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她什么也不知道啊!她能跟她说,自己其实不属于这个世界吗?那李寡妇可能就不会把她当成流浪的可怜人,而是要把她当成二傻子啊。
沈璃想了想,道:“我都不记得了,醒过来时便在村外的山林里了。”
“可怜的姑娘啊。”李寡妇感叹,果然外面的世界还是风云莫测,一着不慎便可能丧命。尤其是大户人家,更是勾心斗角的地方。
她几乎已经确认,沈璃是某大户人家的女儿,但是被仇家陷害,才落得个如此下场。
富贵人家是非多。让这么单纯的孩子遭这番罪,李婶有些心疼。还好自己的儿子跟着自己,不然,现在可能命都没了。
但是李婶随即眼光一亮,“我儿子在京城,你可有什么能证明身份之物,说不准我儿子可以帮你找到家人。”
她看这小丫头也怪可怜的,只希望自己能够帮到她。
沈璃拿出了那块玉佩道:“身上便只有这块玉佩了,上头刻了‘离’字。”
李寡妇仔细端详了那块玉佩说到:“我便说姑娘你是大户人家出身嘛,你看看这玉,是最上等的羊脂白玉,这么大一整块的,我也就……”
李寡妇说到一半忽然不出声了,只将玉还给了沈璃便回房了。她今天见到沈璃,回想起了太多原本几乎已经忘记的事情。
沈璃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不知怎么惹得李婶就不开心了。
果然要读懂女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她以为只有现代的女人才这么难懂,原来,古代也如出一辙啊。
不过第二天,李寡妇就恢复了,带着沈璃上山采药去了。
“李婶,这是什么草啊?”沈璃举着一株草,凭她医科大学的直觉,这一定是一株药草,不过她一时想不起来了。
李婶只是看了一眼,便确切的说道:“这叫骨碎补,有坚骨的效果。”
沈璃震惊,这李婶,看来是高人啊。
沈璃作为一个医科大学的学生,在自己的知识范围内也不敢这么快作结论啊。她不由得对这位李婶刮目相看了。
不过,李婶这么厉害,为什么还只是呆在小村落里呢?按李婶的才华和相貌,完全可以改嫁到一个好人家的。
不过古代人就是把名节看的比什么都重,李婶不改嫁也正常。
不过,沈璃到着实有些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能够让李婶为他坚守名节。
又过了五天,沈璃每日上山认认草药,跟着李婶也学了不少,这乡村生活也算过的舒坦。
这日沈璃洗完衣服,正准备进门,却发现一个陌生男子站在李婶的院子里。
难道是小偷?她白吃白喝在李婶这里这些天,终于是有一件事儿是可以报答一下李婶的了,这个小偷,她抓定了!
她把棒槌紧握在手里,悄悄靠近那个男人。
正准备一棒子挥下去的时候,那男人动作敏地向右一闪,接一击手刀,把沈璃打倒在地。
可恶啊……她怎么忘了那些电视剧里的古人都是习武的呢,她这种废宅体质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呢。但是真的好疼啊,站都站不起来了啊。
男人蹲了下来,捏住沈璃埋在地上的脸,迫使她看向自己。
一时间四目对视,这时的沈璃鼻尖上沾着些灰尘,额前的碎发也有些凌乱,虽不施粉黛且略有些脏,也依旧不难看出这张脸是个标准的美人的脸。
那男人显然也有些呆了,约莫过了两三秒才问道,“你是何人,为何袭击我?有何意图?”
沈璃道,“我寄住在李婶家,倒是你,鬼鬼祟祟的在这个院子里,肯定是心怀不轨,别有意图!”
沈璃几乎已经确定,这个人是看中李婶是一个一直一个人住的寡妇,所以来偷东西的!
“寄住?”那男人低声重复了一遍,放开捏着沈璃脸的手,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我是她的儿子,我叫李修,没什么意图,回家看看罢了。”
呃……真是尴尬。竟然把李婶的儿子当小偷。
一时间,沈璃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低着头,眼睛悄悄瞟几眼李修。
他穿一身惨绿罗衣,头发以竹簪束起,在刚刚短暂的交手时,她闻到了他身上一股不同于兰麝的木头的香味。
如果放在现代,那妥妥的是能出道的小鲜肉啊!绝对是SAO级别的帅哥啊!
“小璃啊,这衣服怎就扔在外头了啊?”李婶还未进院门就惊了,“修儿!”
李修终于意识到自己回家的目的了,走出院门帮他母亲拎篮子。
李婶进门后,看到一身灰的沈璃,又惊了惊,随即又看看儿子,好像一瞬间就懂了什么。
“这位是沈璃,失去了记忆,我看着她可怜,便让她住在我们家了。”李婶道,“小璃身上这一身灰是你干的好事儿吧?莽夫李修。”
李修一僵,辩驳道:“分明是沈姑娘误以为我是小偷先动的手,儿子这是正常反应。”
李婶只睨了他一眼,自顾进屋做饭。
难道这才是她应该邂逅的男主角?按照各种小说的套路,应该就是他没错了。沈璃继续盯着他。
长的是挺帅的,并且让沈璃瞬间有一种想要把他拐回家的冲动。
不过她很快就放弃了这个荒谬的想法,人家李婶好心收留她,她要是再把人家儿子拐走了,那可真是丧尽天良了。
李修进屋后也没闲着,一直在厨房帮着李婶,倒是沈璃闲闲没事干,在一旁看着他们忙碌的背影。
嗯,会做饭的古风花美男,真的很想拐回家啊。
饭桌上,李婶和李修说着这些天的种种,沈璃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像极了高中时代的令她头疼极了的古文翻译,不过相对简单些罢了,依旧难懂。
吃罢饭,李家母子相聚说了好一会儿话,沈璃便在一旁安静地坐着,闭目养神。
其实主要的原因是她听不太懂,又不能表现出自己的无知,只能装作闭目养神。
“修儿,你帮小璃在京城寻家人吧。”李婶忽然对沈璃笑道,“玉佩可否给修儿看看,兴许修儿见过相似的玉佩也不可知。”
沈璃恭敬的双手奉上玉佩。余光时不时看向李修。
李修看了看玉佩,轻声念到:“沈离。”
“何事?”沈璃抬头,忽然叫她干嘛。
“不是唤你,是这玉佩上除了‘离’还有一个‘沈’字。”李修轻笑道。似乎是对沈离这个可爱的反应很喜欢。
呃……沈璃嘴角抽了抽,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还有,有什么好笑的?这要是在现代,她肯定暴走了。
“是了,小璃不正是叫沈璃嘛,这是小璃的玉佩,当然是刻着沈离。”李婶没有察觉到沈离的尴尬,继续和儿子研究这块玉佩。
呃……其实不是这个离。沈璃内心辩解。不过也罢了,以后写名字便写作“离”好了,反正听起来都一样。
“京城的事儿我也并不知道很多,但我定倾囊相助。”李修承诺道。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沈离总让他有一种想保护她、为她做些什么的情绪。
京城姓沈的大户人家啊,首当其冲便是沈宰相了,但是沈宰相的女儿一年前便不见了。
除此之外,他在京城也没有知道的大户人家姓沈了,虽然自己说的时候信心满满,但他心里其实是没底的。
李修把玉佩还给沈离,随后便带沈离和自己的母亲去了镇上的集市买了些东西。
沈离其实并不想去,毕竟他们母子俩好不容易聚一聚,自己这个电灯泡当得挺尴尬的。而且,她第一次见识到古代的集市,她不想在他们面前表现得像个乡巴佬。
李修一路上都在照顾李婶和沈离,他也不因为沈离是陌生人而冷落她。仿佛他们本来就是一家人一样。
像这样单纯的男生果然只存在在古代吗?沈离能感觉到,李修看自己的眼神,完全没有恶意。
夜幕降临,晚饭过后,李修在院子里铺了一条凉席,躺在上面享受寂静的美好。
此时是初秋,夜晚的微风吹在脸上没有白日里的暑气,很舒服。
沈离走进院子,坐在李修旁边,两人静默。
沈离思考了一下要说什么,毕竟这可是古代的邂逅,这个李修很有可能是男主角呢,要抓住机会培养感情才好。
虽然她不能把他拐回家,但是如果她回不了家,那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