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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唐晓思

在开始写这篇小说前,有几件事是要强调说明一下的。

1.我并不一定是小说里的“我”;

2.我又可能是小说里的“我”;

3.我越来越喜欢上小说里的“我”了,甚至说是爱上他了。

我曾经做过这样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是一片粉白的天际,潮湿的空气感觉像是在洗澡,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吹进来一丝带着咸味的风、一股骚味儿。一身黑衣的女子站在阿拉伯数字“6”上面,摇摇晃晃,我始终看不到她的脸,其实她并没有背对我,但她光洁的脸上除了粉嫩粉嫩的皮肉外,什么都没有。我知道我又在杜撰了,这对于一个写小说的同志来说,那是相当要命的,一味地杜撰,势必会把小说写得乱七八糟。实际上,那个女子很漂亮,她有一张瓷器一样的脸,五官和某个艳丽明星一样,无可挑剔。在这里我还是要重申一点,我并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对丑陋的女性的态度也不极端,基本上还是能做到一视同仁的。但鉴于这个奇怪的梦境,我还是宁愿她长得漂亮些。我可不想把将要出场的唐晓思恭维成仙女,其实她的长相一般,远没有梦里的女子漂亮,而且最尖锐的一点就是,唐晓思从来不会站在“6”上面,她顶多会站在我的肚子上发愣,所以到如今,我都三十岁了,肚子上仍旧没有一丝肥肉。

我有一辆三个轮子的摩托车,后面可以坐上两个人,因为有棚盖,所以下雨就很安全,不至于被淋湿。其实,这种车子根本就开不快,随时会有翻车的危险。我的理想就是能早日把这辆破车翻在悬崖底下买辆汽车。四个轮子总要安全些。唐晓思并不认为我能换车,她经常对我说的一句话就是:你没出息,不讨人喜欢。对于这句话我的理解是我很讨人厌,没人喜欢我,所以换不了车,而这一切的根源就是我没出息。可是我并不认为我没出息。可以这样证明,唐晓思不止一次地说过喜欢我,虽然每次都是在做爱以后,对于我床上的表现,她总是竖起大拇指的。既然说喜欢我,“我没出息”就不成立。所以说女人的话向来是作不得数的。

梦里的女子是站在“6”上的,还是骑在“6”上的,我有些疑惑,也许你会说这有什么关系,不管是站着的还是骑着的都不会影响老天下雨。我可不这么认为,该女子若是骑在“6”上面,那对她的屁眼而言,必然是一种考验。我记得童年时经历过这样一件事:隔壁家有个弱智小孩叫王喜,他很爱推着他家的那辆破自行车出来玩,因为是学着我们骑车,所以他也老爱坐在自行车上骑,可是他的那辆自行车是没有座凳的,只有一个圆的铁管子竖向天空。所以他每次骑在上面都是龇牙咧嘴的,不住地往嘴里吸气,发出嘶嘶的声音。后来听说王喜的屁眼永远都是红肿的,不会放屁,我想就是破自行车的罪过。梦中的女子如果是坐在“6”上面的,那她的屁眼也就要发红,放不出屁来,如此憋着,影响内分泌,岂不毁了一个如花的少女?所以我想,她是站在“6”上面的。

唐晓思就是站在我的摩托车上的,当时,她双手扶着我的后背,嘴里冒着热气,我闻到了一股新鲜橘子水的味道,浑身舒坦。我对她说:你可以坐下来的,这样要安全些。唐晓思啪地给我一个耳光,我就不再要求她坐下。其实唐晓思不坐下是有原因的,因为她有洁癖,这个我可以肯定,每次我请她吃雪糕,她都从裤兜里掏出一块手帕认真地把我们的雪糕柄擦上五遍,差不多到吃的时候,雪糕已经开始化了,滴滴答答地往下掉水,我赶紧张大嘴歪着头在下面接着,唐晓思哈哈地笑,说我是大白鹅。她却优雅地把雪糕反过来朝着地,让化了的奶油水白白地掉在地上,我认为她不会过日子。唐晓思站在我的摩托车上,还响亮地打我耳光,就因为我的车子太脏,她看不过去。她第一次上我车时就说过这么一句话:咦,这么脏。后来,在火车站附近我租的民房的单人床上,她也说过这么一句话,只不过对象不同,前面说车,后来是说我。

梦里的女子穿着黑色的衣服,露着雪白的小腿,小腿滚圆,看上去很有力量,她的脚被一双红色的网状袜子包裹着,很鬼魅。后来,“6”下面就多了两副小轮子,带着梦里的女子向远方飘去。我现在在无锡城里的一套老房子里写这篇小说,我的老婆在旁边看电视,我让她把电视关掉,说影响到了我,可她却说我是拉不出屎还赖茅坑。我很是恼火,真想把她摁在床上好好地教训她(我每次要教训她就是暗示要跟她那个,她也心知肚明)。但是梦里的女子离我远去却让我很悲伤。我儿子说我有两个屁眼,一个好的,一个坏的,我是在用坏的屁眼拉屎,所以拉不出屎来。同理,我有两个脑子,一个好的,一个坏的,我是在用坏的脑子构思小说,所以写不出好小说来。这让我很苦闷,只能回到那个空旷的梦里,去寻找穿着黑衣,裹着红袜的神秘女子,在她的脚底下,有一个装着两副轮子的“6”。

那是个晚上,天空下着雨,马路上的路灯昏暗,湿答答的车棚发出沉闷的响声。从脚底下吹来一阵阵的冷风,虽然是冬天,可我的脚上却穿着一双塑料的凉鞋,凉鞋上有许多不规则的洞,风就是从那些洞里进来的。我发动了车子,准备换个地方,从傍晚到现在我都没有挪过地方,当然也没有人来坐我的车。我租的房子在火车道旁,只有一个窗户,我经常透过这个窗户看天上的星星,但那是在夏天,影响不到我睡觉,可是现在是冬天,而且还下着雨,雨滴会从窗子下到我的床上(我的床挨着窗边),那我就无法睡觉了。唐晓思叉着腰指着我的鼻子说:你再不买块玻璃把窗户堵上,我就不来了。她是左手叉腰右手指着我的鼻子的,手指甲在我的鼻子上刮了一下,虽然我刚刚洗过脸,但鼻子上还是有厚厚的一层泥,她的指甲里就乌黑乌黑的,她用力地甩手,像是在跳舞,然后尖叫着跑到外面。她在水龙头下把她的指甲洗了二十遍,进屋后举着右手给我看,椭圆形的指甲已经发白变得透明,一碰就似要掉。为了不让她生气,我今天就必须买块玻璃把窗户堵上,但是我到现在都没有接到客人,买玻璃的钱就没有着落,所以我准备换个地方碰碰运气。我离开火车站,向路灯照不到的地方开,我从小就不害怕走夜路,越是黑的地方,我越喜欢去。有位诗人写过这么一句话: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我想应该是这样: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闭上眼睛,融化在黑夜里。在一团乌漆墨黑的树丛里,有一个女孩弓着背在哭泣,她就是唐晓思,她就是那天晚上我接的唯一的客人,我带着她转遍了整个无锡城,一直到天亮她才离开。她一毛钱都没有给我,还双手提拉着裤子说:咦,这么脏。我很生气,你连钱都没给,还说我的车脏,在逻辑上就说不通。我真该把她扔在那片黑黑的树林里,让她死在里面。我想,我又是在用我的坏脑子构思小说了,连最简单的上下引文都不连贯,甚至时间上都出了差错。起因是我家的窗户破了,唐晓思说不把窗户补好就不再到我家来,所以我必须挣到买玻璃的钱,我决定换个地方碰碰运气,而在一片黑树林里我第一次遇见唐晓思,我带着她绕着无锡城开了一夜的车,她却没有给我钱,那我也就没钱买玻璃,那我家里的床上还是下雨,唐晓思就不再到我家里来了……我的脑袋如刀绞一样地疼痛起来,必须吃两片阿司匹林才有用。

关于我和唐晓思的第一次见面,一直是我和唐晓思争吵的一个焦点。她说她长到二十五岁从未一个人在晚上出过门,更别提在黑树林里了。我说当时夜深人静,不远处的护城河亮晶晶的,更显得树林的幽暗,我是听到哭声后才看到你的。你身上都被雨淋湿了,要不是我车上有干毛巾,你肯定会感冒。她在我的证词面前无以为辩,只好承认,但她疑惑地问我:无锡的护城河边上还有树林吗?我顿时愣住,我在无锡生活了十年,据我所知,在护城河边上的确没有树林,除了一些破旧的矮房子外,还有厂房和学校。我很忧伤,我和唐晓思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是站不住脚的。

我在一个风景宜人的大院上班,院子里种了许多绿色植物,有树,有灌木,有花草。我的办公桌临窗,能看到大门外的汽车来来往往。我的领导在隔壁,从他的窗再经我的窗,我能清楚地听到他的咳嗽声。他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每次都能变着法地把他应该做的事情推给我做,还编排许多理由,说是培养我,考验我,让我在专业里有深度,在人前能立得住脚。我每次都很感激,也很忙碌,这样我写的小说老是断断续续的,不连贯。你们不能怪我,应该怪那个道貌岸然的领导。

唐晓思是个大二的学生,她主修土木工程,她对自己的专业非常不满意,她一再地跟我说,她要换专业,主修建筑学,她特爱西方建筑,并且神经兮兮的,每次在我身边醒来,一边摸着我的胸膛,一边幽怨地看着我,我就知道她又梦到悉尼歌剧院或者是古希腊角斗场了。我没有读过书,在乡下的学堂上过几天课,因为调戏女老师,被父母用棍子赶回了家。后来去别的学校上过几次课,都因为和女同学勾勾搭搭,被学校开除回家。我父亲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你肯定投错了胎,你本来是要投种猪的。这世上父亲对儿子说出这种话的也就只有我父亲了,是他让我看不见外面的世界。我可不想做一辈子的渔民,所以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就从家里逃了出来。我想,我有必要告诉大家我的长相,我很白,除了额头有一个蝴蝶大小的胎记外,我洁白如雪。但是我长了一双老鼠眼,这样看上去很猥琐。我的两条腿很细,和一双筷子差不多,所以我跑起来一直很快,但是一跑起来就喘,因为我有哮喘。像我这样的人,谁也不会相信唐晓思会爱上我,因为唐晓思其实是一个美女,还是一个读土木工程的美女。她总是穿一件白色的衬衫(里面什么也没穿),坐在我的床上冥思苦想,她在想我的房子什么时候会倒塌,会往哪个方向倒,倒下时床有没有事。那个时候我总会睡着,打呼声很响。

我坐在办公室的时候很容易发呆,当我的表情木讷,眼珠入定的时候,虽然眼睛是睁开的,但实际上我已经睡着。每次开会,我都是这样度过的,鉴于别的同志都喜欢在会上聊天,睡觉,看报纸,在年终的时候我还因此拿到过不少的奖金——认真开会奖。只是每次到我发言的时候,我都默不作声,不然连积极发言奖的奖金我也一并拿了。我的那位爱咳嗽的领导总是拿这个奖,他有说不完的冠冕堂皇的话,仿佛生下来就是为说这些话的,当他滔滔不绝、白沫飞溅的时候,我就会醒来,看他那鲜红欲滴的牙龈和黄白相间的舌头,连那粉色的上颚都展露在我的眼前。

唐晓思站在我的三轮车上,双手扶着我的肩膀。此时的无锡城很寂静,有几个刚刚跳完舞的年轻人结伴而行,男的抽烟,女的扭屁股,天空洒下的雨丝都落到他们身上,倏然转化为身上的热气,于是每个人头顶都顶着一团白白的烟。唐晓思拍拍我的肩膀,我转过头,她的嘴巴一张一合像河蚌一样。摩托车的发动机声音盖过了她的说话声,这让我很迷茫,我本该好好听她说说话的,至少该听她讲出深更半夜在一片黑树林里独自哭泣的原因。但这又是不合情理的,她只是我这个下着细雨的夜晚的一个顾客,她完全不需要同我说些什么,除非她是个倾诉狂,而我又是个倾听狂。于是我对她说:你可以坐下来。她就打了我一个耳光。对于这件事我是这样理解的:1.我叫她坐下,她不愿意,打我的耳光;2.她在和我说话,我没听到,她很生气,打我的耳光。我用我的好脑子思考了很久,最后得出结论,她是有话要和我说,而且很重要,关于这一点,她想不出有别的更好的办法让我知道,所以只好打我一个耳光。后来我不止一次地问她那句话的内容,她总是诡秘地一笑。

我开车穿过市中心,雨点打在窗玻璃上,一片模糊,四周的高楼如山一样向我压来,我的气一下子提不上来,接着就是不间断的咳嗽,连续的阴雨天气,我的哮喘又犯了。我经常到崇安寺附近的一家诊所去看病,那里的大夫已经非常熟悉我,对我也很照顾,每次都免去诊断费,只收药钱。我很感激他。到无锡也快十年了,让我觉得最善良的无锡人就是这位大夫,而且据我所知,他也不是正宗的无锡人,而是祖上逃难到无锡,因为有着一点祖传的医术,所以在无锡安了身——正宗的无锡人都是比较精明的。我临时改了主意,准备去看望那位大夫——也该配一些哮喘药了。大夫正在给一个唠叨的妇女诊病,堂屋里的日光灯忽闪忽闪的,我没头没脑地说:日光灯该修修了。大夫和妇女对我这个突然出现的细长男子表示出了相当大的兴趣。妇女张大的嘴像个小洞,大夫也顿感轻松,问我:你来了。我客气地说:来配点药,都吃完了。大夫说:哦。低着头若有所思,然后抬起头问我:你那个小女朋友今天没来?我一下子觉得很茫然。我已经结婚六年,小孩也有六岁了,要说女朋友倒是有几个,但也没有一个能是大夫所指的那个小女朋友。那天午后的雨一直没停,刮了一整天的风倒是变小了些,大街上的花草都齐整了许多。每个人的额头上都流淌着晶莹的汗珠,在如此寒冷的冬天的确有些反常,我有时点头,有时摇头,心里始终没有方向。无锡人都是精明的,只有崇安寺附近的某个私人诊所的大夫最善良,善良的人说话总是比较可靠的,他说我有一个小女朋友的,看来,我是必须有那么一个小女朋友,即使从未谋面。不过仔细想想,现在这个年头,从未谋面的夫妻,从未谋面的父子,从未谋面的敌人都有,又何况一个从未谋面的小女朋友?我很想问问大夫,我的小女朋友叫什么,长相如何,但又想到他每次都不收我的诊断费,就有些不好意思。只能敲着两个脑袋来思考那个小女朋友。最后,我就想到了唐晓思。

我的确带着唐晓思去过那家诊所。不过那个时候我和她不熟,是我的一个朋友介绍我们认识,并委托我带着她去看大夫的。我的那个朋友和我一样患有哮喘,情况和我差不多,也是要经常来拿药的。这几年,得哮喘就和得感冒一般平常,不是大不了的事情。在无锡这样复杂的城市里,都会得上哮喘,只是时间问题。去的次数多了,我和他就熟识了,也就成了朋友。有一次我去火车站送一个朋友,出来就遇见了他,他坐在三轮摩托车上,臊眉耷眼地看着我,喊我病友。我也喊他病友。这样一声称呼比叫皇上都舒坦,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同样的选手在和我承受磨难。唐晓思就站在他的摩托车后面,脸很平静。我感觉当时她的嘴里含着糖,鼓鼓的。可是后来她不承认,她说她从不吃糖,怕蛀牙。朋友说:现在能去拿药吗?我说:可以去。朋友说:那把她也带上。看看病。起初我以为是玩笑,唐晓思从车上跳下来,拉了拉我的衣袖,这个动作相当的暧昧,以至于让我一下子缓不过神来。她像一只小猫一样静悄悄地跟着我,我们穿过地下通道,到停车场,收费的老头眯着眼看天,自言自语:要下雨。等我把车开出停车场,雨已经把儿子用粉笔画在车头的“仕女图”给冲散了,白乎乎的一片。有一点是要赘述一下的:唐晓思在我的车里是坐着的,她也没法站,不够高。想来也不是看着我的车里干净,只是汽车没法开天窗,假使车顶有个洞,她那漂亮的脑袋就要伸出去了,让雨淋个透。其实我并不喜欢她那张脸,长得太漂亮——也就是说过头了。倒是那个大夫很看中她,为她省去了诊断费,还向我挤眼睛,这让我更觉得这位大夫是双性人,他同时对我和唐晓思都感兴趣。他对感兴趣的人一般都免收诊断费。

我想,有件事还是有必要说一下的,不然,大家就会认为我在杜撰了,或者说纯属虚构。这样也让朋友们觉得我有吹牛之嫌,每次都在他们面前高喊,唐晓思是无锡的美女,在无锡城里谁都比不上她,找爱人就得找唐晓思那样的。看来我不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朋友们是不会罢手的。还是从那片黑色的树林说起吧。当时周遭漆黑一片,雨连着风,树林东倒西歪如醉汉。唐晓思一身白衣,缩成一团,像是中国画里的水晕。我行车至此面对如此奇景,驻足观看,对这个神秘女子很是好奇。我相信那天夜晚肯定是有神灵出现的。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引诱我向唐晓思靠近,模糊的影像逐渐清晰,借着微弱的月光,我看见唐晓思苍白的脸和紧闭的双眼,雨水沿着她柔弱的身体滑落进泥土里,渗入城市底下四通八达的下水道,最后回到护城河的怀抱。

我又开始发呆了。领导的那片肥厚鲜红的嘴唇在我眼前飞舞,酷似一只蝴蝶。我很想转过身子看窗外。这个时候该是浇水的妇女走过窗前了,她的胸很大。她经常把水管子夹在两个奶子中间,这样就会很省力,两个手都解放出来,我不止一次看见她一边浇花一边打毛衣。对于这个妇女我顿生好感,我认为她和我是一类人。她可以同时浇花和打毛衣,我可以同时挨领导的教诲和发呆。我在院子里遇见她总要问她毛衣打好了没。我在领导办公室问文件签好了没。这是两回事。前面那件事我发自真心,后面那件事则是虚情假意的。这让我显得有两面派的特征。可谁又不是两面派的呢?

唐晓思在我的房子里赤身裸体,只穿了红色的网状袜子。她不允许我上她的床,她委婉而又神秘地告诉我:我还是个处女,需要想想。我却懒得去想,我告诉她:你是不是处女和我没关系,我只想掂掂你奶子的分量。她说:那更不可以。随后,她的眼睛一亮,有了光彩,她说:你可以不掂量就能知道它们的分量吗?她用手指着胸前那对宝贝。我描述一下她胸前那对宝贝吧:它们很白,也很乖巧,稳稳地站在身体上,高傲地仰着它们的小脑袋;它们还很强壮、饱满,只有在主人情绪波动的时候,它们才左右摇晃。和老婆那对又小又松的宝贝比起来,它们就是公主。真希望我的老婆不会看到这篇小说,否则我的脑袋就要挨打,那是不值得的。

我很苦恼,因为唐晓思给我出了一个难题,她非常喜欢给我出难题,每次我都能迎刃而解。而这次的题目却很难,我整个晚上都在思考这个难题,唐晓思趴在床上,腿伸得很长,睡得跟死猪一样。后半夜的时候,我的头很痛,很想睡觉,可是掂不出唐晓思的奶子的分量让我很担心,担心唐晓思醒来会打我的耳光。她打我耳光从不手软,打完还会在手掌心吹口气,以示威严。天蒙蒙亮,窗外的空气清澈透明,隔墙的桂花树上结满了桂花,香气涌入我的鼻腔,我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唐晓思睁开迷人的双眼,恶狠狠地看着我:办法想出来没有?我无奈地摇头。她迅速地从床上跳起来,给我一个结实响亮的大嘴巴。她在向手掌心吹口气的同时,火车驶进了站台。

我的生活过得很艰难,每天光顾我的客人都很少,还须躲避政府人员的刁难,我很想养一条狗,显而易见,有了狗,我就不会像狗一样地生活。唐晓思无限深情地看着我:你要养狗,养我吧。我很感动,眼泪不自觉地流了出来。

那天晚上,我来到唐晓思的身边。她对我的到来没有表态。我尝试拍她的肩膀,她不予理睬。我立刻想到了鬼,转身准备离去。唐晓思站起身,向我的摩托车走去,她静悄悄地坐在我的车子上,树林里哗啦啦一阵风声,我撒腿就跑。事情有了两个不同的版本,对于和唐晓思的相遇就有了传奇的色彩。一个版本就如前所说,唐晓思在树林里哭泣,被我遇上,让我带着她游遍了整个无锡城,她在我的车上始终站立,对我说的唯一一句话就是:咦,这么脏。本来还有一句,因为摩托车的发动机声音的遮掩没有听见,我还因此挨了一个耳光。第二个版本就是唐晓思出现在树林里如幽灵一般,游移到我的车上,安静地坐着,没有和我说一句话。相同的是,那天都在下雨,像是老天在流泪。

唐晓思的学校坐落在一个偏处,背后有些小山。学校里最多的就是台阶,我看见台阶就害怕,因为一有台阶我就要绕远路。唐晓思走在一群女学生中间,是一个领路人。对于我的出现她很高兴,她总是问我:你怎么来了。随后和其他女学生说:这是我朋友。这件事情的真相很模糊,我所述说的只是几个可能性事实里的一个,比较接近生活,也令人可信。比如我和唐晓思在天空见面,脚下是调皮捣蛋的筋斗云,周围是五颜六色的仙女(当然她们是唐晓思的同学);又比如我们在地下碰头,四周漆黑一片,我和唐晓思都裹着厚厚的蛇皮,动弹不得,等等这些,我就不敢写进小说,因为这样有脱离生活之嫌。天空掉下黄豆大小的雨滴,女学生们嘻嘻哈哈,跳手跳脚,人人把书本顶在脑袋上向宿舍冲去。我和唐晓思跑在最后面,她甚至埋怨我:见到你就下雨,你是雨神啊。在宿舍里,唐晓思让我坐在她的床上,随后和女学生们端着脸盆疯婆子一般去洗澡,把我晾在一边。我独自发呆,眼睛四处张望,眼珠却岿然不动,空气里弥漫着奶油的香气和女学生胳肢窝里的味道,我拼命地呼吸,像一只鼹鼠。需要补充一点的是,我的头发很乱,犹如一堆稻草。一个毛手毛脚的女学生冲进门来,失口叫声“鬼啊”,又拔腿而去,都是刹那间的事。唐晓思出落得亭亭玉立,她穿一件薄薄的蓝色的毛线衣,领口是半圆形,露出洁白的皮肤。裤子是紧贴身的七分牛仔,屁股和腿像玻璃一样透明。脚上趿着一双粉红色的塑料拖鞋,脚指甲呈白玉状,上面很干净。她弯腰用毛巾扒拉着头发,让我帮忙拽住她的衣服,没有我,她的整段肚皮和腰都要露在外面,那会感冒。她收拾妥当后就坐在我的身边,从她身上飘过来一阵香皂的味道,让我昏昏欲睡。她饶有兴致地打开她的抽屉,请我参观。抽屉里塞满了大小一致、颜色各异的手纸,此类手纸包装考究,样式新颖,在十年前的无锡还不多见。唐晓思说:你知道吗?都是男朋友送给我的,他在部队里当兵,给司令开车,能弄到这些好东西。我唯唯诺诺,情绪很低落。

我和老婆有半个月没同房了。不是我不想,而是她不让。她用这一招来逼迫我交代问题,她让我必须交代三个问题:

1.骑着“6”的女人是谁?

2.和我一起去看病的女人是谁?

3.长着那对大奶子的女人是谁?

这三个若是一日不交代,我就一日不能和她同房。所以我做了快半个月的光棍了。我的领导有三年不让我出去旅游了。他也同样要我交代三个问题:

1.如何做到睁着眼睡觉?

2.如何做到一边挨骂一边睡觉?

3.如何做到徒手掂量奶子的分量?

这三个问题一日不交代,我就一日不能出去旅游。所以,我只能在无锡城里闲逛。

在无锡城里闲逛了几年,也认识了许多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官员,有平民,其中也有双性人。我还认识了一个连长,喝酒就哭,抱着女人就骂人,嘴里很不干净。他和我称兄道弟,经常带我出入无锡的大小饭店,从来不付钱,可以看出他很有能耐,每次陪着他的都是那个细皮嫩肉的驾驶员小K,此人相当腼腆,一笑就脸红,不抽烟也不喝酒,说话细声细气,骨子里有女人的习气。他喜欢用包装考究、样式新颖的手纸。连长经常在酒后拍打小K的脑袋,教育他做男人要血性,小K点头哈腰,掏出手纸擦去额头渗出的汗珠。我私底下问他可否认识唐晓思,他很害羞,几次都拒绝回答我。后来,我送给他一大包最时髦,带有各种香味的手纸,他才告诉我他认识唐晓思,而且关系还不一般。

那天晚上,唐晓思在树林里哭泣。我向唐晓思靠近,我轻轻地拍她的肩膀。她的脸转向我,透过月光,我发现唐晓思紧闭着双眼,我贴近她的脸庞,能感觉到一层晶莹的绒毛覆在她的脸上。她的呼吸很均匀,如果她不是坐着而是躺着的话,我会认为她在睡觉——即使是坐着,她也是在睡觉。她站了起来,朝我的车子走去,雨水打湿了她的衣服,使得衣服像保鲜膜一样紧紧包裹住她的身体,有如裸体,呈现在我的面前。原来她穿的是一件奶白色的睡衣。我的脑袋刀绞一般疼痛起来,我编织了许许多多的谎言,它们给我带来了负罪感,让我的脑袋无休止地疼痛。这是一个“落魄男”和一个“梦游女”的故事,至于唐晓思站在我的三轮车上游遍无锡城,还和我说悄悄话,狠打我的耳光这些都是杜撰,都是自欺欺人的把戏。那天我把睡梦中的唐晓思接回了家,她一直都很安静,在我的床上打呼。她的胸很小,比我的大不了多少。

现在,是2008年。我住在无锡的城东,有一个大块头的老婆,胸大无脑。有一个六岁的儿子,见我很怕,因为我经常揍他。我写小说写到一半就会头痛,原因是我自己写的小说我自己都不相信,全是骗人的鬼话。在十年前我认识了一个叫唐晓思的女孩,她是我的“那个小女朋友”。我曾经带着她去看梦游症。我有多年的哮喘,需要靠吃药维持。我还有一个病友,他叫毛毛,在火车站附近开三轮摩托,以载客为生。他是我小说里的原型,和唐晓思有一段奇遇。

写完这一段,我准备和老婆做爱,她已经脱得只剩一件裤头,在陕西,那里的人称裤子不叫裤子,而叫“缝”,长裤叫长缝,内裤叫内缝,裤头就叫缝头,非常形象。我老婆现在就穿着缝头等我,因为我已经交代了老婆的三个问题,所以我正在和老婆做爱,老婆龇牙咧嘴的样子惊吓了我,我惊慌失措地射了精。最后,我要向你们交代老婆的三个问题的答案:唐晓思。可见,说了唐晓思就能做爱,不说唐晓思就不能做爱——唐晓思是做爱的一把钥匙。

我把桌子上的日历撕到新的一天,不锈钢外壳、黑塑料内芯的连盖茶杯被清洗干净,水淋淋地站在办公桌上,门卫老李拿来的报纸横放在键盘上,首页用粗红字体写着“奥运圆满结束”,茶几上的一盆君子兰郁郁葱葱,水珠沿着它苗条的枝叶呈颗粒状滚动,在叶尖处凝聚力量(滚圆饱满,色彩艳丽,有人影在里面盘动),做最后一跃,带有抛物线轨迹的自由落体过程缓慢而精彩,啪的一声,水滴溅在巴西龟背上,粉身碎骨,呆头呆脑的巴西龟懒洋洋地伸出了脑袋,静止不动。这就是我上班的一个早晨,也是每天上班的早晨。我喝着茶,看着报纸,发着呆,等待浇花的妇女出现。有一天的早晨,我终于忍不住跑到隔壁领导的房间,向他交代那三个问题的答案——我有两个脑袋。他并不买我的账,对于我的旅游要求只字不提,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在这件事情上,我的领导远远不如我的老婆,同样是交代三个问题后,老婆和我做爱了,但领导没有让我去旅游。可见,老婆是好人,领导是坏人。

1998年,唐晓思在无锡的大学里读土木工程系,幻想以后成为一个知名设计师。她设计的第一个作品是我的房子(那是在火车站附近的一间民房,月租金一百元),她认为十年后的某一天这间房子将倒下,房顶出现一个窟窿,月光水银般地泻进房间,处于房间左侧的床是安全地带,就算房子如泥沙一般匍匐在地球上,床还是洁净如新。这都是通过计算得出的结果,唐晓思骄傲地告诉我。可是她没有预料到这间房子不到十年就被拆掉了,在原地上盖了一个水果批发中心,在床的位置上放满了鲜艳欲滴的苹果。可见唐晓思在设计这个行业上是不牢靠的。为了证明这一点,我有以下推理:据我所知,唐晓思有很严重的梦游症,它表现为晚上出来行走,在黑树林里哭泣,坐在我的三轮车上跟我回家。更为严重的是,它已经发展为轻微的人格分裂症,她很容易把头脑里的东西搬入现实生活。比如她说自己是处女,这完全是她的想象,小K曾经不止一次地向我透露他把唐晓思给睡了,并且声情并茂声泪俱下声嘶力竭,由不得我不信。可见唐晓思自认为有一个“处女”的她存在,而现实是“非处女”,这就有人格分裂的迹象。有这么严重的毛病,设计出来的房子也会梦游,人格分裂,岂能住人?

关于唐晓思和小K的爱情,有这么一种说法:唐晓思对小K的感情并不是爱,而是崇拜。在一群软绵绵的大学生面前,小K还是相当男人的。他身上有大学生没有的味道——部队里的味道。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烈日当空,没有一丝风,校园的水泥路白晃晃的,树上的知了热情鸣唱,强大的震撼性和穿透力令人刻骨铭心。小K装束威严,人模狗样,仪表堂堂,站在一帮狗崽子面前,口令洪亮,步伐有力。唐晓思一下子爱上了他。有小K的这段军训的日子,唐晓思情愫顿开,脸如桃花,有了猫的习性。她常常蹑手蹑脚走到小K身后,脸形僵硬犹如玻璃般光滑,她双手夸张地围成一圈,指甲锋利,扣着小K的脖子,哈哈地怪笑。那段时期,小K睡觉前总要用热毛巾敷他洁白的后脖子,那里有十个鲜红泛紫的指甲印。由于唐晓思的出现,小K变得相当灵活,只要身后一有风吹草动,小K都会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首先是向前跳跃,其后双手护脖,腾空转身,双腿轮流踢出,最最要命的是这些动作使完,小K就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委实不雅。唐晓思见此情景笑得腰如面条般柔软,煞是好看。这样的表情往往只能持续两三秒钟,之后归于平静,带着汗珠的脸庞阴冷异常,假使给她描上两三道胡须,眼珠加上蓝光,那真是一只神秘、宁静、狡猾的猫。刚开始,小K并没有爱上唐晓思,相反,他像一只老鼠一样躲着唐晓思。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要去唐晓思以前就读的那所大学办事。踏进那个校园,就下起了雨。我抱着脑袋在校园里奔跑,学校的水泥路是又长又硬,雨点掉在上面发出“笃笃”的声音。穿过文学院大楼的时候,有一群女学生在走廊下嗑瓜子,其中有一个人用沙哑的声音提醒我:别跑,前面也在下雨。我顿时泄了气,慢慢地走着。冰冷的雨把我全身都吞没,我一下子有一种恍若出世的感觉,和多年前的某人有了空间和时间上的通灵。这时我就是唐晓思,我深陷在感情纠葛里无法自拔,借着这个阴冷的日子,任雨水把我冲醒。小K的离开深深地刺痛我,曾经那些无比甜蜜的梦想都破灭殆尽,要想重来,那可真是做梦哟。我在礼堂门口躲雨的时候,有个女学生在我身旁听歌看雨,嘴里发出猫一样的哼哼声。我好奇地看着她。她说:你是学生?太老;老师?不霸道;至于其他,你都挨不上边。她说话时喜欢摸下巴,没多久她的下巴就粉嘟嘟的。我饶有兴趣地和她说了一会儿话。后来我问她可知道唐晓思,她瞪圆眼睛说:你也知道她?她可是名人。我追问她唐晓思现在在哪儿,我正要找她。她很惊讶,对于我的提问没有表示,见雨小了些,她手遮着额头准备离开。我拦住她,她看着我,眼神幽怨,身材匀称。她说:唐晓思年前下雪的时候就死了,你不知道?说完就挤进了雨天里,像一团红晕幻化到画里去了。

那天晚上,唐晓思把我的床给占了。我在她的边上搭个铺,解决了睡觉问题。看着她宁静的脸,我发着呆。雨静静地敲打着屋顶,让我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不知唐晓思是凡人还是仙女。我和唐晓思的相遇就是如此的。以后的许多日子,她都和我在火车站附近度过,她总是在我身边叽叽喳喳,闹得我头疼。有一次,我正打算把她送回学校,就看见我的病友从马路对面眯着眼睛过来。我感觉抓到了救命稻草。我客气地和他打招呼,随后就委托他带唐晓思去看病。病友答应得很快,也许是他发现唐晓思并不招人讨厌。唐晓思像一只小猫抓着他的衣角走了。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唐晓思。

前面我说过,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梦里是一个黑衣女子站在“6”上面离我而去。现在我可以肯定,这个黑衣女子就是唐晓思。她已经离我而去。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意象。

唐晓思吃饭声音很响,一般人忍受不了。和她一块儿吃饭的时候,我总是先用棉花塞住耳朵,方能安心吃饭。她总是在吃到一半时把我的棉花拿掉,凶巴巴地看着我。我只能哀求她:我的消化本来不好,你要放过我。唐晓思笑笑,把棉花塞回去,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脑袋。我和唐晓思吃饭的事情就是如此。

后来的某天晚上,我躺在地上枕着手臂看电视,唐晓思在认真地给她的脚指甲上色。上到一半,她忽然直直地看着我说:还记得那天晚上我对你说的那句话吗?我很茫然,问她是哪句话。她说:打你耳光前的那句。我气愤地坐起来,理直气壮地说:我要是听见你说的能挨你打吗?她不好意思地笑笑:那倒是。随后又扒住我的肩膀不怀好意地说:想听吗?我躲开她,说:随便。再后来,她就哭了。脚指甲涂了一半,鲜红如血。她哭到中途告诉我那句话的内容,她说:树林很美,但我不喜欢睡在里面。我听后心里有一点悲伤。

当我从女学生的口中得知唐晓思已经死掉了之后,我就没有认真地上班(其实我从未认真上过班)。领导认为我已经圆寂,坐在办公桌前两眼死灰、动作僵硬的我只是一具行尸——他其实早就想开除我。每一个领导都想把他的手下开除掉,这是一件非常有快感的事情。那天下午无锡城里的天空灰蒙蒙的,随手抓一团空气挤一挤,就能挤出水来。我坐在汽车里穿着红色的雨衣,漫无目的地行驶在马路上。商店门口站的都是等待约会的少男少女,他们脸色发青,眼神呆滞。从饭店里走出的客人都摇摇晃晃,每个人的背后都藏着一个看不见的少女。我苦苦地寻找,企图从中发现那个可爱的唐晓思。

实际上,我和唐晓思打过许多哑谜,她让我用双手掂出奶子的分量;她问我如何治愈严重的狐臭;她甚至说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来让我猜。她却尽可能舒适地躺在床上,露出洁白的大腿。她说:树林很美,但我不喜欢睡在里面。这句话可以变化为一把宝剑,把我从头劈到脚,让我一分为二。我有义务到树林里去把她带出来,否则她就得睡在里面,显然她是不喜欢这种局面的。她说出这种摸不着头尾的话来后却能睡得像猪一样死,留下我在漫漫长夜里苦苦思索。火车从远处奔涌而来,却又徐缓而去。我为唐晓思彻夜难眠。

那是一个冰凉的午后,滂沱大雨带来满天的雾气,我和小K站在操场中间,形神凝重,表情木讷,很似两具没有生气的雕塑。唐晓思撑着一把血红色的雨伞,跷着脚,一脸坏笑。她甚至希望雨再下得大些,天空随时能挤出一两条晃眼的闪电。可是这是初冬的天气,又怎会有闪电?唐晓思大声喊:你们快些打吧,都两个小时了,我下午还有课呢。我却和小K深情地拥抱,小K像个受伤的小公鸡在我怀里抽泣,他的那件绿色的军裤卷到膝盖以上,露出洁白的小腿。这就是我和小K决斗的情景。有一次我在夜总会里喝多了,走错房间,看见小K和一个小姐在包间里相拥而泣,裤子也是卷到膝盖上的,只不过因为灯光的原因小腿已经洁白不再。小K抬头扯着脖子大叫:谁让你进来的。我内心十分歉疚,低头弯腰撅着屁股退出房间,心里庆幸他没有认出我来。

唐晓思毕业以后去了南方,临行前她来火车站找我,当时我非常狼狈,三天前房东就把我赶了出来,也没有好好吃东西。我有必要描述一下当时我的样子:头发很乱,在路灯下显得有些枯黄,因为风尘堆积的缘故,蝴蝶胎记若隐若现,眼睛很白,其余地方都很黑。对于有洁癖的唐晓思来说,我就是一堆大便。但是那次唐晓思很反常,她温柔地拥抱我,用洁白的双手擦去我脸上的灰尘。我看着她,眼泪在她的眼眶中晃动。她深情地吻我,我依稀记得她的嘴唇冰凉如金属,我笨拙地向她伸出舌头,她却没有理睬,鼻子发出呜呜的声音。她再次打了我一个耳光。“你记住我吧。”她说完话没头没脑地走了。

在一次单位组织的交流晚会上,我见到了小K,他挽着一个肥胖的妇女跳舞,因为他的小手抓不住妇女的大腰,样子显得非常古怪,像是被谁捅了一刀,举手呻吟。他看见我站在门口,很有礼貌地朝我微笑。后来我问他连长怎么没来。他低着头,肩膀颤抖了几下,说:连长有一次喝多,掉在没有盖子的窨井里去世了。我无声地拍拍他的后背,心里想,如果我的领导也如连长一般去世的话,那该多好。我又问小K唐晓思的情况。他绝望地回答我,她和毛毛私奔了。“私奔”这两个字从小K的嘴里说出,显然与它原有的意思不尽相符。从他的语气和神情来看,他和唐晓思的爱情结束了,而造成如此局面的原因就是我的病友——毛毛。

那天晚会后的深夜,我坐在床上抽烟,妻子的胖脸凹陷在枕头里,苍白而又冰冷。我有些害怕,觉得生活在离我远去。我不止一次地提过唐晓思的最后一次见面,可每次都是不一样的版本。我太想营造凄迷婉约令人陶醉的分手场景,以至于让事实失真。我知道,一定是那个多余的脑袋在坏我的好事。

怎么就凭空多出一个毛毛来。

我还是跟着我的那个务实的领导好好工作吧——我带着这么一个甜美的想法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站在“6”上面的黑衣女子对我长时间深情地注视,犹如一幅油画。天快亮的时候,我梦见了唐晓思——我的那个可爱的小女朋友。她挽着一个黑衣男人的胳膊,神情忧郁。有时她还凑到黑衣男人的耳边说些悄悄话,因为声音很小,我不能听到。黑衣男人的脸是融化在梦境里的,想象不出他的样子。我只是感觉和他似曾相识。真的很奇怪,他们两人就这么透明地站在我的面前,我却只能看见唐晓思那张娇艳的脸。我依稀看到黑衣男人的额头上有一个蝴蝶样的胎记。

2008年就要过去了。十年前的无锡和今天的无锡不太一样。那个时候有一个叫唐晓思的女孩。她美丽而又神秘。她有一个清瘦、抽象的爱人,这些都变得不是那么重要。

那天,从家门出来,刚下楼梯就踩在一堆呕吐物上,整只运动鞋上都是黏稠的污物。肯定是哪个酒鬼半夜回家坐在楼梯上吐的。我只能提着脚小心地在地上磨蹭,试图把脏东西抹掉。可最终还是回家换了一双鞋。也许就是这个时间上的安排,让我碰到了那个相当美丽的女子,说她是天仙一点都不为过。

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天气非常好,万里无云,阳光洒满了整个无锡。我在去单位的路上必须经过一家银行,在银行门口站着一个长发女子,此人的脸很白,身材匀称。特别是她的那双腿,非常细长,把她的圆滚的屁股衬托得完美无缺。她的腰和后背弓成一个弧形,头是高高扬起的。从运河吹过来的风把她的黑发抛在脑后,露出一个亮晶晶的额头。她的眼睛漆黑,鼻子高挺,嘴巴肥厚,脸上挂着耐人寻味的微笑。我傻站着不知该向何处,离她只有几步之远,能闻见她身上淡淡的香味。她穿着黄色的上衣、灰色的西裤,面向马路,矜持地站立着。这时,一辆出租车开过,她微抬右手,轻轻摆动,出租车吱的一声停下。她打开车门,抬脚的一瞬间回头向我深深一笑,说:你不认识我啦?一起在大学里躲雨的。那天我是骗你的,唐晓思没有死,在我们学校做老师呢。随后车子离我而去。

我如梦初醒。

2009年10月

宇文香

宇文香离开人世的时候,我正在玩具厂上班,每天从早上六点半一直干到晚上八点,人就像是脱了一层皮。以至于我一沾床就睡死过去,可这并不表示我能一觉到天亮。半夜的时候,我总是会醒来,有时是被噩梦惊醒,有时就是毫无理由地醒。总之是没有顺利的睡眠。在醒着的时间里,我就会想念宇文香。想着想着,就有一个可怕的念头:与其这么忙忙碌碌,行尸走肉一般,还不如咬咬牙随她去了。

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我喜欢在大街上走走,看看行人。这样的感觉很奇妙,它使我相信自己还在人世。宇文香摇头晃脑的样子时刻在我的脑袋里徘徊,我们携手走过商业大厦,在小弄堂里吃三鲜馄饨,那漂在碗里的油亮晶晶的,直晃我的眼睛。我舒服地靠在椅背上跷着二郎腿。“看你这副死样。”宇文香嘴里含着馄饨说我。那一刻,我就预感到她要出事——她那张脸就是要出事的脸。

宇文香的遗照摆得有些歪,我轻轻把它放正,却看见照片上的人物对我狡黠地一笑,我欣然接受。照片里的她笑得很阳光,额头裸露,眼睛奇大,两耳招风,鼻孔朝天,唯有小嘴拉成一线,若有所思。我稍作停留,看看照片,看看鲜花,看看人群,百感交集,再也忍不住悲伤,眼泪流个不停。宇文香慈祥的大伯拍拍我的肩膀说:年轻人,人已走,不必如此伤心。

也许这一切都是梦境,我常常想。

那是夏天的一个周末——微风轻轻地吹着我的脸庞。坐在我身后的宇文香嘻嘻哈哈地笑着。“哥,你知道知了是怎么叫的吗?”我放慢脚踏车的速度,看见太湖广场上有个男孩在滑轮滑,撅着屁股,摇摇晃晃。“你快回答我呀。”宇文香拍着我的屁股。我迎着风,眉头紧皱,看到蔚蓝的天空下一只风筝左右摇曳。我蓦然回首,身后空空如也。几辆电动车从身旁划过,迅速离去。

玩具厂在新区,离我住的地方很远,我得倒两趟公交车,才能坐上厂车。每次在路上,我都会数着戴眼镜的人们,在我长时间的不懈努力下,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在市中心,戴眼镜的人数和不戴眼镜的人数一样多;在城乡结合部,戴眼镜的人数是不戴眼镜的人数的一半;而在乡下,这个数字就变成四分之一了。我对于数人头的爱好孜孜不倦,以至于发展到后来什么都数,今天穿裙子的人数,今天戴帽子的人数,今天擦口红的人数。而这一切都源于我曾经卖过眼镜——我是一家小眼镜店的老板。宇文香第一次到我店里来穿得花里胡哨的,嘴里嚼着口香糖。她贴着柜台,左右摇晃,露出后腰一段洁白的肉。她晃荡了很久,始终不开口,我也无意去打扰她。时间似乎就在那一刻停止了,此时的我平躺在躺椅上,摸着下巴,试图把残留的几撮胡须磨平。门外马路上不知何时聚起一堆人,接着汽车都停了下来,把一条小马路堵得严严实实。宇文香兔子一样蹦出去了。

我住在一间破房子里,没有厨房,没有厕所,连床都是随时要散架的。宇文香在这张床上鬼叫的时候,床也会发出声音。我常常问她:你的这些叫声是真的吗?她总是用力打我的脑袋,企图把我打醒:你又在说梦话了。说真的,我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连我自己都搞不清何为真何为假,是醒着还是在梦中。我只是有一个最简单的想法——我要把最真实的宇文香还原出来,让我在以后几十年的人生里能记住她,见到她。我坐在破床上开始写,赤裸着上身,汗水沿着肌肉往下流,连裤裆里都是湿漉漉的一片。房子外面有个小孩大声地叫:还我老婆。我扑哧笑了。

宇文香在上海玫瑰美容院负责洗毛巾、烧水、打扫等杂活,这在美容院一干工作人员里属于最底层的,也是最被瞧不起的。宇文香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干活,到下雨天,店里没什么生意,老板娘爱丽丝买来一大包瓜子,几个女人都笑着嗑瓜子。宇文香拿出一个小本子,在上面写些什么。爱丽丝看见宇文香又在写东西,就很不高兴,大声嚷嚷:哎!大家快来看,我们的大作家又在创作了。其他女人都围过来取笑,宇文香把本子贴在胸口,红着脸说:没什么,没什么。几个女人可没有要放过她的意思,生生地把小本子夺了下来,宇文香再去抢,小本子已经被转移到爱丽丝手中,爱丽丝摊开本子大声读道:亲爱的辉,见字如见面,又是一个下雨的天气,我给你写信……哎哟!爱丽丝仰面倒地,脑袋撞在饮水机上,小本子飞出去跌落在美容床上,宇文香扑过去双手攥紧它,一瞬间,她的双眼从蓝色慢慢恢复到正常。女人们都傻了眼,忘记去扶爱丽丝。爱丽丝摸着脑袋慢慢地起来,嘴里呻吟着,起来后就在宇文香的腰间踢了一脚。当天晚上,宇文香被取消睡觉的资格,在美容院的大厅里坐到了天亮。

这两年无锡的冬天特别冷,走在大街上,风呼呼地往脖子里钻,一直冷到心里去。宇文香最受不了南方的冬天,她的那双晶莹剔透的耳朵就被冻得通红通红,稍有碰擦,就能流出鲜血来。所以她有一副造型奇特的耳套,两个紫色的馒头形状,并有一支红色天线竖着朝天,远看活像个特工。我说:香啊,我刚认识你的那个季节,你是个特工啊。宇文香咯咯地笑:我是军统的人。那一年,电视里放的都是谍战片,她也是很入魔。在我的那间破房子里,宇文香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呀,连个电视都没有,那不行。后来我在玩具厂门卫老赵那儿捡了个破电视,是老赵淘汰下来的,给我的时候还有点舍不得,一开就像是有个雷达在响。每次宇文香都是眯着眼看字幕,像只小猫咪。

宇文香洗头的水平实在不怎么样,总是把客人的后脖子搞湿了。爱丽丝就骂她:你上辈子是养猪的,猪没养好,把自己养成猪了。宇文香白眼睛看着她,双手搓着洗发泡,呆呆的。爱丽丝无奈地摇摇头:你早晚要被我开除掉的。宇文香放了个响屁,说:随便。宇文香和我说起这一段的时候,我总爱朝她的屁股看,她的屁股小巧滚圆,还有一圈类似于光晕的东西罩在上面,直晃我的眼睛。她用手指戳我的鼻子,说:你又流氓了。我摇头:没有,我只是在想你放屁的时候,屁股会不会变形。

宇文香其实很讨客人喜欢,她帮客人洗头的时候,很沉默,不像别的女人,叽叽喳喳吵得客人心烦。客人来洗头无非图的一个省事、一个放松,劳累了一天,到你这儿,还得变着法地和你瞎聊,那不是没事找事吗?所以大多数客人都指明要宇文香洗,哪怕是后脖子湿了也不要紧。这也是爱丽丝迟迟没有把宇文香开除的原因。要不然哪个老板受得了撅着屁股对着自己放屁的员工?

这也是我迟迟未有遇见宇文香的原因。她在上海待了五年。她长大了,成熟了,懂得了许多事情。她学会了上海女人的打扮,也学会了上海女人的小气。这实在是要不得的,随便哪个女人沾染上这两个恶习,都不讨人喜欢。幸好她离开上海来到无锡,也幸好遇见了我。事情是这个样子的:那是一个春天的早晨,我打开店门,一团红色就倒在我的脚背上,乌黑的头发淹没了我的膝盖。宇文香整个人都倒在我的怀里,我不得不托住她的脑袋,一张疲惫不堪的脸展示在我的眼前,我的手甚至不小心碰到了她湿答答的哈喇子。

宇文香在我的店里给我做饭的时候,眼镜店的生意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没有几个人到我店里来配眼镜,难得有几个人来,不是修眼镜腿的就是买块眼镜布的。我都不大搭理人家。倒是宇文香很热情,赔了不少笑脸。等人走了,她就掐我:别死气沉沉的,显老。我说:没劲。她天真地摸着我的脸,说了一句很老成的话:来的都是客。也许她把世界上所有人都当成了她的客人。我一直坚持认为,宇文香活得太认真,她哪怕稍微对自己马虎一点,说不定现在我们还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玩具厂里有三百多个工人,大多数是女工,她们每天负责坐在机器边取玩具片,有毛刺的修修毛刺,有花边的刮刮花边,工作重复而枯燥。人和机器一般,但却不能出错,犯了错,半个月的奖金就没了,也许要扣掉一个月的奖金。我大学专业是机械工程,在玩具厂负责机器的维修和保养,只要机器正常,我就很清闲,可以待在开着空调的小办公室里喝茶,翻翻报纸。更多的时候,我是在3号机旁转悠,因为宇文香就是收3号机的玩具片子。宇文香一身白色的工作服,胸口挂着工作卡片,上面的照片也许是她读书时拍的,脸很阳光。哪像她现在这个样子,噘着个嘴,对眼下这份工作是一万个不满意。我走到她身边讨好地说:今天回家,我去市场买只鸡,煮汤给你喝。她双手熟练地接着活,嘴巴捂得很紧,朝我看看,又低下头去。那阵子,她常常发牢骚:还是应该多读点书的。吃亏了。像你有学历就可以坐着喝茶看报纸。

在玩具厂都快干了半年,宇文香对我的态度仍旧是老样子,不冷也不热,有时就算和气一些,也总像是装出来的。她总是埋怨我不该把眼镜店关了,就是生意差些,那也是帮自己打工,无须受哪个老板的气。我笑着说:怎么不受气,你不是也要受我的气吗?她深深地看着我说:受你的气我是愿意的。

无锡这个城市,很没有人情味,和人特别难处,没有谁会把你当成真正的朋友,利欲心太重。我平时很少与人往来,得空的时候,骑车到乡下转转,马山、阳山几个地方都出杨梅、水蜜桃,上市时节,我总会买上一些带回去给宇文香吃,她很开心,也很容易幸福,望着我的刹那,眼神里尽是柔情。

秋天的时候,宇文香离开了我,这是我早就预料到的。自从到玩具厂上班,她的心情就没有完全好起来,哪怕是做爱达到高潮的时候,她的双眼都充满着忧郁。她经常说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就问她:高潮没有到吗?我再试试。她厌恶地推开我,找一条毛巾盖上洁白的身体,眉头紧锁,不再理我。我也赌气,穿上衣服到夜排档上喝酒,夜排档上炒菜的师傅光着膀子,汗珠儿成串地滚下来,吸着嘴,像是有鼻涕要掉下来。我喝着酒,吃着菜,一下子就恶心得想要吐,觉得酒和菜都是黏黏的,再也吃不下去了。马路对面一大群艳丽的女孩勾肩搭背蹦蹦跳跳地过来,躲避着出租车快速驶过溅起的泥水,嘻嘻哈哈的。她们的腿都洁白如霞,一堆人排好队在烧烤摊前点东西吃。我看着她们,看到了无数个宇文香的影子。我叫老板买单,老板还不时回头看那些女孩,斜着眼睛和我说:鸡婆们都下班了。

那天晚上,我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宇文香已经走了,她的衣服、笔记本都已不在,一张碎纸条被放在晚饭桌上,在一群没有收拾的碗筷中间显得特别刺眼,纸条上就一句话:我走了。我颓废地坐在床上,脱去上衣,任汗水直流而下。阳台外的晾衣架上,一副奶黄色的胸罩孤独地挂在上面,随风飘荡。

2009年春天,我在一家玩具厂上班,每天倒两趟公交车,然后坐上厂车去上班。灯火通明时分我回到破房子里,关上门,把整个灿烂的无锡都关在门外。我顾不得吃晚饭,坐在床上赶紧写字,因为我怕时间一长,就都把宇文香给遗忘了。宇文香躺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没有好好欣赏她,等她走了掏空心思却怎么也想不起她。她的身体长得究竟如何,胸是大是小,屁股是圆是方,不得而知,只是摸在她腰间清凉的感觉还在,就如2009年无锡的春天从运河吹过来的一丝凉风。

宇文香从我这里出走以后,去了一家夜总会上班,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来往于每个包厢。我在玩具厂检查机器的时候,她在夜总会后堂里睡觉;我在破房子里睡觉的时候,她在夜总会的包厢里被各种客人检查身体。在无锡的这个城市里,我是检查者,她是被检查者;我过得很灰暗,她却过得很华丽;她的爽朗的笑声回荡在麦克风下,而我因思念宇文香而流下酸楚的泪。

宇文香的大伯是个瘦小的老头,在秦皇岛信访局做了几十年的打字员,没有做官。大多数的时候,他都很沉默。他哽咽地告诉我,宇文香的父母早亡,宇文香一直跟着他生活,从小很要强,事事都要争第一,不像她的堂哥,性格圆滑,遇事能躲就躲,躲不过也能低声下气地求个饶事情就过去了;也不至于赤身裸体地死在宾馆里,脸面都丢掉了。大伯说着说着思绪就乱了。我也没有打断他,他最后擦掉眼泪,斩钉截铁地说:凶手肯定不得好死。

我从小就有个隐形人在我身边不停地唠叨:人生在世,当切忌冒进,事必超然,才可安然。我不知道宇文香的人生里有没有这个隐形人和她说这些话。其实,宇文香刚到夜总会上班还是有她的底线的。每次陪客人最多就是摸摸身体,并没有过多的下贱。下贱这个词宇文香和我在一起的时候经常说,她说:人要活得不下贱,就必须高高在上。这也是她一生奋斗的目标,以至于当这个目标迟迟不能到来或者意识到到来的速度委实太慢的时候,她才会选择更快的方式。她频频答应客人出台的要求,只是费用要得很高,但是大多数客人还是愿意的,因为宇文香的身体还是非常诱人的,这个我最清楚。

从火葬场回来,我在市里游荡,天气很好,非常适宜出游。公园门口人群络绎不绝,我的双耳嗡嗡地响,密密麻麻的说话声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就像蓄满水的气球眼看就要炸开。我的内心充满恐惧,以为世界末日就要来临,直到晴雯拍我的肩膀,我才如从梦中醒来,眼前一个纤细干净的女人,她关心地问我:你怎么了?脸这么白。我摇摇头,看着水池里小孩驾着船儿狂欢。晴雯紧紧盯着我,企图扶我。我拒绝了,正要离去,她拉住我的手说:想和你聊聊,聊聊宇文香的事。

我坐在破房子的破床上,把内裤套在头上,写我和宇文香的那点破事,仲夏的阳光从门缝里钻进来,细小的灰尘在阳光里跳舞。我挥汗如雨,如一个木匠小心地打造一件家具,我正在小心地打造一段故事——我和宇文香的故事。甚至看见“我”和晴雯走进来,我都懒得理会。实际上他们也没有看见我。晴雯一进屋就脱衣服,边脱边说:先玩玩还是先聊。说完她已经把白色内裤卸下,随手一扔,却正好扔在我的脑袋上。“反正随你。”她说。因为我在聚精会神地写字,也就没有工夫把内裤取下,这样一来,我的脑袋上就有两条内裤:一条我的,一条晴雯的。倒是和晴雯进来的“我”无力地坐在床尾,说:不玩了,聊聊吧。晴雯说:可以。同时她像提狗屎一样提了一下“我”的衣服:脱了,脱了。于是“我”也像剥玉米般迅速地把衣服脱掉,一股脑儿地扔在我的脑袋上。

2008年的夏天,宇文香死了。我非常伤心,那时我正在玩具厂上班,去完火葬场后,我就和晴雯回到破房子里,我们光着身子,面对面盘腿坐在我的破床上。我看见晴雯的小肚子微微隆起,似乎里面有一个三个月大的婴儿。我们开始了一段非常关键的谈话。

晴雯:宇文香很爱你,一提起你就哭,一哭就是想你。

我:我也很爱她。是她抛弃了我。

晴雯:不对,她说是你抛弃了她。

我:现在人都死了,谁抛弃谁不重要了。

晴雯:宇文香每次出台都很痛苦,想不去。最后却都去了。

我:据我所知,她很乐观,没有人能控制她。

晴雯:她常说累,说社会太复杂,想做个好人都难。

我:她根本就不是坏人。

晴雯:她和你约会回来后,人就变了,她说再也无法回头了。很绝望。

我:不可能,她走后我从未和她见过面,她骗你的。

晴雯摸摸我的额头:你是不是发烧了?

我:没有。

晴雯:那怎么尽说胡话。夜总会你来了不少于十次,都是在后堂悄悄和宇文香见面的,每次都很亲热,趁机又摸又亲的。

我:你搞错了,那个肯定不是我。

晴雯:要不我怎么认识你?怎么会跟你到这个破地方。

我:……

晴雯:我知道你就是看不起干我们这行的,你这个人假清高。

我:……

晴雯:每回说再也不来了,可下回依旧见你抱着宇文香哭。

我:……

晴雯:你怎么了。哎……算了,不说宇文香了。你太瘦了。

我:别看我瘦,有的是力气。

晴雯:哈哈,我不相信。就你?

我:可以试试。

晴雯:试试?

我:试试!

2008年的夏天,宇文香死了。她是我最爱的人。那时我正在玩具厂上班,宇文香在夜总会上班,她说社会太复杂,所以就不停地出台,最后死在宾馆里——她工作的地方。我和她究竟谁抛弃了谁,永远都没有答案。我光着身子在破房子里写我们俩的故事并希望从中得到答案。其中有一个场景被我从沉睡的记忆中找到,对答案有一丝帮助。我曾经是一家小眼镜店的老板,所以我养成了数人头的习惯。曾经有一段时间,在凌晨的无锡街头,我躲在昏暗的小巷子里,双眼炯炯有神地盯着夜总会的门口——我在数宇文香接客的人头。

宇文香做过打杂的,做过洗头妹,做过我的烧饭工,做过夜总会的小姐,却总是做不了我的妻子。华灯初上的时候,我就会思念我的爱人宇文香。她给无锡的夜晚带来了欢乐,却给我带来了痛苦。我在一家宾馆里和宇文香叙旧,我们激烈地在床上做爱,双眼充满血丝,我劲道的双手抹上了宇文香细白的脖子,像捏死一只小鸡一般。

我从宾馆出来的时候,环卫工人都已经开始上岗,载着蔬菜的三轮车呼啸而过,几家大企业的接班车准点开出……我擦去额头的一丝冷汗,自我安慰道:天,终于是亮了。

2010年8月于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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