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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部

献给朱迪思·默里,致以感谢与爱

巴伯夫妇先前说了三点前会到。弗朗西丝觉得,等待他们如同等待开始一次旅行。整个上午,弗朗西丝和母亲盯着时钟,竟有些紧张。下午两点半,弗朗西丝伤感地到各个房间转了一遍,心想,这该是最后一遍了吧。之后,仍是紧张的等待,时间流逝,紧张的心情一点点松弛下来。将近下午五点,弗朗西丝又在各个房间转悠,房间里回荡着她的脚步声。此时,她对几乎空荡的房间已没有了任何留恋,只想巴伯夫妇快点到来,入住,办完交接。

她站在那间最大房间的窗前。不久前,这间房还是她母亲的卧室,如今却将成为巴伯夫妇的起居室。她盯着窗外的街道,午后阳光灿烂,有些扬尘,风阵阵吹来,卷起人行道和马路上的尘土。过去,只在星期天,对面那些豪宅才给她们人去屋空的感觉。如今,从星期一到星期天,那里似乎整天都空无一人。拐角处有一家大酒店,进出酒店的汽车和出租车不时来这里接送客人,有时人们散步会走到这里来,像是想呼吸这儿的空气。不过总的说来,冠军山这地方还是鲜有人来打扰的,这里花园大,枝繁叶茂。弗朗西丝暗忖,人们绝对想不到脏兮兮的坎伯韦尔离这里不远,也绝对想不到往北一二英里就是伦敦城区,那里是如此的热闹喧嚣,光鲜亮丽。

她听到车子声音,扭头一看,一辆送货员开的面包车过来了,不可能是巴伯夫妇吧?她以为他们会坐轻便马车或走路过来——噢,还真是他们,面包车靠路边停下,发出尖厉的刹车声,她看清驾驶室里的面孔了:司机和巴伯夫妇,巴伯夫人夹在两人中间。他们三人往前探身,朝她看过来,弗朗西丝觉得自己像是橱窗里的展品,进退两难。她举起手,笑了笑。

她脸上仍挂着微笑,自语道,就是这样了。

这不像是开始一次旅行,倒像是旅行结束了,仍不愿下火车。她不太情愿地离开窗边,下楼,在门厅那里朝客厅喊道:“母亲,他们到了!”她尽可能语气欢快。

弗朗西丝打开前门,来到门廊。巴伯夫妇已下车,走到车后,开始卸货,司机在帮忙。他是个年轻人,衣着与巴伯先生差不多一样,身穿西装外套,系条纹领带,长相和巴伯先生也差不多,脸瘦长,头发有点乱。弗朗西丝刚开始分不清他俩究竟谁是巴伯先生。毕竟,她只和巴伯夫妇见过一次面,那还是两周前。四月的一个黄昏,天下着雨,巴伯先生戴圆顶硬礼帽,披了件雨衣,从办公室直接到的这里。

她想起来了,巴伯先生上唇胡须姜黄色,头发金中透红,年轻人则发色略浅。上回见面时,他妻子穿着素淡,毫不起眼。眼前,她穿深红色针织上衣和流苏裙,裙摆离脚踝整整有六英寸,上衣长而宽松,但仍能显出身体的曲线。她和这两个男人一样没戴帽子,头发黑短,发尾卷到脸上,后脑的头发贴住颈背,如一款精巧的黑色软帽。

他们看上去真年轻!就像两个大男孩。弗朗西丝上回见巴伯夫妇,便猜巴伯先生应该和她年龄相仿,二十六七岁,巴伯夫人应该二十三岁吧,可现在她又拿不准了。弗朗西丝走过石板铺就的前院,听到他俩兴奋地说话,毫无顾忌。他们往车下搬着的一个大箱子,摇摇晃晃地放下时,压着了巴伯先生的手指,他对夫人佯嗔地嚷道:“别笑!”她想起来了,他们可是“斯文阶层”,说话如朗诵一般。

巴伯夫人伸手欲抚丈夫的手,“让我看看,哦,没什么嘛。”

他倏地抽回手,“现在是没什么,等着吧,马上就有什么了,天哪,真疼。”

另一位男士看到了站在院子门口的弗朗西丝,他揉揉鼻子,对他们说:“当心。”巴伯夫妇转过身来,在收住笑声前向她打了个招呼——这笑声有些令人不快,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

“啊,你们来了。”弗朗西丝说着。她已来到人行道上,迎接这三个人。

巴伯先生还是没忍住笑,“是呀,来了!您看,迟到这么久,才来就给这条街拖后腿啦。”

“啊,我和母亲也常这样的。”

巴伯夫人的语气要诚恳些,“雷小姐,我们晚到了,真是对不起,时间过得太快!您没有一直等我们吧?是不是以为我们是从约翰奥格罗茨[1]或其他老远的地方过来的?”

其实,巴伯夫妇只是从佩卡姆拉伊来的,离这儿不过两英里左右。弗朗西丝说:“有时呀,距离越短,花的时间越长。”

巴伯先生说:“要是莉莲掺和进来,就会这样。威斯穆斯先生和我一点钟就准备好了——这是我朋友查尔斯·威斯穆斯,今天多亏他让我们用他父亲的车拉东西。”

巴伯夫人嚷道:“你们根本就没准备好!”这时,威斯穆斯先生咧嘴笑着,上前握了握弗朗西丝的手,“雷小姐,他们真没准备好。”

“我们早准备好了,都在等着啦,你还在收拾你那些帽子呢。”

“没事的,”弗朗西丝说,“到了就好。”

或许是弗朗西丝语气平静,三个年轻人反倒显得有点愧疚。巴伯先生瞅了瞅自己受伤的指关节,回到车尾。弗朗西丝从巴伯先生的肩头看到车里乱七八糟的:胡乱堆放的行李箱都要撑爆了,横七竖八的椅子和桌腿,一捆捆床单和地毯,一台便携式唱片机,一个柳条鸟笼,一个铜质烟灰缸,底座是大理石的……他们竟要把这些物什搬进她的家——这对夫妇和她印象里的不太对得上号,当时的他们要年轻些,也没这么缺礼数——他们要把这些东西搬进她的家,摆得到处都是,满不在乎地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她们竟然要和他们住在同一屋檐下。弗朗西丝想到这儿,一丝恐慌在心中扑腾。她究竟干了什么呀?她觉得自己像是敞开大门,引贼入室。

可又有什么办法呢,这个家毕竟还得维持下去。弗朗西丝下定决心,挂出微笑,向车尾走去,打算搭把手。

但两位男士不让,“雷小姐,这可不行。”

“是的,真的,肯定不行,”巴伯夫人说,“莱恩和查理能应付的,真没多少东西。”她低头瞧着身边越堆越多的家什,不好意思地敲了敲自己的嘴唇。

弗朗西丝记起了这张嘴。上回见她,自己暗地里评价了一番这张嘴:两片嘴唇外厚内薄。这回她抹了些口红,上次没有。她发现她的眉毛细而有型,但过于时尚,与周围格格不入。自己呢,发型固定,曲线不足,上衣塞进高筒裙的裙腰里,这是四年多前战时的装束,现在真过时了。巴伯夫人捧着一盆室内盆栽植物,一边笨拙地想用手腕钩起一个酒椰叶纤维编的旅行手提包,弗朗西丝见此情形,说:“至少让我帮您提这个包吧。”

“噢,我行的。”

“嗨,还是让我拿点什么吧。”

终于,弗朗西丝有了帮忙的机会,她见威斯穆斯先生正从车里往外递那个难看得要命的带座烟灰缸,便接了过来,穿过花园,打开前门,顶住,巴伯夫人紧随其后,小心翼翼地走上台阶,进到门廊。

她走到门口,倒迟疑了,怀抱那盆蕨类植物,探出身子,打量门厅,然后笑了。

“和我记得的一样棒。”

弗朗西丝转过身,说:“是吗?”她只觉得这话太不实在:剐痕和裂处做了修补和修饰,座钟六个月前不得不卖掉了,现在那里空出一大块,招呼用餐的饭锣擦得铮亮,但好多年没用过了。弗朗西丝转过身,见巴伯夫人仍站在门口。“来,”她说,“还是进屋吧,如今这也是您的家了。”

巴伯夫人耸起双肩,咬着下唇,扬起眉毛,如同哑剧演员在表达激动之情。她小心翼翼地抬脚进入门厅,一只鞋跟立刻踩到一块松动的黑白两色瓷砖,瓷砖动了动,她讪笑道:“噢,天哪。”

弗朗西丝的母亲出现在客厅门口,或许她一直就站在客厅里,等攒足了迎客的热情,这才露面。

“欢迎你,巴伯夫人。”她笑着走上前来,“多漂亮,是四叶幸运草吧?”

巴伯夫人换手拿花盆和手提包,好腾出一只来握手,“我还真叫不出来呢。”

“应该是的,四叶草——真漂亮。到这儿的路还好找吧?”

“好找,不过晚到那么久,真是对不起。”

“呃,我们倒没事,反正房子不会长腿跑掉的。喝杯茶吧。”

“哦,真不用麻烦的。”

“茶一定要喝的。人只要一搬家,就都想喝茶的,可就会到处找不到茶壶。我女儿领你上楼,我来泡茶。”她盯着弗朗西丝手里的烟灰缸,怀疑地说,“弗朗西丝,你在帮忙?”

“巴伯夫人拿那么多东西,总该搭把手的。”

“啊,真的,真不用您帮忙的,”巴伯夫人说——又吃吃地笑了,补了一句,“我们真没想到您会帮忙呢!”

弗朗西丝走在前面领路,两人上楼。她心想:瞧她笑的!

她们上到楼梯口,不得不停下来歇口气,左手房门紧闭——这是弗朗西丝的卧室,在这层楼,只有这间属于她和母亲——其他房门都敞开着。黄昏时分,浓浓的蛋黄色阳光穿过两间前屋,差不多能照到楼道里,照出了地毯的破损处,也让摄政时期[2]风格木地板上的蜡熠熠闪光。上周,弗朗西丝花了好几个上午,累得腰酸背痛,才将地板擦得如深色太妃糖般光亮。巴伯夫人不愿穿鞋走过光亮的地板。弗朗西丝说:“不要紧的,这地板可能没多久就不亮了。”可巴伯夫人坚决地说:“不行,我不能糟蹋了这地板。”她放下手提包和那盆植物,脱下鞋子。

上蜡的地板上留下了她微湿的小脚印。她穿黑色丝袜,脚趾和脚跟处颜色最深,丝袜加厚处带梯形镶边,有点花哨。弗朗西丝跟在后面,瞧着巴伯夫人进了那最大的房间,就像她刚才看门厅那样环顾四周,眼神专注,充满赞赏,每看到一处古朴典雅的细节,她便莞尔一笑。

“这房间真漂亮!感觉比上回来看房时还大,莱恩和我会迷路的。您瞧,在他父母家,我们只有卧室是自己的。他们的房子——呃,可不像这里。”巴伯夫人穿过房间,走到左边窗前——几分钟前,弗朗西丝就站在这里——巴伯夫人举手遮眼,“瞧这阳光多好!上次来还是个大阴天呢。”

弗朗西丝终于接上话:“是呀,这间房采光最好,不过,这楼层虽高,却看不到什么好风景。”

“是吗?不过从那两座房子中间还是能看得到一点的。”

“嗯,没错。您往南边看——那边,”弗朗西丝指了指,“可以看见水晶宫那边的塔楼,得靠玻璃近些……看见了吗?”

她俩紧挨着站了一会儿,巴伯夫人的脸离窗玻璃只有一英寸,呼出的水汽模糊了玻璃。她睫毛乌黑的眼睛搜寻着,定住了。“啊,是的!”她欢快道。

突然,她往后退,目光收回,语调变了,透出怜爱。“啊,瞧瞧莱恩,瞧他那副抱怨的样子,真是弱不禁风。”她敲打窗玻璃,打着手势,冲楼下喊道,“让查理拿那个,过来看太阳呀,太阳真好,看见了吗?太阳!”她放下手,“他不懂我说什么,不管他了。瞧我们那一大堆东西,好笑吧?太乱啦,像卖便宜货的地摊。雷小姐,您的邻居会怎么想呀?”

的确,会怎么想呢?弗朗西丝已经看到眼尖的道森夫人在往这边瞧,一边假装摆弄自家客厅窗户的插销。那不是住山坡下海伊·克罗夫特的兰姆先生吗?他路过这里,停下来,打量塞得满满的行李箱、凹凸不平的锡皮箱、大包小包、大篮小篮,还有巴伯先生和威斯穆斯先生顺手堆靠在花园矮墙上的地毯。

她看到两个男人向他点点头,听到他们说道:“您好!”后者看到他俩系着“俱乐部”的专用领带,饰有彩条,弄不清他们是何身份,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

弗朗西丝说:“我们该去帮帮他们。”

巴伯夫人应道:“噢,我去吧。”

巴伯夫人出了房间,却绕进了隔壁卧室,又从那里转到最后一个房间。这一间不大,对着弗朗西丝的卧室,中间隔了刚刚经过的楼梯口过道,原本住两个佣人,一个叫内莉,一个叫玛贝尔。1916年,兵工厂招工,待遇好,她们便走了。自那时起家里就没了固定佣人,但弗朗西丝和母亲仍习惯把它叫作“内莉和玛贝尔的房间”。如今这里成了厨房,有餐具橱、洗碗槽、煤气灯、煤气灶、投币式煤气表。弗朗西丝自己动手给贴了墙纸的墙面刷清漆。她没给这里的地板上蜡,只是用涂料刷了下。壁橱和铝皮餐桌原本在洗涤室,她母亲总是在家看着,不让她搬动。一天,趁母亲不在家,弗朗西丝自己一个人把它们搬到这个房间来了。

弗朗西丝本已竭力调整好心情,可眼下巴伯夫人四处转悠,规划屋内未来的摆设,俨然一副未来主人的架势。弗朗西丝感觉怪怪的,自己倒成了多余的——仿佛成了自己的鬼魂。她有点发窘,便说:“呃,您如果不需要什么了,我去看看茶水准备好没有。有什么问题的话,我就在楼下,找我就好,不要找我母亲。哦,还有,”她顿了一下,手伸进口袋里,“这些东西得先给您,免得我忘了。”

她掏出房子的钥匙,共两套,分别穿在两根丝带上。交出钥匙可真有些舍不得,准确地说,是把钥匙放在这个女人、这个姑娘的手心里——她多少还是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呢,一条登在《南伦敦报》上的广告将她召唤进了自己的生活。巴伯夫人接过钥匙时,点点头,表示她清楚这一刻意味着什么。让弗朗西丝没想到的是,巴伯夫人还是懂些礼数的,她说:“谢谢,雷小姐,一切都收拾得这么妥当,谢谢。伦纳德和我住在这里肯定很开心的,是的,肯定会的。当然,我们也有东西给你们。”她补了一句。她走过去,将两串钥匙放入手提包,回来时拿了一个皱巴巴的褐色信封。

信封里是两周的房租,五十八先令。弗朗西丝已经听到纸币摩擦的窸窣声、硬币碰撞的叮当声。她竭力表现得不冷不热,接过信封,漫不经心地将它塞进口袋里,就仿佛——她想——人们看到她这个样子,会误以为钱不过是一种过场式的礼节,并非是不可或缺的实质,并非这整件事寒碜的内核。

楼下,两个男人正气喘吁吁地抬着脚踏缝纫机。弗朗西丝溜进客厅,想赶快瞅一眼那些钱。她撕开胶粘的封口——哦,都在这儿,如此真切,就在眼前,都是她的。她差点儿把嘴伸到信封里,亲亲这些钱。弗朗西丝将信封折好,放回口袋里,几乎是蹦蹦跳跳地穿过门厅,往厨房而去。

弗朗西丝的母亲正拎起炉子上的水壶,有点烦恼。她要是一个人待在厨房里,准会是这个样子,就像一艘遇险邮轮上的乘客被匆匆推进轮机舱,被迫操作一大堆的表盘。她把水壶交给手更稳重的弗朗西丝,自己则去张罗泡茶的东西、奶罐、糖碗。她往盘子里摆上三套杯碟,这是巴伯夫妇和威斯穆斯先生喝茶用的。她拿起另外两只茶碟,有些迟疑,小声问弗朗西丝:“你说,我们要和他们一起喝茶吗?”

弗朗西丝也拿不准,有什么规矩吗?

噢,管他呢!反正房租到手了,她从母亲手里夺过茶碟。“不,我们不能开这个头,开了头,后面就会没完没了。我们就在客厅喝茶,他们在楼上喝茶,我给他们一碟饼干配茶。”她揭开罐盖,伸手进去。

不过,她又踌躇了,一定要给他们饼干吗?她放了三块饼干到碟子里,将碟子放到托盘上——她又改了主意,把碟子拿开。

这时,她想到可爱的巴伯夫人穿着丝袜小心翼翼地走过上蜡地板,想到她花哨的袜跟,又把饼干碟放回托盘。

男人们楼上楼下又忙了三十分钟,之后,弗朗西丝和母亲听到楼上箱子搬来搬去,家具拖来移去,巴伯夫妇从一个房间叫唤到另一个房间。有一阵子,他们的便携式唱片机蹦出震耳的音乐,弗朗西丝和母亲目瞪口呆,面面相觑。威斯穆斯先生六点离开,走时,他礼貌地敲了敲客厅的门,向她们告辞。他走后,屋里安静了些。

但是,无论如何,房子不再是两个小时前的模样了。弗朗西丝和母亲坐在落地窗前,趁天色还亮读一会儿书。这几年,她们已习惯如此精打细算。这间房间是长形的,气派,房间的长度等于这栋房子的长度,一道春夏两季会敞开的双开门把房间隔开——房间上方就是巴伯夫妇的两间房:卧室和厨房。弗朗西丝翻着书,但总会情不自禁地关注头顶上巴伯夫妇的动静。她时时感受到他们陌生的存在,如同她老是记得自己眼角有一小块斑一样。有一阵子,他们在卧室里走来走去,她听到开关抽屉的声音,然后有一位进了厨房,停下脚步要做什么,接着传来东西掉下的声音,怪怪的,很刺耳,像有个金属怪物在一下一下地吞食什么,一下,两下,三下,四下。她困惑地盯着天花板,终于,她明白了,他们不过在往烧水用的煤气表里投币。之后是打开水龙头的声音,之后又是一种怪声,像一个人心跳很急,或喘了一下粗气——又是煤气表的声音,大概是煤气正通过计量表,巴伯夫人肯定在用壶烧水。她丈夫也进了厨房,说话声,笑声……家里有客人时,弗朗西丝爱琢磨他们。此时,她发现自己没在读书,而在沉思:嗯,他们倒是很把这里当自己的家了。

她咀嚼着这话的含义,心里微微一沉。

弗朗西丝在厨房里准备星期天的冷餐,巴伯夫人、巴伯先生先后下楼,敲门。原来,卫生间不在屋里,要去的话,他们得穿过厨房,去到后门,再穿过院子。他们进来时,做着鬼脸道歉,弗朗西丝也道歉。她想,卫生间在屋外,对他们不方便,对她也不方便。但是,与夫妇俩打照面的次数越多,弗朗西丝就越发不自信,连装在口袋里的那五十八先令房租也开始失去先前的魔力。她渐渐明白了,要挣这些房租,得付出高昂的代价。夫妇俩俨然主人似的出入各个房间,发出各种怪声,她对此根本没有思想准备。有一次,巴伯先生逛了院子,回到楼上,她听到他在过道里停了下来,她不知道他为什么停下来,便冒险往过道望去,看到他盯着墙上的画,那架势就像在画廊里赏画。他把脸凑近,端详一幅北约克郡里彭教堂的钢版画,一边伸手到口袋里,掏出一根火柴,悠闲自得地剔起牙来。

她在母亲面前压根儿不提这些,她俩照样开心地打发晚上:晚饭后玩上几盘西洋双陆棋,十点差一刻喝杯口味很淡的热可可,然后开始例行事务——收拾屋子,整理被褥、枕头,关好门窗——之后,她们便舒坦地上床睡觉。

母亲先道了晚安,弗朗西丝在厨房待了一会儿,收拾东西,检查炉子。她去了趟洗手间,摆好桌子,第二天好用早餐,她把奶罐拿到前院,挂在门边。之后,她回到屋里,将客厅里供暖的煤气调低。这时,她发现母亲房间门下透出光亮。她一般不会在母亲上床后再进她的房间,不过今天晚上,那灯光在召唤她。她走过去,敲了敲门。

“可以进来吗?”

母亲坐在床上,头发还没解开,仍扎成小辫,如磨损的麻绳垂下。直到战前,她的头发还是棕色的,和弗朗西丝一样是纯色的,没有星点杂色。这几年来,色泽逐渐淡去,发质越来越粗糙。现在她不过五十五岁,却满头白发,形同老妪,只有那漂亮的浅棕绿色眼睛上方的眉毛仍是深色的,透出果敢。她腿上摆了一本书,坐火车用来打发时间的那种书,名叫《拼字和猜谜》。她一直在绞尽脑汁,想找到一首藏头诗的答案。

弗朗西丝进到屋里,她将书放下,从老花镜上方盯着她。

“弗朗西丝,没事吧?”

“没事,只想进来看看,您还是继续拼字吧。”

“噢,也没什么意思,不过是催催眠罢了。”

话虽这么说,她又看起书来,应该是找到答案了:她嘴巴嚅动着,用铅笔拼出这个词。床的另一半是空的,如同熨衣板一样平整。弗朗西丝蹬去拖鞋,爬上这一边,仰身躺下,双手交叉脑后。

一个月前,这间房还是餐厅,红色墙纸已经陈旧,弗朗西丝在上面刷了一层漆,还调整了房里的画,但效果不甚理想。楼上她母亲的卧室现在改作厨房,卧室里有些家具搬到这里,总不大合适,它们如同几位客人一般,呆坐着,拘谨郁闷。她知道它们多想回到楼上的老地方,那才轻松自在。旧餐厅的几件家具没地方可放,也塞到了这里。这样一来,房里甚是拥挤,透出沧桑之感,甚至有一点儿——只是一点儿——病房的感觉。她还记得,小时候探望生病的姑奶奶时进过这样的房间。她想,不同的只是这屋里没有便桶的气味,也没有用来召唤姑奶奶那位怪脾气女儿的小铃铛。

她赶紧转移心思。楼上,巴伯夫妇中的一位走过起居室,步伐轻快,充满活力,她猜是巴伯先生,巴伯夫人走路要柔缓些。她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追随楼上移动的脚步。

身边的母亲也瞪着头顶。“今天变化可真大啊,”她叹口气,“他们还在收拾东西吗?他们有些兴奋哩。我还记得,我和你父亲刚搬进来时,也是一样的。你不觉得他们挺满意这房子的吗?”她压低声音说,“这才是重要的,是吧?”

弗朗西丝同样压低声音,像说悄悄话似的答道:“至少那个女的是这样想的,她看上去好像觉得自己的运气好得难以置信。那个男的怎么想,我就说不准了。”

“嗯,房子是旧了点儿,可挺不错的。他们也算有个自己的家了,这对新婚夫妇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他俩不是新婚吧?他们不是告诉我们结婚有三年了吗?应该是战争一结束就结婚的,只是没有孩子罢了。”

她母亲的语气稍稍变了。“是的。”过了一下,她显然从这件事想到了另一件事,“如今的姑娘都觉得非化妆不可,真是的。”

弗朗西丝伸手拿过那本书,研究起那首藏头诗,“可不是,星期天也化妆。”

她感到母亲在瞪着自己,“弗朗西丝,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笑话我哩。”

楼上传来巴伯夫人的笑声,有什么轻巧的东西掉到或扔到了地板上,滚过地板。弗朗西丝不去想藏头诗了,“这巴伯夫人会是什么来头呢?”

她母亲合上书,搁到一旁,“谁什么来头?”

弗朗西丝一扬下巴,“巴伯夫人呀,我猜呀,她父亲应该是个部门经理什么的,对吧?她母亲算是‘体面’的,留声机放的是《印度悲情曲》,她的兄弟多半在商船队里干得还不错。有钱让女儿学钢琴,每年去皇家美术学院游学一次……”她手腕掩口,打起了哈欠,继续道,“他们年纪轻有个好处,就是只会把我们和他们父母比,他们不知道我们心里其实完全没谱,只要我们认认真真扮演好房东这个角色,我们就是合格的房东了。”

她母亲一脸痛苦,“你说话真难听!都快赶上沃辛那儿的席维乌夫人了。”

“好啦,当房东也没什么丢脸的,尤其是现在。我倒要体验一下当房东的乐趣哩。”

“你能不能不要再说那个词!”

弗朗西丝笑了,可她母亲扯着毯子的丝质镶边,真的苦恼了起来。弗朗西丝明白,母亲有一句话差点儿没说出口:“哦,你们亲爱的父亲要是听到你的话,会心碎的!”父亲去世将近四年了,弗朗西丝即便现在想起他,也禁不住咬牙切齿,想骂人,甚至要跳起来,砸碎什么东西。她赶紧转移话题。她母亲参加了两三次当地举办的慈善活动,她问起这些事情,两人便聊了一阵马上要举办的义卖活动。

她见母亲脸上的阴霾消失,只剩下疲惫和苍老,便站起身来。

“嗯,还需要什么吗?要不要备一块饼干,醒来后说不定想吃哩。”

她母亲准备睡觉了,“饼干就不要了,弗朗西丝,你替我熄灯就行。”

她母亲提起发辫,躺到枕头上,眼镜在她鼻梁上留下浅浅的压痕。弗朗西丝来到灯前,这时,楼上的脚步声密了起来,她母亲那双浅棕绿色眼睛又看向天花板。

灯光暗下去,她母亲喃喃道:“可能是诺埃尔或约翰·阿瑟在上边哩。”

过了一会儿,弗朗西丝在昏暗的过道里逡巡。是的,她想,可能是诺埃尔或约翰·阿瑟。她能闻到香烟味,听到男人在楼梯口说话,声音含混不清,还有男人穿着拖鞋走动的吧嗒声……弗朗西丝的心一阵抽搐,就像膝盖或肘关节被打了一下。悲伤这东西啊,依然挥之不去,总在不经意间袭来!这阵悲伤漫过心头,她不得不在楼梯口站住,定了定神。她开始爬楼梯,要是——她很久很久没有这个念头了——要是,要是她转过这段楼梯,看到她的哥哥或弟弟——比如哥哥约翰·阿瑟吧,瘦瘦的,一脸书生气,穿棕色纯羊毛晨衣和“花园城市”牌拖鞋,看上去像个古怪的僧侣——那该多好啊。

楼上只有巴伯先生一个人,他嘴角叼着香烟,外套脱了,袖口上捋,在摆弄墙上的一个什么物件,显然是他刚挂上去的。这玩意儿集温度计和衣帽刷于一体,橙黄色,亮得刺眼,很是俗气。她厌恶地看到到处都是刺眼的亮色,就像一张巨口吸了一袋熬得黏稠的糖浆后,将屋子舔了个遍。母亲这间旧卧室里褪了色的地毯上铺了一张仿波斯风格的地毯。原本漂亮的穿衣镜上斜搭着一条印度镶边披巾,墙上有一幅画,像是莱顿勋爵[3]画笔下的古典裸女。柳条鸟笼吊在带子上,带子系在钩子上,钩子则固定在天花板上,鸟笼在缓缓转动,笼中是一只丝绸与羽毛做成的鹦鹉,站在一根纸板仿造的枝条上。

楼梯口的煤气灯调得很亮,生气似的嘶嘶作响。弗朗西丝心想,这对夫妇不会忘了吧,这煤气灯可是她和母亲付费呢。她和巴伯先生目光相遇,她说:“都收拾妥当了吗?”她声音刺耳,和这极不舒坦的光亮倒挺吻合。

他从嘴里抽出香烟,强压哈欠,说:“呵,雷小姐,我这一天里做得也够多的了。把这些可爱的箱子搬上来,是该我做的活儿,都做完了。打扮屋子这事就让莉莲做吧,她喜欢做这种事,大可为整个英格兰梳妆打扮呢,她可以的。”

弗朗西丝还没好好打量过巴伯先生,上一回见面,她记住了他的做派,他的“主旋律”是那种滑稽的嘟哝,但没有更清晰、更具体的印象。这回,在明晃晃的灯光下,她看清了,他像职员一样干净利索。他没穿鞋子,只比她高出一两英寸。他夫人说他“弱不禁风”,其实他活力十足,脸上一片姜黄色须楂,下巴痘斑点点,显得有点尖,牙齿拥挤错落,眼睫毛淡得几乎看不见,眼睛倒是湛蓝,这让他有点帅或够得上帅——反正比她想的要帅。

她移开目光,“啊,我去睡觉了。”

他又强压住一个哈欠,“你真有福气!我看莉莲还没把我们的床整理好哩。”

“我熄了楼下的灯,门厅的白炽灯罩有点毛病,不太好弄,还是我来吧。灯罩这事,本该早点告诉你们怎么弄的。”

他主动说:“可以的话,现在告诉我吧。”

“呃,我母亲这会儿正要入睡呢。您知道,她的卧室就挨着底楼的楼梯口——”

“啊,那明天再告诉我吧。”

“好的。您或巴伯夫人今晚还要下楼的话,当心点,下面有些黑。”

“没问题,我们会看清路的。”

“最好带盏灯。”

“这是一个办法,或者可以这样,”他笑道,“我先用绳子把莉莲吊下去,要是有什么麻烦,她可以……拽绳子告诉我。”他说话时,调皮似的盯着她,不过,他这种神态的背后隐藏着某种东西,隐约令人不安,她一时没想好该怎么回答。他举起香烟,偏过头,吸了一口,止住微笑,嘴巴一撇,送出烟雾,那双活泼的蓝眼睛仍盯着她的眼睛。

他眨了一下眼,神态随之改变。他的卧室门打开,他夫人露面了,双手拿着一幅画。弗朗西丝想,该不会又是一幅莱顿勋爵的裸女像吧?巴伯先生看到这幅画,又假装嗔怪她。

“你还在折腾这幅画呀,臭婆娘?哎我的天哪!”

她冲弗朗西丝笑笑,“我只想收拾得好看些。”

“呃,可怜的雷小姐要睡觉去了,她是来告诉我们太吵了。”

她赶紧收住笑,“哎呀,真对不起了,雷小姐。”

弗朗西丝连忙答道:“你们根本不吵的,巴伯先生说笑呢。”

“我是打算留着明天再整理的,可一开始,就收不住手了。”

楼梯口一下站了三个人,弗朗西丝从来没觉得这么拥挤过,难道每天晚上他们三人都得这么见面寒暄吗?“你们想理多久就理多久。”她假装不在乎,轻快地说,“不过——”她朝自己的卧室走去,又停下脚步,“只要记得我母亲就住在楼下那个房间,就可以啦。”

“啊,是的,当然记得。”巴伯夫人答道。“我们记得的。”她丈夫认真地附和。

弗朗西丝后悔说了那样的话,她有点尴尬,说了声“那么,晚安了”便进了自己的房间,让门微开,好点上卧室里的蜡烛。她去关上门,看见巴伯先生还在楼梯口吞云吐雾,他看了她一眼,笑笑,走了。

关紧门,轻轻上了锁,她一下子感觉好些了,踢掉拖鞋,脱去上衣、裙子、内衣、长袜……就像在人前板着身子的主妇在人后卸去了紧身内衣,终于做回了自己。她舒展双臂,环顾光影斑驳的卧室,宁静整洁,实在惬意!壁炉架上只有两个银制的烛台,没有杂物,书架上的书多而不乱,地板只铺了一块深色地毯,墙是浅色调——她除掉墙纸,刷了白色的水浆涂料。两幅镶框画毫无纷乱之感,一幅是日本风格的室内景物画,另一幅是德国画家弗里德里希的风景画。烛光下,可以看到画的内容:白雪覆盖的山峰,延绵不断,渐渐与紫罗兰色的远方融为一体。

她打了个哈欠,抬手去摸头上的发簪,一一取下,往盆子倒满水,用浸泡了水的软毛巾敷到脸上,擦拭脖子和腋窝,刷牙,给脸颊和粗糙的手抹上凡士林。她老是闻到巴伯先生的烟味,这气味让她有想吸烟的冲动,她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拿出一包卷烟纸和一罐烟丝,利索地卷了一根小烟卷,就着烛火点燃,爬上床,吹灭烛火。她喜欢这样吸烟:清凉的被子盖住自己一丝不挂的身体,黑暗中,烟头闪着点点红光,照在手指上。

当然,今夜她的卧室并不很暗:楼梯口的灯光从门缝下泻进来,在门下形成一汪明亮的光池。巴伯夫妇还在外面忙什么呢?她听到他们低声说话,他们还在为那幅难看的画该挂在哪里争执不休吗?他们要是敲钉子,她就得出去说点什么了,他们要是让楼梯口的煤气灯总这么嘶嘶亮着的话,她也得说点什么。她开始琢磨说什么才合适。

跟你们提这事真是不好意思——

你们还记得我们商量过的吧——?

或许我们该——

如果——这样最好。

恐怕是我弄错了。

哦,她不该这么想!现在这样想太晚了——哦,是的,晚了多少年了。

终于,她熟睡过去。第二天早晨六点,她醒了,远方传来工厂的第一声汽笛,她又继续小睡了一个钟头。突然,一阵类似钻孔的刺耳声将她从杂乱无章的梦里惊醒。开始,她搞不清这是什么噪声,迷糊中,她听出是巴伯夫妇的闹铃在响。她觉得刚刚还听到他们在低语中上床,一下便醒了。现在是倒过来了。他们开始唧唧咕咕地说话,打哈欠,下楼,到院子里,在厨房里丁零当啷地沏茶,准备早餐。她不得不听着各种动静:烤肉的嘶嘶声、噼啪声,剃须刀碰到洗脸池发出的嗒嗒声。她得适应这些声音,融入其中:新的日子开始了。

她想起那五十八先令。巴伯先生在收拾出门的东西,弗朗西丝起床,静静地穿衣。快到八点时,巴伯先生出了门,他妻子回到卧室。弗朗西丝不想做得太明显,在房里缓了几分钟后才开门下楼,从炉里扒出炉灰,烧火,出院子倒灰,回到屋里,向母亲道早安,开始沏茶,煮蛋。她一边干活,心里一边忙着盘算。她和母亲吃完早餐,清理完餐桌,她拿出账簿坐下来。这半年来不断累积的一沓账单附在账簿后面,她得一一过目。

弗朗西丝盘算着,欠肉店和鱼铺的钱多,得马上支付;欠洗衣店、面包店、煤店的钱少些,可以暂缓。再过几个星期,巴伯夫妇又该交房租了,但每个季度的燃气账单也寄到家了。楼上新装了炉灶、煤气表、管道及其他设备,这次的煤气费会高于平常。除此之外,为了巴伯夫妇入住,还买了清漆和水浆涂料之类的来重新装修房间,这些账单也必须支付。她估计——这样一来,房租要变成家庭账单上的纯利润,至少得三四个月后,也就是说要等到八九月份。

等到八九月份才能盈利,晚是晚了点,但总比没有强许多。她放下账簿,心情好多了。面包店的伙计送来了面包,没多久,肉店的伙计也送肉过来了,她头一回能够坦然收下送来的面包和肉,没有那种接受偷来的食物的糟糕感觉。肉店送来的是羔羊颈肉,等会儿可以拿去炖。弗朗西丝对食物没有真正的兴趣,既不喜欢做,也不喜欢吃。不过在战争期间,她练就了一种精打细算的本事,她乐于面对这样的挑战,那就是可以用一块不值钱的肉做出几道不同的菜。对家务活也是这样,她尤其喜欢做哪些不同寻常之事——拆检炉灶,清洗楼梯地毯压条——这些事情需要计划、方法,需要使用化学品和特殊的工具。

当然,她的大部分家务活都是一些琐碎的事。事虽小,做起来却挺麻烦,差不多得天天清扫挂镜线、天花板的灰泥装饰和精致的壁脚板。屋里的家具是深色木质的,也要经常擦灰。她父亲生前特别钟情于“老式英格兰”的东西,可这宅子处处展现的是英国摄政时期的建筑风格,两者风格迥异,很不协调。尽管如此,屋里的角角落落都塞满了詹姆斯一世时期的椅子或五斗橱。父亲在世时,这些家什被冠名为“父亲藏品”。父亲去世一年后,弗朗西丝请人对它们进行鉴定估值,才发现所有的收藏不过是维多利亚时期[4]仿制的赝品。那位收购她家座钟的商人只肯出三镑收购她父亲的这些东西,她倒是愿意接受,把这些不顺眼的东西统统拉走,可她母亲挺难过的。她说:“不管这些是不是真品,这里面可有你父亲的心血呀。”弗朗西丝低声讥讽道:“这里面更多的是他的愚蠢。”于是这些家什也就留下了,这就意味着,她每周得好几次在这屋子里像螃蟹一样爬来爬去,用掸子清扫那些摇摇晃晃的桌腿上如大麦一般扭曲的花纹,做工粗糙的椅子上的涡卷形和菱形装饰。

她一般把最费气力的活儿留到母亲不在家的早上或下午做,这样就没人碍手碍脚。今天是星期天,母亲整个上午要和当地牧师一道打理教区的一些事务,因此,她有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趁母亲不在家,她要“搞定”整个一楼的地板。

母亲刚关上前门,弗朗西丝便捋起袖子,系好围裙,遮好头发,首先清扫母亲的卧室,接着转向客厅,扫地,掸尘——尘土似乎总也掸不完。这些灰尘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肯定是这屋子自己生产的,就像人会出汗一样。不管她怎么拍打地毯或枕垫,灰尘照样还会来。客厅里有个瓷器柜,玻璃门,关得很严实,可柜子里的物品竟然也会积上灰尘,必须清扫。有时候,当然只是有时候,她简直想拿起这些精巧的杯子和碟子一个个摔成两半。有一次,她特别沮丧,竟把一个脸圆颊红的斯塔福德郡小瓷人的脑袋掰了下来,虽然她立刻用胶水粘回去,可那脑袋仍有点歪。

弗朗西丝今天的心情与以往不同,她动作利索,做事高效。她从客厅拿了刷子和水盆上到楼梯顶端,然后往下一次一个台阶地清扫。之后,盛了一桶水,取来膝垫,开始清扫门厅的地板。用肥皂会在黑色瓷砖上留下痕迹,她只用醋。第一步,用湿布擦洗软化地板上的尘垢。最关键的是第二步,将拧过的布擦过地板,动作轻灵,一气呵成——好啦!每一块瓷砖都闪闪发光,赏心悦目。不出五分钟,砖面变干,所有的光亮都消失了。可这有什么要紧呢?要紧的是充分享受光泽尚在的每一刻,光泽既逝,留恋无用。她拥有青春,拥有健康,拥有活力,她还拥有——她还拥有什么呢?拥有眼前的小小乐趣,拥有厨艺带来的小小成就感,拥有每天结束后可享用的烟卷,还有,每个星期三可以和母亲一起去看电影,可以进城游玩。她有渴望,有欲望……它们多半与肉体有关。在这些事情上,她没有上世纪的那些清规戒律。她移动膝垫和水桶,开始擦下一块砖面,一边想,真是令人吃惊,她自己就可以圆满解决这些问题,哪怕在大白天,哪怕母亲在家,她只需溜进卧室待上几分钟,或许就利用削萝卜皮后的小憩,或等面团发酵的那点时间——

这时,楼上拐角处有动静,她吃了一惊,完全忘了家里有租户。她抬起头,目光穿过楼梯栏杆,看见巴伯夫人正要下楼,脚步迟疑。

弗朗西丝脸上一阵燥热,像是做错事被人抓了现行,不过巴伯夫人的脸也红了起来。时间早已过了上午十点,她仍穿着睡衣,外面还裹了件缎子似的日式宽晨衣。弗朗西丝想,这就是所谓的和服吧。巴伯夫人光着脚,只穿一双土耳其风格的拖鞋,手里拿一条毛巾和一个装有海绵的袋子。她拢了拢睡觉时压平了的卷发,向弗朗西丝打了个招呼,怯声问道:“我想洗个澡,不知道可以吗?”

“哦,”弗朗西丝答道,“可以啊。”

“要是不方便,就不洗了。莱恩上班走后,我又睡着了——”

弗朗西丝站起身来。“没什么不方便的,我只要帮您开热水器就行了。我母亲和我白天一般不开热水器,昨晚该跟你们说的。要过去吗?您得跳着走哩。”她移开水桶,“瞧,这一小块还是干的。”

听了这话,巴伯夫人往楼下又走几步,脸更红了,她盯着弗朗西丝搭在头上的遮灰布,盯着她卷起的衣袖和发红的双手,盯着她脚边压出凹印的膝垫,一脸窘迫。这种表情弗朗西丝见多了——街坊邻里、那些店主、母亲的朋友,他们亲历过人类历史上最残酷的战争,幸存了下来,却不知为什么还是看不得一个教养良好的女人做清洁工的活儿——她厌倦透顶。她轻松地问道:“还记得我跟你们说过我们不需要佣人吗?您瞧,我可没说假话。只有一件事我不做,就是洗衣服,大部分衣服还是送到外面洗,其他的都是我自己做。‘能干’‘粗人’,说我什么的都有!”

巴伯夫人终于笑了,不过,她看着一片还没有清洗的地板,又显出另一种窘迫。

“昨天我和莱恩准是把这儿弄得乱七八糟的,我真是太没脑子了。”

弗朗西丝答道:“可别这么想,这些瓷砖本来容易脏,房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是这样的。”

“等我穿好衣服,剩下的活儿我来干。”

“这些哪用您来干,您自己的房间也要打理呢。您可以不要帮手,我也可以不要帮手呀。再说,我用拖把可是一把好手,您看了会吃惊的。来,我帮您一把。”

巴伯夫人已下到楼梯脚,拿不准下一步该往哪儿跨,不过只犹豫了片刻,便抓住弗朗西丝伸过来的手,稳了稳身体,往前跳一小步,落到那块还未清洗的地板上。她落地时,和服敞开,里面的睡衣露出更多,没有戴文胸,浑圆的肉上下晃动,触目惊心。

她俩一同穿过厨房,进了洗涤室。洗澡间就在那里,在洗碗槽旁边,里面的浴缸盖有一块发白的木板,弗朗西丝把它用作滴水板。她熟练地掀起木板,靠墙放好。浴缸有些年头了,上过好几次釉,最近一次还是弗朗西丝自己动的手,效果如何,她也没有把握。今天她觉得这铁皮外表有点儿像麻风病人的皮肤。这台伏尔甘牌热水器也挺吓人的,那是一个由罗圈腿似的三根柱子支撑的圆柱桶,铆接的,颜色发绿,生产日期大概是1870年。当时,这种热水器应该是顶级产品,如今看上去颇像儒勒·凡尔纳小说里那些人物乘坐的探月飞行器。

“这东西可是有点儿性格的,”她在教巴伯夫人如何使用热水器时提醒道,“开这个水龙头,千万别动这个,一动,会把我们炸到天上去的。这儿点火,”她擦燃一根火柴,“点火时最好把头偏到一边,有一次我父亲把眉毛都烧没了。这样就行。”

燃烧的火柴与煤气接触,轰的一声,圆柱形热水器开始踢踢踏踏、咔嗒咔嗒。她两手叉腰,皱起眉头,“这东西简直像头野兽哩,巴伯夫人,不好意思。”她环顾四周:房间里有石质清洁池,墙角有一口铜锅,墙壁贴的是太平间贴的那种瓷砖,“真希望你们住的这个房子能现代些。”

巴伯夫人摇摇头。“哦,可别这么想。”又有一绺卷发掉到脸前,她向后拢去。弗朗西丝注意到她耳垂上有一个为戴耳环而扎的小孔,“我就喜欢这个样子,这样的房子才有历史感。东西嘛——嗯,现代的倒不一定就好,现代了,反倒没了特色。”

弗朗西丝心想,就是这样子:贴心、善良、得体。她笑了,答道:“讲到特色,我倒觉得这房子可能也太有特色了,不过,”她的语气不再那么调侃,“您喜欢这房子,我很开心,我也挺喜欢这房子的,只是平常不太想得起——好了,可不能让热水器这么干烧着,不然我们喜欢的房子就没了,喜欢这房子的我们也没了!您自己会用了吗?要是火灭了——不好意思,有时会灭的——叫我一声。”

巴伯夫人露出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微笑道:“我会用了,雷小姐,谢谢您。”

弗朗西丝于是离开,继续清洁地板去了。洗涤室的门随之被关上,轻轻上了闩。

不过,厨房和过道中间的那道门有东西撑开。弗朗西丝拿起抹布,这时,她听到巴伯夫人在那边准备洗澡,听得一清二楚,链条和浴缸相撞发出嘎嘎声,接下来是噼噼啪啪的水声。这水像是流了很久。她之前说自己和母亲用热水器,其实是撒谎:热水器太费钱,通常是不用的,平时用热水,总是在老式炉灶上烧水。她们最多一个星期洗一次澡,经常轮流共用洗澡水。要是巴伯夫人天天这样洗,煤气费可要翻倍了。

终于,水龙头关了。巴伯夫人进了浴缸,水在溅洒,她的脚后跟和浴缸壁有摩擦,她整个身子躺进浴缸,啪的一声,水声更响,之后便静了下来,只是偶有水龙头的水滴入浴缸时清脆的回响。

如同前面看到敞开的和服,巴伯夫人洗澡的声响也让弗朗西丝心神难安,这样的寂静更让她魂不守舍。就在不久前,弗朗西丝算账时还只是将这两位房客与金钱等同起来——他们不过就是走动的硕大先令而已。但此时,她拖着步子走过瓷砖地板,心想,家里有房客是不是就是这种奇怪的感觉?很接近但并不亲近,剥去伪装的赤裸感。此时,把她和一丝不挂的巴伯夫人隔开的只有厨房里那几英尺的距离,只有洗涤室那扇薄薄的门。弗朗西丝脑海里一下跳出这样的画面:浑圆的肉,在热水里泡得通红。

她调整一下跪在膝垫上的姿势,拿起抹布,用力擦地板。

午饭时分,母亲回来了,洗涤室墙壁上蒸汽形成的水珠还在,弗朗西丝告诉母亲巴伯夫人洗了澡,母亲吃惊不小。

“早上十点?还穿着睡衣?你没弄错?”

“当然没,睡衣还是丝质的,幸亏这一大早是您出去拜访牧师,而不是牧师来拜访我们。”

母亲脸色苍白,没说话。

她俩吃过午饭——奶酪加花菜——一起在客厅坐定,雷夫人给教区通讯做注解,弗朗西丝在针线篮里找东西,她椅子的扶手上有一份《泰晤士报》,有什么新闻呢?报纸上尽是油墨污渍,弗朗西丝小心翼翼地翻着报纸,内容还和往常一样,多是一些惨淡的新闻:霍拉肖·博顿利被指控诈骗公众二十五万英镑,在老贝利的中央刑事法庭受审,某议员建议贩卖可卡因者应受鞭刑,法国人射杀叙利亚人,中国人自相残杀,都柏林的和平会议毫无成果,贝尔法斯特又出了谋杀案……不过,威尔士亲王尽享日本垂钓之旅,卡里斯布鲁克侯爵夫人将举办舞会襄助“穷人之友”机构——弗朗西丝想,好吧,也有不那么惨淡的新闻。她不喜欢《泰晤士报》,可又没钱订其他不太保守的报纸。总之,这些天读到的消息令她抑郁,要是在战争期间她还年轻的时候,照她当时那种另类的性格,这些消息会让她肝火炽盛,行动起来:给报纸写信,参加各种集会。而如今,这个世界太复杂,所有的问题都找不到解决的办法,只有利益冲突,混乱不堪。这一切让她感到无奈。她将报纸搁到一旁,明天她会撕了这份报纸,点火用。

好在这栋房子还算安静,几乎还是老样子。刚才巴伯夫人移动家具,发出碰撞与嘎吱作响的声音,现在她该在自己的起居室里了——在做什么呢?她还穿着和服吗?弗朗西丝倒希望她还穿着。

管她做什么呢,反正在喝茶这段时间里,她没有任何动静。差不多下午六点时,她才又动起来,匆匆地走来走去,像要赶着整理什么,然后开始在她的小厨房里乒乒乓乓地摆弄锅碟。半小时后,弗朗西丝也在自己的厨房里准备晚餐。这时,前门的门闩嘎啦一响,有人进来,她吓了一跳。哦,是巴伯先生下班回来了。他在垫子上擦鞋子,那声音就像她父亲。

他疲惫地爬上楼,到了楼梯顶,打了个哈欠,怪腔怪调的。五分钟后,弗朗西丝正扫拢灶台上的土豆皮,听见他又下了楼,过道里很快传来拖鞋的嘎吱声。“咚咚咚,雷小姐!”他嘴里模仿着敲门声,从门后边探出头来,“可以从这儿过去吗?”

他看上去比前一天老了些。为上班而抹了油的头发平平整整,前额有一道红色的印子,准是高顶圆礼帽勒出的印痕。他上完厕所,在院子里逗留了一会儿,弗朗西丝从厨房窗户看得见他,弗朗西丝的母亲在院子另一头割芦笋,他像在琢磨究竟该不该和她打个招呼。最终,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径直朝房子这边走来,中间停了一会儿,仰头眯眼打量房子的砖墙或墙上的窗框,到了门口台阶,又止住脚步,仔细观察台阶上的裂缝或缺口。

“啊,雷小姐,你好吗?”他进了厨房,跟弗朗西丝打招呼。弗朗西丝知道不得不和他说话了,不过她还真该对他了解一下哩。

“很好,巴伯先生,您呢?您这一天过得还好吧?”

他扯了扯硬挺的衣领,说:“啊,还不是那些把戏。”

“您的意思是过得不好?”

“唉,谁让我摊上那么个头儿啊,每天都过得不容易。你想必也了解这种人:他拿一堆数字给你,要你加呀加呀,一旦加出来的东西不合他的意,就得挨骂!”他抬起下巴挠挠喉咙,但一直盯着弗朗西丝看,“这种人只会去读有钱的公学,我还以为这些家伙懂的比我多呢。你说呢?”

唔,他这话什么意思?可能他猜到她的兄弟读过——不会,肯定不会的,就算他和夫人住的是他们住过的房间,他也不可能了解他们的事情。她努力附和他,说:“哦,我听说人们总是高估那些读过公学的人。记得您告诉过我们,您是做保险的吧?”

“没错,罪过呀!”

“具体做什么呢?”

“我吗?我是搞人寿保险评估的。代理商把人寿保险申请单交给我,我再交给我们管医疗保健的人,他提交一份报告给我,我最后决定保险的等级:好,差,或一般。”

“好,差或一般,”她重复道,被这番话惊得不轻,“听上去挺像圣彼得说的话。”

“像圣彼得!”他笑出声来,“我喜欢。说得妙呀,雷小姐,就这么办,以后我就像圣彼得一样对付珀尔公司那帮家伙。”

待他收住笑声,她思忖,该走了吧。没想到这次小小的交谈却让他变得更友好了,他悄悄走到洗涤室,靠门柱站定,似乎喜欢看她做事,那双蓝色眼睛在她身上游走,把她整个人看个透:围裙,蒸汽烫的卷发,捋起的衣袖,泡得发红的手指关节。

她开始切薄荷叶做酱汁。他问,薄荷是不是自己种的?她说是的。他把头往窗户方向歪了歪,说:“我刚才在那儿看了一眼,好大一片地呢,不会只是你和你母亲两个人打理那么一大片地吧?”

“啊,”她答道,“活儿重的话,我们会叫上一个男的来帮帮,如果——”她顿了顿,心想如果我们请得起的话,“如果真有重活要做,牧师的儿子会过来帮我们修剪草坪,其他的事我和母亲还应付得过来。”

弗朗西丝说的并不全是实话。她母亲只做些除草修枝之类不失身份的事。对弗朗西丝而言,院里的活儿不过是在户外做的家务事罢了,她已经受够了。结果是,父亲在世时,院子打理得非常漂亮,而现在,一季不如一季,越来越杂乱、难看。巴伯先生说:“这样吧,我乐意帮你们一把——只要你一句话。我在家里经常帮我父亲的忙。不瞒你说,他那个院子还没你的一半大,连四分之一都不到。不过,他老人家倒是物尽其用,甚至搭了个架子种黄瓜,长得可好哩,有这么长!”他张开双手,比画着给她看,“雷小姐,想过黄瓜吗?”

“这个——”

“我是说,种黄瓜,想过吗?”

他在暗示什么吗?她觉得不太可能。不过,他的眼神却是活泼的,就像他前一天夜里看她的眼神,但他的言谈举止背后有某种东西让她不舒服。现在,她觉得他在戏弄她,或许是想让她脸红。

她没有回答,转身去拿醋和糖来拌薄荷,酱汁拌好,放到碗里。她从炉上端起炖锅,拿把刀试了试肉煮得如何。她一直背对着他,他终于明白她的用意,于是离开了洗涤室的门柱。她觉得,他离开厨房时脸上挂着笑。他一走到过道,她便听见他吹起口哨,声音尖厉,曲调欢快跳跃,是在音乐厅里听到的那种——过了一会儿,她听出来了——叫《伸出你的手,捣蛋鬼》。他上楼,口哨声越来越弱。就在几分钟后,弗朗西丝竟也不自觉地吹起了这首曲子,她吃了一惊,赶紧住嘴。他人虽走了,留下的味道却顽固得很,挥之不去,一整夜,那段该死的旋律老是在她脑袋里飘飘浮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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