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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的那年代

《小学》

年代存在,是因着记忆。有的年代过去了,有刀凿之痕;有的年代,平淡无奇,如飘浮流云,风来雨去,了无迹痕,只留一些味道在其中。

宛若我不知道我的出生年月样,也不知道我是何年何月开始读的书。家在中原的一个偏穷村落里,父母计时,一般都依着农历序法,偶然说到年月公元,村人们也都要愣怔半晌。在中国的乡村,时间如同从日历上撕下的废纸。之所以有着时间,是因着某些事件。事件是年代的标记,如同老人脸上的皱褶标刻的岁月。

之所以有着那一年的存在,是缘于那年我与二姐一道到村头庙里读书的因由。

那一年,由一年级升二年级的考试,我的语文是六十一分,算术六十二分。六十分及格升级,这个分数,便如一蹴而就的力气,把我幸运地推过了升级的门槛。可这个分数,也让我感到稍嫌羞涩和不安,感到难以面对父母和村人。我隐隐有些明白,我的分数偏低,是因了同班二姐的分数有些靠高了。她的语文和算术,都在八十几分。你试想,倘是她的分数比我的还要低,我的分数也就自然会显山露水,突出着高的端倪了。

事实正是这理儿,没有姐的高分,自是不显弟的低分。

我开始嫉恨二姐着。

开始到父母面前,仰仗兄弟姐妹的排行,以我的最小之势,说些二姐的坏话。开始把她的东西藏将起来,让她以为丢了,四处翻天找地,踪迹了无。直到父母急得骂她,她也开始哭泣,我再做出替她着急的样儿,从哪儿把那东西猛地找将出来了。

二年级的开学前,是个寒冬天。正月,过了十五,她的书包丢了,找得大汗淋漓,母亲差一点儿就要打她,我便从她的床头费尽心机又轻而易举地替她找了出来。望着那书包,二姐开始怀疑我,可又确无证据,最后我们姐弟经过相争相吵,她只好给了我一毛钱,作为了一种无奈的谢意。

我用那一毛钱,上街买了一个烧饼。直到今天回味那烧饼的味道,它还依然香味弥漫,美得让我无以言说。

然而烧饼虽香,可终于还是要去读书。我担心二年级时,仍与二姐同班,那会给我的学习带来莫名的压力。为此,开学那日,我迟迟地不往学校迈步。在学校外边磨蹭得天长地久,如一个害怕对手而不敢登台的懦弱的拳手,磨蹭在拳台下边等候着意外和侥幸的发生。

也就果然。

那天上午,日光明明丽丽,照着冬后的残雪,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一世界的明光。老师和学生们,扫了校园的积雪,走进教室许久,到上课的铃声响得有些烦泼不安时,我才迟迟地走到教室门口。恰在这时,有个亭亭玉立的女老师,人苗条细腻,满身都是让人着迷的某种气息。她过来问了我的姓名,把我带到了另外一个教室的门口,说我被调到了她的班里。说把我和二姐分开读书,是为了便于我们姐弟在学习上愈发努力,有可能就更上一层楼去。

那时候,我不知道感谢上帝,不明白命运与人生,原是多么需要偶然与幸运。只是感到女老师能洞穿人心,明亮温柔,宛若风光对季节的问候。那时候,我对学校和教育的感恩之情,油然而生到似乎有假,如同温煦的光亮在一个孩子心里天宽地阔,透明而清净。似乎,我一生命运中的幸运,都从那天开始;不幸,也都在那个年代里埋下。

今天拉开那个年代的戏幕,呈现的第一场次,就是那天的一个场景。

老师把我领进教室,让我坐在第一排的最中,而我的同桌,奇迹般的不是一个男的,也不是一个乡村姑娘。她穿着整洁,皮肤嫩白,人胖得完全如了一个洋娃娃。单是这些,也就了然去了。而更为重要的,是在我坐下之后,她用铅笔在课桌的中间,为我俩画下了一条性别的楚河汉界,用城里人自然奶甜般的细音告诉我说,彼此谁都不能越过,写作业时,谁的胳膊,也无权触碰谁的胳膊。

这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就像七十年代必须由六十年代起源一样,似乎我的觉醒,比如自尊,比如对男女与城乡的理解,还有对革命的一些敬畏,也大都始于此时。那一学期,学习上没有二姐的压力,可有了另外的让我更为窒息的压力与心跳。她姓张。那个胖胖的城里女孩,似乎是父母与革命有些什么联系,工作从都市洛阳,调到了我们村街上的一个商业批发部门。因此,她成为我命运中的第一个偶然,一个幸运,一段至今令我无法忘记的启迪与感激。

她学习很好,每周测验考试,都是九十几分,这不仅证明着她和我学习上的差距,也还证明着一种久远的存在,即与史而存的城乡差别;证明着她在课桌上画的那条中轴铅线,不仅合法,而且合理,不仅合理,而且蕴含深意。我不知道我是否是为了她开始了用功学习,还是为了一个乡下男孩的自尊和城乡之间留给乡村的那点儿可怜的尊严,而在学习上开始了一种暗自、暗自的努力。

我们的老师,她漂亮,高瘦,稍有肌黄。而且,越来越黄。同学们都说她有肝炎,并且还会传染。说只要和她距离稍近一些,只要你把她呼出的气息吸进自己肚里去,那病也就生生一定地传染与你了。同学们还曾盛说,屡次看见她在屋里熬了中药,还吃了白色的药片什么的。

教室里分坐在第一排的同学们,在她上课时,常有躲着她坐到后排的。可是我却不。我喜欢坐在最前排,坐在她的鼻子下,抬头看着她那泛黄却仍然漂亮的瓜子脸蛋,听她讲语文、道算术,说她在城里师范读书时的一些新新和鲜鲜。喜欢不越楚河汉界,不说一句话,坐在洋娃娃的身边。为了暗赶那洋娃娃的学习,缩短我和她的——城乡差距,我不仅整日端坐在有病的老师面前,还敢拿着作业,到老师屋里面对面地问些问题。

我也看见了老师吃药。确实是白色的西药片。

老师问我:你不怕传染?

我摇摇头。

老师笑着拿手在我头上摸了很久。许多年后看印度电影《流浪者》时,有位勇敢的少年,因为勇敢,被漂亮的女主人公突然吻了一下脸蛋。女主人公翩翩跹跹地步走之后,那少年回味无穷地摸着被人家吻过的脸蛋的那一细节,总是让我想到我处在那个年代被漂亮的女老师摩顶的那一感觉。正是这一摩顶,让我的学习好将起来。在期中考试时,洋娃娃似的女同桌,语文、算术平均九十四分,全班第一;而我,均为九十三分,名列第二。

这个分数,高于二姐。相比我的同桌,只还有一分之差。

仅就一分之差。

原来,学习并非一件难事。我感到和她的这一分之差,是如此之近,仿佛仅有一层窗纸的距离。我以为,在学习上超越于她,成为班里第一或年级第一,其实如同抬头向东,指日可待。说句实落话,那一年的暑假,我过得索然寡味,毫无意义,似乎度日如年。盼望开学坐在女老师身边,认真听她授课说事,是那样的急迫要紧。盼望着一场新的考试,就像等待着一场如意的婚姻。

可是,到了终于开学那天,我的女老师,却已经不再是我的老师了。

她被调走了。

听说是嫁了人。嫁到了城里去。好像丈夫还是县里赫赫的干部。好在,女同学还在,还是我的同桌。开学时,她还偷偷送给我一个红皮笔记本。那本子是那个年代我的一次珍藏和记忆,是我对那个时代和城乡沟壑认识过早的一个开始和练习,还是我决心在下次考试之时,希望超越于她的一份明确和期盼。我依依然然地努力学习,依依然然地按时完成作业,依依然然着,我的幼稚和纯净。但凡新任班主任交代的,我都会加倍地用功与努力;但凡对学习有所进助的,我都是不滞与不懈。连那时语文课中追增的学习毛主席语录的附加课,老师要求同学们读一读,我都会努力背一背;老师要求同学们背一背,我会背写三遍或五遍。

新的老师,男性,中年,质朴,乡村人。把他和我那嫁人的老师相比较,除了性别,还有一样不同的,就是他要求学生学习,绝不相仿女老师,总是要进行测验和考试。而我在那时等待着考试,就像弓在起跑线上等待起跑的一个运动员,已经伏了身子,曲下双腿,只等那一声发令的枪响,就可像箭样射出去追赶我的对手了,去争取属于我的第一了。我的对手,不是我的二姐,不是班级他人,而是我的同桌女孩。她浑圆,洋气,洁净,嫩白,说话时甜声细语,准准确确,没有我们乡下孩子的满口方言、拖泥带水,也没有我们乡下孩子在穿戴上的邋邋遢遢、破破烂烂。她的满口,都是整齐细润的白牙,整日的浑身,都是穿着干干净净、洋洋气气,似乎是城里人才能穿戴的衣衣饰饰。

和她,我只还有一分之差。

仅就一分之差。

为这一分的超越,我用了整整一个学期的努力。

终于到了期末。

终于又将考试。

终于,老师宣布说,明天考试,请同学们带好钢笔,打好墨水,晚上好好睡觉。

我一夜未眠。想着明天就要考试,如同我要在明天金榜题名一般。兴奋如了那时我不曾有过的朦胧爱情,完完整整地伴我一夜,直至来日到校。教室外面的日光,一团一圆,从窗外漏落入教室以内,张致澈丽,使教室里的明亮,如同阳光下的湖水。高大庙堂里木梁上的菩萨神画,醒目地附在屋顶和墙壁的上空。老师在讲台上看着我们。我扭头看了一眼同桌,从她的眼神,我看到她有些紧张,看到了她对我超越于她的一种担心和拼比。

没有办法,这是一种城乡沟坎,除了跳越,我没有别的选择。

我把钢笔放在了桌上。

把预备的草稿纸,也规规整整地放在了课桌的左上角。

确凿地,等着那个跳越,我就像等着下令枪响后的一次奔跑。

终于,老师来了。

终于,却是徐徐地进了教室。他款步站在土坯垒砌的那个讲台上,庄严地看了看同学们,看了看讲台下那一片紧张与兴奋的目光,嘴上淡淡地笑一笑,说今年考试,不再进行试卷做题了。说,毛主席教导我们:“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说,为了让大家都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我们不再进行试卷考试。说,我们今年考试的办法,就是每个同学都到台上来,背几条毛主席语录,凡能背下五条者,就可以由二年级升至三年级。

老师话毕,同学们集体怔了一下。

随之,掌声雷动了。

然我没鼓掌,只是久远不解地望着老师,也瞟了一下我的同桌。她也在随着同学们鼓掌,可看我没鼓后,也就中途猛然息去了她的鼓掌声。

自那之后,我们的升级都是背诵毛主席语录。这让我对她——那个来自城里的女孩,再也没了超越的机缘,哪怕只还有一分之差。那年代中的一些事情,虽然微小,却是那年代中怪异浓烈的一股气味,永永远远地铸成坚硬的遗憾,在我的人生中弥弥漫漫,根深而蒂固。在那个年代读书,二年级升三年级时,只需要背诵五条毛主席的语录;三年级升四年级时,大约是需要背诵十条或是十五条。其间为了革命和全国的停课闹革命,还有两年没升级。没有升级,也依然上学,学习语文,演习算术,背诵《毛主席语录》《毛主席诗词》,和那老的三篇:《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与《愚公移山》。今天,回味那个年代,其实我满心都充盈着某种快乐和某种幸福的心酸。因为没有学习的压力,没有沉重的书包,没有必须要写的作业,也没有父母为儿女升学的愁忧。伴随我童年的,除了玻璃弹子、最高指示和看着街上大人们的游行,还有跟着学校的队伍到村街上庆贺毛主席最新指示的发表,这都是一些快乐的事情——就是到了今日与现时,这些欢乐也意味无穷着。然而剩下的,是永不间断的饥饿和寂寞,下田割草和喂猪与放牛。这让我感到了乡村的无趣和疲惫,土地的单调及乏味,仿佛葛藤草蔓般缠在我身上。好在着,岁月中夹缠的却久远的幸运,就是直到我小学毕业,那些住在乡村的几个“市民”户口的漂亮女孩,她们总是与我同班。她们的存在,时时提醒着我的一种自卑和城镇与乡村必然存在的贫富贵贱;让我想着那种与生俱来的城乡差别,其实正是一种我永远想要逃离土地的开始和永远无法超越的那一分的人生差距。

《《红楼梦》》

终于地,进入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

我和许多同学一道,以通背规定的《毛主席语录》《毛主席诗词》和老三篇之优异成绩,顺顺利利地升了中学。很快,在我的中学时代,革命形势在沸腾的安静中有了慷慨的变化。并不知道,这一年初中的升级考试,不再是以背诵毛主席的文章、诗词为考试的评判模式,与大人物邓小平的恢复工作有着直接的某种干系。终于,学校又有了考试制度。就像遇了春天必会有雨样,升级,又有了必须的考试。可必须考试时,不知为何,我已经不再有那种超越一分之差的奋斗之力,只是痴迷于阅读那时能够找到的革命小说,如《金光大道》《艳阳天》《野火春风斗古城》《青春之歌》,还有《烈火金刚》和《林海雪原》等。我不知道这些小说属于“红色经典”,以为那时的世界和中国,原本就只有这些小说,小说也原本就只是这样。如同牛马不知道料比草好、奶比水好,以为世界上最好吃的,原本也就是草和麦秸了。不知道,在这些作品之外,还有所谓的鲁、郭、茅和巴、老、曹,还有什么外国文学和世界名著,还有更为经典的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

不知道,曹雪芹是个男的,还是女的。

在我看来,乡村和城市,永远是一种剥离。城市是乡村的向往,乡村是城市的鸡肋和营养。在那个年代,我的家乡很幸运是方圆几十里的一个集市中心。乡下人向往我家的那个集市;我们村人,向往着三十里外的一个县城;城里的人,向往着百里之外的古都洛阳。所以,在那年代,我知足于一种幸运:父母把我生在了那个叫田湖的村庄,比生在更为偏远的山区要好下许多。我能看到的小说,在那更为偏远的山区,将会更为稀少和罕见。那个我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的家庭,虽然充满着无边的贫穷,却又充满着无边富裕的恩受。父亲的勤劳和忍耐,给他的子女们树立着人生的榜样;母亲的节俭、贤能和终日不停歇的忙碌,让我们兄弟姐妹过早地感受到了一种人生的艰辛和生命的世俗而美好。这成了我一生的巨大财富,也是我写作时用之不竭的情感的库房。

那个时候,大姐身体不好,以今天的医诊,可能是所谓的无菌性腰椎股骨头坏死,不青不红,却又不断地发作一种无缘由的疼痛。她由此而辍学,多数时间都躺在屋里床上,为了挨日度月、消磨时光,就总是看些那时在乡村可以找到的小说,看那种在那个年代的乡村能够找到的所有的印刷品。这样,大姐的床头,就成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图书馆。她看什么,我看什么。她有什么书籍,我自然就有了什么书籍。

想到因为大姐生病,才使她的床头成了我人生的第一个图书的藏馆,对大姐的感恩,那种无可比拟的姐弟情谊,就会以潮润的形式,湿润在我的眼角。这在他人看来,似乎有些矫情,可在我确是天正地正的真实。因为这些最早的革命文学,填补了我少年心灵的空白,对小说的痴迷,让我不再对学校同学中那些身份地位、学习长相、言辞行为和我们之间那些所谓的城乡之差,存下因为嫉恨与羡慕而长久蓄生的自卑与烦乱。

我变得心怀开阔,有了胸襟。胸襟的开阔使我在初中进行试卷考试时,即使分数不是很好,也并不十分地放在心上。因为小说,让我变得似乎完全忘了和谁有过一分之差的那种遗憾。而那些革命小说中的故事,却又常常让我念念不忘,愁肠结心。不记得是初一时候,还是初二之时,我终于听说中国有部大本小说,名为《红楼梦》,又叫《石头记》,是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合称为中国的四大名著。并且,《红楼梦》是名冠这四大名著之首的。其他三部,因为大姐的床头有,我都也已看过,只是这部,不知为何,大姐的床头却总是没有。问过村里会写对联的文人,说:你家有《红楼梦》吗?那些文人都惊异着看我,像我的问话里,隐藏着一个少年心欲的不安。然而,他们的那种眼神,反而使我更加急切地渴望此书。也就终于在某一天里,同班有一姓靳的男生,哥哥是空军的飞行人员。他告诉我说,《红楼梦》那书,因为毛主席爱看,别人才很难看到。因为毛主席爱看,省长、军长以上的高级干部,也才能各自分配一套。

我对这话将信将疑。

他说他哥来信,言称有高级干部给了他哥一套。说他哥看完将从邮局寄回,可以悄悄借我一看。

我为此惊诧,比他更为担心邮途的丢失。

也就终日地等着等着,直等到下一学期,已经早已忘了此事,他却在某一天里,从书包里取出一个报纸裹了几层的书本样神秘东西,把我拉到一边塞进了我的手里。我欲打开看时,竟吓了他一个满脸惨白。于是,我忙又合上,藏进我的书包,躲进厕所,到没人时候才打开那个神秘东西,见是一本书。果然,浅白的封皮上,赫然印着“红楼梦”三个大字。而在那小说的封底,果真印着“供内部阅读”五个小字。当时不知为何,我喜出望外,又战战兢兢;满头大汗,却又双手哆嗦,慌忙地把那小说快速地重又裹好,急急地藏进了我的书包。

那个下午的课堂上,我没有听进老师讲的任何词语,一心想着那本“红楼之梦”,就像一心想着我一生想要见的我最钟爱的一个情人。

那个暑假,为了挣钱,为了给大姐治病,我同二姐起早贪黑,到十几里外的一条山沟,用板车往建在我们村的县水泥厂里运送料石;给修公路的承包队,从河滩上运送鸡蛋大小的鹅卵石子;给盖房子的村街上的商业部门,运送地基石头。白天无休止地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人累得如同多病的牛马。可在晚上,看《红楼梦》小说,却能醉醉痴痴,直至天亮。看到黛玉葬花、黛玉之死和宝玉出家,常是泪流满面,唏嘘感叹。

然而,因为痴于阅读,我早已忘了我有些荒废的学业。

然而,偏巧那年,由初中晋升高中时,却又要由分数定夺命运。那些年月,我对阅读小说因着过分迷恋,而对人生,也因此变得有些迷惘。想横竖反正,我的命运就是同父母一样种地,不得不作于日出,息于日落;因此,并不相信考取高中就可以不再羞于人生、耕田种地,可以变为不是农民的城里人了。也就无所进取,随遇而安,陪着同学们如同打哄看戏一样,参加了那年的升学考试。其时的结果,录取中的政策规定是,凡持城镇户口的同学,必须百分之百地予以录取,而对农村户口的学生,既要看考试分数,还要看大队和学校的共同推荐。就分数而言,二姐的分数远高于我;就推荐而言,我姐弟二人,就只能有一人可读高中。

话是午饭时候父亲从门外带进家的。那是夏天,知了的叫声,在树枝上作张作致,泼烦泼乱,叫得密不透风。父亲坐在我家的院里,说了我和二姐只有一人可以上学读书的景况后,他看着我和二姐,有些为难,又有些犹豫踌躇地说,家里的情况,你们也都明白,人多嘴多,谁都必须吃饭,又要给你们大姐看病。这样,也是确实需要你们有一个留在家里种地,挣些工分。父亲说完,我和二姐在那个时候都端着饭碗,僵在父亲面前,谁都没有说话。有一瞬间,时间生硬,再也不会如水样细软地流动。命运在那时冰明水亮地冷在了我和二姐之间,就像时间成了石块冰坨,无形地砌压在了我家的院内。就这样过了许久,许久许久,母亲从灶房端着饭碗出来,说,都吃饭吧——吃完了饭,再说这事。

也就各自吃饭去了。

忘记了二姐是端碗进了屋里,还是端碗去了别处。而我,端着用红薯叶子煮了红薯面条的一碗黑色粗饭,到了门外的一棵树下。树下空无他人。而我在那片空无里,却是无论如何也无心食咽那碗汤饭。也就在这个时候,在所谓人生的十字路口上,在我正为上学还是不上学的迷惘里,下乡到我们村里的一个知青,男,穿着蓝色制服,三七分头,高个儿,款款地从村街上走过,还和熟人点头说话。说话的顺序,是村人恭敬地先和他说,而他自己,只是懒洋洋地点头哼哈着答话别人。

他答着去了。

而我,在他走后很长的时间里,都还看着他的背影,就像看着一条通往远处的道路。就在那一瞬间,我忽然忽然、猛烈猛烈地想要继续读书,想要去念我的高中,想要从二姐手里,夺走属于她的那半个去念高中的期冀。也就匆匆地吃饭,匆匆地回到家里,看见二姐也正端着空碗,从哪儿出来到厨房盛饭。

我们在院里对望了一眼,谁也没有说话,就如彼此都不太认识对方一样。

下午,下地劳动,不知为何二姐没去。

晚饭,二姐也没有在家吃饭。

饭后,二姐也没有很快回家。

我问母亲,二姐呢?母亲说,找她同学去了。也就这般,把一段命运暂时搁在脑后,就像把一个疮疤暂时用膏药糊了一样。也就睡了。月落星稀。窗外是清明夜色,有蛐蛐的叫声,还有半透明的潮润的夜气。睡到半夜时候,也许我刚要睡着,也许我已经睡着,刚好醒来,就在这个时候,我家大门响了。二姐的脚步,轻柔地落在院里。接着,那脚步的声响,到了我睡的门口滞重下来,仿佛是在再三之后,二姐推开了我睡的屋门,进来站到了我的床前。

我从床上坐了起来。

二姐说:“你没睡?”

我以“嗯”作了回答。

二姐说:“连科,念高中,姐不去了。还是你去念吧。”

说完这话,二姐借着窗光的月色,看了看我。我不知道那时的二姐,看见了我什么表情。而我,却隐约看见,二姐的脸上,似乎挂着凄淡的笑容。笑着转身走时,还又对我说道:“你好好读书。姐是女的,本该在家种地。”

然后就是漫长地等待高中的开学。在开学的前一天里,二姐给我买了一支钢笔,送给我时,她眼里含着泪水,却是依然地笑着说道:“好好读书,连二姐的那份也给读上。”

现在,三十年之后,我给我的孩子说起这些,他有些愕然,有些不敢相信。不是不敢相信二姐因是女的,方才让我这个男孩读书,而是不敢相信,有个漫长的时代,虽是正宗的社会主义,可中国乡村的孩子,却是普遍贫穷饥饿,衣无温暖,食无饱饭,作为父母,普遍无力去供他们的孩子吃饱肚子,并读完初中、高中。这是一个时代给所有做父母和子女的人,留下的一份被时代早已忘记的社会歉疚,今天我们记述下来,也就是记记忆忆而已。

《枪毙》

二十世纪的七十年代,记忆深刻的,对我来说不是革命,而是饥饿和无休止的劳作。

大姐有病,常年躺在床上。给大姐治病,成了我们家人心中的重心。大姐曾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初期,同她的同学一起,大串联到过省会郑州,因为想家,又挤不上进京的火车,也就只好徒步返回,错过了她一生见到毛主席的机会。

毛主席这人,虽然伟大,可他不是医生,不能帮我大姐治病。这就使得我们家的生活,离革命远了一步,如同乡村,离城市远了一步;如同农民,离市民远了一步;如同穷人,离富人远了一步。但革命的气息,总还如夏热冬寒般,风风火火,时时常常地扑进我家院落,扑进乡村的田野。记得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之初,社会上的“文攻武斗”,都已风来秋至,渐次地过去,我同生产队的老少社员,一边遥望着革命,一边本能地促进着生产。有一天,在田里翻着红薯秧子,不知为何,竟有两辆卡车拉了革命的青年,架着机枪,从田头公路上驶过。突然,他们朝着田野里的我们,打了一梭子机枪。子弹就落在田头的草上。草摇土飞之后,当过兵的一个退伍军人,突然大唤:“卧倒——”社员们就都学着他的样子,各自卧伏进了红薯秧的垄沟。起身之后,卡车已经远去,载着革命者和他们的笑声。不知这革命从何而来,又到何而去。于是间,生产队长就对着革命的背影大喊大骂:“操你们奶奶,我们种地,你们革命,井水不犯河水,碍着你们啥事儿啦?!”

乡村,不是那个年代的主体,不是革命的主体。那个年代,和今天的改革开放完全一样,主体乃是城市,而非乡村和十亿农民。年代中无论何样岁月,中国的主人翁都是那些曾经在新旧中国的革命中和革命有过密切联系的人。但乡村,解放前是中国革命的主要阵地;而在解放之后,除了“大跃进”和“三年困难时期”,或多或少,已经有了角色的根本变化,只是社会主角的群体配角,是革命漫无边界的辐射地带,只是革命兴起时的必然牺牲和最终成就革命的辽阔地缘。“大跃进”和“三年困难时期”,最深刻的教训就是,革命出产激情,并不生产粮食。“三年困难时期”饿死那么多的人,这就证明,无论如何革命,乡村还要种地。

也必须种地。

要种地,就必须由如我样的学生,割草放牛。也就读书,也就割草与放牛。说不清哪个是正业,哪个才是业余。在割草放牛中,目睹着父母们日出劳作、日落而息和无休止的劳动换来的无休止的饥饿。这些所见,营养了那时我内心切实懵懂的一些要逃离土地的心愿。也就在这懵懂和迷茫之中,那一年,村里来了一批知青。

并不认真知道,知青们来自哪里,但却相信,他们一定来自城市——洛阳或者郑州。事实证明,他们确是来自遥不可及的、我梦寐以求的那些城市,六人、七人,家在省会郑州,还有一个,来自洛阳。他们被村人恭敬地安顿在特意为他们收拾干净的大队部里。村人们敬着他们,就像敬着自己的祖先。因为他们能从城里给村里带来一些买不到的化肥、布匹和火柴等。极度的革命与计划经济所导致的物质匮乏,是连种地的农民上街买个烧饼也需要一两粮票。可是国家,却只给农民下发劳动的义务,并不下发多少粮票、煤票和足够的布票以及别的票证和权利。这些东西,知青们虽然不多,但却多多少少,总是神奇地有着。于是,他们给乡村带来了一些农民的急切之需,农民就自然地感恩戴德,不让他们下田,不让他们种地,最多最多,就是让他们在田头看看庄稼,吹吹笛子,举起柳枝,轰赶一下落进田里的飞鸟和窜进庄稼地的猪羊。

那时我小,看知青们不下地劳动,穿得光鲜干净,日子就是在村头漫步和吹笛,也就渐渐明白,乡村人是如此的低贱,而城市青年,竟是如此的高贵神仙。我不恨他们生在城市,只是无奈地暗自抱怨,自己生在了这个乡村。他们吹笛散步,指着从他们面前过去的农民,偷偷笑着说些什么。到了吃饭时候,午饭或是晚饭,村里各家讲些卫生的农民,还要负责给他们烧饭——那个年代的术语,叫作“派饭”。一家一两个知青,一般是一派一周,周后换户。我母亲是村里爱着干净的妇女,每天除了扫地整屋,连我家大门之外,也都要打扫一遍。于是,我家就成了最为合适被派饭的一户人家。

有了派饭的任务,母亲和病轻的大姐,就要提前忙乎几天,淘麦磨面,等着知青到我家里隆重吃饭。一般说来,我们一家人都吃细粮白面的时候,必是春节和一年里的几个重要节日。其余时间,尽皆顿顿都是粗粮,如玉米黄面和红薯黑面等。再余能吃到细粮白面的时候,就是每逢阳历五日、十日、十五日的逢五街集,外公从更远一些的乡下到村里赶集,母亲才会给外公做上一碗白面捞面,或烙一张白面烙馍。还有就是,父亲下地过分劳累时,母亲也才会给他偶尔吃些细粮白面。也有时候,大姐病重,母亲会给大姐烧上一碗细白的葱花面条。

可是知青派饭,轮到我们家里,却总是要顿顿细粮白面。中午一般都是白面手擀面条,晚间都是葱花油烧烙饼。他们吃饭时候,我常常嘴馋得站在边上盯着他们,翘首以待,想念着吃喝和未来如他们一样的人生。母亲觉得,我站在那儿看人家吃饭确实不好,就总是把我打发到门外的别处,去做些别的事情。时日久后,我为了不看着嘴馋,也就在知青到我家里吃饭时,必然地躲着他们,闪到门外坐在某棵树下,或一堆对面人家准备盖房的石头堆上,盯着我家大门,看个时时日日,岁月久长,忖着一个乡村孩子的心事幼稚,直至饭后的知青从我家大门里慢慢出来,用手绢擦着油嘴,款款地朝村里去了,我也才可以急急地回到家里。

每次回到家里,都渴望知青们或男或女,在我家有吃不完的东西留下。可是,每次慌慌地扑回家里,他们都未曾留下什么。这让我有些失望。不知是母亲给他们做的饭食原本就少,还是因为他们年轻,正当生长时候(可我也是),有多有少,一概都能吃下。

话又说将回来,他们吃饭,也都不是白吃。每个星期,会按一顿饭两毛钱和二两粮票的流行价目,算好了留在我家桌上或门前的石条凳上。现在算计起来,他们留的,远远少于他们吃的。然而那时,他们每周留时,我母亲都会推推让让,说留得太多太多。母亲的宽善,让我也就确实认为,他们留的钱和粮票,兴许的确多了。是因为多了,母亲才总是那样热情?还是因为多了,我们家才让他们无论何时,都享受外公来赶集时、父亲劳动累到过度之后,才有的那种慷慨阔厚的待遇,还有大姐病中,才偶尔可以吃到的细米白面?直到后来,忽然有许多被派饭的人家庄户,都偷偷找到村里干部,说这样地吃着细米白面,哪能行啊?说一顿两顿,就是一月两月,也还算可以,可这样的久久长长,一年半年,谁家能经受起这种吃法?直到后来,一边供着知青们的派饭,一边又不断地向干部反映那个年代的——关于一种饥饿与吃的情况。又直到半年之后,那些知青开始自己立火烧饭,村人们也才长长舒了一口暗气,有了一种为吃几顿白面而背上包袱的解脱。

说句实在话,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初,中国文坛轰然兴起的“知青文学”,把下乡视为下狱,把一切苦难,都直接、简单地归为某块土地和那土地上的一些愚昧。这就让我常想,知青下乡,确实是一代人和一个民族的灾难。可在知青下乡之前,包括其间,那些土地上的人们,他们的生活、生存,他们数千年的命运,那又算不算是一种灾难?说心里话,和农民永远无法从本根上理解城市,无法理解知青下乡是一代人和一个民族的灾难一样,知青们和曾经是知青的作家们、诗人们、教授们,其实也都根本无法真正理解他们曾经生活了几年或更长一些时间的那块土地和在那土地上活过来的千百年的人们。依实而言,在我家乡那块偏僻的土壤上,没有大批的知青如黑龙江的建设兵团一样,人头攒动地走来串往,但断断续续,每个村庄,都有着知青们客人般的到达。他们和旅人一样,在那儿少则数月,多则数年后,也就陆续走了。

光荣地,回城去了。

我没有听到见到过,知青们在我家乡那块土地上“受苦受难”的事情。但我知道,那段记忆,已经成为他们共有的苦难,成为他们的一段珍贵而欢乐的历史回忆。包括后来,村里不断地丢鸡丢狗,甚至整头的山羊、绵羊,都会突然丢失。然你在四处寻找了三朝两日之后,那狗头羊毛,却在知青点的房子周围,赫然地挂着扔着,仿佛是一种旗帜在向敌营示威,是城市向农村示威。在我的记忆里,对知青们没有爱恨,也没有什么美好与羞丑,更没有激情和所谓的无奈。只是觉得,那是那个年代的一桩事情,就像季节中的一场风雨,来就来了,去就去了。记忆犹新之时,令人痛惜之事,是一九七五年还是哪一年里,村头的河滩地上,要枪毙几个犯人。其中之一的是个男的农民,他的死与知青有关。说他翻越知青点的院墙,企图强奸一个女知青。虽未得逞,但却罪大恶极,十恶不赦,也就只能将他认真毙了。

枪毙那天,人山人海,庙会一般,先在附近各村进行了一番游行,让犯人们都站在卡车两侧,反绑了双手,胸前挂了纸牌,上写罪犯的人名、罪名,如欲要强奸女知青的那个年轻农民,他的黑墨名字上,画了鲜红的墨水红叉,名字之下,又写了“强奸犯”三个大字。后背上还如戏台上的死刑犯样,插了木牌,写了他的人名、罪名。

人山人海。游行的卡车,从人群中缓缓过去。

人山人海,人们都把坚硬的泥巴、石块,投到那所谓的“强奸犯”的脸上、身上,而不去投那也要枪毙的杀人犯和放火偷盗犯的人的脸上。

也就认认真真地,将他毙了。

几声枪响之后,一切又归于风平浪静,和雨过天晴后一模一样。

待那河滩地上的人潮退去不久,我和几个同伴去枪毙人的现场找着看了。确实看到,沙地上有着一些血迹,就像一些黏稠的浑水,浸染了沙地上的沙土。也就有些惘然,有了对知青们的惊恐和敬而远之。因为,就此之前,在我们邻村的一个知青点里,有着一桩同样的事情,只是角色倒了过来。是个男的知青,强奸了村里一个女孩子,十六七岁,她去地里割草,被知青骗到屋里生生奸了。事情的结果,是那女孩从知青点里哭着出来,就在村头投河自杀。而那男的知青,听说女的死了,也就连夜逃出村庄,回了城里。女方父母,为此痛哭不已,葬了女儿,也曾上告政府,可政府并没有因此施法而进城抓人。

更是没有,把那男的抓来判了。

那男的知青是强奸成的,且乡村女孩还已死去。人命关天,对那男的知青,却并未怎样有个说法。只是政府的干部陪着男的父母,从城里来到乡下,作赔了一些钱物。还有,世界上最为真诚的一种臃肿的道歉。然在半年之后,有了同类事情,犯人身为农民,虽为强奸未遂,人却猛地一下,轰然毙了。

那一天的黄昏时分,河滩上流动着夏天的闷热和潮润的水汽。我们那些半大的孩子,寂寞地站在做过刑场而热闹过后的河滩上的一湾空旷里,就在那湾空旷之中,我开始对这个世界有了一种更为复杂的困惑;对那些知青,也不再存有仰视和羡慕,而且还生出了一丝怨恨,深藏在了自己的内心。从此,记住了他们在村里的不劳而获和偷鸡摸狗,记住了他们在我们乡村如度假一样的生活。不太明白,我们乡村本就田少粮少,革命、时代和伟人为何还要派这些城里的孩子,到这儿祸害乡村的人们。也就盼着他们赶快离开,回到他们家里,让城市和乡村,两相疏离,彼此平静,相安无事。

也就在我不慎的一天,他们果然走了。

那个暑假,我去了洛阳舅舅领的一个建筑队里,搬砖提灰,做小工挣钱,以补家缺之用。可在暑假之后,回到村里,也就冷丁儿听说,知青们轰然走了,像听说了风吹云散一样。像风吹必然云散一样,并不觉得,对他们离去有什么惊异。然在那天夜里,却总是想着知青们走了,村里又归了平静,还不如他们不走,总会有着事情的生发。

那一夜,我反复记起,有个姓黄的知青,女的,在我们家吃着派饭的时候,母亲给她烙了一个葱花油饼,把那油饼十字切开,一分为四,而她却是唯一一个没有把那油饼吃完的人。

她吃了一半,还剩着一半。

她去吃饭的时候,我依然在门外的石头上等她吃完离去。可等了不久,她就从我家推门出来,看看左右,径直朝我走来,什么也没说,递给我一块纸包的油饼。原来,她在我家只吃了油饼的四分之一。知青走了,让我总是想着她的模样,和她给我那一块四分之一的油饼。来日里下田干活,我抽空去了知青点的几间空屋,以为能找些什么,结果却是一片的狼藉空荡,如同风吹云散之后的一地柴草鸡毛。

《写作》

直到今天,对于知青我都没有如许多人说的那样,感到是因为他们,把文明带进了乡村;是因为他们在乡村的出现,才使农村感受到了城市的文明和文化。于我最为突出的感受,就是因为他们的出现,证明了城乡的不平等差距远远大于原有人们以为的存在,远远不只是一般的乡村对都市的向往与羡慕,还有他们来自娘胎里的对农民和乡村的一种鄙视。

原来,课本上说的四个现代化建设,其间的农村现代化,其实只是一种美梦之想,如同一种天方夜谭。知青们走了,他们让我隐约地明白,与其在土地上等待一种命运,远不如努力地逃离土地,去尝试着改变一下什么。也许,就在那些年里,也许是在我读二年级时,遇到的那个来自洛阳的女性同学,让我过早地萌生了逃离土地的欲念。只是因为知青们的到来,让那种子似的欲念,开始了一种莫名的水润膨胀。

我开始渴望,有一天真的离开土地,走进城里。如同急要从土地上逃走的贼样,我日日地瞪着寻找机遇的双眼,盯着我面前每一天的日子。也就忽然在某一天里,从大姐的床头,拿到了一部长篇小说,书名是《分界线》,作者是张抗抗。今天,在三十几年之后,我已经无法回忆起那部书的故事、情节,还有什么细节。但是,在书的封底上那惯常的内容提要里,却写着张抗抗是从杭州下乡到北大荒的知青,由于她写了这部小说,由于她到哈尔滨出版社进行了修改,于是在这部小说出版之后,张抗抗就离开北大荒留在了省会哈尔滨。

这一提要的内容,当时让我猛地一惊:原来,写出这样一部书来,就可以让一个人逃离土地,可以让一个人到城里去的。也就那个时候,一九七五年前后,我萌动了写作的念头,播下了写一部长篇小说,到城里出版并调进城里的一种狂妄而野念的种子。

也就开始了偷偷的写作。

也就在刚把一部名为《山乡血火》的革命长篇写下开头的时候,我开始到几公里外宋朝的大理学家程颢、程颐的故里,去读了高中。在刚进高一的一个班里,有人偷偷指着我们的语文老师,说他姓任,不仅上过大学,而且还在家里写着比《红楼梦》更为伟大的一部小说。说《红楼梦》只有四卷,而他的小说,却要比“红楼”长出一卷。

我对我的老师,肃然起敬。

在一次课上,老师讲着语文,提问我时,我答非所问,反宾为主,问老师说,你真的在家写着比《红梦楼》更长的小说?那姓任的老师没有答我,而是从口袋里取出一个旱烟包来,在讲堂之上,他熟练地撕下一个纸条,卷起了一根“炮筒儿”烟卷,点燃后昂然吸着,脸上露出神秘的笑容,说你们都看过《红楼梦》吗?如有机会,都应该看上一看。那个时候,我并没有意识到《红楼梦》一定就比《分界线》更为伟大,曹雪芹一定就比张抗抗和我们老师,有何过人之处。恰恰是张抗抗和她的作品,让我觉得所谓的写作,并没有多么了不得的神秘,也不是什么遥不可及的事情。

《寂冷的光亮》

我开始了写作,并坚定日日地写着。

白天到几里外的高中读书,晚上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构思我的故事。星期天下地劳动,到了晚上就点上油灯,伏在一张陈旧而破损的带抽屉桌上,写着我的关于阶级斗争和地主、富农、贫农,以及剥削与被剥削、反抗与被反抗,还有远离家乡之后,主人翁去找共产党的那部长篇故事。

写作成为我生活的秘密,使我感到在那青春年代里,我比别的同学和乡村的人们,都过得充实和多了一份愿念理想,似乎在生活中比别人有着更多的一束遥挂在未来的光明;使我觉得,正因为文学的存在,才有了我那时活着的意义,才有了我文学的昨天、今天,和可能是灰暗而艰涩的明天。

就是到了今天的景况,我的写作或好或坏,已经写有五百余万字的作品时,所有的记者见我都会千篇一律地问我世界上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是谁、作品是什么时,我都是认真地答道,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是张抗抗;影响了我一生的作品,是张抗抗的《分界线》。

必须承认,我确实从心里对抗抗大姐,充满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感激之情。

岁月如同有用无用的书纸,日子是那书纸上有用无用的一些文字。就这么一页一页地掀着,仿佛我写的无意义的小说一样,到了我把那部长篇故事写到三百余页时,因为大姐的腰痛日益加重,因为家里确实需要有人干活,需要有人去挣回一份维持油盐药物和零用的钱来,在高二期间,我读了一个学期,便辍学回家去了。那年我还不到十七岁,在家待了数天,把我的被子、衣物,还有正在写作中的小说书稿,一整一捆,就到了几百里外的河南新乡,打工去了。

那是我人生中最为辛苦的岁月,每每提起,都会唏嘘掉泪。

我有一个叔叔,是我父亲的亲弟,他远离家乡,在新乡水泥厂里做着工人。因为他在新乡,也就首先介绍我大伯家的老二孩子,名叫书成的我的叔伯哥哥,在新乡火车站当着搬运工人,把从火车上卸下的煤或沙子,装进加长加高过的架子车上,运往三十多里外的水泥厂里;起早贪黑,一天一次,一次一吨,一千公斤,六十多里路,能挣四到五元。因为哥哥在这儿干着,我也就到这儿做了一个搬运工人。

我比哥哥个儿高些,却没有他那样对人生和搬运的耐力。每天天不亮时,我们弟兄就早早起床,拉着空车,快步地往三十里外的火车站去,每人装上一吨煤或沙子,然后再缓慢地如牛一样,拉着重车回来。在平和的土道上,我们步履蹒跚,徐徐而行;遇到了上坡,无论坡陡坡缓,我们都把一辆车子放在坡下路边,弟兄两个合拉一车,在那坡道上走着“S”形的路线,盘爬着自己的人生。送上一辆,回来休息一会儿,再合拉另外一辆。夏日时候,天如火烤,汗如雨注,好在那时,路边常有机井浇地,渴到难耐之时,我们就趴在路边田头,咕咕地狂饮一气,如马如牛,如沙漠骆驼,喝个痛快。到了午饭,我们就总是赶到某一机井口上,吃着四两一个,因为坚硬形长被我们形容为“杠子”的馍馍。每次,喝着路边的生水,吃那杠子馍馍,我和我哥,都能一口气吃上两个,八两重量。

起初,我拉不动那上吨的煤车、沙车,吃不下那两个杠子馍馍。哥哥替我着急,除了每遇上坡,都要替我拉车以外,还要在路边吃馍时候,从他车把上吊的一个袋里,给我摸出一块乌黑的咸菜块儿。他咬下一口,有三分之一,自己吃着,把那三分之二乌黑的咸菜,递到我的手里,让我就着咸菜,就着路边河水,去吃那坚硬的杠馍。这样过了一段日子,看我能吃完那八两馍了,哥就不再给我准备咸菜,而只准备一些最为淡白深刻的关于人生的话儿。

他说:“连科,你还回家读书去吧,读书才是正事。”

他说:“不读也行,读多了也不一定有用。”

他说:“明天周末,我们回去洗个澡吧。洗个澡,明天你好好睡上一觉。”

我在每周的周日,都会好好睡上一觉,把前几天透支的力气,设法儿补将回来。可是,我哥让我睡觉,他却仍在星期天里,还要到火车站上再多运一趟煤或沙子。

我和我哥,是住在水泥厂的一间宿舍房里。周日这天,哥哥拉着车子走了,我就躺在空荡荡的屋内,有些绝望地望着天花板和天花板上挂的蛛网,还有蛛网上一天天长大的一只蜘蛛。这个时候,我就想起了我那写了几百页书信横格稿纸的长篇小说,它孤苦伶仃,和行李一块,从老家随我到了新乡,可我却再也没有为它续写过一字一页,再也没有写出过一段情节或一个细节。

就这样过了两个多月。有一天,我叔看我走路时一个肩高,一个肩低,身子也有些歪斜,问我怎么会这样走路。我说本来就是这样走路。我叔伯哥哥,却把头低了一会儿,又抬起来说,是拉车拉的。说因为架子车中的辕带,每天都要狠狠地勒在肩上,要用尽吃奶的力气向前拉着,那肩膀也就自然向下坠了。

说完这些,我叔没有再说什么,眼眶里有了泪水。

三天以后,我叔不让我再到火车站上去当那搬运工人。说挣钱再多,也不再去了。说一旦累坏了身子,他会一生对不起他的哥嫂,我的父母。经过叔叔托人周旋,还请人吃了两次饭店,喝了一瓶白酒,说通了让我到水泥厂的料石山上,和别人一道打风钻、炸料石,然后再把料石装上小型火车,运往山下水泥厂里。因为炸那料石有些危险,被石头伤后流血或被哑炮碎骨,甚或炸亡的事情,每年每月,都时有发生。为了安全,叔也不让我哥去做那搬运工了,让他和我一块上山,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我们弟兄就卖了各自的架子车,到水泥厂的料石山上,去做了那里的临时工人。料石山脉,离水泥厂有三五里,小罐火车,上山时用钢丝卷扬机把几十个空罐车厢拉将上去,待装满料石,再利用下坡的惯性,把那罐车迅速而有节奏地放下山去。在那山上,临时工们分着几拨,有人专门打钻放炮,有人专门把料石装上铁皮板车,再推几十米或者上百米,装上罐车,还有人负责专门把罐车往厂里放运。刚上山的新手,由于不熟悉劳作景况,都会让你干上三天放罐的轻活。三天之后,你都熟了,再去干那搬石头抡锤,到崖壁上撬石放炮的险活累活。

我干了六天放罐的轻活。

叔伯哥哥,把他前三天的放罐轻活,也让给我了。而他,一到山上,就干了抡锤打钎的最重的活儿。在山上干活,是一种“计时”,而非“计件”。计时,即每天干八个小时,为着一班,每一班有一块六毛钱。为了能干上十六个小时,一天劳作两班,挣上三块二毛钱,我和我哥去找工头说了许多好话。我叔,还又去给那工头送了两盒香烟、一瓶白酒。就这样,我和我哥,在那山上每天干上双班,十六个小时,经常一干十天半月,不下山,不洗澡,也不到厂里去办什么事情。吃住都在那空旷的山脉上,直到天下雨了,才会借着雨天,休息一下。

人生虽然苦寒,可每月领薪后往家寄钱的那一刻,从邮局出来望着天空和行人,还是感到了无限的惬意和温暖,感到了自己已经是个大人,可以为父母和家庭尽下一份情意和责任。为此,还是会有着来自心底的甜蜜和自傲,尤其在接着家里回信时,信上说寄的钱已经收到,那些钱刚好能让家里派上这样那样的用场时,自己就觉得自己有了顶天立地的命道和力量,也就感到世界的实在和具体。于是,愈发地想要干活挣钱和去承担一些父母肩上的事,去父母肩上卸些生活的沉重和悲苦。这样,也就更加渴望每天能在矿山上干下十六个小时,而且是永无休止地干下去。

最长的一次,我在那山上一气干过四十一天,每天都是十六个小时,不洗脸,不刷牙,下班倒在地上就睡,醒来用湿毛巾在脸上象征一下,就往工地上快步走去。因为工厂里既抓革命,又促生产,要大干一百天,完成多少万吨的水泥生产,支援哪里的工程建设。所以,全厂上下,就都那么日夜忙着,自自然然,也就给我提供了一个不用请客送礼、不用求人说好话,就能每天干上十六个小时的天赐良机。

我抓住了这个机遇。

在这机遇中,有一桩趣事。那桩趣事,关系到国家机密和台海关系。

那个时候,对于台湾,大陆人知道的只有两个内容:一是他们台湾人,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二是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拯救他们于水深火热的苦难之中。当然,因为我们要解放他们,他们又亡我之心不死,随时都要反攻大陆,夺取我们的革命政权,所以,不知是真的还是假的,那时候的大陆到处尽皆,似乎都有潜藏的国民党特务。于是,也就从我幼年记事伊始,耳朵里总是听到国民党的特务如何如何,使我有很长时间,怀疑我们邻居,怀疑某个老师和大街上穿着制服的行人,都是国民党从台湾派来的一个坏人特务。以至于少年时期,独自走在村头的田野,因为过分寂静,能听到自己脚步的后边还有脚步的声音,也就怀疑,身后有着来自台湾的某个特务,正悄悄地跟在我的身后,我快他快,我慢他慢,于是就猛地回头,又只发现一片空旷在身后漫漫地铺着堆着。

为了证明身后确实没有特务,有时我会快走几步,把身子闪在墙角或一棵树后,然后把头悄悄伸将出来,进行观察瞭望,以待确认身后的确没有特务的尾随,才会继续谨慎地走去。回忆那个年代的许多事情,就像回忆一部年代久远的革命电影,有许多模糊,也有许多清晰;有许多场面宏大的历史空旷,也有空旷中鲜明细节般的野花小草。总而言之,那是一个革命和激情充盈的年代,革命养育了激情,激情反转过来,又燃烧着革命,以至于我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存,在新乡郊野的山上,每天双班,一次干上十六个小时,整整四十一天,没有下山,没有歇息,除了珍惜来之不易的每天能干十六个小时的机缘,别的我都一概不管不顾。也就从此,忘记了一切,如同和整个世界完全隔绝了一样。然就在这个隔绝之中,革命与“解放台湾”这样宏大的事情,会转化成某个细节,呈现在我的眼前。

这是一天午时,我们正往罐车上装着料石,工地上忽然停电,罐车不能运行,风钻也不能旋转,大家几十个来自天南海北的和我一样,在那年代求着生存的临时工们,都躺在碎石渣上歇着睡着。也就这个时候,在我躺着将要睡着之时,我看到有两个硕大的粉红气球,从天空中的高远处朝着山里的深处飘了过来。

望着那两个气球,我的第一反应是,这对气球可能是台湾的国民党人放飞过来散发反革命传单的反动工具。至于那来自台湾的气球,能否飞过台湾海峡,海峡又在什么地方,从海峡那边的福建厦门,到我们的中原河南,河南的新乡地界,有多远的千里之程,要经过几个省份,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但却望着那对气球,越来越信那是来自遥远的、水深火热的台湾方向。为了证明我的怀疑,在大家都半睡半醒之时,我做出要去厕所的样子,离开了工地,离开了人群。

我朝着气球飘去的方向,一口气走了至少三十分钟。从山顶到了荒无人烟的一条沟谷,直到确实相信,那气球已经飘失,我再也不能找到它时,才停下了我的脚步。可是,就在我转身要走,要离开山谷回到山顶时,奇迹砰地一下,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我在路边的一个石头缝里看见了一样东西。那东西如同书签,四指宽窄,一拃长短,纸板光硬,印制精美,一面是一个美丽的少妇,亭亭玉立地穿着短裙,分开双手,一边各牵着两个孩子。那四个孩子,两男两女,健康可爱,背着书包,拿着玩具;而他们彩色照片的背景,是宽阔的大街,和街两边的高楼与路灯。就在这书签似的卡片彩照的背面,赫然地印着一行蓝字:

台湾不计划生育

在当时,我对“计划生育”这个后来连农民都十分明了的词语,还不是十分了解,只是隐隐觉得,这个词语与生孩子有些关系。而那个年代,我们乡村也同样没有实行计划生育,只是中国的某些城市,开始有了这样的号召。所以,对计划不计划生育,我并不十分感兴趣。而只是觉得,捡了这张卡片,证明了我对那两个气球是来自台湾反动派的一种判断;只是觉得,台湾人虽然反动,可他们大街上的亮丽和人的神情,却是越出了我的所见和想象;还有对照片上母子们生活的幸福,有了暗自而沉重的羡慕。

山谷中空旷无人。我拿着那张卡片,默默地朝工地走去。到了工地,又把那张卡片藏在雨淋不到,别人也不能发现的一条石缝里。虽然之后我没敢再去石缝里看那张卡片,却已经在心底里藏下了一个不能告人的秘密,那就是:台湾人可能比我们生活要好,而我们自己,才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这个对于社会、革命和世界朦胧的怀疑,让我想起了我那没有写完的长篇小说,因为在那个虚构的故事里,充满着阶级斗争,也有着一个来自台湾特务的丑恶形象。

我又开始写起了我的那部长篇。

因为我的叔伯哥哥,回家结婚去了,给我留下了独占一屋的空间。可在某天动笔的时候,方才猛地发现,因为每天在山上搬石头抡锤,往车上铲装石渣,铁镐的把儿和我缝了几层补丁的裤腿,时时挤压着我握铁锹把儿的右手手指,使我的右手指头,已经完全扭曲变形,如同树枝一样干枯弯曲,让我无论如何,都无法再握那细滑的钢笔。发现手指无法握笔的时候,望着干硬的指头,我惘然不知所措,有些想哭,又觉得坦然。试着用左手握笔,却又依然不能写字,就再用右手生硬地握着,生硬地在纸上写着,直到可以把字写得有些像字了为止。

就这样,在每天不干十六个小时,而只上一班八个小时的时候,我都会关起门来,写上几页、几个小时的所谓小说。这个时候的写作,已经不太寄希望于以它的出版来改变我的命运,让我逃离土地,走入城市,而是觉得,现实让人感到生存的绝望,在写作中,能让人觉出有个新的世界的存在。

也就如此,上班、写作,写作、上班。上白班了晚上写,上夜班了白天写。以为一切都将过去时,因为工地上忽然走了几个来自他省的工人,我又有机会在那山上,每天干上十六个小时,一干半月时,世界轰然而悄然地,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天翻地覆。

天翻地覆是自一天的夜半开始的。一天的夜半,已经是十二点多,忽然间,寂静的山脉工地上的大喇叭里,莫名其妙地响起了音乐,播放了豫剧《朝阳沟》。先前,那大喇叭里除了播放各种通知外,就是革命新闻和革命的京剧样板戏。可是那一夜,天空浮云、万籁俱静之时,大喇叭里竟然播放了有些靡靡之音样醉人的豫剧《朝阳沟》。我们不知道喇叭里为什么不再播放那革命的样板之戏,而改播了优美的地方戏曲。大家都怔在那儿,停了手中的活儿,都在听着《朝阳沟》中的“走一步,退两步,我不如不走”的优美唱段。直到后来,那些年长的工人干着活儿,就都跟着大唱起了《朝阳沟》来。

我就是从那一夜突然意识到了豫剧之美,直到今天,还迷恋着河南的戏曲。因为那一夜,我要干上双班,十六个小时,所以,第二天八点下班,回到山下水泥厂的工人宿舍区里,已经是来日的上午十点多钟。就在那宿舍街区的墙上,那一天,我看到了到处都是奇怪的标语。内容皆是打倒王、张、江、姚“四人帮”的口号。我不知道王、张、江、姚是谁,不知道“四人帮”是什么意味,就如不懂“计划生育”是什么意味一样。回到宿舍,我小心地去问我的四叔,王、张、江、姚是谁?

四叔说是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和姚文元。我知道他们都是我们伟大国家的领导人。想起不久之前,毛主席逝世时,我在山上干活,直到一周后从山上下来,才愕然听说毛主席已经去世了。现在,毛主席的夫人和她的好友们,又都被抓了起来,这使我过了许久之后,才隐隐省思到世界将要发生什么变化。一场新的惊人的革命,也许就要到来,尽管各种革命似乎都与我无关,但在当时,我首先想到的是,王、张、江、姚的顺序,一定被谁排列错了,应该把江青的名字,排在王洪文的前边。虽然王洪文是国家副主席,可江青,毕竟是毛主席的夫人。

后来的事实证明,中国确确实实有了新的革命。

而且革命,与我有关。

在非常偶然、普通的一天里,我正在山上干活,我的四叔急急地从山下走来,到我面前犹豫着说:你下山买票回家去吧,家里有了急事。我怔在叔的面前,有些惊慌,有些忙乱。叔看我忙乱,就取出了一封电报,默默地给我。

电报上只有简单四字:“有事速回。”在那个年代,电话网络,不像今天蛛网样罩在上空,让世界变得小如手掌,通信的主要方式,就是信和电报。缓事发信,急事发报。而发电报,一般又都是家有告急,如亲人病重病危,或突发别的灾难。因为电报上每发一字,需要六分钱还是八分钱,这六分、八分,是两到三个鸡蛋的价格。所以,世界上最简洁的文字,自然就是电报的语言;最令人不安的文字,也是电报的语言。

因为家有病人,这让我不敢多想电报背后的事情。就只能怀揣着电报,急匆匆地下了矿山,买票整物,连夜起程,回到了洛阳嵩县的一隅老家。

到了家里也才知道,家里一切如常,只是因为社会和从前有了大不一样。

《高考》

中国的社会,又有了高考制度。

无论什么人,都可以报名去考那事关你命运前程的大学。

从新乡回来,离高考还有四天。因为高中没有毕业,只能找出初中课本抓紧复习了四天,便和一些同村青年一道,到几里外的一个学校,参加了一次对我来说是莫名的高考,就像抓紧吃了几口饭食,又匆忙地奔上了人生与命运的老道一样。

记不得那年都考了一些什么内容,但却记得,高考作文的题目是《我的心飞到了毛主席纪念堂》。这个题目,充满着悲伤和轰轰烈烈的革命气息。清楚地记得,在那篇作文里,我写了我站在自己亲手修的大寨梯田上,眼望着北京天安门,心里想着毛主席生前的伟大和光荣——在那篇作文里,我狠命地抒发了我对伟大领袖的某种空洞浩大的感念和情感。因着自己那时正写着长篇小说,而那篇作文,也就自然写得很长,似乎情真意切,壮怀激烈。作文要求是每篇千字左右,每页四百格的稿纸,每人发了三页,而我却整整写了五页。因为稿纸不够,举手向老师索要,监考老师大为震惊,走过来看我满纸工整,一笔一画,在别人两页都还没有写完时,我的第三页已经写满。于是,监考老师就在考场上举着我的作文,大声说,像这个同学能写这么长的作文,字又认真,句子顺畅,那是一定能考上大学的。希望别的同学,写作文都要向我学习。我不知道当时的监考老师是来自哪里,但他的一番话,让所有考生在那一瞬之间都把目光集中到了我的身上,像一个时代都把目光集中到了北京的天安门城楼上一样。

然而那年,我没有考上大学。

我们全县,无一人考上大学。只有偶或几个,考上了当地师专。而我所在的考场,上百考生,连考上中专的也难求一个。这集体的落榜,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集体去报考志愿那天,上百个考生,无一人知道,中国都有什么大学,省里都有什么大学,洛阳都有什么学校。问负责填报志愿的老师,志愿应该写到哪个学校,老师说,你们随便填嘛。

问:“随便也得写个学校名啊。”

老师说:“北京大学和河南大学都行。”

问:“北京大学在北京,河南大学在哪儿?”

老师说:“可能在郑州。”(实际在开封)

大家都意识到了,北京是首都,是政治和革命的中心,是全中国人民向往的一方圣地。于是,有人率先把他的志愿填了“北京大学”四个字。随后,所有的同学都把志愿写成了北京大学。

我也一样。

当然,结局是无一录取,命运决然地公正。

接下来,和我同考场的许多同学,都在次年进行了复读复考。而我,没有复读,没有复考,也没有到新乡水泥厂里接续着去做那炸山运石的临时工人。我想在家写我的小说。刚巧我大伯家的老大孩子,我的一个名为发成的哥哥,他是一位远近闻名的匠人,在一个水库上成立了一个小型建筑队,我就白天跟着他到水库上搬砖提灰,学做瓦工,晚上在家里夜夜赶写我的长篇小说。就是到了大年三十的除夕之夜,我也待在屋里,一直写到第二天鞭炮齐鸣,春光乍泄。

一九七八年的下半年里,我终于完成了这部小说。到了年底,便怀揣着一种逃离土地的梦想,当兵去了。在我人生的旅途中,迈出了最为坚实的进城寻求人生的一步。可在军营,所有的人问我为什么当兵时,我都会说是为了革命,为了保家卫国。问我为什么写作时,我都不说是为了我的命运,而是说为了革命而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去争做一个革命的、有文化的合格军人。因为革命,是那个年代的本根。革命掩埋、掩盖了那个年代里人的一切。可是后来,有位领导听说我爱写小说,有心看看我的作品欲要提携我时,我急急地写信并打长途电话,让哥哥把我用几年时间写的三十万字的长篇寄给我,我哥却在来日回我的长途电话里,伤心地告诉我说:“弟呀,你当兵走了之后,母亲每天烧饭和冬天烤火,都把你写的小说当作烧火的引子,几页几页地点着烧了。”

我问:“全都烧了?”

哥说:“差不多全都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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