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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引言

时至今日,虽身居其中,对家乡的土地有些什么宝贝,大多数人还是未知,这些土地有如大海中的小岛,等待航海的人来开发、探险。任何一个午后的散步途中,都可能会发现一种过去从没入过我们眼的野果,而这种野果的甘甜滋味和漂亮色泽也会令我们惊叹不已。我本人散步时就发现了一些野果,其中几种的学名和俗称,我至今仍然一无所知;由此可见身边尚不为人知的野果,即使不是无穷无尽,也堪称为数量可观。

康科德有很多地方都不起眼,我就专到这些地方寻找搜索。那些静静的溪流和湿地,那些树木茂密的小山岗,都是我的新发现;在我眼里它们不亚于探险家眼中印度尼西亚的斯兰岛和安汶岛。

市场上那些从南方或东部运到这里的水果,大家都熟悉,叫得出它们的名字,比如像橘子、柠檬、菠萝等等。在我看来,还是那些不起眼的野浆果更有吸引力,它们成熟的季节到来之时,我从不放过机会去野外采摘它们,能尝到它们的美味也是野外旅行的乐事。我们煞费力气将一些树苗移栽到自家门前的园子里,眼巴巴盼着树苗长大结出美丽的浆果。殊不知美丽不差分毫的浆果就在不远的野地里,我们却偏偏看不到。

热带生长的果实适宜在热带食用。离开热带,其绚丽色泽和甜美味道总要打折扣。运送到此地,只有来到市场上的人才会打量它们。可是对我这个新英格兰长大的人来说,色彩养眼、酸甜诱人的并不是什么古巴橘子,而是就长在邻家牧场上的平铺白珠果。洋派的出身、丰满的果肉、丰富的营养,所有这些都不见得就一定使某种果实的绝对价值增值。

可以买得到的水果对我们吸引力不够,那些做议员的或是只会享受现成的人才非吃它们不可。成为商品的水果不但不如野果那样能激活想象力,甚至能令想象力枯竭萎缩。硬要我做选择的话,十一月里冒着寒冷散步时,从褐色的泥土上拾到的一颗白橡树籽,放到嘴里嗑开后的滋味远胜于精心切成片的菠萝。南部的名媛可以继续保留菠萝,而我们有自己土地上的草莓就心满意足了。据说食用菠萝时要将“快成熟的草莓”打成泥后涂抹在上面,口味和果香会非常美妙。不妨请教高贵的女士,那些从海外运到英格兰的橘子,与树篱上的蔷薇果和越橘相比又有什么短长?她或许轻轻松松说出其一,却绝对不能说出其二。那就去翻翻华兹华斯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英国“湖畔派”诗人。的诗集吧,或任何她读过的诗集也行,看看诗人怎么分的高下。

与加工方法繁简和食用方式雅俗无关,这些野果的价值只在于人们看到它们后的视觉快感和心理愉悦。仅看看果实这个英文单词(fruit)的来源就可以证明此言不虚。这个英文单词源自拉丁文的“fructus”,本意是“可适当利用或能用来取悦的事物”。即使这不是事实,“采浆果”(go-berrying)和“逛市场”(go-marketing)两件事给人带来感受也是相似的。话说回来,无论扫地还是拔萝卜,从事任何工作时是否会觉得兴趣盎然都取决于你的心境。比方说桃子吧,不用说是色香味俱美的东西,但在桃林里收获桃子只是为了拿到市场上去卖,决不会像在野外自娱自乐采浆果那样快活自在。

花了大把银子造船,添足设施,雇来壮汉童工,然后出海驶向加勒比海,又过六个月后满载菠萝返航。如果这次航行只是为了带回这些东西,就算这次航行按大家的话说是“赚得盆满钵满”,我也觉得远不如孩子第一次去野外采浆果有意思。虽然后者带回家的不过是勉强盖得住筐底的越橘,却因此走到从未涉足的地方,体验到成长。报纸和政客们都会另有一番正儿八经的话要说——什么要人也抵达了,又叫出什么价格了——但这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我还是认为野外采越橘意义大过前者,是一项产出重大的活动,那些报纸编辑写的、政客们说的统统是扯淡。

衡量任何一项活动的价值都不能凭它最后盈利多少,而应该看我们从中得到多少长进。新英格兰的一个男孩在摆弄橘子或菠萝时得到的长进大于采摘越橘或拔萝卜,那么他就完全有理由把前者看得高于后者,反之亦然。那些异地运来的水果固然好看,却和我们并非关系密切;令我们感到亲切的是那些我们亲手采摘来的果子,为了采摘它们,我们不惜花整整一个下午远足到湿地,不怕攀越山岭的辛苦,就为了尝鲜,就为了能在家里款待友人。

一般来说,得到的越少越快乐,越感到充实。富家少爷能得到可可豆,穷人小子只能得到花生豆,这倒没什么;糟糕的是小少爷压根不会打理可可豆,到末了也不晓得怎么能榨出可可油,而穷小子就能把花生做成花生酱。在贸易活动中,果实被夺去的往往是其最原始、最粗糙的形式——它的梗,它的荚,因为大自然顾不上精细柔美。就这样,被去梗脱荚后装进货舱,运到异国,课了税后终于上了货架。

这是不可辩驳的事实,即在贸易中你不可能只抽出果实中诱人那一部分来买卖,也就是说果实最有用和最让人愉悦的部分是无法买卖的。真正对其进行采摘加工的人能感受到的那种快乐是你买不到的。还有好胃口也是无法买卖的。简言之,正如同你可以用钱买到一个奴隶或奴仆,却永远买不到一个朋友,对果实也是如此。

芸芸众生总是容易上当受骗。他们总爱走老路,而老路上总有这样那样的坑坑洼洼和陷阱里,他们注定了会掉进这些坑坑洼洼和陷阱里。为数众多的青年一心要投身商务也总是堂堂正正的出路,更不用说那些教会人员和政界人士了,都不应遭到轻视。那么对于教会和国家来说,草原上那些紫色的杜松子除了有美学欣赏的意义,还有什么别的意义吗?杜松子果受牧人喜爱,此话不假,但凡生活在乡村的人都喜欢它们,却没听说有什么地方的人采取什么行动保护它们。谁看到它们都会悉尽采摘,不留半个在枝头。可既然被当做商品买进卖出,它们也理应得到文明的呵护。英国政府铁定代表英国人民,就问问这个政府吧。“杜松子有什么用?”这个政府一定这么回答:“可以做杜松子酒。”我从一篇报道中读到,为了酿制杜松子酒,“英国每年从欧洲大陆进口成千上万吨的杜松子果”。“可就是这样大量的进口,”该报道作者写道,“仍远远满足不了消费者对这种烈性酒的巨大需求,以致不得不用松脂来填补杜松子不足的缺口。”这样做对杜松子就不是适当利用了,而是滥用,是糟蹋。任何一个开明的政府(如果的确还有这么一种政府的话)都不应该掺合进这种事情里。就算一个牛仔也比这个政府明白得多。我们要明白是非,实话实说。

这一来,也千万别以为在新英格兰生长的果实都卑微低贱,不堪为人称道,只有那些生在异乡他国的才身价高贵,值得流芳百世。对我们来说,本土所生所长的东西,不管是什么,都比别人那里生长的意义更重大。我们借由这些本土生长的果实能在家乡学习知识,滋养身体。相对进口的菠萝、橘子、可可和杏仁来说,家乡的野草莓、野苹果、胡桃和花生对我们增长见识起了更大作用,且不说单就口味和香气评比来说后者也会稍胜一筹。

如果认为我这样未免显得格调不够,且听我引用古代波斯国王赛勒斯的一句话:“佳果丰饶之地,绝非英雄勇士之出处,此乃天意。”

以下介绍的野果按笔者观察顺序一一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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