,认为我是个神经病,甚至给我起外号,叫我傻根。
在他们眼里,傻子有两种,一种是智力低下之人,先天发育不良,长得嘴歪眼斜;另一种是不合群的人,智力方面绝对没问题,但特立独行,让人难以理解。我爹就属于后一种人,他叫张远翔,人称傻翔。
爹十五岁那年,父母双双离世,得的都是哮喘病。爹还有个哥哥,已经另立门户,结婚生子。哥哥有意把弟弟接到自家家里,一起生活,其实方便得很,也就是添双筷子的事。嫂子是个爽快人,同意小叔子来家吃饭,但睡觉要回老宅。爹就开始吃嫂子做的饭,过得还算快活。不知不觉十年过去,爹长成一个沉默寡言的光棍。嫂子为他着急,但毫无办法。没有姑娘嫁给一个家里穷得只有一铺炕和一床被子的人。为彰显自己还算有点钱,爹买回一辆摩托车。那是全村第一辆摩托车,是爹十年的辛苦钱。
据说,爹曾身穿黑色棉猴,胯下一辆鲜红的幸福250摩托车,呼啸着从村西窜到村东,再来一个潇洒的转弯,冲上村外那条宽阔的省级公路。他是村里的第一代骑士,这代骑士除他之外,再无旁人。直到我出生之后,买摩托车的人家多起来,第二代骑士才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不得不说,爹买摩托车是个壮举,几乎倾家荡产。他少年时手巧,在队上的皮组做工。皮组解散后,他与伙伴们搭伙做皮草加工,苦于本钱太少,干一阵歇一阵,挣得也不多。他买了摩托车,再无做皮草生意的本钱,只好去给人家打工。最看不惯他的是嫂子,十年的饭钱,算算也够买辆摩托车的,这小叔子却不给她一分钱。哥哥是个本分人,以忠厚老实著称于世,不理解弟弟为什么要买一辆毫无用处的摩托车,难道自行车还不够你骑的吗?这样的弟弟不管也罢!哥哥家不再管饭,爹只好自己做饭吃,不太会做,连自己都不爱吃,越发面黄肌瘦,好像一个手淫过度的青年。他骑着摩托车去相亲,人家姑娘都嫌他太瘦,而且不会过日子,花钱大手大脚,买摩托车就是例证。
意识到自己将孤独终老之后,爹骑上摩托车,进行了一次远游。现在看来,其实也没多远,目的地正是邻县的衡水湖。当时人们都骑自行车,从村里骑到衡水湖,得花大半天的时间。而且没人有那个闲情逸致。爹仰仗先进的交通工具,如一道闪电,降临在衡水湖畔。他策马扬鞭,面对浩渺的大水,不由得心生感叹,认为自己不虚此行。爹花了两天时间,沿衡水湖走了一圈,因为摩托车太过扎眼,身后总尾随一帮光屁股的小孩。回到村里后,爹一改往日寡言少语的习性,逢人便讲述远方的见闻。听者最初很有兴致,能耐心听他讲完,后来发现他的讲述千篇一律,都是衡水湖那点破事,渐渐就没人听他的,开始暗地里叫他傻翔。爹赌气般打点行装,要去更远的地方。
整整一天,我家老宅上空炊烟袅袅,那是爹在蒸馒头,作为路上的干粮。第二天,他将馒头、咸菜和被褥绑在摩托车上,又气势汹汹地从村西窜到村东。村人纷纷观看,目光交错,织成一张大网,只见骑士戴着红色头盔,像一只红眼的苍蝇,一头撞出网去,飞上公路,不知去向。
爹对我说过,他第二次远游的目的地是大山。山在哪里,他不知道,身上没有地图,全凭直觉前进。他相信,只要自己跑得足够远,就一定能看到山。他一路向南,信马由缰,走得并不快。中午,他蹲在路边啃馒头,就着一块黑乎乎的老咸菜。口渴,拐进村子,走进一户人家,讨口水喝。他穿着破烂,犹如一位历尽沧桑的流浪汉。人家看到他的摩托车,不由得肃然起敬,以为此人不同凡响。爹饮罢一瓢凉水,跨上摩托车绝尘而去,留给村子一个潇洒的传说。当然,这只是他一厢情愿的臆想。其实,他们都认为,这人只不过是个有辆摩托车的二流子罢了。
太阳西坠,爹看见前方出现一抹暗影,看那安然而豪迈的气势,应该就是山了。他加足马力,终于到达山脚下。他忽然感到,其实山离家乡并不算远,如果加紧赶路,半天的时间就能到。他沿山路前行,晚上找到一个村子,村中央有座戏台。摩托车停在戏台下,他抱着被褥登台,睡在舞台中央。
早晨醒来,他看到舞台的一角靠墙睡着三个人,一男两女,其中那个年轻的女子,就是我娘,她也从远方赶来,累得不成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