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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朱茱与孟渔(二)

他一进门就去抓朱茱的手,去扇他的耳光。

朱茱不肯,朱茱拼了命地挣脱,用另一只手去掰他的手,但掰不动,他牢牢地捏住朱茱的手,把它拽到自己的唇那儿,他的唇干干的,十分粗糙,像毛刷子一样,刷得朱茱的手都有些痛了。

朱茱于是不掰了,使劲地去捶打孟渔的脑袋。

你打,你打死我吧,反正我也要死在你手上的。

他声嘶力竭般地说。

朱茱吓得赶紧去捂他的嘴。这是办公室,虽然在这个时候,外面应该没有人,但万一呢?万一楼里还有某个人。对面的马益不就经常在办公室待到很晚?还有二楼历史系的教务员上官,听说不到夜里十点不回家的,他家没有网络,他总在办公室蹭公家的网。还有一楼收发室的老头儿,这时候一般在他的收发室里用电饭煲煮鸡蛋面吃呢,但也可能已经吃好了,跑到楼上来巡视了呢。他在人文楼,是身兼两职的,一是收发,二是负责人文楼里的保安。虽然人文楼里其实没什么好保安的——小偷真要偷,肯定不到人文楼来偷,师大哪个学院楼也比人文楼有内涵。但他负责得很,照样每天会在楼里巡视两遍。早上巡视一遍,晚上再巡视一遍,他和院长邀功说。姚老太太不客气地说,什么巡视?其实是散食。他吃饱喝足了,不到处走走,怎么能消化?姚老太太和收发室老头儿有过节儿,所以两人逮了机会就对掐的。

走廊里无声无息。

他们僵持在那儿。孟渔不放手,朱茱只得一言不发地,使劲地继续掰他的手。

不知是从哪一瞬间开始崩溃的,一定有那么个转折的瞬间,前一秒钟朱茱还是意志坚决的,坚决地拒绝着孟渔,但后一秒钟朱茱突然就放弃了。孟渔一定感觉到了朱茱突然而至的软弱和放弃——他紧贴着她的腿跪着,她身体的任何信息,哪怕再微妙的信息,他都能感觉到的,所以才敢突然侵犯朱茱吧?

这一次,他们更狼狈,就在地上进行的。办公室的地硬得很,是那种方块的很廉价的地砖,原来是米白色的,现在又旧又脏,变得黄不黄白不白的,很难看。朱茱以前打算过在地砖上铺一层地毯的,她和陈小美还去市场上看过,有一种暗花的墨绿色毛毯她很喜欢,一问价格,太贵了,比陈小美家的木地板还贵呢,陈小美反对。不过是办公室,公家的地方,要那么好干什么?陈小美建议买另一种,那种深灰色的化纤地毯,经济,实用,还耐脏。可朱茱又看不上,她觉得与其买那种丑陋的化纤东西,还不如不买。所以她们的办公室地上,都还是那种硬硬的丑陋的地砖,和所有其他老师一样。办公室就这样,陈小美说。朱茱觉得也是。

其实,她的办公室还有沙发的。一张人造革的黑色长沙发,是学院配给老师中午休息时用的。老师如果一天都有课,中午不回家,就可以在沙发上午休了。孟渔却等不及把她弄到沙发上去。

他们第二次是在沙发上做的。他小心地把她抱起来,小心地把她放在沙发上,仿佛她是一件他稍一不慎就会粉身碎骨的宋代汝窑瓷,一支价值连城的汉玳瑁簪。他似乎在事后才发现那又凉又硬的地砖会硌痛她的身体,于是不停地抚摸那些地方,不停地亲着那些地方。痛吗?痛吗?他问。她不说话。她其实感觉不到痛,她整个人已经是魂飞魄散的状态。他很快又想要了。房间早暗了下来,他们没开灯,她看不见他的,但她感觉到他的身体又蓄势待发了,像一张拉开了的弓,像凌江袭来的风。可以吗?可以吗?他喘息着,问她。在第一次的时候,他的身体一定感觉到了她身体的迎合,虽然她一直在推他,用她的手,十分激烈地去推他的胸和脑袋,甚至去扯他的头发,但她那种激烈,有点像戏台上的打斗动作,看着也是铿铿锵锵,其实刀剑都是假的。她的身体里面已经落花流水了,他知道,比她还知道呢。春江水暖鸭先知。鸭比水更知道水呢,总是这样的。所以第二次他问她,可以吗?可以吗?他知道一定可以的,所以才问呢。她恨恨地想,闭了眼,不作声,身子却软得不行。他于是十分温柔地去解她的鞋带,十分温柔地一只一只脱下它,然后又十分温柔地握了握她的脚后跟,带着一种仪式般的郑重其事。他一定想用这种矫枉过正般的郑重态度,来补偿之前的潦草和粗暴。

朱茱第一次知道了欲仙欲死,不是用头脑知道的,而是用身体知道的。原来理解一个词语,竟然要依靠身体。她和沈一鸣最初或许也经历过这种美妙的,或许经历过吧,时间过去太久了,久到她已经不记得了这种感觉。也或许没经历过。沈一鸣是个中规中矩的人,或者说是个极其自律的人,几乎从来不放纵自己的感官享受。他爱喝冬酒,一种加了枸杞和甘菊的糯米酒,再一盘糖醋花蛤,经常让他生出今夕何夕之叹,但他喝酒从不会超过三小杯;他对待性,和对待美食美酒一样,也是“行于当行,止于当止”,从不放纵那种肉体之欢娱——应该说,他尤其不爱放纵肉体欢娱,他有一种和自己的肉体作斗争的习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他把《孟子》的这段语录,贴在女儿的房间里,和女儿共勉。女儿也果然和他一样,小小年纪就自律得很。她爱吃荔枝,这点像朱茱。新鲜荔枝刚上市,朱茱一下子买回好几斤,但女儿每次就吃几颗。荔枝上火,朱茱,你也别吃了,她说,那时她还是小学生,就会一本正经地管朱茱,仿佛她是朱茱的家长。朱茱只好不吃了,但她还是忍不住,又趁女儿没看见时偷偷吃几颗,再吃几颗。她自己都觉得好笑。她一向有些忌惮他们父女俩的,能那么克己的人,都是会让人产生敬畏之情的吧?她自己的精神一向软弱,所以对意志坚定的人,总会有一种不由自主的敬畏。她是不是因为这个才爱上沈一鸣的?人真是矛盾的东西,自己明明是这样的,却会爱上那样的,所以米兰·昆德拉才会写《生活在别处》吧。她自己从来是娇惯自己的身体的。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她喜欢李白这种及时行乐的人生态度。肉身是会腐朽的,就因为会腐朽,所以就更有理由任性吧?一个人,总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他是不是有点自虐?她问陈小美,仿佛有质疑或反对沈一鸣的意思,但其实没有,她内心还是更向往沈一鸣的那种精神境界,也更尊敬沈一鸣,并因为这种尊敬,会对自己妄自菲薄。

孟渔现在要见到朱茱更难了。朱茱不接他的电话,他的手机号码她知道,他家里的号码她也知道,系里的电话簿上都印着呢。他有时就到外面的电话亭去打,因为是个陌生的号,她接了,但一听他的声音,立刻就挂了。在教室外面等她也已经没有用了,她每次都会和一个男学生一起出来,她肯定是故意这样的。他拿了讲义包远远地跟在后面,等着他们在十字路口分手,学生宿舍在北面,人文楼和校门口都在东面,他们到那儿总要分手的,但没有,那个高个子男生一直陪了朱茱走到校门口,一直等朱茱上了公交车,才转身回来,仿佛他是她的锦衣卫一样。

当然,更多的时候,是沈一鸣来教学楼接朱茱。那样的话,孟渔就更没有念想了。

他给她发短信——他其实不喜欢发短信的,这方式太着痕迹了。凡是着痕迹的东西都危险。万一不是朱茱先看到,而是沈一鸣先看到,那就铁证如山不能狡辩了。他不想这样的,他是一个谨慎的人。但他没有办法了,只能铤而走险。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他说。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他说。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他说。她是搞古典文学的,所以他要用古典的方式言说。这更含蓄更安全,也应该更符合朱茱的抒情要求,他揣摩。但她什么也没回,片言只字都没有,他所有的短信,都杳如黄鹤,一去不回。

他只得用最笨的方法,又到朱茱的小区去守株待兔了。他太想她了,比以前更想,想得身体的体温一直在三十八度以上,他老婆给他量体温后,吓一跳,要他吃扑热息痛。他觉得他老婆似乎很喜欢他生病的,每次他的身体一出现状况,她的表情里总有一种按捺不住的激动和骄傲。她有一个非常大的药箱,里面什么药都有,她时不时会拿出来整理一番,这使他们家经常散发出一种药房的气味。这也是他不喜欢待在家里的原因之一。他和往常一样,等老婆一转身,就把那些白色药丸统统扔进马桶冲走了。他不爱吃药,而且,他也知道那些药是不能让他的体温降下来的。

他戴了鸭舌帽坐在朱茱家的楼下。她家楼下有一排樟树,樟树已经开花了,樟树的花看上去有点儿像桂花,小小的,绿白色,却没有桂花的浓郁暗香,而是一种清清淡淡若有若无的香味。风吹过,他屏息,能闻见一种朱茱似的体香。他现在有毛病了,不管是什么东西,他都能百川归海般地和朱茱扯上关系。

他坐的木椅前还有几株剑麻,剑麻也开花了,一种小铃铛似的白色花朵,他发现这个小区的花朵几乎都是这种绿白色的花,是有些古典的花朵,气质也像朱茱的。

他掩人耳目地拿了本书看。小区很安静,尤其是上午,几乎没见什么人影。或许有钱人都更爱待在家里吧?秀泊小区是高档小区,房价很贵的,当初开盘时就卖到一万了,因为周边的环境好,附近就有个湿地公园,不远处还有李白湖。搞理工的教授到底更能赚钱,不然,沈一鸣怎么买得起秀泊的房子。偶尔会有一两个遛狗的女人经过,好奇地打量他一眼,他下意识把帽子压得更低些,其实没有必要的,这个小区没人认识他,除了朱茱。

有一次,他看到朱茱在阳台上晾衣裳。他有些激动,立刻发短信说,我在下面。他看到朱茱进屋了,想必听到了短信的提示声音。朱茱手机和短信的提示音都是王菲的《明月几时有》。她总是等王菲唱完“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才开始接电话或看短信的,她特别喜欢听这一句。是天籁,朱茱说。他指望朱茱看到短信后出来看看楼下的,就算看一眼也好,但朱茱没有,朱茱进去后再也没有出来。

他其实也知道朱茱不会出来的。

但他还是一直盯着那个阳台,他能看见晾衣架上朱茱的内衣,黑色的带蕾丝边的,朱茱似乎喜欢黑色的内衣。他老婆爱穿红色的,她以为他喜欢红色。他们以前一起看过一部意大利电影,里面的女人穿的就是红色内衣,他当时可能看得有点目不转睛,他老婆的内衣于是从此就是红色了,各式各样的红,大红、暗红、酒红。他老婆皮肤黑,像闽粤女人,红色尤其暗红色穿在她身上,衬得她更黑了,真像张爱玲形容的糖醋排骨,还是微微烧焦了的红彤彤的糖醋排骨。这几乎败坏了他的胃口。但他从没告诉过她,不耐烦,也有一点体恤的意思,毕竟她是想取悦他的。

但自从看过朱茱之后,他才知道女人穿黑色内衣才是最性感的。黑色能把白色衬得更白,肌肤胜雪的朱茱,在黑色反衬下,简直炫目了。

坐在楼下的孟渔,看着朱茱家的阳台,又有些不能自已了。他差点不管不顾地冲上楼去,但到底没有,万一沈一鸣在家呢?他还是不想用这种方式逼朱茱。

最后,他给朱茱发了一条短信,说,我现在只有两条路,一是跳李白湖,二是找你老公坦白。

他们又见面了,这一回,他们约在图书馆的古籍资料室,是朱茱坚持的。古籍资料室一般没什么人的,只有一个上了年纪的女图书管理员,坐在桌子后兀自织自己的毛衣,几乎不管里面的老师。这正好,既不会有什么流言蜚语,又能约束孟渔——孟渔再野蛮,总不能当了第三者的面做什么。她现在信不过他了,也信不过自己。

他们相对坐在书架后面的阅览桌旁,面前都摊了本旧书。他看着她,带着某种又悲伤又疯狂的灼热眼神,她低了头,不看他,不敢看。我求你,求你了。他低声说。她也压低了声音说,我求你,求求你放过我。我们出去吧,出去再说。但她不肯,一直低头看书——真好像在看书似的。

他站了起来,绕到她身后的书架前,走过来,又走过去,似乎在找某本书的样子。她紧张得要命,怕他会做出什么动作,她知道他会做的,他果然做了,从后面一把抱住了她。她这下真是吓得不轻,这是资料室呢,虽然他们的位置在资料室的最里面,那个女人即使抬头也看不见他们的,但万一她走了过来呢,两个男女在里面,那么长时间没有声音,难道不会让人起疑心?上了年纪的女人,对男女的事情,很是敏感的,就算不用眼睛,也能闻出某种气味来吧?那个女人的脚步声又很轻的,像猫,她知道的。以前她在资料室找书,被她吓过好几次。她气得面红耳赤,他太过分了,真是太过分了。

他到底还是得逞了。他们去了这个城市的西山。他没说去哪儿,只是一直往城外开,她也不问,她其实知道会发生什么的,他在她背后身子硬硬地抵着她的那一秒,她就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了。或许更早,在她答应他见面的时候,她就知道了后面的事。但她拿他没办法,也拿自己没办法。她一直对自己说,她是因为受了孟渔的胁迫才不得不出来的。但她喜欢这胁迫。

大白天,他们就在草地上做了。虽然那块草地是个相对隐蔽的角落,四周都有树遮挡的,但也还是有可能会有人过来的。但孟渔不管,朱茱也不管。朱茱虽然还是挣扎的,但孟渔现在似乎很习惯朱茱的挣扎了。我想你,我想你,想死了!他喘息着说,一边很强硬地进入了她。

朱茱的眼泪流了出来。她完了,真是完了。她竟然觉得好,觉得幸福,一种不管不顾天塌地陷的好和幸福。

尤其第二次。她柔若无骨地躺在草地上,由他捏泥人般,捏了个遍。他捏她的耳垂,说,我的天,怎么这么好?捏她的胸,说,我的天,怎么这么好?捏她的脚趾,说,我的天,怎么这么好?他从上到下捏了无数遍,回旋往复般,像写诗。

她只想死,只想死。

她告诉自己,这不是爱情,只是情欲。弗洛伊德说过,情欲是荷尔蒙作用的结果,也就是一种生物反应。像一只公狗,看上了一只母狗,一只公猪,看上了一只母猪,然后就不顾廉耻地苟合。他们的关系,毋庸置疑,就是公狗与母狗、公猪与母猪的关系。

她现在就想糟蹋自己,也想糟蹋孟渔,也想糟蹋他们的关系。

但没用,即使沦落成母狗和母猪了,她也不在乎。

她几乎变得像母狗般自轻自贱了。家务原来她和沈一鸣分担的,她做饭,他洗碗;或者他做饭,她洗碗。地板一直是沈一鸣拖的,她说,你看我的手腕,这么细,能拧得动拖把吗?沈一鸣握一握她的手腕,说,拧不动。于是就老老实实自己拖了。她原来真是喜欢对沈一鸣撒娇的,女儿有时看不惯,会嘲弄地问她,朱茱你多大了?她不管,她虽然三十九了,但感觉还像朱天心《初夏荷花时期的爱情》里的那个女人,那个女人说,我是个被困在老妇身子里的少女。她看到那里的时候,心里一惊。她也是,她也是被困在三十九岁身体里的一个十九岁少女。虽然,她三十九岁的身体,看上去不比十九岁的少女差,或许更美也有可能。十几岁的女孩,还是一块璞玉呢,没有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之后的珠圆玉润。但四十九呢?五十九岁呢?她的身体有一天总会老的,会有褶子,会有褐色的斑,会松懈下垂丑陋无比,像她姆妈的身体一样。她是听父亲描绘过她姆妈年轻时的美丽的,婷婷地如小白桦,和你现在一模一样。也就是说,她以后也会和她现在姆妈一模一样。以人为镜,原来会这么可怕。朱茱真是毛骨悚然。她要沈一鸣永远记住她现在的样子。怎么样?我看上去怎么样?她踮起脚跟,像舞者一样在他面前赤身旋转。不怎么样。他头也不抬地说。他是故意的,他从来不夸赞她的身体,他不喜欢她过于在意这个。这很肤浅,他说,一个人的美,应该体现在精神上,精神之美才是永恒的。甚至女儿也用又严肃又嘲讽的语气教育她,鸟美在羽毛,人美在学问,朱茱你难道是只鸟吗?这种时候,她真是有些讨厌他们父女俩的。她当然知道精神的重要,她打小受的教育,不都是强调精神高于身体吗?精神的审美是高尚且深刻的,而身体的审美是浅薄的;精神的幸福是形而上的,可以堂而皇之的,而身体的幸福是形而下的,是可耻的。这些她知道,在课堂上也这么对学生说。但她也发现了身体对于生命的意义,身体所能带来的审美与欢愉。她知道身体的审美和欢愉不是永恒的,而是短暂的,像露水姻缘,可正因为是露水姻缘,所以才要更加珍惜和迷恋吧——她之所以那么轻易地被孟渔上手了,也是因为他迷恋她的身体吧?他那么喜欢她的身体,比她自己还喜欢。这让她几乎生出一种知己般的情意,一种奇文共赏的喜悦。

她知道这喜悦是不道德的,虽然非常美,也非常罪。她于是以一个罪妇的心态把家里的家务全包了,买菜、做饭、洗碗、拖地,甚至手洗沈一鸣的袜子,她原来因为嫌弃袜子有臭味,总是用衣架挑了扔进洗衣机的。但现在她一点儿也不嫌弃了。袜子再脏再臭,也脏不过她吧?她有什么资格嫌弃沈一鸣的袜子呢?她虽然用各种理论一再为自己的行为开脱,但到头来,她也还是和沈一鸣和女儿持的是一样的道德伦理观。

而且她这样做也不单是自罚或赎罪,还有一种来日不多的惊恐和不舍。像地震前的老鼠和鸡,因为感觉到了灾难即将到来,所以惴惴不安举止异常。她和孟渔的奸情,总会东窗事发的吧?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也没有永远的秘密。你躲在被子里偷剥个鸡卵吃,别人都知道,祖母说。小时候她被祖母吓得够呛,以为被子里有鬼。祖母在夜里总给她讲鬼故事的,祖母是个虔诚的佛教徒,相信因果报应,也相信人死后会变成鬼。在祖母的故事里,鬼像孙悟空一样,会七十二变,比如水鬼会变成在池塘边飞来飞去的红蜻蜓,吊死鬼会变成路边的粉红色木槿花。所以朱茱小时候,无论看见什么颜色鲜艳的东西,都担心那是鬼变的。祖母说,鬼最喜欢变成鲜艳的东西,来骗人上当,好让他们投胎转世。这些故事朱茱后来当然不相信了,朱茱读了研,又读了博,成为了一个信仰科学反对迷信的唯物主义者,但她还是个有保留的伪唯物主义者——在青天白日下,她是唯物的,但一到黑漆漆的夜里,特别是一个人在家的黑漆漆的夜里,她就又唯心了,祖母故事里的各种鬼会跑出来。她当然知道这个世上没有鬼的,但她还是怕,怕得要命。她和孟渔在公园草地上的那一次,周围是有棵花树的,她认不出那是什么花,看上去像木芙蓉,花朵硕大,颜色又艳,但她知道不是木芙蓉,木芙蓉要到九十月才开花呢。或许是鬼变的吧?那花看上去,颜色真是特别诡异,孟渔当时摘了一朵,搁在她的胸上,还用手机拍了下来,她心惊肉跳,赶紧删了。孟渔以为她是怕别人发现——别人怎么知道是你呢?我又没拍脸,孟渔惋惜地说。他本来要把它下载到他电脑里某个文件夹里的,以便夜半无人时可以聊以自慰。但她当时其实不是怕人,而是怕那朵鲜艳的花。这当然好笑,但她就是怕。和孟渔有了奸情之后,她的世界就再也没有白天了,只有黑夜,黑夜的她是胆小的,也是唯心的。世上是没有秘密的,即使没有人看见,也有鬼看见,鬼无处不在。那样的话,她和孟渔的事,迟早是要被发现的。到时,她就是想洗沈一鸣的臭袜子都不能了。

有一次,她站在厨房炖汤,沈一鸣爱喝老鸭汤,里面放上茶树菇和薏米,在灶上用砂钵慢慢炖上一个时辰,炖得老鸭又酥又烂,入口即化。她原来不怎么做这个的,嫌麻烦,她也不喜欢吃茶树菇,也不喜欢吃薏米。所以沈一鸣只有回家里才能吃上这个汤,他母亲七十多了,但念念不忘沈一鸣所有爱吃的食物。每次到他们家,不论待几天,那几天饭桌上的汤,都是老鸭汤。沈一鸣过意不去,对他母亲说,朱茱爱喝山药排骨汤,朱茱爱喝干贝冬瓜汤。老太太点点头,朱茱以为下顿她要做山药排骨汤或干贝冬瓜汤呢,但没有,隔天还是老鸭汤。朱茱知道老太太不喜欢她。她对她倒是和颜悦色的,她公公也一样,两人对儿媳妇都客客气气,但客气里一直有一种让朱茱委屈的生分和疏远。他们都是有文化的老人,尤其朱茱的公公,是老一代苏联留学生,当年在莫斯科听过毛泽东的演讲的。他家的书房里,现在还有不少俄文书和字典。墙上挂了字画,四幅梅兰竹菊图,一幅柳体的字,是他们家的家训,“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字是公公的,画却是婆婆的,婆婆是老式的才女,德言容工,无一不讲究的。他们夏天出门时,两个人都穿着米白色短袖雪纺衬衣,灰色西裤,细条格子的手绢也叠得方方正正。他们一起走在街上的样子,真是好看,珠联璧合般,公公牵着婆婆的手,像《诗经》里的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朱茱真是喜欢他们的,但他们不喜欢她,从一开始就不喜欢。当沈一鸣和朱茱恋爱一年后说要结婚时,朱茱记得当时婆婆看了公公一眼,公公于是轻轻咳嗽了一声,又一声,然后说,好,好,不过,婚姻是大事,你们要不要再慎重考虑一下?朱茱当场那个尴尬和难堪,像被人扇了一耳光似的。她差点儿就不想嫁给沈一鸣了。沈一鸣认为她小题大做,他们不过要我们慎重一些,这不对吗?沈一鸣说。朱茱无语。这是沈家人的风格,他们从来不说不对的话。朱茱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喜欢她,朱茱真是习惯了别人的喜欢的。但这也让朱茱有些负气,她发誓要和沈一鸣恩恩爱爱地生活一辈子——比他们还恩爱!他们出门时不是总执子之手吗?朱茱也执,比他们执得还要紧。每次回沈家,进门前朱茱一定要腾出一只手和沈一鸣十指相扣,然后笑靥如花地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这样已经十五年了!十五年长得也和一辈子差不多了吧!朱茱以为,他们这辈子会和她公公婆婆一样的,不说更好的话,至少也能一样的。没想到,到底还是不一样了!

或许公公婆婆一开始就看出了她骨子里的轻浮,他们想要一个贞淑的儿媳——普天下的公公婆婆都想要一个贞淑的儿媳吧?他们看出了她身上的不庄重,所以才不喜欢她的。他们是怎么看出来的呢?朱茱真是好奇得很。他们本来应该反对儿子婚事的,但以他们的教养,有些话还是说不出口的。而且,以他们的阅历和见识,他们可能也知道,那时即使反对也没用了——儿子沈一鸣已经完全是一副非朱茱不娶的神态,于是他们只能忧心忡忡在一边看着。他们到底没有看走眼。

朱茱突然号啕大哭起来。灶上的汤还在咕咕地响,窗外的风景也还是一样的,他们家的厨房临窗,能看见窗外的风景,和别家不一样,别家的窗下是灶台,所以窗口装了黑乎乎油乎乎的排气扇,而他们家的窗口那儿什么也没装,空着,为了让朱茱看风景。这是朱茱特意要求改造成这样的,那时朱茱刚看了福斯特的小说《看得见风景的房间》,于是也要求要一个“看得见风景的厨房”,朱茱说,她要一边做饭,一边看风景,再一边看小说。沈一鸣自然答应了,他对朱茱风花雪月的要求,基本都是满足的,虽然会用一种寓褒于贬的态度。他们理工男老师在一起时,最喜欢嘲讽文科老婆——知道娶文科老婆和非文科老婆的区别吗?就是一个要散步,一个不要散步。就这么个无聊的玩笑,他们百开不厌,还繁衍出无数个版本——知道娶文科老婆和非文科老婆的区别吗?就是一个要看月亮,一个不要看月亮。知道娶文科老婆和非文科老婆的区别吗?就是一个吃的是东坡肉一个吃的是红烧肉。沈一鸣对这个玩笑也有自己的贡献,他的版本是:知道娶文科老婆和非文科老婆的区别吗?就是一个要看得见风景的厨房,一个不要看得见风景的厨房。朱茱对这个玩笑不以为忤,她知道沈一鸣是在寓褒于贬呢,他表面是在讽刺她,其实是炫耀呢。他总是会以他的方式炫耀她的。

朱茱往外看时,总是先看蓝天,和对面赭红色的楼顶。偶尔会有一两只灰黑色小鸟,栖息在赭红色楼顶的屋脊上,一动也不动,不知是麻雀,还是乌鸦,应该是麻雀吧?乌鸦好像是北方的鸟。小小的麻雀,在辽阔的天空下,看上去真是孤单,把朱茱都看伤心了。下雨天的话,朱茱还是喜欢看对面楼下一户人家的院子,院子很小,只有几平方米,却种了许多东西。不仅有花花草草,还有兼具审美和实用的芋头和南瓜,芋头叶子的形状和朱茱家养的龟背竹真是差不多的,沈一鸣曾经拿这个打趣过朱茱,说,龟背竹是不是芋头的学名?或者是芋头的号,像李白号青莲、杜甫号少陵野老一样?或者它们是表亲,一个出身高贵,一个出身寒门?朱茱的龟背竹是在千棵树园艺市场买的,花了一百多。这一百多,按沈一鸣的算法,可以买好几本中文书,或一本英文书——沈一鸣对钱的概念,统统都是用书来换算的——你不如养棵芋头,你的龟背竹还没有人家的芋头养得好看。是不是植物也像人一样,贱的就身强体壮,而富贵的就体弱多病?沈一鸣讥讽似的说。朱茱也觉得好笑,确实她的龟背竹没有人家的芋头养得好,芋头茎粗体壮,叶子墨绿墨绿的,几乎可以用葱茏来形容了。她知道为什么那户人家的芋头为什么长得这么好,不是因为身份贱,而是因为施了有机肥。有一天大早上,朱茱站在窗前,无意中往下看了一眼,结果看见那户人家的男人,竟然掏了家伙就对着芋头叶子小便!这事朱茱没好意思告诉沈一鸣。这个小区的人,虽然有钱,但素质上比起以前住的教工宿舍,真是差远了的。

世界还是以前的世界。白天和所有的白天一样,夜晚也和所有的夜晚一样。窗外赭红色的楼顶还是赭红色,黑灰色的麻雀还是黑灰色,甚至楼下的芋头叶子都没变,还是墨绿墨绿的。什么都没变。什么都没变。但朱茱知道什么都变了。

她现在像《时间旅行者的妻子》里一样,时空十分紊乱,她没有办法把时间停在现在,而是恍恍惚惚地,一会儿到了过去,一会儿又到了未来。她总以未来的眼光打量现在的生活,打量现在的她,仿佛现在已经成了过去,成了一张泛黄的旧照片一样。她几乎用一种又凄凉又沧桑的心情站在灶边炖着老鸭汤。

甚至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她也突然想号啕大哭。她已经开始怀念现在的生活了!

一天课后朱茱去系资料室还本书。姚老太太热情得很,又是泡茶——泡她的杭白菊,姚老太太爱喝茶,爱到有点儿癖的程度,被孙东坡在背后称为“茶蠹”——中文系有“三蠹”,“书蠹”齐鲁,齐鲁是中文系有名的老姑娘,家里除了书,什么也没有,没有男人的东西,也没有女人的东西,走进她家,据说像走进了图书馆。“帽蠹”周槐榆,周槐榆是一年四季春夏秋冬都要戴帽子的男人,以至于中文系的学生怀疑他是秃瓢,有学生恶作剧,在课堂上故意去碰掉他的帽子,结果发现他有一头浓密的黑发。但有的学生还是不信,又说他的头发是假发。周槐榆老师都五十多了,头发还那么多,怎么看都像弄虚作假的舞弊者。可如果戴了假发,又何必再戴帽子呢?这不是多此一举吗?相信周老师有头发的学生举证说。这个谁知道呢?像汪曾祺《鸡毛》里的金昌焕,穿一件衬衣,打一条领带,又在外面穿一件衬衣,打一条领带,他不也是多此一举?这个世界奇葩那么多,说不定有些人就爱做多此一举的事,不相信的学生又这样反证。有学生恨不得去揪周槐榆老师的头发,当然不敢,这是犯上作乱的事,万一把周老师惹毛了,说不定就要挂科了,大家只得带着好奇心毕业了。别说学生,就是老师,也没几个见过不戴帽子的周槐榆。他的帽子据说有几十顶,也有的说几百顶,他夫人抱怨说,她家的衣柜,四分之三的空间都被周槐榆的帽子霸占了。不过,“茶蠹”姚老太太没他们夸张,她之所以被孙东坡称作“蠹”,有凑数的意思,也有故意贬损的意思。因为姚老太太一直不怎么待见孙东坡。她的抽屉里有许多小茶叶铁皮罐,里面放了三六九等的茶叶,有上好的毛尖碧螺春六安瓜片,也有很一般的菊花茶茉莉花茶,还有当地产的清茶,倒不难喝,只是便宜,孙东坡在姚老太太这儿喝到的就是清茶,和老鄢一样,姚老太太倒不是势利,而是性情,如果是她不待见的人,就是系主任,她也只奉清茶,“还有一年就要退休的人了,用不着巴结谁”,之前是“还要两年就要退休的人了”,“还要三年就要退休的人了”,她一直这么说,说了许多年了,以此来淡泊明志。系主任在姚老太太这儿喝清茶的事,中文系的人都知道,搞得系主任恼火得很。其实主任也不想喝她的什么毛尖什么六安瓜片,他家的好茶多得很,喝不完。但堂堂一个主任,竟然被一个资料员怠慢,到底是件不愉快的事,可不愉快还只能干忍着。总不好和一个快退休的资料员计较?不仅不计较,为了表明自己有容乃大的宽广,系主任每次见了姚老太太,还笑得特别亲切。这让姚老太太愈加得意了,也愈加要用清茶来淡泊明志。

但朱茱每次到资料室,都能喝到姚老太太的好茶,这其实是姚老太太爱屋及乌的意思,她喜欢沈一鸣,也捎带着喜欢朱茱了。当然,她对朱茱这个“乌”,在妇德方面也是十分肯定的。所以她给朱茱泡的是杭白菊里最好的胎菊茶,里面还会加上莲心。姚老太太喜欢托物言志。菊花和莲,都有清高贞洁之意,她是把这茶,当贞节牌坊表彰给朱茱了。人文学院的道德风气一向不好,有老师屡屡犯男女作风错误。新闻系最近又出事了。在朱茱进资料室之前,姚老太太和几个老师正在热火朝天地议论这件事。新闻系的一个女教授,快五十了,竟然老牛吃嫩草和自己的研究生搞上了。是那个研究生自己举报的,用一种几乎鱼死网破的方式——他把他和导师亲热的照片交给研究生院了。听说那照片的尺度相当大,衣衫不整的女导师坐在衣衫不整的男学生腿上,画面不堪入目得很,像春宫画一样。他们不明白这不堪入目的照片是怎么拍下的呢?或者那学生当时只是闹着玩,后来才存了心要留下把柄的。他和研究生院举报的说法是导师不但色诱他还威胁他,说如果他不从就让他毕不了业。但女导师的说法正好相反,是学生色诱了她并威胁了她。这是罗生门了,真相是什么呢?研究生院最后的调查结论是,女导师当初答应了要帮那个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并推荐他去中国传媒大学读博的。女导师和学生吹嘘,她的师兄是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的某知名博导,他们关系十分铁的,只要她说一句话,他读博的事就十拿九稳,笔试面试不过走过场而已。她这么暗示了学生之后,学生才产生勾引她的念头的,或者说,在她的授意下开始勾引她。结果,女导师食言而肥了,什么也没做到,论文只是帮学生拟了题写了大纲,推荐读博更是不靠谱——也不知是她没尽力,还是人家师兄根本不买她的账,总之泡汤了!学生一气之下,就把导师举报了。这对男女,都不是好鸟!学生不像学生,导师不像导师。姚老太太总结说。有老师感慨,说如今的学生真是阴险,还会算计自己的导师。但姚老太太说,这是她活该,谁叫她这么风骚!一个为人师表的导师,竟然是个骚货。

姚老太太的语言,有着资料员的直接和粗俗——也或许是上了年纪的返璞归真。

朱茱听得胆战心惊,仿佛姚老太太骂的是她。

姚老太太一边给她续茶,一边说,还是中文系的女老师好,正派,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男女关系问题。

还真是!中文系除了外国文学教研室的何必然不断闹些风流韵事外,其他老师,特别是女老师,都干净得很。而且,姚老太太觉得,男人可以犯一犯这方面的错误,无伤大雅的;而女人不可以,女人有自重的责任。

朱茱再也听不下去了。

沈一鸣美国的师弟Michael邀请沈一鸣去美国麻省理工访学一年,他们正合作写一篇论文,据说是对他们专业领域带来革命意义的重要论文,所以需要经常当面深入碰撞和讨论,以便激发思想的火花。

Michael也邀请了朱茱。这个眼睛长得很像好莱坞影星布拉德的美国人到过朱茱家——一次他到北京开会,会议结束后特意绕到沈一鸣家住了三天,朱茱和沈一鸣陪他逛遍了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弄,他特别喜欢中国南方的小弄堂。像威尼斯,还是有荔花的威尼斯,他说。他所说的“荔花”,其实是梨花,他发不出梨的折音,大着舌头和朱茱学半天之后,还是把梨花叫成“荔花”,他以前没见过梨花,在婺源看到一条弄堂尽头的一株梨花和梨花下坐着的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时,他惊艳得不得了。和她们合了许多影。他说“荔花”像朱茱,两个都是“Chinese beauty”。他喜欢朱茱,特别是朱茱做的荠菜豆腐水饺。所以在电话里他说他想“九九”了,以及“九九”的水饺。他一直把朱茱叫成“九九”的。

朱茱也喜欢Michael的,也想到美国去看看美国的街弄的。虽然Michael说美国的街道没有中国的美,美国的食物也没有中国的美,但朱茱还是想去美国走一走的。一个人走在异国他乡,是一种又诗意又浪漫的行为,类似于行为文学了。

她一开始很激动的,也一直很认真地张罗这件事,护照是原来就办好了的,到北京去面签的材料也一一准备好了,甚至她下学年的课也准备和院长系主任打招呼了。沈一鸣真以为朱茱要和他一起去美国呢,她自己也这么以为的,但在最后一刻,她不打算去了。

她对沈一鸣说,她还是放不下女儿,女儿正高一呢,他们两个人一起离开的话,总是不太好。

这事他们原来已经商量好了的,让沈一鸣父母住过来,照顾女儿。

可沈一鸣父母都七十多了,自顾尚且不暇呢,怎么能照顾女儿?两人就这样撒手去美国,于老于小,都太自私了。

朱茱还是坚持留下来。

这也好,沈一鸣觉得,反正以后还有机会的,等女儿去留学后,他再申请访学带朱茱出去就是了。到那时候,他们就没有任何顾虑了。

朱茱这个人,虽然有时候表现得有点娇气,但在大事上,还是很富有牺牲精神的。沈一鸣这么理解了朱茱这一次对美国之行的放弃。

朱茱也想这么理解自己。

所以,在沈一鸣走了差不多一个月,她都没有告诉孟渔沈一鸣去美国的事。

她故意憋住不说,想用这种方式表明她之所以不去美国,不是因为孟渔,而确实是因为女儿和公公婆婆。她也想用这个表达她对沈一鸣的忠贞。虽然,她已经没有忠贞可言了,但她就是想做点什么,来表达自己对孟渔的努力抵抗,以及对沈一鸣的感情。

她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更爱沈一鸣了。

即使在她和孟渔在一起的时候,或者说,尤其是她和孟渔在一起的时候,她能更深刻地意识自己对沈一鸣的爱。她原来以为,爱与被爱是世上最幸福的事情,但现在知道,爱与被爱很痛苦,又残酷又痛苦。难怪法斯宾德有部电影叫《爱比死更冷酷》,她原来还觉得这电影名字是故弄玄虚,爱是多么美丽多么暖和的事情?像阳光一样暖和。怎么可能冷酷?现在才知道了它的深刻。西方的文艺家真是深刻!

不论是孟渔的爱,还是沈一鸣的爱,现在都让她痛苦,生命原来也有不能承受之爱。

每回和孟渔分开后,当她独自朝家走的时候,她都有一种万念俱灰的悲伤。女人的沉沦,原来像飓风,或者像海啸,来时飞沙走石不可抗拒,去后满目疮痍萧瑟一片。走在黑暗的小区,她像走在亘古洪荒里,不,比洪荒不如,洪荒是初始,但她呢,是废墟。她现在就是一座被洗劫一空的城,又空荡,又悲伤。

她灰溜溜地走,怕碰到任何人,尤其是一楼的周太,她以前总说什么郎才女貌比翼双飞,这话现在朱茱一念及,就心如刀割。

她知道迟早孟渔还是要知道的。但她自己不告诉孟渔。这一点,她至少要为沈一鸣做到。

大约是在第四十几天的时候,孟渔在菜市场遇到了朱茱。

这当然是有意的遇。朱茱一直躲着孟渔,孟渔于是跟踪朱茱到这儿了。

朱茱走在前面,孟渔跟在后面,他们什么也没说。朱茱买了排骨,买了虾,买了山药、买了酱干和荠菜——卖荠菜的女人说,你老公真好。荠菜刚上市,很贵,十几块一斤的野菜呢,朱茱一买就是两斤,卖荠菜的女人于是有些巴结朱茱,没话找话说了。朱茱笑笑,没作声。孟渔也不作声,两人转身的时候,却搂了一下朱茱的腰。朱茱往边上一闪,挣开了。

他们本来应该在小区门口分手的,但孟渔不肯走。这么重,我帮你提到楼下,他说。小区的保安看着呢,朱茱只好由他把菜拎到楼下。可到楼下了,孟渔又不走。他说,这么重,我帮你拎上楼。朱茱去抢,但她怎么抢得过孟渔?再说,她也不敢在单元门那儿耽搁久了,一楼的周太总出来遛她家那条叫“土耳其”的狗的。她家有两条狗,一条叫“希腊”,一条叫“土耳其”,之所以叫这两个奇怪的名字,是因为周太曾经去过这两个国家,只要有人问起狗的名字,她就会大谈特谈她那次奇妙的境外旅游经历。朱茱上过一次当,后来再也不问“土耳其”或“希腊”的事。“希腊”其实是周先生的狗,周太和周先生两个人各养各的狗,各遛各的狗。遛的地方不同,遛的时间也岔开。人不相往来,狗也不相往来。所以周太最是羡慕小区里那些出双入对的夫妻。朱茱怕周太看见她和孟渔在门口拉拉扯扯,只好让孟渔上楼了。到了6楼,没等朱茱说什么,孟渔直接就夺门而入了。

他知道沈一鸣去美国了,是陈小美告诉他的。

这一次,朱茱是真正负隅顽抗了的,她真的不想在家里和孟渔这样。可孟渔就想在她家里这样。两个人着着实实地撕打着。朱茱把孟渔的下巴和脖子都抓出了血丝,大拇指下面也咬出了血印,她变成了兽,孟渔也变成了兽,一只力气更大的兽。地毯边上的那只大青花圆肚花瓶碎了,不知是被孟渔踹倒的,还是被朱茱踹倒的——朱茱被压在下面,两只脚拼命地踢着呢。花瓶里的干芦苇散了开来,干芦花飘了一地板,有几朵飘到朱茱的脸上,朱茱一个喷嚏,手就松了。孟渔立刻乘虚而入。

之后是孟渔做的中饭。白灼基围虾、素炒山药、凉拌荠菜,他还真是利落,没一会儿工夫,几个菜就上桌了。山清水秀的,好看得很。朱茱本来不想吃的,但她真是饿了,肚子咕咕地叫。孟渔帮她盛了饭,拿了筷子,然后一只一只地替朱茱剥虾——沈一鸣替朱茱挑鱼刺的事,孟渔是听说过的,所以他颇意味深长地说,我能替你做所有的事——所有的。

朱茱不说话,只低头吃自己的饭,她真是饿了。

孟渔又说,我会做得更好。

这有些过分了,孟渔在有意挑衅沈一鸣。朱茱听出了他的挑衅意思。她本来应该生气的,但她没有,她由了孟渔在那儿放肆。每次这事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朱茱会陷入一种特别温顺的状态,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想想,只耽溺在一种纯粹感官的幸福里——一种近乎返璞归真的幸福。

你说,我是不是做得比他好?

虾吗?

不只虾。还有别的。

别的什么?

你知道的。

我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

他看着她,媟狎地。朱茱被看得耳热心跳。他们又一次颠鸾倒凤了。这似乎是孟渔的习惯。总是要两次。而且,第二次比第一次更温存,更张弛有度,带着一种丰衣足食之后的从容。是“浴乎沂,风乎舞雩”的礼乐了。朱茱不能自拔。世界现在只剩下了她和孟渔。真是奇怪,她明明是爱沈一鸣的,这一点,她十分坚定,从来没有动摇过。但为什么现在她却感觉和孟渔水乳交融,恨不得死在孟渔的怀里呢?

孟渔问,我是不是做得更好?是不是做得更好?

是。

朱茱无比温顺地说。

孟渔对沈一鸣的恶意是在看了朱茱的家之后产生的。家与家原来不一样,他的家,也整洁,也干净,甚至比朱茱的家更整洁更干净,但却没有朱茱家的气质。朱茱的家像朱茱,而他的家,像他的老婆。两个家不一样,完全不一样。

如果说,家是一棵树的话,那么,朱茱家这棵树,是南方的树,枝繁叶茂,花叶婆娑;而他家的树光秃秃的,无花无叶,只有又瘦又硬的枝干,是北方冬季万物凋零之后的荒凉肃杀。

他喜欢朱茱家的相对零乱,有一种鬓乱钗横之风情。茶几上面乱扔的什物,地毯上沙发上乱扔的书——什么书都有,有苏东坡的《东坡志林》,有汪曾祺的《人间草木》,有《钢琴教师》。《钢琴教师》孟渔没听过,他拿过来翻翻,是一个叫耶利内克的女作家写的。你还看这种书?他有些惊讶地问朱茱。朱茱是搞中国古典文学的,怎么看外国文学的书?瞎看的,朱茱说。讲什么的?师生恋?他看了简介,问。也算吧,但其实是讲人性异化的。朱茱说。和卡夫卡的《变形记》那样?不,应该是和《金锁记》一样。朱茱说。

他鸠占鹊巢的心思就是这时候生起的。男人家庭生活的方式和质量,原来不由男人自己决定,而是由他的女人决定的。他和他老婆从来不谈文学的,谈不了,他老婆不读书,即使偶尔读,也不过是读《大众医学》《家庭保健》之类的杂志。他们谈柴米油盐,谈家长里短,谈秋季或冬季如何养生——确切地说,是他老婆谈,他听,多数时候是不听,尤其后来,他越来越讨厌这种庸俗不堪的对话。

如果朱茱是他的妻子,那么,这个家就是他的家了,茶几下面的灰红相间的地毯是他的,插了芦苇和绿萝的花瓶是他的,开花板上的枝形吊灯和墙上的青花瓷板画是他的,书架上相框里的那个漂亮女孩儿是他的——朱茱的女儿真是长得好看,和朱茱一样,也有着饱满的额和乌黑的头发。龙生龙,凤生凤,他年轻时不懂。想到自己马脸女儿,他几乎有些恨起自己的马脸老婆来。要不是她,他可以过另一种婚姻生活的,在那种婚姻生活里,夫妇间的对话将不再是芦笋芋头防癌或牡蛎滋阴壮阳,而是苏东坡或耶利内克。从牡蛎到苏东坡,这是怎样的一个差距?这念头一生,他突然间变得贪婪起来了,他再也不能满足于现在这种隔上一个月才能做上一两次的偷情了。他要移花接木,他要偷天换日。他要把朱茱的家,变成自己的家。

他想起院长说的一句话。有一次在系资料室,当时姚老太太也在,朱茱也在,系里的好几个男老师也在。大家本来在聊孩子读书的事,系里有一个老师的儿子考上香港中文大学了。院长学曹操的语气,不胜艳羡地说,生子当如孙亥志。那个老师叫孙亥志。院长说过那句话后,又转向身边的朱茱说,娶妻呢,就当娶朱茱老师。这自然是玩笑。但玩笑里也有一些不是玩笑的意思。院长的老婆在师大后勤处工作,是帮学生充饭卡的,想必也不能和院长谈文学的。也就是说,院长和孙东坡,在某些方面是可以惺惺相惜的。当然,孟渔对院长,完全没有相惜之意,而是幸灾乐祸——就算院长是院长,又怎么样?老婆也不过是个充饭卡的,还不如他呢,他老婆好歹还是个护士呢,护士怎么说也比后勤处一个充饭卡的强。

孟渔那时和朱茱还什么关系也没有,他们只是普通的同事。他自己也没想到,日后他会和朱茱发展成这么一种亲密关系。

他一直活得有些憋屈的,这憋屈在心里,外人不知道,在外人眼里,他不过就是个平庸的男人,过着很平庸的人生。说到底,这样的男人,这样的人生,多得很,到处都是,没什么好抱怨的。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有几个能遂青云之志?他经常这样安慰自己。但他其实是不甘心的。

想到他和朱茱的事被院长和孙东坡他们知道后的表情,孟渔恨不得要自己告诉他们了。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他几乎生出一种李白当年走长安的豪气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孟渔和朱茱隔三岔五就在一起了。

他们一起买菜,去更远的菜市场。他们把菜市场当成郊游呢,当成踏青呢,反正菜市场什么颜色都有,姹紫嫣红的,好看得紧。孟渔原来不知道,买菜是可以这么诗情画意的事情。新婚的时候,他和老婆也一起买过菜的,但那时买菜就是买菜,没有其他的意思。但现在,买菜竟然变成了陶渊明的采菊东篱,或楚辞的“独与余目成”——朱茱在喧嚣的菜市场,会时不时地转身睨他一眼,他也看过去,两人于是相视一笑。他老婆从来不会这样,她在菜市场,买菜时只看菜,买肉时只看肉,一心一意。就算看,也只是征询,问他是买棒子骨,还是买扇骨。他一般不发表意见,他不知道棒子骨和扇骨到底有什么区别,都是骨头,还都是猪骨头,有什么必要问他呢?但他老婆就是喜欢在一些无意义的事情上问他——过年过节是给他父母买东西呢还是直接给钱?是给二百还是给四百?在馆子店吃饭时是点米粉肉呢还是点叉烧肉?要不要再点壶加了枸杞的米酒?诸如此类的事情。他有时情绪好,会说,叉烧吧。但老婆最后点的却是米粉肉。他倒不介意。米粉肉和叉烧他都爱吃的。他只是不知道他老婆为什么要问他,他老婆其实是个很有主意的女人。

他觉得自己平生第一次谈恋爱了。他的初恋,是朱茱,而不是老婆。虽然他和老婆不是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师母出面保的媒,也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差不多的。而且,那时他在性上面处于十分饥渴的状态,饥不择食,他老婆不过就是他当时用来果腹的食而已。

但现在不一样,现在虽然也还是性,但是它是丰衣足食之后的性,是可以在此或者彼之间做出选择的性,那么,这样的性就大于生物性而已经具备审美或情感的意义了。也就是说,它不再是形而下的物质基础,而是形而上的上层建筑。想到沈一鸣一直在上层建筑的高度上生活,他差不多生出一个下层男人“均贫富”的义愤。

他和朱茱在一起,不论买菜,还是做别的,或者什么也不做,只是一起坐着看书,他都喜欢。这更说明了他和朱茱是恋爱,而不是苟且,或者像姚老太太所说的,乱搞男女关系。他需要这样的说明。这说明升华了他的行为。恋爱总是高尚的、道德的,虽然外遇不道德,但如果是有爱情的外遇,那就另当别论。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不就是这样一个光辉夺目的爱情文学形象?孟渔喜欢用安娜来说服朱茱。朱茱总是不稳定,有时温顺无比,有时又颉颃得很;有时离他很近,有时又离他很远,远到他够不着的地方。这样的变化无常让他捉摸不定,更让他斗志昂扬。他想彻彻底底地征服朱茱。从身体,到精神。他知道她的身体已经被他征服了,当他问“我是不是做得更好”而朱茱回答“是”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个女人是他的,至少身体是他的。他觉得满足,一种属于男人的满足,但这还不够,他还要更多。

他们有时会整个白天都在一起,一般是周三和周五,这两天朱茱没课,他也没课。他等他老婆一出门,他也出门了。他把车停在朱茱家小区外,差不多才八点过几分,他就摁朱茱家单元门铃了。朱茱女儿中午在学校食堂吃饭,要到晚上六点钟回来。中间差不多八个小时,他和朱茱都在一起。他一般四点离开朱茱家,有时也会拖到五点。这一个小时的耽搁,往往是因为他们抓紧时间又做了一回。他现在掌握了一些规律,每次在他要离开的时候,朱茱会变得更加软弱和听话。他已经到门口了,已经开始弯腰穿鞋了,她会突然过来从后面抱住他,把头贴在他的背上,好像他要一去不回似的。他转过身,回抱朱茱,一边去摸朱茱的身体。他对她的身体真是没有餍足的时候。那么珠圆玉润的身子,真好。朱茱完全由了他,不仅由他,甚至有怂恿的意思,因为他的手到哪儿,她的身子就响应到哪儿,像一只热烈的应声虫。他觉出了她身子的巴结。仿佛怕他停止似的,他当然不会停止。两人就抵着门,站着做。

连他有时都有点担心,万一朱茱女儿提前回家了呢?或者被隔壁家的听见了?他们和外面的楼道,就隔了一扇门,朱茱虽然没有叫出声,但还是有压抑不住的呻吟,还有他的喘息。这种奇怪的声音组合,难道不会让隔壁生疑?但朱茱似乎不管了。孟渔发现,朱茱原来也是有很疯狂的一面的。这发现让他有些激动,这疯狂是不是意味着爱情?她终于爱上了他?女人总是用疯狂来证明爱情的,女人如果还精神清明,那就说明她没爱上男人,像《金锁记》里的曹七巧,或者《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即使有过意乱情迷的时候,但刹那间又会警醒。张爱玲笔下的女人,说到底都庸俗得很。饮食男女,总是饮食在前,男女在后。可女人只有不顾饮食了,甚至不顾儿女了,才能证明她对一个男人的爱情,像安娜一样。托尔斯泰真是伟大,他创造了爱情。

有一次隔壁家的女人还真来敲过门,那女人是过来借生姜的,她做的番茄牛腩煲已经上灶了,才发现家里没了姜,可番茄牛腩煲是不能不放生姜的,不然就有膻味。菜市场太远了,去买也来不及。就算来得及,她也不愿意为了块姜,特地又巴巴地跑一趟。女人很周全地解释着,因为太周全,倒显出别有用心来。朱茱一直很敷衍地嗯嗯哦哦着,她急着要把女人打发走,可女人总站在门口,要走不走的样子。阳台上的孟渔觉得好笑——朱茱让他躲到阳台上,她从来不让他进房间,不论是他们的房间,还是女儿的房间,她总是把它们关得严严实实。他就在客厅厨房和卫生间活动。他心里隐隐有点泛酸。就算他们已经这么好,这么好,朱茱对他还是有所保留的。但他不急,总有一天他会进去的。他想在这种事上表现出他的风度和教养。你抽烟?隔壁家的女人临走前,问朱茱。他刚刚抽了一支烟。每回那个之后,他喜欢抽支烟。客厅里还有很浓重的烟味。朱茱把家里的门窗和帘子关得密密实实的,所以烟味散发不出去。朱茱说,不抽——哦,有时也抽一支,玩玩的。朱茱想必惊慌得很,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了。

他喜欢朱茱惊慌失措的样子,像风中的荻花一样,有一种“左右流之”的旖旎。不像他老婆,他老婆的神情总是很笃定,瘦硬得像张男人的脸,他后来越来越觉得他老婆像男人,是长了两个柚子样大胸脯的男人。有了那个奇怪的想法之后,他都没有办法再摸老婆的胸了。

他和朱茱在一起的时候,他包揽了所有的家事。洗菜,做饭,然后再收拾杯盘碗盏。朱茱想帮忙,他不让,就是择根葱、掏瓣蒜,他也不让,他故意的。他要把做家务整成仪式。某种他向朱茱献祭的仪式。他这么做,一方面,是舍不得让朱茱做事,朱茱的手,又白又嫩,是天生用来翻书的,用来干粗活实在有些暴殄天物了——何况这天物迟早是他的,他相信,所以他要未雨绸缪地仔细地呵护它们;另一方面,他这么做也是出于对沈一鸣的恶意。他要朱茱觉得他比沈一鸣好。他是个心思缜密的男人,一言一行往往都会有更丰富曲折的表达。朱茱站在他边上,看他洗菜、看他做饭,看他收拾残羹冷炙。这个男人做事真是做得很好,菜做得好,碗碟也洗得干净。许是因为瘦,他看上去比实际的年龄还要年轻,头发黑黑的,下巴也棱角分明,从侧面看过去,他抿嘴的样子,几乎有一种少年的清俊。而沈一鸣的下巴已经圆润得像鹅卵石了——想起沈一鸣,她一阵心痛。

他不让她做事,但在他做事的时候,他喜欢让她给他读书。某本她正在读的书。“赵后体轻腰弱,善行步进退,女弟昭仪不能及也。但昭仪弱骨丰肌,尤工笑语。二人并色如红玉,为当时第一。皆擅宠后宫。”这则笔记小说,是她坐在马桶上给他读的。他们的关系,现在有些像夫妇了。但这样化俗为雅的夫妇生活真是好。差不多可以和李清照的赌书泼茶相比了。他在听朱茱的课时,她讲过李清照的《金石录后序》,里面李清照和丈夫赵明诚赌书泼茶的故事,当时就让他对自己的生活生出了惋惜之意——惋惜他此生是不能和老婆过那种文人夫妇的日常生活了。

有时夜里他也会给朱茱打电话。他老婆已经睡了,她讲究养生,总是睡得早,看完中央一台八点档的电视节目再练半小时的瑜伽就洗洗睡了。她说,九到十一点是人体淋巴排毒时间,十一点到三点是肝排毒时间,一点到三点是胆排毒时间,三点到五点是肺排毒时间。而人体只有把各种毒素都排出体外后,才能健康长寿。他烦透了她这一套,老年人一样,一天到晚只懂得关心长寿这个话题。他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想长寿,人家秦始皇派人到蓬莱岛求长生不老药,或者汉武帝炼丹服丹,或者武则天采阳补阴,那是因为他们有人间荣华富贵,或者牡丹国色天香。她有什么?不过是个普通老百姓,说命如草芥如虫豸也可以,有谁见过一只虫豸要养生的?他想这么刻薄她,当然没有,他对她还是很温和的,也遵循着夫妇的基本礼仪,或许就是这基本礼仪欺骗了她,让她依然有条不紊甚至很有兴头地和他过着婚姻生活。

他是夜猫子,喜欢黑夜甚于白天。当夜深人静之后,他一个人,坐在书房,才觉出自在,觉出世界的小。世界现在只剩下了他,还有朱茱。他拿了打火机和香烟,去外面。这是他老婆的规定,她不让他抽烟,说抽烟会得肺癌。他不和她理论,却我行我素。他抽得也不多,只是偶尔想抽一支。比如过了性生活之后,或写文章写得意了。这一点他和别人不一样,别的男人是郁闷时喝酒抽烟,他倒过来,高兴了才喝酒抽烟,是锦上添花的意思。他老婆不懂这个。新婚那时他还听她的,每回他的烟一点上,她就把它抢了折了,然后扔到马桶里。后来他就不干了。她折一根,他就再点一根;她扔一包,他就再买一包,买更贵的。她终于手软了,舍不得扔了。她狠不过他的。她虽然总是做出一种十分刚烈的样子,一种很强势的样子,在她同事面前,或在她娘家人面前,拿腔作势的,好像他们之间的事一直是她说了算,一直是她在占上风。他不解释也不修正,他不介意他有惧内的名声。他和她这方面是倒过来的,她以刚为柔,他呢,以柔为刚。她要虚,他要实。两人的关系可以说虚实相生。他其实也不是真那么喜欢抽烟,只是他要教会她伦理纲常。他们家的伦理纲常。夫为妇纲,这虽然是封建,但也不能倒过来,变成妇为夫纲。他老婆后来义正词严地要求他抽烟只能在外面抽,不能在家里。他一口答应了。这是他做人的风格,喜欢留余地,不喜欢赶尽杀绝。而且,他也喜欢在外面抽烟,外面空气相对清新。他家住一楼,有院子,院墙下面他老婆种了很多艾和菖蒲,艾和菖蒲的味道都是略有些辛辣苦涩的,所以驱蚊。一楼本来蚊子多,但他家的院子里从来没有蚊子,即使大夏天站在院子里,也不会受蚊虫叮咬之痒之烦,也不会有得疟疾和乙脑的危险——他老婆说,被蚊子咬了,有可能会得疟疾和脑膜炎,还有可能得基孔肯雅热,这是一种非洲病,得了会伤害关节,严重起来几个小时就能让关节丧失功能的。他老婆在这方面总喜欢夸大其词的,他知道她的用心,无非是要他感恩戴德,要他庆幸娶了她,似乎如果没娶她,他就要得脑膜炎甚至那种莫名其妙的非洲病了。他觉得好笑,也惊讶于他老婆这个人的语言表达天赋,她总能言此意彼的,总能有弦下之意的。这一点,她倒是和他一样的。说起来,他和他老婆许多方面是一样的,比如他也喜欢艾和菖蒲。虽然他们喜欢的方面不一样,他老婆喜欢艾和菖蒲的实用性,艾不单驱蚊,还能净身。隔些日子,她会用艾叶熏蒸下身的。她说这样不会得妇科病,许多女人都有妇科病的,各式各样的妇科病,宫颈炎,子宫糜烂。特别是那些漂亮女人,别看上面漂亮得很,下面都溃烂了,烂桃花一样。她在医院,见多了也听多了。她又用这种方式说话了,一石二鸟,既贬低了别的女人,又不动声色地表扬了自己。他清楚她这一套。但他不点破她。除了驱蚊和净身,她也会用艾和菖蒲来驱邪。在门外挂艾和菖蒲,这是江南的风俗,一到端午前后,几乎家家门口都要挂这两种草的。但他家和别家不同,他家的门口是常年挂艾的。她虽然是医务人员,却有小市民的迷信。隔壁家的侧门那儿挂了面镜子,她立刻也在她家的侧门那儿挂面更大的镜子。不然,这房子就不好住了。她说。不是有艾和菖蒲吗?门上有,院子里有,还不能把邪驱到隔壁家?他故意这么说。她知道他是讽刺她,但她还是要这样做。孔夫子说,唯上智和下愚不移。他觉得她身上就有一种下愚的固执。

他喜欢艾和菖蒲是因为它们的味道,有点儿像香烟,又苦又辛辣。站在这种辛辣的气息里抽烟,让人感觉特别清醒,甚至悲伤。这植物简直像世界和生命的隐喻,生命不就是又苦又辛辣的吗?

他老婆是习惯了他夜里出门的。是她自己规定他抽烟一定要出门抽的。他一般也不走远,就在院子里,他老婆要是想看从窗户是看得见的。他老婆原来也偷偷看过几回的。她们科里的护士们都在谈论吴秀波和姚晨主演的《离婚律师》,里面那个吴秀波的朋友,就是利用出来抽支烟的工夫和情人见面的。吴六朵还说,她看过一部外国电影,里面的男人每天利用出门遛狗的时间,和他的情人在外面像狗一样交配呢。所以说男人说散步不一定就是散步,说遛狗也不一定就是遛狗。总之他们花样繁多,见缝插针,让老婆们防不胜防。而且,越是正经的好男人越危险,越是读书多的男人也越危险——吴六朵说这句话是故意针对孟渔老婆的,孟渔老婆说孟渔到外面抽烟,本来是想暗示她的家庭地位,或者说暗示她老公对她的爱护,没想到招来吴六朵如此含沙射影的攻击和诅咒。她是嫉妒呢,因为吴六朵知道,不单吴六朵,全医务所的护士们都知道,孟渔老师的眼里没有其他雌物,连雌蚊子都不看一眼的。这当然是孟渔老婆自己有意无意宣传的结果。

但护士们的说法多少也让孟渔的老婆有了警觉。孟渔晚上出门抽烟的时候,她偷偷看过几回,也没看出什么名堂,他就是站在院墙里抽烟。有时他也会走出院门,她跟踪过,结果他也没走远,就走到小区花圃边的木椅那儿,然后坐在那儿抽烟和发呆。她没看到什么女人,甚至男人也没有,从头到尾就孟渔一个人,没意思得很。她后来就懒得看更懒得跟踪了。用不着。再说,她也熬不过他。都夜里一点多了,还不睡。知识分子真是麻烦,喜欢过不健康的夜生活。她和吴六朵抱怨。吴六朵的老公是装修公司的老板,有钱,但没文化,不是知识分子。孟渔的老婆就常常用这个来打压吴六朵的嚣张气焰。正如吴六朵会用经济和姿色来打压她一样。

孟渔给朱茱打电话一般是在抽完一支烟后,这时已经差不多是半夜了,小区静得像另一个世界。白天的世界是大的,大到无边无际,大到烟波浩渺。人在这烟波浩渺里行走,要轻功好,像洛神一样,体迅飞凫,凌波微步。也美,也好,可到底累。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总是向往大的世界,但其实人真正需要的,是小的世界。只有在小的世界里,人才有一种铅华去尽的安然自在。黑夜把世界变小了,把人变大了,把人的爱情也变大了。爱情是在夜里发生的,也是在夜里长大的。白天的人不相信爱情,什么都不相信。但夜里的人什么都相信,相信世上有鬼,也相信世上有爱情。你睡了吗?他问,声音低到近乎耳语。她不说话,他也不要她说什么,只要听他说就行了,在这样的夜晚,他特别想倾诉衷肠。我在看月亮呢,今夜的月亮真是圆,他说。她嗯一声。我一直想从你的窗户里看月亮。他说。他在学范柳原吗?范柳原有一夜这么对白流苏说过的。那对男女虽然一开始各怀鬼胎,但最后到底修成了正果。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是这个意思?

朱茱。他叫。

嗯。

朱茱。

嗯。

朱茱。

做什么?她终于不嗯了,她怕他要一直这么叫下去。

不做什么,就是想叫叫你,想这么叫你一辈子。

我真是觉得幸福。我现在才知道,谈恋爱是这么幸福的事情。我原来竟是没谈过恋爱的,这是不是有点荒诞?我都结婚了,都生了女儿了,竟然说自己没有谈过恋爱!可我真的没有谈过恋爱的。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弗洛伦蒂诺。弗洛伦蒂诺有过六百多个情人,可他最后对费尔明娜说,我是处子之身。朱茱,知道吗?你是我的初恋,初恋。

我要爱你一辈子,一辈子。

我们结婚吧。

好不好?好不好?

他一直说,一直说,痴傻了般,她呢,就倚在窗前一直听,一直听,也痴傻了般。

今夜的月亮真是圆。圆得像镜子。

他们现在离不开了。

孟渔去外地开会,他们现当代文学的年会,在湖南凤凰,沈从文的老家,也就几天。他都有些熬不住。他之前说过要她也去的,主办这会议的,是他的师兄,他只要打声招呼,就可以的。她不肯,她是搞古典文学的,去开一个现当代的会,实在有些名不正言不顺。他于是就作罢了。他其实也就是说说,他虽然很想很想朱茱去,但如果朱茱真去的话,他也有些为难的,因为一起去开会的,还有他们教研室主任老马。他们教研室总共有八个老师,六个女的,两个男的,按老马的说法,生态极其恶劣,很严重的阴盛阳衰。其实整个中文系都是阴盛阳衰的,只不过现当代文学点,尤其严重罢了。就这两个男的,还不能全作数,因为另一个男人老鲁,已经六十了,带完他手上这一届研究生就要退休了。从生物意义上来说,或许不能算男人了。也就是说,现当代文学点的男人,只剩下孟渔这一个了,几乎像国宝大熊猫那样稀罕那样珍贵了。事实上老马把孟渔也确实像大熊猫那样来爱护的,她私底下对孟渔说,她身子虚,想清心调养。不想再干什么劳什子教研室主任了,也不想干冰心研究室主任了——老马是研究冰心儿童文学的,研究多年之后,虽然在学术上没什么建树,但她的声带确实是被冰心的儿童文学深深影响了。五十多的人了,说起话来还是没变声前的那种童声,尤其在和孟渔说话的时候,都奶声奶气了,每每把孟渔听出一身鸡皮疙瘩。她告诉孟渔,她已经和人文学院的院长说过了,要孟渔接她的位置。孟渔一开始还听得有些激动,他一直都有“学而优则仕”之心的,他虽然学而优了,却一直仕不上。这让他郁闷。虽然教研室主任只是芝麻点的官,都不能算真正的仕,可那也比没有仕好。但她说了这么多年,也没有兑现的意思。看上去还在乐此不疲地当着两个主任。孟渔后来就不信了。虽然不信,也还要对老马好,至少假装出对老马好。毕竟老马是他的领导,领导都是不能得罪的,女领导尤其不能得罪。何况老马也特别关照他,让他上专业核心课,让他挑最好的研究生带,出门开学术会总带着他。因为这些,教研室的其他几个女老师,对他的态度总是有些阴阳怪气的。她们背后甚至叫他小李子——她们把老马叫作慈禧的。这些他都知道,知道也没办法。老马虽然说话的声音很儿童文学,笑得也是儿童文学那样天真,但骨子里却一点儿也不儿童文学的,完全是个阴鸷的老女人,眼里从来揉不得半粒沙子的。她对孟渔好,也要求孟渔对她好,而且只对她好。孟渔是她的人,其他女人不能染指的。如果朱茱也去开那个年会,到时孟渔夹在两个女人中间怎么办?他不愿意让老马看出他对朱茱好,他更不愿意让朱茱看见他在老马面前的样子。

所以,朱茱说不去,他一方面有些失望,另一方面也觉得轻松了。

但那几天他真是想朱茱。老马要他鞍前马后地伺候着,开会和他在一起,出门逛街买特产和他在一起,吃饭和他在一起,恨不得睡觉也和他在一起——都夜里十一点了,她还在孟渔的房间不走,用她儿童文学的声音和态度批评沈从文,老马不喜欢沈从文的,认为他亵渎了文学的圣洁,竟然写吊脚楼里的妓女。按老马的文学观而言,写妓女的文学都是不干净的,都是肮脏的,因为妓女是肮脏的。孟渔实在受不了,受不了她这么诋毁沈从文,受不了她的奶声奶气,受不了她搽了口红的浓艳的嘴唇。口红沾在茶杯沿上,她用手去擦,还翘着兰花指。这简直要把他逼疯。他极力控制住自己的憎厌情绪和面部表情,极力委婉地说,马莉莉,我们明天还要去芷江呢,是不是早点睡?孟渔叫老马一直叫马莉莉的,这是老马自己一再坚持的,他本来叫她马主任,她不喜欢;又叫马老师,她也不喜欢。那叫什么呢?孟渔问。老马说,就叫马莉莉吧,这样民主。孟渔一开始叫得有些别扭,教研室其他女老师可没有享受这民主的权利呢,大家都还是叫马主任的,只有他叫马莉莉,不太好,但后来也就叫习惯了。老马听孟渔说要早点睡,才恍然大悟般看一眼酒店床头桌上的钟表,尖声娇嗔道,天哪!都这么晚了吗?孟渔,你也真是的,怎么不早说?

早说?孟渔没那么傻,他可是个善解人意的男人。真早说了,老马不恨死他?

老马终于走了,孟渔去洗澡,他准备洗好了澡后,才给朱茱打电话。反正整个夜晚都被马莉莉糟蹋了,不妨再糟蹋一会儿。这本来也是他的习惯,越好的东西,他越喜欢放在最后面,只要这东西已经确定是他的,他就不急。因为知道有好的在后面等着,那前面的不好也就不那么令他难以消受了。马莉莉就属于这前面的不好。这是生活里的先抑后扬,也是延宕的艺术。他是很懂这种延宕之美之好的男人。所以,他和马莉莉坐到半夜,一方面是为了人情世故,另一方面,也是在运用延宕的艺术。

但他在洗澡的时候,终于延宕不下去了。他赤身裸体地跑了出来,给朱茱打电话。

我想你。

是吗?

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

多想?

你等着,我给你看看。

他用手机朝着自己的胯下嚓嚓嚓地连拍了好几张那一柱擎天的壮观景色,给朱茱发过去。

沈一鸣在微信里说,我在这儿一切都好,勿挂念。

朱茱没有挂念。

她不想挂念,也不能挂念。一挂念,就活不了了。她现在的感情,有些像南唐后主李煜被宋太祖软禁后的状态。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沈一鸣是她的故国,再好,再美,也回不去了;而将来,又已经一江春水向东流了。是的,她的将来还没来呢,就被她败光了。她现在只能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而这欢这梦,要和孟渔一起才能做。孟渔一不在,她就醒了,就陷在沈一鸣过去和将来那种铺天盖地的痛里面,出不来,那种痛法,像拔了牙麻醉过了一样要命。

只有和孟渔在一起时,她才不痛,才什么也不想,只觉得有一种迷幻般的快乐,像在极乐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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