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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怀人居坐落在龙泉驿一个松柏苍翠的小山坳,从三圣乡乘车一个半小时便可到达。这是一家医院,但却没有先进的医疗设施和医术高超的医生,工作人员主要是心理医生和志愿者。所有到怀人居来的人,不是对生抱有幻想,而是寻找死的意义。这里住着两百多位濒死之人,年龄最大的有一百多岁,最小者十多岁。

十二年前,在商海浮沉半生的林芙蓉出资五百万,修建了这个城市唯一一家临终关怀医院。林芙蓉为何创办怀人居的故事,一度被演绎成各种版本,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广为流传。十二年后,我带着复杂的心情,开始与怀人居进行一次生命的约会。

智杰开着一辆商务车,宽敞的车里挤满了人。智杰的老婆和一对儿女,智美夫妇以及他们的孩子。一路上,智杰绷着一张脸,其他人也不说话。就连只要见到我就口吐莲花满脸笑容的乖孙女若曦,也满脸阴云不苟言笑。我坐在副驾上,双眼直勾勾地盯着窗外,路边的行人和萧条的田野,从远处扑进我的眼帘又迅速消失。路上车辆稀少,智杰的车速却一会儿快一会儿慢,他自己也拿不定主意到底开多少码。

十月初,清晨的空气中缠绕着丝丝薄雾。怀人居躺在一片略显沧桑的绿色之中,安静得如一位慈祥的老人。这里没有门牌以及任何标语,只有朴素的院墙和一扇生锈的铁门静静地伫立着。智杰把车开进院子里,停在一个角落。下车后,他们忙着从后备厢里取我的生活用品。衣服、毛巾、沐浴液、洗发水、杯子、牙刷,以及在我再三坚持下携带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大堆书。当然,还有最重要的药品。我三番五次地唠叨,怀人居里什么都有,可他们还是不听,非得把偌大一个商务车的后备厢塞得满当当的。

院子靠近大门那边的角落,停着一辆殡仪馆的车,几个人正在无声地忙碌。我机械地走过去,三个孙子跟了上来,分别扶着我的胳膊。凯瑞、俊博在左,若曦在右。若曦紧紧地拽着我,好像一撒手我就会在空气中蒸发掉。与凯瑞和俊博相比,她与我的关系最亲近。无论功课有多忙,若曦每个周末都会来看我,风雨无阻。知道我要去怀人居,上车前她扑进我怀里哭得稀里哗啦。若曦机械地重复着一句话:“我不让爷爷去死。”我搂着她,安慰道:“爷爷不会死,爷爷永远不会离开若曦。”

我停留在一米开外,看着几个白大褂毫无表情、有条不紊地干着这份特殊的工作。他们把一个硬挺挺的人放进车内,砰的一声关掉车门。马达声随即响起,那个留着平头的瘦高个司机动作娴熟地开着车在院子里转了一个弯,一溜烟冲出院子消失在两旁长满野草的山路尽头。几个人正要往里走,我拉住一个小姑娘问:“刚才走的是哪个?”

“你认识这里的人?”

“不,不,我只是随便问问。”

“嗯。一个小女孩,昨天早上才住进来,今天凌晨就走了。”

“她得的是什么病啊?”

“具体病情不晓得。”她摇摇头,朝楼梯口走去。

我看着她的背影,鼻子一酸,但强忍着没有让眼泪掉下来。但是,若曦却控制不住情绪,泪水顺着脸庞长串长串地滑落,在尖细的下巴上形成一串晶莹的珠子。她又重复着那句话:“我不让爷爷去死!”

“乖孙女,别哭了。”我慌乱地在身上找纸巾,“爷爷不会死的,爷爷是来度假的。”

“爸,我们回去吧。”智美不知什么时候过来了,手里提着一袋香蕉。

我没吱声。

“爷爷,回去吧。”

“外公,回去吧。”

“你们看这里多好呀,绿树环绕,空气清新。”我指手画脚地向他们解释,“我是肺有问题,就应该住在这样的环境里。哪像市区里,乌烟瘴气、灰尘满天。”

我和颜悦色,尽量保持着轻松、平静的口吻。但是,若曦的哭泣还是没有停下来,下巴的泪水滴答滴答地落在水泥地上。她紧紧地抓着我的手说:“爷爷,我们回家吧。回家后,我还是每个星期都来看你。”

“你也可以到这里来看我啊。”我拍了拍若曦的脑袋,又对大家说,“你们以后可要随时来看我。”

没有一个人回答。

“走吧,走吧。”我尴尬地笑着,“把东西给我搬到二楼的216房间。”

怀人居是个四合院,初冬的院子里洋溢着浓浓的温暖。根据我和院方之前达成的协议,我住在正对大门的二楼。房间不大,却有两扇窗户,空气通透,随时能够享受到阳光的沐浴。后墙窗户外面是一面山坡,开窗便能闻到泥土的芬芳。放眼望去,尽管冬日萧瑟,但绿色依稀可见。我第一次独自来怀人居时,领我看房的是一位四十岁开外的女人,她边走边说我运气好,刚好遇到好房子。我问:“为啥说我运气好呢?”

“住在这间房子里的人上午才拖走,你就来了。如果来迟一步,可能就会被别人占了。”她有点哮喘,呼哧呼哧地吼着气,“房子紧俏得很哩。”

“来这里的人很多?”

“多啊,好多人连跑几趟也预约不到房子。”

我心里真的隐隐约约地感到庆幸,第一次来竟然就遇到好房间。不过,此刻我最大的好奇之处在于那人是怎么死的。我问:“那个人得的什么病啊?”

“你说哪个?”

“上午才拖走的那个人。”

“肺癌。”

“肺癌?”

我轻轻地重复了好几遍,轻得只有自己的内心才能听见。可我没有料到,她还是听见了。

“嗯,就是肺癌。”她斜着眼睛瞅着我,“肺癌怎么啦?”

“没什么,没什么……”我绕过她,独自朝房门走去。

几天后,我这个肺癌晚期病人,住进了上一位肺癌患者的房间。我强颜欢笑地把智杰智美他们迎进来,房间瞬间被塞满得没有一丝空隙。我热情地招呼着他们,好像他们是远道而来的客人。但是,我并不是真正的主人。我与这间小房子才刚刚认识,不属于彼此。我的热情轻浮缥缈,甚至有点夸张,缺乏足够的感染力。我没有给他们倒水,没有给他们削水果,只是一个劲儿地让他们坐,可房间里却只有一把椅子。他们显得局促不安,用审视的眼神打量着这个狭窄的空间。只有若曦、凯瑞和俊博在床沿坐下来,三个人都低垂着头。

片刻的尴尬后,家人便着手布置这个临时的栖身之所。水果放在哪个柜子,备用毛巾放在哪个抽屉,牛奶放在什么地方,他们都一而再再而三地叮嘱。最让他们放心不下的是吃药,担心我老眼昏花吃错了,或者吃多了。智美向一路陪同的志愿者借了一支笔,把每种药的服用方法清清楚楚地写在纸上,具体到饭前吃还是饭后吃,以及每种药吃几粒。尽管如此,她还是不放心,转身对那个志愿者喋喋不休:“我爸这个人,没生病时就糊里糊涂,现在生病了更容易丢三落四,拜托你们好好照顾他。特别是吃药,千万不能吃错了。”

那个女孩点头答应:“放心吧,既然来到怀人居,我们就当他是自己的亲人。”

智美特别感动,眼泪差点掉下来。

“我是肺部有问题,又不是精神病人。”我佯装生气,拍了拍智美的肩膀,才没让她哭出声来。

“我还不知道你吗?”智美真的生气了。

“好了,好了,我都记下了。”我故作腔调地安慰智美,就像她小时候丢掉一块橡皮擦哭得稀里哗啦时那样哄着她。

一番忙碌下来,终于收拾妥当。停下来后,大家又陷入别扭与尴尬,就像莫名其妙地被抛入一个不合时宜之地。我假装咳嗽几声,在窗口心思散漫地望着悠远的天空。我知道每一个人都不愿意让我到这里来,但是自己依然如愿以偿地成为了怀人居的一员。不过,听着智杰和智美的窃窃私语,好像他们都觉得我不过是一时意气用事,住不了多久就会重新返家。

时间已经来到中午十二点,我催促着他们尽快回去,三个小孩子下午还要上学。昨天晚上,我一再说不需要他们送,自己乘出租车就可以了。不仅没一个人听我的话,而且三个孙子还一同跟着来,弄得气氛凝重而肃穆,好像今日一别就再无重聚之时。此刻,依然没有一个人听我的话。我让他们走,他们却赖着不动;我说时间晚了孩子们赶不上下午上课,智杰说开车很快;我说还要带孩子们去吃午饭,智美说车里有牛奶和面包。

我还能说什么呢?只得垂头丧气地远眺窗外摇摆的野草。一只褐色小鸟停留在枯黄的草根上,懒洋洋地梳理着羽毛。

突然之间,大家都紧闭嘴巴不说话。半晌,我指着窗外,自言自语道:“这里环境实在太好了,空气好像都是甜的。”

没有人回应。

我又故作惊讶地说:“若曦,你们过来看,那只小鸟好可爱。”

一向开朗活泼的若曦坐在床沿上,木然地盯着地板。

我无趣地转过身来,打量着他们。每个人都警惕地看着我,眼神又立即挪开。我来到床前,打着哈欠,伸着懒腰:“已经安顿好了,你们就回去吧,我想躺会儿。”

若曦、凯瑞和俊博齐刷刷地站起来,扶着我坐下。我脱外衣的时候,若曦已经帮我把鞋脱了。我靠在床头,对着三个孙子说:“快回学校去吧。”

凯瑞和俊博点了点头。若曦没说话。

片刻后,所有人开始窸窸窣窣地收拾东西,准备离去。

我目送他们走出去,门缓缓关上。正当我准备长出一口气时,门却吱呀一声打开。若曦跑进来,一把搂着我的脖子。她的脸庞贴在我的耳边,温热的气息让我感到无比幸福。若曦慢悠悠地说:“爷爷,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周末我就来看你。”

“爷爷会照顾好自己,你就安心地学习吧。”我抚摸着若曦清秀光滑的头发,一行老泪流下来。

我恍恍惚惚地听见有汽车开出院子的马达声,心想应该是智杰他们走了,忐忑不安的心终于踏实下来。翻身下床,推开窗户,看着风吹草动的景象,心情顿时舒爽。我暗自庆幸,这个地方没选错。

九月底,也就是两个星期前,我与智杰智美两兄妹的明争暗战呈胶着状,谁也无法说服对方。我坚持不去医院,他俩坚持不让我住在家里等死;我始终认为既然治疗无法挽救性命就不如顺其自然,他们俩始终认为家里有经济能力让我到最好的医院接受最好的治疗。眼看着一家人快到脸红脖子粗了,我抛出一个折中方案,到怀人居生活。这里环境优美,有相对专业的医护人员和热心的志愿者。我三番五次地重申拒绝治疗的观点,只想去一个适合度过生命最后时光的地方。无奈之下,智杰和智美都同意了。他们明白,这是别无选择的最好选择。

智美眯着眼睛叹着气说:“哥,明天我们去怀人居看看吧。”

我笑呵呵地说:“不用去啦,我几年前就看过。前几天,我又去了一次。”

智杰和智美完全忘了,六年前我曾对他们提起过这家临终关怀医院。那时候,关于林芙蓉不绝于耳的讨论早已随风飘散。没有人记得那个创建临终关怀医院的女企业家,怀人居这三个字更是被忘得一干二净。

苏菲娅离世之前三个月的一个下午,我曾悄悄来过怀人居。当时,我打算让苏菲娅来这里生活。苏菲娅生命的最后阶段,我挖空心思想了很多办法。只要是能避免她在冰冷的医院里等死的方法,我都愿意尝试。一个朋友看我心急如焚,便指引我去寻找这家已经成立好多年的临终关怀医院。

那时候,怀人居不如现在这样受人关注,在里面生活的人不过几十个。秋风萧瑟,庭院冷落,几片黄叶在水泥地上无精打采地翻滚。但是,我觉得这里的宁静可以让任何一个人忘却病魔带来的痛苦。我给在病床上挣扎已久的苏菲娅轻声细语地描绘这个偏远而安静的场所,她眨眨眼睛点点头表示同意,并露出会心的微笑。遗憾的是,这个想法被孩子们坚决拒绝了。我还没有来得及详细介绍怀人居,他们只听到临终关怀这四个字就火冒三丈。

我曾答应过苏菲娅带她去很多地方,但没有一个诺言实现过。我是如此坚决地要兑现自己最后一个诺言,但在怀人居安静度日依然只是我和苏菲娅心中的一个幻影。两个满腔孝心的孩子说,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在大山里等死。六年后,时间终于来到我面临死亡的时刻,与智杰和智美几番较量之后,我向他们做了最后的宣战:“这一辈子,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我都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这一次,就让我自己选择怎样死亡吧。如果你们尊敬我这个父亲,就请尊重我的决定。”

伴随着安静的回忆,我度过了在怀人居的第一段时光。午后的阳光照在窗台前的桌子上时,专门负责照顾我的志愿者推开房门小心翼翼地走进来。与几个小时之前相比,此刻她的笑容更加温暖动人。

“你感觉这里怎样?”她的嘴角微微上翘,跟若曦一模一样。

“安静得就像梦中的花园。”

“嗯,喜欢就好。”

“哦,对了,我可以出门吗?”我指了指外面,“我是说走出这个院子。”

“你要到市区?”

“不是,我只是想到附近的田野走走看看。”

“如果你的家人来了,可以带你出去。如果你平常需要出门,必须得我陪着。”

“那多麻烦你呀。”

“怀人居实行一对一护理,一个人照顾一位病人。而且,对病人实行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照顾。”

“哦。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程文玲,以后你就叫我小程吧。”她来到窗前,把窗户关好,“走,我们下楼吃饭。”

“我觉得叫文玲好,叫小程听起来就像外人。”我边说边往门外走,“你在这里工作多长时间了?”

“夏天快结束时来的,两个多月了。不过,现在我只是在这里实习。”

“打算往后在这里工作吗?”

“这个说不清楚,毕业后再说吧。”

食堂很大,却很冷清,稀稀拉拉地坐着几个人。大家埋头吃着饭喝着汤,几乎没有人说话,偶尔传来几声锅碗瓢盆清脆的碰撞声。我问旁人为什么吃饭的人这么少,一个皮包骨的老头一声长叹,他说能坐在食堂里吃饭是好事呀,说明还有几天日子过,吃饭都要躺在床上的,就意味着很快就会吃不下饭了。我觉得他说的有点意思,笑着向他点了点头。意外的是,他不但没有回应我,反而把脸一沉,像是把我当成了仇人。

怀人居的饮食很清淡,素食居多,很合我的胃口。冬瓜、萝卜、西红柿、小白菜、韭菜、豆腐……好像全是为我准备似的。

我一边吃饭一边对刚才那位老头说着话。不过,他却不搭理我,只顾闷头漫不经心地吃着几片萝卜。他不但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甚至都没再抬头看我一眼。自言自语一会儿后,我不想再自讨没趣,独自吃着小葱烧豆腐。

这是我最近几年吃得最香的豆腐。此刻,我痛恨楼下那家菜市,仿佛从未卖过任何一点好东西。菜是枯黄的,西红柿是烂的,我最喜欢吃的豆腐没有一丝黄豆味。怀人居食堂里的豆腐,让我找回了久违的黄豆味道。小时候,因为家境不好,母亲很少买肉吃,取而代之的就是豆腐。我常常看着她提着一小块豆腐从菜市场走出来的身影,这是我记忆中难以忘却的影像。奇怪的是,常年吃豆腐的我竟然没有厌恶,反而充满依赖。

盘子里还剩最后一块豆腐时,皮包骨冷不丁地问:“你这样能吃能喝,看不出有什么病啊,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想来啊,这么优雅的环境,不是很好吗?”

“你真是个怪人。”皮包骨扑哧一声,“随便环境有多好,估计也没有几个人想来这种地方。”

“听说房间很紧张,说明想来的人很多嘛。”

“唉……”皮包骨一声叹息,“实话实说,你到底是什么病?”

“肺癌晚期,年轻时烟抽多了。”我吞下最后一块豆腐,用纸巾抹了抹嘴巴。锅里的萝卜汤还不错,可突然不想喝了。

“肺癌,你抽烟太多说得过去。可是,我从来不抽烟呀。”

“你也是肺癌?”

皮包骨晃晃荡荡地点着头,浑浊的泪水浸满褐色的眼眶。

面对突如其来的哭泣,我束手无策。无论意志多么坚强,当死亡真的来临时谁都扛不住。皮包骨心中的恐惧,我感同身受。一个多月前,当医生把病情报告递到我面前时,曾经乐观的心态也瞬间被冰封。但是,生老病死树木枯黄,这是自然现象。既然无力改变,不如顺其自然。

“有什么好害怕的,你看我还不是一样的肺癌。”我故作轻松,喉咙里挤出来的声音有点沙哑,“而且,还是晚期。”

“我不是怕肺癌晚期。”

“那你哭什么?”

“我是不想来这里,环境再好我都不想来。”

“那为什么还要来呢?不想来就不来嘛。”

我这么一说,本来已经停止哭泣的皮包骨又抹起泪来,哭声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我有些后悔画蛇添足地问了最后那句废话,但覆水难收,只能静静地等他停止哭泣。他不用纸巾,就用老树根一般的手指在脸颊上抹来抹去。这个笨拙而滑稽的动作,不仅没有掩饰住他哭泣的狼狈样子,反而看上去愈加可笑。皮包骨的十根手指湿漉漉的,泪水从指缝间流了出来。看着他这副模样,我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心酸。

吃罢午饭,我和皮包骨来到院子里晒太阳。程文玲在二楼阳台上对我说了句什么,我指了指耳朵,示意听不清楚。她一路小跑过来,贴在我的耳朵边问是否要睡午觉。我摇摇头。她又说:“好长时间没有见到这么好的太阳了,你们就好好晒晒吧。”

我和皮包骨懒洋洋地坐在太阳里,天空吹着甜丝丝的微风。现在,我才彻底把眼前这个瘦削的老头子看清楚。薄嘴、长鼻,颧骨高凸,宽阔的额头上有三条很深的皱纹。但最难忘的,却是他说话的时候总是一只眼睛大一只眼睛小,而且随着情绪的波动,眼睛大小的对比越是强烈。

这天下午,皮包骨总是长吁短叹,控诉着他这辈子白养了两个儿子。从他的口中,我得知他中年丧偶,晚年独居。两个儿子都在同一个城市,但却很少来看望孤苦伶仃的父亲。大儿子生性老实,几十年来窝在一个破败的单位,收入微薄,家徒四壁。妻子实在无法忍受贫穷的生活,选择离婚走人。至今,大儿子依然未婚,与女儿相依为命。二儿子与大儿子截然相反,没有一天沉下来好好过日子,三十多年中,有一半时间在监狱里度过。他总是什么都喜欢换,不仅工作三天两头地换个不停,婚姻在他面前也是儿戏。三次结婚又三次离婚,三个儿女都跟着前妻生活。每一次离婚,他都放弃抚养权。他养不活儿女,儿女也不愿意跟着这个没有责任感和安全感的父亲。

皮包骨一家三个男人,全是单身,孤独地分散在这个偌大的城市。

一场巨大的灾难降临在这个家庭,皮包骨得了肺癌。从医院出来后,他分别给两个儿子打电话告知病情。他以为他们会惊慌和难过,没想到两个儿子都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挂断电话后,皮包骨想到命运如此凄凉,便号啕大哭。

两个儿子没有足够的金钱给皮包骨看病,也没有时间照顾他。所以,他们极力说服皮包骨到怀人居去。皮包骨觉得太丢脸,把两个儿子狠狠地羞辱了一顿。两个儿子猥琐地蹲着,低垂的脑袋快要碰在地上了。听完父亲的臭骂后,他们起身便往回走。皮包骨急了,上前拖住两个儿子的大腿,呼天抢地地号叫。两个儿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推开老父亲就要各自回家。临走时,半是警告半是劝说皮包骨,如果去怀人居的话他们还负责生活费,如果非要进医院,他们就彻底撒手不管不顾。

皮包骨一个人呜呜地哭了半天,万念俱灰的他来到了怀人居。

“你说这是哪辈子造的冤孽啊,我辛辛苦苦地养了两个白眼狼。”在明晃晃的阳光下,皮包骨那只小眼睛越来越小。

“听你刚才说的意思,他们的生活条件本来就不好。”我极力地劝解他。

“条件好不好,老子生病了,儿女总得想办法治疗。”

“我们这样的病,没有几十万根本无法进医院。这不是个小数目。”

“按你的话说,这两个儿子我不是白养了?”

“生儿育女又不是做生意,你付出多少就想加倍回收,感情回报才是最重要的。”

“感情回报?那两个狗日的对我有屁的感情!如果真有感情,就不会让我一个人到这里来了。”

“我觉得吧,到这里来你应该高兴才对。”

“我怎么高兴得起来?刚来的时候每天都哭,眼泪都流干了。”

“你看我吧,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自己做生意当老板,女儿是外资企业的高管,生活条件都比较好。”我原本不想说儿女的事,但看着皮包骨死钻牛角尖,便想个法子开解他,“我生病以后,他们立即给我办了住院手续,可我自己却不愿意去医院。为此,我还和儿子女儿吵过好几次。”

“你非要吵到他们同意让你到怀人居来为止?”

“嗯,是这个意思吧。”

“你呀,身在福中不知福。”

“我是看明白了。既然是晚期,花多少钱治疗都捞不回这条老命。”

“你儿女这么有钱,还怕花钱?”

“我不是怕花钱,我是怕花了钱折腾来折腾去,最终还是一个死。”

“如果好好治疗,或许能多活几天。”

“即便能多坚持几天,那又有什么意义呢?”我认真地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人这一辈子啊,活多活少都是命中注定。该来就来,该走就走,没有什么值得留恋。”

“你真傻。”皮包骨摇晃着脑袋。他的表情告诉我,他对我很不理解。

我呵呵一笑,不再言语。

太阳疲倦地隐去,空气的味道由甜变苦,并有丝丝冷意。我们的谈话结束得很唐突,说停就停,转身就走。皮包骨住在另外一幢房子里,他佝偻着背慢慢走远。我望着他的背影,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半晌,我突然想问皮包骨住几楼几号房间,但他已经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回到房间,时间才两点过一刻。我想看会儿书,可翻开之后却沉不下去。来的时候,我带了一大堆书,包括《与死亡言和》,最近它一直是我的枕边书。我伫立在窗口,看着那些枯草和不知名的花朵。一只色彩斑斓的蝴蝶飞过来,自由自在地飞舞。我纳闷,这个季节有蝴蝶吗?它一直在窗口徘徊,好几次就快要飞进房间里了。我眼巴巴地望着它,有一种莫名的激动。可是,它终究没有进来。疲惫突然袭来,我带着失落的情绪躺在床上,在胡思乱想中进入梦乡。这一觉睡得很香,醒来时快到吃晚饭的时间了。我伸伸懒腰,恍惚记得做了一个梦,但始终想不起到底梦见了什么。

晚饭后,我打开电视机独自看着一档读书节目。我非常喜欢这档节目,几乎每期不落。主持人是个漂亮的女人,常年戴着一副金丝边框眼镜,骨子里透着一股优雅。更重要的是她与我有着相同的志趣,推荐的每一本书我都喜欢。唯一的遗憾是节目太短,每次对书的品评浅尝辄止,让人意犹未尽。

节目快要结束时,程文玲来了。

程文玲是来监督我吃药的。我告诉她自己不会出错,她却一脸认真地说,既然答应智美,就得兑现承诺。“这不仅是怀人居对护理人员的要求,也是我自己做人的品格。”昏暗的灯光下,程文玲倒好开水,放在旁边凉着。热气在充斥着凉意的空气中摇曳而上,画着美妙的弧线。程文玲看了看我,摊开智美留下的纸条,有条不紊地取着药丸。我看着她认真的模样,内心洋溢着温暖。影影绰绰中,我觉得程文玲与若曦长得有几分神似。我想象着,若曦长大后应该就是这般模样,幸福在心里悄然生长。

药分好后,开水还没有冷下来。

“文玲,你去忙你的吧。”我用手背贴了贴水杯,还有点烫,“我虽然身体不好,但脑子还是很清醒呢。”

“我必须亲眼看着你把药一粒一粒地吃下去才能离开。”她摆手摇头,似笑非笑,“这是我的任务。”

“智美的话不必当真,在她的眼里,我一直就是个糊涂的老头子。”我的口气听上去既调皮又倔强,“其实,我才不是糊涂虫呢。”

“你有这么一个孝顺的女儿,真是有福气。”她笑呵呵地说,“不过,除了智美阿姨,还有一个人也交代过我,一定要好好照顾你。”

“哦……还有谁呀?”

“林芙蓉。”

“怀人居的创办者?你说的就是那位企业家林芙蓉女士?我可不认识她呀?”

“她认识你啊。”

我看着程文玲,半晌没有说话。

“她说,你是一个奇特的人。”

“为什么?”

“真正心甘情愿到怀人居来的人不多,大多是无可奈何才来这里。孤寡老人,或者没钱治病的人。而且,到怀人居来生活的人,基本上都是医生宣布了最后的死期,你却刚刚确诊就来了。”

“林女士交代你好好照顾我,原来是因为我是个怪人。”

“这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她认识你,尊敬你。”

“尊敬我?”

“她说你是一位作家,曾经在杂志上拜读过你的作品;她说你的文字朴实得有些笨拙,但的确有才华。”

我一直以为自己零零星星地发表在杂志上的文章没有多少人看,却想不到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读者。这些年的坚持与努力,竟然换来了朋友和知己。虽然我最近几年从未放弃写作,却再没有文章发表,想必林芙蓉看到的文字,应该是我很多年前写下的吧。

开水温度降下来了。程文玲把水杯和药丸递给我。她想一粒一粒地亲自喂药,我笑着拒绝了,自己还没到生活不能自理的地步。吃完药,我咕嘟咕嘟地把一杯水喝完。程文玲又倒满一杯,放在床头柜上。一番交代之后,她便转身告辞,我慌忙叫住她。她停下脚步,娇小的身体倚在门上。

“你与林芙蓉是什么关系?”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问,说完后有点后悔和尴尬。

“她是我姨妈。”程文玲微微地笑着。

“你姨妈在哪里看过我的文章?”

“这个她没有告诉我。”

“其实,我也很早就知道她了。”

“你认识我姨妈?”

“不认识,我只是听说过一些关于她的传闻。”

“传闻?”程文玲虚掩房门,重新在椅子上坐下,“什么传闻?”

“一些街谈巷议,都是关于她为什么要创办怀人居的事。”

“我很想听听,人们到底怎么议论我姨妈。”程文玲笑着把水杯递给我。

“无非是乱七八糟的猜测,不论是说的人还是听的人,都不确信是真的。”我喝了一口水,呛得咳了好几声嗽。“有人说,林芙蓉与官员勾结,空手套白狼赚得千万身家。但是,年纪轻轻的她却身患癌症,看透奔波劳碌,便为自己修建一个清净优雅之地,以便将来养老之用。也有人说,林芙蓉所结交的官员贪污巨款,让她想办法帮忙转移资产,于是便修了怀人居。还有人说啊,现在是老龄社会,老年人越来越多,林芙蓉及时修建一家临终关怀医院,是做面子工程拍马屁,争取在官员那里捞取更多的生意。”

“你相信哪一种说法?”

“我与很多人一样,哪种说法都不相信。没事的时候,听听热闹而已。”我略微停顿,转而又说,“不过,对我来说,哪一种说法都无所谓。我得感谢你姨妈,怀人居让我感到温暖,这就够了。”

“现在的人,都喜欢这样胡说八道吗?”

“这都是十多年前的事情啦,就是你姨妈刚修建好怀人居那会儿。”我想安慰一下程文玲,“现在没有人说了,恐怕就连当年说得唾沫星子四处飞的人也早已忘记这事儿了。”

“那你想不想听一听我姨妈创建怀人居的真实想法呢?”

“如果你愿意说,我当然愿意听。”我真的有点好奇,“当年的那些八卦之说,我听了很多,现在还真想知道真相到底是怎么回事。”

“看来,你依然还是个喜欢八卦的人嘛。”程文玲呵呵一笑,声音在夜间的空气中格外清脆。

“都说人老了就返老还童,变成小孩子了。”我陪着她笑,“小孩子最爱听故事,越离谱的故事越爱听。”

“我姨妈这个故事,一点都不离谱。”

“嗯。”

“外婆去世那年,我妈六岁,姨妈才四岁。姐妹俩全靠外公一个人养活,日子过得非常艰难。”程文玲哽咽难语,“姨妈很聪明,读书很刻苦。靠着外公卖苦力挣来的血汗钱,读完高中上了大学。读大学时,姨妈就不再要外公的钱了。她利用业余时间,在街边贩卖小商品,竟然挣够了所有学费和生活费。我真佩服姨妈的精力和毅力,每天早出晚归地做小生意,还能以全优的成绩从大学毕业。”

“你姨妈大学读的什么专业?”

“工商管理。”程文玲机敏地看了我一眼,大概不明白我为何要这样问,“毕业之后,她在成都一家公司做总经理助理,两年之后便离开公司自己创业。由于经营得当,她的公司越做越大,没几年便拥有千万家产。可是,正在她春风得意时,却迎来了人生中最悲痛的事。”

“生意失败家财散尽?”

“我想姨妈这辈子不会因为失去金钱而痛苦,她曾告诉我生意的成功之道就是敢拼敢打,即便投资失败成为穷光蛋也无所谓,因为她原本就是一个身无分文之人。”程文玲幽幽地说,“那一年,外公去世给她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人终将是要死的。”

“外公得的是胃癌,他在病床上说大概是年轻时家里穷吃不饱,长期饥饿才得上这么一个病。”程文玲的眼里泛起泪花,“外公在病床上折腾了几个月,好几次眼看着要断气了,却又迷迷糊糊地醒来。每次醒来,外公说的第一句话便是让姨妈回去把外婆的坟修好。当年外婆去世时家里太穷,葬在一个土坡上连个坟头都没有。长期不修,坟上长满野草,一般人根本看不出那里还有一座坟。”

“对你姨妈来说,这个愿望不难呀。”

“可是,那段时间姨妈一边在公司里忙,一边在病床上照顾外公,分身乏术。”程文玲面色沉重,被一股巨大的悲伤笼罩,“外公三番五次地请求姨妈回家为外婆做坟头,仿佛让她明白了什么。她让外公放心,马上回老家为外婆修坟头。但是,坟头却没有修成。”

“为什么?”

“的确是走不开,她回老家后,如果公司有事谁来处理?如果外公有突发情况谁来安排?”程文玲语气中没有了伤感,“所以,她准备撒一个谎。”

“她欺骗你外公?”

“是的。”程文玲轻快地说,“姨妈在公司里埋头工作好多天,然后到病床前告诉外公,外婆的坟头她已经安排人做好了。而且,做得非常气派,是村东头坟场里最气派的坟头。”

“你外公相信吗?”

程文玲突然不说话了。

“他看出你姨妈在撒谎?”

“他没有半点怀疑,完全相信自己的女儿。”程文玲摇晃着脑袋,“只是,在听到姨妈的谎言十多分钟后,外公就去世了。”

“哦……”我轻轻地吐了一口气,“原来是这样呀。”

“外公去世除了让姨妈感到悲痛之外,也给她带来启迪。”程文玲脸上凝重的神色终于散去,“人这一辈子最怕的或许不是死亡,而是带着遗憾离开。”

“所以,她就创办了怀人居。”我豁然开朗,“让濒临死亡的人,在这里过他们想过的生活,做他们想做的事。”

“我姨妈常常说,患病后如果还有机会治疗,当然得好好治疗,毕竟活着很重要。如果已经到了晚期,没有治疗的必要时,就该把死亡的权利交给他们自己。”程文玲一声叹息,“只是,真正懂得和理解的人不多。”

“理解不理解不重要,来不来怀人居也属于正常。”我笑着说,“这也算是一种尊重。”

程文玲笑吟吟地看着我,点了点头。

我躺在夜色里,偶尔能听见山间的虫鸣。林芙蓉的故事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徘徊,我真想见她一面,看看她到底是怎样一个女人。这样想着,我觉得自己有点可笑,不明白自己为何突然想起要见她。莫非是听说她看过我的文章?或许,这只是程文玲随便一说,让我高兴一下而已。可是,她又怎么知道我是一位写作者呢?

越想越糊涂,越想越可笑。

我在天鹅绒般的夜色里摇了摇头,用手捂了捂软绵绵的被子,一股暖意在身体里缓缓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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