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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告白1:永失我爱

我的一生只属于我心爱的人

阿婆 女 已故

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并为这个人终身不娶(嫁),是无与伦比的幸福。

阿婆在相框中甜甜地笑着。这是她50多岁时的照片,但那双眼睛里,却依然有着少女的纯真。

在这个普通的小村子里,阿婆是个传奇。

她一辈子没有出嫁,只为一个曾经的誓言,守候了一生。

60多年前,她是二八年华的少女,在村口的大柳树下,邂逅了黄埔军校毕业,回家探亲的他。他雄姿英发,如玉树临风,她娇羞可爱,像枝头桃花。他向她问路,却原来是她家隔壁婶婶的侄子。他在婶婶家住下,和她隔墙相望。

她的父亲是私塾先生,教她识文断字。她在墙这边吟诗:“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他在那边接:“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很有些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感觉。后来,她到河边洗衣,他跟着她,坐在她旁边看她,她粉面含春,羞中带怯。他给她念了一首诗:“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他告诉她,写下这首美丽作品的诗人叫徐志摩,他有许多特别好的诗作。在上海、北平、广州,有许多这样的诗人、学者。

他给她讲外面的世界,火车、黄包车、洋装、旗袍、革命、婚姻自由……她听得入神,感觉他好像是从云端走下来的神仙,心里有一个无限大的、她不知道的世界,一个让她无限向往的世界。

他本来打算只住7天,最后却住了整整一个暑假。

因为,他舍不得离开她。

他看她做女红,看她做饭,看她在紫薇花下喂猫,看她长长的睫毛像蝴蝶的翅膀一样翩跹。他教她写新体诗,教她写钢笔字,他握着她的手,能感觉到她的心,怦怦地乱跳。

夏日的夜晚,他终于对她说:“平儿,你等我好吗?我到广州安顿好就会回来,我要娶你,一辈子和你在一起,我要你做我的妻子。”

她羞涩地点头,对他说:“我等你,就在这儿,直到你来接我。”

两人依依惜别。他临走时,她抱着他,抽泣着一遍遍地说:“我等着你。”

可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三年过去了,他还是没有回来。家里人劝她另择高枝,她却不肯。嫂子偷偷给她相了一个城里的老师,让她进城。老师说她有文化,可以安排她做民办教师。她给家人讲了古代烈女毁面的故事,说:“如果你们逼我嫁人,我就毁了自己的脸,让自己永远也嫁不出去。”家人再也不敢逼她。

望穿秋水,他依然不见人影。眼看,她已如同一朵鲜花,从盛开走向了凋零。可她依然在等待。

她四处托人打探他的消息,可他杳无音讯,包括他的婶婶、他的家人,都不知道他的去向。他的父母年事已高,只有这个唯一的儿子,为了他几乎哭瞎了双眼。她毅然对父母说:“他说过要娶我,我就是他家的人。原谅我不能侍奉二老了。”她不顾一切地来到他的家里,侍候他的父母,等待他的归来。

他的父母带着对儿子的无限思念寿终正寝了,她留在了他家。他家没有她的户口,没有她的口粮,她不是这个村子的人,不管她怎么爱他,怎么想他,但社会规则不管这些,村里要的,是他俩的结婚证。她没办法,就自己在河滩上开荒,种红薯、种各种蔬菜,她要他无论什么时候回来,家里都有丰盛的饭菜迎接他。无论如何,她要等他,她认定了自己这辈子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她生得美,又孤身一人,常常有男人来骚扰她。三年自然灾害,她几乎饿死,有人背着粮食到她家,说只要跟自己好了,就保证她能天天吃到白面馒头。她用菜刀把那人赶了出去,吃了整整一年的树皮,熬了过来。十年浩劫,有不怀好意的人批斗她,给他扣上种种莫须有的罪名,说如果她愿意妥协,就取消一切。她冷笑不已,告诉对方,他一定会活着回来,证明这一切都是无中生有。睡觉时,她在枕头下面藏着剪刀,准备随时跟侵犯者同归于尽。看她如此刚烈,再没人敢骚扰她了。

一年又一年,她的青丝变成了白发,她的红唇如花朵般枯萎,再后来,她的眼睛也看不清了,可她依然每天坐在村口,朝着他离开的方向望去。她说:“他答应我会回来娶我,就一定会回来的。”

那一年,她终于收到了一封信,是写给她的,可是她已经完全看不见了。邻居的孩子给她念信,她的心跳几乎停止。因为,那是他写给她的,他问她过得好不好。原来,他回到黄埔军校之后,就被带到了台湾,虽说一水相隔,但两边却无法通信通邮,他无法向她诉说自己的思念,也无法知道她的生活。现在,终于可以通信了,他不知道,她还在不在,还能不能收到自己的信,那个往昔羞涩美丽的少女,是否已经为人妻、为人母?

得知他要回来了,她幸福万分。她让邻居的孩子代自己写了一封回信,很快,他拍了一封电报,说会安排一个月内回来。幸福就像潮水一样淹没了她,她摸索着,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缝了几床新被褥,做了许多他爱吃的家乡小食,每天站在村口,痴痴地望着。

也许真的是盛极则衰,乐极生悲,也许是这么多年一直作为精神支撑的对他的苦涩的思念忽然融化了,总之,就在一个她翘首企盼的清晨,她忽然倒在了小路边,再也没有醒来。

一个月后,他真的回来了,可迎接他的,却是她的新坟。他几乎在她的坟前哭死过去。她一直在猜想,他高官厚禄,是否早已经娶妻生子,儿孙满堂?也许,她是不敢面对这样一个让自己心碎的场面,才猝然离去?可是,她根本不知道,他一直记得自己答应过她,要回来娶她,他一直记得她对他说,会一直等着。几十年来,虽然身边美女如云,可他却如元稹诗中写的那样:“信步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他没有娶任何人。她用几十年的时光在守候他,他也用忠贞不渝在回报她!

世界上最大的幸福,就是你怎样爱着对方,对方也怎样爱着你。

就像阿婆,和她等待了一辈子的阿公。他们虽然从来没有结合过,但他们的爱,胜过了世间多少生活了一辈子的夫妻。

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成戈 男 32岁 客户经理

当一对天鹅中,有一只不幸死去,另一只就会终日哀号,茶饭不思,直到郁郁而终。

20岁的时候,我认识了笑雅。我永远记得,我抱着篮球往操场上走去,一个冒冒失失留着童花头的小丫头从旁边一头撞上来,她手里拿着的糖葫芦的竹签扎进了我的手里。我们相识的开场,就这么血腥。

后来,笑雅常常说,这是不是一个不祥的预兆。

因为被笑雅扎破了手,无法参加校际篮球比赛,于是我便迁怒于她。可她永远那么甜甜地笑着,跟我说对不起,给我买吃的,帮我洗衣服。可我怎么都不待见她,说真的,我觉得这个比我低两届的女孩,简直傻得冒气。她的童花头、娃娃装、嗲嗲的嗓音,让人感觉她就像个没有断奶的小女孩。不像我们学校的文艺部长曾倩,穿着风情万种的V领长裙,长发飘飘,简直就是女神。

从此,笑雅就常常来找我,她给我带一大堆好吃的,我就拿去送给曾倩;我去打篮球的时候,她每场必在,不管我打得好不好,她都拼命喊着我的名字,令人侧目;我中场休息的时候,她会跑过来给我擦汗;我下场的时候,她就赶紧收走我臭气熏天的运动服和鞋子,跑到水房,洗得干干净净。可是,我特别烦她,因为别的男生都嘲笑我说:“那个幼儿园小朋友追你追得很紧啊。”更要命的是,曾倩会甩甩她的一头长发,说:“你那个傻蛋女朋友今天怎么没跟来?”

我让她离我远一点儿,她的眼里都是泪花,但却点点头,微笑着对我说:“好,只要我离你远一些,你会开心,那我就离你远一些。但是,你能允许我远远地看着你吗?”

我的心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微微地疼。

笑雅好久都没出现,但是,我的衣服照样被洗干净,课桌的抽屉里常常有零食,比赛的时候,会有不知名的女生给我递矿泉水,我知道,这一切都是笑雅做的。

那天,我打篮球的时候不小心扭了脚,只好待在宿舍里,无法去上课了。一天中午,我睡得迷迷糊糊,听见有人进来,以为是室友,就说,哥们儿,给咱买个菠萝吃呗。等我睡了一觉醒来,笑雅坐在我床边,手里拿了个剥了皮的大菠萝。原来,刚才进来的人是她。可是她的嘴巴,怎么肿成了香肠?她含糊不清地说:“因为找不到刀子啊。”

这个笨丫头,真是笨死了。那一天,我吻了她的香肠嘴,她成了我的女朋友。

她一毕业,我们就结婚了。笑雅在税务局上班,离家很远。每天早晨,她6点就起床给我做早饭,她的早饭花样特别多,一年365天,每天都不重样,肉、蛋、奶、蔬菜、谷类,都搭配得很好。像上学的时候一样,她也不让我洗衣服,每天早上一起床,床头柜上,就摆好了配成套的干净衣服,包括洗得雪白的袜子。后来,笑雅怀孕了,可她仍然坚持每天这样做。我说:“笑雅,你现在是孕妇,应该是我侍候你。”笑雅说:“成戈,我爱你,怎么也爱不够,我不爱你的话,会死的,那比累更难受呢。”我哭了,发誓要一辈子都对笑雅好。

笑雅怀孕4个月的时候,我们去医院复查,却得到了一个不好的消息。医生说笑雅的心脏并不是很好,如果继续妊娠的话,恐怕会有生命危险。我坚决让笑雅拿掉孩子,笑雅却以死相逼,她说,她一定要生一个我的孩子,否则会死不瞑目。我们小心翼翼,可孩子还是没有保住,笑雅受了刺激,一下子由以前的活泼可爱变得沉默寡言。后来,她像一个得了健忘症的老人一样,渐渐地记不住事情,有几回,她甚至在外面迷了路,回不了家了。医生说,她因为受到强烈的刺激,得了失忆症,在潜意识里,她想忘掉一切。

可是,她唯一没忘记的是我。

每天,她仍然给我做饭,一丝不苟,一日三餐,但因为记性不好,经常会半夜起来,再做一顿饭。做完饭,她就坐在门口的沙发上,呆呆地望着门,等我回来。有时候,她会坐在客厅里,一口一口地用嘴啃菠萝——她只记得我爱吃菠萝。

那天,我遇到了来这个城市出差的曾倩,于是请她吃饭。在我们举杯的时候,我忽然发现落地窗外,有一个熟悉的影子——是笑雅。我慌乱不堪,因为曾倩毕竟是我以前的女神,这时候看到她,对笑雅的打击有多大,可想而知。

和我一起回家的路上,笑雅忽然握着我的手,说:“戈,对不起,是我拖累了你。以后,你要找个好女人,好好地过。你一定要幸福,我才安心。”

我的心里,忽然有了不祥的预感。

果然,几天之后,笑雅开煤气自杀,幸好我刚好回家拿东西,才避免了一场悲剧。

我决定治好笑雅的病,和她快快乐乐地生活。通过网络和许多朋友的介绍,我打听到另外一个城市有一家医院,可以治好笑雅。我特意请了假,带笑雅去看病。一路上,我跟笑雅说:“笑雅,你很快会好起来的。等你好了,我们领养一个孩子,一家人和和美美地过日子。”

我们经过一片澄净的湖,湖面上,三三两两地游着几对天鹅。

笑雅忽然对我说:“戈,你知道吗?天鹅是世界上最忠贞的动物。如果一只死了,它的配偶就会终身孤单,终日哀号,直到郁郁而终。”

笑雅抬头对我笑了一下。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她那天的目光,因为那目光那样纯净、充满爱意、充满信赖。也因为,那是笑雅留在我心里的,最后的目光。

就在我们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一辆轿车忽然发疯般地冲了过来。我惊叫着赶快打方向盘,可是一切都晚了。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医院里。我哭着问医生笑雅在哪里,医生沉默不语。

几天后,我在那个冰冷的地方看到了笑雅。她保持着一个拥抱的姿势,小小的身体蜷缩起来,那样令人心疼。

医生说,在出车祸的那一瞬间,笑雅扑到前面,抱住了我,用她小小的身体,挡住了呼啸而来的肇事车辆。她就像一个气囊,在那一刻使我幸免于难。她用她的生命告诉我,什么叫生死相依。

直到今天,笑雅离开我,已经整整5年了。我拒绝任何女性进入到我的生活里。这个世界上,我只有一个爱人,那就是笑雅,虽然她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但她永远是我的妻子,我绝不会,也永远不会爱上另外任何一个女人,更不会娶任何一个女人为妻。妻子这个称呼,我永远都会留给笑雅。我永远记得笑雅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对我说的话:“戈,你知道吗?天鹅是世界上最忠贞的动物。如果一只死了,它的配偶就会终身孤单,终日哀号,直到郁郁而终。”

我想告诉笑雅,我就是那只失去了伴侣的天鹅。我会终身孤单,直到生命的尽头。

只为梦中的你

萧晨 男 47岁 公务员

“在你生命不曾有我,而在我心却有个你。”——歌曲《梦中情人》

40多岁了,我一直未娶,是光棍一条。其实我条件不差:毕业于名牌大学,粮食局的二把手,长得虽然不是特别英俊,但也充满了男人气概。一直未娶,让周围的人对我充满了猜测。他们觉得我是同性恋,或者阳痿不举,要么就是心理有问题。但我从来不对任何人解释原因。因为,美好的都要留在心底,那是只属于我的甜蜜。

因为,我爱邓丽君,狂热无比地爱着。

1987年的时候,我已经17岁了,在湘西一个小镇子上念高二,成绩不好不坏,人生也没什么目标。许多同学都不念书了,我只是想念个高中毕业,这样就可以做民办教师了,所以压力也并不大,学习成绩的好坏对我来说不重要。美好的人生对于我来说,可能就是做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娶媳妇生娃。

一天下午,我正在课堂上昏昏欲睡,忽然听到窗外传来一阵甜美的歌声:“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

我终于理解了什么是天籁之音、余音绕梁。

那个下午,老师讲的什么,我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因为对面的理发店里,一直在放着这首歌。

一放学,我就冲了出去,跑到理发店门口问,这是谁唱的歌?

第一次,我知道了邓丽君这个名字,而且还看到了她的照片。她笑得那么甜美,就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就像她蜜糖一样的声音。我知道了她是台湾人,14岁成名,她的歌声遍布了东南亚,是当时最红最红的歌星。我傻傻地问老板:“我能见到她吗?”老板“噗”的一声笑了,说:“你一个山里娃,还想见邓丽君?除非你能考上大学,当个国家主席。”

从那一天开始,我忽然开始发愤读书,我不知道那个老板的话是不是对的,但我知道的是,如果我永远在这小山沟里,那是绝对见不到邓丽君的。

每天我都埋头苦读,当我觉得特别累的时候,就跑到理发店去听邓丽君的歌。高三毕业的时候,平时学习成绩中等的我,竟然考了全校第一。拿到通知书的时候,我的喜悦不是来自我能上大学,而是因为,我离邓丽君近了一步。虽然,我并不知道她在哪里。

大学的学习并不像高三那么枯燥,而且城市的生活,要远远比小山沟里丰富多了。但我并不会像同学们那样去打台球、打牌、打乒乓球什么的,课余的时间,我到处搜集邓丽君的照片、磁带。为了能每天听到邓丽君的声音,我星期天跑到火车站扛大包,整整大半个学期,攒钱买来了一个燕舞牌录放机。我只要没上课,就肯定是在听邓丽君的歌。宿舍的人嫌我烦,说我天天听靡靡之音,我就把录放机拿到学校后面的小树林里,一个人听。夜幕四合,邓丽君蜜糖般的声音在夜空中飘散,我感觉她一直就在我身边,那么近,触手可及。

班上同学很多都谈恋爱了,有个女生很喜欢我,每天主动帮我打饭,帮我洗衣服,去听课的时候帮我占位置。可我怎么也不喜欢她,总觉得她很像人民公社宣传画上的女拖拉机手,一脸“我很能干我怕谁”的气质,再加上黝黑的皮肤,真是一点儿女人的妩媚和温柔都看不到。偏偏“女拖拉机手”还特执着,没事儿就往我们宿舍跑,她看到我床铺的墙上,和上铺的床板上都贴着邓丽君的海报,惊喜地说:“你也喜欢邓丽君啊?我也喜欢!”我忍不住笑了,说:“我觉得你应该喜欢《地道战》那类歌曲吧?”宿舍的同学都劝我从了那女生,因为她确实是个贤惠、能干,很符合贤妻良母形象的女生。可是,我心里美丽的让我心动的女性,是邓丽君那样的,她的样子,实在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工作后,我有了自己的宿舍。我知道高中时理发店老板给我说的那些话只是个玩笑,也许我这一生都见不到邓丽君,但我还是喜欢她,迷恋她。在我的宿舍里面有一个很大的柜子,里面装满了邓丽君的磁带、碟片、传记、画册。那个“女拖拉机手”也跟我分到了一个单位。她多年来一直锲而不舍地喜欢我,而且愈挫愈勇。可我从来都跟她保持距离,不接受她的示好。她说,她就是不明白,我为什么总是这样冷冰冰的?

直到1995年5月,我们正在上班,忽然有同事进来说:“你们知道吗,邓丽君死了。”顿时,我感到天旋地转,心痛难忍,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泪水哗啦哗啦地流了下来。“女拖拉机手”惊讶地看着我问:“你怎么了?”我说不出一句话,哭得心碎肠断。

从此以后,“女拖拉机手”再也没找过我,她很快找了一个男人嫁了,她说:“我无法走进他的心里。以前,我觉得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但我现在知道了,他喜欢的人是邓丽君,这个,我永远也比不上。”

从别人嘴里知道了这些话,我忽然意识到,这么多年来,我一心一意地喜欢着邓丽君,我一直以为自己只是喜欢她的歌,但事实上,我不知道,其实我喜欢着她这个人,虽然我们从未谋面,但她充斥着我全部的生活,活在我的每一个毛孔里,每一次呼吸里,我永远不可能和她分开。我不可能喜欢任何人,因为我觉得任何人都比不过她,没有她那么美丽,那么温柔,那么甜美,更没有她蜜糖般的声音。虽然我知道,即使她不离开人世,我也不一定有机会见到她,更别提能娶到她,但我的心永远在她那里,谁也夺不走,谁也赶不走。

我大方地承认了这个事实,我说,邓丽君就是我的梦中情人,如果找不到和她一模一样的,我就不结婚。所以至今为止,我仍然单身,我想我一定会一直单身下去,因为这个世界上不会有和她一模一样的人。别人嘲笑我脑子有病,可莎士比亚说过:“爱和炭相同,当它燃烧起来的时候,是无法熄灭的。”

就像我对邓丽君的爱。它会一直燃烧,直到成为灰烬。

虽然,她并不知道我的存在,更不知道我会为她终身不娶。可是,谁会在意这些呢?我只愿守着她的那些碟片、录影、画报过这一生,当她的声音萦绕在我身边,我就觉得,那是她对我,最缠绵的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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