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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7章 最后的番外 找不到悲伤的方向2

第七十五章绝然离去入虎口

夜凉如水,有些许的月光从窗户透入,洒在我□的身体上,绝对没有月光仙子的美感。我披散着头发躺在木板床上,绞尽脑汁了半响后,我挫败的摇着头放弃了,不是我不够细心。

此时他便在疲惫中睡着了,不过睡得并不安稳,只要我轻轻一动,他便皱起好看的眉,将我搂得更紧,直压得我呼吸困难。没错,就算睡觉他也是趴在我身上看,他是一刻都不肯放过我啊。

我侧过头,看向床边的地板,那里零星的分布着我破碎的衣衫。我尽量固定住身体不惊动嚣张小子,手臂费力的伸过去,小心翼翼的把那件残破的外套勾到手里,再这衣服口袋中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瓷瓶。这正是在来日本的飞机上,我没收嚣张小子的安神香,本来只觉得是个好东西,心想以后哪天失眠了或许可以用得上,却不想今天竟要在嚣张小子的身上发挥作用。

这算不算以其人之道(具)还至其人之身?

我屏住呼吸,将手中的瓷瓶打开,小心翼翼的放在嚣张小子的鼻翼下。这香果然神效,不一会儿便见他松开了紧皱的眉头,安然沉睡了过去。

我自己的衣服是肯定不能穿的了,嚣张小子的衣服完好无缺,可我不愿穿。于是只好垫着脚把窗帘取下来,但也足够避体了。我把这块碎花布围在身上,分别在腋下和腰侧打了个结,遮住了重要部位。

最后,捡起地上的项链戴好,现在能带我离开这个地方的只有优雅绅士了,虽然不能确定他是否愿为我冒险,但如果他愿意,这项链至少可以让他尽快找到我所处的位置。

一切准备妥当,我坐在床侧,把目光落在嚣张小子的脸上,细细的看着他的眉眼,本想说声再见,但转念想到一句话“不说再见,便是不见。”还是算了吧。我站起身,绝然的走出小屋,没有回头。

别了,嚣张小子。我赤着脚,延着来路,无声的走出大楼。为了保险,我没有乘电梯,而是选择了走楼道,当我走完台阶到达底层时,已经累得大汗淋漓几乎虚脱。

这巨大的庄园和我来的那天一样,仍然那么华美壮观,在夜色的笼罩下,更产生了一种神秘的美感。但现在不是观赏游览的时候,我小心翼翼的靠着墙壁行走,尽量使自己隐身于背光处,以免被守卫发现再给押回去,这次若被抓住,就没那么容易逃跑了。

这条通往出口的路走得十分坚难,不但每一步都痛如刀割,还要提心掉胆的注意着四周的动静,一旦发现有守卫的身影,立马得闪身隐藏起来。

这种步步为营的状态持续了约两个小时,看样子不久天就要亮了,如果再不能逃出去,被抓住只是时间问题。

好在我方向感和记忆力都不错,上次嚣张小子走过一遍,现在还能原路返回,不至于找错了方向。当看到不远处的大铁门时,我心里一阵激动,竟有种重生的喜悦。在心情的豁然开朗下,精神也忽然好了不少,我咬着牙加快步伐,只想尽快离开这个带给我噩梦的地方。

走近大铁门,发现这门紧紧的关闭着,好像是需要电子遥控才可打开。正在我犯愁怎么通过这最后的障碍时,眼前的铁门竟自动分开让出了通道,我心下有些怪异,但更多的是欢喜,莫非这就是所谓的天助我也?

迫不及待的出了大铁门,又走了一段距离后,我抬头对着天空,闭起眼大口的呼吸着,这是自由的味道。现在的我,只想忘记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忘记嚣张小子,忘记所受的痛楚,重新作回以前的我,和妈妈一起过回穷困而自在的生活。

然而就在我尽情的异想天开时,上天又和我开了个玩笑。当一个硬物抵在我的太阳穴,我的心顿时涌起一股无力感。一般来说,被枪支抵住的都是主角,我已经切身尝试过一次了,这回能不能换个人来体验这特殊待遇啊?

浓眉大眼还是那张死气沉沉的棺材脸,唯有盯着我的眼中的杀意,能看出他并非机器,是个有感情的人,不过他对于我的感情怕是只有恨了。其实我挺欣赏他的,竟能对萧老伯忠心耿耿到这个地步,为了替他报仇,誓杀我不可。据我怀着险中作乐的心思推测,若不是萧老伯对他有极大的恩惠,估计就是他对萧老伯有异样的情素,可惜没法看出谁攻谁受。

胡思乱想中,浓眉大眼开口了,竟说了一句狗血到极点的台词,“临死之前你还有什么话说?”

我想笑,但又怕激怒了他,硬是给憋住了。所谓破罐破摔,既然已经落到他手里,我也不那么害怕被一枪给“嘣”了,至少死得痛快。我略微思索,问:“刚才那铁门,是你帮我打开的?”

浓眉大眼表情未变,但眼中却浮起了一抹得意,带些炫耀意味说:“你也不太笨。”

我不以为然的耸耸,“为什么?”第七十六章你他妈给我停下

依现在的情况看来,通常两人的对话一结束,反派角色就得开枪。为了多争取一线生机,我明知故问的拖延时间,瑟缩道:“我就快要死在你的枪下了,唯一的愿望就是死得明白点儿,我没招你惹你,为什么一定要杀我?”

谁知不问还好,一问这厮就激动了,双眼暴睁,青筋毕露……连面部肌肉都扭曲了起来,字字重音:“贱丿人!要不是你……要不是你!慧琳怎么会死?!我毙了你!”

浓眉大眼怒气蓬勃,根本就不给我机会问慧琳是哪位,就将手中的枪朝我的太阳穴抵紧,看样子在下一瞬就要抠动板机。完了完了,我绝望的闭眼,不忍看自己的脑袋开出的花是何等娇艳。

“砰!”电光火石间,震耳的枪声响起,这一瞬我真正感到了死神的靠近,有温热而血腥的液体溅在我的脸上,我惊慌恐惧到了极点,歇斯底里的修叫起来。

叫着叫着忽然发现不对劲,貌似不止我一个人在叫?而且为什么一点也感觉不到痛?我带着疑惑怯生生的睁眼,发现自己竟完好无缺,而浓眉大眼却表情狰狞的捂着手掌,他的手被一发子弹击中,血正从中源源不断的流出,他的枪也被击落掉在了地上!

所有疑惑在看到一辆银白色跑车时迎刃而解,车窗伸出一只捏着枪的手。我松了口气,优雅绅士,你可算来了!

见大势已去,浓眉大眼狠狠的瞪了我一眼,虽然满脸不甘,但还是选择了转身逃跑。

银翼跑车转眼间便到了跟前,优雅绅士轻盈的从车内跳下,抬起手上的枪支就要瞄准浓眉大眼,我忙上前阻拦:“算了,别再为这种跑龙套的角色浪费子弹。”

其实,不想杀浓眉大眼,是因为他是嚣张小子的得力助手,嚣张小子现在双亲去世,又面临着许多棘手问题,正是用人之际,我不想再加重他的负担。看吧,我这人啊,唯一的毛病就是心太软,嚣张小子都这样对我了,我他妈还老爱为他着想。

优雅绅士也没坚持开杀戒,放下手枪就把我紧紧拥在了怀里,满含心疼哑声喊:“月儿……月儿……”

我无奈的听着他叫魂似的念叨,脸被压在他的胸膛上,可以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心里暗暗咂舌,喝了这么多的酒,还能在十米远击中浓眉大眼的手,这什么变态枪法啊?

就在优雅绅士情深意切的喊到第十六遍时,我终于忍不住挣脱他的怀抱,轻声打断道:“我说,咱能不能先离开这儿,你再继续模仿复读机?”优雅绅士这才总算停了下来,却是一言不发的凝视我,紧抿着薄唇在我身上扫视了一遍,仿佛要深深的记住我的伤痕。这冰冷刺骨的眼神和黑豹男有一拼,看得我冷不防打了个寒颤。

优雅绅士见我抖了一下,以为我冷,把他的白色西装脱下披在我身上,继而便冷着脸去开车门了。

奇怪,这笑面狐啥时候变成面摊了?我摇摇头,甩掉脑中的疑虑,无意间看到地上那把浓眉大眼的枪,这可是个值钱又稀罕的玩意儿,扔了太过可惜。我忙弯下身把枪捡了起来,仔细一看,就傻眼了,只见这把枪的板机已经被打断,如果没猜错,正是优雅绅士的杰作,难怪刚才浓眉大眼分明还有机会杀我,却没有捡起枪把我给毙了,好险!

刚在耀眼的银白跑车上坐稳,优雅绅士便狠踩油门,车身如一玫银箭射出,速度飞快却平稳舒适。

我疲惫到了极致的身体终于得到放松,整个人无力的摊在副架驶坐上闭着眼喘气。能不累吗?先是做了数次纵欲般的床上运运,又为逃命走了大半夜的路,若换个金贵的千金小姐来,保准早就给玩儿死了!

休息了一会儿,稍稍精神了些,睁眼就看到优雅绅士冷峻的侧脸,身上得体的西装一丝不苟,头发也丁点都不显得零乱,俊逸非凡的脸也整洁干净,但即使这样,也掩盖不住他浑身散发的颓废气息,我不知道他失去笑容是不是因为我,但却真心的希望与我无关,因为此时的我再也承受不起了……

实在受不了优雅绅士一言不发的玩深沉,我扯了扯他的衣角,吊儿郎当道:“喂,你摆这脸色给谁看呢?乖,给姐妹来个春光灿烂式的微笑。”

优雅绅士的酷脸有了丝裂缝,嘴角隐约有抽搐的迹象,半晌才无奈的吐出口气,满是歉意和懊悔的说:“月儿,是我不好,害你……若早知会这样,我绝对不会让你去……”

话未说完,他忽然面色一沉,冷声道:“月儿,快坐稳!”

我虽还没反应过来怎么了,但看优雅绅士认真而急切的表情,忙在位置上坐好,下一秒他便把车速加到了极至,这辆跑车显然性能特好,此时正以不可思议的高速行驶着,窗外的景物闪电般倒退,直晃得我眼花缭乱。

优雅绅士不要命了般的疯狂飙车,就在我晕头转向直翻白眼时,那熟悉到了骨子里的暴躁声音忽然响起:“操!风瑾,你丿他妈给老子停车!”

我瞬间浑身僵硬,这声音响彻云霄,绝不可能是我幻想出来的!我忙支起脖子去看后视镜,只见后方的天空上有一架小型的直升飞机,虽因距离较远而看不仔细,但我却能想像到嚣张小子暴跳如雷的在飞机上,举着扩音喇叭怒吼的样子。说不上激动兴奋,只是有些出乎意料。不是说本就打算用我来换取一半的经营权吗?些时是想追回交换的筹码,还是想追回一个供他发洪欲望的性丿奴?不论是哪一样,或者两样都不是,我都不会跟他回去。一个会在愤怒时狠心伤害我的男人,我不确信他真的有多爱多爱我。越是想起以往嚣张小子对我的好,对我的承诺和誓言,我就越是对他失望,因为他的誓言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这时嚣张小子的咆哮声再次传来:“操!老子叫你停下来!你丿他妈开得再快,能跑得过飞机吗?!”

优雅绅士阴沉着脸控制方向盘,似乎完全没把嚣张小子的话放在眼里,固执的保持着飞速。看他坚持的样子,估计就算嚣张小子叫破了喉咙,他也绝对不会停车的。我有些心虚的想,那嚣张小子不会气急了,扔一导弹下来把我们轰了吧?别说我杞人忧天,主要是任何匪夷所思的事情,只要对象是嚣张小子,都不是绝对不可能的!“我虎子错怪了你,今天任凭你怎么处置都成!可少爷他……林小姐,你知道吗?少爷在南风学院读书的时候,就被人下了药,那是一种对神筋系统有很大伤害的药,最初的反应便是嗜睡,时间长了会在体肉沉积,一旦精神受到重大的打击,就会导致精神分裂。少爷那天看到老爷和夫人的尸体,当时药性便发作了。”

下药?嗜睡?在南风学院时,嚣张小子有段时间的确经常在白天都能睡着,我当时只当他晚上没休息好,并没有多想,竟然是被人下了药!脑中忽然闪现出遇到郑宇的那个晚上,优雅绅士曾在半夜进入学生宿舍,难道药是他下的?

“后来少爷变得喜怒无常,在时会猛的把拳头砸在玻璃上,有时会抱着头大喊大叫,有时会忽然穿着衣服跳进游泳池……”

听到这,我想起那晚嚣张小子来杂物房找我时的样子,他一身的狼藉竟是这么弄的。记得他那晚说的话:“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对不起……我不想伤害你的。”那么,当天晚上他对我的所做所为都是身不由已?

“你走了以后,少爷发高烧,一连昏迷了五天,醒来后就像变了个人,经常整天都不说一句话,也再也没见来他脸上有什么表情,甚至有时把自己关在房里,两三天都不说一句话,也不许任何人提起你,他虽恨你害死了老爷夫人,但我知道他没有一天不想着你。”

我的眼泪夺眶而出,靠在墙壁上一句话也说不出。

“直到前不久,少爷无意中看到了地下室的录像,是夫人不知为何而偷偷安装了针孔摄像头头。看到老爷对你做的一切,看到古冻对昏迷的你说‘幸好瞒着你,否则所有计划都得被你给破坏’,才知道冤枉了你。少爷当时就彻底崩溃了,直大吼大叫着要回家,他说的家是指和你住过的那个破旧的楼房,从日本连夜到了那里后,少爷就再不肯出来了,也不吃不喝,我不知道他的身体还能撑多久……”说到这,浓眉大眼有些哽咽。

我把他从地上拉起,一字一顿说:“带我去找他!”所以,直到她打开房门走了出去,我都还在装睡。半个小时过去了,我望着天花板,问自己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如果是对的,为什么身上的力气似乎都被抽光了?为什么会这么心疼?为什么会觉得呼吸都是一件困难的事?

我无力的从床上爬起,走到阳台,想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驱走心中的烦闷。站在阳台上,我看到了玉儿,她坐在我送她的敞篷跑车上,穿着浅绿的吊带裙,化妆精致的妆,美得那么不真实,但她眼底的绝望让我心慌,她殷的红的唇动了动,然后便狠踩油门,绝尘而去。

我呆呆的望着她消失的方向,默念她刚才的话,她说,熬夜对身体不好。

这是她以前经常对我说的话,有时候是娇笑着说,有时候是埋怨着说,有时候是恶狼狼的说,可这次却是无声的,冰冷的,绝望的。她知道我醒着,她知道我愿意牺牲她去换回公司,我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她这次走了,就不会再回来了。

从那以后,我夜夜买醉,流连于酒吧。甚至为了方便,还开了一家夜总会,我给它取名叫“昨日重现”这里是能让我忘却今天,回到昨日的地方,我想玉儿疯了一般的想她。一年后,玉儿托人从日本带回了一个男孩,说这是我的儿子,她说古家我债她已经还不清了,她再也不欠我的了,看着这个孩子,我恨不得杀了自己。玉儿那时候竟然已经怀孕,我把自己的老婆孩子送到了别的男人手上,我到底做了些什么!

打自己关在房间里三天后,我决定将这个孩子送给了风历,风家和古家向来交好,我相信风氏夫妇会善待他的。这个孩子,他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这是我给不了的。

林玫玫是“昨日重现”的头牌小姐,第一次见到她时我喝得半醉,冲过去把正在陪客人喝酒的她紧紧抱住,一遍遍的喊着:你终于回来了……我回来了……就别再走了,别再离开我……

她的眼睛和玉儿几乎一模一样,虽然她眼中的娇媚诱惑不同于玉儿的精灵狡黠,但那一双和玉儿七分相似的眼,就足以让我失去理智。那晚,她成了我的人,怀上了我的孩子。

失去了玉儿,这是我的错。那晚把林玫玫当成了玉儿,是我一错再错。

林玫玫是个死心眼的女人,她认定我是爱她的,认定了这辈子都要跟着我,做我的人,心甘情愿为我生下了一个女儿。但是从那一次以后,我再也没有碰过她。在遭到我一次次豪不留情的拒绝后,她仍是坚定的留在了“昨日重现”,做这里最红的小姐,一做就是十几年,以她的方式留在我身边。

这十几年来我都没再有过女人,一心放在事业上,只要强过萧凌云,就有让玉儿回去我身边的一线希望。风瑾是在风历去世后开始帮我做事的,有他在身边,我轻松了不少。这个儿子是我和玉儿最后的一点牵绊,我在风瑾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栽培他,他也没有让我失望,在接手风家的企业后,短短半年就管理得井井有条,办事成熟稳重,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虽然他从来都没有叫过我一声爸爸,但能让他在正常的家庭环境下长大,也算是我对他母亲的一点补偿。

经过多年的努力,古家的势力和以往再不可同日而语,我在确定了这一点后,便派了几批训练有素的杀手去日本。萧凌云,是我一生中最大的败笔,而玉儿,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遗憾。现在,我要一同抹去。

然而萧凌云那老狐狸似乎料到了会有一天,早早就做好了防范,在住处安装了精密的机关,派去的杀手没有一个活着回来,我几乎气得发狂,如果杀不了他,我辛苦筹备了这几十年有什么意义?

后来,我把目光放在了萧凌云的儿子萧张身上,命风瑾找来了许多出色的女人,但却没有一个让我觉得满意的,林玫玫不知道从哪听说了这件事,为了讨好我,向我推介了她为我生的女儿林月丫,林玫玫以前拿过她的照片给我,但从来没有放在心上,除了玉儿,没人有资格为我生育子女。当我在“昨日重现”大门口碰见林月丫的时候,我心里有惊讶,也有怒气,惊的是那个照片上穿着简陋的校服,扎着马尾的清纯少女会有这么妖娆的一面。怒的是林玫玫竟然真的骗自己的女儿来夜总会,做我的棋子。我皱起眉,低声骂道:“下丿贱!径直走进了“昨日重现”,这样的女人,不配做母亲。

在“昨日重现”的洗手间,我又见到了这个女儿,当时她正被一个体型肥胖的中年男人□,我只淡淡的瞥了她一眼,面对她的哀求,我无动于衷,径直解决自己的问题。既然进了“夜总会”,就应该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即使这次逃过了,以后还是会有另外的男人对她做同样的事。

但是当她说“你,够狠!记住了,这笔帐,我必要用你的鲜血来偿还!”时的眼神,让我改变了主意。她此时的眼中的绝望,和玉儿离开那天几乎一模一样,不知当时的玉儿是不是也和此刻的她一样,恨不得啃我的肉,喝我的血?

那时我就改变了决定,让她来实行我的计划。然而,这次我又做错了,在开枪杀死萧凌云时,我心里的确觉得痛快,但当玉儿抱住萧凌云渐渐冰冷的身体嘶声痛哭的时候,我才醒悟,这辈子已经错过了的,就不会再有挽回的可能了。

她脸色苍白,眼中一片死气沉沉。她说:为什么还是不肯放过我们。

她又说:我们为了躲你,甚至住在地下室……却还是躲不过。她还说:他现在死了你高兴了吗?

最后她说:那我死你是不是更高兴?

我嘶喊出的“不”没能阻止她插入胸口的匕首,她的眼睛一直睁着,很大很漂亮,就像第一次见到她时,那样的天真灵气。

她走了,把她的命还给了古家。可是,到底是她欠了我,还是我欠了她?

我想,今生今世,我会思考着这个问题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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