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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父亲亡故

(壹)

妹妹小婷出生的那年,我十岁,平治七岁。弟弟是春天过的生日,而我则要等到秋天。

与母亲的预产期不谋而合,疯女人的肚子也是一天天见长。村里人都说:疯女人少说怀孕有五个多月了。那年的春节是二月四日,也就是说,疯女人很可能是在春节前后就怀上了孩子。于是,各种难听的传闻风起云涌。当谣言经过一张又一张臭嘴的咀嚼,难闻之气可想而知。有关谁是疯女人孩子的父亲也被揣测不断,想象丛生。想象力一旦被沾染上嚼舌的气息,也就预示着谣言的繁殖力强悍无比。

但这种嚼舌造谣之事,跟我们沈家沾不上任何关系。父亲无须出诊的日子,我们一家四口便过着平静安适的生活。长久以来,在村里受到大家看中及尊敬之人,排在村长之后的,便是医生和教师。由于职业上得天独厚的优势,父亲在这方圆数十公里,极为受到村邻们的尊重。

此消彼长!两个女人的肚子同时隆起,一个成为全村人诋毁的对象,而另一个却成为全村人憧憬的目标。村子里的女人们都很羡慕我们的母亲嫁给了一个好丈夫——高庙村里的沈家医生。

关于疯女人的家事,我多少也有所耳闻。据传,疯女人的祖上是地主阶层,本姓李,疯女人的名字叫作李曼悠,一听就明白是个有文化的地主家庭。上世纪人民解放后,随着建国展开的那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政府打土豪分田地,自然也将她家里的祖业统统分给了当地的农民。不仅如此,因政府大肆批斗牛鬼蛇神,他们一家老小没少被拉到县里去游街。最终,地主老财被恶斗致死,两个哥哥也因为生病,都没活过二十岁。原本,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又因父母老来得女,本该被视作家族的掌上明珠。但当时,她才一岁左右,因为出身罪恶,接连遭此厄运,竟是被弄得家破人亡。

一天,地主老婆见丈夫死了,两个儿子也跟着去了,正准备上吊自杀,来个一了百了。绳圈都已经套上了脖子,不想,破床板上传来孩子的啼哭声,襁褓中的婴儿因为饿了,正大张开嘴巴吊嗓门呢!一想到若自己死了,这小东西就只能是死路一条,地主老婆便决定不上吊了。就这样,小婴儿救了自己的亲娘一命。那个老母亲一横心一咬牙,忍辱负重,把女儿拉扯到了十七八岁。直到六十五岁那年,地主老婆再也有心无力,不得不撒手人寰。

地主亲娘死后,李曼悠因为自己的身世被村邻们欺负,人也就渐渐疯了。疯女人能在村子里活下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说是刚开始,因阶级罪恶,人民更是因为翻身做了国家的主人,不免对他们一家老小百般诅咒。但村人眼见大地主家破人亡,只剩下小女儿孑然一身,毕竟是个弱女子,再加之经受了重重打击,已经变得神志不清,难免招来了一些同情的目光。眼见经济形式有所复苏,人们的同情之心也不免苏醒,便靠着村民们微薄的施舍,女人总算勉强地活了下来。

我出生那年,疯女人刚满三十岁,已经是疯疯癫癫,没有了清醒的意志。

眼下,这个年过四旬的女子,不知跟哪个男人偷偷苟合,再次成为了村里面的焦点。早前,有关疯女人被人糟蹋的传闻就层出不穷;当下,女人的肚子倏地显怀,人们自觉抓住了证据。更加之,在这种穷乡僻壤之地,本来就缺少大众娱乐,难得有此落俗之事,自是惹得众人议论纷纷。

然而在我们沈家,却从来没有谈论过此事。母亲捧着日渐臃肿的肚子,幸福地等待着瓜熟蒂落的那一刻。父亲则尽量陪伴在母亲的身边,动手做起了婴儿摇床,静静地等待着第三个孩子的降临。就这样,我们一家五口,享受自己的生活都还来不及,哪有时间理会他人的闲言碎语。

尽管正值盛夏,但早晨并不炎热,母亲坐在前院的荫凉坝里,为即将到来人世的第三个孩子,编织着一件鲜艳的小毛衣。弟弟则拉扯着母亲织好的那一部分,满脸的不屑:“哎呀!这么小的衣服,给谁穿呀?”

“当然是你们的小妹妹了!”母亲露出甜甜的微笑。

“说不定,又是个坏小子!”父亲摆弄着竹料,突然回头,抛出了这么一句。

这是父亲做的第二张婴儿床,手艺驾轻就熟,眼看就快要完工了。之前,我睡过的那张婴儿床像是家传的宝贝般顺给了弟弟。哪曾想,那小子在半岁大时,就将摇床给震垮了。当时,于我稚嫩的心灵就明白这家伙肯定不让人省心。

“谁是坏小子?!”弟弟不满的声音引来了双亲愉悦的大笑。

“除了你,还有谁?”父亲借题发挥,数落起了弟弟的“丰功伟绩”:“一张摇床,你哥哥睡着没事,轮到你屁股底下,就给震垮了。”

“那是因为他之前就已经摇松快了。”这家伙从小脑筋就转得活泛,七岁的娃娃,却也懂得“恶人先告状”的道理。

院落的一角种满了各类品种的凤仙花。眼下正是花开时节,虽然繁茂藏于一隅,但盛开的效果却是满院芬芳,姹紫嫣红,煞是好看。父亲之所以种这么多的凤仙花,一是因为母亲喜欢,二是可以用来入药,尤其具有活血化瘀的功效,用于外伤最好。凤仙花又名指甲花,每年夏天,母亲便用这种天然的植物涂染指甲。有时候,父亲见母亲自己操作不方便,便会亲自为她包裹十指蔻丹。

当时,我正在凤仙花堆里翻土找蚯蚓,听见弟弟的告状,自然不答应,起身反驳道:“那是你自己的动静太大了!”

“都是你把摇床给睡垮的!”

“是你!”

“是你!”

弟弟没我高,却踮起脚尖,鼓起胸膛向我顶来。

“你们小哥俩儿就别吵啦!”母亲休停战况,一把搂过弟弟,平治便将耳朵顺势贴放在了母亲隆起的肚皮上,一副古灵精怪的模样。

“平凡平治,你们是想要个小弟弟,还是小妹妹呀?”母亲安详的神色让她看起来宛如一尊观音像。

“是个妹妹就好了!我才不要像平治这样的弟弟。”我与平治相互挑刺、彼此诋毁,成为他自上学以前,我们兄弟之间彼此较量的乐趣。

“我也要妹妹!”为了以视报复,弟弟冲我大叫:“我才不要像平凡这样的哥哥。”

“哈哈!”母亲望向我们,正开心地大笑,突然捂着肚子呻吟:“哎呀!这小家伙又在踢我了。”

“让我听听!快让我听听!刚才,我都没听到!”这几个月以来,弟弟一听说母亲的肚子里有胎动,就会扑到母亲的肚皮上,聆听子宫内的动静,随后,流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当下,那家伙抓捏着耳朵,一脸夸张的神色道:“哎呀!他(她)踢到我的耳瓜子了!”

弟弟的天真实在是可爱致极,就连院子里的凤仙花丛都大笑得花枝乱颤,可想而知,父母的笑声更是愉悦非凡。那曾经是怎样幸福快乐的一家子啊!

由于中午屋外太热,父亲搀扶着母亲回里屋休息去了,院子里就只剩下了我们兄弟二人。

“我真是奇怪——”平治一脸困惑的模样问我道:“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呢?”

周围来往着闲庭散步的母鸡。我便随口回答:“应该像是母鸡下蛋那样吧!”

说这话时,我的表情凛然一僵,快速想起一个月前,发生在柴房里的那起“血案”。但弟弟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甚至忘记家中曾经养过一只白黑黄三色条纹的小母猫,而他对阿花曾经如此疼爱。眼瞅着弟弟这般无忧无虑的天真之态,我实在无法继续深究那个残酷的夜晚。

与此同时,院子里仿佛飘荡着阿花回魂一般的血腥气,正发出着哭诉一般的猫吟。

(贰)

一个星期后,母亲得偿所愿,上天果然给我们全家送来了一个乖巧的女孩。

然而,不幸也随之接踵而至。父亲差点就错过了小妹妹出生的重要时刻,但也正是以此事件作为人生命途的转折点,至此,我们老沈家便开始跌入进了离奇及万劫不复的诅咒深渊之中。

我们沈家是医学世家,父亲不仅传承了祖父的技艺,自己更是对中医的配方颇有建树。就这样,父亲成为了这方圆数十里著名的赤脚医生,父亲的医术因受到村内村外的赞誉,我们老沈家自然也受到了全村人的尊敬。

祁老太爷住在近邻镇,是母亲娘家的老邻居,母亲的娘家姓秦。由于,秦、祁两家世代为邻,关系十分亲密,自从母亲嫁到了高庙村,老邻居的全家老小一旦有个头疼脑热都由我们的父亲亲自出诊,帮忙照料。

这天一大早,祁老太爷的大儿子奔来家中,水都不肯喝一口,说是祁老太爷突患重疾,醒来之后,床都下不了,便恳请父亲赶去巡诊个究竟。这大儿子也是年近六十的人了,可想而知,祁老太爷少说也有八十多岁了。

“恐怕是中风了。”

当时,父亲正在给母亲做早午饭。红糖小米山药粥汩汩沸腾,粘稠的米汤爆开了气泡声。为了防止粘锅,父亲则不停地用竹勺搅拌。

眼见母亲生产在即,随时都有可能临盆,父亲原本不想外出,正准备拒绝祁家大儿子的委托,却见爱妻扶抱着肚子走进了厨房。

“你怎么起来了?”父亲连忙搀扶住手脚有些浮肿的母亲。

“我听说祁爷爷病了。”母亲身倚着灶台,稳定住体态重心。

祁家大儿子则是急得都快要哭了:“我父亲一早醒来,却是起不了身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母亲便对父亲道:“祁爷爷是我们的老邻居了。从小就喜欢我,我出嫁那会儿,他好像是自己的孙女出嫁,拉着我的手直抹眼泪,真是把我当作亲闺女来看待。你还是赶紧去看看吧!”

父亲犹豫不决:“但——但你怎么办?”

母亲笑言:“穆风,你放心!我这又不是头一次生孩子。”

说这话时,我和弟弟因为闻到了小米粥的甜香气,钻进厨房,凑近灶台,正好被母亲左右抓搂住。

弟弟则是吧嗒吧嗒地舔腻着嘴巴:“妈妈,我肚子饿了。”

母亲面露慈爱的笑容,拿起灶台边的一只碗,给弟弟盛满。

父亲皱起眉头,但并没有生气,则是冲向弟弟嗔怪道:“这粥你都吃了,那妈妈肚子里的小妹妹该怎么办?”

“还有这么多呢!”弟弟不顾那粥滚烫,捧起粥碗就喝,当脸一头汗水。

“小心烫着!”母亲疼爱地擦抹着弟弟的满头汗水。

祁家大儿子早就急得屁股着火,催促父亲事不宜迟,赶紧出发。因抹不开面子,再加之,祁爷爷是父亲的老病号,对老人的症状了如指掌,换了谁,都要推倒了,重新了解病人的病况,不仅耗时费力,更是人命关天。

“那我顺便把你姐姐叫来。”

母亲点了点头。

父亲弯下身子,对我和弟弟道:“平凡平治,爸爸不在家,你们可要帮忙照顾好你们的母亲和小妹妹!”

“说不定——那是个小坏蛋!”弟弟用手背将嘴巴一抹,便溜出了厨房,又有力气逗鸡惹狗去了。

阿花死了,没猫可逗。想到那天晚上,阿花在临死前,望向我的眼神,那分明是一双人的眼睛,像是两撮熄灭了的火星,寂静地滑落入进了黑暗,我就感到一阵心悸的难过。

大姨是在下午三点钟左右赶来到我们家的。父亲告知大姨:他一定会在傍晚前赶回家。但那天,一直到天色已经黑透,却是不见父亲的身影。与此同时,晚饭后没多久,母亲的肚子就开始发作阵痛,大姨说那是羊水破裂的原故。

母亲分娩,向来都是由父亲亲自接生,我和弟弟都经过父亲之手。我们兄弟俩身为父亲的“杰作”,不仅仅是因为父亲给予了我们生命,更因为他是第一个迎接我们出世的人。当父亲用其宽大的手掌,托护住我和弟弟时,脸上呈现出的喜悦之情,心中涌动着的兴奋之感,怕不是其他父亲所能体会到的。这种上天给予的父子之情,让身为儿女的我们,本身怀揣着一份无法言喻的自豪,以及无法割舍的血浓亲情。

母亲是个很要强的女人,尽管感到疼痛难忍,但并没有大喊大叫。然而,我可以想象得出,母亲平躺在床上,那副痛苦万分的模样:双手攥握着被子、浑身使劲的场面。

夜已入深,还是不见父亲的身影。

眼下,大姨紧张得手忙脚乱。她让我到厨房里去看看水烧开了没有,并不停地念叨着父亲怎么还没有回来。大姨比母亲年长八岁,今年三十八。年前,她刚死了男人,结婚十六年来,却是没要个孩子。据说,是因为大姨的身体有问题。由于膝下无子,大姨对我和平治甚是喜欢,更是当作自己的孩子来疼爱。但大姨因为没生过孩子,接生更是头一遭,生怕把大人和孩子都给耽搁了,错手两命,能不急嘛!

我也多次来到院子门前,朝父亲返家的方向张望。其实,眼前一片黑夜,即便附近有人经过,也看不太真切。但为了平复心底的担忧,我一遍遍地跑到院门口,期望能看到父亲的身影。想必,父亲正匆匆地急赶在回往高庙村的路上,说不定就快要到家了。然而,四下里则异常安静,整个村子悄无声息,今晚竟是没有传来疯女人的啼哭声。

不知不觉,屋外下起了小雨。不多时,那雨势也是越来越大,很快就连成了一片,明晃晃地迷乱眼睛,则是愈加烦扰心绪。

与此同时,里屋传来了母亲更加疼痛的呻吟声。我抬头,望了一眼柜子上的座钟,正显示十点过五分。不得已,我招呼弟弟带上手电筒,打伞赶往村头去接父亲。

“你快去村头看看爸爸有没有赶回来。”我给平治穿上雨衣,将手电筒和雨伞塞给他,给他系好了雨衣的扣子。

“为什么你不去?”弟弟不满意地翘嘴道。

我没心力纠缠于他的无理取闹:“我还要照顾母亲呢!”

说这话时,大姨正从母亲的房间里走出,手上的那盆热水,可见淡淡的血丝幽荡在水中。当即,我的心头“咯噔”一惊:母亲流血了。这令我更加心情烦躁,冲向弟弟大声呵斥道:“快去,快去接爸爸回来!”

弟弟一副怨愤的模样,横了我一眼,简直就是阿花的白眼,如同被猫魂附身。我的心头再次“咯噔”一惊,感觉胸口冰凉得厉害,心跳也是莫名地发慌。但弟弟没说什么,抓过雨伞和电筒,就跑出了门厅。

那的确是阿花的眼神——凛冽而诡异,带着一股子傲慢的倔强。为什么会有如此不安分的感觉?为什么我会从弟弟的眼中看到阿花的目光?这恐怕是我多心了吧!于是,我在心里慢声细气地安慰着自己:平治那家伙虽然有些任性,但每每在关键的时刻,还能听得动我的吩咐;尽管称不上驯服,但好歹也算是听话。

虽说没我什么事,我也帮不上任何大忙,但我作为家中长男,理应承担起父亲的责任。尽管无事插手,但是坐镇家中,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这就是我的重责。

屋外的雨势越来越惊险,雨锤一般抽打在窗户上,似乎是要将玻璃击碎。我呆望在门厅间,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猛然回头,望向里屋,虽然看不见屋内的情况,但蓦地,我有种一夜长大成人的感觉:倘若父亲没在家中,也许,我就是这个家庭的顶梁柱。现在回想起来,那天的想法可能过于幼稚;但在当时当刻,我认定自己可以支撑起一家之主的责任。

已经十一点半了,弟弟与父亲还没有回来。我愈加急躁,里屋则是传来母亲频频痛苦的呻吟,可知母亲的承受力已经达到了极限。大姨似乎也急了,大声鼓励道:“秀珠,再加把劲,再加把劲啊!孩子就要出生了,我看到孩子的头了。”看来,由于父亲不在家,大姨只得硬着头皮,亲自为母亲接生。

大姨叫秦秀珍,母亲叫秦秀珠,这对姐妹花的名字还真有珠联璧合之意。

没办法,我不得不四处寻找雨衣和手电筒,准备亲自前往村头。尽管找到了一只锈迹斑斑的电筒,却发现里面没有电池。我继续翻箱倒柜,一路翻到了便携式医药箱,掀开箱盖,发现原本应放有手术刀的位置,却是什么也没有,心里面不免一惊,莫不是被平治拿了去。

母亲的呻吟更加尖锐,同时传出了大姨哭腔般的鼓励声道:“秀珠,你要加油啊!”

大姨在说这话时,像是一位鼓励学生认真上劲的老师,但她也的确是一名优秀的中学教师。如果不是因为照顾病重卧床的丈夫,大姨是不会辞去广博县中学语文老师的职务。现如今,她的丈夫已经过世,广博县中学有意聘请她重返讲台。大姨一直在考虑此事,很有可能新学期开校,她便重新返往教学岗位。

母亲的疼痛令我心急如焚,我必须赶到村口,将父亲迅速找回。

猛地,身后斩下了一劈惊雷,似乎自背脊将我撕裂。巨大的声响不仅令人感到胆战心寒,更何况,是老天爷劈砍下了光的气势。我将身体一抖,正准备回过头,却见眼角余光一花,门厅外走进来两人,正是父亲和弟弟。

带着莫大的惊喜,我扑了过去,抓抱住父亲:“爸爸,你总算回来了!”

然而,父亲则是一脸惊魂未定的神色,仿佛见到了什么令人恐惧的东西,仍然感觉心有余悸。这样,我才注意到他和弟弟的衣服都已经湿透。今早出门前,父亲换上了一件淡蓝色的短袖衬衫;眼下,衬衣的领口渍出一大片深蓝,那不单单是被浸湿了的原故,因为我闻到了淡淡的血腥气。虽然屋外的泥土味浓烈得刺鼻,但仍旧无力掩盖鲜血的味道。

当然,这血腥气也有可能是从里屋飘出来的,而我却是更愿意相信这番后者的推论。

似乎为了掩饰,父亲连忙脱掉衬衫,但里面的那件白背心,其胸口处渍有一片浅红,轻浅得几乎看不到痕迹。由于门厅的光线暗淡,若不仔细甄别,根本看不出那背心上的异样。

一道闪电划过窗外,仿佛落地降临人间。伴随着电闪雷鸣,一啼孩子“呱呱”的落地声,炸响在父母们的房间,嗓门之大,惊为天人。

众人皆是一愣,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却见大姨端着一盆血洗过的清水,如释重负般地走进了门厅。

大姨抬头,一眼瞧见了父亲,便连忙贺喜道:“穆风,你回来了!还不赶紧进屋,问候一下你家媳妇!”

“哎——”父亲的神色转忧为喜,赶忙走进里内的房间。

我走到平治的面前,低声道:“怎么不打伞?衣服怎么都湿透了?你身上的雨衣呢?雨衣去哪儿了?”

这小子天不怕地不怕,昂着脑袋,气势凛然,无心回答,却是有意与我作对。

“平凡平治干吗呢?”父亲在里屋冲我们大叫道:“还不快进来,看看你们刚出生的小妹妹!”

弟弟冲我做了一个鬼脸,慌忙屁颠颠地跑了进去。我也跟进了父母的卧室,一眼看到父亲怀抱中的妹妹。父亲的表情慈爱极了,全然没有了先前的失态反应,冲着妹妹开怀地大笑。

父亲用他那双温暖且厚实的大手,一掌托抱着妹妹拳头般大小的小脑袋瓜,而另一只手则是托抚着妹妹的小屁股,将那个粉红鲜嫩的小家伙展示给我们兄弟俩看。妹妹被包裹在一张喜红色的襁褓里,这是母亲为讨得一个好彩头,更是为祝愿小妹妹健康成长,特意采用红锦缎,为她缝制了这张小棉被。

父亲喜笑颜开地托抱着妹妹,亲了又亲,仿佛怎么爱也爱不够。我想父亲现在开心的模样,一定比初为人父时更加激动,也更加欢喜吧!我出生时,不可能领会到父亲的喜悦,但他必定也如此时此刻这般亲切的笑脸,将我紧搂在怀中,让我感觉到安心。正是因为出生时的无知,对于那个时刻毫无记忆,我便认定小妹妹的诞生,怕是父亲笑得最为灿烂的时刻。弟弟出生时,我才两岁半,虽然已经开始记事,但那仍旧是个混沌无知的年纪。平治是在春天出生的,因为是大白天,当时,我和村里的小朋友们正在田埂边抓蝴蝶。由于肚子饿了,跑回家吃晚饭,这才得知家里多了个小弟弟。

我是在什么时候逐渐意识到身为兄长的责任感呢?之前,我因作为家里的老大,与平治争抢食物和玩具,由于占据年龄上的优势,采取的方式不免霸道并且蛮横。当我第一次意识到身为哥哥的担当,正是眼见弟弟杀死阿花的那个夜晚,血腥的场面如同噩梦。我从来没想到平治居然如此残暴。那一瞬间,我仿佛开窍了般,意识到身为兄长,不仅是弟弟的玩伴,更是要学会带头,将他们引向正途。

“你们的小妹妹很漂亮是吧?”父亲欣喜的模样,就像是一张不切真实的面具,让我感觉距离他越来越远。

似乎是为了抓住真实的父亲,我连忙摸了摸妹妹的小脸蛋,婴儿过于细嫩的肌肤,柔滑得宛如毫无纹理,更仿佛触手即化,让人充满了爱怜。

我回头,望着床上的母亲,微笑道:“果然是个女孩啊!”

“这个小家伙一点都不好看,像个皱巴巴的小老头!”弟弟一副嫌弃的表情,把脸别向了一边,不愿再多看一眼父亲怀抱中的妹妹。

“你出生的时候,比她还难看呢!”我半真半假地玩笑道。

“我才没有这么丑呢!”弟弟冲我任性地反击。

母亲眼见我和平治又在斗嘴,面色咧开出一脸疲惫的笑意,对我们兄弟俩实在无可奈何。为了打破我们之间的争斗,母亲轻声道:“小婷,这个名字好听吗?”

沈彦婷这个名字是父亲早就想好的;如果是个男孩,就继续延用“平”字辈,平凡平治便是由此得来。

大姨返回到了里屋,擦了擦手上的水珠,从父亲手中接抱过妹妹,啧啧称赞道:“呦!这可真是个乖巧漂亮的小家伙!看这小鼻子小眼多精神啊!”

“分明就是个丑丫头!”弟弟则是失宠般地针锋相对。

真是个嫉妒心强盛的小坏蛋!大人们微微一笑,全然不在意平治的抱怨,一心沉浸在新生儿降临的喜悦氛围之中。大姨将襁褓放在枕边,母亲艰难地抬了抬手,抚摩着小妹妹那张红扑扑的小脸蛋,其笑容充满着幸福的沉醉。

“平治,你出生时,也是这样呦!”母亲刺激弟弟道。

“我见过弟弟出生时的样子,比这可丑多了!”我拍手大笑,将斗嘴升级。

“我才没这么丑呢!你胡说,你胡说,不许你胡说!”

于是,我和平治在房间里追追打打,三个大人则是笑得前仰后合。至于,母亲的枕头边、那个暂无意识的小家伙,早就已经甜甜地睡着了。

那真是一个永远也无法忘怀的幸福时刻啊!

然而,没有人能够料想到:这份喜悦竟是我们老沈家幸福生活的终结。

(叁)

暴雨下了一整夜,翌日一大早天晴,气温还没来得及回升,蛮是凉爽的舒适。

大姨为我们全家做好了早饭,向父亲交代了些什么,便匆匆赶回了近邻镇,说是要回去探望祁老太爷的病况如何。

早饭时,母亲询问父亲:“祁爷爷怎么样了?”

昨天晚上,全家人都沉浸在妹妹降临人世的喜悦之中,哪还有心思惦记着别人的痛苦。今天一大早,经大姨提醒,母亲这才想起了老人的病况。

“果然是中风!我先用针灸稳定住了病情,并且开了几副中药,眼下首要的任务就是先把老人的病痛给镇住。”

“昨天,我听你说祁爷爷可能得的是中风,就知道你会用针灸。临走时,见你带走了那个医药箱,我还真担心你别心不在蔫扎错了针。”

父亲笑而不答,神态并不乐观,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由于下了一夜的暴雨,院子里落败着一地的凤仙花瓣,仿佛是一盘捣碎了正准备代用的指甲花泥,红黄蓝紫杂色搅拌,烂成了泥里的蔻丹。阳光照进院子,空气中蒸发着雨露的味道,清新而淡然。

按照父亲的指示,我和弟弟开始打扫院子。随着气温的升高,运动稍稍着力,便是大汗淋淋。屋子里传出母亲哄逗小妹妹的唱腔,那是一首极富我们当地特色的民歌:觉觉着,觉觉着,猫猫不来咬,狗狗不来拖,娃娃要睏着……母亲的曲调与唱词皆悠扬舒缓,那是一首极富催眠意境的《摇篮曲》。

表面看起来,一切如此平和且幸福。

突然,院门口路过一行急步的村民,通过他们的议论声,我知道疯女人死了。

远远地,可听见警车的鸣笛声,大概是今晨一早,警方接到了村人的报案。此时此刻,听到风声的村邻们正蜂拥赶往案发现场。

由于吃惊,我抬头时,正巧与父亲的目光相撞。父亲别开了脸,那是一种害怕及失去的担忧,牵扯着我的内心纤纤地一疼。

我还没来得及细想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就听闻弟弟问我:“哥哥,你不去看死人吗?”那家伙将手上的扫帚一扔,便奔出了院子。

虽然父亲身为医生,我们也听说过不少因无法医治,而不得不死去的病人,但我并没有见过真正的死者。像这种暴死屋外的尸体,对于我而言,更是想都不敢去想。然而,弟弟却是兴致勃勃,跟随着人流朝命案现场追去。

眼见村邻们从院门外经过,赶集似地跑去看热闹,父亲的表情愈加阴郁。作为医生,我们的父亲该是十分反感这种置漠生死的态度吧!

我指了指院外,哆嗦着嘴唇道:“爸爸,你不去看看是怎么一回事吗?”尽管在我心底多少有些害怕,但还是经不住好奇心的驱使。

“我就不去了,我还要照顾你们的母亲。”说着,父亲跨进门厅,向里屋间走去。

命案现场位于清溪河,距离我们家千米开外。一条山道穿过树林,通抵向山顶的观音庙,疯女人的尸体正是在山路与清溪河的交汇处被人发现的。因溪水与山路的走向纵横交错:山水依势汇聚,自西向东蜿蜒;而山路则是依岭错落,由南向北地慢上爬坡。溪流与山路横竖交接,这有点像是城里的十字路口,却只是没有那么规整和笔直。所以,村里人习惯称呼此处的交汇点为清溪口。

清溪河的上游潺潺流水,可以算是溪流的规模;然而,一旦落差到了隔壁的清溪村,周围的支流便汇聚成为河道,就可以称之为河了。清溪河,这个名字自上而下,将溪流与河流统统包括在内,真可谓一名两用啊!

清溪河两侧早已是人山人海。左右张望都不见弟弟的身影,我便决定独自挤进人潮,前去查探个究竟。终于,我使尽浑身解数,挤进了人群之中。举目望去,清澈的溪流粼粼闪光,刺得我有些头晕眼花。我晃了晃身子,扎稳住了马步,眼见溪河中的情景,差点便昏厥了过去:女人的肚子从中间横着一道,可见肝肠肚肺隐约地迂回。

由于下了一夜的暴雨,溪水淹没了女人的尸身。疯女人的身旁则是一个死去的胎儿。那胎儿畸形得厉害,脑袋浮肿且变形,与短小的四肢相比,甚是巨大。胎儿的皮肤下,狰狞扭曲着黑黑紫紫的血管,使得那肉团看起来奇丑无比。之后,通过法医的鉴定:那是一个五个月左右的胎儿。

那个胎儿正好卡在清溪口河滩边的石凹处,就像是蜷在了一口天然的摇床里,又像是缩在了一口自然的棺材中。平日间,河床落水的时候,我们就会将捞到的小鱼小虾豢养在石缝的凹凼处。黄昏时,父母们招呼我们回家吃晚饭,我们这群村娃早就把那些小鱼小虾忘到了脑后。第二天跑去溪口,这才发现那些可怜的鱼和虾都已经被干死了。

大概因为一直被浸泡在水里的原故,自尸体的伤口处所渗溢而出的血迹,依然鲜红得十分耀眼。但尸体已经浮肿发白,更散发出腐臭的味道,不少围观的村民皆纷纷发出了呕吐声。

也不知道是哪家来的大黄狗,走近尸身嗅了嗅,见有人朝它趋赶,便摆尾跑掉了。

我被吓坏了,正转身回家,却见王富贵穿梭在人群间,一对偷溜的眼睛四处张望。这王富贵是村邻梁家的倒插门女婿,向来为村人们所不齿,曾经一气之下,便背起了行囊,到城里打了几天工。今年四月,梁家大女儿梁小梅发现自己怀孕了,便急件通知丈夫回村。原本,这王富贵就没安心埋头苦干,自是乐得屁颠颠地赶了回来,美其名为照顾妻子。

清溪村是邻近我们高庙村最近的村子,沿村口的坡道朝山下走去,步行五公里的山路就到了。由于,清溪河环此村落绕过,清溪村像是拣了个大便宜,村名正是由此得来。因为我们占据了山顶的优势,村里人经常取笑清溪村是喝着高庙村的洗脚水长大的。这笑话虽然不中听,但地形环境的确是我们高庙村的优势。不然,古人干吗费这老大劲儿,跑到这山顶上盖了这么一座观音庙?!

尽管高庙村团聚风水宝地,但也因势居山顶,交通总不太方便,农副产品还没运到镇上或县城,就已经糟烂掉了。早些年,这里还真有些自给自足、自生自灭的桃渊闭塞。自改革开放以后,因大批青壮外出务工,在村民的强烈要求下,村长便带领众人将一下雨就泥泞的土路翻修成了石子路,也算是暂时解决了交通问题。

由于清溪村交通方便,村内首富粱大重又因与清溪村的老王家拜有干亲,便借由干亲之名,偷偷跑去清溪村包下了一塘养鱼池,从而发家致富。那干亲家的大儿子——王富贵很会拍马屁,围着鱼塘忙前忙后,更是干爹亲干爹疼,捧得梁大重心花怒放,居然把这泼皮当成了一个宝儿,将大女儿梁小梅许配给了对方。婚后,王富贵就逐渐暴露出其好吃懒做的本性,这不免令粱大重追悔莫及,只恨自己当初瞎了一双眼,竟认错了这个领进门的大女婿。

村人们都知道粱大重不待见他这个大女婿,便纷纷拿王富贵开涮道:“富贵,你老婆的肚子里正给你揣着个大胖小子呢!这种不干净的东西,还是少看为妙,小心被小鬼附身!”

王富贵则是嬉皮笑脸道:“这他妈都什么年代了,你们这帮家伙还这么迷信。”

不多时,拉拽着警戒线的警察们出现在了命案现场。普通人对警察难免充满了敬畏的心理,所以不用吩咐,村民们立马闪躲到了一边。

近邻镇上的派出所办理不了此类刑事案件,即使派出所出面,也多是打打外围。真正的刑侦调查,还需要广博县公安分局派来的刑警大队亲自出马。

(肆)

这一上午,我都没有看见弟弟的身影。因为一无所获,我便朝回家的方向走去,正见一组警察从越家走了出来。越家老爷子慈眉善目,将两名警察送到了院门口,正在与客人寒暄告别。

之前,我曾说过医生和教师这两种职业,在村子里极为受到村民们的尊重。越文轩便是这一带远近闻名的教书先生。他善于讲解历史,包括正史和野史,教学自成一派。由于,他的授课方式深具趣味性,自然受到了学生们的喜爱。然而真实情况,我却不得而知,新学年开学后,我还只是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学生,而他则是广博县中学的历史老师。广博县中学是县里最好的中学,相当于县级重点中学。

越文轩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越书明二十四岁,是高庙村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当时,因为村子里出了个状元,村民们纷纷前来道贺,一时间,越家门前车水马龙。大学毕业后,越书明被分配到了政府下属的某个职能机构,算是端上了铁饭碗,引得村人们羡慕不已。因为工作繁忙,越书明很少回家探亲。不想,今年春节倒是个例外,他领着自己的新媳妇,回村拜见了自己的老父亲。

小儿子越书华今年十八岁,也许深受父亲的影响,他的语文和历史成绩尤为突出,古往今来的各类典故,包括野史,更是信手拈来,其他各科成绩也均名列前茅。由于哥哥的辉煌,越家老爷子对这个小儿子自是给予了更高的期望,虽说不一定能考上北大清华复旦等全国一线大学,但考取市内的重点学府绝无问题。然而,这个预测是基于小儿子高二的成绩水准来评定的,自从高三寒假以来,情况却是急转而下。今年寒假期间,为了放松心情,以备高三下学期全力冲刺,越家大儿子带着新媳妇回村过完春节,便顺道将弟弟接进城里小住了几天,这些情况都无任何异状。但高三下学期,在广博县中学住校仅半个来月,越书华就高烧不断。受越文轩之托,父亲曾去越家,给小儿子看过病,开了些退烧药,却是不见好转,就由其哥哥越书明带进城里就诊,直到现在都没回村。

村里人一见到越家老爷子,便会问起他的小儿子得了什么病,越文轩则含糊其辞,似乎有口难言,话还没说完,就匆匆离开。由此,村人们盛传越家小儿子多半是得了什么绝症,因为家人的期望值过高,所以拼命用功读书,累坏了身子。小儿子越书华学习刻苦,不仅村邻们有目共睹,更是世人皆知,这样的好孩子、好学生身患绝症,无不令村民扼腕叹息。

然而,在这其中又不乏嚼舌之人,“龅牙妇”胡招妹就是其中之一,是村子里出了名的滚刀肉。眼见越家老爷子路过自家院落,这个关不住门牙、把不住门脸的女人就从院门内蹿了出来,企图搬弄是非。

“越老师,听说你家小儿子用脑过度,得了那个叫什么,叫什么来着?啊!对了,是脑瘤!瞧瞧这些新名词,把人都给弄糊涂了!听说只要沾了瘤,就会死人的!”那个臭女人龇咧着满口锈迹斑斑的一嘴黄牙,一惊一乍地酸溜溜道:“都是你这老爷子把他娃儿逼得太紧,想把儿子送到北华清大是吧?哪那是我们这种小地方的人家该去的金窝银地呀!”

“龅牙妇”居然将北大清华说成了北华清大,就连我这个小学生都知道这是全国两所响当当的高校,却是被她如此张冠李戴。

这样,我也才知道越书华得的是脑瘤。

之前,我就听说越文轩忙完了高考之后,便借暑假的机会进城照顾小儿子,却是不知他什么时候回到了高庙村。

我对越家谈不上任何印象,更无所谓好坏之分,顺眼瞧看了下热闹,就匆匆赶往自家院子。

平治那家伙早就已经回到家中,正在院子里追赶着鸡群们撒欢。即使一个人,这小鬼也能折腾出个天翻地覆。

猛然,我有一种很不祥的预感,原本正朝屋子里面走去,但由于那感受太过强烈,我一下子便站定在了院落的中央,向门厅内望去:两名身穿制服的刑警,坐在竹制的靠背长椅上,父亲正恭恭敬敬地倒水上烟。我们的父亲从不抽烟,那烟是家里来客人时的招待。

我不知道来了多少警察,但警方撒网一般,深入到了村里的各个角落。

母亲大概正在里屋,哄逗着小妹妹睡觉。

那只不过是例行公事的询问,向村人们了解疯女人的生平。被尘封了多年的家族历史,疯女人作为地主后代的身份,必将一一揭开。但这些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我再次回想起被抛弃在溪水中的那具尸体,红红绿绿的尸身旁,是一团畸形的死胎,仿佛被空气氧化,不免乌紫得骇人。

当年,如果不是凭空出现的那条大黄狗,我想警察的询问笔录早该结束了。

出现在命案现场的那只大黄狗,一身狼毫般尖利的皮毛,猛地割过了我的大腿踝。大黄狗威风凛凛,吱溜一下,冲进了我们的屋子。我正准备跟进门厅,却见它溜梭到刑警们坐着的长椅下,叼出了一件脏兮兮的衣服,蹿回到了院子。在它嘴上叼着的那件淡蓝色的短袖衬衫,正是昨天夜晚父亲脱下的那件。衣服已经干透,清晰可见衬衣的胸口留有一片发黑了的印记。随即,我闻到了淡淡的血腥气,与昨天的气息一模一样。

昨天晚上,我们全家人一起沉浸在妹妹诞生的喜悦里,怕是连父亲都忘记了自己脱下的这件外衣。我记得他将衬衣挂放在长椅的靠背上,却是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竟是滑落在地。而这只大黄狗因嗅到了血腥气,便将衣服拖了出来。

当即,屋里的那两名刑警同时一惊,奔出了门厅,见我从狗嘴边一捞,抢过了父亲的衣衫。

“小家伙,你手里提着的是什么?”其中,那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警官正好奇地注视向我。

我的身体瑟瑟发抖,腿脚正不停地打颤。自打出娘胎,我就清楚自己生性胆小。当下,我看见父亲定在两名刑警的身后,脸色苍白得如同一面粉墙,失血到了极限。不知为何,我居然感觉到一丝安慰,仿佛被人分担掉了我的恐慌。

我提拎着衣袖,望着面如土色的父亲,就那么呆呆地站立着。

另一名警官大概五十多岁,正用温和的目光注视向我,不免令我愈加紧张。

我不知该如何作答,好半天,才细声细气道:“这是——是我爸爸的衣服。”

“对!那是爸爸的衣服。”弟弟不知什么时候在我身边冒出,怀里抱着一只油光水滑的大公鸡。阳光下,公鸡那头高高的冠子鲜红得异常扎眼。

“这是昨天晚上,我为妻子接生时,不小心沾染上的血迹。”因为撒谎,父亲努力克制住身体的剧烈发抖。如我这般稚嫩的眼睛,都已经发现了事态的严重性,面前的这两名刑警不会没觉察出父亲的异样。

那名年轻的警官手拿记事本,似乎为了确认什么,仔细查看着上面的记录。岂料,瞬息之变,年轻人回头,猛拧向父亲。由于这个举动全无征兆,令身后的父亲逼后一退。但那名警官似乎并没察觉,例行公事道:“刚才你说,你是位医生是吧?还说,昨天去了趟近邻镇?”

父亲则是机械地点了点头,额上亮晶晶的汗水欲滴未落,这使得他的紧张愈加明显。呼吸的节奏声也是颤抖而紊乱,任谁能都察觉到其心里的恐慌。

“是清溪河的方向吗?”察言观色的老警官目光敏锐,却是透射出着柔和的眼神。

老警官的这句话明显是在追问父亲是否跟疯女人的遇害有关。发现尸体的清溪河现场,距离村口约二十分钟的行程,距离我家的方位虽不一致,但偏差并不大,这三点几乎呈现出了一个等边三角形的关系。

面对父亲慌乱阵脚的神态,我明确自己应该出面帮他,虽然我并不知晓该从何入手,但决不能坐以待毙。尽管我很想知道昨天晚上,父亲在回往家中的路上到底发生过什么,但眼下不是追究这种问题的时候。当时,我虽然年纪尚幼,但事件的轻重缓急,还是能分辨清楚。

“不!那是两个方向。”我这么回答时,双眼牢牢地镶嵌住父亲,心中竟是涌动着无法言喻的伤感。为什么会如此悲伤呢?难道是因为父亲的谎言?

老刑警走到我面前的同时,已经戴好了一双手套,拎过了我手上的那件血衣。原本,我是想据理力争,绝不肯撒手,但我实在没勇气与警方抗衡。对方因感受到传自我手腕上的那股力度,笑容愈加温和,我的情绪因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终于放手了衣物。

“这衣服——你们也要带走吗?”父亲过于紧张且慎重的表情,致使其太阳穴处的血管突突搏击得厉害,像是在打拳。

“你不是也说了,这上面是血迹。”老刑警回头望向我的父亲,我看不见他的神色,却可以看出父亲正深深压制住挣扎于其内心深处的那份惊惧。

“但——但那只不过是我妻子的血迹,我想应该跟案件无关。”父亲的舌头是在打结。

“有没有关系,进行一下化验就知道了。”老刑警将那件血衣递给其助手,对方连忙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取出了一只干净的塑料口袋。

父亲的脸色愈加惨白,其微微摇晃着的身体,几乎要将自己的灵魂压倒在地。那两名警察依旧保持着职业性的稳重,客套地向父亲点头告辞。当路过我身边时,那位老刑警特意摸了摸我的脑袋,我也不清楚他是在嘉奖我的回答,让警方获得了更多的线索,亦或仅仅是对于一个孩子表现出了关爱之情。然而,我则是冲其怒目而视,抬手打掉了他的好意。

尽管警察们已经离开,但我和父亲对峙而立,双方都感到了一股情绪上的虚脱。那时,我心底的失落则是来自于父亲的谎言。

院门外,王富贵的妻子梁小梅探头探脑,奇怪地望向我和父亲。梁小梅已经结婚了整一年,今年满二十二岁,是我们村里远近闻名的一朵鲜花。她大概是听说了母亲生产的消息,便带着妹妹与弟弟前来探望刚出生的小婷。在她的身旁两侧,二妹梁小兰九岁,弟弟梁小军两岁。

梁家与我们向来私交甚密,从我们父亲这一辈开始,两家就经常往来和走动。大姐梁小梅之所以常来我们家,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父母都有文化,而她尤其喜欢跟我们的母亲聊天。梁家当家人梁大重身为当地农民的典型代表,因为穷苦的日子过怕了,个性难免有点见利忘义,整天忙活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种地搞养殖,总之,啥挣钱整啥。

自从怀孕了以后,梁小梅更是三天两头地往我们家跑,向母亲讨教生养儿女的经验。父亲在家时,便会为她把一把脉,检查下胎儿的情况。眼下,梁小梅已经怀孕了五个多月,预产期正值年末的隆冬时节。

父亲看起来无精打采,精神一下子委顿不堪,也不与梁家的姐妹弟三人打声招呼,便转身走进了门厅。其隐没在门影中的身体,仿佛瞬间就塌陷了下去,佝偻的背影苍老了许多。

因见此情景,院门外的梁小梅冲我招了招手,轻声细语道:“平凡,你爸爸怎么了?”

我灰着脸回答:“刚才警察来过。”

梁小梅点了点头,朱唇微启:“我看见了!”

“还带走了爸爸的衣服。”平治在一旁插嘴道。

“我也看到了!”妹妹梁小兰学着大人的模样,皱起了眉头。

梁小梅见势头不对,便拽了拽弟妹的手,对我道:“那我们就先回家了。”随后,女人低头,冲走路还不太稳当的弟弟道:“小军,我们明天再来看你的新媳妇吧!”说着,就发出了欢快的笑声。

二女儿梁小兰也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样,小心翼翼地睨视着眸子,眼角眉梢统统冲我挂持着含羞的微笑。

眼见梁家姐妹弟三人离去的背影,我抓拽住平治的手,回到了里内的门厅。父亲正坐在长椅上抽烟,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八仙桌上则是摆放着还没来得及收拾的茶水。我从没有见过父亲抽烟,不免更加确信大事不妙。

终于,我大吸出了一口气道:“爸爸,你昨天早就该到家了。”

“我也想早点赶回来,偏巧遇上了暴雨。”父亲看起来是累坏了,根本无力过多做解释,握住长椅的扶手,脸色阴沉地铁青。

母亲不知道外面的发生,躺在里屋,高声叫喊着父亲的名字,大意是给小妹妹换尿布。父亲落寞地慢慢站起身,行尸走肉一般,摇晃进了卧室。

到底发生了什么?父亲为什么会面露如此惊恐且害怕的表情?难道,疯女人的死与父亲有关?父亲是杀死疯女人的那个凶手?我听见了一响轻轻的刀片声,疯女人胸腹间的那道分界线,如同拉链一般在我眼前敞开,一团鲜血淋淋的怪胎从女人的肚子里滚出,竟是冲向我大声啼哭,吓得我心跳几乎停止。

与此同时,里屋传出小妹妹咿咿呀呀的笑声,而院子里则传来鸡飞蛋打的胡闹。弟弟又在逗鸡惹鸭,毫无一丝危机之感。

“怎么?警察走了?”母亲问走进卧室的父亲。

“已经走了!”我听见父亲坐在床上的声响,身体沉重得如同一块大石头,将床板压抑得“咯吱”骨裂。

“到底是怎么了?”母亲关切道:“你的脸色好难看。”

“让我来看看我们的小宝贝。”父亲没有回答母亲的提问,而是抱起了床上的小妹妹,大概也是为了掩盖其神情的慌张。“哎呀!这小家伙还真的尿湿了!”

为什么父亲这副努力出强颜欢笑的口气——听起来竟是让人感到无比地悲伤呢?!

(伍)

傍晚时,传来了祁老太爷过世的消息。据说,老人是在睡梦中过去的,神态还算安详。

血红的夕阳下,屋外响起祁家大儿子“呜啦啦——”的哭丧声。他将父亲的灵牌放在院门口的地上,扑地磕拜了三个响头,便转身离开,无声的举动分明是在指责父亲的疏忽。

昨天,父亲因为一直牵挂着母亲的身体,虽然身在近邻镇的祁家,但心却是早就已经飞回到了母亲的身边,这很有可能造成其医疗上的失误。当时,表面上眼见老爷子的病症趋于稳定,祁家老小为了表达谢意,说什么也要宴请父亲吃过了晚饭再走,这也是父亲之所以回来晚的主要原因。

显然,这个消息虽在父亲的意料之外,但似乎又在他心里的掌握之中。父亲的表情先是一惊,随而安然地呢喃道:“是这样啊!”

院外聚满了前来围看热闹的村民。

父亲什么话都没有说,则是转身走入进厨房,烧起了开水,准备下面条。他给母亲、我和弟弟分别下了碗鸡蛋挂面。

父亲将面条送入进卧室,里面传出母亲的问话:“刚才外面发生了什么?我好像听见有人在哭。”

“没什么!”父亲温和地撒谎道:“你也知道村里人喜欢看热闹。大家听说你生了个女儿,都想进来看看,被我挡住了,说你需要好好休息。”

“你这人也是,人家好心好意地前来道贺,干吗不领进屋啊?”

“快吃吧,这面要融了!你现在正是需要加强营养的时候,我给你多加了一个鸡蛋。”

“你的呢?”

“在外面。”

然而,父亲什么都没有吃,而是招呼我和弟弟赶紧吃饭,自己靠在八仙桌旁翻看医书。那是一本古医书,书页从左边向右侧翻阅,内文还配有图画。大概是受到了画面的吸引,弟弟将他那颗小脑袋瓜伸到父亲的下巴与书页之间,想要探寻个究竟。父亲连忙合上书页,似乎怕给我们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

“小捣蛋,干什么呢?”

“我还没看清楚画的是啥!”弟弟伸出细嫩的手指,戳了戳封面上的繁体字。

“快吃,面条都要凉了!”父亲的笑容看起来那么无奈,并且哀伤,仿佛满含着沉默的告别。

我观察着父亲的一举一动,总感觉哪里似乎不太对劲。

屋外传来了狗吠声,也不知道是哪家的狗这么讨嫌,父亲起身朝院子里走去。我喝完面汤,准备跟出院子,却见父亲返回了门厅,正将什么东西塞入进裤子的口袋。

弟弟伸长手臂,够向桌角的那本医书,不小心将筷子上的油花滴落在了古书的封面上。尽管这家伙还不怎么识字,却对医书里的人体器官十分感兴趣。真搞不懂那些不寒而栗的画面,这个小鬼居然能看得津津有味,果然是个怪胎。

父亲走过去,爱抚了一下弟弟的小脑袋瓜,将医书收进了柜子。

吃过晚饭后,见父亲收拾碗筷,我便跟进了厨房,但里面空无一人。灶台上,摞放着已经被清洗干净的碗筷。

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橡胶味。透过厨房背后的窗户,可见柴房的位置隐隐跃动有火光。当时,我以为着火了,心头吓了一跳,连忙向主屋后跑去。

我一头撞开柴房的屋门,却见父亲从裤子的口袋里掏出了个纸团,丢进焚烧着的金属桶内。那么小的纸团,被火舌一舔,化为了灰烬。一只沾有疑似血迹的橡胶手套正搭放在金属桶的边缘。眼见我的出现,为了加快燃烧速度,父亲用树枝将那只手套戳入进了火焰之中。于是,桶内冒出滚滚浓烟,黑烟里露出一件已经被焚毁了大半的雨衣,正是那件我亲自给平治披裹在身上的雨衣。昨天夜里,我还追问过弟弟,这雨衣哪儿去了,却没想到被父亲藏了起来。

“爸爸,你在干吗?”我瞪大眼睛,仿佛见到了人世间最为恐怖的一幕,比起疯女人以及她那团畸形的胎儿更为让人感到恐怖。

眼见都已经焚毁干净,父亲长长地吐了口气,似乎是将抑郁的心境全部释放出来。

“这衣服太破了,留着也不能穿。”

父亲是在撒谎,那件雨衣确实已经很旧,但不至于破到不能遮雨。况且,即便不能穿了,扔了便是,却为什么要将其焚毁?现在想来,父亲当年的举动,必是在销毁证据。父亲一定有什么事隐瞒了我们,昨晚回家的路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也没必要把它烧了呀?!”我掩捂住口鼻,双目被熏得直流眼泪:“咳咳咳!好难闻的气味。”

“那你还不赶紧出去!”父亲扳过我的肩膀,坚决地推出了门外。

因处理干净了桶里的燃烧物,父亲回到里屋,母亲则是皱起着鼻子抱怨道:“穆风,你在烧什么,好难闻。”

“没什么!”父亲见摇床里的妹妹已经睡着,便说了声:“秀珠,我到外面走走!”

“早点回来!”

“哎!”

我跟着父亲来到了院子,透过门厅内射出的灯光,见父亲的手中正提着一瓶清油。

父亲见我跟在他身后,回身按住了我的肩膀,一脸郑重的表情:“平凡,我没在家的时候,你要代替我照顾好你们的母亲,还有弟弟平治,当然,还有妹妹小婷。你们的小妹妹还那么弱小,感觉长大真是一件好遥远的事情啊!”父亲低头,眼眶里竟是饱含着泪水:“但转眼之间,你和平治都长这么大了,看来,长大似乎也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吧!”

我不明白父亲到底想说什么,他的表述分明有些语无伦次,但为了让他感到安心,我回答道:“我会的!但爸爸,这么晚了,你要去哪儿?”

父亲晃了晃手中的那只清油瓶:“你们的母亲和妹妹都平安无恙,我应该到山上的观音庙里去还愿,感谢佛祖保佑!昨天,我没能及时赶回家,你们的母亲肯定吃了不少苦,还好母女平安,这一定是佛祖庇佑。”按理说,父亲身为一名医生,也算是天生的无神论者,却没想到,这番话语竟是如此宿命。

“爸爸,明天再去吧!”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这是最后一次与父亲说话,所以我一定要留住父亲。

“放心!爸爸没事,一会儿就回来。”

我扶站在院门口,望着父亲逐渐远去的背影,不知不觉竟是流下了眼泪。

弟弟不知道什么时候溜进了父母们的房间。母亲大概因为疲倦,已经是睡着了。平治趴跪在摇床边,伸手逗弄着襁褓,干扰小妹妹睡觉。尽管小婴儿紧闭着眼睛,但由于受人打搅,表情显得很不舒服。

“别打搅妹妹和母亲。”我将平治拽出了里屋。

门厅内,在那盏摇摆晃动的吊灯下,我和平治的身影长长短短,一伸一缩,就如同两个正在拳脚相击的少年,彼此之间搏杀冲撞,竟是毫不留情面。

“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什么发生了什么?”弟弟一脸无辜的表情,不知道是在装傻,还是真傻。

“你是在哪儿接到爸爸的?”

“就在家门口啊!”

我大吃一惊:“家门口?”

“是呀!”弟弟天真地摇头晃脑道:“我到村头,等了好半天,没有见到爸爸,所以就自己回来了。”

“回来时,你身上的雨衣呢?”

“我走到村头,看见那个疯子女人坐在树下,身上正淋着雨。我见自己手上有伞,就把雨衣借给了她。”

“你见过疯女人?那时候她还活着?”我完全没料到疯女人在死前与弟弟有过交集。

在村头的那棵大榕树下,弟弟将雨衣借给了疯女人;然而,今晨一早,疯女人就被发现惨死在了树林里的清溪口处。从村头到清溪口步行至少需要二十分钟。另外,雨衣又是如何回到了父亲的手中,难道疯女人的死果真与父亲有关?

我转身向屋外走去,我要找到父亲,向他询问个究竟。

“哥哥,你要去哪儿?”平治跟来到了院子。

“我去找爸爸,你在家里照顾好妈妈和妹妹。”

我拿着手电筒,沿着漆黑的山路,向山上的观音庙进发。天空被暴雨清洗得干干净净,竟是能看到满天的灿烂星光。但我没有闲情雅致赏此美景,只想能尽快地找到父亲,便不自觉地加快了步速。

由于四野太过安静,除了虫鸣与蛙吟声,还可以听到将树林横腰拦断的潺潺流水声。原本,我就是个胆小如鼠的孩子,现在更是感到了无比害怕,行走的身体瑟瑟发抖,漫过脊髓的恐惧感缓缓地爬向大脑皮层,无时无刻不想象着危机四伏的恐怖画面。上午看到的场景,徘徊在眼前挥之不去,已然形成了一生的噩梦——那是一个即便睁开眼睛,却依然存在着的噩梦。另外,清溪河的流水声却是愈加平添了恐怖的气氛。但我努力咬牙坚持,心里给自己打气道:一定要找到我们的父亲。

突然,一响锋利的尖叫声灌彻耳蜗,我先是悚然一惊,随即压制住恐慌,大步朝着声音的方向奔去。

水声越来越近,并且越来越急,如同我的喘息,如同我的脚步,如同我的心跳,双腿也是越来越沉。我的身体仿佛被溪流所淹没,由于衣服吸饱了水分,心情的分量也是愈发地沉重,以致我的腿脚微微有些发颤,明白自己就站在上午的命案现场。

尸体早已被警方带走,看不见溪河中的血迹,甚至,连死亡的味道都被冲刷得一干二净。白练一般的溪流闪闪发亮,撞在河床内大大小小的石头上,腾起了白色的漩涡,有大有小,连成一串,仿佛是夜色中晶莹而璀璨的珠链。

我正站在溪河的中央,朝向对面的树林望去。夜风将树枝撩抚得“沙沙”拍掌,就在那片斑驳的树丛中,一个黑影盘踞在半空,如同阴魂不散的鬼魅。

“啊——”我发出尖锐的叫声,恐惧已达到了极限,感觉心脏就快要撞出了胸膛。

我说不出自己是否感觉到了害怕,但倘若不大叫出声,不免担心自己会因窒息而暴毙身亡。黑夜大口灌入进了我的嘴巴,颤栗的气息攫住了我的心脏,恶生生地疼痛。我蹲伏下身子,大口喘气,好半天才鼓足了勇气,趟过水流,朝向那个随风而动的黑糊糊的人影望去。

我们的父亲死了,脖子上挂着一根绳索,被吊在清溪口河畔的一棵参天大树下,幽幽荡荡地像是一个鬼魂的影子。突然,父亲冲我睁开了眼睛,仿佛死不瞑目的样子,分明是想告诉我些什么,却是吓得我一屁股坐在了浅水洼里,心脏更是无法承受如此惊恐的梦魇,嗓门发出了一响剧烈的尖叫声。

原来之前根本无人尖叫,那个灌入进耳蜗里的声响,不过是我自己预演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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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清朝的历史,康雍乾盛世就是一个绕不过的话题,有人说这是一个盛世,也有人说这个盛世完全就是得益于明未红薯、玉米、土豆等高产量作物的引进,无论是经济、人口都没有突破明未的数字,就连科技也停滞不前,出现了大幅的倒退,这个所谓的盛世就如同建立在沙滩上的堡垒,一阵风吹来,就完全有可能完全坍塌,事实上英国发动的鸦片战争就完全证实了这一点,更重要的是在这个所谓的盛世,国里的反抗势力从没有停止过,于是关于这一个时期的野史轶事就非常得多,于是很多的小说和影视作品都是围绕这个时斯展开的,而流传最广的莫过于九王夺嫡和跟雍正换子,以及民间的反清组织天地会、红花会、日月会、天理教、洪门展开,而最让人感到热血的自然是吕四娘勇闯大内,滴血大内,雍正飞头的故事了,这个故事能让我们耳熟能详,自然是得益于那些武侠小说和影视剧,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这些都被影视拍烂了的题材,甚至是被我们当成了历史,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忽略了那个年代,那是个波澜壮宽的年代,也就是那个时期,工业革命在西方各国如火如芥展开,西洋各国都开始将目光转向了东方,我们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个正值中西方文化冲突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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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小姐”苏危阑清了清嗓子开始了正式谈判“你我素未谋面,婚嫁之事有待商榷”嗯?这是个什么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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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蒲公英的花语吗?这是她留在世间的最后的一句话你相信这的世上有鬼吗?我说我能看见鬼,你信吗?有时,你会发现比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一个自称是蒲公英复仇者,在校园内掀起了一场复仇的风雨,同时也把死神少女卷了进来。隐藏在黑暗中的复仇者和被称为死神的天才少女直接的较量。这个季节里,再也不会有蒲公英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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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战不灭神话

    来自贫穷而又落后的青龙山,出现千年难遇的救世奇才,手持圣天枪灭妖、灭魔、灭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