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自己家醒来,突然感到一阵悲伤。做这些梦以来,这是第一次,我在自己家里、自己的床上感到了孤独。
这感觉令我很不舒服,而且还很荒唐。我坐起身,甩开被子。
“也许不会再出现了,这个梦。”我跟阿斯兰说。它跟着我到了厨房,缠在我腿上要吃的。我给它倒了一盘牛奶,给自己煮了咖啡,在叹息中重新调整自己,迎接这个世界。
又过了平淡的一天,我们的收入依旧微薄,下午5点的时候,我和弗里达关了店门。锁门的时候,住在我们店楼上的布拉德利正好从门口出来。他穿着一件破旧的米色羊绒衫,袖子上还有补丁,在门口停下来扣扣子。他朝我们友好地笑了笑。尽管如此,我和弗里达对视一眼,都露出了担忧的神色。
布拉德利是我们的房东,整栋楼都是他的。他住在楼上,把一楼租出去,除了我们的书店之外,隔壁还有一个律师事务所,也是他的租户。布拉德利60多岁了,妻子已经过世,但他还有孩子和孙子。他的孙子们来这儿的时候,会来我们书店看儿童书籍,我和弗里达常常让他们免费挑几本。布拉德利是个很好的房东,人很老实。可我们现在资金紧张,为此我很难受,我知道弗里达心里也不舒服。十天之后我们就要交10月份的房租了,可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去哪里筹这笔钱。
“祝你们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姑娘们。”布拉德利说,“好好享受这暖和的天气,冬天很快就到了。”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们一眼,我没读懂他眼神里的意思,但觉得有些心慌,喉咙也突然收紧了。他知道吗?我咽了口口水,心里思索着。他肯定知道。他长着眼睛呢,能从窗边看到。他肯定每天都看到了我们店来往的客人——寥寥无几的客人。
不管怎么样,我和弗里达还是微笑着朝他点点头。弗里达说:“你也是啊,布拉德利。”说完我们转过身,沿着珍珠路往南走。
我们沉默着走了一会儿。我不想谈论那些——书店、房租之类,而且我也知道,弗里达也不想谈论这些东西。过了一会儿,弗里达吹起了口哨,我猜她吹的是谢利斯合唱团的那首《当兵男孩》。但弗里达吹得跑调了,我也不确定到底是不是这首。
在珍珠路和宝石街交会的街角,我们停了下来,互相告别。
“睡个好觉。”我对她说。
“你也是。”她回答,一边在包里找香烟和打火机,“晚上有活动吗?”
我避开她的眼神,含糊说道:“没什么特别的活动,你呢?”
她耸耸肩,点燃了嘴边的香烟:“还是和往常一样,过老姑娘的生活,看看书就上床睡觉。”
我笑笑,轻轻地抱了她,她单手回抱了我一下,另一只手夹着烟,离我远远的。“嗯,看得开心,睡个好觉。”我说,“明天见。”
我沿着宝石街往东走,走到了华盛顿路上,路过我家附近。我回头瞥了一眼,确认弗里达一直在往前走,现在已经看不到我了。我继续往前走了几个街区,走到唐宁路上右转,到了埃文斯街上。我穿过马路,坐上一辆往东的公交车。
我在学院大道上换乘了一辆往南走的公交车。我不知道这条线路的终点站会是哪里,在现实世界里,我从来没有来过这一片。尽管我一直知道这一片有很多新建筑,但今天之前这里对我没有任何吸引力。这儿只有大量的新住宅,以及大量的配套学校和教堂。
公交车走到耶鲁街上,我成了车上剩下的唯一一位乘客。“终点站到了。”司机喊道。我下了车,看着那辆公交车在一块空地上掉了头,沿着学院大道往北走了。我沿着学院大道又往南边走了走,走过几条街,向东转弯,到了达特茅斯路。路上放着一个铁质的路标,上面写着“南山区”。我经过了一座小学,那是一栋不规则的单层砖混建筑,位于我的左手边。和这儿的其他所有建筑一样,也是全新的。
我继续往前走,走到了斯普林菲尔德路,然后右转向南走。一切都和我梦里一样——很多新建的房屋,大部分是低矮的平房,或是错层式房屋,还有很多在建的房屋。这些屋子哪些在我梦里有、哪些没有,我已经记不清了,毕竟当时在梦里天很黑。但我感觉这一片和我昨晚在梦里见到的一模一样,尽管我之前从没有来过这儿。
我想找到门牌号是3258的房子,可只看到了3248和3268。
两座房子之间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块光秃秃的坡地,连一棵树都没有。
我盯着那块空地,脑海中浮现出那座橙粉色的砖混房。我准确地记得房子建在空地的哪个位置、配套车库低矮的屋顶,房子主要结构的样子,上面那层的屋顶稍高一些。我能想象到庭院里种的小树苗、前门几棵低矮的杜松、拉尔斯进门停车的车道,甚至阿尔玛站在旁边等车的那根木质灯柱。
但这儿没有房子,也没有打算建房子的样子,反正我看来是没有。这儿什么也没有,只有稀疏的草坪、尘土和杂草。
一个人散步经过,他身旁跟着一条西班牙猎犬,狗脖子上没系狗绳,老实地跟在主人身边。散步的人抬头看到了我,轻碰帽边向我致意:“晚上好,小姐。”他微笑着,嘴边浓密的金色胡须也轻轻扬起来。
我朝他点了点头:“晚上好。”
他看出了我脸上的疑惑,问:“需要帮忙吗,小姐?”
我侧过头,看着那片空地:“额……可能我弄错地址了,我要找斯普林菲尔德路3258号。”
他也看向那片空地:“如果有3258号的话,应该就是在这儿了。但正如你所见,这儿没房子。”
“嗯,确实没有。”我转过头,望向天际,看着西边遥远的群山,“请问,您是住在这一片吗?”
他点头,瞟了一眼街道那头:“我就住在那个街角。”
“您在这儿住很长时间了吗?”
“我家是1956年建好的,也有些年头了。”
“您知道——请问这儿有家姓安德森的吗?有没有个叫拉尔斯·安德森的?”
他摇了摇头,“我不敢说认识所有人,但我夫人很喜欢结交新搬到这儿的人,带他们到处转转。”他耸了耸肩,“但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他笑笑,胡须又抽动了一下:“1956年到现在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我也朝他笑笑:“那好吧,谢谢您,我肯定是搞错街道了。”
“嗯,祝你早日找到你要找的人。晚安!”他散着步走了,狗依然跟在他的身边。
“嗯。”我朝着他的背影说,“晚安!”
那就没什么好看的了。我突然觉得有些不知所措,心里空落落的,我离开了南山区,慢慢往回走,走到学院大道和耶鲁街的交会处等公交车。我等了将近20分钟,还没有等到。我猜测大概是时间太晚了,公交车不到这么偏远的地方来了。我看着路上的新款福特、雪佛兰、道奇汽车奔驰而过,想到反正这儿的人都有车,他们用不着坐公交车。我没有继续等,而是沿着学院大道继续往北走,走到埃文斯街上,坐上往西的公交车。今天这趟冒险我可能走了三四英里,而且还穿着高跟鞋。坐到座位上之后,我轻轻脱下高跟鞋,才发现脚上已经磨出了水泡。我静静地看着车窗外,直到车开到我的站,我穿上鞋子,下了车,继续往华盛顿路走去。
我一边走,一边举起双臂,不自觉地挥舞右臂,像在打网球一样。这样挥舞手臂让我觉得很舒服,而且这像个本能般的动作,好像我天生就有力量和能力完成。我的脚也不痛了,好像我今晚根本没有走那么远一样。我摇了摇头,不由得笑话自己。荒唐,太荒唐了——我的脑子在和我自己开玩笑,而且还用我的身体当道具。
这是一个凉爽的初秋夜晚,一些邻居在门廊上乘凉。“你好啊,凯蒂小姐!”街角的莫里斯爷爷朝我喊道。他坐在一张破摇椅上,靠着后背的藤条,安逸地前后摇晃着,嘴里还叼着一根雪茄。他已经快100岁了,19世纪70年代,他跟着父母和姐姐从俄亥俄州搬到这儿,在丹佛最早的中学念书,后来从早期的丹佛大学毕了业。毕业之后,他去了报社工作,成了家。现在他和儿子住在一起,儿子年纪也大了,儿媳妇已经不在了。莫里斯爷爷常说,他的爸爸参加过南北战争,他还记得父亲战后回家的情形。但听他说这话的时候,你得想想,在脑子里算算,现在是1962年,莫里斯爷爷还不到100岁,而南北战争1861年开始,1865年结束,战后退伍回家的那个,真的是他的爸爸吗?
“晚上好,莫里斯先生!”我朝他招了招手,但没停下脚步。有时候我会停下来,走上他家门廊,和他聊聊天。但今天我脑子太乱了。
看到我经过,其他邻居也微笑着和我打了招呼,我在这一片挺有人气。我能想象这一片的人怎么向新邻居介绍我:“她是个古怪的老姑娘,但人还是挺好的,在珍珠路上开了个书店,你有空可以去看看。”
走回家的时候,我无意中发现这儿和南山区的强烈对比。那边地方开阔,房子与房子之间间隔大,也没有这么多大树。大部分院子里都种着一两棵树苗,路边没有我们街道两边这种高耸入云的云杉和棉白杨。
普拉特公园街区,这个我称之为家的地方,从20世纪初就在这里了。最早的时候,一些荷兰移民来的宗教人士在这儿定居,于是这里得名“小荷兰”,到现在偶尔还有人这么叫。这里的很多房子都是荷兰特色的人字形屋顶,还有到处泛滥的荷兰新教教堂。现在住在这里的大多是蓝领工人——在大学工作的维修工人、清洁阿姨、在百老汇南路的工厂里工作的工人,还有一些过去乘电车去市中心做秘书或零售工作的人。
当然了,现在大家都坐公交车。可是公交线路不经过我们的书店,也就无法给我们带来客人。
我知道,我得好好想个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弗里达近来满脑子都是这件事。
但是,我脑子里全是斯普林菲尔德路,那细长的房屋、开阔的空间、清新的空气,对我太有吸引力了。
快到家的时候,我看到格雷格·汉森在门口。他是我楼上的邻居,也就是我房东的儿子。格雷格是家里的独生子,八九岁的样子。他在玩一个红色的大橡皮球,对着我的墙壁扔来扔去,我面有愠色,提醒他小心着点,别打坏了我的窗户。
天啊,我听起来像个老巫婆。
“嗨,格雷格!”我走上门口的台阶,从门口捡起我的《丹佛邮报》。我对报纸上瘾,一天看一份报纸还不够,要早上看《落基山早报》,晚上看《丹佛邮报》。
“嗨,米勒小姐。”他答应着,手上的球还没停下。
“在这儿干吗呢?”我问他,一边在包里翻找钥匙。
他耸耸肩:“我妈叫我出来的。她说我反正也不做作业,不如出来走走。”
我找到了钥匙,盖上皮包:“你为什么不做作业呢?”
他又耸了耸肩,“不喜欢做呗。”手里的球弹到墙壁上,一次、两次、三次,“不喜欢上学。”他抬头凝视着天空,“哇,今天的日落好漂亮!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橘色的天空。”
我的门廊上放着一张铝制的摇椅,上面铺着黄绿相间的尼龙编织垫,我把包放在摇椅上,走到栏杆边,靠在上面。格雷格说得没错,今晚的日落确实很漂亮,夕阳缓缓落到远方的山后,闪耀着绯红的光芒,橘色和粉色的晚霞交织在一起,映在西边的天空。但是一般来说,这么小的男孩往往不那么敏锐,不会发现落日的美。我想,格雷格以后也许会成为一个艺术家呢。
我仔细看了看他,他身材瘦长,头发是黑色的,脸上长着些雀斑,脏兮兮的白T恤和背带牛仔裤松垮垮地挂在他身上,长长的刘海遮住眼睛。
“格雷格。”我叫他。他瞟了我一眼,抬头看看天,然后又看向墙壁。我接着问:“你在学校有什么喜欢的科目吗?”
他想了一下,又把球扔出去,“数学还好,我数学还行,偶尔还行。”弹——弹——弹。“其他科目都很难。”
“什么很难?你觉得哪科最难?”
他抬头看着我,语气很平淡:“阅读,我就是……我不知道……我就是不会阅读。我看书看得很慢,而且……”他看向别处,一脸尴尬的样子。
“你有没有……”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们老师肯定愿意多教教你的吧。”
“不是我不尊敬老师,但我们老师班上有一堆调皮的孩子。我不知道具体有多少个,总之很多就对了。有时候她连我的名字都记不住。”
我点点头,思考着他说的话。我记得那种感觉,我当老师的时候就是那样,一个班那么多孩子,尽管他们不愿意承认,但他们确实非常需要老师的指导和帮助。那么多双眼睛,全盯着一个老师,有的眼睛是空洞无神,有的眼睛求知若渴。有的学生会按照老师说的做,可还是有很多不会。
无论他们的能力如何,教育他们每个人的重任都压在老师身上。谁又能担起教育好每一个孩子的重责呢?哪个老师能做到这一点?
但是如果格雷格的老师根本没教他怎么阅读呢?如果他连阅读都不会,他以后的人生还有什么希望呢?
“格雷格。”我语气很坚定,“我家有一些很好看的儿童读本,男孩子都喜欢看的书,叫《哈迪男孩》系列,你听说过吗?我还有几本很有趣的,讲的是一个叫亨利·哈金斯的男孩和他的小狗利博西的故事。你今天晚上要不要来我家看看?我们可以一起看这些书,看有没有你喜欢的。”我朝他微微一笑,“我可以帮你。”我温柔地说好话哄他,“我觉得……我觉得我们两个都会觉得很有趣的。”
他又扔了几次球,轻轻咬着嘴唇:“我考虑一下吧。”
他没看我,两分钟后,我进了家门,顺手关上门。
晚饭过后,我脑子里还是想着斯普林菲尔德路,想着梦里那个男人、他的小孩,甚至还有他家的女佣。我努力抑制自己不想这些,集中精力想格雷格·汉森的事情。我翻遍了每个书架,找出适合他这个年纪看的所有儿童图书。我不知道格雷格的阅读有多大问题,不知道他比同龄人落后多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帮到他,但是只要他愿意试一下,我就愿意帮帮他。
将近8点的时候,门口传来了敲门声。我连忙跑过去开门,格雷格站在门外,在昏暗的门廊灯下小小的个子,看上去挺不安。
“我想……”他目光低垂,“我想请您给我看看那些书。”
“好的!”我朝他笑笑,把他迎进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