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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被遗忘的时光

[1]

回到上海,在偌大的会议厅里,水露得到了容总的点明表扬。她将客户伺候得很好,那位千杯不醉的陈总是出了名的难缠,居然也被她打发掉了,使得容华集团的业务得以顺利拓展。

容华与她始终保持着老板与员工之间的距离,但明珠却乐于与她交朋友。

明珠也从香港回到了上海,宣传事宜也并没有结束。之前,明珠名不见经传,可戛纳封后以后,个个都知道了她的名字。

其实,明珠的家世也属上佳。父母是上海著名大学的教授,而爷爷是退休的省级高级干部,说是书香门第,高干子弟也不为过。只是她一心热爱演戏,才会进了娱乐圈,可她一直洁身自好,也只接拍文艺片,所以为人十分低调。那些娱乐圈里的有心人,想挖一挖她的边角料和丑闻,也不可得。

她经常约水露出来玩,约多了,水露也不好拒绝。

晚上,水露正在加班,却接到了白明珠的电话。

“出来玩呗!”白明珠在电话那头都是笑嘻嘻的。

“还在替老板卖命呢!”她一边讲电话,一边做文件记录。

“阿华,他还在和那群公子哥玩呢,就剩了我一人无聊。老板都打马虎眼,你这个员工,要不要那么拼?”明珠调侃起来。

水露听了,心思一动,只要不是和他们那一帮公子哥聚在一起,她倒是无所谓的。见手头的东西也做得差不多了,水露也就答应了她的约会。

等赶至咖啡馆时,白明珠已经等着了,见了她,笑眯眯地说:“一回到上海,就不认得人了?”

“大明星,哪敢,哪敢。”水露笑着应了话,还不忘俏皮地调侃了一句,“还不是你,落单了,深闺寂寞了,才想到我。”

明珠啐她一口:“谁深闺寂寞了?你说话都不带谱!”

两个好闺蜜嘻嘻哈哈地坐了下来。

这里的气氛十分不错,安静,适合聊天。淡淡的歌声飘来,是爵士乐。墙上壁灯有些暗,浸染墙体上暗红的花卉,桌子上,各置有一个椭圆形宽口的琉璃杯子,杯子里置有红烛,红烛摇曳,琉璃杯子也变得光影流动起来。一切都是美的。

两个女生絮絮地说着话,一天的疲劳也似淡了几分。

其实,是纪慕想见她,所以暗中托明珠约见了她。他就坐在另一桌上,可她没有发现他。

桌子上还置有一个水晶碗,里面放有一朵小小的粉色玫瑰,漂浮于清水上,花瓣点点,十分美丽。水露一时玩心起,捞起花瓣,可花瓣随了水流,又从她青葱的指尖流进了碗里。水珠沾上她洁白的手,盈盈的光亮倒映在她的眼中。她一笑,竟托起那朵玫瑰,吹了吹,水珠飘洒,她咯咯地笑了起来。

一切那样美好,纪慕竟怔住了,连走到她那一桌的勇气也没有了。

过道传来一阵熟悉的味道,是淡淡的烟味。他一怔,就看见司长宁自他身后走了过去,在她那一桌坐下。

“露露,你许多天没回家了。”司长宁并不在意,还有旁的女生在。

水露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尖锐起来:“陪陈小姐从香港选婚纱回来了?还是和她在这附近逛?”

“我是来找你的。”司长宁一声叹。

车子已经停在了楼下,她上了他的车,离去。

“公司有员工宿舍的。”水露只觉得疲倦。既然,他不愿再和她住在一起,又何必还要来找她。

“你住不惯的。”他笃定。

“哦,我怎么觉得好着呢!”她挑衅。

一声笑自他胸腔溢出:“你也不看看你那宿舍里铺的是什么地板,意大利空运过来的防滑地砖、德式的厨具,更不要说那一整套的迪奥的居家装饰?”

他就是看准了她,已经养成了一个公主习性,再也受不得半点苦。她的脸“噌”地就红了,赌着气,不说话。

“怎么,不请我到你宿舍坐坐?”他揶揄。

“司长宁!”她连名带姓地叫他。

“我还是喜欢,你像小时候那样叫我。”他的笑意有些疲倦。人前,他从不明说彼此的关系,他可以是她的叔叔,她的义父,她的监护人。

“长腿叔叔?”她大笑起来,“可我已经长大了,而且,故事里,小女孩最后还是嫁给了她的长腿叔叔。”

她的话使他有一刻怔忡。

最后,车子还是停在了彼此的家里。

陈小姐从来没到过这个家。

他在外面还有许多住处,他与陈小姐同居了,他与陈小姐住在另一个家里。

曾经,水露一度以为,这里会一直是她的家。十五岁前,他与她的卧室,只隔一道中门,门可开可锁,但他与她都从来没有锁上过,门是通的。可她十五岁后,他就将卧室搬到了另一层。只有香港的那一处房产,因为不常居住,所以一直保持着相通的两间卧室。

回到家,彼此都疲惫到了极点。她沐浴出来,发现,司长宁也已经沐浴过了,干爽清新,是同一款的沐浴露,将他方才女伴的香水味,洗干净了。她笑一笑,靠着沙发坐下。他已经煮好了晚餐,是煎牛排。

餐前一杯红酒。她也不是真的喝,只是坐在餐桌上,舔玩着红酒。她的小舌头卷起,卷得小小的,像一条小蛇,小小的一条,红色的,带着异样的妖艳,呼吸间,是甜蜜的香。其实是果香,可司长宁却感觉到了她的馥郁,是她身体的甜香。而他觉得,那舌头真像条小蛇,似乎嗖嗖地往人心里钻。

“哪有这样喝酒的?”他觉得躁动不安,一把抓住了她握酒杯的手。她的手冰凉,而他的手,炙热滚烫,像一块烙铁,灼得她缩了缩手。

“你很热?”她微笑。

[2]

他放开了她,垂下了眸,喃喃:“果然,我不该再和你住在一起。”

“你不是早搬到陈小姐那里住了?”她哂笑,见他蹙了蹙眉,再道,“小时候,不是你教我品酒的吗?就该卷起舌头,一点一点地抿。”她的笑声,充满了诱惑。

“快吃吧,菜都凉了。”他情绪不辨。

客厅里,来回播放着的,是蔡琴的《被遗忘的时光》。

俩人都陷入了沉默。

忽然,水露问了出来:“当初为什么想到收养我?”

“因为你是个孤儿。”他答,依旧优雅地摆弄着刀叉。

“孤儿有很多。”她说。起码,孤儿院里有一大堆,数也数不过来。

“那时,你还那么小,见到了谁都怕,却不怕我。你抱着我的脚,不让我走。而那时,也是我人生中的最低谷,父亲死了,这世上最后一个亲人没有了,女朋友也抛弃了我。”他苦笑。

这些,他从未对她说过。

“原来,你也是孤儿。”她喃喃。

“是的,我们一直都是孤儿。”他答。所以,他与她注定了,只有彼此。他们互相扶持,相互取暖。她离不开他,而他需要她。

他永远没有办法忘记那些过去了的时光。

十岁的她,父母遇上车祸,都去世了。在那个灵堂里,她那么无助。后来,她父母的东西被全部搬空,她却被留在了那个待拍卖的家里,她的全部亲戚都避着她,没有一个人愿意接收她。

那时的他,也是那般落拓,他与她的父母是好朋友,是忘年交。看着朋友的孩子失于照顾,险些沦落街头,那一刻,他就决定要收养她。

他对她说:“露露,过来。”

可她小嘴抿得紧,不说话。

他坐到凳子上,伸直了长长的腿,拍了拍大腿,说:“快过来,长腿叔叔的脚可以当滑滑梯。”

她才破涕为笑,走过来一把抱住他的腿,她扬起小小的脸,亮亮的眼睛注视着他,说:“你以后,永远也不会抛下我。”

他摸了摸她的发:“我发誓,永远不会。”

她搂着他的腿,搂得那么紧,明明还是一个小孩,却有了一双大人的眼睛。

他经常将她置于膝上,给她讲故事。她会安静地听,笑意恬淡。明明还是个小孩,却成了一个冷静自持的人。

他教她跳舞。

十二岁的她,身高已经蹿到一米六了。可在他身边,还是那么娇娇小小的,她要努力仰头,才够得着他的视线。

而他,总会垂下头,温柔的眼睛,只注视着她。他实在是太高了,她将两只脚踩到了他的皮鞋上,由他带着她,一起漫步,一起旋转,一起起舞……

他还教她穿衣打扮,他说,身上不要超过三种颜色,把自己搞得五颜六色的,只会是一棵圣诞树。他喜欢她扎马尾,他说,毕加索的名画《扎马尾的女郎》,你该如此打扮。于是,她变得与同龄人不同起来。

中学时,十五岁的她已经一米六八了,身体发育得异常快。在学校里,也不是没有男生追求她。她的家门,总是有男生流连,情书、玫瑰花也没有断过,甚至直接放到了她家门前的邮箱里。可每次,总是被司长宁打发掉了。他会说:“这个阶段,你该好好读书。那些,都是些蠢男孩。”

确实,都是些蠢男孩,又有哪个男子比得上她的长腿叔叔,比得上她的司长宁呢!

若不是他说,他要结婚,她想,自己就不会被送出国外的。

那是他第一次提出要结婚。

当管家李姆妈走上楼,叫她下去吃饭时,笑意满面,一种家有喜事的高兴劲。

“小姐,快下去吧!客人都上桌了,那黄小姐有几分像你咧!都是白面孔、大眼睛、小嘴红红的。”

她走了下去,穿了一条长及脚踝的小黑裙,因为高,每步走来都摇曳生姿。裙子的料子是最贴身,轻薄的黑纱。她的发随意披散,只发尾有些卷,白的脸庞,没有化妆,但涂了防水防脱的艳丽口红。白脸红唇,远远看来,是有几分与黄小姐相似。

黄小姐在刹那间,就屏住了呼吸,她有些惊慌失措,柔柔地问了句:“这是?”

“这是水露,露露,这是黄小姐,黄洁仪。”司长宁没有过多介绍。他一向如此,从不点明彼此的关系。

可那时的黄小姐很明显没有陈小姐聪明,黄小姐是那种很黏人的女性,娇娇嗲嗲的,一个晚上都霸占着她的司长宁。

她坐在一旁,冷眼旁观。

后来,他去书房接听工作上的电话。

见黄小姐总是在一旁偷眼看她,反正也是无聊,她一笑,道:“要不我带你参观参观房子?”

她把房门一扇一扇推开,向黄小姐介绍。

黄小姐忍不住好奇,终于问道:“你今年几岁了?”

她头一歪,露出一点顽皮的笑意:“十五呀!”

黄小姐惊叹了一句:“我还以为你满十八了。”

她没接话,将一道巨大的门推开,然后道:“这里是长宁的卧室,很大吧!连着浴室呢!这里有套很不错的音响,你看,单是CD架子就占了一个储物间的大小了。平常,我最爱躺在这里听交响音乐,因为长宁最喜欢古典乐了。”她指了指他睡床旁不远处的一张贵妃榻。

“你叫他长宁?”黄小姐觉得不可思议。

“是啊,我一直这样叫他。我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见黄小姐苍白的脸,水露笑着说下去,“这道门可锁可开,但我们习惯了不锁的。”于是一推开,就是另一个大的套房了,“这里是我的卧室,就在他隔壁,一道中门隔着,喏,这些衣橱是他特意替我定做的,他说过‘女孩子就该有一个巨大的衣柜,才够摆放那些永远也不嫌多的衣裳’,他喜欢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她打开衣柜,里面果然有许多华丽衣裳,“那里梳妆台上的化妆品、护肤品是他替我挑的,衣柜里的衣服,也是他替我选的。他还爱送我口红与香水。”

“你们……你们是这种关系?”黄小姐已经说话不利索了。

一声轻笑,她道:“我还小,十岁那年,他收养了我,我就一直跟着他了。可有什么关系呢,他会和你结婚,而我……还是他的义女,他是我的……长腿叔叔。”

黄小姐“啊”的一声尖叫,跑了出去,离开了那个家。

[3]

“怎么了?”司长宁找到她,问。而她就窝在他的床上,听着音乐。她的发披散,垂在胸前,长裙撩开了一些,露出了半边大腿,她的肌肤雪白细腻,与黑裙相配,竟是震撼的惊艳。

一瞬之间,他才明白过来,她已经长大了,不再是以前那个,他可以抱着讲故事的软软的小女孩。

他移开了视线:“你和黄小姐说了什么?”

“何必问我呢?你迟早是会去问她的。”她挑衅。

“你也大了,从明天开始,我会把卧室搬到楼下去。”他没再说什么,回了书房。

可第二天,她还在熟睡,却听见他“轰”的一声撞进门来,他恨得牙痒痒的,一把掀开了她的被子,声音不大,却很冰冷:“你怎么能这样毁我声誉?”

她揉了揉眼,许久才清醒过来,笑了笑道:“我怎么了,我说的都是实话,难道有哪一句是谎言吗?”

“你真是……妖异!”他被逼着,说出最难听的话,“我居然养出了一头怪物!”

她只穿了一件真丝的黑色睡裙,深V的款式,将她的身体包裹得十分诱人。她的胸脯随着呼吸,起伏。这些,不是他替她置办的。他一向只给她挑选最中规中矩的睡衣牌子,然后让店员按地址送过来。

“穿上衣服。”他有些气愤。

“你只说过,出客厅时,要穿戴整齐,可这里还是卧房啊,我不穿也是可以的。”她直直地看着他。

他一怔,叹了声气,自己离开了她的房间。

黄小姐并没有嫁给他,但是上流社会里,开始传出一些流言蜚语。说他名为收养孤儿,实则是风月无边。云云。

那时,他正在上一个项目,而竞争对手,对此大做文章。他的声名有些狼藉,可回来面对她时,依旧不让外界的丑陋露出半分给她瞧见。他只是安排了她出国读书。

她自然是不愿意。可她只是他的养女,一切都得听他的。

她收敛起了那些坏脾气。临走的那晚,她将头靠在他的膝上,她说:“我只是害怕,害怕你结婚了,就不要我了,我又成了孤儿!”

他当然懂得她的害怕。他也害怕,害怕失去她,已经有相关的福利社机构派了人员来调查此事了。

她依旧是白衬衣、黑裙子,简简单单,干净而美好。她不再穿那些性感的衣衫,只做回他的小女孩。她说:“还记得我十一岁时,你病发了,连路也走不了。你最喜欢的那个女子,也主动离开了你。你很伤心,很难过,就抱着我哭。你对我说,你很爱,很爱那个姐姐。可我的心很痛,我不想看到你再受伤。那时,我就发了誓,长大了,一定要嫁给你,让你快乐起来。你还记得吗?”

他抚着她的发,声音温柔,像情人间的呢喃:“当然记得。那时,我以为自己这辈子没希望了。我最心爱的女人,也要离开我了。我的遗产案还没有结束,不知道还要为此拖耗多少年,而我手头上可用的资金那么有限,打官司根本耗不起。我只是一个穷光蛋,谁愿意要一个没有前途和未来的人呢?也只有你肯陪着我。那时,我真的有想过自杀,可你总是寸步不离,小心翼翼地跟在我身边,连睡觉,也要看着我。你的身体软软的,抱着我,不说话,就一直抱着我。我在想,如果我走了,你该多孤单。所以,我放弃了那不该有的想法。我活了下来。可你说的,只是小孩话。等你长大了,我就老了。”

他们两个人,谁也离不开谁。

第二天,她没有出国。因为来了调查组。

那时,司长宁真的是焦头烂额。调查人员甚至要带她去福利院,幸得司长宁的律师从中周旋,她才留了下来。

司长宁是累极了,就躺在摇椅里。

她坐在他身旁:“我们会输吗?”

“不!一定不会,我不会让你离开我!”司长宁猛地睁眼,眼睛里全是血丝。那个项目已经失败了,可他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是她!

“我不允许任何人,将你抢走。”他低吼,如同困兽。

“我不走,我哪儿都不去,我会永远在你身边。”她看着他,一字一句地承诺。

“或许,将来你会后悔。”他说。

“不,永远不会!”她答。

那一晚,他喝了许多酒,他只晓得说,绝不会放开她。

可第二天,酒醒了,他便换了说辞。他会冷静地对她说:“外国的一对夫妇,听了你的事,表示愿意收养你,还送你去最好的大学上学。你应该好好考虑考虑。”

你瞧,大人的世界,变得多快!可她一眨不眨地看着他,说:“你永远也别想抛开我。”

他忽然笑了,答:“彼此彼此。”

后来,他没有犯什么亵童罪。经过调查,两人间的关系是清白的。那个处女膜取证的过程,对她与他来说,都是耻辱,可她认为值得。起码,她不用被送走了。她依旧留在他身边,但他还是按照原计划送了她出国。

出去三年,本来是要升大学的。但一日,他却转道英国来看她。见到她后,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跟我回去吧”。

她早料到的,不是吗?!她的笑意有些苦涩。

他终于舍不得了,他终于来接她了。

候机厅里,俩人坐着喝咖啡。旁边的玻璃窗外倒映着美丽的蓝天,金色的太阳光照进来,笼着她的身体,竟然是亮晶晶的。他一时看入了迷,连烟灼到了手,也没发觉。以前,他是从不吸烟的。原来,她离开的这三年,他学会了吸烟。他说:“看着你,真使人老。你整个人都是透明的。我真不知道,接你回来,是不是自己的自私自利。”

“你一点都不老。”她也看着他,他依旧英俊得体。他的微笑、他的眼睛,在她的梦里,出现过一千遍,一万遍。三年了,离开三年,她已满十八岁。

“我已经成年了。”她道。

“可在我眼里,你永远都是那个孩子。”他无法跨越,世俗的那道鸿沟,永远也没有办法跨过去。

回忆被打断,是窗外传来的雨声。

他道:“我还约了美娴,你早点休息。”然后,匆忙地离开了那个家。他还有别的家,不是吗?而自己,永远寄人篱下。害怕下一秒,就会被赶了出去……

[4]

司机每天都出现,水露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司长宁又玩起了平常的把戏,派司机来盯梢,就像她小时候。

每晚,只要工作完了,她都会由司机接送,送回到司宅。可是他已经许多个晚上,没有回来住了。也是,他要陪着那位,美娴。

已经快十一点了,她披着湿淋淋的长发坐在飘窗上,看着花园里的玫瑰花。月色也正好,照耀着那一片繁花似锦。雾气缭绕,像一条白纱般的丝带,温柔地拂过每朵花,可却阻挡了她的视线。是的,她在等着他回来。

手机响了,是明珠。她已拒绝了明珠的好几次邀约。

接起,明珠的笑声传来:“我不主动联系你,你从不电我。可见,你是个没良心的。”

她低低地笑了:“岂敢。”

原来是《沉香屑第一炉香》在上海的首映礼,半夜场,明珠邀她一起看。反正不是他们那个圈子的就行,与其在家孤单一人,还不如出去玩。

她极少化妆,但因是公众场合,她还是化了个淡妆,用了裸色的唇膏。她把发吹干,拿起卷发棒,卷了卷发尾,换上烟霞色的小礼服,就出去了。

那种场合,果真是衣香鬓影的。每个女明星都恨不得将自己打扮得美如天仙。依旧是一套简洁小黑裙的明珠见了她,调皮一笑,就拉了她进场,连照片也懒得去拍。你瞧瞧,用实力说话的,就这点好,根本不担心曝光率的问题。

她与明珠,坐的是最好的位置。

看着葛薇龙寄人篱下的复杂心情,她一下子觉得似吃了只苍蝇。她与葛薇龙又有什么区别呢,都不过是看人脸色过活罢了。

当看到葛薇龙面对着一大橱华美的衣服,内心的那种挣扎,和最后终于还是走出了那一步的时候,她就落泪了。如果,不是贪恋那些衣服,那些美好事物,包括乔琪乔;如果葛薇龙不是想进入那个圈子,或许,她还是那个纯洁的女大学生。

双手紧紧地握成拳,水露觉得难堪。多少次,她想逃离司长宁编织的精美牢笼,可都是失败。可那是因为她爱他!

白明珠的演技很好,这是毋庸置疑的。当灯光亮起,水露首先对她致贺。一个家庭幸福美满的女孩,要演出寄人篱下的感觉不容易。明珠一向努力,这个奖从一开始就是属于她的。

放完片,一系列活动结束,天也快亮了。

容华来接明珠,看到她时有些意外,但还是请她上车,先送了她回家。

她说去西区时,不是不尴尬的。她是要回司宅,而不是自己小小的员工宿舍。那一区,多是独栋的别墅区。幸得,容华没有问一个字。她靠在车后座,只觉疲倦。

开了门,户外的玫瑰香盈满一室。

“首映式好看吗?”司长宁就坐在客厅里,抽着烟,烟雾缭绕,他神色不辨。

水露将自己摔到了沙发上:“你派人跟踪我?”

他不说话,低垂着头,压下了心里的恐慌。他不过是怕她再去放纵自己罢了。身旁,传来她低低的笑。

“有时觉得,我与葛薇龙,又有什么区别呢?不过是贪恋那些物质生活,贪恋你罢了。”

“你与她不同,而我只是想好好栽培你。”他忽略掉了她的后半句。

“可惜,水露是裁坏了的衣服,没有办法按你的意愿活了。”她黯然。他明明知道,她爱他,却对她,如此残忍。

“露露,你给我的快乐,是任何人也无法取代的。我所想,也是希望你能获得幸福。”他将烟熄灭,深深地注视着她,“这里永远是你的家,你无须害怕,会一无所有,会被人扫地出门。我永远是你的长腿叔叔。”

“可我在十岁时,就被所有的亲戚扫地出门了。而且,我大了,需要的不再是长腿叔叔。我会搬回宿舍去住。”她说。她需要的是一个伴侣啊!

“是你对我残忍了,回来吧,露露,哪儿也别去,就在我身边。”他恳求。

她转过身去,只有离开他,只有独立了,她与他才是平等的,才能去追求他。而他,总是借不同的女朋友躲起来,躲到她们身后,仿佛这样了,他才是安全的,才不会被她纠缠住。

回到自己的宿舍,她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是可以呼吸的。这里再小,始终是自己的窝。她躲在这里,才会觉得安全。

还是独立好啊!

当她接过了容华给的工作,她就开始领工资了,一开始,还真的不多。慢慢地,容华发现了她这个秘书的好处,她也由打杂小妹变为首席秘书,工资真的不知是翻了多少倍。就连大学学费,也是她自己交的了。还有两年,她就毕业了。可是自从她签了容华的公司,学校方面只要定期报到就可以了,到底是任性。从前,她从不用钱,什么都是拿司长宁的卡刷的,刷了也不看数。所以,当初把宿舍装修了一番,也刷的是他的卡。如今,她把所有的卡都锁在了司宅里,她只有靠她自己了。

在没日没夜地工作了半个月后,她又接到了明珠的电话。

本不想出去的,但明珠软语求她,她也不好推掉。他们那帮公子哥,换女伴像换衣服似的,所以明珠与她们并无深交,也只有与她聊得来,所以,每次聚会,都喜欢约她出来。她推了许多次,这次是推不掉了。

是容华来接她们的。在那个圈子玩,自然是不谈公事的,他与她也不是老板与员工关系了,只不过是他女伴的朋友,就是如此简单。甚至,容华也是会开玩笑的,说一说冷笑话,大家都乐得开心,她也会配合地笑。

容华换了辆银灰色的老款迈巴赫,真是够奢侈的。天知道,迈巴赫早停产了。不过,她也没在意,坐上了车里,随了他们走。过了江,在那左拐右拐,终于停了下来,原来是不知到了哪位公子哥的私人别墅了。

难得的是,纪慕并不在。这一来,她倒放下了心,与明珠浅浅地喝起了酒。

“唱不唱歌?”明珠把麦克风给她。

她摊了摊手,学明珠笑嘻嘻的样子道:“我五音不全,还是不要献丑了。”

明珠笑她不爱玩,天知道,她唱歌是真的跑调又难听。

连公子带来的女伴艳光四射,美丽得像电影明星,闲着也是无聊,便接过了麦克风,低低吟唱起来。也还真是动听,一点不比大牌歌星差。唱的是法文的《玫瑰人生》。

明珠与水露娴雅地听着,和着拍子,也轻轻吟唱。

如此一来,打发时间,倒也是极为轻松的事。等女生唱完了,俩人笑着拍起了掌,女生腼腆地吐了吐舌头,十分俏皮。聊了起来,才知道是外语系的大学生。等她坐到另一桌了,明珠才朝水露眨了眨眼,道:“真腐败不是?”

每个女伴都倾国倾城,那些公子哥确是腐败的。

容华端了杯酒,坐了下来,揽着明珠的肩膀,温柔地说着话:“什么事,那么好笑,也说给我听听。”

明珠一声娇嗔:“在说你们腐败呢!”

他听了也是笑,一脸宠溺。

其实,容华也并非只有明珠一个女伴,只不过,他更爱她一些,更宠她一些罢了。工作时,遇上过紧急情况的,水露半夜打电话给他,可接听的却是一个女声。当时,她还疑惑是不是明珠,但一想,就知道不是。以明珠的修养是不会在半夜接起他的电话的。她只是让容华接电话,却遭到了那女人连连盘问。后来还是容华抢过了电话,才得以把事情交代清楚。

第二天,容华专程道了歉。可她也只是一笑,道:“昨晚有什么事吗,我都不记得了。”他则向她投来一记赞许的目光。

她能当上首席秘书当然是不容易的,自然,有些话,她也不会和明珠说起。只是对他们这个圈子的人,又隔多了一层。偶尔出来玩玩可以,但实则是不愿意靠近的。

等到回去时,通常也是半夜了。这次的女伴来得有些多,四五辆车子居然不够坐的。她站于别墅门口,也很有些凉意,她将米棕色的丝巾,围紧了些。

“我送你。”围栏的阴影里走出一个人,原来是纪慕。他站在那里多久了?可整场聚会,她都没有看见他呀!

她本不是扭捏的人,也就上了他的车。

“谢谢。”她没有多话,静静倚着车窗,看着窗外景色。

其实,她也有段时间没有见到他了。

她让他送她回宿舍。

当她背抵着门时,心里有刹那凄凉。房子里冷冷清清的,她是连灯也不愿开的。

她洗了澡,换上睡衣,倒下床就睡。

可黑暗里,她听到了门铃声。谁又会在半夜找自己呢,一定是别家的门铃!于是,她继续睡,可门铃依旧不依不饶地响着,然后是隔壁邻居的大骂:“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睡啊!”

依稀辨来,还真是她家的门铃。她睡眼惺忪地开了房门,屋外一点亮光,并不明朗,摇摇曳曳地笼罩着一个人影。可来者身上有她熟悉的香烟味。

“是我。”纪慕的声音很低。

她一怔,正想反手关门,却被他抵住,转身就进来了。

依旧没有开灯,两人看不见彼此的脸面,但他的呼吸一阵一阵袭来。她的喉头发涩,只怔了怔,飞也似的转过身,想逃进卧室,却被他抱住。他开始吻她,她想挣扎,可他身上熟悉的味道一阵一阵地传来,围绕着她,套牢了她。他吻她耳根,然后是耳垂,她想挣扎,却酥麻了身体。他的手插进了她深浓的发里,他将她的脸扳了起来,深深地吻着她,与她唇齿相缠,不容她有一丝逃脱的机会。

她软倒在他怀里,想反抗也是不能。夜色深浓,长夜寂寥,而人生更注定是寂寞如雪。他于她而言,不过是一次放纵。他们在黑暗里相知相会,他们注定不会有白天。

第二天,等她醒来,床畔早已空了。她笑了笑,不过是一场黑暗里的相聚罢了。

她照常工作,不会给他电话。而他,也没有电话。

如是过了两个月,又是明珠来约她了:“又躲起来了,不是我找不到你,实在是怕逼到了你家门口,你急了要咬人。”

“你当我是兔子呀!”她笑。

例牌的聚会。

去到时,纪慕已经在了,在唱歌,是法文的《玫瑰人生》。居然还是那首歌。她垂下眸,笑了笑,坐到了明珠那一桌上,玩的是麻将。其实,她玩得不好,一上桌,就输了好几把。

纪慕是带了女伴来的。那位美艳无比的女伴,水露也认得,就是头一次见的那位金连桥。金连桥是真的美丽,将一众鲜花般的女伴都比了下去。她的美,艳而不妖,是连白明珠这样的戛纳影后也不及的。

水露没有理会纪慕,连招呼也省了打,而他也只顾陪着金连桥。这样反而挺好的,各得其所,她下次再来时,也不会有什么避忌。

可途中却来了一个电话,是李姆妈打来的。她本不想接,可一直响个不停,还是接了。她一听,脸色就白了,急忙跑了出去,司机已经等着了,她上了车就赶回了司宅。

她一向是冷静自持的一个人,何曾有如此惊慌失措的时候。

纪慕放下了麦克风,出去抽烟。容华跟了过来:“这滋味不好受?还是说,你真的动了心、动了情?”

他喷出了一口烟,没有回答。

[5]

是司长宁的病又发作了。

以前,是她还小,根本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只晓得抱着他长长的手臂,一直安慰、一直安慰,连睡觉,也挪到了他的床上,就是要看着他,守着他,如同一只小狗狗,守望着他。

那时,她还会偷偷地哭,一哭,眼睛是湿淋淋的,又黑又亮。他就笑,真像一只小动物。后来,她大了,不被允许上他的床,但她会搬来摇椅,就靠在他身边,与他一同入睡。夜里,会起来照看他无数次,他的眉头如果蹙起,她就会用小小的手,一点一点地替他按揉胃部,那还是医生教的按摩手法。俩人亲昵无间,同吃同睡,许多时候,底下的人也习惯了,连李姆妈也不会再说什么小姐大了,不能再围着先生转,这样的话。

可到了现在,她依旧搞不清楚,他的病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讳莫如深,严厉地吩咐了底下的人,不许对她透露半个字,所有的病例,他都锁得死死的。医生也不会对她透露一字半句,只是教她如何替他按摩和照看他而已。

等到她来,李姆妈才放心了些,见先生睡着了,才敢多说两句话:“小姐,你不知道哇!这几个月,你不在家里住。先生天天回来,也不安心睡觉,就把摇椅搬到你房间里,每晚都躺在摇椅上守着你的卧室才肯睡上一会儿。其实,他就是嘴硬,心里别提多惦念着小姐。”

“好了,我回来了,我来照顾他。”她如是说道。

下人们都退了下去。因为他是在她房里晕过去的,所以下人们只能将他抱到她床上。医生已经来过了,他还在打点滴。

她将棉签蘸湿了,一点一点地往他唇上抹。兴许是渴极了,他慢慢吞咽,她再蘸了水,往他唇上抹。他的唇渐渐恢复了红润。他还睡着,意识不清。她取过水杯,含了一小口,然后在他唇上吻了下去,他一点一点地喝着,然后慢慢睁开了眼睛。

只刹那,他就恢复了清明,可是没有推开她的力气。

她轻手轻脚地上了床,与他脸贴脸躺下,伸出手,仔细地揉着他的胃。他的痛,似乎缓解了,可一双眼睛深深地看着她,俩人皆没有说话。

窗外,是一片美丽的玫瑰,花香随风送进来,月光也进来了,投洒在床前。

一片白月光,而床前还置有一只小巧的花瓶,插着一朵白色的玫瑰,花瓣于月夜里,柔柔地开着,像极了她娇嫩的脸庞。也是那样白皙,那样柔软。他举起手,轻抚她的脸,一如想象中的娇艳欲滴,再往下,抚她的唇,指腹柔柔地在她的唇瓣上摩挲。他这样渴望她,他已是连推开她的力气,也没有了。

两个人就这样对望,仿佛要看尽对方的一生,要去到世界的尽头。

后来,她是在他怀里睡着的。她的呼吸清浅,头枕在他的臂弯里,脸贴着他的胸膛,他一手抱着她,再也没有办法入睡,一直看着她,一直看着……

李姆妈是不敢进来打搅的,还是水露先醒了,然后就去吩咐姆妈做些清淡的粥水来。再回到房间里,他已经起床了,洗了澡,也换过了干净衣服。

他半靠在床头前,不知在想些什么。她走上去哄他:“我扶你出去用早餐吧?”

他的腿脚无力,只点了点头。她推来轮椅,扶着他,坐到了轮椅上。她忽然就蹲了下来,伏在他身前。到底是大了,再不能如从前一般,可她还是把头枕在了他的膝上,双手抱住了他长长的腿,一如从前。她闭上眼睛,忽然就笑了,声音沙哑,却也迷人:“小时候,我最喜欢抱着长腿叔叔的腿,那样我才能获得安全感。因为我知道,去到哪儿,长腿叔叔都会保护我的。”

“我永远都会保护你,一如从前,尽我所能保护你。”他说,手抚着她的发。她的发很美,又黑又长。

花瓶里那朵玫瑰,娇柔、洁白胜雪,可经一夜辗转,终究是败了,洁白的花瓣一点点飘落,坠于她的发间脸庞,痒痒的,她咯咯地笑。而他将花瓣自她脸面拾起,竟再不舍得放下,趁她不注意,悄悄地放进了衣袋里。

忽然,一瓣柔和的雪白飘落,沾在她殷红的唇上。是最美的那一片玫瑰花瓣。他伸出手来,轻轻地按在了她的唇上,隔着那片花瓣。她看着他,而他也注视着她。

他摘下了那片印有她口红的花瓣,而她已迎了上来,吻住了他。她与他唇齿交缠,他的呼吸很乱,她能感受到他的炙热与渴望。可他到底是司长宁,“司长宁”这三个字注定了他要背负起他的名望,不允许她坏了他的名声。他推开了她:“不可以。”

她的心被他无情撕裂,死死地咬住唇,哪怕血丝一点点地渗出。他背转身去,可她不能离开,因为他的病情没有好转。

俩人没有再提起那一次“意外”,维持着表面的平静,艰难地相处下去。

他有最深邃的目光,每每于夜里相望,他都似要把她刻进他的眼睛里。他依旧睡于她的房间,自然也不会有人过问此类事情。他与她共卧于一张床上。她的床比他的小多了,俩人睡着,竟是小的、挤的,这让他时常感叹,她已是大姑娘了。

她每夜都会替他按摩。也有过许多次,她拐弯抹角地问他,到底是什么病。可他一句话也不说,被她问得恼了,他就转过身去,背对着她。她没有办法,只能选择不问。当他肩膀抽搐,她知道,是他痛了,她便伸过手来,替他按摩,她将身体贴着他的背。他的背明明宽阔如海,却瘦得单薄,那么瘦,只有骨头。

她轻轻揉按,忽然,他的身体一僵,然后他的手握住了她的手,那么用力。他的身体绷得太紧,而他的声音沙哑,又似低叹:“离我远一些。”

刹那间,她就明白了,他已动了情。她缩回了手,却不小心碰到了他双腿间的高高隆起,她脸红成了一片,也不敢再有任何动作。他一叹,低低说道:“你到我房间睡吧。”

于是,乖乖地,她去了他的房间。

俩人处于两个不同的房间,却是同样辗转难眠。他对她的保护,对她的珍视,其实,她都懂得。

那段日子,她一直留在司宅,照顾他。她白天照常工作,晚上守着他,要替他翻身,擦汗,按摩腿部,按揉胃部,不是不累的。不过短短一个月,她就瘦了五公斤,带点婴儿肥的鹅蛋脸变尖了,可整个人看起来,倒是越发妩媚。

并不是说她的举止轻佻妩媚,而是一瞬间,她好像就长大了,她时常会对着镜子笑。“瞧瞧,怎么看着老了。”她这样说,也不过是为了缩短彼此的距离。而他则是说:“你从来就没有小过,也从来没有长大过。”

多么懂得她啊!她放下镜子,只是笑一笑。她没有问,当他病了,他的美娴在哪里,他的那些女朋友又在哪里。自然,他也并非只有美娴一个女伴。

也不是没有遇上过。那时,她随容华出差,去了滨海的一个城市,环境是美的,使人羡慕那一对对共游的情侣。

她来工作的,自然没有闲工夫赏风景。她那时也是急了,老板和客户谈生意,而她却忘了拿一份重要文件。她下了的士,就往酒店跑,却在门口摔了一跤。是司长宁扶了她起来,俩人在异地他乡见了面,倒是一时怔住。

她的膝盖磕破了,他扶着她到他房间。

她见了他太高兴了,已经忘记了一切,忘记了容华,忘记了紧急文件,忘记了工作。她只晓得傻傻地、怔怔地看着。而他专注地替她上药,还会问她疼吗,像小时候。那时,她要闹独立,根本不回司宅,俩人已是许久不曾见面。本有许多话要说,可到了嘴边,却什么也不是。

突然,房门被敲响。他一怔,没有动。她看着他,倒也好奇。后来,那女郎叫他的名字,David。叫的是他的英文名。他依旧没动。原来,是认识的,并非午夜的那些流莺。她笑了笑:“眼下,想必你也没有那种心思了,不如我打发了她走。”见他笑了笑,不是不尴尬的。

她一蹦,跳了起来,小跑着开了门,声音甜腻:“谁找长宁啊?”可一对上那门外女郎的眼时,不禁怔了怔,是个很年轻的女郎,也就十八九岁,与她十六七岁时的样子几乎一模一样。那女郎一怔,看了眼门内坐着不动的他,倒知情识趣地走了。

关上门,她看了他一眼,他依旧坐着不动。只是,他转过了头来,看着她,眼睛一眨不眨。

“你不希望我留下来是吗?”她问。

“你我都知道,留下来,意味着会发生什么。”他答。

“谁在乎呢?我不在乎!”她看着他。

“可是我在乎。”他转身进了卧房,关上了门。偌大的套间客厅里,只有她一人。那是一个总统套房,果真是大的。原来,他来此,是会小情人的。她笑了笑,努力不让眼泪流出来,然后,昂起头,走了出去。

从那时起,水露就知道,司长宁不止一个女友。

[6]

司长宁大体好转了,已经可以下床走动了。

而水露待在司宅里,也有好些时日。所以当明珠再约她时,她爽快地答应了。

她打扮停当,正要出去,司长宁走到了她的房门前。

“约了纪家的小子?”他的声音有些不悦。

她也不高兴了,反击回来:“你就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他的脸瞬间苍白,然后气极反笑了:“好!你喜欢放纵自己,喜欢自甘堕落,都随你。”然后,离开。

她狠狠地将花瓶甩到了地上去,打碎了一地晶莹。

明珠要带她去做SPA,刚见面时,就说:“啧啧,我怎么觉得,你好像不同了?”

水露摸了摸自己的脸,奇异道:“有什么不同?”

“变美了!哈哈哈,快说,是不是打了瘦脸针,整个人居然都变精致了。早知道,我就不带你来美容了。”明珠捏了把她的脸蛋。

“去你的,你才打瘦脸针。”水露也捏了一把她的小脸蛋,还大赞,“真滑啊,便宜了容总了!”

两个女孩子,嘻哈个不停。

去的是纪元商厦,那里有一家高级美容会所,叫“时光”。

“时光”的护肤品,十分有名,许多名门淑女、大牌影星都喜欢光顾。

走进那装饰奢华的会所,真是觉得腐败。

会所里有迎宾区,男士可以在此休息,等候女伴。那里格调高雅又舒适,还放有许多好酒。容华已经坐在那儿了,身旁还有一对男女。

明珠走上前去打招呼,水露自然也跟了过去。转过挡着的木雕栏,才发现,纪慕也坐在那一桌,此时,他的目光胶着在一位女子身上。

那女子是冷冷清清的容貌气质,唯有那双眼睛美丽无比,像最璀璨的星空,又似夜色浓浓。她坐在一位英俊的男士身旁,脸色绯红,手被那男士握着,想抽离却又不能。那英俊男士是一个很懂调情的个中高手。水露只觉得奇怪,那英俊男士好似是在哪里见过,仔细想,一时又想不起来。

听得声音,大家都抬头。那英俊男士见了水露先是一怔,然后就恢复了寻常神色,与那女子喁喁细语。她听得分明,那男士叫那女子“露露”。

原来如此。原来纪慕真正想的,是这一位露露。

水露始终微微笑着。见明珠与那女子十分熟络,说话间亲昵万分,才明白明珠为什么会如此与自己投缘了。怕是明珠第一次见到自己时,就因自己与那女子的几分相像而对自己有好感吧!

水露始终是游离开来的那一个人,对他们每个人,都保持着距离。

纪慕没有看水露,只玩弄着手中的打火机。倒是容华替大家做了介绍:“这位是文氏集团的文洛伊,按排行,我叫他老四。这位是汪晨露,‘时光’的女继承人,也是我们文少的红颜知己。”然后指了指她,“这是我妹妹,也是我的救命恩人,水露。你们叫她露露就好。”

这样公开认妹妹,倒是对她另眼相看的。也对,自己毕竟救过他的命,不然他早胃穿孔了!

文四是百花丛中过的人,自然笑着打趣:“容少,什么时候新得了这么个粉雕玉琢的可爱妹妹。哈哈哈哈,妹妹啊,你叫我四哥就行了。我们这帮人,也习惯称兄道弟的,多个妹妹,那更好啊!”

水露听了,有些局促,但还是微微笑了笑。

容华捶他肩膀:“别吓坏了我妹妹。而且,你们俩都别欺负她。”指了指文四与纪六。

“哎,老六,平常不就是你话最多吗?今日倒安静。”文洛伊看向纪慕,一脸似笑非笑。

而纪慕看了眼水露,从衣袋里取出了烟盒,抽起烟来。

仍是汪晨露打破了沉默,向她们两位女士简单地介绍了一下美容项目。

明珠见气氛有些糟糕,而水露太过于沉默,她只能陪着水露说着话:“露露,晨露是我的文化课老师呢,当初,不是她提议我到孤儿院去住一段时间,用心感受孤儿的敏感心细,我也演不来葛薇龙寄人篱下的复杂心思。”

汪晨露听她说了,微微一笑:“那是因为你的用心,与我有什么关系呢!对了,露露,你不舒服吗?吃过东西了没有?空腹喝酒可不好,要不,我给你端些点心过来吧!”她处事倒也圆滑玲珑。

水露不愿拂人好意,微笑着点了点头:“谢谢。”

明珠笑着继续聊:“那时真不知道你就是‘时光’的女继承人啊!可结识了你就是好,有大把大把的美妆品用。露露爱美,你也给她整一套,让她美美的!”

“都是自家妹妹,当然要给的。”汪晨露极会说话。她不说送,而说给,送就太生分了,她主动与水露亲近。

水露也喜欢她清淡的性子,笑着说:“好,谢谢姐姐。”

于是,气氛热了起来,大家又聊起了拍片的一些趣事。

那一次,剧组的所有化妆品都是“时光”赞助的,无形,这部电影也为“时光”做了巨大的宣传。这本是一个美差,当初也是容华让明珠答应启用“时光”的产品的。不然,就选择别的化妆品公司了。

文洛伊似笑非笑地看着汪晨露:“原来都认识了。这样多好,以后白小姐的戏,都让我们露露多帮衬些!”已经在替汪晨露招揽生意了。

明珠看了眼容华,早明白了过来,当初也是文洛伊托容华推荐“时光”的。

文氏在美妆品界的地位无人可撼动。明珠与汪晨露交好,与文洛伊却不熟悉。见文洛伊提到合作的事,场面上的话,明珠也懂说,更何况也是帮了好姐妹汪晨露的忙,于是连忙道:“那是一定的。而且‘时光’的产品确是好用,现在我用的眼影膏全是‘时光’的产品。”

见时间也不早了,汪晨露料到男士间还有话要聊,于是道:“两位妹妹来,也是美容的,让他们自己聊吧!”于是,水露与明珠随她进入了美容区。

等到再出来,每位佳人都是有人接送的。自然,又是纪慕送她回去。

原以为,见到了正主,她这个冒牌的,就可以自行打发了。谁想,他还在那儿等着她。

她在廊下走来,顶上垂下一块块帷幔,如一缕缕纱,将她包裹得朦朦胧胧。壁灯很暗,她于夜色里摇曳生姿地走来。

纪慕已许久不曾见到她,只觉,她竟变得更加美丽了。他看着她,不能呼吸。

“露露?”他试探性地叫了叫她。

她则笑了,笑得既天真无邪,又无端魅惑。

“哪一个露露?”

她的眼睛清清灵灵的,早看穿了他的一切。

他伸出手来,捂住了脸,带着浓浓的疲倦:“这个重要吗?你也不是在利用我,气那个男人吗?”

是,他们都看透了彼此。

[7]

与纪慕的关系,居然就这样不可思议地保持了下来。

他总是在深夜里出现。他会站在她的宿舍门口,等她回来。然后,于深夜里,索取彼此的身体。

他爱上了兄弟的未婚妻,永远也没有办法得到她,而这些秘密更是无从开口,只能烂在心里。

这些,水露心中了然,从不说破。

他们的聚会,水露偶尔也会参加,文洛伊也带了汪晨露来。那女子,似是很怕文洛伊,她与文洛伊始终是保持着距离的。

水露觉得很好奇,暗暗观察着这一对。

“很好奇?”纪慕在她身边坐下,带了一点笑,“与你一样,汪晨露有她自己喜欢的人,她喜欢她的义兄。这世界这么大,也真是奇怪,居然会有如此相似的人。”

她玩味地笑了笑,抿了一口酒。原来,汪晨露也只不过是文洛伊的禁脔。可她一抬头时,看见的,分明是文洛伊看向汪晨露的深情眸子,他的眼里,只有一个汪晨露。

纪慕附于她耳畔,声音低低:“满足你的好奇心。其实,文四并不知道,自己有多爱她。”他的呼吸喷在她耳旁,热热的,使得她躁动不安,使得她慌张失措,她缩了缩身子,离他远些。

而他忽然就吻了她,抱着她,与她的唇齿纠缠,汹涌而缠绵。突然间,整个包厢就安静了下来,好像就连唱歌的人,也退出去了。

包厢很大,是一个套房连着一个套房的,可光线昏暗,谁也瞧不清谁。

她拼命地推开他,喘着气,只觉他的一双眸散发出奇异般的光亮,深深地注视着她,那瞳仁又黑又深,她根本看不见底,里面充满了各类的情感。

还是容华走了过来:“不许欺负我妹妹啊!”

文洛伊则笑:“二哥,你也太不知情识趣了吧!”亦在容华身后跟了过来。

一众人也只当看了场冷笑话,哈哈笑了起来。而纪慕,依旧是紧抓着她的肩膀,大口大口地喘气。

连水露,也觉得自己看不懂他了,他似乎想要得更多……而自己能紧抓着的,也只有自己的那一颗心了!

明珠是聪明人,也约过水露出来喝咖啡。

环境依旧是好的。坐落于天穹之上,那片片霓虹都似从天上浸进了水里,片片玻璃幕墙折射出琉璃般的光泽,落进水露的眼中,一片繁花似锦,偏偏最后都得归于冷清的。即使有不夜天,琼楼玉宇也会有冷清的时分。

原木的地板、暖色的墙体,使得咖啡馆有种温馨的气氛。来的人不多,三两个的,散落地坐着。

水露就笑:“这么晚才来喝咖啡的人,多半是不正常的。”

“不带你这样嘲讽人的。”明珠拍了拍她的手背,见她一双清清灵灵的眼睛看向自己,明珠有些欲言又止,“你……你到底和他怎么样了?”

他们从哪儿开始的,都不清晰,如今又该从何说起呢,不说也罢,不过是一场艳遇罢了。

她托着腮,歪着头瞧明珠,那唇边淡淡的笑意有些迷惘,她整个人都是慵慵懒懒的,像只毛茸茸的小猫。

“我和他也就这样了,从没有开始过的事,不说了吧!”

“就知道你是个实心眼,吃了亏还不知道呢!在香港时,明明是我掉进了海里,有救生人员在的,你居然还是跳了下去。”明珠又拿指尖戳了戳她的手背。

她依旧是笑嘻嘻的:“那是人的本能嘛!哪有救人还思前想后的。”

明珠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她。

水露被明珠看得怪不好意思的,伸出手来在明珠面前摇了摇:“哎,你这样看着我,我会害怕的。”然后做心心眼状,“我怕你会对我说‘露露,我刚发现,原来我爱的人是你’!”

“去你的!”见她并未芥蒂,明珠才松了口气,“你不会怪我吧?”

“怎么会,我相信你与我交好,是因为你真的喜欢我。”水露大笑。

俩人都大笑了起来。她们能碰上,成为知己,真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事。很多话,甚至都不用说出口,彼此都懂。原先,明珠确是因为第一眼看见她时,觉得她与好姐妹晨露相似,才会如此热情;可后来,却是真正想和她成为好友的。而这一切,水露都懂得。

两人正说着话,忽然一个艳女走了过来,起初还是试探性的,后来越走越快。水露还在说着笑话,突然,一杯烫茶泼到了她的脸上。她“呀”的一声,痛得叫了起来。

那女人原本美丽的容颜变得扭曲,只狠狠地盯着她骂:“汪晨露,你别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文洛伊是我的!是我的!”

商场保安早跑了过来,把闹事者给带走了。

水露有些哭笑不得,抚了抚脸,故意装作一副凄惨无比的样子,问道:“真有这么像?”

倒是明珠急了,发现水露的脸,已经烫开了一个很大的水泡,还伴有好几颗小水泡,原本白白净净的一张脸,有些惨不忍睹。自然,水露也是极力忍着的,那杯茶虽不是滚烫,但也真的是烫伤了脸。明珠早拨了电话向容华求救,但来的却是纪慕与容华两个人。

纪慕二话不说,拉起水露就走。明珠还想跟着,倒是容华握住了她的手:“让他们去吧。”

车子开得很快,水露都害怕起来。虽说现在车辆不多,可这时速都快赶上了《速度与激情》了!好车也真的是好车,也只有这样的二世祖,才会开。像司长宁,永远是一式的黑色轿车,中规中矩,开车也稳。

怎么就想到他了?她摸了摸脸,瞬间痛得泪水都流了下来。

“别摸,会感染的。”他侧过头来看她,再出口时,声音低了许多,“脸很痛、很痒是吗?忍一忍,快到医院了。”

消毒处理的过程,是疼痛难忍的。她的双手互相攥着,都拧红了,真的是痛!原本,只是左边脸颊有一颗大的水泡,现在右眼眼角的那一颗也变大了,更因接近眼睛,痛得敏感,火烧火燎的,连视线都模糊了。

一双手伸了过来,握住了她的。她一抬头,对上的,是纪慕那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很多时候,他都是似笑非笑的,何曾有过如今这般严肃的神情。医生处理眼角那颗了,她痛得不自觉地拧紧了他的手,可他一动不动,只握住她的手不放。

他垂下头来,看见她方才拧自己的地方,洁白的手腕上已全是红痕。他怜爱地摸了摸那些红痕,而她的身体动了动,最终安静了下来。

连医生都摇头,有些可惜:“小姐这么白的皮肤,只怕眼角这里会留疤啊!”

“最重要的是伤口,还有别伤着了眼睛。”纪慕抢先答话。

现在的她,怕是丑陋无比的,红肿的一张脸,连她自己都觉得惨不忍睹了,可他居然不厌恶?他所希望看到的,不就是一张类似汪晨露的脸吗?可现在,他不在意容貌,只在意她的伤?水露怔怔地看着他,无奈眼睛太痛,泛出的泪花,模糊了视线,她永远也看不清他……

而他,以为她是痛了,连忙柔声安慰:“怎么了,露露?很痛吗?快好了,忍一忍。”声音温柔,与寻常时分不同。

她有些惊慌失措起来,她从不怕痛,她只是害怕孤单。她茫然地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为了防止发炎,她留院观察,吊瓶挂在床前,看着药一点一点地滴落,彼此都有些沉默。只是小病,却住那么大的一间单独套房,反而越显得寂寥,连药水滴落的声音都能听见。

“折腾了一晚,你先睡一下吧!”纪慕哄道。

他刚要起身,却被她握住了手。这么大的房间,如此安静,她害怕,害怕寂寞如影随形。他带了一点笑音:“我在旁边沙发歇一歇。我不走,就在这里。”

显然,他是累的,一躺下,就睡着了。他的面容有些憔悴,下巴淡青色的须根都冒出来了,明明那么修边幅的一个人,却显得如此落拓。他究竟是从什么地方赶来的呢?水露看着他,远处的街灯昏暗不定,绒绒的一团橘黄,根本映不亮路人。可那点点光亮,却投影到了这个漆黑的房间里,使得她看清了他的模样。

他有好看的眉眼、俊秀的脸庞,分明就是好看的一个人,可他离她很遥远……

[8]

后来,她就出院了。

那段时间,纪慕都是天天去看她的。因为伤口发炎感染,她住了五天院,一直在输液,他则每天都过去,而且,每晚都会陪着她。其实,他也忙。许多个夜晚,他都是在通宵工作。

他的电脑屏幕开着,幽幽的一点光,可不知道为什么,她看见就觉得很安全。那是她从未看到过的,他的另一面。他工作时,专注认真,有时需要视频会议,他就会悄悄地离开病房,怕吵到了她。

那时,她经常于黑暗里看他。她真正接触到的男性不多,无非只有一个司长宁,从小到大,司机就是长宁的眼线,管接管送,她没有单独外出的机会,而男孩子也不敢走近她。

如果哪个男孩子给她家门口送花,司长宁会笑:“又是哪个蠢男孩?”他总是看透了她,她不会喜欢上任何一个男孩,因为她从来就没有小过,她的心里一片荒凉,她又怎么可能忍受得了那些幼稚的男孩子呢?!

可如今,纪慕却真真切切地走进了她的生命里,使得她害怕,连自己害怕什么,也无法分辨。

出院那天,也是纪慕来接她的。坐在他的车子里,她看着窗外景色,忽然说:“以后,我们别见面了吧!”

他不说话,车子一直开。他的双手紧握着方向盘。等到了她的宿舍楼下,他猛地一脚刹车,再看向她时,眼睛里全是红血丝,他说:“你再说一遍。”

“我们别再见面了,到此为止。”他们从未开始过,所以连说“我们分手吧”的机会都没有,不是不讽刺的。他们是什么关系,一时激情,一场艳遇?那总该到了落幕的时候了。

她要下车了。忽然,她的手被他抓住,那么紧,竟然痛了。她看了看他。

“何必呢?我不是汪晨露,也永远不会成为她,我就是我。在这个城市里,你可以找到许多个像她一样的女孩来取代我。”

然后,他就松开了手。等她下了车,他猛地一打方向盘,车子就飙出了老远。

工作,自然还是要的。

果然,经过一段时间的打点滴,和脸上换敷药消炎,左边脸的水泡消了,可因水泡大,那粉红的新肉还是明显了些,医生说了,再过一段时间也会消的,但右眼角那颗水泡干了后,却留下了淡红色的疤。

她对着镜子苦笑,本就没有美貌了,如今更惨。她取出遮瑕膏,在左脸和右眼角旁按了按,涂上唇蜜,才出门。

离开了司长宁的日子,她是搭地铁公交车的。他的司机,早被她打发了回去。她睡眠不好,睡得浅,也起得早,赶到公司时,大部分的员工还未到。

可容华已经在了。可想而知,做老板,也是不容易的。她敲了敲门,走了进去,眼睛还算好使,看见了老板办公桌上标着的文件。那是针对司氏的土地招标的标书方案,她再蠢,也知道有些事自己该避嫌了。

于是,她坐了下来。

容华方才抬起头看她,见她肤色依旧白皙,只是左边脸颊的印子浅浅的,是粉红的新肉,虽淡,但仔细地看,终究还是看得见的。

“可以多请两天假的。”他笑了笑。在公司,他们依旧是上下级的关系。

水露礼貌地笑了笑,轻声说道:“容总,其实我是想说明一件事的。”

“哦?”容华挑了挑眉,等着她说下去。

“我是司氏集团司长宁的养女,他是我的……”她斟酌许久,该说义父的,可最后说出来的却是,“他是我的叔叔。”

“所以?”容华笑笑,倒也不惊讶。

“所以,这个项目我跟进,怕是不好。”接着,她已经从通勤包里取出了文件,是容华集团与纪元集团在港共同投拍商区地皮的方案,“你放心,这边的事我不会向叔叔透露半分的。职业道德守则,我懂得。”

容华想了想,道:“也好。”然后顿了顿,接着说,“以后的酒会应酬,你不用陪我去了。新来的小李会随我走动。你在这里历练,也有些时候了,该是自己带团队了。”

见她不解,细细的眉挑起,他笑了笑:“别担心,不是明升实降。女孩子还是得注意身体的,别看现在还年轻,很能喝似的,等你上了年纪了,可别来怨我。”

水露没想到他会如此关心自己,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那么盈盈的一片,水光潋滟,竟是十分好看的,就是太傻气了。他哈哈大笑起来:“你呀,就是个小孩子。我从前也有一个好胃,就是应酬喝坏的,你到底是仗着自己年轻,不过以后挡酒的事,就不用你了。”

她咬了咬唇,还是问了出来:“因为纪少吗?”

他想了想答:“你许久没见过他了吧?”

见她茫然地摇了摇头,他说:“他去接你出院的那一天,发生了车祸,撞断了腿,在医院里躺了快一个月了。”

她猛地抬头,眼睛亮得不可思议,又深又黑,波光粼粼的,倒映着一根一根的睫毛,似是在眼底映出了一片云杉,雾气蒙蒙。又是一个因眼睛美丽而吸引人的女孩。

当然,她的容貌也是秀丽的,身段高挑婀娜,但与他们那个圈子的女伴比,容貌上是逊色的。可她气质很好,总能令人过目不忘。见容华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水露不知道他此刻在想什么,只能说道:“你希望我去看他?”

“我只是你的老板,不能,也不会管你的私事,我不会命令你去看他。但私底下,我确实当你是妹妹,并非只是随口说说,而这,也与纪六无关。我真心将你当妹妹看待。”容华叹了叹,说了真话。

“谢谢你。”水露不是不感动的,容华给了她一个机会,一个她能与司长宁平起平坐的机会。他使得她,在司长宁面前是平等的。

回到办公桌上,她想了许久许久,该不该去看他?最后,她让花店送了两株睡莲过去。

[9]

水露依旧没有去看他,既然已经说了不再见面,还有什么好见的呢?!

只是,连明珠都给她打了电话,说:“你去看看他吧!”

她没有单独的办公室,只是坐在容总的办公室外面,可地方空落,右边临窗,阳光正好,一点一点地洒进来,在她的书桌上晃动起一圈一圈的涟漪。

其实,容华的办公楼很雅致,不是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而是将办公楼设在外滩十八号的小洋楼里,一整栋楼带花园都是容华集团的旗下公司,真是既小资又有意思得紧。站在七楼的红顶阁楼上,有一口钟,还能看到外滩的江景。

她就握着电话,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明珠说着话。窗外一枝新绿斜了进来,鲜翠欲滴,明丽动人,是新发芽的枝丫,枝丫上还缀着几多白色的小花,送来淡淡香气,是白玉兰。这株玉兰树,估计有上百年的历史了,居然将浓密的枝丫伸到了六楼。

那一丛一丛的树影投在雪白的墙壁上,似墙上开出了一蓬一蓬的花影,又似燃尽后的烟火;再仔细看,那影子绒绒的,一丝一线地勾勒在墙上,竟似孔雀的尾羽,明明那么绚烂,却又如此寂寥,晃动在她的眉眼间,连自己都觉得自己的影子寂寞了。

一声叹,让她回过神来,听见明珠说:“你出事,他送你去医院那天,本来在谈一个几亿的项目,可容华的一句话,他就丢下了客户,跑了过来。他能有这份心意,可见,并非只是玩玩的。原本,我担心你,怕你伤心,可如今看,他对你是上心的,不然也不会撞了车……”

挂了电话后,水露徘徊不定,他是因为她才撞车的吗?

到底,还是去看了他。

他住的,还是上次她留院时住的房间。当时出来得匆忙,她连一套换洗的睡衣还放在了那儿。进入时,满室鲜花入目,那鲜花都已经沿着室外走廊排了一排了,但室内更是夸张。可她首先看见的,却是她那一条淡黄色的泡泡袖睡裙。是司长宁喜欢的,最中规中矩的棉布款式。远远看着,黄色泡泡糖一般,又似棉花团,软软的、甜蜜的。

她走近了看,是放在了他的枕巾旁的,一小团,倒像一团黄色绣球花。他睡着了,一只手还抱着那团睡裙,他的脸就靠着睡裙,布料已经被他攥起褶了。而她的一颗心,也似被他揉乱了。

将保温桶放到了桌面上,是她煲的生鱼片粥,挺清补的。她刚想离开,就看到了他床头前的花缸,小小的一个扁口缸,里面浮着两朵白色睡莲,粉白透红的花瓣有些败了,露出内里憔悴的白色花瓣。可其他鲜花明明那么鲜艳动人,一眼便知,全是最新鲜的,偏偏那两朵莲……

莲心寂寞,如雪,就如她一般苍白。她入定般注视那两朵莲,连他醒了,也没有发现。他顺着她的视线,也看到了那两朵莲。夕阳沉沉的,淡金色的余晖透过洁白的窗纱,如一只只轻盈的金蝶停栖在这雪白的房间里,偶尔一两点金光顽皮地跃到她的眼里,她依旧冷清。

她身旁是两捧金色的郁金香,盛开时,绚烂得不可思议,花影笼着她单薄的身体,越发显得她楚楚可怜。而他一直看着花影中,她单薄纤细的影子出神。

“你醒了?”她还是发现了他已醒来,“要不要喝些粥?”

见他点了点头,她把保温桶打开,给他装了一小碗。鱼片晶莹剔透入口即化,粥粒糯软,十分香甜,就是淡了些,兴许是盐放少了。他就着她递过来的,喝了一小碗。

“不好喝吗?”她喃喃,“兴许是我放少了盐。”

原来,真的是她煲的。纪慕没有说什么,但很快就将粥全部喝完了。

太阳完全沉了下去了。街灯一点一点地亮起,远远地晕着,虽不明亮,倒也有种朦朦胧胧的美感,像油画里的景致。雾霭沉沉,如白纱带萦绕,与薄绿的一片乔木纠缠,那影子迷迷蒙蒙,看得人不真切起来。

“晚了,我要回去了。”她将保温桶叠好,放进袋子里,就要走,手却被抓住。她没有说话,他亦没有,只是拉着她的手。他从没有把她当作汪晨露,从来没有,可这些话却无从出口,说了她亦不在乎,她眼里、心里,也只有一个司长宁。骄傲如他,还能说些什么?

她的手挣了挣,他便放开了,可她也没有走。她只是侧过了身去,他只能瞧得她的侧脸,睫毛不停地颤动。他听见她低低地、几不可闻地说:“我明天再来看你。”

“我还要喝粥。”他忽然间就笑了,眉目全舒展开来,从心底感到由衷的快乐。

“哎。”她低低应了一声,就离开了。

每次她来,话也不多,但都会给他带些吃的,有时是粥,有时是糕点。起初,纪慕并没有在意,后来才发现,那些粥品糕点都是养胃的。他猛地想起,司长宁的胃不好。原来,一切,不过是她做惯做熟了的,所以才会有此厨艺。她做一切,都只是为着一个司长宁。

那一口精致的蛋糕,卡在喉咙里,吞咽不得,如鲠在喉。

他转过头来,看了看那两朵睡莲,尽管每日都换上清水养着,可终究是败了。

这些时日里,金连桥来看过他。

她只问一句“值得吗”,而她与他早已分开,他已搬出了她的住所,只是一切没有明说而已。

他笑了笑,竟有些答不上来。

金连桥也是笑着的,容光璀璨,是叫人挪不开眼睛的一个美人,可此时看来,却是落寞的。她看了眼那两朵莲,道:“我替你换清水养着。”说完,捧了那个扁口缸,出去了。

她一向是他最喜欢的红颜知己,所以才会陪在他身边的时间最长。可现在想来,其实自己从来没有考虑过和她的将来。她也并非是他想与之共度一生的人,他只是贪恋她的美色罢了。

金连桥刚换上清水,并拿喷头替粉白的花瓣喷上水珠,就见到了水露。水露不是不尴尬的,想退出去,倒是金连桥叫住了她:“妹妹,进来坐呀!”

三人面对面的,好不局促。纪慕也有些无可奈何,寻常她都是下了班,傍晚时分才过来的,如今倒是撞上了。换作平常,他也是无所谓的,可不知为何,对着她,他总是没有法子。

金连桥是长袖善舞的,与水露聊了起来,渐渐地,说起了汪晨露:“原先,我还叫汪小姐‘姐姐’来着,如今,我们这一圈人里,倒来了个妹妹。还是容少有福气,得了个好妹妹。你与明珠都得喊我一声姐姐。”俏皮话说得十分可爱,脸上也是笑意连连,并无半分嫌隙。

其实,明珠一早就与她说过,在他们那群女伴里,金连桥是顶有趣的一个人,人也纯良,与汪晨露交好。如今想来,自己与汪晨露有几分相似,所以才投了所有人的眼缘吧!

水露应了一声:“哎,那我岂不也得叫汪小姐一声姐姐。”也是一句俏皮话。可话里的嘲讽,纪慕还是听出来了。他变得更为沉默,只看着窗外。金连桥一怔,看了看时间,就告辞了,并轻轻地替俩人把门锁好,更在门外挂了“免扰”的牌子,她是顶知情识趣的一个人。

当房间里只剩了他俩时,水露更为难堪,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刚想说替他倒粥,方转过身去,腰就被他一把抱住,用力一扯,她就摔到了床上,他的吻铺天盖地地压了下来,她想挣扎,却怕碰到了他的伤腿。虽然,他已好得差不多了,可总不能大意了,省得以后落下病根。

她惊呼“小心”,可他的舌头已经趁机探了进来,攻城略地,不允许她有一丝喘息的机会。

她不过是寂寞而已,可最悲哀的却是,他吻着她时,想到的却是方才金连桥提起的女子,那位汪小姐。她到底是在意。

他动作变得急切起来,粗暴地抚摸她的身体,他手上的茧子粗糙,一带过去,激起了她的片片战栗,俩人霎时就乱了。她伸手用力推他,却被他一手反剪压在了头顶上,将她手腕死死地压制住,他一把扯掉了她的珠扣,一排衬衣扣子,滴滴答答地滚落了一地,溅起晶莹的珠光。她的肌肤雪白一片,他的手一拨,固定马尾辫子的发夹掉落地上,“咔嚓”一声,碎成了两半。她的一头青丝堪堪垂落,乌黑的发笼着雪白的肩、雪白的脸庞、雪白的肌肤,一切美得不可思议。他只想要她……

窗外芭蕉摇曳,摇碎一池碧绿,那些光与影,一圈一圈地纠缠、流连,投影在彼此的身上,是痛楚的甜蜜。

[10]

后来,她再也没来过了。

她是恼极了他。

那一天,她打了他一掌,可他没有放过她,对她予取予求,明明知道,她只是怕弄伤了他,所以才委屈了她自己。她的泪水被他吻去,是咸的,是苦的。他才知道,自己的心里有多苦。

容华倒是来过的,说的是“你别欺负,我妹妹”,他全然地将她当作了自己的妹妹。见纪慕不语,容华倒是无可奈何:“看来,你的脚也没有多伤嘛!”

容华是在公司里遇到水露时才发现的。她递文件给他,两手手腕处是深深的紫红色瘀痕,他马上明白,是纪慕做的好事。

见他眼神停留的地方,水露忙收回了手,文件掉了一地。她工作认真,从不会如今天这样。容华没作声,只是让她出去。

后来,晚上他有应酬,他带了小李去。可那新招的助理,根本就是个吃不了苦的绣花枕头,只是表面上帅气,酒过一巡,人就倒了,且没有半分细心,桌面上谈了什么合作细节,他全然不知,连记都记不下来,被下面的人扛着走了,却苦了容华。

司机是个精明人,见势不对,马上就拨了水露电话。水露是坐的士过来的。一进包厢,就见容华雪白的脸,汗已有豆大。知道他是胃痛犯了,水露连忙替他挡酒,还将随手带的保温杯打开,给他倒了一杯温水。就着温水吃了药,他才觉得好些。

容华依旧在谈判桌上谈笑风生,一低头时,就见她,打开了录音笔,一切有条不紊,该挡的酒,一巡一巡地挡,但说出的话,条理清晰,全是针对合同里不可以让步的条款。

她话语玲珑,也会灌对方喝酒,对方一醉晕晕的,居然就让步了,让她把合同梳理一遍。她请来一旁的法律顾问,看过后,就签了字,对方也签了字。她低声吩咐一边没喝酒的助理:“你把录音笔里的内容,梳理一遍,这是合同的副本条款,今晚就要整理好打印出来,明天带到华天集团就可以签约了。最关键的,还是这份主件,幸好,还是拿下了。”于是,又敬了华天的总裁一杯,总算是把对方彻底灌倒了。

她一回头,见他满是赞赏地看着自己。她脸一红,道:“容总,我扶你上套房休息吧!”他点了点头。

回到房里,冷汗还是不停地冒出,容华觉得胃痛极了,可还是忍不住说:“你一个姑娘家家的,下次还是别喝这么多了。不然啊,我看胃穿孔的,迟早是你。替我打个电话,让明珠过来照顾我吧!”

她莞尔:“大哥,你怎么像个小老头似的,长气(啰唆)!”她笑意明媚,也是第一次唤他大哥,料来,就是喝多了,无拘无束起来。

他哈哈大笑:“对,就该这样叫我。以后,就叫大哥。在公司里,也该这样叫。让大家都知道,你就是我最疼的亲妹子。”说得她,也哈哈大笑起来。

给明珠的电话是早拨过了,她正赶过来。水露便陪着容华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见他脸色发青,根本没有恢复过来,她二话不说,坐到了他身边,伸出手来,替他仔细地按揉。

她累出一头细细密密的汗,连汗珠也是香的,带着潮湿的淡淡的海水味道,还有一丝甜。他知道,这是她身体特有的香味,与汪晨露的玫瑰体香不同,怕是纪慕早发现了吧!纪慕爱她,却不敢宣之于口,爱她,却还以为自己爱着的是汪晨露。真是一对冤家!一笔糊涂账!

她脸庞的绒毛细细的,被室内灯光一打,更衬得脸庞晶莹细腻,眼底盈盈的一片水光,无端像一只小鸭,可爱极了。他的大手一把揉乱了她的发:“真像一只毛茸茸的鸭子。”

她听了,就是笑。

原来,只有喝醉了,她才会展露出如此艳光。也难怪,他总喜欢看她喝醉了,所以,说让她少喝,可总是不制止她。

俩人又聊起了许多往事。

只听容华说:“以前,我还真有一个妹妹。一笑时,很甜很甜,甜得我的心都化了,只恨不得把世上这一切最好的都给她。可她在五岁那年,病故了。那时我多伤心,无论父母怎么劝慰,我都走不出来,每天将自己关在她的卧房里,替她保管着属于她的一室的洋娃娃。你说,我是不是很傻?”

“大哥,你不傻。”水露收起了笑意。才知道,原来,他有过那么伤心的一段,所以,他才会那么照顾自己。她替他再揉了揉胃,见他神色已然平复了,晓得他不痛了,才放下心来,再去替他倒了一杯温水来。

他接过,慢慢喝了下去。水有点甜,是她加了糖的缘故,喝着很舒服。

“谢谢你。”他说,顿了顿,他问了出来,“你如此懂得照顾人,是因为你……叔叔的缘故……”他欲言又止。

可她倒没有避讳,清清灵灵的一双眼,看着他答:“是的。叔叔他胃很不好。我为了方便照顾他,专门学的按摩手法。对了,这是养胃的粥品食谱,我都记录好了的,我把它放这儿,让明珠煲给你吃。”

见时候也不早了,估计明珠也快到了,她就要告辞。

“这么晚了,一个女孩回家不安全,让司机送你。”他接着拨了司机电话。

她也不推辞,答:“好的。大哥,你好好休息。”然后就安静地退了出去。

容华把那一段说给纪慕听,也包括司长宁的那一段:“她有意灌醉自己。她有许多心思,也很难过。”顿了顿,继续说,“如果你真的爱她,你得有耐心。”

[11]

破天荒地,水露收到了花。

一开始,连容华都以为是纪慕送的。每天不同,都是一些素雅美丽的花,以白色居多。花朵美而不妖,清清淡淡的,可见,送的人十分有心思。

巧的是,这日里,送来的是一株长柄的白睡莲,插在花瓶里刚刚好,十分清新动人。滚动的水珠,盈盈一片,滴落时,坠于碧绿的莲叶之上,盈盈绿绿的,连看的人,都心情大好起来。

她蓦地,想起了纪慕病床前的那两朵莲。料来,他也该出院了。在医院躺了这么些许时日,他又岂能耐得住寂寞。他的病房里,那么多的鲜花,估计都是他的那些莺莺燕燕送来的吧。不再想他,她翻了翻卡片,原来,送花来的是曾云航。

那个大好青年!原来,是司长宁又要将眼线放到她身边了。自那日,她与司长宁吵架后,他还没有联系过她,如今,却是通过了旁的人,来对她旁敲侧击。

不一会儿,曾云航的电话就到了,他约她晚上吃饭。

她答应了。

这个富足了五代,祖上是翰林的曾云航,是真正的贵族。司长宁对她也真是好,居然给她点了一个大好青年。

原来,这些日子的花,都是曾云航送的。尽管,全数的卡片她都没有看就扔了,她原以为,是纪慕送的,所以扔了,没曾想,从一开始,就是自己自作多情了。

曾云航在她公司楼下等她。

她走出公司,就看见了一个一脸阳光的大男孩朝她挥手:“这里,这里。”

与他的人不符的是,他只开一辆普通的捷达。不知为什么,她一时间,心情大好,朝他一笑,就坐了上去。

她笑嘻嘻地说:“这车不像你风格哦!”

曾云航就知道,她喜欢这样,她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孩。

他笑得灿烂:“姐姐有说送我一辆保时捷的,还说安装了加强版的马达,不过我怕被父亲责怪,不敢开了。”真是一个谦厚的男孩子。

俩人去了游艇会吃饭。在他的游艇里,他给她做了一顿海鲜大餐。游艇开到了宽阔的江面上,四处无人,安静清爽,江风怡人,红酒醇香,真的是不错的享受。她抿了一口酒,微微地眯起了眼睛,笑他:“真没想到,你还会做菜。”

“别小看人了嘛!我在国外留学,哪有什么好吃的,样样都得自己一手一脚来,后来就学会了做菜。只做中餐,西餐太难吃了。”他拧了拧她的小脸蛋。

啊,大好青年真的是大好青年!她忽然“咯咯咯咯”地笑了,笑声飘出老远。

在他们不远处,亦跟着一艘游艇,纪慕站于夜色中,看着她明媚的笑脸,那笑声似银铃,竟飘出老远,传进他的耳膜里,竟是挥也挥不去的。这笑声让他生生地嫉妒,嫉妒得发狂。

他老早就等在了她的公司楼下。他想见她,可见到的却是她一脸明媚地朝另一个男子挥手,向着那个男子走去。不知怎的,他就跟在了她的车后,到了游艇会,到了江上。

水露是聪明的,问道:“曾大少爷,怎么想到约我了?”

被她如此说,他的脸红了:“叫我云航就是了。那天在香港见了你,大家也聊得来,一直想来拜访的。这段时间,我随父亲做生意,留在上海,所以马上想到了要联系你,也就问长宁叔叔要了你的电话。”

一个不会说谎话的好孩子。水露微笑着,点了点头。容易哄骗,心思单纯,家境富裕,工作用心,又肯进取,真是怎么看都是良人的上好人选。

见她有些心不在焉,他说:“想见一见家父吗?”

居然就想将她介绍给家里人了。她微微一笑,摇了摇头。他有些失落。

家长都是一面照妖镜,见过了她,只会现形,然后人家再问一句“水小姐,你为什么不姓司”,是司长宁幼稚了,以为每个人都会像他那样喜欢她,以为个个都会像他那样,只觉得她好。其实,她这辈子,都好不了了。她任性、骄纵、脾气坏,是拿不出手,上不了大雅之堂的。而曾家,就是那大雅之堂。

自然,她不会留宿于曾云航的游艇上。

曾云航亦绅士地将她送回了司宅。

等曾云航的车走远了,她方想离开司宅回宿舍,却是一个声音响起,生生地将她钉住。

满园玫瑰飘香,可她心里有的只是那个声音的主人。

“好玩吗?”司长宁问。他坐在花园里,坐在轮椅上。夜露芬芳带了微寒,浸润于他的双膝之上,连裹在膝上的毛毯都被水汽打湿了,润着那一针一线勾勒成的繁复花式,只觉看得人眼花缭乱。

树影婆娑,荡开了一圈一圈的浓荫,投掷在地上的影子,也是乱的,不知被什么搅乱了。

“你不需要我了,就想着将我推开吗?”她向司长宁走近了一步。

“我一直需要你,从没有那样想过。”他自轮椅上站起,对她招了招手。身不由己地、飞蛾扑火般地,她快步走来,一把投进了他的怀抱里。他的怀抱,才是她一直渴望的,一直眷恋的。

更深露重,水露赶紧扶了他回屋里坐。

等扶了他回房,水露替他换了一张厚的毛毯盖在他的膝上。他的手覆在了她的手背上。她抬头问他:“还冷吗?”

司长宁摇了摇头。

水露陪着他,俩人靠在床上。她忽然说:“让我一直陪着你好吗?”她指的不过是今晚,可他怔了怔,凝视着她。

怕他要赶自己走,水露将脸埋进了他的胸膛里,双手抱住了他的肩膀:“就一个晚上,让我陪陪你。我害怕……”怕他不要她了。

她的发铺了他一身。

司长宁一手揽着她,一手抚着她柔软的发,叹息声落在她的耳旁。他不说话,就是答应了。

俩人紧紧相依,谁也不作声,仿佛时间都是静止的。

俩人的身影被不远处的落地灯一打,投影在香槟金色的窗纱上,如一对交颈鸳鸯,缠绵无比。

她盯着俩人的倒影,久久出神。

“我想看《蝴蝶梦》,你去找来,给我读一读吧!”司长宁忽然说。

“好嘞!”她带了一点笑,语声轻快。能让她陪着他,她很开心。她到书柜前找书,那里书太多了,需要些时间。

而他站了起来,将窗纱拉开了一些,他看见纪慕站在花园外的一棵树下。

方才,司长宁就看见了隐于树后的纪慕,只是不说破而已。纪慕一直跟着她,可她却不知道,也没必要知道。

司长宁放下了窗帘。

水露在翻找时,看见了《沉香屑第一炉香》,还是民国时的版印。

“哟,古董货!”她笑着对着他摇了摇书。

“别!”司长宁的话来不及说完,一枚书签掉了下来,水露接住了。

是白色玫瑰的花瓣,一瓣一瓣,似诉不清的缠绕心事。那些花瓣被书压得十分平整,颜色不复原来的洁白,却也有了时间沉积后的内敛味道。一点点地拼成花的形状,压进了塑封里,成了一枚书签。

其中一片花瓣上染了一点红,是正红,她口红的颜色。蓦然明了,是那一次他从她唇瓣上取下的玫瑰花瓣,更是她亲了他时的那一次“意外”。

原来,他根本忘不了。他不过是在骗自己,骗她。

“这样不累吗?”她看向他。

司长宁觉得难堪:“你出去吧!”

到底,还是要赶她。他是面对不了自己,还是她?!

原来,能自欺欺人也是不错的。水露放下书与书签,安静地退出了他的房间。

因为她知道,只有她离开,司长宁才会觉得自己是安全的。

她与他的那一切,无从说起,不可触碰,难以逾越。

后来,曾云航还约了水露好几次,水露也喜欢他这样的一个朋友,于是不咸不淡地相处了下去。

偶尔也会赴约,与他玩笑打闹,倒也相处得如一般朋友舒服。渐渐地,他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没有勉强她,自动退到了朋友的位置,只是,闲暇时给她打一个电话,问候几句。如果,她心情不好了,他也会陪她出去,喝上几杯,熟悉得像一对多年的良朋知己。

在酒吧时,俩人喝酒聊天,自然地就谈到了生意上来,原来,司长宁成功投到了香港的那块地。

其实,司长宁的手段,她是知道的。他城府太深,又工于计算,年纪轻轻的纪慕与容华自然不是他的对手。长宁能接手这个项目,在她意料之中。可她听司氏的总裁提起过,对于那块地,一开始就并非在计划内,其实是可有可无的。

司长宁这样做,就因为她在容华集团工作,她和容华、纪慕走得近吗?还是,他只是为了报复她?报复她与纪慕的那一段放纵?她看不透司长宁,只觉得头很痛,她再抿了一口酒,液体是甘甜可口的,可一不小心还是会被呛到,后劲不是不大的。

她让曾云航先走,自己还想再坐坐。其实,是她不愿回司宅,司机就在酒吧外等着,好没意思。

她又喝了好几杯。她喝得醉醺醺的,连谁扶她走的,都不知道了。

等及醒来,是在陌生的床上,衣衫皆已换过了,她才晓得害怕。她惊恐地坐了起来,只是痛,头痛!

室内没有开灯,可暗处伏着一个人影。

“谁?”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那人似走了过来,台灯“啪”一下亮了,刺得她睁不开眼。

“知道害怕了?居然喝那么多的酒!”是纪慕的声音。他在她床边坐下。

她提着的一颗心,总算是放了下来。这是自医院那一次不欢而散后,俩人再次相见。

“放心,我没碰你。衣服是用人换的,你喝醉了,这里是我家。”纪慕笑着垂下了眼睛,心底的酸楚没让她瞧见。

他忽然站了起来,见她的身体抖了抖,知道她是怕他。他一怔,转身去了客厅,背影僵硬,再回来时,手里拿着一杯水。

“喝了,这是解酒药,不然你明天头更痛了。”

她不敢看他,只晓得乖乖地接过水杯,把药吃下。

她的头低着,露出雪白的一截颈项,他连忙把视线移开。她身上穿着的,是他的白衬衣,长及大腿,衬衣上还有他惯常用的男用香水味,也是淡淡的海水气息,与司长宁用的是同一款。蓦地,她的脸就红透了。

白衬衣单薄得有些透明,看着她微微起伏的身体、她红透了的脸庞,他就觉得热了起来。而她始终垂着头,那乌黑的发,柔柔地披在肩头胸前,丝丝缕缕,竟是极缠绵的,他忍不住伸出手去,摸了摸她的发。

她正要放下水杯,握着水杯的手一抖,竟把水杯也打翻了,把台灯也拨到了地上,室内昏暗迷离,只剩了皎皎月色透了进来,两人看不清彼此,可他的呼吸就在她耳边,萦绕着她。

“水泼了。”她有些慌张。

“泼了,就泼了。”他已经吻了下来。他的身上,也有那种淡淡的海水气息,温柔地将她包围。

多么可悲,这一次,是她自己没有拒绝……

[12]

水露对纪慕,没有过多在意。与他的来往,没有断,却也依然是在最深的夜里相逢、交汇。他们的那个圈子,因为她成了容华的妹妹,反而去得多了起来。

一日,风和日丽,倒是好天气,一行人也就约了出去玩。水露自然是跟明珠搭容华的车子的。

依旧是那辆银灰色的迈巴赫,水露是每看一次,都觉得腐败了一次。明珠拍了拍她肩膀,打趣:“怎么,对这辆车一见钟情了,每次看到都是这种眼神?”

“这也真是腐败。”她还是说了出来。

容华心情大好,也拍了拍她肩膀:“还不是明珠喜欢,说这样多言情,霸道总裁都开这样的车。真搞不懂,你们这些小女生,整日里都看什么的。”

刚好下得车来,水露挽了明珠的手,道:“看《五十度灰》呀!你们两个看正好。大陆没播,你们去香港看啊,或者包机去国外看也是一样的,再要一个总统套房,啧啧,多美妙啊!”说得兴起,也没注意身后停下的那辆黑色大奔。

“去你的,没想到你那么色。从实招来,跟谁学的?”明珠扭了她一把,见容华一脸茫然,于是在他耳根说起了悄悄话。

然后,容华“哦”的一声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此提议甚好,我们下次包机去法国看,法国放文艺片,是最没有禁忌的。妹妹,你要不要来呀?”

“去你的,两个人都好没正经,我只是说看电影,你们倒好,说出这么多话头来。”她也是笑。容色潋滟,被投下的阳光沾上了睫毛、长发,就如一只只轻盈的金蝶沾在了睫毛上,一颤一颤的,明丽得不可思议。

纪慕一怔,自然知道她所说的电影,是一部情色文艺片,里面有许多大胆的性爱镜头,只是没想到,她那么清清冷冷的一个人,也会对此有兴趣。再想到她在那方面,根本就是青涩得可以,他就没碰见过,比她还差劲的。他一吻她,就脸红,可现在倒说得脸不红心不跳的。

纪慕慢慢走了上来,显然她已经看见了他,脸上一红,忙转过了身去,往前方走去。明明那么明媚的笑意,却在见到他时,全数收了起来,换上的,是淡淡的微笑,对着谁,皆是淡淡地笑,仿佛每个人都只是她的客户,不过是应付公事一般。

容华无奈地摇了摇头,放开了牵着明珠的手,道:“你跟过去,陪陪她。”

“如此偷听,也太无趣了吧?”容华对着一旁的人说。

文洛伊迎了上来,这次带来的倒是另一位美女,艳光四射,看人时,火辣直白、大胆撩人。文洛伊一开口就是:“《五十度灰》呀,我刚看了,真的是不错。怎么,你们俩最近都转口味了,喜欢小妹妹,大学生型的,司家的人可不好惹!”

纪慕没有答话,想到的却是最近报纸上炒得最热的丑闻,是汪晨露与她义兄汪柏在车中激吻的照片。难怪,文四没有带她出来。他笑了笑,没有答话。

一行人,游山玩水,倒也乐得逍遥。

太湖边上,最多的就是杨梅。

那杨梅一树一树,绿的叶子,红的果子,远远望去,红彤彤绿莹莹的一片,倒像一块鲜艳的翡翠镶嵌于山中。

明珠是好动的,要爬上树去摘梅子,可哪有水露的身手。水露如小猴子一般,“嗖”地就爬上了树去,将梅子摘下,含在口里,还发出“唔唔”的声音,真的是甜极了。见明珠干着急,她便扔了几颗下去。

纪慕站于一旁瞧着,唇边扬起了一抹笑意。其实,他也是带了女伴过来的,并不是金连桥,是一位电影系的女大学生,只不过他撇下她,先下的车。

那女学生,娇滴滴的,明明说了是出游,却穿上高跟鞋、长裙子,一路走来,再也没了袅娜。与水露的矫健灵活比,真的是一俗物了。

那女学生,只有白净的面孔、乌黑的长发,是有几分与水露相似的,可气质却不对。她一把挽住了纪慕的手,撒娇道:“你别走那么快啊!”看见满树殷红,也是喜欢极了,竟嚷嚷着要吃梅子。她太娇,又摘不到梅子,只想哄着他去摘。

不过是陪了他一次晚宴,真当自己是正牌女友了。纪慕好不恼火,连脸色也拉了下来。那女学生才明白过来,住了嘴。

可恨的是那水露,居然连一眼也没有看他。仿佛,他是透明人,不存在的一般。

“真是有趣得紧的一个女子,爬树爬得那么快,没见过这么像猴子的,嗯,眼睛那么大,像狐猴,多可爱啊。”文洛伊笑了起来。

容华叹:“她确是有趣。也是我见过的,最能吃苦的一个人。明明身系富贵,却吃得下常人吃不了的苦。她是一个很矛盾的人,所以分外吸引人。”

与之相比,他们带来的女伴,哪一个不是娇滴滴、缚手缚脚的呢!只有她,这个野姑娘,像山野间的精灵。

水露站于粗壮的树杈上,一时被银光,晃乱了眼睛,远远看去,原来是波光粼粼的太湖。湖上扁舟轻过,渔人撒网捕鱼,银灰色的渔网,透过水汽,被太阳一打,金光闪闪,而映衬着远山青黛,湖光山色,真是美不胜收。

“真美!”她叹。

一行人,正站于一个小山坳上,顺了她的视线,看出去,果然看见太湖,烟波浩渺,如能泛舟湖上,真的是人生一大乐事。

晚饭,自然是在船上吃的。太湖有许多湖鲜,鱼肉鲜嫩无比,农家人倒上的茶是碧螺春,青青的茶叶,白色的鱼,夜色潋滟,波光粼粼,真的是好景致。

还是纪慕说的话:“那片岛上,有我的祖宅,一直空着,没人住了。盛夏时,大家可以去消暑。在岛上,哪里都可以看得见太湖。”见水露长长的睫毛抖了抖,知道她喜欢湖光山色,也就继续说了下去,“岛上还有一排杨梅林,梅子肥美鲜甜,荒在那儿许久,怕是压坏了枝头。”

他一直看着水露,等着她说话,可她只是拨着碟子里晶莹的鱼片,夹起,却又放下,好似没什么胃口。她十指纤细,指甲都是剪平了的,没有涂指甲油,可偏偏透明粉盈,十分动人。

那女学生连声说好,只恨不得马上上岛。偏水露听见了,只是低垂着头,微微地笑。

纪慕烦了,打了通电话,司机很快上了渔船,恭敬地道:“陈小姐,天色晚了,我送你回学校吧!”女学生还想撒娇,但见他冷着一张脸,也就乖乖地跟着司机走了。

大家都当看戏,继续聊天吃饭。

这段时间,纪慕也不是经常出来聚,但偶尔与水露碰上了,他身边皆带着不同的女子。可她依旧是不闻不问,仿若他们从来不曾相识。明明,在黑夜里,他与她有过那样的温柔缠绵,可在圈子里遇上,她依旧从容平淡,全身而退,只有他,沦陷了自己的一颗心。

那一晚,纪慕喝得十分醉。他心情不好,大家都知道。

偏偏那帮子人,送了他到岛上祖宅去住,水露本是跟着大家过去的,可大家走时,独独留下了她。只因他喝醉时,一直抓着她的手,怎么也不肯放。她的脸红透了,明珠却在那儿笑,看好戏一般,其他的几个公子哥与众佳人早散去了。

那两层的渔船里,只剩了容华、明珠、文洛伊与他俩,是文洛伊开了车送他们过去的。文洛伊一向与纪慕最为友好,居然连纪家祖宅钥匙放在花盆底都知道,轻轻巧巧开了门。

一并扶了纪慕进房间,他们三人说是去拿些东西,迟迟不见人影,后来,水露才知道,他们三人连夜坐船走了,气得她是牙痒痒的,却也无可奈何。

要上岛,就得坐船,想那纪慕本就喝了酒,在船上一颠簸,居然吐了起来,害得她更是手忙脚乱,一宿不得安睡。

幸而,他只是吐在了地板上,宽落的床上倒是干净的。

她取来水桶,一点一点地打扫、拖地,总算是把呕吐物给清理掉了。替他换过了干净衣服,她才觉得一身汗,黏糊糊的。幸得,这里的一切都是好的,通水通电,她洗了澡,从满是衣服的衣柜里,取了一件白衬衣穿上。

又见他糊了一身汗,她再次取来热水,替他擦洗。她一点一点地抹着,先是额头、眼睛、鼻子、脸面,然后是唇、下巴。他的五官,在她的描摹下,一点一点地清晰起来。没来由地,她就红了脸。幸而,他睡着了,看不见。

[13]

忽然,起风了,能听见呼呼的声音。这里地处湖上,地广人稀,水汽又盛,到了此时,居然是有冷意的。

虽是四月天了,可在江南,一场夜雨下来,依旧是冷。见他抖了抖,她连忙从柜子里抽出了一张毯子,盖到了他身上。

这是一座十分有历史的私宅,是清朝遗留下来的了,几进院落,颇有庭院深深的味道。虽然屋宇里的一切,都颇为现代化,可庭院花木扶疏,一式的明清木家具,浓重的深灰掩映之下,还是觉出些荒凉来。这里,太安静了。

雨越下越大了,打在芭蕉上,是寂寞的声音。

树木被狂风摇撼,向窗户袭来,“咚咚咚”的击打声,显出了几分怪诞的恐怖。

室内光线昏暗,到底是长久没住人了,那些线路皆已老化,昏暗橘红的电灯闪啊闪的,水露越来越心慌,将视线移开,可看见的又是一大片一大片摇动的枝叶,互相倾轧,互相抽打,失落了叶子,打伤了彼此的脸面。

地上全是树叶花瓣,一地狼藉。本来娇艳的几盆绣球花,全数被吹倒在地,一团一团的鲜艳花瓣,于风中零落,似失去了水分的苍白容颜。

不远处的湖面宽广得如海一般深、一般远。波涛卷起千堆雪,拍击岸面,发出巨大的怒吼。一浪一浪地吼过来,连屋宇之间,都有了回响。“轰”的一声,吓得水露咬住了自己的指甲。

远处树影幢幢,岛上林木茂密,四周环水,竟是个闭塞的地方。真真是一个荒岛!电灯摇曳,灯影影影绰绰,与窗外浓黑的树影一同摇摆,无数的影子竟是被剪得支离破碎。

雷声轰隆,由远及近,连地板都似在颤抖,巨大的白玉瓷瓶轰然倒地,溅起了一地晶莹瓷光,那片片碎瓷,如此细腻莹润,可此刻却粉身碎骨。

她有些慌了,坐在床边上,站不是,坐不是的,要走,更是不可能,另一个房间,空空荡荡,她害怕!这里有无数间房间,可只有这一间房里,还有他陪着她。

于梦中,他也不得安眠,他的眉头紧蹙,唇咬得紧,竟被虎牙咬出了一个小窝窝。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兴许是酒喝多了,此刻胃里也是翻江倒海。他忽然喃喃。她听不甚清,俯下了身子,软软地问他:“是要喝水吗?”

“露露……”他喃喃。

原来,他在梦中也想念着汪晨露。她将被子拉高一点,想挡住他的肩膀,可他的手一把握住了她的,手那么冰凉。

“露露,水露,水露,别走……”他依旧还在沉睡,可嘴里却含糊地说着一串梦话。

他在叫水露,他在叫她。她一怔,有些害怕,想抽回手,却被他握得更紧,那种感觉,似紧得深入骨髓,此生此世,再也分不开彼此。

“露露,是你,一直是你,不是汪晨露,只有你,露露。”他依旧说着谵语。

他的话,使她震惊,原以为,他一直想的,只是文洛伊的未婚妻,汪晨露!

“不,不是的,他叫的分明就是汪晨露,不是我。不是我!他想要的,也只是汪晨露!”水露拼命地摇头,只有那样想,自己才能好过一些。也只有那样想,她才能觉得,安全一些。

他的手冰冷,她只能替他慢慢揉搓,渐渐地,他的双手变得暖和起来,她将他的手放进毯子里。

忽然,摇曳的灯一闪,灭了。

四周一片漆黑,只有惊涛拍岸的怒吼,只有雷雨轰鸣,整个岛死寂沉默,她处于孤岛之上。那一瞬间,有一种岛会沉没的错觉。浪涛会涌上来,一点一点地将彼此吞没,她唯有紧紧地抱住自己。

可太昏暗了,树影重重压下,这样的雨夜,连月光也没有,在这样的百年老宅里,她觉得,仿如自己的一生都将如此过去。不行,她一定要找些事做,不然,她会疯掉的。

她想打电话,却发现手机根本没信号,真的成了一座孤岛了!她来到客厅,仔细翻找柜子抽屉,终于找到了几支红色蜡烛与打火机。在客厅点燃两支,荧荧火光,更映得古色古香的大厅阴森可怖。她连忙跑回了卧室,点上了红蜡烛,却猛然发现,纪慕不见了。

她急了,到处找他,大声地呼唤:“纪慕?”

后来,是在院子中庭找到了他。他在淋雨。她怯怯地走近他,拉了拉他的衫袖,他木讷的表情,僵硬的眼,在见到她的那一刻,才活转了过来,仿佛魂魄,跟随着她,又回到了他的身上。他一把抱住了她:“别离开我,水露。”

他怕她误会,所以不再叫她露露吗?

他的声音带了一丝笑,颤颤地在她耳边响起:“我知道,我很卑鄙,只有唤你露露,只有抽那个牌子的烟,用那款香水,你才不会拒绝我。因为司长宁也是这样唤你,也是那个牌子的烟和香水,对吗?我只是想你别离开我。”他声音温柔,是从未有过的。她有些怔忪。

他身体滚烫,她被他抱着,一动不敢动,雨水打湿了彼此的脸庞,他的发湿淋淋的,她的发亦湿透了,互相纠缠在了一起,再也分不开似的。她举起手来,探了探他的额头,滚烫。

他发烧了!她连忙哄他:“露露不走,乖,我们进屋里去,好吗?”

他听了,真的很乖,就像一个小男孩,随她牵了手,回到卧房里。他的衣裤湿透了,她取出干净的睡衣,哄着让他穿上。他倒是乖乖地、一颗一颗地解着扣子,她臊红了脸,见他还要换裤子,忙转过了身去。

等了许久不见动静,她悄悄转回身,他已经换好了,就乖乖地坐在床边,看着她。他的模样安静、乖巧,如同这世上最纯稚的孩童。那张脸,有些苍白,却很乖巧。那双狭长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又大又亮,像黑曜石,静静地注视着她。

她的脸又红了,见衣衫早已湿透,只能迅速地除下,换过了一件棉T恤衫,也是他的衣服,长及膝盖,她穿着,倒是如裙子一般。

她亦坐了下来,靠着床边。他倚靠着她,躺了下来,他的头枕在她大腿上,双手环上她的腰。她的腰太细,他怎么环着,圈着,还是怕她会逃了。

外面的世界风雨飘摇,可此刻,这个室内无比安宁。水露抚着他的发,觉得心安定了下来。可躺了一会儿,她就发现,不对劲了。他的身体躬了起来,似乎很痛苦。她只能就着红蜡烛微弱的光,看了看他的脸,豆大的汗珠,从他额间滑落,他的身体开始颤抖。

估计是醉酒伤了胃,再兼风雨侵袭,寒气进了肺腑。她连忙去弄了一杯温热的姜水,喂他喝下。他倒是很乖,十分听她的话。她取过毛巾替他擦汗,擦背,又怕他会得肺炎,取出了一大床棉被,替他裹住,一出汗,就替他擦去。渐渐地,他的脸色变得红润了些,她才算是嘘出了一口气。

再瞧自己,一身狼狈,头发被汗濡湿,全贴在了脸面上,尤其是刘海,一缕一缕地贴着,十分难受。她拨了拨,将碎发别在了耳后。她的发太长了,竟然铺到了他的身上,又黑又亮,被雨水打湿,并未干透,烛光下看,盈盈的一片,滚动的水珠,“嘀嗒”一下,落到了锦被上,洇开了一小朵暗红的花。

“你真美。”他忽然说话,手握住了一缕她的发,在掌心中把玩。那一头青丝竟是水一般柔软,锦缎丝绸一般细滑,纠纠缠缠地,缠绵进了他的心里,再也没有办法放下。

“你好些了吗?”她声音低低的,竟有种不胜娇怯的味道。

他听了,身体一颤,拼命压下了那股燥热,答:“好多了。”这样宁静的夜,他不愿打破了彼此的安宁。是的,纵使外面的世界,大风大雨,只要有她在,就是安宁的。

“我替你拿些粥过来。”她道。她记得,文洛伊送他们过来时,手里提着两个保温壶的,就放在大厅上。

出到大厅,果然看见了,由于是放在保温壶里,一打开盖子,竟还冒着热气的。她大喜,连忙捧着,小跑了来,脸上笑意潋滟,竟叫他一时挪不开眼睛。

“快吃吧,还是热的呢。文先生真是心细。”

俩人就着小小的红烛,吃了起来。

忽然,他就伸过手来,在她唇边轻轻一抹,原来是一粒晶莹的粥粒。他将粥粒,含进口中,是甜的。他看着她,而她亦怔怔地看着他,脸一下就红了。

他低低地笑了笑,她总是很容易脸红的。

他说:“这一段时光,于我,是此生此世也不会遗忘的。”

她不知该说什么,只能垂下了眸,茫然地搅拌着粥,却是再没了胃口。过了许久,她才道:“我饱了。”

他说:“我还有些饿。”

她却慌了:“那怎么办?没有粥了啊!”

他笑了笑,取过了她手上的粥:“别浪费了,我吃完它。”他真的将粥喝完,脸上冒了汗,人反而精神了起来,那双眼睛黑亮得叫人不敢细看,怕会被他的目光勾走魂魄。

她探了探他额头,见烧终于是退了,她才露出了一丝笑意,淡淡的,可眼内的光芒却璀璨动人,那种喜悦,挡也挡不住。

“我有些累,可不可以借你的肩膀靠靠?”他说,慢慢闭上了眼。

她想了想,还是半躺到了床上,背靠床头坐着,而他依旧环上她的腰,将头搁在了她的肩上,任她的发垂了他一身一脸,枕着她的肩、她的发,他说不出的心安。

后来,他就与她说起了他的童年。

他的童年,大多时候在这里过,跟着外婆外公。这里是母亲的祖宅,并非父亲的。他的母亲,是书香门第出来的大户人家的小姐。那时,与父亲相爱了,父亲却是个穷小子。可父亲是有本事的,白手起家,居然也富甲一方。后来就到了上海去跑生意,生意越做越大,资产如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外祖父家的人,再也不敢瞧不起他。

其实,父亲与母亲也有过恩爱无比的时光。母亲是个大美人,即使去到上海滩,能比得过她的美人,真是寥寥可数。但自生下他后,母亲就一直卧床不起。

人常言道,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夫妻本是同林鸟呢。一开始,父亲还是耐心照顾,来往于她的病榻前。但慢慢地,那心思就淡了,后来更有了许多的红颜知己。其实也很难怪他,他正值壮年,本又是极英俊潇洒的一个人,除去那些财富,依旧有许多女人贴上来,更何况他那么富有呢!

母亲也是淡了心,只想看他长大,后来以要静养为由,搬回了这里。纪慕当时还庆幸,母亲走了的好,因为不出一个星期,父亲就开始带不同的美丽女人回家。后来,纪慕也搬去了外祖父家住着,陪伴母亲。

这里是一片看不到头的广阔太湖,不起风浪时,果真是美的,风景秀丽。江南之美,这里尽数有了。还有后面那片杨梅林,正是对小孩子胃口。他经常爬树去摘杨梅,跟个猴子一般。

正说着,他却听到了她“嗤”的一声笑。原来,她笑他是只猴子。他抬了抬头,见她一张鹅蛋般的脸亮晶晶、粉盈盈的,脸庞无数小小的绒毛被烛光一打,更是细腻得透明,像扑过了香粉一般。可她明明就是清素的一张脸,脂粉未施,连她最爱的口红,也没有涂。唇色淡淡的、粉色的,娇嫩无比。忍不住地,他就凑了上去,亲了一口,如偷到了蜜糖的小孩,马上分开。可他还是觉得甜,无比甜蜜。

水露早羞红了脸,身体动了动,他就说:“痛。”

“怎么了?”水露十分担忧。

“没什么,肚子有些痛。”他带了点撒娇的语气。

兴许是肚子着凉了的缘故,她替他轻轻地揉按,而他继续说了下去。

可这片岛屿,也是会有风浪的时候,一旦刮风下雨,真的是无处不凄凉。林木又多,村落也不在这片岛屿上,竟是荒无人烟的。夏季还好,一入了冬,真的是太凄冷。

头两年,父亲还会过来度春节,一家人还算热闹。可后来,他就不来了。母亲经常在病榻上等待,明明那个人不会来了,依旧在等待。

久病不好,再美的人儿也会凋零了容颜。当容貌不再,昔日的情分也都到了头了。那时的母亲,是蜡黄的一张脸,形容枯槁,失了水分,哪还有当年的半点风姿。老话说得对,色衰则爱弛,爱弛则恩绝。母亲还那么年轻,却已断了夫妻的情分。

后来父亲另立了一房,没多久,母亲也去了。去时,孤零零的,就是在这个家里,而父亲不知道在哪儿风流快活呢。不过那一房也没得宠多久,父亲又被其他的女人迷住了眼睛,离了婚。他一直单身到现在,即使年老,依旧不缺女人,身边多的是莺莺燕燕。

纪慕的童年,几乎都住在这儿,到了初中,就直接出国留学了,还是外祖父母照顾他,在法国陪伴他读书的。父亲,只顾周旋于不同的女人之间,哪还记得起他这个失宠的孩子呢!现在外祖父母都在法国定居了,所以这里也空置下来了。但每年夏季,他还是会回来小住一段时日的。

原来,他也有过他的哀伤,有过他不愿提及的过往。每个人生来孤独,只能不停地寻寻觅觅,希望找到那一个人,才不会孤单。可她与他,又能找得到,抓得住吗?这些,水露皆觉,无从理清。

“你出了一身汗,身体也刚退烧,快睡吧!”她哄了哄他。

“好!”他抱住她,不让她走。

这样的风雨凄迷,她也不愿单独睡下,被他抱着,也不禁困了,歪着头,睡了过去。

等醒来时,却是尴尬的。

如果说昨晚,彼此都喝了些酒,风雨飘摇,一室漆黑,还可以放任自己的情绪。可现在,谁都是清醒无比的。他一双清亮的眼睛只注视着她,她一睁眼,便瞧见了。

而她则是睡在他的怀抱里的,她的头枕着他的手臂,身体投进他宽阔的胸膛,而他拥抱着她,如此亲密,仿如这世上最普通的一对情侣。她动了动,却听他说:“别动,让我再抱一抱你。”不然再次醒来,就再也没有了理由。

天还未亮透,她没有动,任由他抱着。他在她额间,印下一吻,轻轻的,却又十分珍重。

地面湿淋淋的,她脚步打滑,他在一边扶着。雨还未停歇,只是变得淅淅沥沥起来。还是早上七点的光景,可路面依旧昏暗,天还是乌沉沉的,透不出一丝光亮。码头上有盏灯,是碧绿色的,一闪一闪,似在等待谁。

看仔细了,竟有种凄凉气氛,就如《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盖茨比永远守望着黛西屋前的那盏绿灯一样。

可此时,即使有一盏灯,也照不亮码头,照不亮湖面。只能照见密密的雨丝,雨丝斜飞,而不远处的湖面一片漆黑,使人觉得坐于船上一般,一切都是飘飘摇摇的。

是文洛伊来接他们,纪慕小心地扶了她上船。

文洛伊打趣:“老六,昨晚大风大雨的,睡得可好?”

一旁的水露早羞红了脸,垂下了头来。纪慕瞧了她一眼,她连耳根、细细的颈项都红了,他真想咬一口。可见文洛伊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他也只是一笑,打发了过去。

他坐到了水露身旁,明明隔了那么浓的雾气、水汽,可还是能闻到她身上的香,不似香水的味道,淡淡的,有些甜,似花香,又似蜜香。

他握住了她的手,低低道:“夏季,我们还过来。”

她不动声色地放开了他的手,移了移身子,也不说话。

纪慕的心只觉被沉闷地撞击了一下,说不出是痛是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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