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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性格特写

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个作品……

但是在我看来,他不过是泥土的精华。

——《哈姆雷特》

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英国知识界关心的、不能逃避的问题有两个:宗教信仰和刚刚抬头的科学思想。所谓科学思想,如培根所体现的,是新思潮的主要部分。新思潮,也就是我们所熟悉的人文主义。人文主义者对宗教和神学采取三种不同的态度:反对、互不相犯或调和;而在积极方面则集中精力研究自然和人。在研究人的方面,他们先是看到十五六世纪在席卷欧洲的、反对天主教和封建势力的斗争中人们表现的大仁大勇,又接触到大量的古代希腊、罗马作家的作品,对人产生了极大的幻想,因而发出“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个作品……”的赞叹。但是后来,拿十七世纪初的英国来说,统治阶级的腐败,宗教矛盾和社会矛盾的尖锐,“人性”中的丑恶卑劣暴露出来,人们对人的崇高、对人类的理想、对英雄业绩失去了信念。过去的幻想破灭了,因而发出“人不过是泥土的精华”的慨叹。

但是人们并不回到宗教里去寻求人类恶劣行为的根源,而是用当时人们掌握的科学予以解释,这里就有人们所熟知的“三种灵魂”和“四种液体”(humours)说。三种灵魂是新柏拉图主义的观念,据此,人的灵魂具三种性质:植物性、感觉性和理性。植物性表明存在(esse);感觉性指具有感觉官能(sentire),动物的灵魂都具此属性;理性(intelligere)则只有人才具备。四种液体说据亚里士多德,来源于公元前五世纪末希腊医学家波利布斯(Polybus)。他根据物质世界是由四元素组成,即土、火、水、气,每一元素又具有四素质中的两种,即冷、热、湿、干,例如土具冷干素质,火热干,水冷湿,气热湿,认为人体同样也由四素质两两组合,形成四种体液(humour)。公元二世纪著名医生迦伦(Galen)也持此说,一直传到中世纪。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总序》里对医生的描写有这样几句话:“各种疾病的起因他都知道,例如是由于热,还是冷,是由于干,还是湿,是从哪里产生的,是属于哪种液体。”按照这一理论,四种液体:血液,司激情,包括勇敢、情欲;粘液,主麻痹、冷淡、淡泊;黑胆液,主忧郁、愁闷;黄胆液,主暴烈、易怒。这四种体液在每个人身上的不同程度的配合就形成这个人的性格。本·琼生在《人人扫兴》(1599)剧本的序幕里也系统地讲了一遍[60]。

我们可以看到,这几种体液的配合,不论如何搭配,恐怕都配不出一件“了不起的作品”。可见这种理论的复兴,实际上是为批判服务的,而不是为歌颂服务的。它指出的是人类的病而不是人类的健康和美。

在这种社会条件和思想条件下产生了一种新的文学体裁,性格特写(character或称character-writing)。性格特写作为一种体裁,在英国是十七世纪所特有的[61]。它主要内容是批判,但也写一些理想人物。由于它对对象的批判并非着眼于大节[62],因此在文学上狠下功夫,十分机巧,写得好的往往也能入木三分。欧佛伯利(Thomas Overbury,1581—1613)在《特写是什么?》(What a Character Is)一书中指出,据希腊字源,character意为“造出深刻印象”(make a deep impression)[63],而任何一个类型的人物都有许多因素构成他的特点,这些因素在我们脑子里产生深刻印象,打上强烈的烙印,是我们最先观察到的。因此我们看到欧佛伯利的特写人物都被他分解成若干因素。从生活中找到内容,把内容分解,然后在描绘方法上强调要突出一个“奇”、“诡”(quaintly drawn),要色彩鲜明;又像把一支普通的歌配上“许多丝弦的快速而温和的拨弄”,以取得美妙的和声(wit's descant)。他的这种创作原则:突出奇诡,黑白分明,温和的讽刺,岂不很像狄更斯的人物塑造么?欧佛伯利和其他特写作家多遵循这一创作原则。

这类作品特别为伦敦知识界,如法学院师生、各大学的师生、酒店里的文人、宫廷里爱好文艺的贵族所欣赏。尽管它被文学史家称为“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小道歧路”,但它和当时的戏剧、教堂里的传道、游记、历史、政论、哲学著作、翻译等等一起汇成了一股活跃的思想洪流和文学洪流。洪流总是由无数小川汇成的。

性格特写的作者在文学传统上的渊源则是希腊作家忒俄弗拉斯图斯(Theophrastus,前373—前284),这可能是绰号,意为“说话似天神的人”。他是亚里士多德的信徒,著作很多,仅存有关自然科学的著作片断和三十种人物特写。他略早于喜剧家米南德,但两人都生活在所谓希腊化时期,对政治宗教斗争不感兴趣,专写社会风俗。忒俄弗拉斯图斯写过三十种社会类型,如刻薄、贪婪、村俗、愚蠢。目的是为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提供形象的说明[64]。他给每种品德先下定义,然后举各种日常现实生活中的现象来说明,各种表现不一定有内在联系。英国性格特写作家也都采用这种格局。例如纳施(Nashe)在《基督之泪》中写虚荣就是这样开始的:“虚荣者,乃过分的自尊,或醉心于不必要的事物;其性质绝大部分属于野心,惟不及野心那般危险,不及野心那样事关重大。也许可以这样说,它是浮在野心上面的泡沫,或野心的表面的翻腾。”然后作具体描写。其定义部分所以能言简而意赅,大半如金圣叹在评水浒人物之生动时所说:“一百八人各自入妙者,无他,十年格物,而一朝物格。”只有长时期的观察思考,才能用简练警句式的语言道出一种现象的底蕴。

十七世纪初期英国性格特写作家有那么一小批,如布勒东(Nicholas Breton, 1545—1626),霍尔(Joseph Hall, 1574—1656,著有《善与恶的性格》[Characters of Virtues and Vice],1608),厄尔(John Earle,1601—1665,著有《小宇宙志》[Micro-cosmographie],1628),但最著名的性格特写作家是欧佛伯利。

欧佛伯利出生在瓦利克郡一个富有家庭,在牛津大学和伦敦法学院受过教育,又在大陆旅行。1601年他在苏格兰结识了罗勃特·卡尔(Robert Carr)成为莫逆。这位卡尔后来成为詹姆斯一世的宠臣,通过他,欧佛伯利于1608年受封为爵士。但后来他反对卡尔和前埃塞克斯伯爵夫人结婚,被伯爵夫人陷害,死在狱中。他虽只活了三十二岁,但已熟谙宫廷生活。再加上他所受过的教育,于是产生了他的“性格特写”。

他在1614年发表了一首诗《一个妻子》(A Wife),诗后附有二十一篇“性格特写”,其中有的出自他的手笔,有的是出自他的朋友的手笔。这本书连续出了几版,最后收了共八十二篇“性格特写”,其中除了欧佛伯利写的,还先后增补进去出自他人之手的篇章,如1615年第六版,增收戏剧家约翰·韦伯斯特(John Webster)三十二篇,1616年第九版增收戏剧家戴克(Thomas Dekker)六篇,1622年版又收诗人邓约翰(John Donne)一篇特写(痴人)和一篇散文(论勇敢)。因此所谓“欧佛伯利性格特写”并非出自他一人之手,由此也可见这种短小精悍的文学形式深为作家和读者所欢迎。

现在让我们介绍几篇欧佛伯利的特写。

宫廷侍臣(A Courtier)

在一切人的心目中是个人,在多数人心目中是个最美好的人;天下一切事物都用理性来界定,惟独这件事物要用感官来界定。但是他的最可靠的标志是,只有在王公的周围才找得到他。他散发香气,他的脑筋大部分用在衣服之是否适体上。他认识的都是名人。他的聪明才智像金盏花一样,随着太阳开,因此十点钟以前,他是不起来的。他对字眼把握大些,对意义把握不大;对吐音有把握,对字眼把握不大。机会是他的小爱神,他只有一张求爱的处方。他只遵循反复无常,只赞扬漂亮,只尊崇财富,什么都不爱。他谈话的素材是新闻,他对人对事的品评像一颗炮弹,火力视火药多寡而定。在宫廷之外他不存在,就像一条出水的鱼,呼气死掉。他的运行,他的方位都没有规律,但他却在高空层运行,折射着更高物体的光。如果在那里你找不到他,你定会在保罗教堂里找到他,帽子里插一根牙签,穿一件斗篷,穿着长袜子。

宫廷侍臣并不是官职名称,他可能有官职;他多半是个贵族,但也不一定是贵族。他出入宫廷,往往为国王所宠幸。他追逐声色犬马,是个寄生虫,在文学里一向是讽刺的对象。在《哈姆雷特》里,哈姆雷特指着欧斯利克对霍莱休说:“你认识这只水蝇吗?”(5.2.84)[65],“认识他是件罪恶的勾当。他有许多土地,很肥沃;让一头畜生去做牲畜的王吧,他的食槽必将搬到国王的餐桌上来的。他是个爱呱啦呱啦叫的老鸦,但是,就像我所说,他却拥有丰足的粪土。”水蝇给人的联想是肮脏、腐烂和败坏。在稍后的《特洛伊勒斯和克瑞西达》里(5.1.38),狂人忒耳西忒斯骂阿喀琉斯的副手帕特洛克罗斯是“一束轻薄的蚕丝,罩在烂眼上的绿绸眼罩,浪子钱袋上的流苏。就是你们这种水蝇,大自然滋生出来的渺小生物,像瘟疫一样折磨着这可怜的世界。”克利奥帕特拉临死前说,她宁肯死在埃及的沟壑里,赤裸裸躺在尼罗河的烂泥里,“让水蝇使我的尸体肿烂,令人憎恶”,也不愿活着作为俘虏去罗马受屈辱(5.2.29)。在《李尔王》(5.3.13)里李尔对科底丽亚说,他们要永远在一起,“嘲笑那些镀金的花蝴蝶”。花蝴蝶指那些出入宫廷衣饰华丽的浮华子弟。老鸦指他们的多嘴多舌,聒噪不休,搬弄是非。水蝇不仅象征“蝇营狗苟,驱去复来”,而且带来瘟疫疾病。

本·琼生在《人人扫兴》出场人物表里介绍一个宫廷侍臣Fas-tidious Brisk(两字指衣着的考究与华丽)说,这是“一个衣着漂亮、整齐、装模作样的宫廷侍臣。他穿的衣服讲究而入时。他对镜演习怎样行礼。他说话喜欢拾人牙慧,而声音却低得像大提琴,满口烟草臭。他赌咒、骂人很精练,富于变化。不管什么女人的恩爱或大人物的情谊,他都不惜出卖。这路散发香气的货色最适于放在车厢的侧座上。[66]他常借别人的马来夸耀,当自己的马骑。在必要时,他能够快马加鞭,单靠丁零当郎地踢马刺,挥舞打马棒,就从商人那里借到一笔债”。

这一描写形象生动,选择的细节使十七世纪这一类型的人物活生生呈现在我们眼前。语气充满尖刻的讽刺。拿这和欧佛伯利的特写比较,除生动性和讽刺性外(例如外表、谈吐、处世,以及各种比喻),后者趋向抽象概括,例如说“他对字眼把握大些,对意义把握不大”,就极像培根。培根在《学术的推进》(上卷,四章,二节)里批评借鉴古人修辞术过火,造成弊端,“人们开始更多地猎取文字,忽略内容;更多地追求遣辞造句、抑扬顿挫和譬喻,忽略内容的分量,题目的价值,说理的雄辩,有生命力的独创,或判断的深刻性”。为了概括,造句趋于精练机巧,很接近德莱顿和蒲伯等十七八世纪讽刺诗人。例如蒲伯致阿伯斯诺特诗简,标榜自己清高不近权贵:“我无需恩主,虽偶尔也不耻称大臣为朋友”(Above a patron, tho' I condescend Sometimes to call a minister my friend),其意正好与欧佛伯利相反,但行文简洁则颇一致。欧佛伯利的原文He knows no man that is not generally known,甚至合乎抑扬格诗律。这种风格恐怕都得益于罗马讽刺诗人,如贺拉斯、朱文那尔。

我们再看欧佛伯利笔下的忧郁的人。

一个忧郁的人

是一只离群的羊。大自然赋予他群性,因为她把他造成一个人,但是疯癫的脾气改变了他。人人厌恶他,正像他厌恶一切人一样;他喜欢胡思乱想,白日做梦是他的乐趣。他的想像从不停歇,使他的脑筋处在不断的运动之中,像个钟摆;他不时给他的思想上弦,又不时松弦;比珀涅洛佩织布[67]的进度还快些呢。除非在河谷底、丛荫下,很难找到他。他脸上罩着一团乌云,永远不露好天气,他的内心和他的外表是吻合的,他虽保持一定的仪表,但内外不相称。你和他谈话,他用眼睛听,他的耳朵在听自己的心声,而心声从不休息。他想事,但从不做事,他只冥想,不行动。他拿过他的思想来,又是劈砍,又是雕刻,像有什么目的似的。其实就像一段精雕细刻的木头,毫无用处。他的精神和太阳是敌对的,太阳既光明又温暖,而他的气质既漆黑又冰冷。各种愚蠢的幻象鬼影充斥他的头脑,使他不能按自然的需求来呼吸,而是一口气吸进三倍于通常的空气[68]。睡眠是自然应得的权利,他拒不享受。没有一件事能使他长久喜欢,除非是那迎合他怪诞幻想的东西,而这些正是使他消损的坏东西,或坏事的消损病,把他活活地消耗死。最后,他只是表面像人,缺乏人的优良品质,那就是一个完整的、有理性的灵魂,人之所以为人,主要在此,是区别人与有感觉的生物[69]的唯一标志。

忧郁是十六七世纪之交英国(欧洲)普遍流行的一种“世纪病”,在文学里屡有反映。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一开始,安东尼奥就说:“真的,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样心情沉重,我感到厌烦,你们也说你们感到厌烦。但是我怎么得的这样毛病,哪里找来的,哪里碰上的,它的成分是什么,是什么地方产生的,我却不知道。沉重的心情把我变成了一个傻子,我对我自己都很不理解了。”这沉重的心情[70]就是忧郁。在《皆大欢喜》里,莎氏创造了一个忧郁的典型杰奎斯。他也喜欢远离人群,坐在树荫下胡思乱想。他说他能“从一只歌里嘬出忧郁来”。他还列举了忧郁的各种各样的表现(4.1.11),他说:“我犯的不是学者的忧郁病,那是好胜;不是乐师的,那是幻想;不是宫廷侍臣的,那是骄傲;不是军人的,那是野心;不是律师的,那是权谋;不是贵夫人的,那是挑剔;也不是情人的,那是集以上之大成的。我的忧郁是我独有的,由许多元素组成,从许多事物里提炼出来的,是我游历中所得的各种观感,由于时常反复思考,把我笼罩在一种非常古怪的沉重心情之中。”

从这里可以看出忧郁的普遍性,它是一种病,心灵的病,而且是一种流行病。莎氏多少抱着嘲弄的态度。但一两年后,他却认真起来。哈姆雷特(2.2.313)对他的同学说:“我近来不知道为什么失去了一切欢乐,我惯常做的事情都懒得做,我的心境非常沉重,大地这副大好的框架在我看来仿佛只是一片不毛的地岬,天空这顶最壮丽的帐幕,请看,这美好的覆盖一切的苍穹,这嵌满金色火点的庄严的屋顶,在我看来只不过是一大滩污浊、瘴疠的雾气。”从忧郁产生出一联串的悲剧,忧郁是莎氏一联串悲剧的苗头和火种。没有忧郁就不仅没有丹麦王子,也没有莎士比亚所有的悲剧。

关于忧郁问题,下一章还要谈[71]。我们回头看看欧佛伯利的特写。他的态度是讽刺的,他并不认真对待忧郁者,而是用一些俏皮话挖苦他,如说他用眼睛听人说话,吸足了气以便“长吁”,脑子不停地胡思乱想像个钟摆。他这态度是早期莎士比亚的态度,原因恐怕是由于他是贵族圈子里的人物,以享乐为事,以忧郁为可笑吧。不过他也道出了这种人物的致命弱点,即只冥想,不行动。哈姆雷特如此,下面我们要遇到的勃顿也这样。这种忧郁的类型固然对世界采取冷眼旁观的态度,对人间的悲剧采取嘲笑的态度,但这种态度的成因是,在他看来,一个有秩序、有仁义的世界是不可能实现的。这虽显得悲观,但符合历史的实际。

欧佛伯利虽然出入宫廷,显然也有烦恼。他同许多贵族诗人一样,也向往田园生活,把它理想化。这种理想化的生活体现在一个人物形象身上,就往往是一个乡村姑娘。我们且看他笔下的一个这样的人物:

一个美丽的挤奶姑娘[72]

是个乡村姑娘,她从不用人工妆扮自己,只要她一露相就能使一切脂粉黯然失色。她知道美丽的相貌只是个哑巴演说家,不足以宣扬美德,因而不把它放在心上。她的俊美都静静体现在她身上,好像偷偷地袭进她的身躯,她自己都不知道。她的衣服(这指她本人)的衬里,比那绫罗的面子还美得多;她穿的虽非从蚕嘴里夺来的丝绸,但她用天真无邪打扮自己,这种穿着比那些要好得多。她不因为贪睡而损坏容颜和体质;大自然教导她睡眠过分能使灵魂生锈;因此,她随着(她的娘喂养的)雄鸡唱晓而起床,到夜晚,羊群归圈就是她的晚钟。她挤奶的时候,手指挤压着母牛的奶头,这样一架美妙的挤奶机,似乎使挤出来的奶都更洁白更香甜,因为她的手掌从来没有让浅粉色的手套或香膏玷污过。当她割麦的时候,黄金色的麦穗,落在她脚边,亲吻她的脚,好像这些麦穗希望那双把它们割倒的手,也把它们捆起来,做她的俘虏。她的气息也是天然的,一年到头呼出六月的芳香,像新堆的干草垛。她的手因为劳动而变硬,她的心却因富于怜悯而温柔。当冬天黄昏早到,她坐在纺车旁,唱着一支藐视那令人目眩的命运之轮的歌子。她做一切事都这样优美娴雅,好像无知不容她做坏事似的,其实是因为她脑子里只知道做好事。她一年的收入,她来年花在集市上,她选购衣服,则认为世界一切华丽的服装,都比不上得体的衣服。她的园子和蜂群使她无需求医治病,因此她反而更长寿。她敢独自一个黑夜里去打开羊圈,什么坏事都不怕,因为她想不到要去做坏事;但是话又说回来,她从来不是独自一个,因为她总有古老的歌曲、诚实的思想、祷词(很短)陪伴着;祷词虽不长,但很有效验,因为她接下来不作那些无用的思考,以致减弱效验。最后,她做的梦都非常纯洁,没有不敢告人的,只有礼拜五做的梦例外,这是她唯一的迷信,她要保密,怕惹气恼。她就是这样过生活,她唯一担心的是能不能死在春天,好让她的裹尸布上插满成堆的鲜花[73]。

这种描写应当算是田园文学类型。田园文学在欧洲有悠久的传统,有两千年的历史。严格说,应称作“牧人文学”,或“牧歌”,因为这一类型的创始者忒俄克利特斯(公元前三世纪出生于西西里岛的希腊诗人)写的多半是牧羊人的生活,也写农民、渔民。此后这类文学也多半以牧羊人为中心人物。因此和中国的所谓“田园诗”有很大差别,这可能和小亚细亚、欧洲的希腊和地中海一带古代多从事畜牧业有关。而中国田园诗多咏桑麻稼穑、瓜豆禾苗,和我国农业发达早有关。

到了中世纪这个传统可以说中断了,中古后期行吟诗人逐渐把它恢复,到文艺复兴而大盛。仅以英国而言,就可举斯宾塞仿忒俄克利特斯、维吉尔和大陆诗人创造的《牧羊人日历》,锡德尼的散文故事《阿刻底亚》,马娄的著名诗篇《热情的牧羊人致情侣》,莎士比亚的喜剧,尤其是《皆大欢喜》。十七世纪随着贵族趣味的流行,弗莱彻的《忠实的牧羊女》,琼生的《悲哀的牧人》,甚至弥尔顿也写了《科莫斯》,赫立克(Robert Herrick,1591—1674)的诗,德莱顿古典主义戏剧中(如《时髦婚姻》)的插曲,甚至像沃尔顿讲钓鱼的《垂钓全书》,恐怕都属于这一传统。到了十八世纪,人们逐渐从狭隘的牧人生活扩大到整个大自然,或者说,放弃了牧羊人的描写而去描写整个大自然,如蒲伯《温莎树林》、汤姆孙的《四季诗》、格雷的《墓园挽歌》、哥尔兹密斯的《荒村》。这时就接上了浪漫派诗歌如华兹华斯的《汀顿寺》、《孤独的割麦者》。到了二十世纪,这一传统也并未衰竭,如A. E.豪斯曼《舍洛浦郡的孩子》,一次大战后的战争诗歌,在描写战争的凄凉景色时,仍可以看到一片罂粟,听到一声云雀。

这张单子远不完备,但可以看到这一传统的生命力极强。其所以如此,恐怕和这个类型具有的特点有关。这类诗歌或散文作品有许多共同点。其一就是它们都描绘一个理想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个纯朴的、诚实的、合乎自然的世界,用来和现实世界对照。因为是对现实世界不满,从这里衍变出其他几个特点,也就是第二个特点,批评,对现实界的批评讽刺。在另一些诗人或同一诗人的另一时刻则又可能表现为第三个特点,逃避主义,或第四个特点,哀惋(挽歌)或怀古。

从这里我们再回头看看欧佛伯利(严格说,韦伯斯特)的挤奶姑娘,这个特写的理想化是很明显的。她完全是一个贵妇人的反面。特写的真实性不在正面描写,因为现实世界并不存在这样一个挤奶姑娘。它的真实性从纸背面才看得出。把它的文字全部反过来,就得出一个真实的贵妇人肖像。例如贵妇人的晏起,这里是反衬。正面描写也有,如赫立克的诗《科琳娜欢度五月节》开头就说:

起来,不害臊的,起来,花朵般的朝霞

振起双翼背负着少艾的神来到了。

…………

起来,赖在床上睡懒觉的,看看

那些闪耀着露珠的芳草和绿树。

这种从反面写实际上是批评讽刺。欧佛伯利对贵妇人的讽刺很明显,但他出于自己的贵族立场,对清教徒也讽刺。他讽刺清教徒祈祷辞冗长,讽刺他的内省功夫为完全无用,毫无效应,因而是虚伪的。这就需要稍微细读,才能体味。

这篇特写的细节都是俗套,写田园生活部分属于文学时尚,正如路易十六的王后玛丽·安杜阿奈特吃厌了膏粱,住腻了宫殿,要在凡尔赛盖一座村庄(hameau),里面磨房、厨房、鸽房、农田一应俱全。又像大观园里要放一座稻香村,勾起了贾政“归农之意”。但是这篇短短的特写的结尾有些与众不同,有点时代特征。一般田园文学很少谈死,更少谈死的方式。但死生问题对十六七世纪的人来说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宗教斗争,政治斗争,战争,社会的不安定,以至不时发生的疫疠,使人不得不想到死亡。这种思想在十七世纪英国作家中都有体现,出现在牧歌里也就不足为奇了。弥尔顿的《利西达斯》就是在牧歌的形式下,写死亡对天才的打击。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也有艺术战胜死亡的主题。

厄尔(John Earle,1601—1665)除了人物特写以外,还创造了地方特写。1620—1639年,厄尔为牛津默顿学院教师,后为查理亲王牧师,政治上是保王派,内战期间流亡大陆(1643—1660),复辟后任教长、主教。他的《小宇宙志》(Micro-cosmographie, or, A Piece of the World Discovered; in Essayes and Characters)[74]是在大学期间写的,1628年不署名出版(1732年版的序中才出现厄尔的名字),在作者生前就出了八版,经过增补更动共得特写54篇。这些特写的人物不少是大学中人物。特点基本上同欧佛伯利相似,同样是把性格要素分解,企图描述人物性格的心理以及形成这种性格的原因。语气微讽,充满警句式的机智,例如“幼儿乃小写的人,但也是未亲夏娃以前的亚当之最佳摹本”,诸如此类。但他对地方的描写却是独创,例如酒馆、烟草店、木球场(Bowl Alley)、圣保罗衡(Paul's Walk)、监狱等。这类特写极似风俗画(genre-painting,如十八世纪画家贺迦斯Hogarth的作品),又为小说家的环境描写开路。请看他写的《圣保罗衡》[75]:

是我国之缩影,你亦可称之为小“大不列颠岛”。还不止此,它还是全世界的舆图,在此熙来攘往之中,你可见到世界是如此运转,而此处乃其最完备的形式。此处由一堆石块及人群构成,又是语言的大杂烩;教堂塔楼若非圣所,则再像巴别[76]不过。喧闹之声,一如蜂鸣,嗡嗡作怪响,杂以“舌步声”及脚步声。又似经久不息的吼声或高声细语。各种谈论的大交易所,各种事务无不在此推动、进行。一切热中政治的头脑以此为会所,聚首、联合,神情无比严肃,议会议员不及他们一半忙碌。尾联尾,背对背,有如魔舞,脸上像戴了面具一般。此处是青年牧师市场,各种等级、规格皆可买到。此处是各种流通谎言的铸造总厂,先由教堂铸成并压印。一切发明皆在此倾出,不少钱袋亦被掏空。其中的庙宇,其最好的标志乃是:它是窃贼的避难所,在人堆里偷窃比在旷野里尤为安全,也是捉贼人隐身的灌木丛。看完戏,从酒馆出来或逛过妓院,天色尚早,可在此消磨;骂人的兴致还未尽,也可到此骂完。在此游逛者无例外皆男子,而其中主要的常客或此地的东道主则是失业的前武士与军佐;这些汉子身佩长剑、身着马裤,改行到此经商,买卖新闻。有人将此处当作餐前的序言,走一遭,提提胃口;节俭的人则以此处为便饭馆,吃一顿便宜饭。在所有这类场所中,以此处鬼最少,因为即使他想多走几步,亦不可能。

可以看出,每个特征都是孤立的,而出之以警句的形式。重要的是首尾。首既要能概括,又要能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尾则要“言有尽而意无穷”。因此,特写本身是一个完整的袖珍肖像,不像小说中环境景物描写或为人物或为气氛或为大的情节服务。不过可以看作是对环境、风俗的兴趣的开始,在小说中得到发展。另一方面,小说的这类特写也有相对独立性,如狄更斯小说中描写伦敦雾。

十七世纪后期,法国也出了一个性格特写作家拉布吕耶尔(Jean de La Bruyère,1645—1696)。他也受忒俄弗拉斯图斯的影响,翻译了希腊原文并附了自己写的特写,共420条,于1688年出版,定名为《忒俄弗拉斯图斯的性格特写译自希腊文,附性格特写又称本世纪风俗》[77]。到他逝世那年,已出了九版,条目增加到1130条,分十六章。规模比英国性格作家大得多。但其中许多是格言、故事、寓言、评论、讽刺、冥想、戏剧场景,也有性格或人物特写。十六章里十五章是反面嘲讽,体现了拉布吕耶尔的用意。他描绘人物类型的特点也是精粹集中,字字有分量,含意深刻,笔锋犀利[78]。

十七世纪后期,英国还出现了一种类似性格特写的历史人物特写。

英国有一个很长的史纪传统,例如“可敬的比德”(the venera-ble Bede,673—735)用拉丁文写的《盎格鲁各部族教会史》;又如用古英语写的《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是由阿尔弗烈德王(Al-fred,849—901)开始,又由不同时期的僧侣编纂的一部编年史,从公元开始到十二世纪中叶,记各年发生的大事,主要是教会的大事,其中写九世纪末丹麦人入侵,十二世纪初内战中人民遭受的苦难,都很生动。直到十六世纪英国的历史著作还是偏重史实和制度的记载。到了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对人发生兴趣,于是对以往历史著作感到不满。培根在《学术的推进》一书里就说[79]:“一部可以称得起公正而完备的历史,按其不同的目的有三种,表现一个时代的、一个人物的、一个事件的。第一种我们称为编年史,第二种为传记,第三种是叙事史。……写时代的历史,记载大规模的事件,记载历史人物在公开场合的面貌和举止,而对人与事的细微活动则不着一字。殊不知上帝造物却是把最重的东西,用最细的线吊起来的,maxima e minimis suspendens[80],因此那种历史表现的都是表面的声势,而忽略了真正的内心的动机[81]。而传记如写得好,专写一个人物,写他所做的大大小小公私诸事(这些事在他身上本来是融为一体的),必然会写得更真实、更接近其本色、更生动。”可见当时对历史的要求也强调要写人,写人的性格,他的行为的动机,人与人的关系(是敌是友),以及事件的细节。这当然是因为人文主义者对人发生兴趣,也因为在人文主义者看来,历史就是不同人格的冲突构成的。培根自己写的《亨利七世史》就以此为写作原则,但他并非十七世纪最著名的史学家。当时最著名的史家当推爱德华·海德,克莱伦顿伯爵(Edward Hyde, Earl of Clarendon, 1609—1674)。他认为历史就是不同人格之间的斗争的纪录。他写《英国叛乱与内战史》,从保王的立场写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前前后后。但作为叙事作品,很接近司马迁。他突出历史人物,叙事则注意有意义而生动的细节,点明行动的动机,并加分析议论,把历史写活了,很有文学意味,给此后英国历史著作立下了规范。他写白金汉公爵(1592—1628)以及他的遇刺就很有代表性。白金汉出身骑士家庭,二十二岁受詹姆斯一世宠幸,四年之间由骑士晋升到侯爵,又过了五年封为公爵。他游说查理亲王与天主教西班牙媾婚,不成,又与法国亨利四世女儿议婚。他领兵入侵法国新教中心拉罗歇尔。他是英国数一数二的首富,为人骄纵,被手下一名军官刺死,死时三十六岁。克莱伦顿是这样描写他的:

这位大人物天性高贵,慷慨大度,他的其他类似的天赋,使他很容易为一位伟大君主格外宠幸。他了解宫廷中的艺术和伎俩,宫廷中的一切学问,他了解透彻。他长期办理事务,亲受国王的教导,而这位国王长于言辞,洞悉世事,又乐于训诲这位没有阅历的青年宠臣,深知人们会永远把他看成是国王亲手塑造的人物。因此,他变得十分敏慧,熟悉事务,并养成一种谈吐风雅而又中肯的习惯。

交代了这背景之后,克莱伦顿集中描写他的简单而易冲动的性格:

他对朋友的情谊非常炽烈,就像举行婚礼时双方立誓要同甘共苦,或订立盟约时双方立誓攻守相助一样。他认为,爱他所有的朋友是他的义务,凡是使朋友恼怒的人,他都有义务去向他们宣战,不管他们争吵的原因是什么。不容否认,他对敌人也同样过火,他以最严厉的手段,怀着最大的敌意,去对付他们,而且不轻易和解。

克莱伦顿承认白金汉有野心,但他加以分析,为他开脱:

如果说他野心过大,像人们指责他的那样,那不过是一株莠草,最肥沃的良田里也会长出莠草,而且看不出他的野心是出自天性。他进入宫廷时,也看不出他是怀着野心来的,而是他到了宫廷才发现野心的,在那种气候中野心是一件必须穿的衣服。至于升官、晋爵、致富,他也是无能为力的,就像一个健康的人在最热的天气坐在太阳底下,要他降低体温一样。他是这样,两个主子[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的心上人,他不需要野心。

克莱伦顿出于对王党的同情,他笔下的人物的形象多少是歪曲的,而且人物描写只占全部著作的一部分。虽然是重要的有机部分,但与独立的肖像不同。人物特写是独立肖像画,历史著作中的人物则是长卷中的单个人物像。

在十七世纪和以后的历史著作中,对人的兴趣就发展成了传记和回忆录[82]。与历史人物类似的有关文坛人物特写,有轶事集之类作品,著名的斯本斯(Joseph Spence)的《轶事集》[83]记载许多十七八世纪文人的轶事。十九世纪有多勃孙的《十八世纪肖像集》[84],最近有色泽兰的《文学轶事》[85]。它搜集了从凯德蒙(Caedmon C.,670)到托玛斯(Dylan Thomas,1914—1953) 236位作家的近500条轶事。这些和历史人物特写不同,前者零散,后者较为完整。

性格特写作为文学类型,十七世纪以后也起了变化。原封不动的,除了十九世纪萨克雷的《势利眼集》等少数作品外,已不多见。变相的性格特写则见于散文,如艾迪生所创造的罗杰·德·科佛权爵士。因为性格特写写的都是类型,缺少个性,特写中的人物和十七世纪及以后的戏剧和小说里的类型同属一类,即佛斯特(E. M. Forster: Aspects of the Novel)所说的“平面人物”,这类人物是“按照一个单一的概念或品质构造而成……在俄国小说里很少……而狄更斯的天才部分地正是表现在他善于利用类型而产生的效果却并不机械,对人性的洞悉也并不肤浅。”按佛斯特的意思,这类平面人物固然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但也不可一概否定。这个评价是公允的。

在中国文学中,性格特写这种文学类型似乎没有。诸子中多小故事。史籍中的列传属于传记文学,最多是历史人物特写。历史或文坛人物轶事则有《世说新语》或散见于各种笔记的资料。《世说新语》虽然也如忒俄弗拉斯图斯,按流品写人物,但不作全面描写,只记隽语异行,倒像斯本斯的《轶事集》,通过片言只语刻画历史人物性格。例如陆机在蜀被谗见诛,临刑叹曰:“欲闻华亭鹤唳,可复得乎?”又如权奸桓温卧语曰:“作此寂寂,将为文景所笑”,既而屈起坐曰:“既不能流芳后世,亦不足复遗臭万载邪?”

性格特写尽管是一种“消遣性的散文新品种”[86],但要写得好,仍需“十年格物”。性格特写文字精练,“每句话都像是在天平里称过一样,通过判断推敲才落笔的”[87],对那种浮夸、浊重、公式化的文字不失为一副清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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