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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洛阳,荣家

大唐天启四年,七月,

东都洛阳,三朝王兴之地,富贵勋爵者不知凡几。

有道是贾不假,白玉为堂金做马,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洛阳一个李,

龙宫缺少金丝绒,龙王来请洛阳荣。

洛阳荣家,

万年前灵气充盈时代,世间第一家族。

第八十二代传人荣风堂,此时就坐在生死店门前的一块石墩之上。

身穿紧身黑色云纹外衣,将其完美的肌肉线条紧紧贴合,用料极为考究,头发随意盘在头顶,用一支木钗定住,

长得虽算不上多么英俊潇洒,却也透露着一股男人特有的阳刚之美,嘴里啃着一个苹果,正看着大街上形形色色的路人。

他今年二十四岁,穿越到这方神魔乱舞的大唐世界,已经五年了,穿在了一个名叫荣凤堂的青年身上。

盛极一时的洛阳荣家,到了他这一代,也就剩下这间三层门面楼了。

钱没了可以再赚,只要人还在。

荣凤堂于前年,绝魂岭一举击杀剑魔石破天,

由此,洛阳荣家,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内。

话说他们老荣家祖上还是非常牛叉的,出过一位大地神仙级的人物,脚踏山河,隻手遮天,

破天而去,为荣家留下了数不尽的财富。

但是再多的钱,经过九九八十一代连败,如今也就只剩下这间铺子了。

但是您可别小看这间三层门面楼,

曾经不是有一个寸头胖子说过吗:若使我有洛阳三倾田,焉能配六国相印?

咱可不止三倾田,咱可是一栋楼,一线大都城,超黄金地段门面楼。

以他前世的认知,此方世界虽然也叫大唐帝国,皇帝也姓李,但若论地域版图,前世的大唐如果是一只雄鹰,那么现世的大唐便是波音747。

如今他在这方世界中混的那是风生水起,人人见了他,都要恭恭敬敬喊一声:荣老板。

这方世界中,修行者众多,只要在体内练出灵枢,便可以吸取天地灵气转化为灵力使用。

灵枢开在窍穴之中,所开之处即为死穴,吸取到的灵气便可以存于灵枢内,以供主人取用。

而荣凤风堂来到这方世界后,所拥有的特殊天赋——体内一百零八穴道全部开窍为灵枢,犹如一百零八个可容纳无穷灵力的小宇宙。

别人都要靠修习功法宝典才能吸取天地间的灵力,

而他只要还活着、站着、躺着,灵气便自然入体,周天运转,

前段时间刚去了一趟峨眉山,呆了大概半个月,

他把那里所蕴藏的灵气全部汲取殆尽,估计好一阵子,峨眉山才能缓过来。

而且无论什么灵宝、功法、秘籍、法器,他只需上手一摸,便知道此物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也是靠着这门天赋,把荣家已经有七十二代没有人练成的祖传宝典——「擎天十八手」给学会了。

有了这门天赋傍身,人前人后,那都得是趾高气昂,把逼装足喽。

生死店这个招牌,是他四年前挂上去的,原来的店名,叫做荣盛昌,是做典当买卖的。

荣凤堂觉得干这玩意不赚钱不说,还老有走眼的时候,

上次有人拿来一个青铜鸟尊,说是两千年前富贵人家存酒用的器具,

当了一万二千两银子,过后他才知道那玩意原来是个夜壶,得亏没用它来喝酒。

这买卖再干下去,自己可就成了第八十二代败家子了,

于是乎他日夜苦思,寻找创业项目。

还真让他给找到了。

此方世界在十七年前忽然灵气复苏,各种奇离古怪的东西都出现了,

妖魔鬼怪,奇花异兽,还有各种上古时期才存在的遗迹、法宝、灵药、功法、神兵等等灵宝。

荣凤堂脑子一转,心里盘算:灵宝这玩意,但凡修炼者无不是垂涎欲得,我何不倒卖灵宝呢?

低价收,高价卖,毕竟这灵宝品质好坏,我上手一模便知道,绝对不走眼。

于是乎,他开始对外宣称,典当生意不干了,只收灵宝。

一时间,生意还挺兴隆。

可是几乎大部分愿意拿灵宝来跟他做买卖的,人家都不在乎钱,

要么请他去杀人,要么请他去要账,要么请他充门面,要么请他当保镖,要么就是请他当和事老.........

反正都是出力的差事,

买卖做的越来越大,杀的人也越来越牛,

荣凤堂觉得,他似乎把握到了商机,于是开始琢磨着换招牌。

诚信灵宝店?不好!

洛阳灵宝旗舰店?大家看不懂,

大唐保镖?不够霸气,

大唐生死店?霸气侧***意十足,但是名字太长,

生死店?

好名字,就这个了。

就这样,荣凤堂红红火火干起了他的事业,

他的梦想,是成为大唐灵宝界,首富。

..........

手里的苹果啃完,随手朝着大街一扔,管它砸到谁,

“唉,你又乱扔东西。”

一位素雅恬静的美丽少女从屋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张小方桌,摆在荣凤堂身边。

接着又提来一只造型精美的紫砂壶,将茶水倒入青瓷盏中。

“喝口茶吧。”

荣凤堂笑呵呵的端起茶盏,“大黄哪去了?”

“谁知道呢,一大早起来就没见它影子。”

女子说话温婉动听,语气柔和,怎么看都像是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

她叫长孙云,出身天下七大阀门之一的岭南长孙阀,是阀主的掌上明珠。

要说这样一个身份显赫的世家小姐,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给荣凤堂端茶递水呢?

荣凤堂他爹,年轻时候闯荡江湖,曾跟长孙无极拜了把子,

后来二人分别之时,曾立下婚约,双方成家后,各从子女中挑出一对成婚,结为永世亲家。

荣凤堂他爹呢,不太行,只生了他这么一个儿子。

不过那长孙无极也算守信,即使荣凤堂他爹已经过世,

仍是在四年前,将自己六个女儿中的其中一个送来洛阳,

但是送来的,却是一个病姑娘。

怎么个病法?

长孙云自出生以来便身患怪疾,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全身发汗,有如雨下,直至虚脱昏迷,

长孙阀主长孙无极雄踞岭南,实力雄厚,为女儿寻遍天下名医,皆是无果。

后经长安擎天宫半身天师点化,断定长孙云为「火山灵体」,需不断输入极寒灵气中和,方可维持性命,但也活不过十八岁。

这下荣凤堂可不乐意了,你有六个女儿,专挑这个给我?这不是埋汰我呢?

是瞧不起我?还是瞧不起我爹呢?

所以,长孙云虽然住在这里四年,但荣凤堂并没有与她成亲,更没有夫妻之实。

不过他也算是够意思,将自己私藏着的寒性灵品一股脑全都输送进长孙云体内,能维持一时,却也不是长久之计。

不过相处了四年,没有爱情,也有友情不是?

所以两人之间关系,还是处的非常不错的。

荣凤堂一口气喝光盏里的热茶,刚放下茶盏,

就见一只大黄狗从大街上的人群中穿过,嘴里叼着一只烧鸡,径直跑上台阶,在荣凤堂身边卧下,狼吞虎咽起来。

“你又从哪里偷来的鸡?”

大黄听到他说话,只是冷漠的转头瞥了他一眼,便又自顾自啃了起来。

“不是条好狗。”

荣凤堂无奈,翘起二郎腿,坐等苦主寻上门。

不一会,一个厨子打扮,一脸肥肉的青年走了过来,先是对着荣凤堂恭敬的做了个揖,满脸堆笑的说道:“荣老板,你看大黄它……”

“知道了,记我账上,凑整了一并给你清了。”

“好嘞,那荣老板您忙。”

“嗯!”

这人刚走,就有一道虚影一溜烟钻进店中,身法之快,肉眼难察。

大黄第一时间从地上跃起,紧跟着扑了进去。

“来生意喽!”

荣凤堂站起身来,迎着温暖的阳光舒舒服服伸了个懒腰,迈步进入店中。

店内专为客人准备的黄梨八仙椅上,正坐着一位紫衣少妇。

大黄就站在她面前,一人一狗就这么谁也不让的对视着。

“出去,这位客人又不是第一次来了,你没记性吗?”

大黄耳朵一支楞,耷拉着眼皮转身出去了。

“你这狗子看门看的挺紧,”紫衣少妇嫣然一笑,看着荣凤堂。

“它也只会看个门,说吧,慕容小姐,这次来有什么事?”

慕容怡玉手托腮,美眸深深的看着他,慵懒的说道:“长白王邱洛,我要他的命。”

“噢?”

荣凤堂微微一愣,遂在慕容怡一旁的椅子上坐下,手指轻轻敲打在扶手之上。

“邱洛可是天下三十六神候之一,邱家在长白一带经营已有数千年,何况他又是坐盘金刚之体,刀枪不入,杀这么一个超卓人物,代价又是什么呢?再说了,你与他有仇吗?”

说罢,挑眉看向慕容怡。

“长孙小姐呢?”

荣凤堂指了指楼顶,“估计又在上面画画呢。”

“并不是我要杀他,而是有人要杀他,我只是个中间人,

世间极寒之物,莫过于冷枫的心,极北之地的雪豆蔻,寒月鸟的蛋,以及三公主的眼泪,

那人说了,如果你帮他杀掉邱洛,他就将寒月鸟蛋双手奉上,你正好可以用它来治长孙小姐的顽疾。”

慕容怡是他的老主顾了,以前在他这儿也做过几次买卖,彼此间合作愉快,所以她深知什么样的东西最能打动荣凤堂。

整个洛阳的人都知道,在这洛阳城,最不能招惹的并不是洛阳王李元婴,也不是俏寡妇慕容怡,而是一人一狗。

人叫长孙云,狗叫大黄,不是因为长孙云乃是长孙阀主千金,也不是因为大黄是永通街一霸,

而是因为她们的背后,有荣老板。

而荣老板,威震宇内。

“这买卖不划算。”荣凤堂摇头皱眉。

慕容怡一愣,“怎么不划算了?”

“知晓天下诸事的天玑阁,将当世强者列为一圣三尊五榜九界,

一圣三尊就不说了,那五榜由高到低依次是太虚七斗,十方霸王,三十六神候,七十二人魔,一百零八种子,

你让我杀一位神候,却只给我一颗蛋?难道一位神候的命,价值只等于一颗蛋?

作为中间人,你是不是吃回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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