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国,当土地剩余生产物经过一段时期的增加后,继续进行土地的改良和耕作时,其所创造的一部分资本就不能获得平均利润率平均利润率指社会总资本的年利润率,亦称一般利润率。资本家阶级每年生产的剩余价值同社会范围内全部预付资本的比率,它体现了职能资本家之间分配剩余价值的关系。——译者注。这部分资本,便会转而用来雇用工匠和制造业工人。那么,国内的那些工匠和制造业工人,就能够在国内获得工作的材料和生活资料。与商业国同类的工匠和制造业工人相比,就算他们的技术和熟练程度还不够,他们也同样能够制造出价格低廉的制造品。因为在那些商业国,工匠和制造业工人必须从很远的地方运来所需的材料和生活资料。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再加上他们缺乏技术和熟练程度,虽然不能和商业国的工匠和制造业工人一样制造出价格低廉的制造品,但是在国内市场上,他们也许能以同样低廉的价格出售自己的商品。并且,当他们的技术和熟练程度得到提高之后,他们便能以更低廉的价格出售自己的商品了。这样一来,这些商业国的工匠和制造业工人就会在那些农业国的市场上遇到竞争者,不久他们也只能低价出售自己的商品,并且不断地被挤出市场。随着技术与熟练程度的不断进步,农业国的这些价格低廉的制造品,将会在适当时期被推广到更多的国外市场,并且以同样的方式,慢慢地将这些商业国的许多制造品挤出市场。
同理,农业国的生产物和制造品经过一定时期的增加后,国内农业或制造业上的一部分资本也不能获得平均利润率。这部分资本,也会转而用来投资到国外贸易上,将国内市场上不需要的过剩生产物和制造品运往外国。就像前面所述的,相对于商业国的工匠和制造业工人来说,农业国的工匠和制造业工人的地位更有优势。同理,相对于商业国商人,农业国商人在本国生产物国外贸易中也更有优势。这是因为,商业国商人必须到很远的地方去寻求货物、原料和食品,然而农业国商人在国内就能找到这些东西。因此,即使农业国商人的航海技术拙劣,他们也能和商业国商人一样,在外国市场上以同样低廉的价格出售自己的商品。当航海技术相同时,农业国商人便能以更低的价格在国外市场出售商品了。这样一来,在国外贸易中,农业国商人不久就能和商业国商人竞争;并且在一段时间以后就能将那些商业国商人挤出市场。
综上所述,对所有其他国家的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给予最完全的贸易自由,是农业国培育本国的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的最好方法。这样做会有两个有利的结果:一是提高本国国内剩余土地生产物的价值;二是由于剩余生产物价值的不断提高,国家不久就可以拥有一大笔资金,从而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逐渐培养出国家需要的各种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
与之相反,如果农业国用高额关税或禁令的方式限制国外贸易的话,那么它自身的利益也一定会在以下两个方面受到阻碍:一是这种限制会提高所有外国商品和制造品的价格,则与外国商品相交换的本国剩余土地生产物的真实价值必然会下降;二是这种限制使本国商人、工匠与制造业工人在国内市场占有垄断地位,从而使工商业利润率高于农业利润率,原来投入农业的部分资本被吸引到工商业去了,或者说是本来要投入农业的那部分资本转而不投入农业了。因此,这种限制政策对农业的阻碍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降低了土地生产物的真实价值,从而降低了农业利润率;另一方面是提高了所有其他资本用途的利润率,从而与有利可图的商业和制造业相比,农业成为利益较少的行业,于是每个人出于自己利益的考虑,都尽量会把资本和劳动从后一种行业中转到前一种行业。
有人说,与自由贸易的时候相比,农业国的这种限制政策能够以较快的速度培养出本国需要的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不过,这种说法还有待证实。即使较快地培养出了这些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也是在时机未到的情况下过早地将其培养出来了。而社会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过快地培养一种产业,必然会抑制另一种更有价值的产业的发展;如果过快地培养那些只能偿还资本和提供利润的产业,就会抑制那些不仅能补偿资本并提供其利润,还能提供纯产物这种作为地主地租的产业的发展;过快地鼓励完全不生产的劳动,就会抑制生产性劳动的发展。
魁奈弗朗斯瓦·魁奈(1694—1774)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宫廷医师,重农学派创始人,有时被称为近代第一个经济学家,因为他用抽象的图式提出了他对经济体系的分析,从而说明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商品流通。魁奈根据血液循环原理所制定的表式,有点类似今天用来表明工业生产结构的投入—产出表。——译者注是重农主义学说最聪明、最渊博的创始者。他用一些数学公式,明确地表示了全部的土地年产物是怎样在上述三个阶级之间进行分配的,以及不生产阶级的劳动为什么只补偿它所消费的价值,而不增加社会全部生产物的价值。在他所描述的这些公式中,非常重要的是第一个公式,他将其命名为“经济表”。他用第一个公式描述了土地生产物在他构想的情况下的分配方式,这些情况包括:最自由且最繁荣的状态,年生产物能提供最大量的剩余物的情况,以及在所有年产物中各阶级都能获得其应得部分的情况。另外,他又用了几个公式,将土地生产物在其构想的情况下的分配方式进行了描述:国家存在各种限制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地主阶级和不生产阶级享有的优惠多于耕作者阶级的情况,非生产阶级侵占生产阶级应得生产物的情况。根据他的学说,如果在最完全自由状态下所确立的自然分配受到侵害,那么年生产物的价值总和多少会有所降低,社会收入和财富也会有所减少。随着自然分配所受侵害的程度,社会财富减少的程度会以较快或较慢的速度不断加深。这些公式就是将社会财富相应的减少程度描述了出来。重农学说也正是这么认为的。
有一些有想法的医生认为,人体要想保持健康状态,就只能依靠食物和运动这种正确的养生方法,否则人体就会根据违反这种正确方式的程度,遭受相同程度的疾病。魁奈就是一个很有想法的医生,并且他对国家似乎也抱有同样的观念,认为只有在完全自由和公平的正确制度下,国家才能繁荣起来。但实际上,人体在不同的养生方法下都能保持良好的状态,即使是在很不卫生的情况下,人体也能保持健康(从表面上看好像是这样)。这是因为,人体本身有一种隐藏的免疫力。在很多情况下,这种免疫力可以预防和抵抗不卫生的方法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同样,魁奈也许没有看到国家潜在的力量,那就是每个人为改善自身境遇自然而然地不断努力。在很多情况下,这种力量都能够预防和抵制不公平的政治经济政策所带来的不良后果。虽然这种政治经济政策会对国家的繁荣富裕有一定的阻碍,但不会完全阻碍国家向前发展的趋势,更不可能使国家的发展倒退。试想,如果一国没有完全的自由和正义,就没有繁荣的可能,那么世界上的任何国家都不能够发展了。幸运的是,国家中潜在的自然力量,就如同人体中的免疫力那样,对于人类的愚蠢和许多不公正的坏影响都有充分的准备,并且能够抵制人类的懒惰和无节制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总的来说,将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当成是完全没有生产性的阶级,这种观点是重农主义学说的最大错误。我可以用以下观点来证明这种观点的错误。
第一,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每年除生产出他们自己消费的价值外,还是有其他作用的,至少他们的劳动保证了那些雇佣和维持他们的资本的持续。这一点是重农主义学说也不可否认的。所以说,把他们当成是完全没有生产性的阶级就是不恰当的。就如我们把那些只生一个儿子来延续香火但没有增加人口数量的婚姻叫做不生育的婚姻一样,是不恰当的。当然,除了补偿维持和雇用他们的资本以外,农民和农村雇用劳动者每年还生产出了地租这种纯产物。的确,相对于商人、制造业工人和工匠的劳动,农民和农村雇佣劳动者的劳动更有生产力。就像生育三个儿女的婚姻,与仅生育两个儿女的婚姻相比更有生产力一样。然而,我们不能因为一个阶级的生产力很强,就否定其他阶级的生产性。
第二,将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当做“家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种观点都是不恰当的。这是因为:一是家仆的劳动并不能保证雇佣和维持他们的资本的持续;二是维持和雇用家仆的资本是由主人来支付的;三是家仆们工作的性质也不可能补偿上述资本。一般来说,他们的工作都是临时性的,没有固定在任何可出售的商品上,也不可能从商品的售价中获得利润来补偿主人支付的工资和维持费。与之相反,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的劳动,固定在可出售的商品上,并且可以从商品的售价中获得利润。所以,我在讨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劳动那一章时,就把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归入了生产性劳动者的行列,而把家仆归入了非生产性劳动者的行列。
第三,如果说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的劳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那么这种说法也是不恰当的。就算他们每天、每月、每年所生产的劳动与他们每天、每月、每年所消费的价值相等,我们也不能因此就认为他们的劳动不会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或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真实价值。举一个例子,一个工匠在6个月的时间,完成了价值10镑的工作,那么即使他同时消费了价值10镑的谷物和其他必需品,实际上他还是增加了价值十镑的土地生产物。这是因为,当他消费10镑的谷物和其他必需品时,他生产了一个等价的商品,从而使他自己或别人又能够获得10镑。可以说,他在这6个月内消费和生产的价值是20镑,而不是10镑。但是,在表面上看,只存在10镑的价值。其实,如果10镑的谷物和其他必需品是由某一士兵或家仆来消费时,那么6个月后,与上述工匠的情况相比,剩下的年产物价值要少10镑。因此,表面上看,这个工匠所生产的价值,无论什么时候都与他所消费的价值相等,但与没有他生产的情况相比,市场上实际存在的货物价值更大。
拥护重农主义学说的人经常说,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消费的价值,与他们所生产的价值相等。这里,他们的意思也许是“他们的收入和供他们消费的资本,与他们所生产的价值相等”。其实,说得更简单一点,这句话的意思是这一阶级生产的价值就是他们的收入。于是,我们可以立即想到,如果这一阶级从收入中节省一部分的话,那么社会的真实财富也会因此增加一部分。但重农主义者总是按照上述表达方式,表达出一种批评的意思。就算事实和他们的假设一样,他们的上述议论也是非常不恰当的。
如果农民和农村雇佣劳动者不知道节俭的话,他们和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是一样的,也不能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在任何社会,人们都只能采取以下两种方法来促进土地生产物的增长:一是提高社会所实际雇用的有用劳动的生产力;二是增加社会雇用的有用劳动量。
提高有用劳动的生产力,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做:一是提高劳动者的能力;二是改进他劳动时使用的机械。因为,与农民和农村雇佣劳动者的劳动相比,工匠和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分工更精密,每个工人所进行的操作更加单一。因此,上述两种改进方法可以极大地提高工匠和制造业工人的生产力。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于耕作者,工匠和制造者阶级处于一个更优越的地位。
有用劳动的雇佣资本的增加,决定了社会实际雇佣的有用劳动量的增加;而收入(资本管理人或资本出借人的收入)的节省又正好能够促进雇佣资本的增加。如果真如上述学说所设想的,商人、工匠和制造业工人与地主和耕作者相比,更有节俭的习惯,那么他们就能够增加更多的社会有用劳动量,从而增加社会更多的土地和劳动年产物。
如果真如上述学说所设想的,人们劳动所得的生活资料构成了人们的全部收入,那么在其他所有条件都相同的场合,工商业国的收入比没有工商业的国家要大得多。从土地现有耕作状态上比较,有工商业的国家每年从外国进口的生活资料的数量更多。虽然城市居民没有田地,但他们能够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他人的土地原生产物。通过这种方式,他们不仅获得了工作原料,还获得了生活资料。在商业国,城市和邻近农村的关系就像两个独立国家之间的关系一样。荷兰就是这样一个国家,它从其他国家获得了自己需要的大部分生活资料。例如,他们从霍尔斯汀和日兰德运回活牲畜;从几乎所有的欧洲国家运回谷物。由于少量的制造品总是能交换到大量的原生产物,因此工商业国一般都用少量的本国制造品去交换大量的外国原生产物。这样一来,工商业国就可以用这些生产物去维持大多数人的生活。与之相反,工商业不发达的国家,就只好花费大量的本国生产物,去交换少量的外国制造品。而这些少量的制造品所能维持的就只有少数人的生活。因此,工商业国家的人民所拥有的生活资料,总是多于其土地现有耕作状态下所能提供的数量;而没有工商业的国家的人民,所拥有的生活资料就要少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