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毛别人被拐都想着怎么逃出去,我被拐就成了刘家的小工了呢?
到底是什么情况,我怎么感觉自己是来干活的,而且是被剥夺了自主选择权的长工呢?
末笙连忙严肃道:“您放心,我今天下午一定把田里的活全部干完了,明天一定让村长播种。”
这感觉,咋越来越像跟老师保证考及格那种骗你你也不知道,考咋样完全靠我心态,事后一律凉拌,谈话全部映衬一样呢?
李玫环不知道末笙何种草泥马的心态,连忙就笑逐颜开了,左右拍打末笙手背:“好,带着平生,一起去,路上有个伴,还能解解闷。”
末笙:我就笑笑不说话。
这话本意不在这儿吧,想让刘平生跟她培养感情就直说,你们村又不是什么十佳好村,臭名招展成什么样自己心里没点数,非得弄得跟相亲似的,再说,让末笙跟五岁小孩干这事,怎么可能,她又不是,色,中恶鬼,是个男的就行啊!
第二日,俩人在李玫环殷殷期待下出了家门。
那深情,隔了老远末笙还能感受一股热情,她惊地下巴壳子差点掉地上没捡起来。
山上的路线记得差不多了,这次,末笙在前走着,刘平生漫步跟在后面。
从高处俯瞰,苷村完全是一个没有死角的被群山包围的小村落,东南西北,丘陵山峰相连,山上树木丛生,藤蔓连连,杂草灌木环环相扣,基本隔绝了苷村与外界的沟通,以及外部向内散射的腐酸与恶臭,苷村空气好过雨后的萌新,赛过退潮的钱塘江,翠竹蓝水,更像是寂寥无人的热带雨林季区,活像神都仙境。
末笙知仅靠自己一人无法脱离苷村,就想着如何借助外部力量。
像报警,向外部求救她想都不敢想,苷村人贩子嚣张不是一年两年,定是有某些特殊渠道亦或是权臣帮扶,能相安无事这么多年,莫说求助了,怕是连警察也无可奈何吧。
她转念一想,外人不行,那内部总有人还幸存良心吧,再不济,寻个机会,只要能跑出苷村,他的目的就达到了。
她第一个想到的,是徐良。
接着是超市小贩。
末笙想更多了解苷村,也许还有更好的选择,所以她才按兵不动。
豆大的汗滴掉落滴在干涸的土地,滋润大地。只是滴水之能,无多大用处。
刘平生搁后面走着,忽然跑上前,与末笙并齐走着,一本正经道:“媳妇,你说,昨天我们在树林里发现了婆婆,今天会不会在这里遇见其他什么呢?”
一想到昨天发生的事,末笙心里还发毛,面上却装了一脸轻松:“什么其他东西,不可能,你那么迷信干嘛,我们要相信科学……啊!”
末笙肩膀上被附上一双宛如土壤般苍老的手掌,而对面站着的刘平生,几不可闻地变了脸色。
末笙本就害怕,这下,吓得她不敢回头了,当即叫喊着躲到刘平生身后。
“唉,姑娘,你怎么了,我老婆子那么吓人吗,看把你吓得。”
自称老婆婆的女子不自觉地笑着,冲刘平生点点头。
末笙这才稍稍探点头,看清楚老人样子,确定她有影子有血色,这才跳出来。
“老…老婆婆,有事吗?”
刘平生对她吹鼻子瞪眼,末笙不好意思理他,刚刚她差点把胆吓出来,惊恐的那声也是极大分贝,刘平生只要不笑话他,怎么都好说。
末笙不理她,刘平生也不自讨没趣,转身面向老人,钦刻换了一副面控。
“丫头,要是天黑了,你们还在这林子了,那就非常不安全的,干完了活赶紧走吧,还有啊,老婆子提醒一句,走的时候,如果有人在你身后喊你,千万别回头,知道吗?”
老婆婆看起来慈祥,说的话却一点不符合外貌。
末笙全身立马高度紧张,瞪大了眼睛,浑身鸡皮疙瘩掉一地。
那人尖嘴笑着离开了,留下一个孤傲的背影。
末笙用胳膊杵杵刘平生,小声问:“平生啊,这个人,你认识吗?”
末笙原本以为刘平生认识,只是希望自己这一问问出别的什么,偏偏他嘟囔嘴唇摇摇头,吓得末笙心中漏跳几下。
刘平生坦言,“媳妇,我不认识她,但我以前见过她!”
连连顺顺小心脏,只要不是鬼就好:“哦!见过就好,见过就好。”
深深吸气,又重重呼出气,冲老婆婆背影喊,“婆婆啊,我一定听您的,尽快下山,你也小心啊!”
那老婆子头也不回,亦回复着:“好,走吧,记住啊,千万别回头。”
“嗯,好嘞!”
若是老婆子笑的不那么滑稽,末笙就以为这是在上演鬼片了。
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周围环境格外安谧,就连刘平生,也静地出奇。
因为答应了李玫环,她特意干完了所有话,累的腰酸腿疼才肯离开,如今看看时间,依旧黑天许久了。
她心里有些打怵,毕竟老婆婆提醒完后,按照电影情节发展来说,接下来,就会有鬼喊她回头了,“刘平生,你说话啊,怎么这么安静。”
等了好久,没有回话,末笙连忙又问,“刘平生,刘平生?”
依旧没有答话。
这下,末笙急了。
她想转头,但想起老婆婆的警告,又不敢转头,可是万一刘平生出了什么事,刘家人肯定跟她急。
后来一想,左右都是死,拼一拼就是了。
末笙转头时,不敢多看,她一直目视前方,却只看到了黑漆漆一片,“刘平生,你去哪了?”
忽然,耳朵边,传来一股热气,差点吓得末笙跳起来。
“媳妇,我在这儿啊,你在找什么呢?”
这人还是轻快的语调,爽朗的音调,但似乎,今日这句带了些不一样的韵味。
仔细品尝,好像是,玩味!
末笙不想露怯,但话就颤着尾音跳出来的,“刘平生,你在干什么,搁这深山老林玩藏猫猫,好玩吗?”
透过月光,末笙看清刘平生的脸色。
苍白的皮肤,像神圣的吸血鬼,炯炯有神的眼神此刻闪现泪花,委屈极了。
“媳妇,你都不回头,平生好怕啊,我怕遇见鬼,就紧紧的跟着媳妇,可是媳妇一直走一直走走的极快,都不理我……”
怎么说呢,刘平生就是故意的,相处这几日,刘平生从没遇见如此神经粗大的女人。
哪个女人被拐,不是哭爹喊娘要离开,整日以泪洗面,嚷呼着要离开的,偏偏他身边出了个奇葩,天天帮刘家干活,像个保姆一样,照顾大的照顾小的。
好像被拐的人不是她一样,整天乐呵呵的,没心没肺的。
这几天,他终于明白末笙怕什么了,自然得找机会玩弄玩弄,逗上一逗。
末笙一听这小嗓音还带着更为剧烈的颤抖,立马发不出火了,“平生啊,咱们快些走,你不是饿了吗,咱们快点到家就能吃饭了。”
刘平生也不缠她了,妥协地笑笑:“好吧!那媳妇唱歌好不好?”
末笙也耐着性子哄着:“刘平生,我们还是快点走好不好,你看这里这么黑,多可怕,咱们快点走,到家再唱,好不好?”
刘平生:“媳妇,你是不是怕黑啊,你别怕,有平生在呢,平生保护你。”
这时候,不抓紧撩妹,还能干什么?
刘平生虽然不喜欢末笙,但毕竟是自己的第一任媳妇,就这么白白放过,岂不可惜,所以咯,他想摆平末笙,谋取些福利,省的以后遭人嗤笑,丢了老脸。
至于遭谁嗤笑,那是后话了。
憋了几年了,刘平生怕自己憋出什么病,在不测试测试,可就真的废了。
反正是现成的机会,不要白不要。
他直接抱住末笙,紧紧贴着,以博取温暖。
末笙的身体,很软,从第一次与末笙睡在一起,他就知道这人是个妖媚般的人物,凹凸有致的身材,扣人心弦的眼神,只肖一眼,足以迷倒大片男人。
浑身肉不多,却能均匀分布,这也算一个优点。发丝柔美,尤其是那双眼睛,又大又媚,黑黑的,像个宝石。眼皮一眨,闪着妖光,再轻轻一带,整个人便进入温柔乡了。
他就是就是不知道,这样的女人,究竟是怎样的滋味。
这样的娇媚至极,妩媚过界,给人如何销魂注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