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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你的灯火,我的阑珊

一辈子一次的恋爱

小酒是我中学时代最好的朋友,我们的友谊一直保持到现在。我喜欢叫她小酒,并不是因为她是个酒鬼,而是因为她脸上有两个人见人想戳的深深酒窝。

小酒是一个迷人的女孩子,不笑的时候很书卷气,笑起来立马萌感爆棚,成绩很好,人缘也好。我和她相识于某一年学校的晚会,我们搭档主持。之前也偶尔听说她。某节自修课,恰逢他们班上体育课,她走过我们窗前,不知道谁奓着胆子喊了一声她的名字,我周围几个男生齐刷刷停笔行注目礼,人家背影都瞅不见了还意犹未尽。

追她的人自然不少,但从没听说她和谁传出绯闻。熟悉之后,我忍不住问她:“你真的没男友吗?”毕竟相识之前我还以为她是高冷女神,后来才发现原来是萌软小妹。

她大概知道我在疑惑什么,主动解释道:“我只想谈一次一辈子的恋爱,现在哪能有什么结果呢?”小酒说这话的时候坚定又羞涩,“你是不是觉得这样想很蠢,谁知道哪次能一辈子呢?可是现在的话……很难一辈子吧?”

我摇了摇头:“反驳的话都被你自己说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而且,谁不曾希望谈一次一辈子的恋爱呢?每个少女都会有这样的梦吧,但我觉得自己不会有这样的运气。

如果可以,我希望把自己不多的运气送给她,让她去完成这个梦想。

后来我与她进了不同的高中,又去了不同的城市念大学,但时间和空间并没有阻隔我们。我知道她一直坚守着自己的期待。高二的时候,她苦恼地跟我说,有个高三的学长在追她,她很心动。我调侃道:“心动不如行动呀。”

奶茶的吸管被咬得“伤痕累累”她也未曾察觉:“可是,他都高三了啊,马上就要高考,他会去哪儿是个未知数,一年之后的我在哪儿更是个未知数,我还是只想谈一辈子一次的恋爱……”

我看着她纠结的模样,只觉得那个男孩很幸运,竟然能够动摇我们家小酒一贯的坚持,虽然只是略微摇晃了一下。

小酒不是因为顺从学校规章而不去早恋,她就是在以一种憨厚固执的态度坚持自己朴素的爱情观。你可能会说她这样的想法过于天真,但她实在是一个早熟聪慧的少女,很多性知识都是她讲给我听的。有段时间她无聊,跑去晋江连载言情,才写了十章浏览量就破万了。她也不是一个古板传统的女生,我俩偶尔逃课去打球,贿赂看门的老大爷,打完球去街上撸串儿,晚上跑去夜宵街喝酒,然后约定,以后恋爱了一定要让对方第一个知道。

我没料到会在大学毕业之前接到她恋爱的消息,照她的说法,校园爱情不过走马观花,毕业散场,天各一方,这种大概率容易分手的恋爱,不谈也罢。可是大二那年,晚上十一点,她给我打电话:“十四十四,我恋爱啦!”

“哦……啊?”我在电话这头怔了半晌才明白过来。

然后是巴拉巴拉的虐狗时间。她絮絮叨叨地说着两人在一起的过程,我努力地从她支离破碎毫无重点的语句中理出头绪来,哦,原来他们从初见、产生朦胧好感、暧昧到捅破窗户纸,也不过一个月的时间。

其实那一刻我有点吃味,忍不住酸了她一句:“才一个月就可以确定一辈子啦?”

当然,沉浸在爱河中的小酒完全听不出我的口气:“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我们会在一起一辈子,他也是这样想的哦。”

那个男人比她大七岁,留学回来工作没几年,是她的大学所在城市的人。我恨不得飞到S市去,用我的钛合金狗眼好好看看,他到底能不能给我的小酒一辈子。

那年寒假,一只名叫十四的单身狗过了一个月被虐的生活。而小酒的眼睛里多了一抹光彩,她不厌其烦地讲着让她回味的那些细节:秋风初至的早晨,他突然出现在教学楼下,红着脸递给她一瓶护手霜;她想去一家很有名但在高峰期总是需要排号的面馆吃面,他就特意早早下班带她过去;她织了一条丑萌的中国风围巾,他把脖子上搭配着衣服围的那条取下来挂在她脖子上,高高兴兴地围上新围巾;过马路的时候,他装作不经意地牵住她的手,再也没有松开;两个人看电影,邻座一家三口,小孩子闹起来,他就严肃地和她讨论“在孩子有自制力之前,咱们还是不要带他来电影院吧”——哦,他说,还是生女孩好……

我看到他的照片,很年轻,不像比她大七岁,倒像同龄人。我为小酒感到开心,觉得她这几年的期待是值得的,只有这样既成熟稳重又温柔浪漫的男人,才配得上与她终老吧。

她的酒窝里盛满了快要溢出来的快乐,多话的我也不忍心打断她。她其实很低调,除了一两条只有知情人才能看明白的朋友圈信息,她甚至没有在社交平台上秀过恩爱。

我想,这样的故事真是值得传诵呀,好姑娘就应该得偿所愿。

开学之后,我俩的联系频率比之前低了不少,怀着一份“吾家有女初长成”的心态,我体谅见色忘友这个让人类得以繁衍生息的原始本能。看到她偶尔在朋友圈里发意味深长、意有所指的状态,作为一个过气的陪伴者,我默默地点一个赞,发一颗爱心。

直到那年四月份,我生日,她打电话过来,语气怏怏不乐。我追问多次,她才吞吞吐吐地说,他最近很少联系她,有一次跟她说完晚安之后又跑去刷微博,还经常和另一个女生亲密互动。

我不知道该以怎样的方式告诉她,这些在我看来都不是大事,热恋期过了,有这些表现实属正常,只好挑个尚算重点的问题问她:“你问过他那女生是谁吗?”

她的倔强暴露无遗:“当然没有!我翻了下那女生的微博,她明显是喜欢他的,而且她还是他的高中同学!他明知道她喜欢他,还经常搭理她!”

我有些头痛:“那你也不能让人家高中同学再也不联系了吧?”

大概是我很少不跟她站在同一阵线上,她越发委屈:“怎么不能?我就可以为了他不跟别人联系啊……他这样,大概是不够喜欢我吧。”

男人的本性也好,不够喜欢也罢,我给不出任何建议。小酒对待爱情有些完美主义,又是一个能用更严苛的标准要求自己的人,我完全不知该如何劝慰她。何况,近三十岁的男人,又有这样的细致贴心,哪能没几段缠绵悱恻教会他这些的感情?

她总有一天也会学会这些,然而他等得了吗?

我说了些干巴巴的安慰话,聊胜于无,心里有些紧张,不知她还会遇到哪些揪心事。

五月初,她发了一篇博文,只有一句话:爱情,是从陌生人到陌生人的过程。

我匆匆忙忙买票去她的城市,她在我怀里大哭一场。我摸了摸她的头,问她:“还想坚持一辈子一次的恋爱吗?”

她抬起头,眼睛通红,带着鼻音:“想啊……但我多希望在遇到他之前,我已经有足够多的恋爱经验。或许在很多环节,我能处理得更好,或许……我们就不会分手。”

一条鲤鱼的爱情发声练习

很久以前,我是西湖里的一尾醋鱼,哦不,鲤鱼。

西湖太大,我在里面待了几百年还认不全岸边的杨柳们。彼时我觉得西湖是世界上最大的地方,荷说那是因为我还没去过大海。作为一株开了智识却不满百岁的荷,他当然也没去过大海,但他知道很多事情。他说,大海比西湖宽广得多,以后有机会,我们应当去看看;他说,这是一处灵性福地,出过许多灵物;他还说,我是鲤鱼中最幸运的。可是如果我问他为什么,他就只会笑一笑,抖一抖荷叶,帮我挡住阳光,闭目养神,不再说话。

那时候,荷说的所有话我都觉得高深莫测。后来我才知道,他比我早几十年就能听懂人话了。

“人是什么?”当我开始对湖边走来走去的生物产生好奇时,荷已经对他们很熟悉了,“走”就是荷告诉我的。

“人有脚,所以可以走,而鱼只能游。你以后若是修成人身,就可以走了。”荷说。

“为什么要修成人身呢?”

“他们是天地间最幸运的生物,生来就通了诸窍,不像我们,只有通过修行才能通窍。虽然他们从不知珍惜,”荷接着说,“但纵然你是方圆千里最幸运的鲤鱼,即使最不幸的人也轻易地拥有了比你更多的幸运。”

“你是西湖里最幸运的荷吗?”

“是的。”荷抖了抖他身上的露珠,我知道这是他表达惬意的方式。

这一次对话之后,我开始格外地关注人。荷说,这就是我们要追求的未来。荷说的肯定是对的。

于是,我渐渐地不再成天跟荷腻在一块儿,我开始热衷于游到有人的地方去,听人说话,看人做事。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在一株柳树垂到湖里的枝条下游玩,看到两个人痴缠在一起。他们身体紧贴,嘴唇像粘在了一块儿,我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便游回去讲给荷听。

他全身的露珠都抖动起来,纷纷掉进湖里:“那叫吻。必定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做这件事。”

“是的。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嗯……因为他们是恋人。”

“恋人是什么人呢?”我觉得不可思议,鲤鱼只有雌雄,但人不仅要分男女,还要分老人、年轻人,分好人、坏人,现在又多了一个恋人。

“恋人不是人,是男人和女人相爱后才这样叫的。”

“相爱?”

“是的。”

“什么是相爱?”

“相爱是人的一种很奇怪的行为。”

那时我觉得人所有的行为都很奇怪,比如他们穿着不一样的衣服、鞋子,戴着不一样的帽子;比如女人把花摘下来插到头上,男人把柳枝折下来送给同伴;再比如男女常在静谧的角落说话,说着说着女人就把头低下了。在我看来,相爱并不是一件更为稀奇的事,所以我没有接着问下去。

最重要的是,我隐约觉得其实荷也不懂这些,毕竟他只是一株比我早开窍几十年的荷,虽然他比我懂得多得多。

恍惚间又过了百年,起初那些令我惊异的事,我已觉得理所当然,比如人就应该穿着衣服、鞋子,戴着帽子;比如女人把花摘下来插到头上是为了好看,男人把柳枝折下来送给同伴叫作折柳送别;比如那些在角落悄悄说话的男女是在约会。我还知道我在的地方叫西湖。我几乎能听懂人的所有语言,以上这些都是从人那里听来的。有些话特别好听,有一次我听到有人念“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刹那间就想起了第一次看到那对恋人痴缠在一起的情景。后来荷告诉我,这是人的一种极为特殊的语言,叫作诗。

从那以后,我每听人念一句诗,就默默记在心底。

西湖从来不缺诗,还有写诗的人、唱诗的人。人们把前一种人叫作诗人,把后一种人叫作歌姬。前一种人一般是男人,后一种人一般是女人,美丽的女人。

我都忘了说,我是一条红色的雌鲤鱼。荷说我也会变成一个美丽的女人,只要我想,我可以比其他所有女人都美丽。我并不稀罕美丽。“美丽有什么用呢?”我吐着泡泡。

荷身上的露珠又晃动起来,纷纷洒落到湖里。“风起玉珠落”,有个人写了这样的诗句形容这一景象,我暗暗鄙视了很久,那个笨蛋不知道这只不过是荷在笑,哪里有风?荷一笑,满湖碧莲也跟着笑罢了。

一阵癫笑之后,他回我:“男人都喜欢美丽的女人。”

“可是,我为什么要让男人喜欢我呢?”

“女人都希望男人喜欢自己。”

“可我不是女人哪,我是一条鲤鱼。”

“等你修成人,你就是女人,还是顶美丽的女人。”

“可是,这跟男人有什么关系呢?”

“哦,你还是条鲤鱼。”荷惋惜不已。

荷并不是男人,但他似乎很懂男人;荷也不是女人,但他似乎比我更懂女人。一株荷,当然是不分雌雄的。他后来修成人身,看见喜欢的男人就变成女人,看见喜欢的女人就变成男人。

美丽有什么用?当你遇上一个男人,你为了他恨不得变成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的时候,你就会知道美丽有什么用。

我是怎么知道的?这就是我的故事了。

这一世我又等了他几十年,他还没出现。真奇怪,遇见他之前,日子过得自然而随性,遇见他之后,日子就变得越来越难熬,所以这些年格外漫长。与荷一起修成人身的四百年转瞬即逝,接下来的四百年,全部与他相关。一晃,我已经是八百岁的老怪物了。

上天的公平在于,我们这样的鱼或荷一开始就跳出了凡物的生死轮回,所以我们有漫长的生命去感悟天道,窥得玄机,化成人形。前辈们摸索到这里就各走各的路了,有的依附大神大仙继续悟道,修仙成佛;有的沉溺于红尘繁华,流连于世间,享尽俗世美好。有的为非作歹,有的济世扶贫,还有的像我的老乡白蛇和青蛇,轰轰烈烈玩几把,搞出几条大新闻。不过后来我再也没听说她们的消息,毕竟当我有意识的时候,她俩都入世千年了。

但我不羡慕她们,因为我遇到了他,那时候我还是一条鲤鱼。

三百多年的时候,我已经懂得很多事。我看着西湖边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也知道西湖外换了一朝又一代。人们穿的衣服变了式样,人们说的话变了音调,但人们还是做着那些事,摘花折柳,男人和女人依旧在“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甚至连我偷听到的男人们的情话都没变。

所以岁月变迁对于西湖里一尾活了三百多年的鲤鱼来说,意义实在不大,直到遇见他。

那会儿我已经对人失去了好奇心,连我最喜欢听的诗也难以打动我了。两三百年里,我记下了太多的诗,人们写的诗却大不如前了。本来也是,世界上可写的事情那么少,两三百年足以写完,后来的人就不断重复写已经被写过的东西,而且写得不如以前的人。

有时候我顺着西湖的暗流游到钱塘江去,那里比西湖还要热闹几分。“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白日里有集市,集市上有挑担的少年郎,有垂髫的儿童,有活泼的少女。集市上卖的玩意比两三百年前要丰富许多,我看到女人们抹上了新潮的胭脂,戴上了各式各样的钿花簪钗,但她们依然热衷于摘花戴在发髻上。

逛了几年我就腻烦了,我对新事物腻烦的速度越来越快。我曾经躲在岸边听那些私人密语听了五十年,我曾经躲在游船下听歌姬们唱由诗编成的曲听了三十年,我还在桥下听一个人用奇怪的东西吹出极其好听的音乐听了十年。渐渐地,很难再有一件事物能引起我长时间的关注了。

“我是不是老了呢?”每每听到我这样嘀咕,荷身上的露珠就会开始抖动。对于我们这种莫名开启了天智、被恩赐跳出生死轮回的生物,“老”简直是个笑话,漫长又漫长的岁月等待着我们。

诗人和歌姬们还是常常光顾西湖。“重湖叠巘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嬉嬉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他们在亭里、在船上,伴随着丝竹声,或吟诗,或伴曲。西湖的热闹一如往昔,甚至比从前更胜,我却懒得去凑这些热闹。

我常常躲在人迹罕至的岸边,懒懒地待上几天,实在无聊就修炼。荷督促我勤加修炼,早日化形,可是我一点也不着急,反正是迟早的事嘛。

有一天,我游到柳树下,神游天外,突然有一颗珠子从天而降,砸到我美丽的鳞片上。我一恼,眼睛往上一溜,发现是一群顽童,他们一边嚷着“掉下去啦,掉下去啦”,一边笑嘻嘻地跑开。一个梳着双髻的小男孩往湖边走来,抹着眼泪,嘴里含混不清地喊着“还我的珠子,还我的珠子”。

那一刻我的举动至今想来仍是个谜,荷反复叮嘱的“别和人近距离接触”被我抛到了脑后。我沉了下去,衔着那颗落到污泥里的珠子探出水面,朝他游去。

他显然震惊于眼前的一幕,但毕竟是孩子心性,立马停了眼泪,欢快地从我口中接过珠子,又摸了摸我翘起来的鱼尾巴,高兴地说:“是小鱼替我捡的吗?谢谢你。”

我不高兴地沉回水里,小鱼?什么难听的名字!这些年我在人们的熏陶之下也算饱读诗书,早早就给自己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茱萸。为此我还被荷嘲笑了一番,他说:“你一条鲤鱼,为什么偏偏取了草的名字?”我说:“因为我是一条红色的鲤鱼啊,朱为红,‘朱鱼’的谐音不就是‘茱萸’吗?多文艺啊。”荷死活不肯叫我茱萸,便给我取了个小字:阿鲤。无论茱萸还是阿鲤,反正比小鱼好听。

等我生完闷气探出水面,岸边的人已经不见踪影。人类果然是些忘恩负义的家伙,作为或许是西湖史上最伟大的鲤鱼的我屈尊帮他捡珠子,他竟然毫无表示。

晚上回去跟荷聊天,我却只说了被珠子砸到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我第一次不想把所有的事情与荷分享,即便过去的三百多年里,我们毫无保留,分享彼此的秘密。或许是怕荷唠叨,或许是觉得自己白日的做法太丢脸,我觉得这个插曲还是藏在心里好了。

接下来那段时间,我常常游到那天遇到他的岸边,他竟再也没出现过,果然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坐在西湖边自言自语的姑娘们都这么说。早知如此,便不把那颗珠子还给他了。

我开始勤奋地修炼。荷说我天分很高,如果努力,化成人形不过再需五十年光景。五十年哪,那个臭小子也该早已成家立业子女绕膝了,去看看他也好。

是啊,五十年对一尾寿元万年的鲤鱼来说不过弹指间,对于人来说,却足够他们老去了。

荷比我提前几年修得人形,他早早就决定去东海寻一门仙庭拜师,却不放心我,愣是留下来等我修成人身。知道了解是一回事,学会做一个人比想象中难上许多。

等我完全学会人类烦琐的生活方式以及虚伪的礼节,我才去寻他。

那时候,他的头发、胡须都花白了,拄着拐杖追淘气的孙子,我却恍然想起那年午后丢了最喜欢的珠子而急得掉眼泪的小男孩。

他的妻子是一个温和的妇人,淘气的小男孩躲进她怀里,她便拦着他。我在远处看着,他这一世安稳顺遂,也替他高兴。我买下了他们屋子边上的一座院子,邻里问起便说是家中长辈去世来钱塘寻亲,深居简出,每日总能看见他和老媪出门散步,我觉得异常满足。

下一世吧,下一世我一定早早寻到你,陪着你,好不好?

荷听说我如此胡闹,从东海赶回来训我:“人的一生如此短暂,你难道生生世世追着他不成?转世还不一定会成什么呢。修炼成仙才是正经事,红尘度情劫也犯不着赔上你所有的时间。”临了他还打算拉我去东海,帮我寻个师父。

我才不去呢,我就要守着他。没有他,我还不如回到西湖里做一条悠游自在的小鲤鱼。

荷见说不动我,只好告别师门陪我寻他。荷交好各方土地,甚至找了地府的关系,堪堪帮我找到了他。第二世,他投生到绍兴一户读书人家,模样竟然还有前世的影子,方方正正的,一心只读圣贤书。

荷扮作我哥哥,帮我说了亲,看着我终于嫁了心心念念的人,面色踌躇地走了。我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人妖之间成亲的多,生孩子却是鲜少有的。世人不知道,白蛇是机缘巧合,吃了西王母的仙草才得了人身,却舍弃了成仙的机会。

我也愿意啊,但西王母的仙草哪是能轻易得到的呢?

能陪在他身边,我已经心满意足,不能多求了。

新婚之夜,他揭了我的盖头,只呆呆地说了一句:“娘子真好看。”我扑哧笑出声,真是个傻小子。他更移不开眼,嘴里低低嘟囔道:“竟像在哪里见过似的,如此绝色,见过哪能忘呢?”

臭小子,上辈子你就见过我啦,我还常常“偶遇”你呢,你怎么敢忘记我?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蓦地想起荷说“男人都喜欢美丽的女人”,真好,你说我好看,那一定是喜欢我的。

原来美丽这么有用。

被西湖熏陶了几百年,我还会红袖添香,和他诗词相和,眉目传情,男女欢好。

我侍奉公婆,打理家事,都周周到到,唯独遗憾三年无出。原想给他纳妾,他当着老人家的面拒绝了,从族里没落的旁支过继了一个男孩,人人都说“周家那小子疼媳妇哎”。

我也随着他老去,变换一下容貌罢了,这可不难。然而,他是真老,我是假老。

他丝毫没有发现我动的“手脚”,妖想骗过人多容易啊,白蛇她们是行事太招摇才被和尚盯上的。何况现在的和尚、道士都是吃荤好色装模作样的,我才不怕。读人间的志怪,好像妖精都想着采阴补阳骗去人的性命似的,我只不过想骗他的心罢了。

他死的时候紧握着我的手,我俯下身在他耳边说:“周郎,你放心去,我下辈子定来寻你。”他听见,笑着走了。

可是那一世我失信了。荷不肯再理我,他说:“我再帮你,便是误你。”苍茫世间,我一个人,而他杳无音信。我去了东海,荷拗不过我,凭借他师父何仙姑的面子,让我拜在东海龙王门下——其实也是本家嘛,鲤鱼越过龙门,可不就是一家人了。

我只是听说东海龙王和地府关系颇好,到时候费心结交一下管理转世簿的官员,寻他就该方便了吧。

等我学有所成,告别师父去尘世历练,那管着转世簿的官员油盐不进,磨了好多年也只透露给我他大概在北边。我一个镇一个镇地找,却从来没有想过他也可能转世为女子。

转世成女子我也喜欢,等我反应过来,她已垂垂老矣。

我看着她躺在床上,子孙脸上都是哀痛之色。心善之人,每一世都过得不赖。傻子,也不算我失言,你若再投胎为女子,我便给你当丫鬟。唉,还是荷好啊,雌雄同株。

这些年人类繁衍得极快,再转世就要摇号排队了,一等就到了民国末年。

战火纷飞的,他倒好,做了书生。他的上级是个颇有名气的军阀,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我又来迟了一步。

他的眉间是不豫的,眉头常常紧锁,我知道他心地良善,怎么看得下去这兵荒马乱的流年。果然,他和岳父的分歧越来越大,军阀想要继续招兵买马统一云贵川,他却认为不如联合南边军阀,推立首领,加快统一步伐。一来二去,即使亲如女婿,他也被冷落在一旁,常常出入风月场所,借酒消愁。

唉,傻孩子,有兵权的男人总要搏上一把,也好过居于人下。我出现在他面前,举着酒杯,盈盈一笑,他像那一世新婚之夜见到我那样,呆了,却没再说傻话。他眼里藏着的,分明是惊艳。

他自是喜欢我的。太太是上司的女儿,娇生惯养,不识愁滋味,父亲和丈夫有了分歧也觉得是小事,整日里买首饰置衣物邀人打牌。而我温柔解语,只想让他舒心。谁耐心管这天下不天下的,我只盼着他开心。

若有人让你开心,我可以远远看着;若没有,那我便自己来让你开心。

他时常来寻我,家里的太太再娇憨也知道丈夫经常不在家不是好事,告到了自家父亲那里。军阀大怒,一气之下寻了个由头把他派到前线。炮火从不长眼,我心惊肉跳,他却不让我跟去,我偷偷跟着。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他被人陷害,死在前线。

我抱着他,他抹掉我的眼泪,紧紧抓住我的手:“阿离,我第一眼就觉得你熟悉。”

臭小子,你当然觉得我熟悉。我眼前一片模糊,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你别哭,找个好人嫁了,让他替我照顾你。这辈子,我对不起你。”

傻小子,你哪辈子对得起我?哪一次不是我千方百计来寻你,哪一次不是我看着你走?可是我愿意啊,我就是愿意陪着你,愿意辛辛苦苦地做人,愿意千山万水地找你,只不过想看到你开心安稳。

荷已经放弃劝我了:“唉,千万年里,还真出了你这只痴情的妖。”妖本薄情啊。

我不懂情字:“我只知道看到他开心我就开心,看到他难过我就比他还难过。”荷难得不再嘲笑我,目光不知投向何处,幽长深远。

没有他,人间索然无味,我回了西湖,仍旧做一条鲤鱼。地府那边来了消息,说就是这几年了。

我天天跟老柳念叨这一段段往事,老柳是西湖边最大的那棵柳树。其实他成精几千年了,只不过我和荷在西湖那些年,他一直在沉睡,是以彼此不知。时代变化越来越快,西湖边早就没有人作诗了,男人的情话讲得越来越烂,翻来覆去不过就是一句“我爱你”。

“爱”字,变得那么浅、那么薄,我花了几百年、三辈子,好像都没说过呢。

太外公的风流往事

我从小就是个热爱生活的好孩子,身边感兴趣的长辈、平辈、晚辈都没能逃出我的魔掌,被我狠狠八过。直到八到下面这一段故事,我才惊觉平凡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是孤胆英雄,无趣人生都曾荡气回肠,不求结果。从此八出了境界,八出了情怀,八出了一颗上天入地的强大的心。

今天这段故事是我太外公留下来的。

听我外公讲,我的太外公未及弱冠之年就从小县城离家,勇闯上海滩,不知怎地进了一个美国裁缝师傅的西装店,做起了小学徒。

那是20世纪20年代,西装传入中国不久,在上海滩风靡一时,人人皆以着一身考究的西装为顶顶的时髦。那位收了我太外公做学徒的美国裁缝师傅名叫汤姆,是远近闻名的“红毛裁缝”。

太外公长得俊俏,有灵气,又聪明好学,不到一年光景就把洋文说得贼溜,耳濡目染下学了些裁缝技术,做出来的衣服竟比那些正经徒弟做出来的好。老汤姆师傅特别欣赏他,于是正式收了太外公做徒弟。

话说这汤姆师傅和陪他远渡重洋来中国发展的爱妻有一个宝贝女儿。听我外公说,那小姐长得恁地好看,金发碧眼,是出了名的美人,拍过广告,她的写真甚至被印在那个年代最畅销的香烟盒子上。这样一位小姐竟然死心塌地地喜欢上了父亲新收的小徒弟,还对老汤姆说自己一定要嫁给他。

老汤姆虽然觉得不太妥当,但实在太宠女儿,看小徒弟机灵懂事,也继承了自己的手艺,想着以后若是把这家店给他们小两口,让他们就这样过日子也挺好的,就派了妻子去探小徒弟的想法。

听外公的口气,太外公当时也挺喜欢那位小姐的。然而在那个年代,中国男人娶洋媳妇还是一件稀罕的事情。太外公虽然年少离家,可毕竟是家中独子,婚姻大事亦不敢轻易做主。思及此,他写了一封家书,向家中父母也就是我高外祖父、高外祖母禀报了此事。

哪知家书回道:你母亲病危,赶紧回家。

太外公是孝顺儿子,不敢多想,立马向师父禀明情况,告辞回家。小姐抹泪告别,嘱他家事一了便回上海找她。

话说太外公挂念母亲病情,匆忙赶路,谁知到家一看,家里竟然挂满了红灯笼。原来太外公的父母一看完家书就阵脚大乱,念叨着:“这孩子怎么可以娶一个洋人当媳妇呢?不行不行,必须把他骗回来,再立马给他讨一个好媳妇,拴住他的心。”两位老人挑了十里八村最漂亮的姑娘,急急下了聘礼,也顾不上俗例,打算等儿子回来就把事给办了,永绝后患。

太外公虽不愿意,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无从反抗,而且,如果他拒绝,人家姑娘的脸往哪儿搁呢?

哪知洞房花烛夜撩开红盖头一看,烛光下新娘子花容月貌,俯首之间娇羞无限,而新郎官一身白色西装加圆礼帽潇洒气派,两人竟都看得痴了。就这样一见钟情,谁都再没怨言。

太外公原本打算三个月后就回上海,把余事了结,谁知新娘子有喜了,行程一再延误。另一边,消息兜兜转转,传到了上海。

等到太外婆生下外公,两人更是如胶似漆,哪舍得分开。

这时上海的一封信到了,竟然是师父师母急函,说小姐病重,让太外公念及师徒情谊,赶紧回上海一趟。

这小姐到底患的什么病?外公睁了睁双眼,定定地说:“那可真正是相思病!”

也是,念去去,千里烟波。心心念念盼君归,哪知左等右等,等来的竟是心上人另娶娇妻的消息。小姐受不了打击,一病不起。原以为不过是小儿女情结,闹闹情绪罢了,哪知沉疴难愈,最后竟到了无力回天的地步。

讲到这里,外公意兴阑珊,不愿讲下去。我问:“后来呢?后来呢?”

“后来啊,那位小姐就在你太外公怀里闭上了眼啊。”外公唏嘘不已。

太外公回家后,在县城里开了家裁缝店,他做的西装声名远播,隔壁县城的达官显贵都特意赶来定做,想赶个时髦。

他与太外婆情比金坚,一生不离不弃,这是另一段故事了。

我也无限感慨。谁知道历史的尘烟掩埋了多少风流往事,身边那些平静的面庞下又藏了多少惊心动魄呢?

我爱上他的爱情

闻得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戏园子推了新角儿演一出《霸王别姬》。

自然有人给我留了最好的位置,备了最好的茶水,只等我去,这才算得真正在京城里唱红了。

依旧是胡琴咿咿呀呀,我懒懒地坐着,只是没过多久便挺直腰板,正襟危坐。《霸王别姬》我早就听无数角儿唱过,却没有见谁入了这般纯青化境。只这一次,我真正沉沦,有那么一二刻,我有所恍惚,疑为虞姬再现了。

左右的人识眼色,附在我耳边道:“四爷,这位就是新推的角儿,唤作蝶衣。”

蝶衣,蝶衣,我在心里默念了几遍,竟口齿留香。我想到家中收藏有清末名家的一副珍珠钻石头面,只有如此伊人方衬得起其辉泽,便吩咐身边的人取来。

一折戏,喝得满堂彩。戏堂经理领着我往包间走去。门吱呀推开的一刹那,我第一次感觉到心被往上提了些。仆人在一旁奉上行头。

“哎哟,都说当年老佛爷她老人家赏戏,有这样的手面吗?没有吧。”戏堂经理在一旁谄媚地说。

我听惯了这些奉承,这一次听到,心中却有些不快。

我望向蝶衣,他却只盯着他的师兄。段小楼回绝了我的邀请,我将目光转回蝶衣:“那么,程老板……”

沉默。

我苦涩一笑,出声道:“那么日后踏雪访梅,再谈不迟。”然后,转身离去,却在转身的瞬间心中笃定,我们之间的缘分绝不仅限于此。我向来是个有耐心的人,不然在京城,仅凭祖上的一点余德也做不到今天这个局面。更何况这只蝶足够美丽,值得我付出足够的耐心。

我愿意等这只蝴蝶自己飞过来,愿意看到他经历一番纠结挣扎,只有这样,他才能释放出所有的美丽。

果然,我等到了。

底下有人报上来,说段小楼与花满楼的头牌菊仙定亲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心里想道:那只小蝴蝶怎么办呢?那日初见,推门而入,我看见他投注在段小楼身上来不及收回的目光,风月场中这点事,我又岂会不明白?想到这里,我的心一阵紧缩。说不清,道不明。

罢罢罢,既然放心不下,就去看看他吧。

依然是那个包间,可是霸王走了,留下憔悴的虞姬。他独自仰躺在椅上,未卸的妆艳丽凄迷,一头长发散落,满目漆黑。我握住手中翎子。蝶衣,你的心,终会是我的。

“这双翎子是从活雉鸡的尾巴上生生收取的,当真是难得的。”

他留给我的依然是沉默。

当真是难得,蝶衣,你的心,当真是难得。

看见蝴蝶折了翅膀,我竟心痛若斯。我在心里幽幽叹了一声,请他到府上。这只蝶,我小心翼翼地养着、疼着、宠着、爱着,却被他人伤得这般彻底。于情何堪?吾心何堪?

我没想到他的目光会落在那把剑上。“此剑是张府败落时费了大周折弄到手的。”我怎么会不知道这就是蝶衣首场戏用的那把剑呢,不然我又何须如此大费周折?

只是,蝶衣,你看它究竟是因为你捧过它,还是因为段小楼握过它?

罢罢罢,既然你喜欢、你高兴,出于什么原因又何妨呢?

你的一个眼神足已换得千金。只要你眼中有我,只要你明白,到底谁才是霸王。

那一场对戏,我才敢借着面上油彩释放心中感情。很多很多年以后,当我再次踱着方步走上刑台,想起那一晚落在你眼中的月光,倾国倾城。一笑万古春,一泣万古愁。此情非你莫属,此貌非你莫有。我清楚地明白。

那是我们一生的交集中两颗心靠得最近的一次。从此,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那一刻,明知你还是会沉默,我仍冲动地问出:“你……可愿做我的红尘知己?”

我的蝴蝶啊,却不是我的虞姬。

那一日后,我百事纷杂。日本人打了进来,占领了大半个中原,京城被攻破也是早晚的事。我依然派人暗中照拂蝶衣,希望我的势力能使他免受委屈。

呵,这是一只多么骄傲、多么倔强的蝴蝶啊。

可是,我没想到,再倔强的人也会有一个劫,比如蝶衣之于我,比如段小楼之于程蝶衣。听闻他为日本人唱堂会,我心急如焚,立即派人四处打听。

段小楼,你何德何能?

后来,我终于有时间去看了一场《贵妃醉酒》,终于在黑暗中看见了那只蝴蝶最惊艳的舞姿。

凤凰涅槃。绝代风华。

蝶衣,只有我看到你的绝代风华。

蝶衣,如果你的人生就是你的舞台,那么我心甘情愿成全,只在一旁静静看着,因为你的舞台就是我的余生。

京城风云变幻,国民党气势汹汹,又是一场兵荒马乱。

蝶衣竟然因为汉奸罪而受审。

彼时乱世,我势力锐减,派人弄清了原委,费了一番周折打点,使他在狱中免受委屈,更亲自去见了司令官。

正忙得人仰马翻的时候,段小楼来了,他还算有点良心。他自是求我出手救出程蝶衣,还说他们兄弟俩三年内的包银全部归我所有。

我心中厌恶,我与蝶衣之间岂能沾染那个字,实在不雅。原来蝶衣痴缠了数年的人不过是个凡夫俗子。虞姬,你的霸王,从来不是霸王啊。

我突然想急他几急,也算为蝶衣多年的委屈寻个出口。“霸王回营见虞姬时到底是该走七步还是五步?”

段小楼啊段小楼,你可知你到底错过了什么?

在法庭上看到那只蝴蝶精神恹恹,心揪如斯。可是,我仍然没想到,段小楼竟伤他至此,他竟想自寻死路!

我气急而走,不过一个凡夫俗子,竟值得你飞蛾扑火。只是刚坐上车,心里的懊悔便翻江倒海般涌上来,一层又一层,直至将我覆灭。罢罢罢,你死刑前,就算倾尽所有,我也要将你救出。

到了家得到消息,司令官特赦程蝶衣。一颗悬了一路的心归了位,却令我百味陈杂。

我狠下心切断了与程蝶衣的所有联系,醉生梦死。从此,你的生死与我无关。只是梦里呢喃的仍是不变的两个字:蝶衣,蝶衣。

你可知,宁不知倾国与倾城。

宁不知倾国与倾城啊。

成全自己是最美好的暗恋

自从亲戚朋友知道我大学念的是宗教学,我就总被问到各种奇奇怪怪的问题,比如,和尚有爱情吗?

我看着小姑娘扑闪着的眼睛,澄澈透明又透着些许迷茫,忍不住一笑。谁不是那样过来的,怎么会不懂她在想什么呢?

小姑娘是亲戚家的孩子,刚上高中,留着齐刘海儿,背着双肩包,眉清目秀,已经到了经常收到表白短信和偷偷寻找帅气男孩背影的年纪。

我说:“当然会有啊,和尚也是人哪。”

小姑娘不解地问:“可是和尚……不是不能谈恋爱吗?”

我在心里哂笑。清规戒律怎么断得了人的本性呢?别说普通和尚了,连鸠摩罗什那样的高僧都陷入了男女情爱,最后还有了孩子呢。当然,我没有这样告诉她,因为她的家长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在小姑娘说出“爱情”这个字眼之后,密切关注着我们的聊天动向。你知道,在某个时间段里,父母们总是对某些字眼讳莫如深,如果我直接告诉她,估计下次就会被她的家长列入拜访的黑名单。于是,我换了个说法:“我给你讲个故事,好不好?”

小姑娘点了点头,紧紧地盯着我。

有个小和尚从小在寺庙里长大,调皮捣蛋,惯会偷懒耍赖,就是不爱背书。他的师父常常摇头叹气,说他“孺子不可教也”。

有一天,寺庙里来了一群上香的富贵人家的女子。那些闺中少妇和小姐打扮得真好看哪,头上戴的玉簪子珠花儿晃啊晃的就晃花了小和尚的眼。小和尚躲在帷幕后面,忍不住多瞄了几眼,瞄到一个小丫鬟。那小丫鬟在人群边傻傻站着,穿着一身嫩黄色的小裙衫,鹅蛋脸倒笑得讨喜。刹那间,小和尚感到自己心跳的速度比师父抽背《金刚经》时还要快一点。

佛家说,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

从此以后,小和尚起得比其他小和尚都早,在禅房里刻苦诵记经文,研修奥秘。他想,如果有一天能像师父一样站在正殿迎接贵客,他就能多看她几眼。小和尚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再看到她,也不知道再看到她有什么用处,他只是觉得能多看她几眼就好了。

过了一些年,小和尚终于有资格站在正殿和师父一起迎接贵客。他已经不会被玉簪子珠花儿晃花眼了,他几乎见过城里所有大户人家的女眷,她们长得都很好看。他还知道那户人家是城西员外郎家,可是他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小丫鬟。

又过了一些年,小和尚成为那座寺庙历史上最年轻的住持,他精通佛法,远近闻名。他又见到了那个小丫鬟,她已经不是小丫鬟了,也戴了玉簪子珠花儿,依然在人群边傻傻站着,鹅蛋脸珠圆玉润,手里牵着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时隔多年,他又想起了被师父抽背《金刚经》时的感觉。

他突然向她走去,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将手腕上那串伴随自己多年的珠子套在了男孩手上,说:“这孩子灵气可嘉,定有善缘,施主悉心调教,必能有所成就。”她眼里涌动着不可思议的神采,对年轻的住持投去感激的目光。高门深院,若有个前途远大的孩子做依托,想必生活不会太苦,他是这么考虑的。

“后来呢?”小姑娘急急地问,“他俩终于见面啦,后来怎么样了呢?”

我说:“后来啊,住持的年纪越来越大,更加精心地研习佛法,德高望重,声名远播。功尽圆寂,留下舍利被供奉在寺庙里。没有人知道,他一生的佛缘缘于心动。”

小姑娘很失望,嘀咕道:“他都当上住持了,为什么还不告诉小丫鬟他喜欢她呢?”

我当然懂她的失望,但是我不能因为她的失望而修改结局,因为这就是小和尚的爱情啊。我也曾期望每一次心动都可以酝酿成牵手,每一份喜欢都可以开花结果,但经历过爱而不得以后,我才知道童话故事和爱情小说有多么不负责任。

但这种不负责任必须由她自己去体会。我不希望这些恶毒的话语从自己的嘴巴里讲出来,不想像很多人所热衷的那样,接替上一辈人扮演过来人的角色,告诉跟曾经的自己一样的后辈一些所谓的真理,诸如“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日久生情都是权衡利弊,从来没有什么真正的爱情,不要把感情当作生活的全部,好好学习、好好工作才是正经”之类。

我们与这个小和尚何其相似,很多时候,我们都无法自由地去爱一个人。学生时代,一次次的升学考、家长和老师布下的层层关卡,以及思想上的不成熟和物质上的匮乏,都决定了我们无法用自己渴望的方式去打理爱情。我羡慕并且钦佩那些勇士,他们曾经奋力跳过那些困住大部分人的副本[1],直到面临毕业这个终极boss才双双团灭。当然也有少部分人一直走到了婚姻副本,然而大部分人都曾像小和尚那样,遇到一个无法表白的困境,爱上一个不应该爱的人,有些人甚至死心塌地、死皮赖脸都没能换来对方的回应。

年少的时候,我们很容易就模糊了爱和不甘心。我们难以想象,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比自己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更大的悲剧。“他为什么不喜欢我”就此成为比圆锥曲线更令人费解的题目。

初三那年,班里转来一个男生,不知是性格的原因还是转校生的缘故,他总是一个人坐在角落,沉默寡言,一年内唯一一次和我说话还是向我借语文笔记,可悲的是,我的课堂笔记本那会儿被隔壁班的哥们儿借走了。我注意到他是在中考前最后一个月的一次模考,他突然提高了一百来分,班主任因此狠狠地将他表扬了一番。听说他中考险过重点高中线,顺利去了本市二中。毕业聚会的时候,大家都喝得东倒西歪,他突然号啕大哭,他身边一哥们儿醉醺醺地过来找我:“你知道他喜欢你整整一年了吗?他为了你才这么拼命地学习,你给他个机会怎么样?”那哥们儿话还没说完,他就从座位上站起来,走过来揪住那个男生的领子喊道:“谁让你告诉她的?谁让你告诉她的?”

那时候我没心没肺,冷冷旁观,嘱咐另外几个关系不错的男生照顾好他俩就转身离开了。后来,我去了另外一所重点高中,每年都会收到一张他寄来的明信片,写着简单的“新年快乐,万事如意”。高考分数出来,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大家各奔东西。大一时,我又收到他寄来的明信片,不过三个字:“谢谢你。”署了姓名和地址,是西南地区某所知名“211”。后来便再无音讯。

如今想起这个其实跟自己没有丝毫瓜葛的男生,心里也会暖暖的,感谢他让我在他的生命中扮演了一个如此神圣的角色,即使我什么都没做。

我希望当有一天这个小姑娘突然对某个背影心动的时候,会想起小和尚。如果完美的爱情无法如愿来临,那么至少可以选择把它变成最美好的暗恋。

重要的是,在一起后,你们如何对待彼此

聚会的时候,木子说她喜欢上了一个男生。故事很简单,他逛到她的唱吧,听到她的歌声,是一首小众的日语老歌。他给她留言,聊天,发现两人都在北京。见面、约会,顺其自然地牵了手。

我点头称许,现代女青年就应该这样干脆利落,飞叶摘花。

木子说,他恰好是她喜欢的样子。高个子、略胖,她手闲的时候可以捏他的脸和肚子;说话谨慎得体,不会随意打断她偶尔的高谈阔论;带她找各种好吃的,可能是路边的鸭血粉丝汤,也可能是五星级酒店的下午茶马卡龙;在她抱怨自己又胖了的时候温柔地说“比我瘦就行”;陪她玩各种无聊的把戏,两人一起自拍的时候知道把脸凑得离镜头更近一些;平常日子里也时常会送各种小礼物,或许是一张旧唱片,或许是一个小头饰;最重要的是,他们微信聊天可以不说话,两个人对发二十页的表情。

当木子说这些的时候,我想起了她的前男友,也是她的初恋。同样体贴,懂得女人的小心思,也会照顾女人的小情趣。同样是温柔细致的男人,只是这样的男人异性缘自然也格外好,而木子那位前男友的温柔最后成全了另外一个女孩子的怀抱。

所以木子气馁地说道:“我不知道他到底喜不喜欢我,更不知道我到底喜不喜欢他,我很怕,怕他像前男友一样离开。所以,我们之间的关系一直没捅破……”

我握住她的手,会有这种困惑的,都是好姑娘。

有时候,我们会疑惑,我们到底是先喜欢上一个人,后来的人不过是在演他,还是先喜欢上一个“概念爱人”,在喜欢上一个具体的人之前,我们的脑海中已经有了一个模糊的影子,他穿着白衬衫,或者她扎着马尾辫,而之后的漫长岁月,我们都在寻找与这个影子相似的人。

其实我更赞成后一种观点,因为我是一个悲观的人。我一直觉得,爱将人蒙上一层奇异的色彩,导致处在爱情中的人无法像以前一样视物。如果你爱一个人,你会看到一些不存在的东西。没有一个女人会像你爱她时那么美,因为有一个梦中情人的影像藏在你的脑海里,梦中情人被投射到那个女人身上,而那个真实的女人不过是在扮演屏幕。所以,我认为,每一份爱迟早都会到达一个失望点,而在到达那个点之前,我们不过是在互相迁就。但让步是有底线的,没有一个人会永远心甘情愿地扮演一块屏幕,没有一段感情是以成为两块相望的屏幕为终点的。

但我不能这样告诉木子,木子是典型的双鱼座女生,敏感、缺爱,外表很强势,骨子里像只猫。但我也不能哄她,因为她是个聪明的女生,骗她不能解决问题。

我只好循循善诱:“你钢琴弹得很好,是一直都很喜欢弹钢琴吗?”

她虽然不知道我突然提起钢琴的原因,但还是很诚实地回答了:“一开始是觉得弹钢琴很浪漫,可以穿漂亮的衣服去演奏;后来学得累了,不想学了,有一阵子特别烦,还是我妈逼着我继续学的;再后来,练琴十多年了,感觉就像老朋友一样,也拿过一些奖,经常去表演,很有成就感。”

我点点头:“你看,你一开始学钢琴是因为觉得它浪漫,后来学钢琴是因为你妈逼你,但是让你爱上钢琴的,是你自己。”

“是我自己?”她很疑惑。

“是啊,真正爱过的人都会明白,爱就像心里的一把锁,别人在外面使劲地敲、使劲地打,不如自己在心门内轻轻一拨,”我微笑着看她,“你最后爱上钢琴,是因为你为它付出了很多。你每天要花那么多时间练琴,要去各个地方找老师学琴,它渐渐和你密不可分,就像你的一部分,所以你完全地接纳了它。”

她似乎回想起了这些年练琴的辛酸,频频点头:“对人也是这样子吗?”

“对,我们谁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爱上一个人,但是当两个人在一起后,爱上的原因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们如何对待彼此,”我看向她,“我们一生可以爱上很多人,但我们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你要相信,我们最后选择的那个人一定是我们最爱的,因为我们在这个人身上投入了自己。当我们对某个人付出心血,我们就会更爱他,就像《小王子》里说的,正是我们花在他身上的时间使他变得重要。”

“可是我不会失去钢琴,”她低头,“但我可能会失去那个人,那岂不是更加痛苦?”

“嗯,这是个好问题。正因为你爱过一个人,当你在他身上投入你自己,那个人就会成为你的一部分,”我继续说,“现在爱他的你也会成为将来的他的一部分。你那么自恋,肯定不会讨厌自己吧?”

“那岂不是过于圣母?”她调皮地反问道。

“是的,但是发生的总归发生了,”我笑了笑,“既然能让自己好过一些,那为什么不想开一些呢?”

那是个愉快的夜晚。分别的时候,木子姑娘的眼睛在黑夜中熠熠发光。

后来,木子姑娘在朋友圈里发了和男生父母的合影,再后来,听说他们订婚了,准备毕业就结婚。

这是骗你的。其实木子姑娘和这个男生也没有走到最后。木子姑娘打算出国,两人和平分手。

她去英国前,我俩最后一次喝酒:“你看,你还担心他离开你,最后竟然是你离开他。”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现在依然很喜欢他,不过他爸妈希望他早点结婚。”

她脸上有遗憾,有怀念,有释然,唯独没有后悔,我为她高兴。

她或许开始懂得,什么是爱。

他不是高冷,只是暖的不是你

二律背反定律是康德提出的哲学基本概念,指两个命题相互矛盾,但都可以成立。

就像我曾经以为渣男是个绝对贬义的名词,直到我发现三水竟然有个女朋友。

三水名字里带个“淼”字,朋友们便给他取了个拆字的外号。他是朋友圈里公认的老好人,谁家小两口拌嘴了,哪个浪荡子一时半会儿资金周转不开,或者谁要出门旅个游,家里的阿猫阿狗乌龟多肉没人照顾,都会找他。每逢假期,朋友们聚会,跑前跑后张罗的也总是他,从订位到埋单,最后把一群醉得东倒西歪的家伙塞进出租车后座。

最重要的是,三水是朋友圈里公认的痴情人。

三水喜欢婷婷是公开的秘密,我甚至一度觉得,三水之所以如此任劳任怨地张罗聚会,不过是为了借这个光明正大的机会多看婷婷几眼。

男女之间的气场神秘而玄妙。婷婷是我们这届出了名的黑长直女神,齐刘海儿,平胸,明明走的是清纯路线,偏偏眼带桃花,笑起来眼睛眯成月牙,学过芭蕾,走起路来步步生莲。

这样的女孩子身边当然不缺富二代,三水是其中坚持得最久的一个。据说当年三水混到隔壁中学看元旦晚会,偶然看到跳芭蕾的婷婷,惊为天人。打听到人家要考市一中,三水在最后一个学期发愤图强,之前全年级倒数几名的他考进了市一中。到了高中,女神进了尖子班,三水进了普通班。三水天天在操场上和尖子班的男孩子们打球,混熟之后就成天抱着肯德基全家桶往尖子班跑,成功混入女神的朋友圈。一段可歌可泣的励志传奇,被学弟们口耳相传。

可女神依然是女神,三水不是屌丝,却也和女神隔着八十八个三水。

三年不间断的全家桶成全了我们圈子的友谊。毕业之后,大家各奔东西,三水没能追随女神去上海的某所Top10,默默去了哈尔滨。

岁月流转,朋友们的交流平台从QQ空间转移到微信朋友圈。在女神的每一条朋友圈下,都能看到秒赞的三水。直到有一天,婷婷在朋友圈里宣布有了男友,一张自拍,她亲密地靠在男生的肩膀上,男生戴着鸭舌帽,帽檐下露出挺拔的鼻子和完美的唇形,却没有看到秒赞的三水。

三水半夜打电话给我,无语凝噎。

我说:“哥们儿,找个好姑娘嫁了吧。”

寒假聚会,三水仍然忙前忙后地张罗。婷婷给我们看她男朋友的照片,女生们都惊呼“好帅啊”。三水默默吃菜,狠狠地嚼着嘴里的花生。晚上,男生们被安排护送女生回家,三水恰好被分给了我。

路过市里的大桥,他把车停在路边,说:“陪我走会儿吧。”

天很冷,呵气成雾,打火机“啪”地一响,声音清脆。他绕过我,走到下风向,不一会儿,他的表情隐入烟雾:“你知道吗,我特别怕婷婷找男朋友。不是因为我会失去她,我从来没得到过她,我也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得到她,我只是怕她找的男朋友还不如我对她好。”

他望着远方,又呼了一口气:“我拼了命地对她好,就是希望她不要因为一些男生简单的技巧,就轻易地爱上他们。她值得最好的。”

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沉默粗犷的男生吐露如此细腻的心声,心中有无数安慰的言语,却说不出口。

高中的时候,婷婷身边的闺密被三水用零食收买。婷婷因为痛经,体育课请假,晚自习的时候,一罐红糖水摆在她的课桌上;婷婷的芭蕾常常作为学校庆典的压轴节目,三水苦练摄影技术,蹲在台下捕捉她最美的瞬间,隔天修完片,存满照片的U盘就到了婷婷手上——后来我明白,如果你爱一个人,她在你的镜头中一定是最美的;即使到了大学,大家各奔东西,每年包括情人节、儿童节、中秋节、国庆节、圣诞节在内的所有节日,婷婷都能收到一份不署名的礼物和一束鲜花。

爱情就是这样子,本来就不公平。

大学毕业的时候,婷婷和男朋友分手了,她去了美国念书。三水回省城工作,家里安排他去了国企。朋友聚会日渐冷清,常常是到了KTV,唱着唱着就成了听歌大会。大家各自玩手机,宁愿在朋友圈点赞,也懒得多说一句话。

三水从来不发朋友圈,而除了那条附有自拍的宣布有男友的信息外,婷婷的朋友圈下面都有三水的赞。

直到有一天,我上荒废已久的QQ空间,看到三水上传了一张照片,也是一张合影,三水和一个女孩子亲密地靠在一起。女孩子笑着,眼睛眯成月牙,留着黑长直的头发,齐刘海儿,厚重的眼镜挡住了眼睛的光辉,但仍然能看到眸子里的俏皮。

我发了微信过去:“三水,不厚道啊,QQ相册里是谁呀?”

没过多久,他回道:“呵呵,女朋友,她一定要我发。”

我说:“挺漂亮的,没听你说过啊。”

他说:“嗯。”

见他不愿多说,我也知趣,不再追问,想着他俩或许刚在一起,感情还不稳定,他才不愿意对外公开。

女孩子是哈尔滨人,跟着三水到了我们省城。工作是三水家替她找的,一家私人医院的护士,很清闲。

我路过杭州的时候,临时起意约三水见一面。三水穿着西装匆匆赶来,看到我很高兴,我与他把过去的事情翻出来嚼上一遍,相谈甚欢。中途三水的手机响了,电话里是个女孩子撒娇的声音:“不是说好今晚来接我吃饭的吗?你干吗去啦?”三水冷冷地回答:“我不是在微信上跟你说了吗?”女孩子又说:“那你也跟我说一声你干吗去了呀。”三水皱了皱眉:“你怎么那么多话?我先挂了。”

一时冷场,我说:“怎么不把嫂子接过来跟我们一起吃,还把我当外人吗?”

他依然沉着脸,说道:“太远了。”

气氛有点尴尬,我摆出一副八卦的样子,问:“在一起多久啦?”

三水说:“两年。”

我待不下去了,站起身,说:“我赶高铁,该走了,你去陪女朋友吧。”

三水埋单后,一定要送我去车站,一路上沉默无话,快到车站时他才开口:“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渣?”多年好友,他自然感知到了我的情绪,“可是我对她也很好啊,她要买什么我都给她买,她要去哪里玩我也陪她去,她要来杭州我就给她找工作,她要和我结婚我就带她回家见父母,其实我父母对她不是特别满意,但我还是会娶她……这样还不够吗?”三水点了一支烟,烟雾缭绕。

我想起那晚他蹲在江边,什么话都说不出口。毕竟那个女孩子和我没有任何关系,面前这个“渣男”却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

我又想起QQ空间里那张照片,女孩子笑得一脸幸福,我突然觉得很无力。

他可以不厌其烦地组织老友聚会,却不愿意带她见一个多年的挚友;两年来,假期回家,我们聚了无数次,却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有了女朋友;婷婷分手的时候,他从哈尔滨连夜飞到北京,可是今天,面对一小时车程之外的她,他觉得“太远了”;他镜头下的婷婷风情万种,美丽不可方物,他与她公开的却只有一张背景简陋的仰拍的合影;当年他拼了命地对婷婷好,现在他淡淡地说“还不够吗”……

他对婷婷,是深情痴情苦情人;他对她,却是彻彻底底的渣男。

也许,婷婷和三水,三水和她,原本就是两段故事,不过两段故事的交集恰好是三水。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这样的交集。有人在上一段感情里掏心掏肺,却在下一段感情里将对方的真心弃如敝屣;有人在上一段感情里卑躬屈膝,却在下一段感情里颐指气使;也有人曾经拿自己最好的时间、最鲜活的心情去爱一个人却没有被珍惜,到了下一段感情,他甚至没有办法好好地被爱。

明明幸福触手可及,也知道应该怜取眼前人,却做不到像曾经那样好了。

这是谁的错呢?是上一个人的错,还是自己想不开?似乎每个人都有苦衷,每个人都为感情辩解。而我只希望,有一天,当你遇到一个高冷的人,一个任你怎么委曲求全都无法得到他的心的人,你会骄傲地离开。你要明白,他不是天生高冷,只是暖的不是你。

为什么暖男会变成渣男

当年她手捧奶茶回眸一笑,素颜占据屏幕,就像清风吹过眼睛,吹散了娱乐圈的浊浊脂粉,吹进了男孩子最美丽的梦里。转眼,她嫁作商人妇,手提价值六位数的铂金包,坐在时装周贵宾区,出入各个国际机场,与霸道总裁相拥着匆匆而过。

如同男生们都在吐槽“为什么奶茶会变成绿茶”,女生们也在频繁抱怨“为什么暖男会变成渣男”。曾经有一位姑娘对我娓娓道来,字字揪心。她说,两年前他从看到她投的简历开始痴心追求她,有事立马响应,每天甜言蜜语,节日买礼物……他爱她成熟稳重,他怜她俏皮可人,他温情脉脉地说“我愿陪你成长”,她心里娇羞无限地想“愿你护我天真无邪”。然而如今冷战连连,他对她指桑骂槐,“分手”两字竟也轻易说出口。她没想到,当年满口情话的男人竟能尖酸刻薄至此。

她看着我,泪眼汪汪:“为什么暖男会变成渣男呢?”

我说:“姑娘,你只埋怨他暖男变渣男,却没发现你也已经少女变怨妇。”

我并不是想打击她人生最好如初见,也无意感慨何事秋风悲画扇。缘分清澈见底,只不过是因为,她从来不是真正的奶茶,而她的他,也从来不是真正的暖男。

当一个男人爱慕一个女人,自然愿意燃烧自己,去照亮她的眼睛,去温暖她的身心。这时候的男人呀,岂止是暖,还是滚烫的呢。每一句话都反复思量,每一条信息都配上表情,每一次过马路都记得牵你的手,每一个节日都准备惊喜,每一次吃饭都为你拉开椅子,每一天晚上都发来“晚安”……热恋中的男人怎么会不暖呢?

然而,这样的暖并不是真正的暖。这种暖与他的本性无关,而与爱情和激情、教养和修养、情商和智商有关。

暖男啊,不是装出来的,也不用苦心维持,但是这种暖不会消退,他不会翻脸无情,真正的暖是骨子里的温柔。你或许会埋怨这样的人是好好先生,对谁都假以辞色,但他对着自己眼中的人儿,还是会平添一抹别致的暖意。可惜,他们总是不容易遇到能够珍惜这份暖意的姑娘。

我特别珍惜的一位朋友就是这样一个暖男。

我和他是中学校友,一起打球的朋友都叫他胖子。其实他完全不胖,然而跟其他竹竿似的男孩子混在一起,被叫一声“胖子”也很适宜,还多一分亲切。只有交情足够深的人才能肆无忌惮地拿对方的缺点来取外号,不是吗?

我和他常常在篮球场上遇到,那时候流行分成几组打3V3[2],定下五个球为胜负点,赢的组接着打,输的就下场休息。胖子打球水平实在一般,在场下的时间总是比在场上多。他话很少,我俩都碰到四五次了也没说过一次话。我常常见胖子中途跑出去买水,小卖部就在球场对面,不一会儿工夫,他就抱着一箱农夫山泉小跑着回来了。他人高马大,猿臂轻舒地把一箱水搁在篮球架的底座上,对球场上的兄弟们喊道:“要喝水自己拿啊。”

我起初不好意思白白拿人家水喝,倒是他兄弟下场来拿水,顺手递给了我一瓶。我有些不安地问他:“这位同学,我要把钱给你吗?”周围的人哄然大笑,当然是笑我:“你就安心喝吧,他可不缺这点钱。”

熟悉之后我才知道,他竟然是本市某龙头集团的公子,虽然私立中学不乏权贵,但若真计较起身家来,他大概能排进前三。

球场上结交的友情是真正的铁哥们儿情,没有经历过的人不明白,经历过的人都懂——无兄弟,不篮球。跟性别没关系,跟每一次传球、每一次挡拆积累起来的默契有关。所以我和这位公子哥儿也不可能发展出点什么,虽然从他身上实在找不出什么公子哥儿的习气,除了打球的时候总是一个人默默地去买水,再后来,聚餐的时候他也总是默默地出去找经理签单。

他不在的时候我们还偶尔AA,如果他在场,就都是他埋单,而且他总是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去埋单。等我们叫人来结账的时候,经理就会走过来客气地说:“已经有人签单了,大家请慢走。”

他总是苦恼自己成绩不够好,觉得很让父母丢脸,知道我成绩好,便常常向我请教学习方法。久而久之,我和他的关系越来越好。他偶尔会说一些心事给我听,比如他父母希望他接班,可是他想要白手起家;比如有了弟弟之后,父母对他越来越不关心;比如他看到隔壁班那个双马尾妹子的时候特别紧张。

嘿,这个死胖子,在高一那年,终于开了窍。

他追求妹子的方法很笨拙,但实在有效。第一个月送香水,第二个月送手机,第三个月他们就在一起了。

从那以后,我们就很少在球场上碰面了。我问其他人:“最近胖子都不来?”

他们坏坏地笑:“是啊是啊,陪老婆陪得紧呢。”

马尾妹喜欢喝奶茶,他就每天中午溜出学校,打车到市中心的奶茶店——听说那家店的奶茶最好喝,买好奶茶放到妹子的桌子上;马尾妹喜欢看电影,他就买了所有场次的电影票,连妹子身边的闺密都能收到一份;马尾妹抱怨说“哎呀,天气怎么变冷了”,第二天他就买了毛茸茸的围巾帽子手套耳罩,偷偷塞到妹子书桌里;有一次,他还难得地想起我来,请我吃饭,中间犹豫了几回,最后才羞涩地问道“你们女生来那个的时候……痛该怎么办”;好多个晚上,我们打球的时候,看到他陪着马尾妹在操场上逛圈,让他来打一会儿,他都摆摆手说“下次吧,下次吧”……

我们没有想到,他喜欢上的第一个姑娘就狠狠地伤了他的心。

他又开始来打球,男生们说话没有太多顾忌,直接就问:“怎么不陪你老婆了?”

他摆摆手,不愿回答,只说:“打球,打球,不聊这些!”

场下只有我俩站一块儿的时候,我就问他:“是闹矛盾了吗?”

他犹豫了很久:“有人说她和四班的××也好上了,我不敢问她……”他抬眼看我,“你消息灵通,你说,这是不是真的?”

我自然是知道这些八卦消息的。女生之间,这些话题永远是一线战报,说得有模有样的,有了风就能成雨。十六七岁的年纪,最不能掩饰喜恶,最讨厌收了男朋友许多礼物的女生,最讨厌徘徊在不同男生之间犹豫不决的女生,偏巧他家这位马尾妹把这些元素都占全了,但凡有风吹草动,一来二去,都能传到耳边来。纵然如此,我也不曾亲眼见到。就算我亲眼见到了,看胖子这么伤心,难道我还能再补一刀,真的把看到的事告诉他吗?

但凡男人向第三个人打听自己女人的消息,这消息在他心里,十之八九已经扎下根来了,这个时候,真不真的倒在其次了。

我只好安慰他:“你看我和你关系也很好,人家说难听的也有,不用管别人怎么说啦。”

他听了,似乎甚得安慰:“嗯,只要我对她好就够了。”

这事之后,据说他送了花、送了手表,件件出手不凡。他们还是模范情侣,出双入对。直到高二那年,他遵从家里的意愿准备出国。临走前,一起打球的兄弟们聚了聚,散伙后,他拉住我,说:“一起回中学看看吧。”

他说:“我现在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她。我知道她和很多女生关系不好,你如果有空,就替我帮帮她吧。”

我说:“好,一路顺风。”

接下来的事情,大家有目共睹。他离开一个月后,那个女生就正式和之前暧昧过的男生在一起了。有与胖子比较熟的女生幸灾乐祸地把这条消息告诉了他。

胖子在QQ上问我:“是真的吗?”

我删删写写,最后回:“你相信她吗?”

过了很久,他回了一句:“嗯,我相信她。”

其实学校里稍微八卦一些的人都知道,胖子的女朋友脚踏两条船,一边抓着胖子不放,让他在美国给她带这带那的,一边和学校里的另一个富二代在一起,吃喝玩乐。然而,胖子说:“我相信她。”

话已至此,外人又能多说什么呢?

胖子到美国第一年的圣诞节,匆匆忙忙买了机票回家。双马尾妹早就不是双马尾,她拉直了头发,染了颜色,但表情一如既往地清澈无辜。胖子回国的时候,两人亲密如旧。胖子飞走后,马尾妹转身又和富二代在一起。

事情的发生很讽刺、很突然,又在意料之中。胖子帮马尾妹开通QQ会员的时候登录了一下马尾妹的QQ,结果遇上富二代刚发了消息过来,大意是:今晚我在哪家宾馆等你?

但我知道这件事已经是上大学之后了。胖子回国的时候,我和他约饭,又去中学逛了逛,忆起当年往事,他说:“那一刻,感觉就像掉进冰水里一样。”

他俩分手之后,马尾妹在闺密团里宣称:美国的一个妞抢走了胖子,胖子移情别恋甩了她。

我喝了口酒,胖子微笑着说道,他现在和喜欢的女孩子在一起,上个假期去见了人家父母。胖子的笑容里还带着当年大男孩般的羞涩,说:“毕业回来准备订婚。”

他和我聊天,不时回一条微信。我瞥到他微信聊天界面背景图中的女孩子,略显丰腴,穿着蓝色裙子,和他站在一起,两人笑脸相对。我的心里很是唏嘘,当年胖子走之前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一定要回来娶她。”

不知道马尾妹会不会后悔,他的新娘不是她。这样一个男孩子,出身优越,洁身自好,对朋友仗义,对感情忠贞,在一起时掏心掏肺地对对方好,被伤了之后无怨无悔地独自疗伤,背后不曾说前任一句坏话,人前更无一丝抱怨。

这样的暖男不会变成渣男,永远不会,但是也会心伤心碎。姑娘,如果你想要一个暖男,就请你拥有配得上这份温暖的温柔。

虽然承认这一点令人沮丧,但确实有些人的心怎么也焐不热。她们要的是奴才,是保姆,是移动提款机,唯独不是暖暖的男朋友。

如果爱

最近某地一学校军训,教官公开向女学生表白的视频被人传到微博上,火遍全网。有人批评,有人八卦。我点开视频,看到起哄的人群和被人群围着的一对男女,关了网页,心里想,如果爱,大概不会是这样子的吧。

我的军训已经过去很久了,却一直记得同学偷偷跟我说过的教官追她的故事。同样是教官喜欢上女学生,却是完全不同的故事。

教官复姓欧阳,这还是军训期间调皮的男生拐着弯问出来的。部队明文禁止参与大学生军训的士兵服役期间与学生产生任何私人联系,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不得留下自己的电话,更不能留下女同学的电话。

欧阳教官是这一批教官的班长,黑黝黝的圆脸,不算高的个子,二十一岁,青岛人,说话带着股海风味。我同学说,她每次站军姿的时候,看着欧阳教官的脸,都会想起练蛤蟆功的欧阳峰。

二十一岁,其实只比我们这群学生大两三岁。训得熟了,欧阳也偷偷告诉我们,每次决定哪个班来给学生军训,连里的竞争都异常激烈,大家都想出来透透气,感受一下大学生活,部队里太闷了,所以每年能出来给学生军训的班都是连里最优秀的班。说到这里,他压了压帽檐:“都是因为有我这个班长,我们班才能拿连里第一。你们等着,下周末的队列比赛,我就带你们拿第一!”

没人觉得他吹牛,因为他训练得法。鉴于他是班长,他总是毫无顾忌地带我们占领操场的阴凉处,坏坏地看着别的方阵在太阳底下站军姿。欧阳带方阵从来没有加练,主席台上一吹哨子就休息,再吹哨子就分批次训练,站得好、走得好的同学可以先休息。我同学狡黠一笑:“我每次都在先休息的那批里面。除了练那个向后转的时候,欧阳竟然让我转了十多次,转得我那个头晕哪。”

每天下午训练之前,学校规定要拉军歌。每当这个时候,欧阳教官黑黝黝的脸上就会飘起红色的云,因为他跑调。其他班选的都是义盖云天的《精忠报国》或者豪气干云的《当兵的人》之类,唯独我们班唱一首婉转的《军中绿花》。欧阳摸摸帽檐:“你们班女生多,唱这首歌好听,绝对好听。我给你们示范一个,不过你们别听我的,回去找网上的练,你们别笑啊……”

后来,我们班果然凭这首歌拿了军歌比赛的第一名,又拿了队列训练的第一名,最后拿了全校方阵的第一名。教官走的时候,我们偷偷打听了时间,赶去校门口送了送军队大巴的尾气。

军训不过是大学生活的一个短暂插曲。等到十一过后正式开学,功课繁忙起来,社团、学生会之类开始招新,大家的注意力就都投入到了新的地方。

有一天,我和同学去学校的咖啡厅自习,她突然跑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后她说:“可逗了,我都没听出来,突然让我立正、稍息、小跑出门,然后问我:‘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惊呆了:“难道是欧阳?”

她点点头:“嗯,我也是跑出去之后才反应过来,他问我,我们班开学后都还好吗……”

接到欧阳电话的还有我们班负责和欧阳对接的胖班长豹子。豹子深切转达了欧阳教官对我们的挂念,声称他冒着重重危险打了这个电话,还说他十二月就要转业离开部队了。

我知道,他压根儿不是挂念全班同学,不过是挂念她罢了。十一月的时候,欧阳发了封人人私信,问她十二月有空吗,他在北京找了份工作,马上就要调来北京了,想请她吃饭。

我同学回了一句:“哇,是请我们全班吃饭吗?”

欧阳回道:“不是,只想请你吃饭。”

故事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她没赴他的约,却读懂了他的一片心意,也婉拒了不可能回应的一片心意。

后来,每年过年她都能收到一条群发的短信:祝学业进步,身体健康。

也偶尔看到他的人人状态,离开部队了,到北京工作了,又调回青岛工作了,事业发展得很好,开始相亲了,快要结婚了。

一场真挚的付出大概就是这样了,想要就努力争取,得不到也释然。没有哗众取宠,没有死缠烂打,没有平添压力,唯剩下一片海阔天空,彼此祝福。

你注定成为你想成为的那个人

她就像一条岸上的鱼,我在水里,望着她在陆地上艰难行走,最终走出了自己的路。

我和她相识于少女时代。彼时我还扎着长马尾,露着大额头,对于紧身裤勾勒的身体曲线感到无法言说的羞耻;她已然玲珑,娉娉袅袅,总在第一时间吸引旁人的目光。她的好看是公认的,对于这一点,女孩子们表现出的是排斥和掩饰不住的羡慕嫉妒,而男孩子们表现出的就是追捧和求而不得的咬牙切齿。

比她的美更引人注目的是她惊世骇俗的言行。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她离家出走,一个人跑去邻省过了一周才回家;初一的时候,她和高中部最好看的男孩子谈恋爱,失恋之后一个人坐火车,从浙赣线坐到兰新线;初三的时候,她带着一支乐队在学校新年晚会上高调唱完一首《朋友》;高一的时候,她去了邻市的高中,据说还曾带全班同学一起逃课……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直关注着她的消息,或许她代表了我内心某种隐秘的渴望,不做一个老师喜欢的学生,不做一个大人喜欢的孩子。很少有人知道我和她关系极好,我俩似乎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我向来知道怎样表现得乖巧懂事,加上稳步上升不曾跌落的成绩排名,从小到大都是家长会上被老师提得最多的学生;她叛逆不羁,成绩不错但偏科严重,逃课简直是家常便饭,还常常成为男生们打群架的理由,奈何她有一个在教育局当领导的妈妈,所以从来没有处分落在她身上,这大概更加招致了老师的不满。

高中毕业她才告诉我,她没参加高考,一个人在S市为出国做准备。

以她的成绩,上个“985”是没问题的,她却在高考前一个月临时决定出国念本科。她母亲当然不同意,她便索性逃了高考,母亲盛怒之下也没有法子,只好让她自己去折腾。

她在电话那头细细和我说那一个月发生的事,说“我还是想出国读书”,明明是关乎人生方向的大事,在她口里却像是“听说明天要下雨”般平常。奇怪的是,我也不为她感到担心,她行事再跳脱,我也觉得她在跳一支别致的舞。大概因为一早相识,我知道她从来都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

她说她正在筹备开一家淘宝店,既然家里不同意,那学费就自己赚好了。本市的服装制造业很发达,每个制衣工厂都留有很多大牌原单,她一家家搜集,自己当模特,自己整理上传资料,自己当客服。

然后我北上念大学,她继续准备资料、考语言、打理淘宝店。

第二年的时候,她说她申请到了一所排名不错的州立大学念心理学,淘宝店也走上正轨,至少每个月的生活费不用愁了。

她说,学校那边奖学金不错,零零碎碎加在一起还能出去旅游,可惜淘宝店太忙了。我说:“你不考虑做代购吗?那个不是更轻松吗?”她斜了我一眼:“不好不好,代购太low了,骗自己人的钱有什么意思呢?”

第三年初,她的淘宝店已经可以冲皇冠了,主打产品还是原单和跟单。为了节约成本,她依然自己当模特,自己修图,让她妈帮她当客服,雇了两个小弟帮忙送快递,隔月飞回来批发布料、监督加工,待工序稳定之后再飞回去。生意很火,遭人眼红,毕竟也是打着擦边球,她的店被竞争对手举报,两年心血付诸东流。

半夜她给我发微信,用极其轻描淡写的口吻。我想起那年夏天,她在电话里说“我还是想出国读书”,想起过去两年她的付出,我觉得心疼不已,她只不过嘀咕了一句“赚钱真是辛苦啊”。

我笑着说:“你长得这么好看,不靠脸活可惜了。”

她扬起脸,傲娇道:“要做独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好不?”

我说:“那你准备重新开店吗?”

她说:“嗯,可以趁这个契机做自己喜欢的衣服,其实老娘早就不想卖别人的衣服了。”

我说:“人力成本变高,原材料更难找,淘宝竞争那么激烈,要不改行吧?”

她说:“可是我想做自己喜欢的衣服啊,也不仅仅是为了赚钱。做自己喜欢的风格,卖自己喜欢的款式,总有一天我能创立自己的品牌,将我的衣服卖向全世界!”

我说:“哦……”

她说:“这是我的梦想!”

她的新店开张了,她注册了公司,有了小小的品牌,让我帮着想首页文案,我说:“要不就‘人不如旧,衣不如新’吧?”她笑:“太文艺了,那是你的风格。”不过,后来这句话还是用最小的字体放在了导航栏下排。

前几天,她发微信告诉我,她准备转学去哥大了,依然是她独特的轻描淡写的口吻,怪不得前段时间总跟我抱怨“每天只能睡三个小时”。

而外人只看到那个叛逆少女兜兜转转最后成为一个哥大学生,有着自己的公司,经营着月入几万元的淘宝店铺的亮眼履历。

人们看到天鹅在水上优雅地游动,却看不到它奋力划水的脚。

我与她相识近十年,看她一路风雨,看她逃课、早恋到执意出国、自己创业,心里反而比外人的震撼、羡慕、崇拜多出一些感慨。我一直都在选择规避风险的人生,以前觉得自己是考虑周到,如今想来不过是害怕失败。

服从内心,做出选择,为之努力,每一步都不容易,她却都做到了。看起来布满荆棘的道路,也能带你看到美丽的风景。

为自己心爱的东西冒险,就算失败,也有荣光。而人正是被这些不同的选择雕琢出不同的面貌,有些人风光险峻,有些人一马平川。很多人抱怨生活平淡,却不愿为梦想冒险。而选择,只有自己去做,才不会后悔。

你唯一注定成为的人,一定是你选择成为的人。当那个渴望强烈到一定程度,它就能召唤一切力量。

每个人都需要练习心碎

第一次失恋的时候,我把知乎上能搜到的所有关于如何快速走出失恋的回答都翻了一遍。

大半夜里,我坐在屏幕前,浏览失恋百态,突然明白,原来每个人都需要练习心碎。

至于那些宣称能够让人快速走出失恋的方法,如有需要,不妨试上一试。反正哀莫大于心死,死马当作活马医就是了。

世间参差,失恋百态,有喜新厌旧移情别恋,有门户不当棒打鸳鸯,有恩断义绝老死不相往来,更有莫名其妙尽了缘分,到头来只剩秋风悲画扇……也许第一次失恋要死要活,第二次失恋肝肠寸断,第三次失恋黯然销魂……第N次失恋终于练就刀枪不入百毒不侵的金刚罩体大神功;或者每一次失恋都天崩地裂天塌地陷天昏地暗,直到再也折腾不动。

终于发现,避免失恋的最好方法,就是不恋。

风不动,幡不动,心亦不动。老僧入定、浪子回头,一个看破,一个看淡,不外是这两种心境。

可是,像我这种初入红尘的小妖怎么办?

难道必须像那些飞升多年的家伙一样,挨过一次又一次天打雷劈,经历过一场又一场悲欢离合,然后才能对曾经爱过的人矜持一笑,说“好久不见”吗?

不要不要我才不要。

大不了,我也不谈恋爱了。

老僧、浪子和老家伙们都笑了:“我们用大半辈子修行得来的境界,岂是你这小妖说声不要就能达到的?”

有腼腆的少年悄悄把早饭放在我的课桌上;有酷酷的少年穿着我喜欢的球队的球衣晃过我的面前;有英俊的少年驾着他爸爸的“五彩祥云”问我是否愿意上车;有带着坏坏的笑容的少年请我看电影,黑暗中想要牵我的手……我想着前辈们飞升之前,三小劫,六中劫,九重天劫,稍有不慎,魂飞魄散,心想不要染上情劫,我宁愿一辈子当一个没出息的小妖精,也不想渡劫成仙。

他们又笑了:“你以为你只要躲在洞里,就能逃过命数吗?”

命数总是在不期然间降临,我遇上了我的桃花妖,他甚至什么都没做,不过是站在桃树底下勾了勾唇角,春风十里不如你,北风卷地百草折,我这道行尚浅的小妖就把魂儿丢了。

他们终于不笑我了,语重心长地说:“小妖,他不适合你。小妖,你金丹尚结,元神未凝,根基欠稳;而他看尽花期,悟道千年,快大成了。小妖,你找个小狐狸精也好,不该是他。”

我说我不怕,我原不过是一株草木精华,大不了舍本夺元,再花上几百年修成金丹化形。

他们摇摇头,告诫我,有一株绛珠仙草是我先祖,原是最最精贵的草,就因为灵蒙初启时爱错了人,瞧上了花园里浇水的小工头。修成金丹之后,非说什么以身相许,迫不及待地转世投胎,随那小工头去了富贵人家。结果他姐姐妹妹一大堆,我那先祖流了一辈子的眼泪,差点连仙根都毁了,亏得养护她的仙子们尽力相救,不然连轮回都将落空。

我想,流一辈子的眼泪算什么啊。他一笑,满园子的桃花就会跳舞呢。我说“好美”,他就挑了最美的那一朵,戴在我头上,看着我说:“好美。”

我恨不得溺死在他的目光里,他若要,我生生世世的眼泪都给他。

我只怕,他不要。

他第一次吻我是在桃花开得最盛的时候,刹那间,所有花瓣都簌簌颤动,掩盖了他的叹息。“为什么不早点遇到你呢?你知道吗?我快要走了……”

“我知道啊,他们跟我说过。”

“你不怕吗?等我走了……你会想我吗?”

“不怕,等你走了……”我灵机一动,“我可以爱别人!”

他似乎没料到我会这样回答,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那……我就放心了。”

某天夜深露重,他搬出所有的桃花酿,有上千年的,有五百年的,他说再不喝就来不及了。他饮尽一生藏酒,抱我飞上最粗壮的桃花枝,陪我看银河。他指着某方天空说那是他要去的地方,让我好好修炼,他会在那里等我。

有一天,我听说人间男女相爱,会做特别快乐的事。他游历人间千年,一定知道是什么。

他摸摸我的头发:“那叫做爱。”

“那我们可以做爱吗?”

“不可以。”

“为什么?”我睁大眼睛,不解地问他,“难道我们不相爱吗?”

“相爱啊,但是……太迟了”,他吻了吻我的额头,声音几不可闻,“等我走了,你就去爱别人……”

他消失在某天清晨,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人间的桃花落尽了。我发了疯一般跑遍所有山寺,每一株桃花好像都有他的影子,可是我等了无数个白天和黑夜,也没有人突然从背后抱住我。

他们说:“小妖,忘了他吧,他根本不爱你,不过是千年修行,功近大成,等你这最后一道情劫罢了。小妖,他在天劫之中被斩去了情根,就算对你有过一点感情,也丢得差不多了。小妖,就算你千年之后去找他,又能怎么样呢?小妖,小妖,小妖……”

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

那天他饮尽桃花酿,分明是醉了,醉了的妖说的才是真心话。他说他会等我,等我去找他。他说如果早点遇到我就好了。他明明不想让我去爱别人。

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爱别人。我只要他一个。

我才不想爱别人。我才不会爱别人。我怎么去爱别人呢?

我要去找他,他会等我的。

劝我的人逐渐散去了,他们说妖本薄情,没见过我这么没出息的。他们说:“小妖,你要面对现实。小妖,你自己想明白吧。小妖,时间是最好的药。”

我没数这中间过去了多少年,好像桃花又开了几次、落了几次,反正在妖的一生中,几年也不过是人的短短一瞬而已。

我想起他欲言又止:“你知道吗?我快要走了……”

我知道他会走,即使我能侥幸飞升,与他一别,也是千年。可是在那个时候,我为什么会以为他走了以后,我就能忘了他,再去爱另一个人呢?

如果我和他早些相遇,或许能携手同游数百个春天,也或许待上几百年之后,我们就彼此厌倦,分别去寻找新的伴侣,没准儿我还会给他生几个小桃花妖。

对啊,妖本薄情。尤其草木一春,荣枯自定。我生于天地之中,开了灵窍,就真把自己当人了吗?

人才有那么多牵绊,妖本不应该有的。只有他这种化形千年游历人间的妖才会和人一样,有这些情情爱爱的红尘之心。我看那棵老藤,成精快万年了,每天除了睡觉就是睡觉,好似从来不会有情感波动,难道我要做老藤那样的妖吗?

不要不要不要。

我还是想做一只和他一样的妖。

我想,他一定爱过我,不然我学不会爱他。为什么我只愿意接受相遇的宿命,不愿意接受分开的宿命?最后陪在他身边的人是我该多好。他在仙界偶尔会想起我吧?不想起也没关系。

如果我爱他,那么我也可以爱另一个人。

嗯,我想做一只会爱的妖。

信息时代的爱情

我有很多邮箱,一个163邮箱用来注册各类账户,一个hotmail用来交各科作业,一个QQ邮箱用来处理从接收UBER [3]电子发票到订阅SNS [4]消息的各种杂事,还有一个Gmail用来写情书。

Gmail被封的时候,室友正在申请日本某所大学的offer,和心仪的导师套磁,来往都用Gmail。大早上的,她在宿舍微信群里发了一个大写的“SHIT”,告诉我们:Gmail被封了!

我倒无所谓。因为我有很多邮箱,一个163邮箱用来注册各类账户,一个hotmail用来交各科作业,一个QQ邮箱用来处理从接收UBER电子发票到订阅SNS消息的各种杂事。

当我对艾先生说这个的时候,他发出了愉快的笑声,然后又真诚地建议我:“你为什么不用Gmail呢?”

我老实说:“谷歌老被墙[5],断断续续的,用起来多不方便。”

他又笑了:“可是它很安全。”

艾先生是留美回来的自由主义右派老青年,回北京后去了一家知名外企。他觉得隐私是很重要的,无法想象往来的一切邮件处于另一双眼睛的窥视下。

“可是,我的邮箱里都是英语培训班招生广告和教师职称论文发表广告,那有什么关系呢?”

“即使是垃圾邮件,也是个人隐私。”他严肃地回答道。很久之后,我想,他吸引我的,或许就是这种认真和固执。因为我是一个过于随性、对一切都无所谓的人,抵挡不了这种凡事都爱较真的人。

然而我依旧不置可否,因为我的邮箱里大半是垃圾广告和鸡毛蒜皮的事务通知,没什么大不了。我不在乎安全,我只要方便。

艾先生去香港公干,一去就得三个月。

那段时间,我恰好文艺青年作死症发作,用一部黑白的诺基亚老年机,美其名曰矫正信息时代的异化。所以,我和艾先生谈恋爱的时候,沟通的方式只有打电话和发短信。艾先生骨子里也是个自我修养颇高的文艺老青年,虽然他常常戏称我的这种做法为“行为艺术”,却依然陪我玩得不亦乐乎。诺基亚老年机只能存两百条短信,一个晚上内存容量就用完了,屏幕会提示你:“你的存储已满,请删除部分信息。”我和他见面的时候,举着手机告诉他:“喂,我的手机存不下了呢。”他说:“那怎么办?”我从包里拿出一个密码笔记本:“你看,我都抄下来了,抄完再删。”他定定地看着我,眼眸里有一片星空。

后来他坦白,第一次见到我,我正拿着那部黑白的诺基亚老年机打电话,他心里想:嘿,这姑娘真有意思。

果然如此,爱情的诞生,一半来源于征服欲,一半来源于好奇心。

当然,这些在热恋时都是小情趣。可是等到艾先生去了香港,电话和短信都成了问题,我俩便约好用QQ视频。

他闲的时候能陪我闲扯一晚上,从晚饭吃了什么聊到早饭该吃什么。你知道的,假如有人把恋爱中男女的对话抄下来,就会发现,这些对话中,百分之九十九点九都是此类毫无营养的话题。

他忙起来,三天两头联系不上。我思念之情日盛,便注册了一个英文名字和生日组合的Gmail邮箱,打算用来写情书。毕竟在文艺青年眼中,写情书如此隆重的事情,必须有与之匹配的仪式感,比如净手焚香,找一家安静的咖啡厅,最关键的是要安全,因为它是恋人之间的一级机密。

艾先生收到它的时候,一定得是下午三点三刻。

我精心计算了时间,并且坚信这是一个完美的时间。工作了大半天的艾先生,午睡已醒,他一定冲了一杯咖啡。要紧的工作已经在早上处理完,他现在也许看着新闻,间或有工作邮件进入他的PC [6]。这个时候,“叮咚”一声,他又收到一封邮件,他像对待一份普通的会议记录一样对待它,可是当他打开它的时候,他会看见养眼的开头:“亲爱的艾先生……”哦,他终于发现这是一封情书。

我想我没算错,因为四点的时候,我的QQ上突然弹出视频窗口,艾先生在屏幕那边笑意盈盈:“写得不错。”我想,这表情应该和他夸奖下属时不一样,他夸奖别人的时候,表情还是很严肃,可是此时此刻,他的眉眼是融化的。

我此时的表情一定很像偷吃成功的小老鼠,只知道哧哧地笑。

他问我:“你不是不用Gmail吗?”

“可是,你说它很安全呀,”我调皮地眨眨眼,“你还说QQ视频很幼稚呢。”

艾先生定定地看着我,唇角微微扬起,眼眸染上从窗户爬进来的阳光,眼睛里是整片晴天。

可惜这样的时间毕竟是少数。他工作越来越忙,常常给我留言:对不起,今晚我不能陪你视频聊天了。

一连数天如此之后,初尝爱情滋味的我终于知道了异地恋的销魂之处,而我俩之间的第一次冷战也爆发了。在艾先生忙完之后的半个月,我要么给他留言“对不起,我今晚要去参加××的聚会”,要么就是拖到很晚才登QQ,聊不到两句就开始打哈欠,说:“哎呀好困,我要去睡觉了。”

怪不得人们说小作怡情,大作伤身。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他还有个微博,就悄悄注册了一个微博账号,根据他常用的ID找到了他的微博。不看还好,一看事情就更大了。

在他工作很忙的那几天晚上,他竟然还有空发微博和回复评论。女人总是对这些细节极其敏感,我接着往前翻,发现他对着镜头说想我的时候竟然在微博上和女性朋友讨论谢耳朵的新梗;他对我说下班要开会的时候,竟然在微博上发和某位老友聚会,聊得很开心;他对我说晚安之后,竟然在微博上发了某部电影的观后感。

突然,这段感情在我眼中岌岌可危。虽然我很想念艾先生,但我不再用Gmail给他写情书,他也不再在QQ上给我留言。

突然,我发现我和艾先生之间的联系薄弱得可怜,如果我和他再保持这样的状态一个月,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分手。而如果就这样分手,谁又说得清楚,我们分手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这会是一件多么荒谬的事情啊。

所幸在我们冷战第二周的周末,艾先生终于想起给我回信了,我们又开始恢复通信。一切都跟以前一样,一切似乎又和以前不一样了。

我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因为我不用智能手机,所以无法用微信时时聊天吗?于是我迅速入手了一部苹果手机,下载了微信,我们所有的联系都转移到了微信上。可是我仍然觉得哪里不对劲。我们缱绻相望,虽然隔着摄像头和手机屏幕,彼此之间的情意仍清晰可见;我们互道晚安,虽然隔着电流,但听着他的声音,似乎能感觉到他在身边。

直到圣诞节那天,我在机场接到突然回北京的他,奔入他的怀里,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所有的通信工具,都比不上一个亲身的拥抱。

我知道艾先生也是这么觉得的,因为他抱我比之前任何一次都紧。

单恋是一场孤独的守望

我有过十几任同桌,但好像一直以来,在我的世界里,这个名词,仅仅属于他。

小学搞素质教育,每个人都得报一个兴趣班。我本打算去写作班,可听到他跟前排的男生说要报奥数班,我就悄悄改成了奥数。

上课的时候,但凡布置什么需要和同桌配合的任务,比如英语对话朗读,我就会特别雀跃特别积极,拉着他认真练习,比其他组多练上好几遍。老师问哪组同学愿意展示,我就唰地举起手。他很怕在公共场合讲话,一站起来就涨红了脸,每次坐下之后都恶狠狠地警告我:“喂,下次不准举手啦!”

语文课听写完新词之后,往往是同桌交换本子互改。我总是故意写错一两个,他就会得意地用红笔把我的错字圈起来,还不忘嘲笑:“你好笨哦,竟然把‘叠’字中间的盖头丢了!”看到我的作业本上留着他的笔迹,我觉得特别满足。

遇上无聊的课,我们就把漫画或者小说放在课桌中间,我的左手压着书的右侧,他的右手压着书的左侧,看到有趣的,两个人一起捂着嘴哧哧地笑起来。偶尔他翻页的时候会不小心碰到我的手,那是我一天里心跳最快的时刻。

体育课上,我用余光偷偷瞧着他,如果看到他和某个女生说了很久的话,那一节课我都会不太开心。

开家长会,班干部得帮忙,我的职责便是站在教室门口,然后把家长带到孩子的座位上。我等啊等,终于等到一个穿着酱红色长裙的女士来问我:“同学你好,请问×××(他的名字)坐哪儿?”我跟她打完招呼,把她带到座位上,看到我妈妈和他妈妈聊着天,嘴角就不自觉地上扬。

我常常帮他修改作文。我们一起参加区里的作文竞赛,我帮他修改过的文章至少可以拿个三等奖回来。直到有一天,他拿出一张纸,羞涩地问我能不能帮他改。我抖开一看,是写给另外一个女孩子的情书。

我笑得格外欢畅,一边修改一边讥讽他:“追女孩子怎么能这么写?”他脸上浮现出别扭害羞的红色。我喜欢的男孩子终于有喜欢的女孩子了,却不是我。我羡慕她、嫉妒她,却和她做了好朋友,打听她喜欢什么颜色、爱喝什么饮料、周六都去哪儿玩,然后回到座位上,装作不经意地透露给他。

他为她画一幅卡通,是我们当时一起玩的游戏人设,她是玄彩娥,他画的就是玄彩娥。他在课上画这幅画,我为他打掩护。一路上跌跌撞撞的追求,我为他出谋划策,直到他难过地告诉我,他被她拒绝了。看着他沮丧的样子,埋在手臂里的眼睛隐隐透出亮晶晶的光,我才明白,原来喜欢的人的难过,比自己的难过,更让我难过。

毕业的时候,大家互写同学录,我留了首拆字诗,把他的名字拆成六个部分藏在诗里,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找出来。

后来我俩去了同一所中学,被分在不同的班级。月考前十名会在光荣榜上贴出照片,我怕他忘了我,于是努力学习,每次都可以把照片放上去。光荣榜在教学楼一楼大厅的墙上,我想,他路过的时候能看上一眼就好了。

整整三年,我的照片总贴在那儿,几乎所有比赛的获奖名单上都有我的名字,晚会的主持、校报的文章、开学仪式的发言也常常出现我的身影或名字。

我的耳朵总能捕捉到他最新的八卦,他恋爱了,他失恋了,他被劈腿了,他打架了……然而在各种场合碰到,只不过淡淡地打声招呼,擦肩而过。我回首望他,一望数年,望到目光里再也没有波动。

这样一场孤独的守望,到头来只成全了自己,却没有得到喜欢之人的回首。

这未尝不是最好的结局。终于明白,即使你再优秀,也不一定能赢得想要的心。

爱情真是一个只有死门没有活路的战场。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我的选择,不过是留一具全尸,然后马革裹尸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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