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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少年博物馆

文/张晓晗

滑板少年

他是我第一个男朋友,常常在我家门前的街道上滑板,这是一条名不见经传的小路,除了一些晚上散步的老人,几乎没有车辆。我每天做完作业都会爬在窗台上很认真的听,只要有轮子极速擦地的声音,我都会和我妈说下楼买话梅,之后假装和他偶遇。

我们两人坐在路边,看着大妈伴着《两只蝴蝶》跳扇子舞,你一颗我一颗吃着话梅,之后比赛谁能把话梅核吐得远。他身上总带着伤,那个时侯的我和他都觉得这样酷炫极了。他信誓旦旦地说要离开这里去美国,追求他的滑板梦想。我嘴里嚼着话梅,心里想,放屁,你这么爱我,是不可能离开的。

后来他真的离开了我,去了美国,滑板到现在,断了几次骨头,满身tattoo.

当然他离开我的原因并不是为了滑板,而是我们分别爱上了别人,只是以后每年夏天,听到推着板车买西瓜的小贩经过的声音,我都以为他回来了。

其实我很想告诉他,自从修了新建路隧道,我家门口全是浦东飙过来的车,如果他再在这里滑板,一定会被撞死的。

数理哲学家

最近我三番五次地梦见他。内容大同小异,基本都是突然看见数学考卷,之后我跪地问苍天,为何还要学数学,这时他穿得像白马王子一样从门外跑进来,奋笔疾书,他写着写着就把考卷做完了,我们手牵手奔向教室外,推开门,两次在罗马,两次在巴黎。

在我的学生时代,大学除外,最令我苦恼的事就是数学,它就是我品学兼优路上的绊脚石,如果没有数学,凭我的智慧应该可以把自己的傻逼气息掩饰得更好一些。

三年级他转学过来,虽然个性儒雅,教养良好,最重要的是,他每天都带零食给我吃,即便这样小同学们依旧用最为简单粗暴的方式排挤他。每次男生在操场上玩老狼和小羊的游戏,他都站在一边旁观,他几次鼓起勇气冲进羊群里,但没有一只老狼愿意抓他,他试图放慢脚步,人群从他身边飞驰而过,他像一颗被小羊吃下的青菜,经过消化后成为一陀尴尬的便便被留在原地。我站在皂荚树下目睹这一切,作为一个数学不好语文极佳的文艺小女生,我的心都快碎了。

一次午休,调皮男生不停地抢他的文具,他闷声不响,像什么都没看见一样爬在桌子上,纪律委员还故意把他的名字写在黑板上。全中国的黑板上都有一个龌龊的小角落,上面记满午休时说话打闹掀女生裙子的坏小孩的名字,等到老师回来提审。

我到现在都记得,那天他直挺挺地站在我旁边的样子,整个脸都涨红了,赌气地看向一边,衬衫背后还带着几个黑色手印。面对班主任的一次次质问,他倔强地回答:“我没有说话,也没有打闹。”反复几次,老师磨没了耐性喊出那句全中国老师都喊过的口号,“要是没说话,怎么全班就记你名字呢!”那一刻我感觉我们俩头上战机盘旋,枪林弹雨,周围埋伏着险恶的敌人,他一个人孤军奋战,我突然觉得落难的夜里夫假面在召唤我,于是,我做了一件人生中少有牛逼闪闪的事。我在众目睽睽下站起来,对着老师眨巴着炯炯有神的小眼,“他说话我都没听见,别人怎么可能听见。”全班一片哗然,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像极了刘胡兰。终于上课铃响起,缓解了这份尴尬,老师让我们坐下,走向黑板擦掉他的名字,开始上课。据说当初他是感激地看了我一眼,但我没注意,因为我正陶醉在自己的英雄行为中。

他第一次受到同学的认可是在数学考试的时侯,他考了全班第一,我让大家刮目相看也是那一次数学考试,我考了全班第二。自从他成为我的同桌,哪里不会抄哪里,爸爸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

不得不感慨“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后来他凭借优秀的数学成绩,很快和小同学们打成一片,还当上了受众人尊敬的数学课代表,我经常能在他收齐全班作业之后奋笔极抄。最牛逼的是,他发明了流水线作业法,他负责解应用题列式,我右边的女生负责计算,右边女生的同桌鼻涕刘负责写答和检查,我负责抄。而我和他也像所有小学同桌一样,在和大家相熟之后暴露出所有顽劣的本性,不但不再给我带零食,每天都会因为铅笔橡皮三八线等问题和我打架,考试和对抗老师时又变成忠心于对方的战友。

小学的最后一学期,老师重新排座位,我们终于要分开。这让我有一种“可惜不是我陪你到最后。”的感觉,虽然当初还没《非诚勿扰》这个节目。最后一天坐同桌,我偷穿了一件我妈的毛衣,那是我认为世界上最美的衣服。放学铃响,我表面平静地收拾书包,心里已经在哭第三大场。他把所有书本和文具放进书包里,整理好所有数学考卷,准备送去老师那里。漫不经心地对我说着,“其实做数学题也没什么秘诀,不要怕做错就是了,像刚转来,其实每天来上课都很怕做错事,还要在家里带零食来巴结你,现在觉得真蠢。”说完他就拿着考卷走了,连一个拜拜都没有。

直到现在,我在生活中遇到无数比数学更令人头痛的问题,每当这时候做梦都会梦到到他。他骑着筋斗云千里迢迢来救我,像最亲密的战友,之后我们奔跑在俗气的普罗旺斯薰衣草田里,他穿着背后沾满黑色手印的白衬衫,带着一股小学男生特有的气味,气喘吁吁地对我说,其实生活也没什么秘诀,不要怕做错就是了。

好好先生

无论问他什么他都会回答:“好。”

“我们吃麦麦好不好?”“好。”“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好。”“我们去旅行好不好?”“好。”“我们去逛街好不好?”“好。”

最终我实在受不了,对他说:“你消失好不好。”

“好。”他抬头看向天空,做出一个超人的姿势。

“哔”地一声,他像外星人一样,被UFO吸走。从此以后,再也没出现过。

不好先生

好好先生还有一个升级版,叫作“不好先生”。不管问他什么,他都会回答:“不好。”

“我们吃麦麦好不好?”“不好。”“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不好。”“我们去旅行好不好?”“不好。”“我们去逛街好不好?”“不好。”

最终我实在受不了,对他说:“你消失好不好?”

“不好。”所以直到现在,他依旧在我的生活中,坚持不懈地说着“不好。”

果然,女生是一种很贱的动物。

你好吗先生

你好吗先生最喜欢无孔不入地问:“你好吗?”来了一条他的短信:你好吗?弹出他MSN对话框:你好吗?显示一条他的私信:你好吗?

我每次都会回答:我很好。之后他说:那我就放心了。但久而久之,我发现他实在是太爱问这个问题了,于是我反问他:“你为什么总要问别人你好吗?”

“因为我也很希望别人这样来关心我,总是我在问别人好不好,可是从没人问过我。”

我想了想,问他:“你好吗?”

“我并不好。”

“那我就放心了。”没等他说下面的话我就迫不及待用他的模板回答了他。

幼儿园里最喜欢的一或两个男孩

幼儿园里有两个形影不离的男孩,一个叫宋天雨,一个叫大路路,宋天雨比较凶狠能打,大路路比较有计谋,所以他们两个风靡了幼儿园里所有穿开裆裤的小女生。

宋天雨是外强中干型,虽然打小朋友的时侯非常厉害,但是每到表演节目的时候他就会胆缩,在所有家长和小朋友面前大哭。不过大路路是真的很有实力,不仅有计谋,还用汉字能从一写到十,我十分佩服他。

我幼儿园里最好的朋友心颖拿给我一张那种小朋友酷爱贴到脑门儿上的爱心形的亮闪闪小贴纸,让我送给宋天雨。心颖坚决地对我说:“你送给他!告诉他我喜欢他。”

她这番女追男的坚决告白吓得我退后几步,“你怎么能喜欢他呢?!我们根本不懂什么是喜欢。”

心颖说:“你不懂,我懂就行了,我们已经大班了,必须找一个喜欢的男孩,你快帮我送去!不准私吞,我会偷偷看着你的。”说完之后她继续跑去一边的大象滑梯后埋伏起来。

我拿着这颗闪闪发光的小心脏,战战兢兢地走向玩泥巴的那群男生,心中一直在权衡,那我喜欢谁比较好呢?宋天雨虽然总是关键时刻掉链子但长得的确很俊俏,大路路虽然看似很有文化但应该打不过宋天雨。

我走到宋天雨面前,他正气宇轩昂地指挥一群男生帮他用泥巴搭城堡。我哆嗦着把小爱心送给宋天雨,他不屑地看了一眼,“什么玩意儿,我不要!”之后转身继续指挥,我偷偷转头看了一眼埋伏起的心颖,只见她一直向我手舞足蹈,我只能再骨器勇气向宋天雨呈上小爱心,宋大王勃然大怒,挥着拳“说了我不要,再给我这种女孩的东西,我打你哦!”我几乎快被他吓哭了,手忙脚乱之中,把小爱心塞给了站在他旁边的大路路,转身就跑。没想到大路路倒是欣然收下,还没等我跑到心颖旁边,只见宋天雨和大路路打了起来,宋大王大喊着:“明明是给我的!你为什么收下啊!”心颖无奈地看向远方,“笨蛋,这都能送错,看来我以后只能喜欢大路路了,宋天雨送给你喜欢吧。”

我呆在原地看着两个扭打在泥巴里的男生,不知道是该帮曾经喜欢的大路路还是心颖让我喜欢的宋天雨。

这场复杂的四角恋导致将近十六年后的今年,我还是不知道最终到底喜欢的是宋天雨还是大路路。

不爱我的男孩

仿佛世界上所有女孩都会爱上一次不爱自己的男孩,就好像在衣食无忧吃饱了撑的年代,大家总想体会一下贫农奔小康的艰辛过程,所以我在所有爱我的男孩里挑了一个最不爱我的男孩谈恋爱。

不爱我的男孩常常凭空消失,再突然出现,我永远找不到他,而他永远都找的到我,我就像藏在精灵球里的宠物小精灵,他想找我的时侯只要狠狠把球砸在地上。

我不知道他住在哪,过着怎样的生活,有着什么样的朋友圈,除了他不爱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常常有人问我如此这番为哪般,我说,就为他爱上我那刻的成就感。

就在我下定决心即便他爱我爱到死也不再留在他身边的时侯,他才真正爱上我,而我呢,终于感受到不再需要的成就感。

神勇快递君

世界上应该再没有一个男人这么爱我了。

他每天都会给我送来一份神秘的礼物,并把我从睡梦中叫醒,当我揉着朦胧的睡眼,他会风流不羁地依在门边,微笑着调戏我衣冠不整,无伦风吹雨打电闪雷鸣,他对我体贴入微,经常发来短信问候。在见不到我的日子里,他会忍不住致电给我,关心我在何方。有一次我说,“我在外面吃饭,马上回去。”他温柔地对我说,“慢慢吃,别着急,吃太快对肠胃不好而且会胖。”我一刻,我感动得快要哭了。

他就是神勇快递君。他每天都会出现在上戏寝室门口,帅气地分发的货件,漂亮的姑娘们看见他都跟看见金城武一样,激动地扑上去眨巴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噘着小嘴,用标准的台词腔问:“哥哥,有我的吗?”对于美色的诱惑,他十分刀枪不入,他会像小马哥一样潇洒地扫一眼地上的快递们,淡淡地回答道:“没,再等等吧。”

我们的关系也不是永远像第一段那样和谐,大家如果还记得我那家倒闭的淘宝店,那么可想而知我也会和他有讨价还价的时侯。我经常会在门卫大妈的磅秤上做手脚,来减轻我宝贝的重量,后来他实在忍无可忍去市场上买了一个堪比人间神器的电子挂钩秤,每当称我宝贝的时侯不仅屏幕会闪烁神秘的蓝光,而且称会自己唱《最炫民族风》,每当这时他也会得意地跟着唱起来,还改编了rap“我看见超重一斤你再给我五块,忽如一夜春风袭来满面桃花开??”

我插着腰,像世界上所有菜市场刚给猪肉注完水的黑心老板娘,“喂,小哥你不要那么计较嘛,大不了以后我帮你介绍女朋友。”

神勇快递君,把称一收,歪着嘴巴不屑地看着我,“你这的妹子,我才看不上呢。”

学服装设计的厨子

在我眼里,香港男生分两种,一种是《志明与春娇》里的张志明,带着框架眼睛,狡黠且闷骚,另一种是《无间道》里傻强那样,带着一股扑面而来的呆瓜气息,粗糙且仗义。金sir属于第二种,胖子,平头,背着双肩包,走起路来一颠儿一颠儿的,口头禅就是“咩啊?咩啊?”像一头披着喜羊羊皮的彭彭。

因为认识他的时侯我正沉迷于香港警匪片,所以我叫他金sir。金sir千里迢迢从香港来上海那所知名的设计学校学设计,每次交作业都令他困扰,他连自己穿什么都十分无所谓又怎么去指挥别人穿呢。

我在他的设计工作室里走来走去,等他做好功课一起去找朋友会合。整间工作室就剩他一个人没做完功课,别人的模特身上多少都些遮盖物,唯有他的模特假人一丝不挂,他满头大汗对着桌面上的布料图图画画,不知从哪下手。

他红着脸,自顾自地解释着自己的困窘,“要不是我老豆逼我,我才不来学裁缝。”

“他为什么要逼你?”

他的脸更红了,“我笨,读书不好,他来大陆做生意就把我带来让我在这里学设计,进来这里不用会读书,要money啊。”他自顾自接着说起来,“其实我是想学厨师的,可我老豆说学厨师丢死他脸。”

“你会做菜?”我问。

他突然眼前一亮,扔掉手里的划粉,“我现在就能做给你看。”

我满脸狐疑,“在这里?”

他神秘一笑,把整块布料卷起来放在一边,把手边时尚杂志撕成一页一页铺在工作台上,之后把周围所有同学桌上的电熨斗都拿过来,倒放在桌上,插上电源,调高温。我在旁边惊呆地看着他,像看一场魔术。他从自己的储物箱里拿出一张大锡纸,铺在电熨斗上,涂上油,再放上鸡翅,金针菇,蘑菇,青菜,牛肉片。

“天啊,你怎么会有这些东西!”

他大笑着,“好震撼吧,我经常在这里煮宵夜给自己吃。”他转开一个小罐子,“这是我自制的酱汁。”

他一边哼粤语歌,一边用夹子把牛肉和金针菇夹进生菜叶上,涂酱汁,三两下卷更一个卷,他把卷夹到我面前“喏,这个可以食了。”

我迫不及待的拿起烫手的菜卷,塞进嘴里,我几乎热泪盈眶,激动地对他点头,“好好吃!”听到我的赞扬,他烤得更带劲了,还发出感慨“真的好奇怪,除了人所有动物都不穿衣服,如果大家都吃得胖一点,多穿几层脂肪就不用穿衣服啦,你说对不对。”

“是啊。”我吃着此生最奇特好吃的熨斗铁板烧,看向那些垫在熨斗下,那些苍白,瘦骨嶙峋,不苟言笑的超级名模们,发出一声嗤笑。

跷跷板男孩

跷跷板男孩儿把我跷跷上天之后两脚狠狠抵住地面,不再让我下来。

“说,要不要当我老婆?”跷跷板男孩儿一脸坏笑。

“不!你快放我下来。”我向他大喊。

“你不当我老婆我就不放你下来。”

“你都不放我下来,我为什么要当你老婆!”我在半空中着急地对他张牙舞爪。

“我不管,反正你不做我老婆,我就不放你下来。”他死皮赖脸地回答。

于是我们两个人在太阳公公的见证下僵持了一下午,任蚊子在我们的皮肤上亲了又亲,两个满身臭汗的人都不肯妥协。我几次快要坚持不住答应做他老婆了,可是想想自己已经冒着屁股坐烂的风险坚持了这么久,还是没有松口。我们就这样耗到了五点半,只听不知哪里传来他弟声嘶力竭的喊声,“哥!!快回来啊!奥特曼开始啦!”说时迟那时快,他“嗖”得一声从翘翘板上站起来,我从半空狠狠摔在地上,大概是腿早已麻了,他没站稳跪倒地上,但这丝毫不能影响他对奥特曼的相望,他连滚带爬,神速地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中。鼻青脸肿的我怏怏的走回家,我妈一看我摔得全身是伤,忍不住数落,“你就疯吧,摔成这样,以后嫁不出去。”

这句话当时对我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对于一个刚刚拼死拒绝了别人求婚的了七岁女孩,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那天我不仅睡不着觉吃不下饭,连《名侦探柯南》也看不进去了,坐在书桌上一直思考自己是否嫁不出去这个问题。其实黄豆豆虽然调皮了一点,矮了一点,每天看上去都脏兮兮的,但是想到下午他对我那么坚贞不渝的爱,其实也是可以考虑嫁给她的,我也是因为他摔成了这样,导致嫁不出去的。我暗下决心,明天再去小公园找他,答应他的求婚。

第二天,下课铃一响,我好似脱缰的野马奔向小公园,正当我越过路过蹦床,秋千,滑梯,旋转木马和小朋友吹起的满天泡泡,马上要跑到跷跷板前,我听见他的声音,“说,要不要做我的老婆。”

我刚要大声回答他,“要!”,一抬头,看到了跷跷板上坐着文艺委员林海燕,她惊慌失措地看着黄豆豆,蓬蓬裙被风吹起来,露出白色的hello kitty内裤。

那一瞬间,我藏在创可贴的伤口们不约而同的,疼了一小下。

事与愿违先生

和初恋告吹之后,他的口头禅变成,“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没多久他又有了新恋情,他的口头禅变成,“我才不会结婚呢。”又过了没多久,他突然发喜糖给大家吃,当大家恭喜他早生贵子的时侯,他一脸诚惶诚恐,“算了吧,我才不要小孩呢。”两年后他又开始忙着发喜蛋给大家,而且还是双黄蛋,他有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他的抱怨又变成了“女人这东西我是看透了,有了孩子之后变得像个八婆一样,我这辈子算是对女人没兴趣了。”可想而知,说完这句话不久,他又有了小三。

他的事迹上了全星球最具影响力的《地球周刊》在无数次采访中,他强调自己想死的决心,却活到了三百岁,他活得实在是腻了,灵机一动,说了一句,“生活实在太美好了,好想再活一活。”马上被九百九十九层掉花盆砸死了,终于他结束了自己事与愿违而美满的一生。

他的事迹传遍了祖国大地,于是乎,所有人都开始说“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概率男孩

概率男孩毕业于着名学府的数学系,他认为数学里最迷人的一块便是概率,于是他把概率运用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说,腿长的女孩比胸部大的女孩更有野心,爱吃火锅的女孩比爱吃寿司的女孩性格开朗,学烘培的女孩只有百分之十揣着一颗贤妻良母的心剩下的百分之九十都是拥有豆瓣账号的文艺女青年。

我问他,“总结这些到底有什么用处?”

他信誓旦旦的回答,“当然有用,像我就不会和9月30号出生的人做朋友。”

“为什么?”

“因为我有两个绝交的朋友,一个抢了我的女友,一个欠我五百块没还,他们都是9月30号出生的。”

看来,概览男孩只专注于总结经验,却无暇进行大范围的样本采集。

冠军男孩

和冠军男孩在一起,我不自觉得变成冠军女孩。

当我和他成对队友,我们就必须赢得对手,而当我们成为对手,我一定要输给曾经队友。最开始,我本着游戏精神,总是和他锱铢必较,从大富翁到五子棋,可赢了几次我发现,一旦钱夫人把沙隆巴斯逼破产,他就会人间蒸发,三天后再从石头缝里冒出来,第一件事一定是和我玩大富翁,其熟练成都可达到碰到衰时比沙隆巴斯更快一步说出“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他为了和我分一个胜负,足足在电脑面前耗了整整一天,在晚上七点钟的时侯我便开始谋划如何不动声色的破产,玩过大富翁的人一定知道,破产又是何其困难的一件事。我气若游丝看着窗外,天渐渐亮起来,身边的男孩儿却依旧保持着高度亢奋,当他在游戏里一次次买进麦当劳股票的时侯,我心里只有一个信念:早饭坚决不能再吃麦当劳的外卖。

凌晨五点,我终于破产了,我看着两腿左右撇着跪地哭泣的钱夫人,几乎快和她一个造型喜极而泣了。他满意地关上电脑,变会往日的温和,眯起眼睛 “走,咱们出去喝豆浆。”

冠军男孩让我觉得,如果世界上没有竞赛就好了,没有跑步最快的飞人,没有棋下的最好的棋圣,没有最能喝啤酒的胖子。如果没有这些,大家快乐地喝着永和大王的晨间豆浆,大口咬着金灿灿的油条,每个人都像刚打完太极拳,看着窗外的人越来越多,一天开始得从容而美好。

从此以后,我学会如何巧妙地让冠军男孩赢得比赛,我甚至以为,我可以让他一直赢下去,赢到我们都老死那天。

那是一个明媚的下午,我们不知道怎么关于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辩论,他说百事可乐更好喝,而我坚持这两种可乐口感上大同小异,为什么连可乐都要分个冠亚军,两个人说着说着就吵了起来,在争吵中他不慎又切换成了绿巨人模式,“好啊!那你喝可口可乐,我喝百事可乐,我们看谁喝得多。”时至今日,想起当初接受这个让我打了一个礼拜嗝的愚蠢挑战,都很想抽自己几耳光。我们一人搬了一箱可乐,坐在楼梯间里,一灌接一罐喝,谁都不肯认输,不知道喝了多少罐,连我的衣服上都流满了可乐,感觉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气球,稍一个不小心就会飞上天空,爆炸在一个明媚的下午。

终于,我实在忍受不了,扔下易拉罐,对仍在艰难喝着可乐的他说,“你赢了,现在我们来进行一个新比赛,谁先联系对方就算输!”说完我几乎是从楼梯间里滚出去的,扶着栏杆,呕吐在一个明媚的下午。

好在,最后一场比赛,我们到现在都没分出胜负。

老男孩

我所认识的前辈,大都是叛逆到一定年纪的文艺男中年。

我和老男孩,在漫长的几年中,碰过几次面,基本都为了工作。第一次见他,他穿着了一件又旧又皱的泛黄T恤,背双肩包,手里还拎着酒瓶,在夏天的十字路口,我们站在人行横道两边,旁边的朋友戳戳我说,看不出来吧,他都有小朋友了。知道他老爸身份后,我再次抬头看向他,可能是因为醉酒的原因,他脸分明带青春期少年的躁动不安和惶恐,皱着眉头,眼神在对面的人群中不断寻找,年轻的爸爸突然大声喊了一声:“hi!”我们顺着他眼神的方向,看见了一只不知如何回应他的电线杆。

我小声对朋友说:“的确很high。”

再一次照面是很久之后,关于他的事迹倒是常常听别人说起,说起他乱七八糟的私生活,说他离散的婚姻,一次次分手告终的感情,和火速投入的新感情。其实一直没和他讲过,偶然一次,我见证过他在足球场上进球后的狂热欢呼。当时我正在看朋友踢球,突然身后传来一声,兴奋地大叫,之后此起彼伏的喊的都是他的名字,开始我以为是自己的幻觉,回头后发现他真的在地上打滚。因为我站在远处,他又被人包围着,我看向他就像看一枚沸腾却滚不出锅的蛋,不过很快,他就变成是一摊被颠锅的荷包蛋,一上一下,我着实为这群中年人的身子骨捏了把汗。

往后的工作谈话中,他倒正经了不少,常常故作一张天理难容的脸问我,“你们90后怎么想的?”每次我都会在心里暗暗回一句,别以为我没见过你被煎蛋的样子。老男孩眼角渐渐游来鱼尾纹,不变的是,他走路很快,背双肩包,过马路时习惯皱起的眉头,像个讨厌世界的小男孩。

他习惯剪很短很短的头发,和文艺男青年区分开。所有文艺男入门时,都会留长头发,等他们混久了又都喜欢把头发剪得很短,好像就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摸爬滚打中得成长,从小队长变成辅导员。

我们工作上的合作即将结束,特意准备了礼物给他,他收到后倒是不好意思起来。看着礼物坐立不安了半天,他突然站起来,冒着雨,跑出饭店。回来的时侯,满脸雨水,手里拎了一袋荔枝,他终于觉得不再亏欠,把荔枝扔在桌子上,霸气的说:“回礼。”我终于忍不住大笑出来。

于是我们一边分享着回礼,一边看着窗外人来人往,这是我们第一次说起除了小说之外的事。他说起有一次迟到了,其实是因为回家去给他爸爸剪头发,本来以为剪完头发就可以赶来,爸爸却想起他的新岳父岳母即将上门,爸爸看着屋子不知何时曾经贴过的“喜喜”字,深深叹了口气,“都撕掉吧,你说你搞到什么时侯才算个头啊。”他听后什么都没说,把陈年双喜狠狠撕掉,门上却留下红色的印,之后又用餐洗净使劲擦,但无论怎么擦,还是会留下淡淡的痕迹。他说这段故事的时侯,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小到我都不要屏住呼吸才能听清。说完他停顿了几秒,我也没再开口。他为了缓解尴尬,故作轻松地看着我,“这段故事很好,可以写到小说里,让给你了。”

我舔着沾满荔枝汁液的手指,“是要表达什么意思呢?”

他看着我吃荔枝的邋遢样,注意力瞬间转移,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原来不会剥荔枝啊?”

“会啊,不会剥我是怎么吃进去的。”

他不屑地笑了一声,“90后连荔枝都不会剥,爷给你剥个荔枝,看好了啊。”他从塑料袋里拿出一只荔枝,凑在眼前,找到荔枝上的一条中缝,顺着中缝轻轻挤了一下,之后荔枝裂开来,顺着缝隙,白色的珍珠肉自己就跑了出来。

我惊讶地看完剥荔枝表演,迫不及待拿起一只荔枝来试验,他一脸得意。我学会了牛逼荔枝剥皮法,正当我充满敬仰地看着他,终于像在看一个前辈,他反而很认真地告诉我,“这是我初恋教给我的。”

那一刻,我们仿佛深深相爱过。

圆圈舞男孩

不知道现在的学校里还有没有人知道这种舞,有一段时间,学校里很风靡跳圆圈舞,甚至试图代替早操。男生站成一个大圈,套着女生站成的小圈,大家跟着音乐,完成简单的舞步,之后更换舞伴,一直循环下去。

他是世界上唯一穿藏青色西装校服还会好看的男生,也是跳圆圈舞最好看的男生。他和所有一脸欢笑的男生不同,面对舞伴女孩,他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轻轻托起她们的手,去宇宙赚一个小圈再把她们送回地球。所有和他跳过舞的女孩都会心动,因为他的白衬衫,身上洗衣粉的味道,带着笑嘴巴,和因为羞涩红起的脸颊。

当时我做梦都想成为他的舞伴,可是每次我都会和他相差几个人的距离。终于,有一次放卡带的老师走神,音乐不知不觉又多放了一遍,当时我的小心脏都快跳出来了,恨不得快进掉和他之间所有的距离。当我和他旁边男生跳舞的时侯,都能很闻到他身上传说中洗衣粉的味道,我闭上眼睛,伸出手到他面前,一切都那么完美。

就在此时,我们面对面,音乐戛然而止。我睁大眼睛,姿势还保持着要跳舞的样子,看着面前尴尬微笑的他。我已经忘记自己所有得幻想,心中只有一个感慨:原来上帝,真的会打响指。

小霸王

在全民尚未搅基的年代里,小霸王并不只是一款学习机。我活到现在,最骄傲的事就是十一岁的时侯也被学校里的小霸王喜欢过。当初的我,还是一朵为祖国盛开的花朵,对于酷爱打砸抢和调戏小妞的小霸王深恶痛绝。但他却偏偏钟爱我看向丫不屑的眼神。

不知老师是怎么看出我具备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刘胡兰精神,让小霸王和我坐过短暂的同桌。上课时,他在我旁边不停地哔哔,但我不为所动,对知识的欲望牵引着我这位上进的青年,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黑板,看着老师奋笔疾书,挥汗如雨。他在桌子下用腿踢我,我不理他,他伸手咯吱我,我不理他,他抢走我最爱的F4笔记本,我也只不过轻蔑地扫了他一眼,马上又把头转向黑板。他在我长期的冷漠下,实在受不了了,一把拉过我的手臂,张开嘴狠狠咬下去。我依旧不看他一眼,强忍着剧痛和泪水,死死盯着黑板。

真怀疑当初我是感官失调了,如果那个时侯能申请入党,现在估计我都混倒中宣部了吧。由于我他咬我的时侯,我没出一点声音,所以等到呵斥住他,我胳膊上的肉几乎都快咬下来了。

老师快步走到我们面前,先拉过我的胳膊仔细检查了一遍,确保没咬成伤残,再愤怒地看向一脸无所谓的他,做出了非常不理智的决定。老师拽起他的胳膊,迅速撸起袖子,伸到我面前,对我说:“咬回去!”当时我就愣了,全班几十双眼睛看着我,那眼神,好像都在呐喊:“咬!咬!咬!”可是,我又不是《荒野生存》里的贝尔,如何也不可能当众吃人吧。我摇摇头对老师说,“算了。”小霸王的表情变得很震惊,估计就是那个时侯爱上我的。

之后小霸王对我展开了猛烈的追求,之后的课他再也没烦过我,一个低头默默写着什么。我以为,自己终于感化了一个堕落少年,到了放学我才知道,他写了整整十页的“对不起”给我,我转身就把它们扔到了垃圾筒里。小霸王看着我潇洒离开垃圾筒的背影,更加爱我了。

他辗转打听到所有我喜欢的东西,比如说,小卖部的唐僧肉,他就买十包给我。还有贵达二十块印着美男的年历,游戏光盘,偶像团体的CD,都送给我。到了后来,他实在拿捏不准我的喜好,从别人那里抢到什么都送给我,我当时傻逼兮兮的,《流星花园》看多了,以为自己是杉菜,拿什么给我都一副“你有几个臭钱就能践踏我的自尊吗?!”的死样子。他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我不是送给你,就是放在你那,帮我保管几天不行吗?”其他的我都能拒绝,可是在那个便携CD机刚刚普及的年代,我实在不能抵挡CD的诱惑,于是我从众多礼物里挑选了CD,“太多保管不了,就保管这一个吧。”那时他几乎喜极而泣,还怕我不听,索性连自己的CD机都要放在我这里保管。

自从有一次,他正在巷口堵着别人准备打架,看到骑自行车经过的我,松开被按在墙上的男孩,架也不打了,带着一群人在街上追车,我看见他带人在后面穷追,以为他反悔要要回CD,玩命蹬车,他们就追得更迅猛。当他挡在我面前,狠狠抓住车把的时侯,我吓得都快尿裤了。

他霸气地看着我,“我送你回家。”我声音颤抖,“可,可,可我还有自行车。”他一挥手,两个马仔身手麻利,以雷鸣不及掩耳之势,把我自行车轮子给拆了。我已然被眼前这一幕给吓傻逼了,他坏笑看我,“走吧。”

于是,我跟着他,走在夕阳西下的回家路上,后面两个抗着自行车,还有两个人滚着车轮。路两旁都是高大的梧桐树,树下买麻辣烫的小摊不停飘来香气。我这才正儿八经地看过他,挺拔,短发,带耳钉,脸很干净,小眼睛,永远穿得乱七八糟地校服和故意露出来半截皮带。一切都像极了青春片里的画面。

到现在我和小霸王都还是很好的朋友,却始终没有牵过手。我目睹着他从小到大,坏得真诚,热烈地爱着所有爱过的女孩。也是从那天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做一个坏小孩,是一件那么迷人的事。

(选自《萌芽》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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