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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选择博士导师

帕克曼教授的身体状况一年不如一年,据医生说她得了一种叫什么神经末梢的疾病,好像与癌症有关。她开始减少来实验室的时间,大概每周能见她两次;后来两周也见不到一次。看这个趋势,帕克曼可能维持不了这个实验室多长时间了。我很有可能面临另择导师的情势。我觉得可惜和遗憾,帕克曼教授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好人。在刚来美国的那一段日子里,我受到了她无微不至的关怀;在工作和学习上,她也给了我许多的指导和鼓励,让我逐步度过了来美后不同文化和风俗所带来的惊异和困扰。后来,她又逐步地帮助我适应了紧张的学习压力和考验。

我从来没看见帕克曼发过脾气,或训斥什么人。每当我有问题时,我都会自然而然地感觉到她是我唯一的支柱和依靠;当我带着问题来到她面前时,她总是那么和蔼和耐心。我有时会觉得她像母亲一样那么可亲。

每年过感恩节时,她都会请我们实验室的人到她家去做客。她会做一桌子很丰盛的典型感恩节饭菜来招待我们,其中当然有烤火鸡、烤玉米糕、烤红薯,等等,这些都是感恩节晚餐不可缺少的菜肴。她还会做一种菠萝蛋糕,在蛋糕中间夹了一层菠萝,味道美极了,是子健的最爱。每次,她一定要让我在她们家做一道中国凉菜,当然是辣的那一种;她喜欢极了,逢人便夸。这以后就成了惯例,每次去她们家做客,一定要做一道中国凉菜。

晚餐开始时,一定是帕克曼先生主刀,将烤好的火鸡一片片切下来,分到每个人的盘中;然后,大家一起作饭前祷告,这才开始动刀叉。

从我们来到美国后,吃过的第一次最正规的美国家庭餐也是在帕克曼家。除了去帕克曼家过感恩节外,我和子健闲时还会去她们家玩,在她家的小菜园子里帮着种种菜、浇浇水等。她们的房子后院是一块靠山林的、非常寂静的小草坪,那儿的小树枝上挂上了几个鸟食瓶,常常会有一些极美的珍奇鸟儿光顾;从客厅的落地式后窗玻璃往外观赏,真是一种恬静神怡的享受。

事情总是不尽如人愿,我真的到了不得不重新选择导师的时候了。1992年年底,由于帕克曼的身体每况愈下,微生物系不得不让她关掉了实验室。

我去帕克曼家看她。看见我来了,她上来迎接我,脸上露出了笑容,眼神还是那样和蔼可亲。我发现她比以前苍老了许多,褐色的头发中出现了不少白发;人也显得有些虚弱和憔悴。看着她,我心里一阵心酸,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最近好吗?课修得还顺利吧?”她先开口了。

“哦,……好,一切都很好。”我从伤感中回过神来,急忙回答。

“你丈夫他还好吗?”

“他也很好,正在做学位论文。”

“我感到很欣慰,你们都适应了这里的学习和生活。”

我们都沉默了一会儿。

“您身体怎么样了?好些了吗?”我又开口问。

“不太好,医生建议我多休养。”她说,“我恐怕要关掉实验室了,以后就教教课,不再搞研究了。你应该去选择一位新的导师指导你的论文。”

“非要这样不可了吗?”我有些难过地问。

“我想是这样的。”她也有些伤感地答道。

当我重新有了选择导师的机会时,我真的不再想在微生物系选择了。我突然记起,在上高级免疫学课时读到一篇论文,那是在《科学》杂志上发表的,论题非常新颖,思路也很清晰。这篇文章正好是本校生物系的一位很有名气的教授发表的。这位教授不仅是学校生命科学方面最好的教授之一,而且在全美做噬菌体表达方面也是先锋和领军人物,他在这个领域很有些名望。我想办法找到了这位乔恩.史密森教授,希望他能接受我做研究生。

这是一位留着大胡子,衣着不检点,非常有个性的教授。从他的姓,你就能判断出他是一个有着英国血统的人。他深褐色的头发梳着短分头,鼻梁高而鼻头尖,脸型瘦削,戴着一副眼镜。他有着一副在电影上常常可以看见的那种科学家的形象。他是一位大家都公认非常聪明的人;思维敏捷、很有创新,不喜欢跟在别人背后人云亦云。他虽是一个年近50的人,但不老于事故,很单纯,表达方式直截了当,发起脾气来则很吓人。总之,我认为他是一位非常好的科学家,有着科学家的优点,当然,也有着科学家的缺点。

有人曾劝我不要去找乔恩,说他要求太严格,又爱发脾气,将来日子一定不好过。

可我想,任何事物有利有弊,没有十全十美的;我既然要学东西,那就别怕他有脾气。

我决心已定,只要他收我,我就去。

跟他的第一次谈话印象很深刻。我大致介绍了一下我的情况后,他就开始问我了。

“为什么想到我这里来?”他眼睛看着别处,漫不经心地问。

“我上课时曾经读到过您的论文,很欣赏,也很佩服。”我回答说。

“你愿意做噬菌体表达方面的研究?”他眼睛仍然看着别处。

“很愿意。”我赶紧回答,眼睛一直紧盯着他。

他转过身来,正视着我的眼睛,目光锐气逼人,左手下意识地捋了一下他下巴上的胡子,开始对我进行考核了。我当时并没有什么思想准备,只好凭我平时的知识和经验积累作即兴回答了。这虽然是一次非正式性的考核,但我知道这关系着我是否今后能做他的学生。他问了我一系列的专业性问题,例如,在某实验室中碰到了一些问题,应该用什么方法来解决;又如,某一个试验如要得到某种结果,该用什么手段和方法,等等。其中有一个问题我印象很深刻。

“如果你手上有一种动物血清,内含某种细菌毒素的抗体,也有抗这种细菌的其他抗体,你如何将毒素抗体提取出来?”他考问道。

“可以用不产生毒素的这种菌体本身对血清进行吸收,将抗菌抗体去掉。”我想了想回答道。

“如果需要非常纯的单一抗体呢?”他又追问道。

我迟疑了一下。他站起身来走出了办公室。我愣了一下,不知他什么意思,也许是给我点时间考虑吧。过了十几分钟,他进来了。

“也许可以用亲和层析的方法吧。”我试着回答说。

他脸上好像有一点隐约的微笑,没有作任何回答。最后,他既没有说收我,也没有说不收我,只是说让我回去等消息。

我虽不知道他的决定,可我认为他对我的回答是满意的。我相信他的其他研究生不可能给他这样的回答,他们没有我这样的经历。果然,不出几天,他打电话让我去。

到了他的办公室,他告诉我他已经决定接受我了,我可以去他的实验室做研究生了。

我心里一阵欢喜和激动;还没回过神来,就听他接着说:“免去所有的学费,每年研究助理的工资1.8万美金。”

听他这么一说,我吃了一惊。这么高的助理金,当时在本校最高的研究生助理工资不过1.2万美金;这相当于一个全日制工作的实验室技术员的工资。我没说什么,有点不太相信地走了出来,心想今后一定要努力干才能对得起这份工资了。其实,当时对我来说,他能收我做研究生就很满意了,这么高的待遇,着实让我有点不知所措。

从那天起,我就开始了我真正的研究生课题——噬菌体肽链库的构建和筛选。从那天起,我今后的研究方向也就被锁定了。

乔恩实验室里有五六个人,有博士后、研究生、技术员等。吉米,博士后,是一个身材矮小的白人女子,长着一副小巧女人的脸,但已经看得见岁月留下的细细纹路,浅棕色齐腰的长发往后扎成一束。她性格外向,爱说话,人看起来蛮机灵的。据说她以前就是乔恩的博士生,毕业后去圣路易斯医学院又读了一个医学博士,回来实习时觉得做医生没意思,又回到乔恩实验室做博士后。按理她的背景和基础是很强的;有双重学位,而且在乔恩实验室又做了一些工作发表在《科学》杂志上了,这是美国科学界最著名的杂志。她很想得到一个大学助教授的位置,可总是不能如愿以偿。有很多学校看中了她的背景,请她去面试,让她给讲座,可最后都没录取她,不知是为什么;好像是说她演讲能力太差。我去的时候她刚结婚不久,丈夫是生物系的一个年轻教授,个子很高。他俩一高一矮走在一起,你会感觉有些不太相称。听晓珍说,她自己个子矮,就想找一个高的。

乔恩手下有两个技术员,一个是董晓珍,另一个是罗伯特。晓珍从中国大陆来,南开大学毕业,人很伶俐。她丈夫化学仪器分析硕士毕业后,在密苏里大学的蛋白分析中心工作。他们有一个女儿叫玲玲,当时4岁。晓珍常常在实验室里把她的宝贝女儿挂在嘴边,我们已经很熟悉玲玲了。晓珍主要跟吉米一起工作,给吉米做实验。

罗伯特一眼看上去就是一个粗人,中等个子,穿着很随便,长发到脖根,胡子拉碴,但戴了一副眼镜。他是一个退伍军人,参加过越南战争,脾气很古怪,好发脾气、骂人。

他跟着乔恩做实验,只害怕乔恩一个人,只有乔恩能降伏他。

罗伯特跟乔恩俩人简直是天生的一对,乔恩专动脑子,不动手;罗伯特专动手,绝不动脑子。所以,乔恩设计好实验,每个细节都不能少;他就只负责照做,一点也不想;如果步骤写错,他就做错,还不能怪他。他有时还骄傲地自称是乔恩的双手。我们有时背地里笑他是Robot,也就是机器人的意思,正好跟他的名字谐音。他就好像是乔恩的一双机械手似的。

罗伯特跟实验室的其他人关系通常都搞不好,大家都对他又怕又恨。他动不动就骂人,学生来了多半都会被吓走或气走。乔恩多年对他形成了依赖,也就只好随他去了。

他娶了一个新加坡的老婆,有一儿一女,全家靠他一人工作,生活还是有些困难。我们有时挺同情他,但骂起人来又恨他。可是,如果你摸着了他的脾气,也不是完全不能相处。

我进实验室后,成为了乔恩的博士研究生,直接在乔恩的指导下工作。我就这样开始了我研究生的新课题。刚开始当然是跟着晓珍和罗伯特熟悉一些实验室的常规方法和技术,特别是一些有关噬菌体的培养、提取、保存等,这些都是我以前从来未接触过的。另外,很重要的是一些做DNA、分子生物学方面的技术:质粒DNA的提取,DNA序列测定,DNA酶切、连接、转化等等。

我进实验室后,第一个小项目就是将两种经基因工程处理过的ConA和CARP噬菌体扩增培养,提取噬菌体DNA;然后,测定DNA序列。工作做得很顺利,几天时间就将DNA序列结果拿到手了。一次成功,没做第二次,而且,实验结果清晰完整。乔恩看了以后很满意。

通过这次实验,乔恩知道了我的实验基础和能力,不是一般研究生可以比的。当然,我也不能跟一般的学生比,我有七年实验室研究和工作的基础。尽管我是在中国工作,但实验和研究的基本原理和原则是差不多的,只是有些方法和技术不同而已。

我进实验室后没多久,又来了另外两个学生。一个是当年入学的博士生,山姆;他开始到我们实验室做轮换尝试。山姆是一个长得很帅的白人男子;中等偏高的个子,深褐色头发,总是修剪梳理得很整齐;一双深褐色眼睛说起话来很传神;衣着不算讲究,但也不是太随便。他来做轮换,实验室里的人对他印象很好,都希望他能留下来做乔恩的博士生。后来,他果真留了下来。

另一个学生是一个硕士生,玛利亚;她是从古巴来的。听说,一年前她就在乔恩实验室,后来因为怀孕生孩子,不得不停学一年;现在又回来重新开始。她长得跟美国人没什么两样,只是有点南美人的轮廓;皮肤很白,黑头发,个子矮矮的,有点偏胖,也许是刚生完孩子的缘故吧。

实验室人多了,事情也开始多起来,要麻烦罗伯特的事情也多起来,罗伯特的脾气开始见长。玛利亚是最害怕他的一个,罗伯特好像也知道这一点,常常吼她、骂她;她只好回家偷偷抹眼泪。乔恩找罗伯特谈话,胁迫他收敛点,不然有可能炒他的鱿鱼。

罗伯特由于害怕乔恩,也就开始安静下来一些了。

其实,罗伯特人并不坏,没那么多坏心眼儿,只是人粗鲁些,性格不太适合学术界和教育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如果你能了解他,也不是完全不能相处。

我很快就进入了研究正题。接下来要做的是摸索出一个新的、较有效的DNA诱变的条件和方法。我与乔恩商量了一下,决定先试一下现有文献中的方法,利用PCR引进点突变。结果发现,在所有的突变中,A/T突变的比例远远高于G/C突变的比例,这将会影响我们课题的成功性,会引起突变的偏向性。

随后,我们决定试一种新的方法,在PCR反应中加人一种次黄嘌吟碱基,它能与四种碱基均等配对。从原理上讲,这种方法引入的碱基应该没有选择性,机会均等,不应该有突变的偏向。果然,用了这种条件后,在突变中A/T与G/C的比例基本接近,这个结果让我们很满意。于是,我们决定采用这个新方法来完成我们的课题。

这个实验我也做得很顺手,一次成功,不需做第二次。我挑选了100个克隆来检测DNA序列,95%以上的结果清晰可读,这使乔恩大为惊奇。他没想到我才做了两次,就可以达到这么高的成功率,可以说是他们实验室最好的一种结果。罗伯特做DNA序列分析这么些年,经常的结果也只有70%的清晰可读率。

乔恩看起来有些兴奋和激动,在实验室里走过来、走过去,一会儿过来看看我的结果,脸上带着微笑走出去了;一会儿又走进来看看结果,坐在旁边看着我输入我的序列结果;再后来就不是看结果,而是看着我。我不知他在想什么,也许在想,这中国小妞还挺厉害,真看不出来;看来她很快就能完成她的课题了,她能做出一篇很像样的论文来。

这次的结果也出乎罗伯特的预料之外。乔恩实验室里几乎每天都做DNA序列测试,在生物系,乃至整个学校他们都算得上测试DNA序列的专家了,没想到让一个新来的学生两下就比下去了,多少觉得有点失落和不平衡。他也两次跑过来看我的结果。

“你们中国怎么说物品?”他问我。

“就是stuff(东西)。”我说。

“那就在我背上写上‘东西’两个字。”他说。

“为什么?”我有点不明白地笑着问。

他笑了笑,走了。我后来想了想,他可能是想说,自己是个没用的东西吧。

从此以后,他不再小看我,对我开始比较尊重起来;对我提出的要求和帮助都尽力满足,不再刁难和不耐烦了。

我除了做课题外,还有一门很重要的课要修,一门研究生的高级分子生物学课。

这也是一门微生物系开的课,由几个微生物系搞分子生物学的教授一起开的。我从微生物系刚跑出来,而且,以前上免疫课时与教授们还交过手,也许他们还耿耿于怀呢,正愁找不到报复机会。这下我自己送上门去,那还不狠狠地制制我。我心里大有要被送进虎口的感觉。可这是一门必修课,我非去修不可。

我只好硬着头皮去上这门高级分子生物学的课了,心想,如果他们想整就让他们整吧,反正我也逃不掉。跟我一起修这门课的还有我们实验室的山姆和生物系的另外一个中国女生。有时因为在同一实验室,山姆常叫上我一起去上课。这些教授们也都看出我和山姆一起都是从乔恩实验室里来的。

我上课时不怎么吭声,听完课、记好笔记就走人。幸好这是一门大课,30~40人上课,都是来自生命科学的各个院系;不可能一个个讨论论文,一般都是老师在上面讲解和分析论文,我也就可以不想吭声就不吭声了。我想尽量低调一点,省得他们找碴儿。

上半期主要由麦科特教授主讲。他是微生物系分子生物学方面的骨干,人显得精明强干;但性格好强,具有侵犯性,感觉有点盛气凌人,系主任也怕他三分。可是,他对手下的人很呵护,微生物系比较强的学生和博士后差不多都在他那里。他总是不满微生物系现在给他的条件,嫌实验室太小,甚至想跟系主任换实验室。他觉得,系主任占着一个大实验室,仪器设备又好;可人又少,又不出成果。他自己每年拿着大批的基金和项目,可实验室又小,人又多,挤不下,心里很不痛快。有一次,他还吵吵着要去另外一个学校当系主任呢,不知最后为什么没去。

麦科特是一个什么都写在脸上的人,我知道他对我离开微生物系是不满的。他们都认为帕克曼离开后,我怎么也应该在微生物系选一位导师;没想到,我竟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微生物系,在外系觅得一位高师,心里大为不满。可我又能怎么样呢?只好什么都不说,上课时做到不卑不亢就行了,别去在乎拿多少分。

半期考试下来,果然不出所料,我只拿了70多分。看来又有点悬了,下半期如果拿不到90分,我大概又要吃C了;压力和危机感又一次袭上了心头。可奇怪的是,跟我一起上课的那个生物系的中国小女生却拿了98分,这可有点太离奇了。这是一门研究生高级课程,一般不会给这么高的分数;而她,一个并未读过多少论文,刚大学毕业不久的初级研究生,有时还糊里糊涂地来问我一些问题,怎么会这么厉害?也许她很努力,就是学得好嘛。我懒得去管这么多,管他给多少呢。反正我没有退路,只得往下修。

下半期是由另一位教授卡隆主讲。卡隆是一位比较年轻的助教授,是做酵母菌研究的。他个子不高,黄头发,说起话来慢条斯理,可特别响亮;老远你就知道是他在说话。他给人的感觉不是那么盛气凌人,较为温和一些。但愿他也没那么记恨我。

很快就到了期终考试,如果拿不到总分80以上,这门课我就会有问题拿B的成绩了。当时的情形的确有些险恶,一种隐约的危机感再一次袭上了心头;可我好像已经不像以前那么紧张和害怕了。我认真地复习和准备了所有的书本和资料,考试时也认真回答了每一道试题;也就是说,我尽到了一切努力,至于是什么结果那就不在我的掌握之中了。随他去吧,我不去想了,听天由命吧。

考试结果下来了,我终于拿了一个B。谢天谢地,我已经满足了,只要他们让我过关就行。可是,奇怪的是,生物系的那个中国女生也没能拿到A,而是我们实验室的山姆拿了一个A;这样的结果同样让人意外。山姆,一个刚入学不久的学生,虽说人也算灵光,但就那么拔尖?几十个微生物系、生化系和生物系的研究生同上这堂课,其中不乏高年级的研究生;而且,这种高级课通常只给一两个A,也就是说你应该在所有这些研究生中特别拔尖,才有可能拿到这个A。一般都是美国白人男生拿到,这已是不成文的惯例了。

我想,并不是外国人不够聪明,不够拔尖。在美国,你听不见,但随时随处都能感觉到这种对种族和性别的歧视。但不管怎么说,这次山姆拿的这个A,拿得有点蹊跷。

不知那帮微生物系的教授们玩的是什么把戏,在生物系来修此课的三个学生中间耍来耍去、神出鬼没。也许他们觉得这样的最终结果才是一个最佳的方案,能达到所有的目的。半期,那个中国小女生拿的98让我们不能说他们种族歧视;现在把A给了山姆,既不得罪乔恩,又挑拨了我和山姆之间的矛盾,也能让我心里不痛快又不好说。

他们真是小看了我的肚量。我早有思想准备,还是不卑不亢,A给谁我都不悲不喜;只要我能拿B,能过这个关就行。再说,真正的水平高低根本不是靠一个A或B来证明的。

这样的结果倒是有点出乎山姆的预料,他显得有些惊喜若狂,大概是一个不期之喜吧。

我很高兴,终于上完了这门课。以后的课都不必在微生物系修了,也用不着那么紧张了。可是,虽然我不在乎,山姆却好像从中感觉到了我与微生物系之间的微妙关系。其实,山姆这个人内在的东西并不像他的外表那么悦目。他不是一个胸有大志、心胸开阔的人;而是一个唯利是图、嫉妒心强的人。

第二学期,他又主动要跟我一起去修另外一门课;还非要跟我一组做项目。可是,做到半中间,突然没有任何原因地当着任课老师的面一定要跟我分组,说跟我做不下去了;把我搞得摸不着头脑,不知为什么,不是一直都做得好好儿的吗?

后来我才明白,他是想造成一种印象,像上次一样,视乎我们是一起来上课的;可又故意要闹得跟我意见不合,想得到老师的注意和欣赏。他忘记了这里不是微生物系,想从新再来一次我拿B、他拿A的好戏。

分就分吧,有什么大不了的。我立即去找米莎,跟他们组成了一组。到了考试的时候,因为仪器设备不够,只好有些组先考,有些组后考。

我们组最先考。刚考完,山姆就跑来打听考试内容。他还没考呢,这不是明显想占便宜吗?他态度好极了,好像根本没有跟我闹过分组的事,装得若无其事,无所谓的样子。我不知他怎么会这么不顾及自己的人格和尊严。我不想当面羞辱他,但我也不想告诉他什么。

“这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们不是刚考完吗,说说看,都有些什么?”他说。

“你们明天就考了,到时你就知道了。”我说。

“是什么类型的题呢?”他又问。

我没吱声。

乔恩在里面的办公室也听到了他的问话,实在忍不住走了出来,带着疑惑和质问的眼光看着他,好像是在说,你怎么能问这种问题呢?山姆显得有些尴尬,见我不愿意说,只好快快地走了。说不定又去问别人去了。

这是化学系和生化系开的一门分子结构分析课程,结果并不如他所想的那样。当他知道我拿了一个A时,好像有点失望。我懒得问他拿了什么,也不想关心。

随后的一个学期,山姆自己又去微生物系选了一门初级免疫学课。他费了很大的劲,差点吃一个C,心里极为不痛快。这下他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上次不是我在那里给他垫着底,那些教授们根本不会把他放在眼里。现在他终于知道自己姓什么了,值多少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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