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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抱歉,我不再是你的爱人了

我总觉得自己是个傻逼,当然,失恋之前不是这样的。那个时候我以为我的生活会生于安乐死于肥胖,后来我才知道,能够生于安乐的都是懂得如何管教自己,或者管教男人的女人。

很遗憾,我两者都不是。

21岁的时候,我有过一个听起来很拉风很舒适的职业,全职台球会所老板娘,五年以后,我失业了。

失业那年,我26岁。

下午三点半,我从火车上下来,回到那间曾经一起翻云覆雨过很多年的房间里,正在犹豫着要不要用剪子戳烂对面男人的大动脉。

这种间歇性脑补从前天他在电话里提出分手以后,就一直不断持续着。我甚至尝试想象了一下,如何将一场情杀演变成密室杀人这种高智商犯罪。

事实证明,我浑浑噩噩的脑子根本想不出任何有智慧的东西,我所能控制的,只有自己收拾东西的手不再发抖。

他正坐在凳子上抽烟,三字头的软中华,75块钱一包。我走过去点了一根,抽了一口就扔掉了。

我还是习惯抽云烟,十块钱一包,带点辛辣味。五年前我们就抽这个烟,没钱的时候也买过更差的,那个时候我们还不懂计较,拿着这盒烟出去体不体面,也不会在接到芙蓉王时觉得自己比别人矮了半截。

床上堆放着我从衣柜里拽出来的衣服,春夏秋冬的都有,横七竖八的占据着一整个床面,像一片尸横遍野的乱葬岗。屋里的光线有点暗,打在白清明面无表情的大半张脸上。精瘦,没什么血色,侧面可以清晰的看到凸出的颧骨。

这当然不是他因为分手表现出来的失魂落魄。白清明一直都是这副吸了大烟的样子,吃不胖,常年饭桌上的应酬也没有让他改变这一点。过去,我管这个叫清秀,现在我才看出那叫半死不活。

白清明说:“陈隽,爱情不是你写的小说,我也不是你书里的男主。我弄不出那么多风花雪月,我得赚钱,我没那么多时间在你大姨妈来了的时候帮你烧洗脚水。”

“我承认,这几年我变了,不是因为我不在乎你了,而是生活迫使我们不得不选择忙碌。你总是无法理解我,总说要我陪你,你明知道我有的时候累到站着都能睡着。”

“我撑不下去了,我们分手吧。”

他说他撑不下去了,在我苦撑了那么久以后。

你看,爱情的本质原来也是这么拙劣,不论曾经多么相爱的两个人,分手的时候,比的无非也是谁比谁更心狠罢了。

很多人都说,能够携手走向婚姻的恋人,都必须要经过爱情的寿终正寝,亲情的死而复生,才能彻底挥发掉那层庸俗的躯壳,被长久的柴米油盐取代。只有平淡的细水长流才是婚姻本身。

我不知道十年二十年以后,我会不会有同样的认知,总之,现在,如果白清明再敢用这种屁话嘲讽我的爱情观,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对他说:“干你娘的,那这五年你怎么不跟你妈过?”

事实上,他确实这么说了,我也确实这么做了。

我就是这么一个没有深度和内涵的女人,我无法坦然的接受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态度,从孙子进化到大爷。无法接受一个男人以我在为你赚钱为由,堂而皇之的无视掉对方所有的付出。无法接受他以忙的名义,告诉我,阑尾炎手术你自己去吧,我实在脱不开身。

这样的推脱,可笑的就像我们时常会对微信上不想闲聊的人回复一句‘我在忙,下次聊。’一样。

爱上你的那一年,打死我也不会相信,终有一天,你会把应付别人的借口用到我身上。

但是生活就是这么鸡鸣狗盗。

我们在一起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一起固执的守护过最微薄廉价的梦想。一起在潮湿的合租房里,笑着攀比过谁打死的蟑螂更多。却在五年之后的安逸之下,分崩离析。

五年前,当我还是个长发飘飘的文艺女青年的时候,我遇见了白清明。

他长得很干净,五官比很多男生都清秀,时常戴着一副框架眼镜坐在操场的一角,拿着手写板安静的画画。

我的眼神不是很好,来了几次以后才发现,他总是坐在我斜对角的地方。这是个不远不近的距离,不突兀,也不会让人厌烦。

我盘腿坐在树下,问身边的室友。

“他是不是在画我?”

室友朝着白清明的方向看了一眼,调侃我说:“别逗了,他画的一定是夕阳下的小白杨。”

我不信,笑着走过去问他。

“我跟小白杨谁好看?”

他匆匆收起画板,嘴巴因为紧张抿成了一条直线。

后来白清明告诉我说,他那天确实在画小白杨,只是画着画着,就画出了一双眼睛。

一双在夕阳下也能笑成一对月牙的眼睛。

我们第一次在一起吃饭,是在一个同学的生日聚会上。他穿了一件浅蓝色的衬衣,牛仔裤,还是那副框架眼镜,身板瘦的一阵风就能吹倒。我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

聚会结束以后,不少人都喝了个七荤八素。我喝的微醺,慢悠悠的走在最后,路过冷饮店的时候,白清明一路小跑着买了一杯热奶茶给我。

他对我说:“陈隽,女孩子不要喝太多酒。”

我点了点头。用吸管搅着杯底的珍珠,没告诉他我从来不喝奶茶。冷风吹过来的时候,我抱着杯子一声不吭的走在了他的前面。

我想,天气这么冷,顺道给他挡挡风吧。他可真够瘦的。

收到白清明的表白,是在相识两个月以后了。他拿着一大捧玫瑰直愣愣的矗在我们系门口对我说,陈隽我喜欢你很久了。

有点突兀,又有点顺理成章。周围起哄的声音吵的耳朵疼,因为尴尬和无措,我指了指校门说。

“出去聊吧。”

那天我走的很快,甚至能听到耳边呼呼的风声。我也没有想好要去哪里,就是漫无目的的瞎转悠。

白清明一直默不作声的跟着,直绕了将近半个多小时后,才在我身后问了一句:“陈隽你是不是迷路了?这个路口我们走了三遍了。”

我都没看路,怎么会迷路。我只是想用这种方式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紧张。

我回头看他,答非所问的说:“你走累了吗?”

他笑着说“没有。”然后托起手里的玫瑰,看着校外来来往往的校友对我示意:“只是你一直不接我的花,显得我有点傻。”

我这才觉得,我也有点傻。竟然让他捧着一束玫瑰在校园边的大街上逛了那么久。

我说:“那我帮你拿会儿吧。”

他将花递给我,直到我捧到手上才说了一句。

“我的花不退不换。人也是。”

我瞪他:“没接过来的时候你怎么不说?”

他一眨不眨的盯着我看,一字一顿的说。

“因为怕被退回来。”

我脸上一热,转身接着往前走,手里将那捧花抱的很紧很紧。

他跟在我身后说:“陈隽,我不太会说那些好听的话,昨天晚上我其实在信纸上写过一封信给你,但是写完以后又被我撕了。我想,爱情最真挚的表达就是我喜欢你。”

他突然停下脚步,拉住我说。

“陈隽,我喜欢你很久了,在你还不知道我是谁的时候。做我女朋友好吗?”

我低头看着手里的玫瑰,想说我早就知道你是谁了。新生报到的时候,一卡通照的跟身份证照片似的人不就是你嘛。我没见过那么一脸正气照相的人,因为好奇,所以总是会偷偷打量,不然怎么会知道你喜欢去操场画画?

但是我告诉他的答案是:“待定。”

他笑的几分无奈,问。

“早点定不好吗?”

“不好。”

“为什么不好?”

显得不矜持……我妈教的……

这句话我肯定是不会说的。

三个月后,我们开始了第一次正式约会。期间木讷的白清明也没有安排出什么特别的节目,就是带着我在外面吃了顿,在当时来说还算昂贵的饭,然后坐在校园里的镂花长凳上看着树顶发呆。

或许是不想我把他看成无趣的人吧,白清明那天表现的十分健谈,天南海北的说了一大堆冷笑话。

我一直礼节性的微笑。

笑到最后,他自己都觉得泄气了,没精打采的问:“陈隽,我讲的这些是不是都不好笑?”

我揉了揉笑僵的脸,给出最后的评价。

“笑点一般,下次背点鬼故事吧。”

“你喜欢听鬼故事?”

“不喜欢。”

“那为什么想听?”

我一本正经的告诉他。

“比起强颜欢笑,我可能更擅长面无表情和目露凶光。不然怎么配合你?”

我没告诉他的是,相比各种各样的故事,我更喜欢看的是他目瞪口呆的样子。

我们第一次牵手是从游乐园回来的路上。

那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晒过柏油马路,汽车一辆一辆的经过,路旁抽芽的柳树偶尔会划过脸颊。他走在我的左手边,手背晃啊晃的,‘无意间’碰到过我好几次。有那么一两次,白清明的手指都抓到我大半个手掌了,我一动,他又缩回去了。

我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特别想告诉他,大哥,我那是下意识反应,你要抓就赶紧的啊。

结果,快到校门口了,手也没拉上。白清明的表情有些懊恼,抬起手掌拦住我说:“陈隽,我手心出汗了。”

我几乎要笑出来了,从包里抽出一张面巾纸给他,他没有接,小心翼翼的看着我问:“能不能用手擦?”

我二话不说拉起他的手掌,一路顺着校园里的林荫路走过,看着路边坚挺的小白杨说:“不就是想拉个手吗?废话那么多。”

实际上手心里的汗出的一点不比他的少。

大三那年,白清明跟我说想开一家台球室。

我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决定吓了一跳。我知道他喜欢打台球,对球杆球桌也很有了解,但这些对我来说,都不足以成为他将这种东西视为赚钱方式的原因,更何况是做生意。

以当时我最简单的想法,我只想循规蹈矩的毕业,顺其自然的如历届毕业生一样,老老实实的应聘,面试,找工作。或许第一份工作不尽如人意,也或许薪资待遇不那么理想,都是属于我思考的范围之内的。

但是开店,我从来没有想过,更没有做过,一切都是未知。

白清明说:“陈隽,我不想毕业以后给人打一辈子的工,我想有足够的钱让你过上更好的生活。你相信我,我一定可以做起来的。钱的事情我会想办法凑到,我只希望你能够站在我身边支持我。”

我花了一晚上的时间去消耗这个决定,第二天,我拿着存着九千块钱稿费的银行卡递到白清明手里说:“你做吧,算我入股了,赔了也认。”

九千块钱是当时我所有的积蓄。

白清明怔怔的看着手里的银行卡说:“我不能用你的钱。”

我笑着问他:“那你想用谁的钱?”

他说:“你不怕赔了?”

我说:“怕啊,店要是赔了就把人赔给我。”

他笑了。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真是年轻又无畏,竟然可以为着对方的一个决定,倾尽所有。

台球室开起来了,是个不足一百平米的小店,堪堪能摆下七张台球桌。得益于白清明不错的交际能力和球技,生意竟然出奇的好。不到半年的时间,我们小赚了一笔,但是白清明决定用这笔钱把店重新装修一下。

说是装修,其实就是把原来的地毯换成新的,塑料椅子换成沙发。价钱从原来的五块钱一个小时调整到七块。

地毯是我们自己换上去的,连同几个平时关系很好的朋友,从下午两点,一直折腾到第二天凌晨。7张台球桌,一张就有1200多斤,我们要将它拆开,一张一张的抬下去,再将原来的地毯撕掉铺上新的,再把球桌抬回来。六个小老爷们,愣是累的上气不接下气。

我留在店里撕地毯,旧地毯的粘合性很强,要用很大的力气才能扯下来。灰尘堆积在陈旧的地面上,扯动的时候就是一片飞灰。毛毡边儿扎在手上,火辣辣的疼。

最后我也顾不上干不干净了,累了就随便往地上一坐,就着屋里的灰尘咽下几口水喝。

白清明的室友刘占说:“姓白的,你以后可得对陈隽好点,你看这脏乎乎的样儿,哪还有过去中文系穿白裙子那轻透劲儿了。手指头都磨出血了吧?”

我笑着摆手说:“没事儿,现在撇个铅球的力气都有,倒是辛苦你们了。”

白清明一声不吭的走过来给我缠邦迪,缠着缠着眼圈就红了。

他说你别那么使劲儿,有我呢,都有我呢。

我就看着他的头顶笑,笑着笑着眼泪也跟着流下来了。

你都舍不得我吃苦,我哪舍得所有的事情都让你一个人扛?

台球室刚提价那会儿,生意一直忽上忽下的稳定。最冷清的一天,甚至从早上十点到晚上九点,一个客人都没有。台球室的房租是两千五百块钱一个月,折算下来,一天就是八十几块的租金,没有生意上门,就生生亏掉了这笔钱。

我跟他都没什么心情吃饭,一人买了一碗两块钱的拌面在手里托着。外面的雨下的很大,我跟白清明拿着只长条凳子,面朝窗外坐着。

一个说:“今天的雨下的真大啊,如果是我也不会愿意出来打球的。”

另一个说:“确实挺大,你听,还打雷了呢,多吓人。”

隔了一会儿,白清明笑了,笑的特别苦涩,他说陈隽,我们这算不算是自欺欺人?

我用筷子戳着胡成一团的面条,强颜欢笑的说。

“算啊,生活不就是在自欺欺人,能骗过自己也是一种本事。你别上火,做生意做的是心态,死气沉沉的老板哪能赚到大钱呢?”

白清明问:“如果赚不上大钱呢?你还愿意跟着我吗?”

我挑起面条放到嘴里,嚼了一大口。

“那就赚小钱,有口饭吃就行,我好养活。一会儿咱俩打两杆啊?面还挺好吃的。”

那时候的我们眼中只有彼此,穷也好,富也好,好像都不那么重要。就像空荡的台球室里,一个客人也没有。你一直在,我就会觉得它是满的。

一年后,我们大学毕业了,室友大多回了家乡。剩下的,也都在为可以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不停尝试和奔波中,而我,还在做着我的全职老板娘。一份看上去安逸,实则没有一丝乐趣可言的‘职位’。

实习期的压力让她们不再有闲暇在下了班以后,还赶过来陪我聊天。我开始找不到一个可以陪我逛街吃饭压马路的人。

我偶尔也想让白清明陪陪我,但是忙碌的生意和没完没了的应酬让我不知道怎么在那张疲惫的脸前提出这种近乎苛刻的要求。

我不知道怎么告诉他,我有些寂寞,在她们走了以后,他是我唯一的朋友。

那会让我觉得自己矫情透了。

跟所有普通情侣一样,一年半以后,我们开始了这样或者那样的争吵。

他总是在忙着应酬客人。坐在吧台百无聊赖的我,时常在角落里一呆就是一整天。我笑称这个角落为,被白清明唯一遗忘的冰山一角。

他能看顾到球桌上最细小的瑕疵,能为客人粘好手指盖大小的皮头,唯独注意不到,我想要跟他多说两句的眼神。我们最长的谈话时间,也仅限于关店回家后,有的时候可能回家都聊不上几句,他就累的睡着了。

我们好像每天呆在一起,又好像每天都不在一起。

我知道我不该责怪他这种无暇顾及,就像他时常说的,生活不是风花雪月。

但是,他所忙碌的是他所喜欢的事业,站在球桌前,我看到的是,他滔滔不绝的对别人分享打球的理论经验,自信而享受。

而我,不懂这些,更谈不上喜欢。我之所以留在这里的原因,无非是这个人罢了。

点开电脑,打开视频,我对每一个结账的客人微笑着说慢走。

这样日复一日的乏味生活,让我找不到一丝自我。偏激的时候,我甚至会自嘲的想,家里供了我四年的大学,四年的汉语言文学知识,最后用来,做了收银员。

这样是不是很可笑。

在我第五次提出要去外面工作时,我们两个大吵了一架。

白清明说他实在无法理解,我为什么放着舒舒服服的老板娘不当,一定要去外面给别人打工。

我告诉他,我找不到呆在这里的意义。我的同学都在外面找了工作,开始实习了,但是我在店里,只实习了怎么收钱。

我在他脸上看到了不可理喻,他认为想要出去找工作的我就是个跌了管的疯子。他质问我:“什么找不到呆在这里的意义?跟我在一起呆着你觉得没意义是吗?”

我说:“我想表达的是,我也有自己的想法,也有自己想要奋斗的方向。”

他似乎觉得很可笑,冷笑着说,你所学到的东西顶多让你成为一名文员。

我的脾气,在一忍再忍之后,因为他的恶劣态度彻底爆发。

我嘲讽的看着他问:“那你会什么?开店?做生意?青年企业家?如此看来。你确实要比我有出息的多。”

白清明说:“陈隽我不想跟你吵架。现在开始别闹了,我还有两个皮头没换好呢。”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情侣都是这样子吵架的,总之,那个时候的白清明在我眼中就像一条可耻的大尾巴狼。在他言辞尖锐的讽刺了别人以后,还能堂而皇之的反咬一口。

我转身出了店门。

这件事情的最终结果是,白清明连店都不开了,直接跑出来追我。他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坐在马路牙子上,数着纵列行走的蚂蚁的数量。那些密密麻麻的小东西,从左到右,从南到北,搬的那么费劲儿,就为了有口饭吃。

白清明对我解释说:“陈隽,你知道我不会说话,最近店里的事太多,我的脾气也不好。我跟你道歉,但是我真的不想你去外面给别人打工,而且你走了,店里又没有人收钱了,我就还得再招一个收银员过来。你也知道,收钱的事情还是不要假他人的手好,咱们店里又没有监控。”

“你在店里,我能时刻看着你,有什么事儿了,不开心了,不想起床了,想出去溜达一下了,这些都可以。刚才的事都是我不好,你不要生气了好吗?”

我承认我的耳根子软,也必须要承认,这种反复的矛盾和争吵也让我习惯性的选择了妥协。我最后还是留在了店里,刚毕业的那种惰性,以及对安逸生活的依赖也是其中一部分原因。或许还有别的,比如我走以后,他要花钱雇人收钱,收钱的人如果是个女的呢?

这就是最真实的人性,在懒惰,猜忌,以及安逸之下,我无条件的选择了更舒适的生活,贱的自己都他妈觉得活该。

10年的时候,我开始在我一成不变的吧台前写起了小说,算是重操大学时候的旧业。我将它们发表在一些不知名的小网站上,然后在更新之后,挨个网站的点开,看着底下说“好看。”“等更”的评论微笑。

我会对每一条评论进行回复,哪怕仅仅是一个表情。

我自认为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好看死了,默不作声的将孤芳自赏这个词汇做到了极致。

白清明看不懂我写的东西,但是一直在鼓励我。我想,或许慢慢的,他也读懂了我那种寂寞。

赚到第一笔钱的时候,白清明把他的银行卡交给了我,说:“今天开始,这张卡上赚到的钱全部是你的。”

那个时候的中国银行卡里,是七千五百六十一块钱。

几年以后,我们卡里的钱,小数点不断前移,从最早的三位数多到六位。彼此之间的信任却没能随着人民币的数量一起增加。

他时常需要钱去更换台泥和枪头,我索性把卡给了他。

但是给了之后,又开始后悔了。

就在前不久,我刚跟闺蜜通了一次电话。那个总是没心没肺的女人第一次用十分认真的语气对我说。

“你们总这样下去是不行的?五年的时间,速度快的扯证结婚,孩子可能都生完了。结婚的事儿咱们先不提,单说你大学毕业后就没上过班吧?除了收钱还会做什么?”

我说:“我会写小说。”

她叹了口气,说:“陈隽,你也老大不小的了,得为自己打算了。如果,我是说如果,你们两个分手了,或是中间出现了什么问题,你连一分钱都没有,你该怎么办。你们的营业执照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吧?”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爱情在参杂了金钱之后都会变得恶俗,我得承认,在那个时候,我第一次因为感情以外的事情,开始了深思。

银行卡最终还是回到了我的手上,白清明主动交给我的。密码换掉了,他说,这是防止我们乱花钱,我没有卡,你没有密码,想要买东西的时候就能省掉很多不必要的开支。

我笑了笑,没有接,反问他:“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我会不会成为穷光蛋?要不然你每个月开点收银员的工资给我吧。”

他皱着眉头看着我说:“真不知道你脑子一天到晚都在想些什么。”

我在想,如果真有那样一天,一个没钱,没工作经验,没有你的我,还能不能在社会上立足。

但是这句话我从来没有告诉过白清明。

感情有的时候就是这么脆弱而敏感,我们能跟亲兄弟明算账,却怎么也无法对着恋人说出任何计较,爱情总是忌讳着算计这个词。

或许,从在一起的那一天,我们就失去了朋友之间谈话的那种开诚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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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世纪天才毒医安浅兮在一次任务中跟敌人同归于尽。一朝穿越,医毒在手,天下任我走,翻手丹药,生死人,肉白骨;覆手毒药,魂断九霄。可是谁来告诉她,这个赖在她身边的妖孽是何方神圣。“娘子,为夫病了。”苍寒宸抱住安浅兮的腰身,双手不停抹油。“滚。”安浅兮怒斥。“遵命,娘子。”苍寒宸开始宽衣解带。安浅兮:“……” (暂停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