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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史前(2)

还有一件事情我必须告诉你。我现在与吉伯特·奥皮安生活在一起。你显然不知道这事,否则信上不会只字未提。没错,我承诺过,如果我决定跟谁永远生活在一起,一定会通知你(当丽塔·吉本斯告诉我,你曾要求她作出同样承诺时,我深感刺痛。我没有告诉她我做过相同承诺。她又说,因为是在压力下就范,她不认为自己的承诺有约束力)。我没有通知你,是因为我与吉伯特并不是那回事,我是指我们并不是男女情人。当然不是,因为吉伯特并没有忽然间变成异性恋。我们只是爱护对方、照顾对方,分享同一栋房子。查尔斯,这是我人生第一次感到快乐。这是我做过的最有创意的事,远比演戏有创意。在西德尼的晚宴上见到你的那次,我就已经与吉伯特生活在一起了,如果你当时正眼看我,我一定会告诉你这件事!另外,查尔斯,我已经脱离剧院,我感觉这样对我好多了。坦白说,剧院生活对我来说一直是个折磨。我只会为你发光发亮,自你走后,我就褪色了。(当然,我从来就不是个多好的演员!)回顾起来,那些年我过的是何等愚蠢、可悲、焦虑的生活,真不知道我是怎样忍受过来的。我本来是完全有能力过得快快乐乐,但我偏偏背道而行!男人总是作践我,但吉伯特却不同。别讪笑。我一辈子都受臭男人的凌虐,到现在才终于可以过有尊严的生活。我甚至变得有用了!我在一家医院的办公室当兼职人员。我也正在学画画,还写了些儿童故事(尚未出版)。你也许觉得我现在的生活可怜兮兮,但我却感到快乐和自由。吉伯特也很快乐。不再为未能成为大明星而整天抱怨。他在剧院里争取到一些小角色,也偶尔会在电视上亮亮相。我们并不富有,但还能够糊口,相互扶持。我们拥有柔情和信赖,与沟通和真理:一个人年纪愈大,这些事情就愈显得重要。吉伯特已停止“猎艳”,他说自己一直想要的只是爱,而如今已从我这里得到了。亲爱的查尔斯,请你谅解,不要生气。你也知道吉伯特是多爱你的(我不会多谈这个,因为我知道这会让你生气,你以前就总是为此生气)。他崇拜你,但现在却怕得要命。他说你会驾着马车而来,把我载走,带到吉卜赛人那儿去。(这是引自哪里的话?你以前常常说我除莎剧以外什么都不读,而读莎剧又只读自己角色的部分。可不是!)他仍然害怕你,我也一样。我们一向习惯于顺服你,至今一样强烈!请不要运用这种权力伤害我们。你对我们是可以施加最可怕的压力,但请不要。请你宽宏大量,甜心。我们走了一段漫漫长路才找到现在的出路,如果有人认为那是条可笑的出路,只因为他们缺乏想像力和灵性。而这两样都是你缺乏的。

查尔斯,我不想见你,目前还不想。我不愿意就这样屈服。另外我也需要时间从你的信中平复过来。请务必写信告诉我你没有生气。等我平静一些,我们再见面。你一定要过来这里,见见吉伯特。总是有解决方法的。你的信表达了一个需要,而读完信以后,我也不再是原来的我了。但我在这里生活得很快乐,吉伯特也需要我,如果我离开他,那对我俩都会是狠狠的一击,我们会支离破碎的。(再说我也不知道你想要什么,而且说不定你现在已经改变心意,不再想要了。唉。)吉伯特说你最后一定会接纳我们,当我们是你的孩子一样接纳我们。啊,查尔斯,真神奇,收到你的信以后,我才发现那些我曾经命令它们沉沉睡去的力量还是活跃在我身上,强度一点都没有退减。它们还在这里,我对你全部的爱。让我们不要浪费爱,爱太稀有了。你想到了我,你写信给我,好甜美,好慷慨。但难道我们不能在自由中爱着彼此,而不让可怕的占有欲、暴力和恐惧污染一切吗?我好希望我们都爱着彼此,但不是以一种会摧毁我们的方式。我对你的爱总是有着一张忧愁的脸。唉,爱的力量何其脆弱!人都以为自己可以随心所欲驱使被爱者,但那只是个幻象!写这封信时我是一面写一面哭。请你马上回信,告诉我,我们可以过一阵子(只是一阵子)再会面,而且不会停止爱我。再怎样也不要丢失那份爱,那个让你写信给我的理由。我们一定会见面的。

永远属于你的莉齐

我在小红室里坐了一段时间,而且终于成功地在壁炉里生了火。烟囱似乎已克服排烟不顺的问题。还是说原先只是因为漂流木太潮湿的缘故?

我把莉齐的信仔细读了两次。那当然只是一个女人家所写的一封前后反复的信,其中有一半的内容是与另一半唱反调。莉齐无法完全抑制向我示爱的冲动。她说不会抗议太多,但事实显然刚好相反。换作一个较聪明的女人,就会用同样酷的语气说话,让我去猜她字里行间的深意。一个较聪明的女人或较不真诚的女人都会那样做。莉齐的信是透明的,尽管她花了一点努力想把它弄模糊。可怜的莉齐。我不会把她和吉伯特·奥皮安的事看得太认真,尽管如此,我对于她违背承诺这一点,仍然感到生气。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哪怕是现在的年纪,莉齐仍然足以让任何男人变成异性恋者(单凭她的豪乳就办得到)。他们会穿着睡袍一起喝可乐吗?想到这个画面我就发指。当然,吉伯特是不值一提,他是个弱鸡,我一只手就足以摆平他,再用另一只手把莉齐抓过来。我当然不会有兴趣与他们搞柏拉图式的爱情三人组。从莉齐信上的日期看来,这信在狗屋里已经待了超过一星期。这不是坏事。因为如果我在信寄到当天就读了,很可能会写一封脾气暴躁或语带嘲讽的回信。但我没有回信,反而可以让她自省。看来我最好把缄默的时间再延长。

不过,重复莉齐那个完全合理的问题:我想要的是什么?但为什么女人总要追根究底!为什么她们总要求解释,要求定义!事实上,她的信中确实包含了若干相当精明的猜测,而那些静悄悄爆发的怨气也逃不过我的眼睛。她那些迂回而不是全然不公允的观察,想必已经积存在胸中好一段日子!也许我想要的真是一个兼职的“老太太”,一个与君王变成好朋友的后宫老姬妾:一个生活上的伴,没有任何的承诺,有的只是友谊(当然不排除偶尔做做爱;我突然想到后宫的环境对我来说是再适合不过了)。为什么莉齐不能聪明到了解这一点呢?我在信中只说想起她和想见她,但完全没有提及时间和地点。可是她却马上来向我要求绝对的承诺。一个“实验”?对,有何不可呢?她知道我有多痛恨流露感情,但她照样把感情一股脑儿向我头上浇。她才是“想要得到一切”,不是吗?但她是不会如愿的,这是确定无疑的。

我可不觉得自己嫉妒吉伯特,只觉得羡慕他!他是个聪明的家伙,成功哄骗到头脑简单的莉齐当他温情脉脉的管家婆,但我很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停止了“猎艳”。我得承认,我至今还认为自己握有莉齐的所有权。她一直“长留”我心。在西德尼家的午宴上,我是故意不理她,但这未尝不能说是某种爱的表现。我倒没有忘记午宴结束时的情景。我看得出来莉齐想与我一起坐出租车,但到最后一刻,我却蓄意邀妮尔·皮克林同行。妮尔是一颗音乐喜剧的新星,才二十二岁,午宴一路下来我都是与她打情骂俏(我不会介意她成为我后宫的一员)。可怜的莉齐。是什么原因让我突然想写那封半认真半逗弄的信给她呢?是某些大海带给我的恐惧吗?是对孤单与死亡的恐惧吗?

既然谈到莉齐,我不妨再多谈一些。我开始爱她,是在了解到她有多爱我之后。她的爱让我动容,继而让我着迷。当时我导演了一季莎士比亚的戏剧。她是在演《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时候爱上我,然后在演《第十二夜》时向我表白爱意。我们在上演《仲夏夜之梦》期间发生了关系。不过,我是在导《暴风雨》时才爱上她的,然后在导《一报还一报》时离开她(当时在此剧中扮演公爵角色的是艾尔·布尔)。我清楚记得莉齐向我表白爱意的情景。当时她演的是薇奥拉。威尔弗雷德在《第十二夜》一向是演贝尔彻爵士,但那一次却突然坚持要演马伏里奥。他演得棒极了,却毁了整出戏。话说有一次彩排《第十二夜》的时候,只有莉齐和我两个,地点是一个教堂(这是当时我们唯一可以彩排的地方)。那是个冬日的黄昏,我还记得教堂当时是以煤气灯照明。起初一切正常,但排到第二幕第四景的时候,她说完“她从未表白她的爱”这句台词之后就停住了,似乎是哽咽。我起初以为这一定是她的诠释方式,所以就等她把台词说下去。但她只是目不转睛看着我,然后,大颗大颗晶莹的泪珠从眼眶中冒出。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之后,我笑了起来,笑了又笑,过了一会儿,莉齐也笑了起来,无助地又哭又笑。因为她的笑,我爱上了她。她是个善良的女孩,过去如此,现在依然如此。

不知道为什么,莉齐在我脑海里的形象总是穿着裤装。她最初获得一点小名气,是在外省一些哑剧小剧院里演男主角(这类角色过去常由女演员担纲)。当时她非常瘦,外表相当男孩子气,总是喜欢把头发剪得短短的,穿着靴子大踏步走路。她的最大雄心是可以演彼得·潘(但从未实现)。有一段时间,她非常适合演莎士比亚笔下那些爱女扮男装的角色(西德尼曾经让她演罗莎琳德)。在我的提拔之下,她成了受人仰慕的薇奥拉,不过她最成功的一个角色却是《仲夏夜之梦》里的淘气小妖精(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里,她扮演的是一个哑女。我已忘了谁演朱丽叶,只记得那人演得一点都不好)。我被她的爱和无比顺服触动了,但当时我正跟罗希娜打得火热。每一次与她见面我都会笑,她跟着也笑。我们常在餐厅里或彩排时突然笑起来。我从不需要她告诉我她有多爱我。演出《仲夏夜之梦》的期间,她的眼睛总是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她的心灵也会触动我的心灵,让我感觉得到它正在颤抖。她对我体谅而顺服,虽然她知道我和罗希娜的事,却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痛苦,这让我心生感激。也许这种感激正是我对她萌生爱意的由来。后来,我完全厌倦了罗希娜。在《仲夏夜之梦》里,演奥伯龙一角的是艾尔·布尔(一个起伏最大的演员),他演得相当笨拙,我只后悔没有让自己来演。我就是在那一季结束后前往美国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在好莱坞的一败涂地以及与弗里齐·艾特尔的第一次决裂。我会去好莱坞,部分是为了躲罗希娜,可是她却以为我离开她是因为莉齐,事实并非如此。

再度回到英国后,我感到自由又快乐。当时是夏天。我和克丽芒言归于好,而她正跟她其中一个呆瓜小情人在一起。在美国蹚过一趟浑水以后,我希望可以回到莎士比亚的戏剧去。一个美国导演以赛亚·蒙森让我扮演普洛斯帕罗的角色。那是我演过的最后一个大角色。剧中演爱丽儿的是莉齐,她是我看过的最有灵性、最精准的一个爱丽儿。是她对我的爱让她绽放光芒,而在这种爱的魔术中,我也爱上了她。奇怪的是,我当时觉得自己对她的爱,就像是父亲对儿子的爱(这种感觉至今还在)。她常常说她是我的小听差。她有一副婉转的嗓子,至今天我仿佛还听得见她唱“五噚深处”[13]那淡淡哀愁的歌声。我记得她有一次在一部业余制作的《费加罗的婚礼》中扮演凯鲁碧诺[14],而我想这种小成功才是她最珍惜的。该死!我刚刚才想到,吉伯特说不定是把她当男生看!

我对莉齐的爱是一种无邪的爱(老天,我跟丽塔、罗希娜、珍妮、多丽丝和其他女人的关系是何等乱七八糟)。无邪是上天对莉齐最纯粹的恩赐。她的爱是深思熟虑,是有分寸的。她从未用她的权力把最轻的道德枷锁加之于我。读者诸君一定会说:但这种枷锁本来就存在啊!话是没错,但莉齐的无私却似乎将枷锁卸了下来,让我们像是活在一个金色的世界里。她当然从未责备我。就像她断然不希望让我感到对她有任何责任,只希望我能用她来得到快乐。这话听起来很残忍。但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时间,一直是温柔对待彼此。

那当然同时也是个屠场般的场面。(为什么我会乐于写下这句话呢?)我从一开始就告诉她,我没有娶她的打算。说一句不知感激的话:会不会是一种盲目愚蠢的希望,让她对我表现出无止境的仁慈呢?但我很肯定她是不抱希望的。我告诉她,我们的关系只是一时,我对她的爱只是一时,而她对我的爱也无疑只是一时。我对她大谈人类的婚姻制度短命而不牢靠的道理,也大谈人心变幻不定的道理。但她只是用一双浅棕色的大眼睛静静看着我,眼神里透露着永恒。她说,我愿意为你变得完美,好让你决定要离开我时不会感到痛苦;但她这种爱的完美表达只让我恼火;她又说:我会永远等下去,虽然我知道……我并没有……在等待……什么。好一个爱的二重奏,我相当爱听这些话,尽管因为她的痛苦,我也感受到一点痛苦。当然,她是尽可能隐藏自己的痛苦,但接近尾声的时候,这种隐藏已经变得不可能。她在我面前放声大哭,眼睛睁得大大的,眼泪像暴风雨一样洒落在我的袖子上,洒落在我的手上。最后我叫她离开的时候,她像影子一样消失了,又安静又迅速又顺从。至今,日本清酒的味道仍会让我忆起莉齐的眼泪。

自我走了之后,她没能继续在舞台上大放异彩。除罗希娜以外,所有我抛弃的女人无一不是走了下坡路。克丽芒是我唯一从未真正离开的女人,就算当我们有各自的情人的时候(这一点让我们各自的情人大为发指)。莉齐因演爱丽儿而登峰造极的两年后,人们开始窃窃私语:莉齐·谢勒是怎么搞的?我对她满怀感激,单是这一点就足以让她“长留”我心。这个可爱的女孩从未让我有罪恶感!在我的回忆里,她是个闪耀着勇气与真理的人。她可能是唯一没有对我撒过谎的女人(只有一个例外)。回忆她为我所受的苦时,我常常会被柔情充满,换成想到别的女人为我受苦时,我完全无动于衷,甚至会为此而恼怒。

我唯一一次有结婚之念是在少年时代,可是那女孩却跑了。自此以后,我从未认真想过要结婚。我对婚姻这档事的观察让我不敢心存幻想。我认识的快乐夫妻就只有两对,一是住在剑桥的朋友班史提克夫妇,一是西德尼·阿什和他太太罗斯玛丽;不过谁又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快乐?人们对家里的很多事情都是讳莫如深。在这份快乐夫妻的名单上,我本来还可以加上威尔·博厄斯和他太太阿德莱德这一对,但他们能够维持下去,只是因为阿德莱德凡事让步;看来这也是一个维持婚姻的方法。最适合我的是分手的戏码,让我可以期盼新的搭配和会面地点。我不能忍受婚姻那种可怕的永恒状态,而喜欢聚与散的魔法。我甚至不愿意和别人分享一张床,也绝少在做爱后与对方同睡一整晚,因为第二天早上起床我会觉得她们像妓女。婚姻是一种类似洗脑的活动,会让人的心灵支离破碎,甘于接受很多可怕的现实。结了婚的人常常任由自己变得不整洁、丑陋和乏味,而他们自己甚至没有察觉到。有时我喜欢用思考婚姻的恐怖来自娱,庆幸自己逃过一劫!

在这方面,克丽芒对我了解得一清二楚,大概是因为她非常自觉她“老得足以当我妈妈”。在她的著名美貌与魅力持续不衰的悠悠岁月里,她用这句话鞭挞过我多少次啊!我们知道我们是永远不会结婚,也知道结婚只会使彼此受苦。我们绞尽脑汁要解决这个难题。当然,那是一道无解的题目,奇妙的是,这个无解的题目却一直延续到克丽芒生命的最后。所以看起来,我对那个奇妙的疯女人并没有太坏。但我对她是不是有一点残忍?大概是。我从不在她面前说爱她,总让她一颗心悬在那里,让她困惑、猜疑。我会这样,大概是因为害怕被她“吞噬”。我总是走开,再回来,又再走开。不过她也不愁寂寞,男朋友一个接一个。我从来不会吃醋(也许除了她和马卡斯在一起那段短暂时间之外),因为我和她的关系太密不可分,好像她真的就是我的母亲!我只差没有这样称呼她罢了。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她变得非常易怒,占有欲非常强烈。尽管如此,她还是继续努力讨好我。生病以后,她变得相当丑,必须别人不断安慰说她样子一点都没有变。她身材尽失,只敢穿着灯芯绒裤和宽松的夹克走来走去。她衣服上满是酒渍和鼻涕,看来就像个老鳏夫。但她每天还是会花一小时“做脸”。也许那是一个女人要离开人世前的最后娱乐吧。不,我从来不考虑结婚。我的初恋情人让后来其他的女人看起来都像劣等货。不过,我会不婚,也许是因为没有一个女人可以与莎士比亚笔下的女主角相比。

我刚刚吃过晚饭,吃的是炒蛋、洋葱炖青鳕鱼(撒上一点咖喱粉,佐着番茄酱和芥末酱吃;只有蠢蛋才会鄙夷番茄酱)。甜点是一个美味的米布丁。要做非常好吃的米布丁很容易,但你多久碰得到好吃的米布丁?我喝掉半瓶的“默索”干白,作为对青鳕鱼的致敬。我的葡萄酒库存快见底了。

莉齐,对,她始终如一。别的女人可以让我感受到强烈的激情,却无法让我感到完全自在适意。人会喜欢谁而不喜欢谁是很神秘,因为即使在一片漆黑中,我们的情感知觉仍然可以像触须般迅速且正确无误地锁定我们喜欢的人。与莉齐在一起让我觉得自在,她温柔聪明的逗弄让我感到自由。对,爱的最根本试金石还是在于你有多渴望对方的陪伴,而不是激情或仰慕或一般所谓的“爱情”。我突然说这个,是因为开始担心年老寂寞时没人陪伴吗?基本上我对莉齐来信表明答案是否定的觉得松了一口气。我决定不再为任何事情焦虑了。我会顺其自然。至于吉伯特,他只是只水虱,休想扰乱我的平静心情。我只是纳闷莉齐竟然会相信他的话。我是可以对他们两人施加最可怕的压力,但不打算这样做。毕竟,单是用那封信提醒可怜的莉齐我还存在,对她的伤害已经够大了!

“你知道什么是促狭鬼吗,阿克赖特先生?”

阿克赖特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慢慢抹拭吧台,制造一个嘲讽性的间隔。他的沉默并不代表犹豫。

“我知道,阁下。”他话中的“阁下”二字是一种挖苦,而不是尊敬的表示。

“你听说过‘什鲁夫末端’那边有促狭鬼出没吗?”

“没有,阁下。”

“促什么?他说什么?”酒吧里一个客人问。

“促狭鬼,”阿克赖特先生说,“那是……一种……”

见他不太说得上来,我就接口说:“一种会打破东西的鬼。”

“鬼?”接下来是一阵鸦雀无声。

“‘什鲁夫末端’有闹鬼的传闻吗?”

“任何房子都可能闹鬼。”一个客人自告奋勇说。

我问阿克赖特先生这个问题,不单是因为丑陋的大花瓶无端摔破。昨晚发生了另一件相当可怕的事情。我在大约凌晨五点半被吵醒,楼下传来一阵可怕之极的声音。虽然已经天亮,但走廊和楼梯仍一片漆黑,所以我就点起一根蜡烛。我走下楼,发现挂在门厅的那面椭圆形大镜子掉到地上,碎成了一小块一小块。奇怪的是,墙上的钉子却好端端的。我太惊恐和难过了,无法留下来好好研究一番,另外,当时突然起了一股强烈的气流,我怕手上的蜡烛会熄掉,所以匆匆忙忙跑回床上。今天早上我做了一件相当蠢的事:把钉子从墙上拔下,不加检视就扔掉了。我认为钉子一定是因为镜子日积月累的重量而变弯,才会让镜子滑脱。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不愿意去深究事情的原委。我为那面镜子感到可惜。镜框并未受损,所以只要重镶一片镜片在上面,就可以重新使用,只是镜子原来那种神秘的光芒和美是不可能恢复了。镜子摔碎后我好一阵子才睡着,虽然已经天亮,但我还是点着蜡烛。好不容易入睡后,我梦见乔里太太从壁龛中的一扇门中走出来,问我对她的房子干了什么好事。她看起来就像个……

在寻找一个适合种香草的地点同时,我在公路的另一边发现了几丛幼嫩的荨麻。另外,今天早上我在村里买到一些手工制的司康饼。杂货店老板娘告诉我,某位本村的女士偶尔做做这种烤饼,拿来店里寄卖。我听说她还会烤面包,所以就预订了一些。午餐时我吃了些糖腌培根片和荨麻煮蛋(用像煮菠菜的方式煮荨麻;我常常喜欢把荨麻和小扁豆一起捣成泥)。甜点是司康饼,涂上奶油或覆盆子酱吃。我喝了一些本地的苹果酒,试着要喜欢它,但却枉然。葡萄酒库存短缺的问题益形迫切了。

我在石头狗屋里又找到几封信。它们似乎是不定期送来的,我至今还没有见到过邮差。没有莉齐的来信,倒是有一封我堂弟詹姆斯写来的。我转录如下,他写信给我一向都是这个调调。

亲爱的查尔斯:

听说你买了一栋临海的房子。这代表你要放弃剧院生活吗?若是,想必你一定为不用再匆匆忙忙地过生活而松一口气吧?不管怎样,我相信你在你的滨海居所可以好好地休息,相信你的“家当”会有个令人满意的栖息处,你一定也有个怡人的厨房,可以实践你独家的饮食神秘主义!你保留了伦敦的公寓吗?我得承认,我一向都将你定位为一个深情的伦敦客,所以你的变节让我相当惊讶。你的房子可以看到海吗?大海总是让人精神抖擞,能看到一条清爽的地平线是人生一大乐事。伦敦的天气热得让人受不了,而高温又似乎让交通噪音更加刺耳。难道温度和声波是有某种物理性的关联吗?我想你一定做了不少日光浴。我总认定你是个狂热的泳客。求你到了适当时机让我知道你的消息好吗?你进城的时候,我们也许可以喝两杯。祝你快乐地“安顿”下来,并且与新房子相处融洽。它那个古怪的名字让我饶感兴趣。谨致上最衷心的祝福。

你的詹姆斯

詹姆斯给我的信总带一点屈尊俯就的味道,就像他才是堂兄,我才是堂弟。有时候甚至会有一种父母对子女训话的口气,让你觉得自己正在干的事相当幼稚。与此同时,这些信(我固定一年会收到两三封)总让我感到是集枯燥的俗套与最轻微的疯狂于一体。

既然已经谈到他,也许我应该对这位堂弟介绍得再详细和坦白一点。詹姆斯从来不是我生活中的重要角色,而我也不预期他会成为这样的角色。过去二十年来,我们见到彼此的机会愈来愈少,到后来,他虽然长住在伦敦,但我们几乎从不碰面。所以他信中“喝两杯”云云,完全是门面话。我绝少介绍自己的朋友给他认识(女孩子更一概不介绍),他也不会介绍我认识他的朋友(假定他有朋友的话)。所以,我纳闷他是怎么知道我买了栋“临海的房子”。啊哈,一定是从报纸上知道的。这么说,新闻记者跟监我到这里来了?詹姆斯从不是我生活中的重要人物,他的重要性只存在于我的脑子里。

我们极少碰面,但只要碰面,可说就触动了一个又深又古老的地基。我们都是独子,是年龄相近的一对兄弟的儿子(阿贝尔叔叔略小于我父亲),都没有兄弟姊妹。我们虽然很少一起回忆往事,却有着无第三人可以分享的共同童年记忆。要是真有邪恶的往事见证人的话,詹姆斯对我来说就是一个这样的见证人。我甚至不清楚我们是否喜欢彼此。如果有一天突然有人告诉我他死了,我的第一反应难保不会是高兴。危险的堂兄弟关系(dangereux voisinage)一语在我们的关系里可说有了新解[15]。不过现在反省起来,这种危险关系大部分都属于往事了;只有心灵最深邃的部分才会不知道时间为何物。随着时光的推移,我愈来愈能够抗拒把詹姆斯视为一个有威胁性的角色。有一次,一个朋友(是威尔弗雷德)偶然认识了詹姆斯,他事后对我说:“你堂弟看起来好失意。”轻轻一语,我顿时若有所悟,感到舒服不少。

年少时候,我从来不能断定到底我是真实的而詹姆斯是虚幻的,还是反过来。我总觉得,我们不可能是同时真实的:只能有一个人是住在真实世界,另一个则住在影子世界。詹姆斯的讨人厌在于他看起来是无所不能、水火不侵。嗯,这得话说从头了。我前面已经提过,基于一种小孩子的直觉,我从很小就意识到,阿贝尔叔叔娶了一门“更有利”的亲事,也因此,在人生的位阶上,阿贝尔·阿罗比要比亚当·阿罗比站得更高。我妈妈也清楚意识到这点,我则需要不断挣扎于她充满宗教情操的“不要介意”一语之中(谈及爱丝蒂尔婶婶时,妈妈总习惯强调地称她为“女继承人”)。我相信,我父亲是一点也不介意,除非是为了我的缘故。我还记得,有一次他用一种奇怪而近乎卑微的语气对我说:“很抱歉无法让你拥有一匹小马,像詹姆斯的那匹小马……”那一刻我爱极了父亲,同时又意识到我不能表白这种爱,意识到他大概不知道我有多爱他。他知道吗?

就物质生活而言,我们两家人当然是大相径庭。詹姆斯是上述小马的自豪拥有者,而且他拥有的不只是小马,还有各种宠物。那些该死的小马让我有多难受啊!去他家探访时,詹姆斯有时会主动把小马借我骑一骑,阿贝尔叔叔则会表示要牵着缰绳带我出去走走。虽然想骑马想得要死,但出于矜持,我拒绝了,假装自己对骑马一点兴趣都没有。时至今日,我仍未曾骑过马。也许詹姆斯更让我羡慕的(但也没那么渴望)是他可以常常出外旅行。每逢詹姆斯放寒暑假,阿贝尔叔叔一家几乎都会出国度假。他们开车在欧洲到处玩(我家当然没有车)。他们有时还会跑到美国度假,住在爱丝蒂尔婶婶“亲戚”家里——至于是什么亲戚,我总是小心翼翼不去问。我第一次出国已经是战后的事,是和克丽芒一起前往巴黎。詹姆斯一家让我羡慕的还不只是小马或出国旅行,还有他们的进取心。阿贝尔叔叔是个筹划者、冒险者、发明者,甚至是个享乐主义者。我那个可爱良善的父亲则跟这些一点都沾不上边。叔叔和婶婶从来不会邀我们一家与他们一起度假。这一点,等到很久之后我才突然了悟:他们不邀请我们,是因为詹姆斯反对!(这想法就像飞镖一样突然射进我的脑子,我敢说这飞镖至今还插在我脑袋的某个地方。)

正如刚才说的,如果不是因为我的缘故,爸爸是不会把这些事放在心上的。我当然放在心上,但还有一些别的原因。我为他被剥夺了的地位感到不平。我为他感到委屈,可是他大方美好的天性让他并不在意。这样想的同时,我也意识到(哪怕当时还是个小孩),我会有不平之感,正反映出我的道德情操在爸爸之下。另一方面,虽然有一个快乐的家庭和那么值得爱的父母,我仍然忍不住强烈觊觎我鄙夷的东西。我不能自制地把阿贝尔叔叔和爱丝蒂尔婶婶视为闪闪发光、近乎天神般的人物,觉得我父母与他们相比,显得微不足道和枯燥乏味。相较之下,我忍不住视父母为失败者。但同时,我又知道爸爸是个有德和出尘的人,阿贝尔叔叔则是个完全为己谋利的一般人。我当然不是指叔叔是个自私自利或冷血的人。他当然不是。他爱他的漂亮太太,而且就我所知,他一直是个忠实的丈夫。另外,我知道他也是个爱孩子和负责任的父亲。我很肯定他在工作与国家义务上都是忠诚而谨慎的,算得上是模范公民。但不管怎样,他仍然是个有名利心的平常人。反观我爸爸,却是个相当不同、相当独特的人——当然,这一点除了我和妈妈以外,没有别人知道。

可是这些了解并无法让我停止对阿贝尔叔叔的崇拜。我总是像只讨主人欢心的狗一样围着他团团转,至少小时候是如此。后来,因为詹姆斯的缘故,我变得多了一点矜持和疏远。爸爸有没有因为我崇拜阿贝尔叔叔而有时会难过呢?大概有。想到这个,我感到锥心的忧伤。他并不在乎世俗的名利,但却因为我的缘故,对于自己不是一个“体面人物”而感到遗憾(但没有流露出来)。我妈妈似乎直觉到爸爸的这份遗憾(也许他告诉过她),也正因如此,她在谈到阿贝尔叔叔一家时才会有时压抑不住怒气。这情形,又以他们刚探望过我们不久后最常见。他们并不常来我家做客,原因是妈妈让他们感到局促:他们每次来,妈妈总是为我们家的寒酸和无法提供得体的招待而再三致歉。应该补充的是,我家住的是那种既孤独又缺乏隐私可言的住宅社区。我常常都是独自一人去“拉姆斯登”玩,这是因为妈妈害怕站在她小叔的屋顶下面,爸爸则害怕站在除自己家以外的任何屋顶下面。

既然谈到我妈妈,我就不能不谈谈爱丝蒂尔婶婶。正如之前说过的,她是美国人,至于来自美国哪里,我不记得自己是否知道;当时对我而言,美国是个大而模糊的概念。我也不知道她和叔叔是在哪里认识的。她当然代表一些我对美国的一般想像:自由、欢快、吵闹。爱丝蒂尔婶婶人在哪里,哪里就会有笑声、爵士乐和(会吓人一跳的)酒。我这样说可能又会给人错误印象。爱丝蒂尔婶婶并不是个“酒徒”,她的“狂放”,也不过是最喜气洋洋的表现。她健康、年轻、貌美、富有,具有天生就是幸运儿的那种本能性的大方慷慨。我小时候,她常常若有若无地对我展露柔情,而我那位感情不外露的妈妈则冷眼旁观一切。爱丝蒂尔婶婶对我的柔情也许只是别无深意的慷慨,但我却深受感动。她有一副婉转的嗓子,喜欢哼唱一次大战时期的歌曲和最新的流行曲(像是“皮卡第的玫瑰”、“啊,好忧郁”、“蹑足走过郁金香”、“我与珍同在飞机上”之类的经典)。记得有一次我在“拉姆斯登”过夜,爱丝蒂尔婶婶走进房间来说是要“哄我睡”,为我唱了一首歌,其中包括这样的歌词:一整晚独坐树下,给自己一个拥抱,扭自己一把,可不是无趣的啊。因为觉得歌词逗趣,我回家后在父母面前重唱了一次,结果发现是个错误。大概就是因为爱丝蒂尔婶婶的缘故,人类的歌声总是让我忧愁,让我产生一种深深的、近乎恐惧的情绪。我总觉得歌者(特别是女歌者)张大的嘴巴、湿湿的白牙齿和潮潮的口腔是古怪和可怕的。总言之,爱丝蒂尔婶婶对我来说是个象征意义的人物、一个现代性的人物,甚至是未来性的人物,是来诱惑我走进自己的未来。我下定决心有朝一日要找到她生长的那片土地,加以征服。某个意义下我做到了,但当我在那儿受到像帝王般的尊崇时,她早已过世。现在回想起来,我们从未真正认识对方,也从未真正交谈过。不过如果她现在死而复生,我想我们一定可以轻易克服多年不见的隔阂,一定会非常喜欢对方的陪伴。我在克丽芒面前偶尔会提到她,而克丽芒表示这个爱丝蒂尔婶婶是我亲戚中她唯一乐于认识的(我父母当然没见过克丽芒,因为要是他们知道我公开跟一个比我大一倍的女人同居,一定会非常伤心;但如果爱丝蒂尔婶婶活着,我是可以介绍克丽芒认识)。爱丝蒂尔婶婶车祸丧生那一年,我十六岁;我没有预期中那么难过。当时有别的事让我心烦。说起来也许有点不知感激,虽然她对我很好,但我认为她只是把我看成是詹姆斯笨拙而不出色的小堂哥。她对我来说是个惊异,如同天人一般。两天前整理杂物时,我意外找到她一张照片。但却找不到妈妈的照片。

尽管妈妈对爱丝蒂尔婶婶的“吵”和“酒”不以为然,但她其实不是真的那么讨厌爱丝蒂尔婶婶;她也不是真的那么羡慕爱丝蒂尔婶婶,因为爱丝蒂尔婶婶拥有的一切世间财物,她都不稀罕。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爱丝蒂尔婶婶就是会让妈妈心情低落,每次她来我家做客之后,妈妈就陷入忧郁和恼怒。说不定叔叔和婶婶认为我受到的管教太严厉了。局外人单看到小孩所受的管教,很容易替这小孩贴上“囚犯”的标签。另外,我聪明的叔叔和自由派的婶婶会认为我和爸爸可怜,认为我们受到妈妈的高压统治,也不是不可想像的。如果妈妈疑心别人这样论断她,一定会感到痛苦和恼恨,而这种恼恨只会让她采取更严格的方式管教我。同样有可能的是,我对以爱丝蒂尔婶婶为代表的“美国”的幼稚憧憬,引起了妈妈的嫉妒心理。我年长以后曾经好奇,妈妈会不会认为爸爸也同样受到这个活泼快乐的弟妇吸引?事实上,我可以肯定爸爸对爱丝蒂尔婶婶毫无浓厚感情可言,也肯定妈妈知道这一点(我把自己形容为父母世界的中心,听起来相当自我;但我却真的是他们世界的中心)。到后来,我不再盼着爱丝蒂尔婶婶来访(尽管他们来的时候我还是很雀跃),因为妈妈每次事后都会忧郁和生气。我们家几乎每次都会因为他们的造访而被搞乱,需要一点时间才能恢复过来。一等阿贝尔叔叔的劳斯莱斯开出我家下面的街道,妈妈就陷入沉默,这时候,我和爸爸都只敢蹑脚走路,也不敢接触彼此的眼神。

我在学校里很愉快,但没有亲密的朋友,也没有亲爱的老师(倒是有一些有影响性的老师,麦克道尔先生就是其中之一)。在这样空虚的童年,我叔叔与婶婶会被我放大为重大角色,会被我聚焦成一些朦胧感情的焦点,是很自然的。但他们又是遥远的,有一点点模糊,而这是因为他们对我的关心只是边缘性的。我从不觉得他们正眼看我。詹姆斯和我的关系却截然不同。从最早开始,我和詹姆斯就强烈意识到彼此的存在。我们都注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但又会本能地不让双方父母知道这种相互注意。我不能说我们害怕对方;有害怕心理的人只是我,可是严格来说我害怕的又不是他本人,是他所代表的东西(这可能和我预感自己将会有个失败的人生有关)。总之,我们的关系是笼罩在一种焦虑之中。这一切当然都是在默默中持续着。我们从不会把这种奇怪的紧张关系摊开来谈;这可能是因为不知该如何启齿。我也怀疑我们父母对此是不是有所察觉。即使是我爸爸,他虽然知道我羡慕詹姆斯,但仍然不知道这一点。

正如前面所提,我对詹姆斯的不自在,部分源自我担心他会有一个成功的人生,而我会有一个失败的人生。要我除了承受他骑在马背上的事实外还要承受这个预感,对我来说真是不能承受之重。如果把我的“权力意志”归咎于想要把詹姆斯比下去的愿望,也许并不为过。我并不认为詹姆斯觉得有必要跟我比,而且大概他不认为把我比下去要费什么力。他占尽优势。他受的教育比我好(这是我咬牙切齿的开始)。我读的是地方的文法学校,他上的是温彻斯特公学。我努力学习,吸收相当丰富的知识,特别是莎士比亚;但詹姆斯却学会了一切(我当时是这样觉得)。他懂拉丁文、希腊文和好几种现代语言,我则只懂一点法文和更少的拉丁文。他懂绘画,也定期参观美国和欧洲的画廊。谈起外国的地点他如数家珍。他数学很好,又拿过历史科的奖项。他写的诗被刊登在校刊上。他光芒四射。虽然他不会在我面前吹嘘,我却愈来愈觉得与他相比,自己简直就是山野村夫。我感觉我们之间的差距愈来愈远,而当我打量这个差距时,便失望至极。显然,我堂弟是注定成功,我是注定失败。我好奇爸爸知道我这种感受吗?

重读上面几段文字时,我发现自己再次制造了错误印象。自传这东西何其难以驾驭啊!事实上,詹姆斯让我感受到的委屈,以及因此在我心中燃起的旺盛企图心,是慢慢形成,并且是不知不觉中。我们小时候和大一些以后都是玩在一起,而且玩的都是一般男孩子玩的游戏。我的朋友不多,因为妈妈不喜欢我请其他人到家里玩(我不介意,因为我也不太喜欢其他小孩)。如果詹姆斯有朋友的话,他也没有介绍给我认识。所以我们总是单独玩在一块,注视彼此,但不是像上面描述所暗示的那样,而是包含着竞争意识。不过,即使在寻常的游戏里,詹姆斯胜我一筹的事实也自然易见。他对花鸟虫鱼的事情懂得比我多,还非常擅长爬树。(他还是小小孩的时候就曾经严肃表示想学飞!)他在野外找路的能力也强得像头狼。他有一种找寻失物和找地方的神秘天赋。当我们打的球飞不见了,他总是先找到;有一次,我只是告诉他我弄丢了一架玩具飞机,也没有给他任何线索,但他马上就找到了。

当我拂逆父母的意思在伦敦念戏剧学校的时候,詹姆斯是牛津大学历史系的高才生。从这时起,我与他失去了联络;我不想知道他更多春风得意的消息。但他没有毕业,因为战争爆发了。他从军去了,加入皇家来复枪兵团(后来改称“绿夹克”),从此展开一生的军旅生涯(虽然我想当时他并没有一辈子当军人的打算),但时至今日,我却无法想像詹姆斯除了是军人以外,还会是什么。他打了一场有趣的仗,而这段时间我则忙着坐巴士到各个矿区演出莎剧。之后,我听说他去了印度,更精确地说是去了台拉登。这期间我有自己的烦恼,主要是被初恋情人抛弃的后续效应,接下来是我与克丽芒长期战争的序幕小冲突。我后来才听说詹姆斯在印度的一些历险。他爬了很多山。他对西藏兴趣盎然,学了藏文,常常骑着马消失在边界(他儿时的马术训练派上用场了)。之后,他奉派与邻近的一些藏族统治者周旋,处理跟德国战犯有关的事情。他显然过了一段写意的生活,可是我猜他从未见过真刀真枪的场面。我一直害怕听到他获得“维多利亚十字勋章”的消息。当然,我从不怀疑他是个勇敢的人(某种意义下我不是)。

战后,詹姆斯决定要当职业军人。我父母听到这消息大吃一惊。他们说阿贝尔叔叔为此深感失望。在他看来,詹姆斯是当首相的料(爱丝蒂尔婶婶当时已经过世)。但我却暗暗高兴,因为我直觉认为,他转错了一个弯。当时我在戏剧界已经崭露头角,我的“权力意志”终于开花结果。就这样,詹姆斯成了军人。阿贝尔叔叔说那只是暂时的,又说詹姆斯此举是为了有多些时间可以写诗。不过妈妈告诉我,叔叔暗自神伤。奇怪的是当时我们谁也没有想过,从军同样是一条可以通向权力与荣耀的道路。

在战后那段人人都想与亲人团聚的日子,我和詹姆斯见过几面,之后他再次消失。他总是不断消失。从印度回来以后,他被调派到德国。然后他又回到英国,任职参谋学院,之后又调回印度。后来有人告诉我,他被派到印度,是要进行一项秘密任务:侦测苏联在西藏的活动。詹姆斯当然从不会告诉我他工作的内容。但我对他去过哪些地方却有最起码的了解,因为他愈来愈固定会在圣诞节和我生日时寄明信片给我。我没有太重视他的明信片,不过只要他写信给我,我总会回一封短柬。他的信总是枯燥乏味,没有任何关于自己生活的资讯。然后,他又出现在伦敦。不论之前和之后,我都没有见他那么激动过。他向我痛斥主政者真是愚蠢之极,最让他痛心的并不是这样的忠告(说不定就是他提出)被漠视,而是他深爱的东西被摧毁。可是他很快就隐藏起自己的这种情绪,此后再没有谈起过这个话题。

我收到他的下一张明信片是从新加坡寄来的,再下一张也是,那是吊问我的父丧(奇怪他怎么会知道)。之后,我就失去对詹姆斯的兴趣,因为这时候,我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光从我的生命中熄灭了。爸爸的死让我哀恸逾恒。失去这样一个亲爱良善的父亲,至今仍然让我不能释怀。当时,一切像串通好一样的不对劲。我离开了克丽芒,与其他女人搅和在一起;我的事业也开始走下坡路,似乎只能以不可挽回的失败收场。妈妈不久后也过世,但她的死与其说是独立事件,不如说是爸爸之死无可改变的延伸。过没多久,阿贝尔叔叔也谢世了。那时,我已经很久没有关心过他,甚至连想起也不会想起他。我记得我曾打算写信慰问詹姆斯,但没有付诸实行。我也记得,当时自己忽然心生一个疑问:爱丝蒂尔婶婶过世时,詹姆斯是什么感受。爱丝蒂尔婶婶车祸丧生的当时,我正处于失去初恋情人的伤痛中,所以并未有太大感触。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从未去思考过丧母之痛会带给詹姆斯何种影响。

告诉我詹姆斯曾经到西藏出“秘密任务”的人名叫托比·埃尔斯米尔。这个人在其他方面都不值一提,不过他有时会告诉我詹姆斯的消息。他们是同班同学,也是绿夹克的同袍。托比后来成为一名股票经纪人,后来又成了出版商,我会认识他,是因为他也投资戏剧表演。就在我的霉运走完了之后不久,我在一个首演的晚宴上遇到他。他问我:“我猜你知道你堂弟成了佛教徒吧?”这个消息让我好奇而惊讶,因为我从不会把詹姆斯和宗教联想在一起。我们当然都曾接受过庸俗的英国基督教,但都在青春期失去了信仰。这里应该一提的是,妈妈并未强迫我或爸爸接受她那套福音教派的教义,大概她知道那是白费气力。不过她还是天经地义地认定我们是基督徒(我们平常也会上教堂)。我和詹姆斯自然是不会讨论宗教的。如果我年轻时会思考,那么我会说詹姆斯人生秉持的基本精神信条就是回避庸俗。我完全不能想像他会是一个宗教狂热分子,或会去相信东方的神秘信仰。太怪异了!

我的惊讶很快就消退了。詹姆斯显然不相信灵魂转世之说。我们再次重逢,是在各自又进入人生的另一个纪元之后。我父亲的死、演员生涯的不顺遂、在好莱坞的一败涂地,这些都已成往事。我也与克丽芒重归于好(我们一起住在日本)。我成了一个事业非常成功的人,在爱丝蒂尔婶婶的故国甚至被当成国王看待。那次重逢,我问詹姆斯:“听说你成了佛教徒?”他笑笑回答说:“是啊!”但听他语气,这个“是啊”既可以指“对”,也可以指“胡说八道”。所以我就没有继续这个话题。稍后,他较常住在伦敦,任职于国防部,直至今日。他的公寓位于皮姆利科区,里面摆满佛像,不过他家各式各样的东方垃圾本来就一大堆,其中一些我敢说是印度教的东西。

詹姆斯现在当然已经是个将级军官,至于是什么将,我倒忘了。我想他也算得上是个成功的人。我之所以私底下认为自己“赢了比赛”,是因为一种感觉:他的人生有失落感,我的却没有。

“谁到那里都会在一秒钟内溺水。”

“三秒。”

“一秒。”

“三秒。”

这是“黑狮”顾客谈话内容和争论的典型例子。他们似乎对于我竟敢到海里游泳怀恨于心,因为他们对“尼布利特”旁边这片大海的凶残一向都引以为傲。上述的争论是在我走入酒吧以后引发的,当然不是正面冲着我来。

“我是个游泳健将。”我介入说。

“我们说的是别人。”

“听说你都是光着游泳。”另外一个客人说。

“光着游泳?”

“光着屁股游泳。”

“哦,你是说裸泳?”这么说来,我被人看见了。

所有人都不吭声看着我,满怀敌意。

“看到海豹了吗?”阿克赖特先生聪明地把话题岔开。

“没有,还没有。”

今天早上,我到圆堡去的时候,很遗憾看到我绑的窗帘“绳子”不知为何松脱,被海水冲不见了。但我还是照样下水游泳。我认为我的肌肉变强壮了,爬上岸的技巧也高明多了。但我还是常被岩石刮伤或割伤。那些黄色的大岩石从远处看很光滑,但实际却有一个粗糙刮人的表面,仿佛密布着上百万又细又利的贝壳碎片。昨天,我在涨潮时从“小悬崖”直接跳下水,并无恙地爬回岸上,不过一点点焦虑感却破坏了游泳时的兴致。我当然是绝不会到“女士浴场”游泳,我可不愿在“黑狮”一票人面前把脸丢光!

今天,一片怡人的薄霭横过整片天空,海水是银色的,状似温驯,但这只是因为那些结实的海浪都没有带着浪花罢了,海浪拍打在岩岸上的力道还是很凶猛的。大海致密而放光,非常美丽。应该有海豹,今天光是那些海浪就像极了海豹。不过我用望远镜扫描良久仍一无所获。巨大的黄喙海鸥高踞在岩石上,以晶莹如玻璃的眼珠瞪着我。一只鸬鹚影子般快速掠过甘油般的海面。岩石处处丛集着蝴蝶。气温仍然很高。我洗了衣服,晒在草坪上。这段时间我每天游泳,觉得自己非常健美而盐味十足。依然没有莉齐的消息,但我并不担心。如果诸神对我与莉齐有所安排,那固然好;如果没有,也一样好。我感到纯真而自由。这可能全是游泳之功。

虽然听起来会让人觉得我自鸣得意,甚至自负,但我现在是一个散文作家了!我知道很多剧作家都把连续的散文体视为一种他们做梦也不敢驾驭的陌生语言。我自己也一度有过这种感觉。然而,看看我写的东西!我重看了对詹姆斯所作的小小素描,觉得相当有自己的风格。但陈述的是事实吗?嗯,至少不是全然误导人的,只是嫌太短和太“精明”了些。要怎样才能描写一个活生生的人呢?在我的描述里,詹姆斯的轮廓显得太一致,也太硬了。我漏了说他的牙齿是小小方方的,笑的时候表情空洞童稚。有时候,他的嘴巴会无缘无故张得大大的。他有一个鹰钩鼻,肤色很深。爱丝蒂尔婶婶的肤色也相当深。难道说她有印第安人的血统?

我必须在刻画这些肖像时再加把劲。因为说不定,这本有关我人生的书,最后就是由一系列我认识的人的肖像画构成的。他们是多么有趣而异质的一群人:克丽芒、罗希娜、西德尼、佩里格林、丽塔、弗里齐、珍妮、艾尔·布尔……我非得把克丽芒写出来不可。她是这本书的主题。在失去美貌和风趣的人生最后阶段,她变得多疯狂和多暴躁啊。她那时还是个多么烦人的老太婆啊,把同样中伤淫秽的八卦对我说了一遍又一遍。她公寓里有一种可怕的氛围,混合着酒精、眼泪和歇斯底里的味道。我面对这一切时表现得很好吗?我想是。知道她大限已到的时候,我毫不迟疑向她传达出宽恕和仁慈。不过这样说太刻薄了。我一直爱着她,我们也从对彼此的爱中获得回报。她人生的最后时刻让我们两人都得到了净化。可怜的克丽芒。老年是一片骇人的荒原。我自己马上也将跨入这片荒原。这就是我觉得需要莉齐的原因吗?

我是在第二天早上开始写下这段。上面的文字是我昨天深夜在起居室里写的,但当时发生了一件让人惴惴不安的事:有一度我偶然抬起头时,竟然看到开向“里房”那面玻璃窗上有一张脸看着我。我大吃一惊,全身因为惊恐而麻痺,坐在椅子上动弹不得。那张脸尽管一闪即逝,却很清晰,虽然我现在说不上来是什么样子。我记不起来那张脸的样子,是不是隐含着重大的意义呢?过了一阵子,我当然是站起来,上前研究到底是怎么回事。新买的油灯非常好拿,所以我用不着靠一根蜡烛眯眼察看。当然玻璃上现在什么也没有。我甚至在房子里走了一遍。我得承认,我当时觉得毛毛的。之后我就上楼去睡,睡前吃了颗安眠药。我恍惚听到珠帘子的滴答声,但那是自然现象,因为今天刚起了风,海水也再次呈现蓝白相间的色彩。

我对看到的异象想到两个可能的解释。其一,那只是我的脸在玻璃上的反影。问题是我一直坐着(我曾不自觉地站起来过吗?),和那张脸的高度有落差。另外,那张脸是出现在玻璃窗相当高的位置上,因此必然是属于一个非常高的人,不然就是脚下垫了东西(但“里房”并没有可垫脚的东西,因为唯一一张折叠桌被我挪走了)。另一个可能的解释我打算在今晚验证。我向海的那扇窗户没有拉上窗帘,昨晚月亮又几乎是满月。所以,我看到的脸,会不会只是月亮在玻璃窗上的反影?

“每样东西都是充满神的。”詹姆斯曾这样说,似乎是引用某个人的话[16]。如果是这样,会不会其实我这辈子都是被一些小神祇与精灵围绕,只不过是剧院的魔法把他们暂时镇住罢了?(剧院中的人是迷信出了名的。)现在他们终于可以单独跟我在一起了!不过,我从来就不是被迫害狂,现在也不打算当。

我得赶快到雷文饭店补充些葡萄酒了。以后我不会在“黑狮”谈鬼神妖怪的话题。

今天决定暂停游泳一次。

我刚刚去采购回来。杂货店一再保证会有莴苣供应,可是至今没有看见。当然也买不到鲜鱼。我在石头狗屋又看到一些新的来信,却没有莉齐的。倒有一封是佩里格林·阿尔伯洛写来的。我为自己准备的午餐是人间美味的蔬菜锅,材料包括洋葱、胡萝卜、番茄、麸皮、珍珠大麦、小扁豆、植物性蛋白质(我从伦敦带来)、红糖和橄榄油,吃之前加入一点柠檬汁。配着这么清淡的一道佳肴同吃的是加了起司酱的烤马铃薯。甜点是巴腾贝格蛋糕和李子干(小心腌制过的李子干相当美味,方法是浸泡和沥干后洒上一点柠檬汁或橙花水,千万别蘸鲜奶油吃)。如果有人奇怪我的菜单里怎么都看不到苹果这一项,理由就是我在这个项目上把舌头惯坏了。我只吃考克斯苹果,而四月到十月是看不到这种苹果的。

我把佩里格林的来信抄录如下,作为介绍他的开场白。

查尔斯,过得如何?我们所有人都对这个问题好奇不已。没有人承认曾受到你的邀请做客。难道你不会想念我们想得要命吗?难道你已偷溜回到伦敦的新公寓,不接电话,每晚都出去野吗?有人说你的房子位于一个有海浪冲刷的孤单岬角,但这不可能是真的。我看你一定是住在滨海区一栋舒服的别墅里。别的不说,没有榨汁机[17],你要怎样过活呢?如果你真的改变了生活方式,我将难以承受。因为有些事也是我一直梦想要做却从未能或下不了决心去做的。我最近去了那个别名贝尔法斯特[18]的地狱一趟,回来至今已喝了一星期的酒。文明是可怖的,不过可别以为你能逃得掉,查尔斯。我想知道你在做些什么。你也别想逃得掉我,我可是你的影子。我想我会在圣灵降临节的周末去看你(有人打赌我不敢未受邀请就去找你,但你知道我这个人是最不愿赌输的)。如果大家知道我写信给你,一定会交代我代为致上问候,但那些其实不是问候,只是无礼的窥探。没有多少人是值得你交往的,查尔斯。下面签名的那个人会是你值得交往的吗?时间自会分晓。我可以带我的泳裤去找你吗?自从我们在圣莫尼卡过了那段黄金岁月以后,我再没有游过泳了。另有人怀疑你目前人根本不在英国,而是带了个妞儿跑到西班牙去。想要否认这点,你就只有写信一途了。你的影子在此向你致敬。

佩里格林

现在我已吃过午餐(说我怀念榨汁机真是一点都没错),坐在二楼面海的窗户前。天空多云,海水是暗沉的蓝灰色,一种具侵略性且让人不愉快的颜色。海鸥在盘旋。屋内湿气很重。大概昨晚的事还让我处于情绪低落之中,尽管我确定那无疑是一种幻觉。但起码我说的是“情绪低落”而非“害怕”。没什么好怕的。

也许我应该在这里对佩里格林描述个三两句。谈佩里格林,就表示不能不谈罗希娜(我对这位女士已经相当淡忘)。谈就谈吧,写自传总不能老是沉溺在自己有兴趣的事情上。

佩里格林(他痛恨别人昵称他“佩里”,一如我痛恨别人昵称我“查理”,只有不熟的人会那样喊我)是那种对自己想过什么样的生活、想当什么样的人有强烈想法的人。为了实现想法,他们会不惜牺牲任何人,特别是最亲近的人。奇怪的是,这类人虽然在某个意义下是错的,也就是说误置了自己的角色,可是他们奋战到最后却会成功,因为他们的“受害者”宁愿接受一个简单明了的印象,懒得花脑筋去思考。佩里格林在许多方面都很温文仁慈,但却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噪音制造者。这种“角色扮演”让他愚蠢地树立了许多敌人。就我来看,在戏剧界(乃至人生里)树立不必要的敌人,乃是一种不专业的表现。他缺乏一个真正艺术家的谨慎特质。我常常要采取恐吓手段,才能让他在舞台上保持清醒。他天生是个优秀的演员,只是过于自负和散漫,这可能是他爱尔兰人的马虎性格作祟;他没能发挥应有水平的时候太多了。

佩里格林是阿尔斯特省的天主教徒,原先在贝尔法斯特的女王大学读医科,但后来跑到都柏林的大门剧团演戏。他恨极了爱尔兰,这种恨,非爱尔兰人恨不出来。他先是为了马克思主义而抛弃宗教信仰,后来又抛弃马克思主义。初识他时,我视他为一个花花公子(他那时身材很苗条),并马上看出他的才华。他很多年前就与我脱离合作关系,跑去电视圈发展,专演肥胖的反派角色。他知道我对他这个选择的观感,但我们的友谊没变,甚至不受我抢走他老婆的影响。他已经再婚(同样是灾难一场),对方是个过气的女演员,名叫潘蜜拉。潘蜜拉的前夫是“姜人”高德温(他现在跑哪儿去啦?),两人生有一女。老天,为什么人人都想结婚!

好吧,现在让我谈谈罗希娜,说不定把她写下来对我有好处。我无法把罗希娜的全部事情写下来,不然好几本书都写不完。罗希娜是一个神奇的人物。我初识她时,她已经是佩里格林的太太。他们是在美国认识,当我在“大门剧团”发现佩里格林的时候,他们结婚已有一段时间。我当时还很年轻,但已是小有名气的剧作家和导演。我开始追求罗希娜一定在过了很久以后(我多希望自己那时就有写日记的习惯),因为我记得是在我与克丽芒再度同居之后。唉,我这辈子花了多少精力在躲女人!我与丽塔·吉本斯打得火热也是在同一段时间,不过也许是稍晚。克丽芒忍受得了丽塔、莉齐和珍妮,但厌恶罗希娜。我固然向她隐瞒我跟罗希娜之间的事(她也对我隐瞒她的事),但却有不同的人向她通风报信。

罗希娜当然就是罗希娜·万贝格,大概也是本书中除我以外最有名的人物。她的真实姓氏是琼斯(又好像是威廉斯或戴维斯,反正这类的),但从来不向任何人透露。她是威尔士人,曾祖母是法裔加拿大人。我从未“爱上”罗希娜。我只愿把“爱上”这个字眼保留给我唯一毫无保留爱过的女人(当然不是克丽芒)。但罗希娜确实让我神魂颠倒。至于她有没有“爱上”我,我并不确定。我们的关系自始至终是建立在一种相互占有的欲望上。她虽然一度希望我娶她,我却从未有娶她的念头。我只想拥有她,为了要满足这个欲望,我当然得唆使她永远离开她老公。克丽芒大概是我认识的女人中最美的一个。但罗希娜却是最时髦的,懂得怎样用人工的方法让自己风华绝代。她一只眼睛有点斜视,这让她的凝视看起来非常专注。她的眼睛会放光,几乎名副其实会有光线射出来。她也精力旺盛,即使穿着很高的高跟鞋,她仍然可以跑得比我认识的任何女人都快。

她是出色的女演员(至今还是),也是个智商很高的女人(这两种素质并不是常常一起出现)。她的美貌混杂着凯尔特女人和高卢女人的美:蓝眼睛、黑直发、湿润性感的厚唇。老天,不同女人的吻何其不同。莉齐的吻干巴巴的,但却会紧紧吸附着你;罗希娜的吻则是母老虎的吻。她是个出色的喜剧演员,尤擅于演王政复辟时期那种无聊喜剧(一种我不屑一顾的戏剧类型)。她演的海达·高布勒[19]令人难忘,演出《乡村一月》里的娜特莉·彼得罗夫娜也相当感人。可惜她总演不好霍洛儿·克莱恩。我当导演时,总是让她演不符合她类型的角色(我常常让演员这样做,也常常成功)。她在西德尼改编的《危险关系》里演梅特伊夫人演得出奇的好。我从不让她演麦克白夫人,但以赛亚·蒙森后来却让她演,结果是灾难一场。我离开她以后,罗希娜跑到愚蠢的电视与电影圈混了一段时间。我为此感到高兴,因为如此一来,我就不会在沙弗兹伯里大道[20]的看板上看到她的名字,也不会知道她的导演是谁。嫉妒心会随爱之生而生,却不一定会随爱之逝而逝[21]。

占有与地狱只是一线之隔,尽管我承认占有罗希娜是非常美妙的事。她是那些相信“大吵一架可以洁净空气”的女人之一。但以我的经验,吵架不但不能洁净空气,而且会为你树立一个终身的敌人。在剧院里吵架是很可怕的事,所以我总是尽量避免。为此,罗希娜不止一次称我为懦夫。她喜欢吵架,为任何事情吵架,而且认为情人愈吵愈恩爱。我愈来愈觉得累。我只希望,必要的时候,为分手情人搭起的黄金桥会为我准备好。当她看到我对她的态度转趋冷淡时,并不准备改弦易辙,反而缠我愈来愈紧,尖叫声也愈来愈响亮。她总是会毫无道理地嫉妒,程度比我尤甚。我这一生有过多少嫉妒啊,嫉妒的可悲场面,因嫉妒带来的痛苦已经成了我一辈子的一个特征。此刻我突然想到一种与嫉妒不同但却同样可怕的东西:我妈妈每次在爱丝蒂尔婶婶来访过后所表现的沉默。

到最后,我和罗希娜几乎都成了半个疯子。记得詹姆斯曾向我引述过某个哲学家的话:“宁可世界毁灭而不愿自己手指被划破,这并不违反理性。”[22]但在我和罗希娜的个案里,我们无疑宁可是前者,尽管我不会称之为理性。我还记得,有一次罗希娜在盛怒之下纵身跳下一道楼梯。有好几次,我们吵得那么凶,我因此随时准备好她会从二楼的窗户往下跳,而且也希望她那样做。我慢慢觉得,某个法国人(又是法国人)说过的一句话非常适用在罗希娜身上:她只有一个不是之处,那就是她令人难以忍受。甚至到今天,有时我夜半醒来,都想感谢上帝让那个女人离开了我的生活。当然,我离开罗希娜以后,她并没有回到佩里格林身边。

我对佩里格林的态度满怀感激,甚至佩服他。有些不明就里的人说佩里格林乐得可以摆脱罗希娜。但我清楚知道,他是暗自痛苦。我很肯定,他和罗希娜的婚姻一直处于战争状态,但很多不快乐的夫妻何尝不是如此。我想佩里格林是爱罗希娜的,只不过到头来发现(就像我一样),爱她是不可能的。所以说不定,能够不用自己痛下决心与罗希娜一刀两断,反而让他大大松了一口气。稍后,他仍旧对我非常友好,我也很珍惜这份友谊。他无与伦比的大方与仁慈所带来的结果就是,虽然我客观上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却几乎没有罪恶感。这全是因为佩里格林从未责怪我的缘故。我跟我的司机阿克赖特的情形刚好相反。阿克赖特之所以让我有罪恶感,是因为他痛斥过我,不是因为我偶尔让他饿着肚子在餐厅外面等了我几小时,自己却在里头大吃大喝。罪恶感这东西往往是因为受到指责而引起,并非犯错行为本身引起。

我刚才到岩石上去采集花朵呢!我采了一把花,其中包括缬草、海石竹和白色的剪秋萝。剪秋萝散发出很浓的甜香味。我也无法抑制地继续收集石头,尽管我拿其中最漂亮的一些来砌草坪的边界,但凹坑里的石头还是愈堆愈高,已多到满出来。我砌的草坪边界看来有一点“奇异”,我迫不及待想知道完工后我会多么喜欢它。这是展示这些漂亮石头的好方法,但泥土会不会让石头的底部褪色呢?

今早我在小石滩游了一趟泳。那海滩离我房子约一英里远,与村子位于同一个方向,所以我带了泳裤。但因为看不到半个人,所以我还是照旧裸泳。雨对海水起了平抚作用,让海面平滑又斑斑点点,几乎油汪汪的。上岸时我没碰到任何困难。我收集了更多的石头。然后我回到家,赤裸坐在米恩拱桥上,任由微暖的雨水打在身上,观看着汹涌波涛涌入石窟。即使是晴天丽日,海水涌进涌出石窟的样子也像是涨退潮。

昨晚因为天空被云遮住,让我无法验证“鬼脸”是月亮反影的理论。但我现在相当确定那是幻觉,无须进一步解释。傍晚时我坐进小红室,生了火。烟囱的烟又倒窜,可能因为风的关系。从一块半燃的木柴上救下一只蜘蛛的时候,我忆起了爸爸。搬来这里以前,我已有好些年没有生活在壁炉火的陪伴下。克丽芒一向喜欢壁炉火。燃烧是多么奇妙的过程。它转化事物转化得多么彻底;它是何等的净洁,净洁得就像死亡(我死后会被火化吗?会是谁为我安排呢?我现在最好还是别去想死这件事)。因为地板潮湿得出奇,我一直是把木柴放在食物贮存柜里,那里的空间才够大。也许可以考虑把一楼的“里房”用作燃料贮藏室。漂流木都很漂亮,经海水磨蚀光滑和漂白成淡灰色。拿来生火似乎殊为可惜。也许可以把一些像“雕刻品”的漂流木典藏起来。

我已经喝过下午茶,现正坐在起居室的窗前,看着雨水稳定地落在海面上。这个灰蒙蒙的场景单纯中带着可怕。除海平线上的一道铁黑色线条以外,海天几乎同色,都是暗哑而微微泛光的灰色,让人有一种什么事情即将发生的感觉:像是雷鸣闪电或海中冒出怪物之类。感谢老天爷,我已不再有怪物的幻觉了。从我忘掉的速度来看,我把这个幻觉归咎为服食迷幻药的慢性后遗症是可信的。但我真的曾“看到”过任何东西,因此需要动用这么复杂的解释吗?我继续仔细盯着被雨水抚平的海面,但始终没看到有什么巨大卷圈的东西腾起!(也没有海豹。)奇怪的是,我忽然想起“黑狮”一票乡下人所提到的“蠕虫”二字。“蠕虫”是“龙”的古字。龙、促狭鬼、玻璃窗上的脸,唉,这幅图画也未免愈发奇怪了点。这场雨让我的心绪何其不宁啊。

我重读了描写詹姆斯和佩里格林的文字,读后深受感动。当然,这些都只是素描,唯有经过更精细的加工才会变得真实及“栩栩如生”。我刚刚忽然想到:即使我在这本回忆录里写的尽是些凭空杜撰的胡说八道,人们一定还是会信以为真。这就是白纸黑字的力量,特别是名人或明星写的白纸黑字。人都是轻信的。即使读者声称自己会“有所保留”,他们照样上当受骗。人们渴望去相信,而他们也真的相信,因为相信比不相信容易,也因为任何写下来的东西被认为“总有某些方面是真的”。但愿我这番偶然的反省不会导致有人怀疑我写的东西有不实之处!当我写到与克丽芒在一起的生活时,其可信度难免引人怀疑,只愿我不会失败!

自开始写这本“书”或什么的以来,我一直感到自己像是走在一个洞窟里(这对我的心灵状态是多么阴沉的一种形容啊,但我不是在阴沉的意义下使用的)。洞窟里尽管漆黑一片,却有不同的“光”射向我,说不定是来自一些开向外面世界的缝隙。在这些不同的光之中,有一道特别强,我半自觉地迎着它寻觅我的出路。我不知道它会把我带往何处——有可能是通向外面世界的巨大“出口”,但也可能是开向地心熊熊烈火的小孔。我还不能确定是何者,但我是不是应该继续靠着这道光找到出路呢?这个光的意象在我的脑海出现得极其突然,我还不确知是由什么形成的。

当我决定书写自己的时候,当然得面对一个问题:我也要把哈特莉写进来吗?当然要,我想。我当然要写哈特莉,因为那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但是,我要怎样去驾驭这么神圣的故事呢?再说,它会不会沉重到让我无法承受。另外,我会不会使用了错误的语调,让这个奇异的故事变得怪里怪气?所以,也许我还是只写自己而不提哈特莉比较好,但这种省略又不啻是在撒一个弥天大谎。一个人在自述生平的时候,有可能跳过某样影响他全部生命的东西、跳过他一辈子每天都在想念的东西吗?说“每天”是夸张了点,但亦相去不远。事实上我用不着“回忆”哈特莉,她无时无刻不在我左右。她是我的终,也是我的始;是我的阿拉法,也是我是俄梅嘎[23]。

我决定还是不去想这个问题,因为我太困惑了。我决定任由自己随兴书写,看看能不能逼近哈特莉这个巨大主题。记得我就是在不知不觉中写出“我爸爸的父亲是林肯郡的一名蔬菜农场主人”这个句子,因此说不定,我在洞窟里摸索的过程中,已经走近一个巨大的光源,已经到了把我的初恋情人给出来的时刻。但我能说些什么呢?我的感觉就像舌头忽然打了结。对,她是我的初恋情人,也是我唯一的真爱。与之相比,连克丽芒也只算是个影子罢了。这种必然性[24]在我个人的例子是如此强大,让我不得不怀疑,每个人都是一样。我们只喜欢过一次,就是第一次[25]。

她的名字是玛丽·哈特莉·史密斯。多突然啊,没想到我一下子就写了出来。我心跳得厉害。老天。玛丽·哈特莉·史密斯。

这个名字本身就足以充当整个故事的标题。但事实是我没有能力把这故事说出来。所以,以下我只会写出这个故事的大纲,而不会加以述说。也许根本就无法述说,因为其中几乎不包含任何“事件”,有的只是感受,一个小孩子的感受、一个少年的感受、一个青年的感受。这些感受,比他一生中其他时间碰到过的任何东西都要朦胧,都要神圣,都要强烈。我已经不记得认识哈特莉以前的我了。我念的是男校,但我们学校旁边就是一所女校,所以整天都可以看得见女孩子。由于那年头很多女孩子都叫玛丽,所以大家都喊她哈特莉,久而久之,这名字就变成她唯一的名字。我们很早就出双入对,但我记得,最初的时候,我们只像好朋友一样在一起,不包含任何深刻的男女情愫。到了大约十二岁,情愫开始萌发了。它让我们困惑,让我们诧异。它让我们像被狗追的老鼠一样震栗。说我们“谈恋爱了”这个形容太弱,无法传达这种感情。我们爱着对方,活在对方之中,靠对方而活。我们就是对方。世上为什么会有这种没有杂质的痛苦呢?

奇怪,明明是纯粹的“欢乐”,我为什么要说是“痛苦”呢(但我不打算改回来)?不管怎样,重点是这种感情很极端也极纯粹(我听说,被蒙起眼睛的人是无法区分极烫与极冰的)。说不定在那个年龄,因为不懂得思考,所以会把任何情绪都解释为痛苦。一切都变得骇人和可怕,它愈是奇妙与欢愉,我们就愈觉得骇人和可怕。但容我重申,这种感觉不是反省,不是思考。我根本不用借着思考来告诉自己哈特莉会不会继续爱我,我就是知道她永远是我的。不过,当我们因为快乐而流泪时,只觉得这种快乐极度骇人。

我们发自本能地将此事严守秘密。我们的同学早已习惯我们如玩伴般走在一起。我们保持低调,装得若无其事,却有自己的秘密约会地点。正如我说过的,这一切都是发自本能,不是事先讨论过和下决定的。我们必须把这件珍贵的东西藏起来,以免它被伤害、破坏或侵犯。我父母多少知道哈特莉的存在,但她从没到过我家,一来是因为我父母不喜欢访客,二来是我从未提出要请哈特莉到家里来玩。我父母从未对我与哈特莉的关系起疑,因为他们认为我太小,不可能懂男女之事。哈特莉的父母同样知道我这个人的存在,也同样不以为意,唯一的差别是(我觉得)他们相当不喜欢我。她有一个哥哥,对我们两个都看不起。我们的世界是密封和隐秘的。我们打定主意一到十八岁就结婚(我们同年),婚后才对父母尽告知的义务。我们常常爱抚,但从未做爱。那时毕竟还是相当保守的年代。

我必须尝试去描写哈特莉。唉,我的甜心,你是何等历历在目,就在我的眼前。我很肯定这不是记忆,而是视觉。在洞窟里射向我的是日光,不是地心的火光。说不定那是我生命中的唯一真光,是揭示真理之光。这就怪不得我会害怕失去这道光,怕被永远遗弃在黑暗中。这是一种孩提式的害怕,就像年幼时妈妈让我感受过的那种害怕:她亲吻过躺在床上的我之后,就拿起蜡烛,走出房间。哈特莉啊,我的哈特莉。对,我现在还可以清清楚楚看见她跳过绳子的样子。那绳子一次比一次提得更高,但她总是跳得过去,让观众每次都如释重负地舒一口气,我的内心则暗暗自豪。她是全校跳高冠军,也是校际赛跑冠军。哈特莉总是拿第一,我则跟着其他观众一起欢呼一起笑,暗自欢欣。对,我还看得见她蜷缩在双杠上的样子:屏息静气一动也不动,分叉的大腿闪着汗光。体育老师都说她是奥运选手的料。

来吧,圣灵,来充满我的灵魂,用天国之火燃亮我……[26]我们一起接受坚信礼,让我们的爱蒙神祝福。我还记得哈特莉在教堂唱诗歌的样子,她光亮无邪的脸迎向光明,迎向上帝,迎向属于她而她一定会得到的喜乐。我们常常谈宗教的事(我们无所不谈),并感觉到我们是虔诚的人,一定会受到爱的保护。我们都意识到自己的纯真无邪,认定要当善良的人一点都不困难。哈特莉常常露出灿烂的笑容,尽管我们不会常常刻意逗对方笑。我们的快乐是一种肃穆圣洁的快乐,交谈时不会使用我们同学那种较粗鄙的言谈。我想我们两人对性都有一点好奇心,但却没有逾越。我们是一体的,而那才是唯一攸关重要的。我们住在天堂里。我们会一起骑脚踏车,去长着毛茛的田地里,或是火车桥旁边,或是小运河附近,或是等待开发成为住宅区的荒废土地,静静依偎在一起。尽管我们住在郊区,但对我们来说,那里却很可爱,而且就像伊甸园。哈特莉不是个智识型或好学型的女孩,却自有单纯的人的智慧。我们像天使一样交谈。

我看得见她正在向我微笑。哈特莉长得漂亮,可是她的漂亮不是外显的。她不是学校里的“美女”之一。有时她的脸看来沉重,甚至阴郁,而她哭起来的样子就像《爱丽丝漫游奇境》里的猪宝宝。她虽然非常健康强壮,但脸色很苍白,有时会让人误以为她生病了。她的脸相当圆而且白,凝视什么的时候眼神困惑而古怪,就像个原始人。她有一双深蓝色的眸子,当你不是直视着它们的时候,会觉得那是紫色的。她的瞳孔常常放得很大,眼珠看起来几乎全黑。她有一头细致的直金发,不长不短。她的唇色苍白,总是冰冷的;每当我闭起双眼,用我的唇稚拙地碰触她的唇时,会有一股冷冽的力量像矛一样刺穿我——朝圣者跪着触摸一块可以让生命更新的圣石时,大概就是这种感觉。被我拥抱时,她的身体显得被动,但她的灵魂却像一股冷火般在我体内燃烧。她的美肩、她的长腿,肤色同样苍白,看起来也是冷冷的。我从未看过她全部脱去衣服的样子。她非常非常苗条,有一双修长的腿,身体非常干净,也非常孔武有力。她从未拥抱过我,但有时会略带点僵硬地环抱我的双臂,每次都会在上面留下大块瘀青。我探身吻她时,她隐秘的紫眼睛不会闭上,而是用她一贯奇怪困惑的眼神凝视我,同时又充满激情。我们之间这种静静的、甚至僵硬的拥抱,是我一生所体验过最激情的拥抱。我们都是贞洁的,绝对尊重彼此和崇拜彼此。这种纯净的激情与纯净的爱,我此后再没有遇到过,我也很肯定,这是世间罕有。这些记忆向我辐射的光芒要比任何艺术作品还大,要比莎士比亚或弗兰契斯卡[27]更鲜明而珍贵。我的生命有一个深邃的根蒂,它不受时间或变化影响,是永远与哈特莉同在的,就紧紧扎在我们曾经在一起的那片美好之地。

写完这些,我还能谈什么呢?事实上,要形容她,我是可以无穷无尽地形容下去的。只不过这太痛苦了。我失去了她,这颗世间的明珠。为什么会演变成这样,对我来说至今还是一个谜:关于一个年轻女孩的灵魂与生命远景的谜。跟她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我害怕很多事情,比方说害怕我突然死掉、她突然死掉,或害怕我们因为太过快乐而受诅咒之类。但后来发生的那件可怕的事,却是我从未预想过或害怕过的。还是说其实我们两个都害怕,只是不敢去想吧?所以,说不准我也是害怕的。看来我一定曾经在我那不一致的心灵里呐喊过:拜托不要让事情发生(尽管那看来是不可思议的)!

让我尽量把事情的经过简述如下(事实上也是很简单的)。哈特莉决定不要嫁给我。我根本找不出理由。乍闻这个晴天霹雳,让我无法清晰思考和问她恰当的问题。她百般规避,也许是为了减轻我的痛苦,也许她自己也是一样痛苦混乱,又也许她有点犹豫不决,只是我愚蠢地察觉不出来罢了。她说了一些我永远难忘的可怕理由。但那些真的是“理由”吗?她说的每个理由都会被接着的一阵哭声擦拭掉。我们很早以前就说定一到十八岁就结婚。我哭喊着对她说我会等她,不会催促她。那是出于一种年轻女孩对婚姻的害怕吗?我愿意尊重这种心理,她可以做任何她想做的事,唯一的要求是不要丢掉我们等待良久的珍贵未来。我们的婚姻是确定不变的,我唯一害怕的只是我等不到结婚就死掉。我带着这种确定感回到伦敦的戏剧学校。我们仍未向父母透露恋情。这是个错误吗?我害怕妈妈会不赞成,甚至反对。她会说我们都还太年轻。我不想让父母的不悦减损我们的快乐,尽管我们也说好,即使遭到反对,我们也会勇于面对,绝不退让。但另一方面,如果我们的父母知道,也同意了,或者我们有为恋情而战的打算,那么我们的计划会不会因为公开而更有约束力?公开,当然会改变我们那小天堂的氛围。我是害怕这种改变吗?我会失去她,是因为我是个懦夫吗?老天,我到底犯了什么错?我在伦敦念书那段期间,她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钻进了她的脑子里?她同意过的,她明白表示过的。我们当然是分处两地,但我每天都写信。我每个周末都回家,而她看来一直都没有改变。然后忽然有一天她却告诉我……

那天我们骑着脚踏车到运河去,那是一个我们常去的地方。我们一如以往让脚踏车并躺在曳船道旁的草丛里。我们沿着曳船道继续往前走,看着四周熟悉的景物。那是个秋日,很多蝴蝶在盘旋追逐(直到今天,蝴蝶还会让我联想起那恐怖的几分钟)。她开始哭了起来。“我不能继续跟你在一起,我不能。我不能跟你结婚。”“我们不会带给彼此快乐。”“你不会永远跟我在一起。你会抛弃我。你会对我不忠。”“对,我是爱你,但我信不过你的忠诚。”我们都因为悲苦而情绪大乱,因为悲苦而向对方哭喊。在绝望中,在如死的恐惧中,我咆哮说:“但至少我们可以当朋友吧,永远的朋友。我们离不开彼此的,那是不可能的,离开你,我会死掉。”她摇摇头,垂泪说:“你知道我们无法只当朋友的。”她的眼睛泛着泪光,被泪水沾湿的嘴巴扭曲着。我无法理解她为什么能够这样坚强。她说的理由都是由衷的吗?还是她的理由只是用来隐瞒她不敢说出口的其他理由?为什么她会改变心意?我问了又问,问她为什么认为我无法信任,为什么认为我们在一起不会幸福,为什么她不再相信未来。“我不能继续跟你在一起,我就是不能。”是有人在她面前中伤我吗?她不可能嫉妒我在伦敦的生活,因为在那儿,我除了想她以外,什么事都没有做(当时克丽芒当然还没有出现)。还是说她有了别的男朋友?没有,没有,没有,她哭着说,然后就只是把那些教人难懂的理由重说了一遍。对,她非常坚强。而她也逃走了。

学业让我不得不返回伦敦。之后一两天,我根本不能相信这件恐怖之极的事是真的。我写信给她,内容充满体谅和信任。然后我把一切扔在后头,回去找她。我是见到她了,但还是和前一次同样的场面,同样的对话内容。然后,突然间她就失踪了。我去她家找她。她父母与哥哥都以敌意的眼光看我。他们说她住在一个朋友家里,而他们不知道地址。我第二个星期再去她家,结果还是一样。然后,我收到她妈妈一封信,说是哈特莉不想见我,也要求我不要再骚扰他们家。我搜索、打听、监视。这是二十世纪,怎么可能有人就这样凭空消失呢?为什么没有一个政府部门是可以让人写信求助的呢?我把假日都用来从事侦探活动。但没有一个学校里的朋友知道她在哪里。我甚至在地方报纸登了寻找她的广告。我走访每一个她以前提过的地方,找了每一个跟她熟悉的人。我写的信数以十计。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悟到一点:她想要离开我,唯一的方法就只有躲起来,只有凭空消失。

这段时间,她父母也搬家了。稍后,我收到她妈妈一封简短失礼的信(没有回邮地址),说是哈特莉已经嫁人。我并不相信。她父母是骗子,是对她的一股邪恶影响力;他们因为哈特莉爱我而恨我。我继续搜寻,继续等待。我认为她不辞而别一定是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假以时日,她一定能突破万难,重回我身边。由于我寻找她的方式几近疯狂,后来很多人都知道我爱哈特莉这件事,我也因此成了一个出名的苦恋者。不过我不以为意。愈多人知道愈好,因为这样说不定会有人告诉我哈特莉的消息。真的有人这么做了。麦克道尔老师写信告诉我,哈特莉嫁人的消息是真的。我相信他。他没有告诉我细节(大概担心我会做出暴力之举),我也没问。他在信中说:“她不需要你,她爱的是别人。你必须接受这个不争的事实。”

某个意义下,我的确是“恢复”过来了。我埋首工作。我遇到克丽芒·梅金,任由她诱拐我。我告诉她我与哈特莉的故事,而且好像是第一次见面就告诉她了。我从未告诉父母此事,也相信他们完全不知情。他们都是相当单纯而没有心机的人。克丽芒看护我,看护着我的嫉妒心,有一阵子,哈特莉的事是我们之间的重大“话题”。她非常喜欢这一点,觉得自己正在慢慢治愈我,我也任由她这样想,但她错了。我的伤口本来就极深,何况还被怨毒的嫉妒心感染了。读到麦克道尔老师的信时,一种堕落的欲望就进入我的生命,自此没有离开过。“她不需要你,她爱的是别人。”当我搜寻她的下落时,我是被希望逗弄着。我一直在心里原谅她,而这种原谅也带给我安慰。我认定她一定知道我有多痛苦,也认定我思想的电波一定可以触动到她。但我一直以为她是一个人。得知她真的结了婚之后,我并没有恨她,但嫉妒的恶魔却跳出来,把过去给染污,让我的心不得安宁。嫉妒大概是所有强烈情绪中最不受人意志控制的一种。它会欺骗意识,藏在比思想更深邃的深处。它总会在那里,就像人眼睛里的黑斑点一样,让世界蒙上瑕疵。

因为哈特莉是以道德上的理由离开我的,所以她在我的生命里形成一个永久且形而上的危机。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会戴上一个不道德的面具吗?这种自负的猜测当然是没有根据,而我惊讶自己竟会写出来。哈特莉离开我的真正理由是什么呢?我永远不会知道。我会与克丽芒发生关系,可能就是蓄意毁坏我的真纯的一种表现,就像我在对哈特莉说:“你信不过我的忠诚?好,我就证明给你看,你对得无以复加!”也许,我所有的风流韵事都不过是邪恶的尝试,是为了要向哈特莉证明,她的猜想有多对。但她会是对的,只因为她离开了我。爱的收回是可以让人心死的。我妈妈常常用这个方法恐吓我,这让我面对哈特莉的罪行时更形脆弱。哈特莉毁了我的真纯,是她,还有嫉妒心的恶魔。是哈特莉让我成为无信仰的人。如果她留在我身边,我就会是信仰坚定的人,我的生命也会全然不同——不会那么漂浮,不会那么空虚。这么说,我认为我的人生是空虚的啰?荒谬绝伦。会不会哈特莉认为我是个俗人呢?如果是这样,她就比我所一直以为的更像是我妈妈的为人。我是因为被她拒绝才会成为俗人,她的拒绝从道德上毁了我。她是不是认为我会“迷失”在剧院里?她从未这样说过。是她的离弃让我迷失自己的。如果她没有跑掉,我会一直对她保持忠诚吗?当然会。如果她跟我生活在一起,为我补衣,为我煮饭,我除了忠诚将别无二志。我们本来可以成为一体的,婚姻的神圣光芒可以保护我们的安全,让我们永远在一起。我对美善曾有过毫不动摇的信心,她就是见证人,但这种信心已不复见。

又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日子以后,过去看起来是有点复原了。过去是可以复原的。当时,我可以再次从远处看到两个沐浴在明净光线里的无邪少男少女(就像古壁画里的亚当和夏娃那样)。自此,她成了我的比阿特丽丝[28]。随着人生继续向前,我只觉得自己所有的美善都已经与她一起留在后头了。美善?还是只是一种无邪与贞洁的激情形成的特殊混合体?我终于把她的事情写了下来,也为自己做到这一点深感高兴。我的一生固然无时无刻不在回忆哈特莉,但我原先本来以为自己是无法写下来的。我的文字里是有那么一丝丝硫黄的味道,但这是陈年往事撕破一个鲜明而完整的表面所难免的。我后来当然没再见过她,不过嫉妒心的恶魔也阻止我去打听她的情况,因为那可能带来的痛苦太大了。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夫姓。我停止搜寻;我不想知道她住在哪里。我不想让我那原地打转的念头有人名或地名可以滋长。但我喜欢想像她的婚姻生活是单调无趣的,这可以带给我快感。当我变得有名而且名字经常上报后,我又喜欢想像她懊悔自怨的样子,想像她被痛苦啃咬的样子——就像我经历过的那样。她丢弃我的同时,也丢弃了自己的幸福快乐。我本来可以让她当上这个世界的王后。

自那段可怕的日子以后,我就一直担心,这件事会成为我的阴影,成为一个无所不在的痛苦来源。也许这就是我不愿意结婚的深层原因。我们的人生是何其怪异的一场赌博啊。你在A或B之间选择,但自此以后,两条道路就可能完全分道扬镳,而最后通向的,可能分别是天堂和地狱。只有在日后,我们才会知道我们的选择所造成的差别,是多么巨大和可怕(那时说不定我们早忘了当初为何这样选择的理由)。一个人会知道他选择了什么吗?当然不会。当我接受坚信礼时,我曾发誓要永远善良,而我至今仍隐隐约约幻想自己做得到。我想像中的哈特莉,有极度痛苦的,也有极度忧愁的,却从来没有面无表情的。某种意义下,我从未停止过搜寻她,但那不是一般意义的搜寻,而是不由自主的,像是梦游般的搜寻。我会反复从不同的女人身上看到她的影子:有时是她的肩,有时是她的头发,有时是她的步姿,有时是她困惑古怪的表情。即使是现在,我有时还会看到这些影子。最近我才在村里碰到一个老妇人,匆匆一瞥,我只觉得哈特莉的头被安在一个不同的身躯上。多年前在伦敦,有一段时间我还会尾随这些幽灵一阵子,倒不是我真的认为她们就是哈特莉;这样做,只是为了折磨自己、惩罚自己——为了还记忆着她而惩罚自己。

不久前我才突然想到,她说不定已不在人世。她那不寻常的苍白脸容、她那老是放大的瞳孔,会不会就是某种慢性病的征兆?是不是她身上早埋伏着一个静待时机的杀手?会不会她已经死了很多年,而且早在我还年轻时就死了?某个意义下,我会乐于知道她已经死了。但如果她真的死了,我的爱该怎么办?会平静地随之死去吗?还是会转化为某种无私而纯洁无瑕的东西?到时,我的嫉妒心——这种嫉妒心甚至还燃烧在这个本子的纸页里——会终于离我远去,硫黄的味道会终于消散吗?

即使事情已过去那么多年,我现在写的时候还是会发抖。称这个可怕的招魂为“回忆”,未免太不贴切。哈特莉啊,哈特莉,爱是一种多么超越时间、多么绝对的存在啊。尽管我已老迈而你也许已经死去,但我对你的爱却浑然不觉时间的流逝。

今天早上十一点我吃了三个橘子。橘子就应该是一个人单独吃,肚子饿吃更别有滋味。正餐时吃橘子是一种糟蹋。这里顺带一提,尽管我尊敬吃早餐的人,我自己却是不吃的。早餐我只喝可口的印度茶。在早餐喝咖啡或中国茶都让人受不了;除非是上好的咖啡,而且是别人泡的,否则一天中任何时间喝咖啡都会让人极度受不了。在我看来,咖啡是一种太被高估的饮料,但我愿意承认这只是个人品味的问题(但除了这问题以外,我认为自己对饮食的其他观点都趋近于绝对真理)。我通常不吃早餐,因为哪怕只是半片奶油吐司,都会引起不寻常的饥饿感,而且吃太多早餐肯定是一天不好的开始。不过我倒是完全不排斥吃些午前茶点[29]。我会吃的午前茶点种类繁多,有时是橘子,有时是冰镇波特酒和葡萄干蛋糕,这时是最适合吃它们的时间。

橘子的飨宴并不会减低我的午餐胃口,我今天的午餐是煎鱼饼(配着辣乎乎的印度泡菜吃)和一客由红萝卜刨丝、白萝卜、水田芥和豆芽组成的沙拉(有一段时间,我吃什么都加红萝卜刨丝,但现在已恢复正常)。甜点是樱桃蛋糕和冰淇淋。我对冰淇淋的观感一向是好坏参半,直到发现一个道理后才改观;吃冰淇淋应该配蛋糕或水果馅饼吃,千万别单独配水果吃。单独吃冰淇淋当然是没有意义的,哪怕是放了坚果或其他垃圾。我这里说的“冰淇淋”是指香草冰淇淋。“加味”的冰淇淋就像“加味”的酸奶一样,会让纯粹主义者倒尽胃口。因为没有冰箱,让我对食物的浪费降到最低。我那个没冰箱的妈妈从来不会浪费一粒面包屑。任何当天吃不完的东西都得准备为第二天而战。我们一家人有多么喜爱她的面包布丁!

我重读了描写哈特莉的文字,唯一感动之处就只有我终于能够开头这一点。迄今写出来的部分,只能算影子般的贡品;如果我能撑下去再多写一点,情况也许可以有所改善。记忆是多么奇怪的一件事啊。自从开始写哈特莉以后,她很多原先深埋在我漆黑拥挤的心灵库房里的画面,都一一跑出来了。其中有她踩着脚踏车的长腿的,有她露在凉鞋外面的脚趾的,有她在平衡木上的柔软肢体动作的。我感受得到她有力的手在我衬衫外面抚摸,感受得到她搂住我肩膀的感觉。我们对彼此的爱抚总是以最保守的方式进行。我们年轻的心灵尽管火热,却愿意谨守最纯洁无邪的激情。我们愿意等。哎哟,哎哟,那是多么纯净、温柔、又多么炽烈的激情啊;这种一个肉体与灵魂对另一个肉体与灵魂的渴慕又是何等绝对,何等神圣!这样的激情我后来再也没有遇到过。但重读我写下来的故事时,那个可怕的谜又再一次刺痛了我。她是什么时候起意离开我的?她瞒着我什么吗?为什么会有那样的事发生?

我花了一下午整理屋子。我把两个垃圾桶拿到堤道的尽头,却一时没有注意到,收垃圾的人上次来的时候,不小心让一些垃圾掉到堤道下方,害我不得不爬下去捡起来。之后我清了厨房,把那些大块的黑色瓦石板洗刷了一遍——这些石板足以当大教堂的建材。之后,相当让我意外的,竟然有人送罐装液化气来(我向渔人商店提过)。我下次一定记得要问他们有没有卖液化气发电的冰箱。剩下的冰淇淋都融化了。食物贮存柜仍旧潮湿。我在小红室里生火,把一楼的门全打开通风。我搬了相当多的木柴到一楼的“里房”里,希望木柴会变干燥。现在屋里都是烧木柴的烟味,我已经开始习惯了。

雨停了,太阳重新露脸,但天空大部分还是遮蔽在沉重的铅灰色云层里。岩石被太阳照成金色,在一片灰暗的背景中显得很突出。真是天堂一般,我永远也不会厌腻这里的大海和天空。如果我能把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搬到圆堡附近的岩石上,那么我就可以面对雷文湾写东西了。趁现在还有阳光,我必须去研究一下我那些岩石小水坑。我觉得自己的观察力变得更锐利了——最近我注意到其中一个小水坑里住着一队快活的小螃蟹,它们身体小小的,活像一颗颗透明的黄葡萄;还有一些长着胡须、看来很凶的小鱼,样子酷似迷你的空棘鱼。

我心情已平静了许多,仿佛我对哈特莉的思念已被房子流通的空气仁慈地吸走了。这的确是这个新环境适合我的一个明证。(“你会因为寂寞无聊而发疯。”他们说过!)事实证明,我的直觉是正确的。

我乐于把这一切感受告诉某个人,而这个人大概是莉齐。我曾有的真纯和柔情,后来被我收卷起来(与哈特莉一起被收卷起来),被我否定和摧毁掉了。但现在,它们似乎再次伸手可及。难道,事隔多年以后,一个女人的幽魂真的可以打开我心灵的门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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