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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一条名叫史蒂夫的天使鱼

第二天早上,灰暗阴冷,至少以迈阿密的标准而言算是如此。如旧硬币般暗沉的云团从北方汹涌地压了过来。风势渐劲,树上的棕榈叶纷纷坠地。昨天,走私禽鸟的官司打得很艰难。维多利亚似是穿上了刀枪不入的甲胄,史蒂夫则处处注意自己的礼仪。他甚至兑现了一半的承诺:“体面”是做到了;“赢”还任重道远。庭审将在上午10点继续。他本应花时间为此做准备,但家庭责任是第一要务。

他家位于椰林区金桔大道,是一栋门窗漏风的平房。CD机播放着吉米·巴菲特[9]的《放松到底》。史蒂夫把火腿奶酪三明治放进烤箱,又匆匆做了杯木瓜奶昔。早餐一般不吃这些,不过宝贝外甥点名要。他们之间有个协议:自己点的餐,必须吃光光。

春夏秋冬,博比的穿着始终如一:下身宽松短裤,上身T恤衫。他瘦得皮包骨头,细腿细胳膊像是四根钢管,沙色头发根根直立,仿佛他刚把一根手指伸进了插座里。再加上两排闪亮的正齿钢丝架,还有一副永远都脏兮兮地歪向一边的黑框高度近视镜,简直就是完美的学霸形象——只不过他在家上学,没去什么卡佛中学。

把博比放到三条街以外的公园,他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但是对于听到或读到的东西,他都能一字不落地复述出来。所以,任何有关时事新闻、棒球统计资料的争论,史蒂夫都别想赢。至于78天14小时12分钟以前做出的去迪士尼乐园的承诺,他也别指望能食言。医生称这种现象为回声性言语,是伴随发育迟缓而出现的超常智力优势。

前不久,博比发现了一个意大利食谱网站,然后就迷上了烤三明治。为了迎合外甥的新喜好,史蒂夫专门买了一个帕尼尼烤箱,一日三餐全靠它。

此刻,史蒂夫就在为博比制作三明治,他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堪比正在做雕塑的米开朗基罗。博比站在一旁监工,决不允许他偷工减料。如果融化的奶酪溢出面包边缘或是烤制纹路不均匀,博比便会大声尖叫,用头撞击橱柜,然后如掷飞盘般一甩腕,将三明治扔过厨房。

“恰巴塔新鲜吗?”博比问道。

“那当然。”

“火腿是黑森林的吗?”

“如假包换。”

“是里科塔奶酪吗?”

“羊奶,完全按照你的要求来的,小家伙。”

博比神色凝重,就好像史蒂夫正在从铀里分离钚一样。只有见到三明治华丽现身——融化的奶酪完美地裹住一片片火腿,酥脆的面包上留下匀称的烤制纹路——小家伙紧绷的脸才会放松下来。三明治还在烤,CD机里的吉米·巴菲特还高歌着为周末而活、纵情享受。就在此时,电话响了。反正肯定不是西礁岛那位吟游诗人约他一起钓鱼,史蒂夫索性让答录机答复:

“我是赫伯特·T·所罗门,离职律师。”

史蒂夫的父亲赫伯特·所罗门生于萨凡纳,虽然他并非好几十年都住在美国南方腹地,但讲起话来抑扬顿挫、十分动听。史蒂夫相信父亲是故意拿腔拿调的,那是他赫伯特的名片。父亲的剪贴簿里有一张褪色的剪报,报道称他的一场结案陈词“余音绕梁,有如唱给天使的圣歌;平易乡土,堪比丰饶的农场;回味无穷,胜过甘甜的蜜汁;情真意切,仿若虔诚的祈祷。”若非要描述史蒂夫的庭辩风格的话,只能比作化粪池里爆炸的手榴弹了。

“我的眼线说你又面壁思过了。”父亲那好听的声音传进了答录机。“史蒂芬,我教你要赢出风格、赢出风范,不是靠胡搅蛮缠、偷奸耍诈。还有,你什么时候带我外孙来这里?”

“这里”指的是舒格洛夫岛,就在基韦斯特岛以北,是赫伯特专属的“古拉格”[10],只不过比西伯利亚温暖多了。

“得有人教这孩子钓鱼,你肯定教不了。”

外公带着外孙去钓鱼。家里何时出了个诺曼·洛克威尔[11]?史蒂夫不无苦涩地想着。赫伯特·所罗门就是那种当祖父比当父亲称职得多的人。当年他什么时候花时间陪过史蒂夫?和他打过几场球?那些个运动会他露过几次面?还有露营旅行,他又参加过几回?

史蒂夫知道自己对这个以事业为重的父亲仍耿耿于怀。赫伯特·所罗门如愿以偿地成了一名伟大的律师、一名伟大的法官,然后又从事业之巅栽了个伟大的跟头,瞬间坠入谷底。史蒂夫和父亲不同,他有自己的追求。当然,他也想要功成名就,但他不想委曲求全:不做妥协、不玩政治、不拍马屁。截至目前,他的策略尚未奏效。

“别以为用大提琴打驴屁股能让它就范,更别提什么智取北梭鱼了。”赫伯特继续道。

史蒂夫心想,这心灵鸡汤怎么变味儿了,他一把抓起电话。“你好,老爸,冷静点,好吧?”

“你怎么不接电话?”父亲质问道。

“因为我不想一大早就干架。”

“少耍贫嘴。我听说欧文·格里德利把你关起来了?”

“没什么大不了。”

“没什么大不了才怪。你真他妈丢人。”

“我丢人?我的照片可没登报,也没赶在被人起诉前,自己灰溜溜走人。”

“你的照片没登报,那是因为你接的案子都不值一提。”

“我要挂电话了,老爸。”

“等等。你今天穿什么出庭?”

“老天,我又不是10岁小孩。你用不着——”

“不许穿斜纹尼西装,小拇指不许戴戒指。”

“爸,这年头没人会穿成那样。”他正说着,已然穿上工作装:一件深灰色西装,搭配粉蓝色衬衣和简洁的条纹领带。此前,他心中已有定论,没必要打扮得像个娱乐场所拉客的,他的行为就已经够引人注目了。

“你按免提了吗,儿子?”

“没,怎么了?”

赫伯特压低嗓门,好像有人会偷听似的。“你那一无是处的老姐来电话了。”

说的是贾妮思,赫伯特那一无是处的女儿,博比那一无是处的母亲,史蒂夫那一无是处的姐姐。在这里,“一无是处”与其说是个形容词,不如说是她的新姓氏。

“她出狱了。”赫伯特继续道。

“她怎么出狱了?”据史蒂夫所闻,老姐最后一次入狱是因涉毒和盗窃被判了三年。至于博比的父亲?转动厄运之轮去猜猜他是何方神圣吧。

“我问了,但她闪烁其词。”

“意料之中。”史蒂夫拿着无线听筒来到起居室,以免博比听见。“她找你要多少钱?”

“一分都没要。”

“你确定那还是她?”

“她说要有大动作了,要彻底改变,还提到了新西兰。不过你是了解她的,她说的可能是新墨西哥。”

史蒂夫压低声音道:“她说过想见见博比吗?”

“说了,不过我告诉她你八成不同意。”

“没错,想想她对他干过的好事,我当然不同意了。”

“她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你最好当心点。”

“什么意思?”史蒂夫虽然嘴上这么问,但其实对父亲的潜台词心知肚明。“你觉得她会把博比抢走?”

“我不相信她,也不相信跟她鬼混的那些美洲商陆教信徒。”

这话史蒂夫无法不同意,所以他没有接话。

“你知道该提防什么。”赫伯特自顾自地继续说道,“一接通就挂断的电话,尾随你的人,在附近徘徊的陌生人。还有,别让博比走丢了。”

“明白了,老爸,谢谢。很抱歉,刚才……”

我吃错药了,为什么道起歉来了?刚才明明是他出言不逊。

“没关系。来,让我和外孙说两句。”

史蒂夫走回厨房,把电话递给博比,又检查了一下帕尼尼烤箱。可是,有样东西正啮咬着他的神经。

一辆绿色旧皮卡,车窗贴了膜,轮胎大得出奇。

他一大早就见到过这辆车。当时天蒙蒙亮,他出门拿报纸。他家门外有棵巴西胡椒树,黏糊糊的红色浆果不断往下掉,他可不希望报纸遭殃。一辆溅满污泥的绿色道奇皮卡就泊在斜对面的转角处。车子突然驶离街道,但就早上六点而言,速度未免过快。他竭力回想那辆车的样子。有一点在他脑中挥之不去。

固定在前保险杠上的挡蚊纱帘。

看来那不是本地车。北方才有那种小毛蚊——一种橙黑相间的昆虫,喜欢在半空中交配。欢爱中的小虫子时常被当场撞个粉碎,尸体遍布闪亮亮的前车身。这时,他又想起一事,前天晚上他带博比去Whip 'N Dip买冰激凌,回家路上是不是见过那辆车?他不是特别确定,也许是自己吓自己。

冷静,别神经质。

好吧,贾妮思身在北方;那辆车来自北方,也就是说……

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好吧!但老爸说得对,我要时时留神、处处警惕。

博比和外公喋喋不休地聊着鱼饵,史蒂夫在一旁听着,不由暗叹他进步之快。10个月以前,史蒂夫把他“救”出来时——实在无法用别的词来形容——这孩子怯生生的,根本没胆讲电话。

史蒂夫从未告诉任何人在卡尔洪县那个滴水成冰的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父亲不知道,柯兰奇克不知道,津克维奇当然也不知道。

他很想知道博比对那个晚上还记得多少。他们从没谈过那天。不过,从接到姐姐电话的那一刻起,那天的一点一滴,史蒂夫全都记得。

贾妮思又欣喜若狂了,每当生活有重大变化,她总会如此;而每一次,她到头来总会发现自己还是那个自己,没有价值、没有意义、没有目标。她之前搬进了一个由邪教组织运营的公社,好像叫“天下大同”,反正就是这种烂透了的名字。他们藏身佛罗里达走廊的一处森林里。史蒂夫猜测这群人相信上帝住在绿叶成荫的地方,尤其是大麻丛中。他们八成还相信纵酒狂欢具有治愈功效,不过史蒂夫觉得他们更可能以长疱疹收场。

刚开始,贾妮思每隔几周都会来个电话,一般都是为了骗钱。史蒂夫每次都要求和博比通话,但小男孩似乎越来越孤僻。史蒂夫忧心忡忡,倒不是担心姐姐,他那位姐姐就像只原子弹都炸不死的蟑螂。他担心的是博比,那个10岁的小男孩,羞怯、毫无抵抗力。史蒂夫知道,贾妮思为母的天性和响尾蛇不相上下,会眼都不眨地吞掉幼子。

第一次通话时,贾妮思拒绝让博比接电话,她声称博比在做家务,那股寒意史蒂夫记忆犹新。第二次,博比又和她的邋遢朋友一起进城了。一周后,她说这孩子只是不喜欢讲话。

他怒吼道:“让他来接电话,妈的!”

“去你妈的,小屁孩。”

“你嗑药了吗?”

“你又是个什么东西,条子?”

“拜托,贾妮思,他在哪里?”

“他是我儿子,和你有什么狗屁关系?”

“我要给儿童福利署打电话。”

“祝你好运!他们敢来,包他们吓得屁滚尿流。”

“那我自己去。”

“试试看吧。我们有倒钩铁丝网栅栏,还有兴奋剂成瘾的家伙拿着鸟枪到处转。”

他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出一幅又一幅恐怖的画面。博比走失了;博比受伤了;博比被卖掉了,换了6块霹雳可卡因。第二天,史蒂夫便飞抵塔拉哈西,租了辆车,往西穿越阿巴拉契科拉森林,然后又沿着奥克洛科尼河一路前行。时值一月份,一股强冷空气从加拿大咆哮着南下,佛罗里达走廊地带雪虐风饕。他在那个公社附近的一处高地上缩在毯子里待了一天,用望远镜寻找博比的影子,但就是遍寻不见。

他看到一座谷仓,内有一个表面凹陷的筒仓;还看到一个以金属瓦楞覆顶的小棚屋和一间农舍,农舍屋顶的烟囱黑烟袅袅。大麻地里有十几个胡子拉碴、邋里邋遢的男人,正在鼓捣那些果园加热器。清瘦的女人们穿着毛衣和长裙,为男人们送去热气腾腾的咖啡。一个大型手提录音机里播放着新纪元音乐[12]。

几小时后,他的双脚已冷若墓碑。就在天黑前,他终于瞥见了贾妮思的影子。她穿着一双军用靴和一件破破烂烂的橙色运动衫,那是多年前从他那里偷走的迈阿密大学校服。她正端着一碗汤从农舍往棚屋走去。现在回想起来,他不确定自己是怎么知道的,但他就是知道。她是在给儿子送吃的,以大多数人喂狗的方式育儿。透过望远镜,史蒂夫看到了一幕他再也无法抹掉的记忆。

碗里没有一丝热气。

在这一年中最寒冷的一天,无论贾妮思给儿子送的是什么残羹冷炙,都和她那颗枯死的心一样冰冷。

她消失在棚屋里,他开始数数——一秒、两秒——直到她空着手走了出来。

12秒。

贾妮思和儿子待了12秒就返回那座炊烟袅袅的农舍了。棚屋没有烟囱,也没连电线。

身为律师,史蒂夫·所罗门不会为两种罪犯打官司:恋童癖和虐待妇女的男人。但在当时,如果他姐近在咫尺,他一定会毫不留情地痛揍她一顿。在那一刻,贾妮思是否迷失心智已经不重要了。多年前,她从犹太教徒变为“犹太人信耶稣”[13]组织的一份子,一夜之间就走上了盗窃吸毒之路。

史蒂夫盯着那座农舍,一直等到午夜过后,里面欢声笑语、歌舞升平,窗外人影不断,男人们在门廊外方便。他在天寒地冻的户外不安地睡着了,又被一声猫头鹰的哀号吵醒,只见天上已下起了冰雨。刚过凌晨三点,凸月当空。农舍已经一片漆黑,悄无声息。他借着月光,沿山脊往棚屋走去,在湿乎乎的岩石上滑了一跤。院子里,一只狗狂吠起来。

棚屋的门闩里别了一根木桩。史蒂夫推开门,门发出吱呀一声。史蒂夫走了进去,打开手电筒。博比蜷缩在一个金属狗笼里,面色惨白,一看就是营养不良。旁边放着一个尿桶,还有那个汤碗,已经喝得空空如也。他身上只有一条内裤和一件运动衫,赤着脚。那双脚脏兮兮的,伤痕累累。

“博比,我是史蒂夫舅舅。”

男孩匆忙窜到笼子最远的一角,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别怕。”

博比前后摇晃着身子。

“还记得我吗?”

摇晃得更快了。

笼子上挂了一把挂锁。史蒂夫开始赤手空拳地鼓捣铰链,想把插销拔出来。就在这时,棚屋的门突然打开了。一个肩膀宽阔、胡子拉碴的男人走了进来。那男人说不清到底是30岁还是60岁,穿着一件脏乎乎的红色麦基诺[14]短外套,戴一顶带护耳罩的冬帽,脸上黑一块白一块,像是粘上了煤灰。他抄起一根粗如男人小臂的棍子。那棍子八成是橡木的,顶部呈弧形,像牧羊杖一般。

“我是孩子的舅舅。”史蒂夫说,“我要带他走。”

“他哪儿也别想去。”那人道。

博比还在那里摇晃着。

那人步步逼近,将手中曲棍后伸,低念道:“‘让患病者康复;让长大麻风的人洁净;让亡故者复活;将恶魔驱走。’《马太福音》,第十章,第八节。”

“别挡道,我跟你念念《所罗门福音》的第一章:千万别听第二章。”

“滚!”那人挥着长棍击中了史蒂夫肩头,他不由往后踉跄一下。那人又是一棍,史蒂夫双手挡下,用力往回一推。砰的一声,他把那人推到墙上,将棍子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史蒂夫的脸埋在了湿乎乎的麦基诺衣领里,对方污浊的身体发出落水狗一般的臭味,熏得他干呕起来。那人扭动着身子,一边大口喘气,一边企图用膝盖撞击史蒂夫的裆部。史蒂夫加大力道,将棍子用力抵在他的喉结上。直到袭击者的脸涨得通红、喉间发出咕嘟一声,史蒂夫才松开手,那人当即倒地不起。

史蒂夫转向博比,双手仍紧握棍子。“挂锁的钥匙在哪儿?”

男孩不再摇晃,不过还是一言不发。

“博比,你能听懂我说话吗?”

“小心,史蒂夫舅舅!”

史蒂夫一个转身,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像打棒球一样将棍子挥了出去。这时他才看到那人正欲从地上爬起,手里攥着一把猎刀。这一棍砸了他个结结实实,只见他脑袋耷拉着,臀部扭向了一边。

棍子正好击在太阳穴上方,还听得骨骼碎裂的一声脆响:他倒地的样子活像被猎人放倒的野鸭。史蒂夫站在他面前,粗重地喘着气,感觉自己的心突突狂跳。他僵立原地,满心恐惧。他杀了个人?

“我们赶紧走吧,史蒂夫舅舅。”

这声音近在耳边,吓了他一大跳。博比已站在笼外,笼子后面的挡板被卸了下来。“妈妈不知道我能自己逃出来。”

地上的人开始呻吟,想要站起来。

史蒂夫一把抓住博比,将他抱到怀里,这孩子轻得令他愕然。浑身皮包骨头,能感觉到的只有胳膊肘和膝盖。

他们疾步走出棚屋。院里的狗吠成一片。农舍的灯突然亮了。史蒂夫隐约看到门廊里出现了一个人影,手里的家伙貌似是把来复枪或猎枪。

“你!站住!”

史蒂夫抱着博比拔腿就跑。他往树林奔去,身后的叫喊声不绝于耳。他匆忙回头一瞥,见几个拿着手电筒的男人尾随其后。猎枪响了,接着又是一声,刺耳的声音在山谷间回荡。他在树林里奔跑着,跃过一棵棵倒地的大树,在湿漉漉的岩石上连连失足,淌过一条小溪,吃力地越过一座山丘,又从另一侧翻下山,穿过一片红木林,就这样马不停蹄,直到没了手电的亮影,没了枪声,没了那些穷追不舍的男人。

等到他们上了车、往塔拉哈西方向疾驰时,史蒂夫才开口道:“我还以为你不记得我了。”

“你带我去潜过水。”博比应道。

“没错,我带你去过。你那时应该五六岁左右。”

“是9月11日,我五岁八个月零三天。我们看到很多黄绿相间的小鱼,身上还带着会发光的蓝点。”

“天使鱼。”

“拉丁语叫Holacanthus ciliaris。我给其中一条起了个名字。”

“真的?”

“你告诉我不要摸珊瑚,它会断掉的,然后需要好几百年才能重新长出来。我最喜欢的是海扇珊瑚,因为它们会向你挥手,很友好的样子。还有鹦嘴鱼,拉丁语叫Sparisoma viride。它们长得像鹦鹉,但是不会说话。”

“你怎么都记得?你怎么知道它们的拉丁名?”

男孩耸了耸瘦小的肩膀。

“你想去我家吗?”

“从车道到前门有11块白石头。”

“我猜应该是吧。想去吗?”

“我给那条鱼起名叫‘史蒂夫’。”博比说。

***

现在,10个月过去了,博比长肉了——感谢帕尼尼烤箱——与人相处时也自在多了。他和外公说完再见便挂了电话,来到橱柜前,正好赶上史蒂夫打开烤箱。

“把它们翻转180度。”博比说。

“我正在转。”史蒂夫滑动着三明治,好在上面印上网状烤制纹路。

“不是190度。”博比命令道,“那样纹路会不均匀。”

“收到。”

融化的奶酪发出诱人的滋滋声,厨房里弥漫着甜咸交融的芬芳。“你和外公为什么老吵嘴?”博比问。

“我猜是因为我们都做了让对方失望的事情。”

博比用舌头挑起正齿钢架上的一根橡皮筋。“我让你失望吗?”

“没有,从来没有。”

小家伙开心地笑了,露出满嘴的钢丝架。“别把三明治弄糊了,史蒂夫舅舅。”

“今天我说过我有多爱你吗,小家伙?”

“你每天都说,史蒂夫舅舅。”

“哦,今天,我要说两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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