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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威廉·维尔逊(1)

小说塑造了两个相互对立却又联系密切的威廉·维尔逊,最终,罪恶的维尔逊与具有良知的维尔逊发生了不可调和的冲突。

该怎么说才好呢?我那作恶的心,始终受制于冷酷的良心。

该怎么说才好呢?

——张伯伦张伯伦(1616—1689),英国医生。《法萝妮德》是他于1659年所作的长篇叙事诗,叙述了公主法萝妮德与游侠阿加里亚这一对恋人经过磨难之后结合在一起的故事。:《法萝妮德》

我暂且把自己称作威廉·维尔逊。如果我把自己的真实姓名说出来,便糟蹋了面前的这张白纸。我不想这样做。我的族人们早就因为这个姓名而受到了各种嘲笑和怨恨。难道我族人的恶名,没有被人们愤怒的言语传播到各处?啊!天下最臭名昭著的浪子啊!——难道你的心变成了一潭死水,尘世的一切也激不起一点涟漪?难道你对人间的鲜花和荣誉,以及远大的理想和报复都感到冷漠了吗?难道没有一重厚厚的乌云,始终笼罩着你的梦想吗?

最近这些年,各种不幸接踵而至,我犯下了滔天的罪行。我在本文中将尽量避免谈起这些事情。近年来我突然陷入到罪恶的深渊。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我目前不想说出来。凡人就算堕落,也是一步一步地,不会一下子堕落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可是我则全然不同。我身上的仁义道德,就像披风那样一下子从我身上飘落。我就如同迈着巨人般的大步,一下子犯下了滔天罪行,堕落到无底深渊之中。请允许我将犯下这种罪行的原因交代清楚。死神不断地向我逼近;在这个时候,我反倒不再害怕了。我穿过了临死时的痛苦时刻,渴望世人能够向我伸出同情之手。也就是说,我一直渴望世人能够赐予我怜悯之情。我只求他们能够相信,人力无法控制的环境影响了我,摆布我,让我无能为力。我希望他们看到下面的细节之后,能够看出这种影响。有一件非常确凿无疑的事情,我想要他们承认,就是说,凡人从来也没有经受过这样的考验,因此也从来没有如此堕落过。难道从来都没有像这样痛苦过吗?难道我的确生活在现实之中?所有荒诞的幻影,实在是太奇怪,太恐怖了,难道我不会被吓死?

性格暴躁,想象力丰富是我们族人一贯的特点;当我还是一个孩童的时候,这种祖传的性格便已经在我的身上有所显现。随着不断的成长,这种特点便越来越显著;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自己受到不利的影响,我的朋友非常忧虑。渐渐地,我就变得爱胡思乱想,喜怒无常、一意孤行,而且越来越严重。我父母像我一样,患有先天性的虚弱症,而且他们做事缺少主见,只能任由我的坏习惯继续发展下去。当然,他们也曾经试图阻止我的坏习惯发展下去,但是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最终没有成功。在与他们的战争中,我获得了胜利。从此之后,他们完全按照我的意见行事。到了个别孩子自己学会走路的年龄,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们根本就不再管我。只是在名义上,我还得听从他们的命令。

当我对最早的学校生活进行回忆的时候,位于英国一个雾气蒙蒙的小村子里的那幢坑坑洼洼的伊丽莎白式的大房子就会出现在我的头脑之中。村子里有很多浑身长满疙瘩的大树,房屋都年代久远。说句实在的,那座历史悠久的古镇,就像仙境一样带给人愉悦之感。现在,那无数灌木散发出来的阵阵清香,仿佛再次出现在我的鼻孔之中;那浓荫蔽天的大街上的那种凉爽,仿佛再次让我倍感舒适;那空洞而深沉的教堂钟声,仿佛再次响起在我的耳畔;那哥特式的塔尖,仿佛再次沉睡在暮色之中。

我目前能够感受到的所有喜悦,可能也比不上详细地追忆在学校里发生的每一件事情所带来的快乐。目前,我正处于悲惨的境地之中——天哪,悲惨!的确如此——读者对我这样胡乱地写一些茫然无绪的琐事,便会能够容忍下去。尽管这样胡乱地写,只不过是昙花一现,只是微乎其微的慰藉。更何况,这些琐事虽然非常普通,甚至荒诞不经,但是我认为,当它们与时间地点联系在一起时,反而会显得非常重要,因为当时我就发现,命运第一次垂青于我,向我提出忠告,并且一直为我提供庇佑,尽管这种忠告并不是显而易见的。既然如此,还是让我回忆一下吧。

前面提到过,那幢房子具有悠久的历史,坑坑洼洼。它有着一个非常大的院子,四周用砖头筑起了一道非常坚固的高墙。有一层灰泥涂在墙头,还有很多碎玻璃插在上面。虽然这幢房子看起来如同一座牢房,但是它却成了我们活动的场所;那座高墙把我们与外界隔绝开来,我们每星期只有三次能够看到墙外的世界。盼了一个星期,终于盼到了星期六下午。我们的助教会带着我们,走出高墙,到外面的田野里散步;到了星期天,我们会在早上和晚上排队去村子里的教堂做礼拜。那是村子里唯一的一座教堂。那座教堂里的牧师,便是我们学校的校长。我经常坐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静静地观察他,看他非常庄重地走到讲坛上。当时,我感到非常惊讶和恐慌。这位牧师穿着光鲜漂亮的法衣,戴着又大又硬的假发套,脸上的表情非常慈祥。——难道这就是不久前那个板着脸,拿着铜箍,对违反书院纪律的学生进行处罚的人吗?啊,这实在是太荒谬了,实在让人难以置信。

有一扇笨重的用尖钉钉满柳条的大门位于庞大的围墙的一个角落里。这扇门给人一种畏惧之感。那扇门只有上述的三个时间才会打开,除此之外一直紧闭着。因此每当那扇门打开的时候,无数神奇的事物就会出现在眼前。在那些事情中,有很多值得认真观察和思考的东西。

那片辽阔的场地很不规则,有很多凸出来凹进去的地方。最大的三四个凹进去的地方,连成一片,就成了我们的运动场。平坦的地面上铺满了沙砾。那些沙砾又细又硬。那上面没有植树,也没有设置任何运动器具。对于这一点,我记得非常清楚。那片场地位于屋子后面。屋子前面有一个种着黄杨等各种灌木的小花坛。但是,这个神圣的地方,并不是想去就能去的。只有碰到合适的机会才行。比如第一次来到这个学校,最后离开这个学校,还有父母接我们回家过夏至节或者冬至节。

那幢房子简直就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大厦!我觉得它就是一座迷宫。有多得数不清的厢房,还有曲折的没有尽头的长廊。置身其中,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楼上还是楼下!从一间房走到另外一间房,总是会遇到或上或下的三四级楼梯。除此之外,还有多得数不清的彼此相连的套间。因此,这座大厦让我们联想到“无穷大”这个概念。在这座大厦里,我和其他十八九个学生分配到了一间小寝室里,并住了五年之久。可是,我一直也没有弄明白,我住的那间寝室到底位于哪个角落。

那幢房子里最大的一间便是我们的教室。我甚至觉得,天底下再也没有比我们教室更大的房间了。房间是狭长形的,让人觉得低暗阴沉。房间里装着橡木的天花板,安着哥特式的尖窗户。有一间八九英尺见方的小屋子位于教室一端的一个阴森森的角落里。那可不是一般的地方,那是我们的校长,牧师勃兰思比博士的密室,在“授课时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个小屋子非常坚固,安着一扇非常笨重的房门,如果“老师”不在,我们根本不敢把门打开,就算有人以性命相要挟,我们也不敢那样做。除此之外,还有两个非常小的屋子分别位于教室的两个角落里。虽然它们无法与校长的那间相比,但是仍让人觉得胆战心惊。它们分别是“英语兼数学”助理教师的讲坛,“古典文学”助理教师的讲坛。教室里杂乱无章地摆着无数黑色的桌椅。它们又破又烂,都快无法继续使用了。很多翻黑的书籍乱放在桌子上面。那些书籍上面,刻满了缩写字母和各种乱七八糟的图案。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用刀子反复刻下的其他东西。所以说,这些书籍早就被弄得不成样子了。房间的两端分别放着一个庞大的时钟和一只大水桶。

我十岁的时候就被送进了这座古老的书院之中,被关在那里五年时间。虽然书院的四堵巨墙限制了我的自由,但是我并没有感到厌烦。童年时期,想象力非常丰富,可以幻想各种各样的事物,所以外界的沧桑变化,根本就不会出现在我的头脑之中;学校的生活虽然十分单调乏味,却非常热闹。那种热闹,是过上了奢侈生活的青年时代,以及过上了罪恶生活的成年时代所无法比拟的。但是我认为,一定有很多不同寻常甚至超出常规的东西,在我头脑发育的过程中出现。我必须这样认为。对于常人来说,到了成年时代,便会把幼年时代的很多事情甚至一切全都忘掉,只留下一些辛酸的虚无的回忆。可是我却不然。直到现在,所有的往事都清晰地记在我的头脑之中,就像迦太基奖章上的字样迦太基奖章上的字样:迦太基是一个古老的非洲国度,字样指奖章背面所刻的日期。一般经久不灭。这所有的一切事情,我必然在童年时期就像成人那样深刻地意识到了。

可是,事实(世人所看到的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好回忆的!晚上听到铃声响起便上床睡觉,早上起床,其余时间就是读书。定期的假日到来时,到外面散步,到运动场上玩。这一切在一种已经遗忘很久的摄魂魔法的支配下,变成了很多有趣的故事带来了各种惊心动魄的刺激。“黄金时代啊!原来就是铁器时代!”

老实说,我的想象力非常丰富,而且具有与生俱来的热情,全然不把一切放在眼里,因此很快就成为了同学之中的名人;此后,那些比我稍微大一些的同学也逐渐听从我的命令了;所有的同学都对我唯命是从,只有一个人除外。那个人的姓名与我的完全一样,尽管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也没有任何亲缘关系。其实这一点儿也不奇怪;虽然我是贵族出身,但是我的姓名很早就被普通百姓所采用。因此,在这篇文章里,我把自己称为与真实的姓名非常接近的假名假姓——威廉·维尔逊。在众多学生之中,只有那个与我姓名相同的人,才敢在运动场的运动方面,在教室里的学生方面,与我一较高下;只有他才敢不把我的命令当回事,不按照我的命令行事。他还敢公然地阻拦我的命令,不管在哪方面都是如此。天下最绝对的专制,便是孩子中的老大对软弱的伙伴的专制。

我因为维尔逊不服我而寝食难安;虽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我一定会在他面前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架势,不把他那套主张放在眼里,但是私下里见到他时,我却非常害怕。他非常轻易地就和我平起平坐,让我不得不承认他占据了上风。因此,我就更加寝食难安了。既然我想要让他服从于我的命令,不愿意让他占上风,那么唯一的方法就是与他斗争,直到完全战胜他。不过话说回来,其实认为他和我平起平坐,甚至承认他占了上风的,只有我一个人;我的同学们好像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对我的地位深信不疑。其实,他跟我作对,非常放肆地跟我抬杠,虽然非常激烈,但是从来都不会明目张胆,而是非常隐蔽。看来他的性格并不暴躁,也没有和我作对的野心,因此我又占据了上风。他多半是因为一时兴起,或者是因为一时冲动,才会和我作对,让我在别人面前丢脸,让我大吃一惊;不过,有的时候,自卑、惊诧、愤怒会交织在一起,出现在我的心中,看到他反驳我,甚至诽谤我时,还带着一种与此极不相称的亲切之感,这实在让我感到气愤。我只好认为,他之所以会有这样特别的行为,完全是因为他目中无人,故意把自己当成保护人,并以此自居的无耻神气。

或许,高年级的同学把我们看做兄弟,正是因为我们不仅姓名相同,而且他的举止总是显得非常亲切,更加巧合的是,我们来到学校是在同一天。高年级的学生一般都不会把低年级学生的事情放在眼里,所以他们就不会对此事进行详细调查。其实就像我在前面所说的那样,维尔逊和我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我们真的是兄弟,那么毫无疑问,我们必然是双胞胎,因为我们出生于同一天。这是我在离开勃兰思比博士那家书院之后无意间听说的事情。他和我一样,生日也是一八一三年一月十九日。

有一件事让我觉得非常奇怪。尽管维尔逊总是不停地和我作对,尽管我被他折磨得担惊受怕,但是我竟然无法去恨他。我们几乎没有一天不吵架的,在其他人面前,他总是故意输给我,但是他并不肯善罢甘休。他总是千方百计地想办法让我明白,他才是真正的胜利者。可是,他的尊严和我的自尊心,总是让我们保持一种普通朋友的关系。另一方面,我发现我们有很多相同之处,我也觉得我们应该成为朋友,但是我们的地位相差悬殊,因此我们才没有能够成为朋友。我也无法说清自己对他抱的是一份什么样的感情,我甚至觉得,让我形容一下都非常困难。这种感情非常复杂,根本就无法说清楚;有几分因为一意孤行所产生的敌视,但是远远没有达到仇恨的地步;有些许的敬重,但更多的是尊重。此外就是畏惧。这种情感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还有一种莫名的好奇,让我心烦意乱。按照心理学家的说法,我和维尔逊是一对关系密切,无法分开的朋友。

我们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所以我对他的那些明面上暗地里的攻击,并不代表我跟他仇深似海,不共戴天,而只是嘲笑他,讽刺他,表面看起来就像和他开玩笑一样,但其实他的内心受到了很深的伤害。不过,尽管我机关算尽,运用的方法再绝妙不过,但仍然会有失手的时候。因为与我有着同样的姓名的那个人,天生沉着、冷静,异常的严肃,当别人对他说刻薄的话时,他的严肃便充分地发挥出重要的作用,让人无话可说。尽管我费尽心思寻找他的弱点,但是找来找去也只找到一个:他的身体上好像有一种先天性的毛病,他的发音器官有些问题,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无法大声地叫嚷,只能小声地耳语。当然,只有像我这样的敌手,在实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才会利用他的这个弱点。

维尔逊对我进行了五花八门的报复。我因为他的一个花招,伤透了脑筋。他是一个聪明的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发现这样的小事来惹我生气;可是他还是发现了,并经常以此来对付我,让我烦恼。我认为自己的姓名既普通又庸俗,我一向非常讨厌。这个姓名就如同毒药一样,让我异常痛苦。我来到书院的那天,另外一个威廉·维尔逊也来到这里。因为他的姓名和我的完全相同,所以我非常气愤,因为这个姓名会因为他而被叫两遍;我会经常看到他;还有就是,我们的作业经常会被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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