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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你走之后,酒暖回忆思念瘦(1)

酒馆开业的第三百八十三天,我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一边望着楼下的小花园一边发愣,老旧的留声机咿咿呀呀地转动着,昏黄的灯光里,慕思领着一个男人上楼,又领着他坐到我对面。

我把视线收回来,转到他身上,只瞧见他约莫已逾不惑,一身西装革履,十分清俊的五官看得出年轻时定然帅气。他笑着同我颔首,眉眼之间微透出些疲倦,为他严丝合缝的一身平添了几分风尘气,倒是颇衬这酒馆的名字。

他是这酒馆的第二百六十二位客人。

他的视线没有在我身上停留许久,反倒是打量了半晌酒馆二楼的景致,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这酒馆装得很好看。”

“谢谢。”我倒了一杯温白开,递到他跟前。

“想要一杯什么样的酒?”

身后的墙柜中摆着各种模样的缤纷酒盅,酒窖里的酒香隔着墙飘出来,惹得人微醺,头顶的风扇一下又一下地转动着,引得整个酒馆都透出了些古旧风尘。

风尘酒馆,只为需要的人调酒。

“我听人说,无论想要什么样的酒,你都可以调制出来?”他一双眼里带了些希冀,可还是掩不住眼底盛满的那种死灰燃尽后的绝望。

“尽力作为。”

他点点头:“那么,我想要一杯……”

说到一半又忽然顿了下来,他像是想起什么十分伤情的往事,一双眉头都蹙在了一起。

“一杯,可以忘情的酒。”

男人有个很雅俗共赏的名字,叫长白,长白山的长白。

我甫一听到这名字,只觉得这两个字带出了些俗气,却又有几分俗气的好听,和他这个人,也很是合衬。

长白出生在1975年,他一对知青父母在那一场浩劫中双双丧命,两人被抓走之前,兴许也是猜到了自己最终的命运,将他过继给了邻村一家富裕人家。富裕人家姓沈,结婚数年,生了四个女儿,始终没能得个儿子,因此对长白十分好,将他当作亲生的一般。

长白因此也改了姓,叫沈长白。

长白16岁的时候,大姐给他添了个外甥女,因是招回来的女婿,所以女儿也随他们家姓沈,单名一个意字。

他至今都记得那天。彼时他尚在小镇上上高中,接到信的时候,外面下着大雨,可还是浇不灭他雀跃的心情,立马跌跌撞撞地冒雨跑回了家。

一路上摔了三个跟头,摔得落了一颗牙齿,沾了一身的稀泥。

跑到家看到外甥女的那一刻,他终于咧了嘴,掉落的牙齿处漏着风,看起来十分惹人发笑。

后来数年,几个姐姐陆续给他添了更多的外甥外甥女,可他从来都只对沈意最好。

沈意小的时候,听说在外读书的他要回家,总会早早地搬着小板凳蹲坐在门口。等到他回来,将她一把抱起,从怀中掏出专门从外面带回的玩具和糖果时,就甜甜地叫他一句“小舅舅”。

长白挺争气,大学考上了北京一座十分有名的学府,小镇上没出过这样的人才,沈家父母逢人便说“你瞧我们家长白可出息了”。

沈意也在学校吹,说“我家小舅舅,是镇上最聪明的人”。

长白毕业以后怀揣着一腔热血,没有回老家小镇,而是待在北京独自打拼。沈意16岁的时候,长白已经32岁了,在一家国企当到了经理的位置,在小镇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沈家父母骄傲得不得了。

可就是这样的长白,也有一件令人十分忧心的事——他一直没有结婚。这样的年纪,又是这样的青年才俊,这事到了小镇上,忽然就变得极其闻名。

镇上的书记几次来到沈家门上,说是要给长白介绍对象,沈家父母拗不过,就借口将长白从北京喊了回来。

长白回来后,听了书记的话,选择沉默着不作声。可刚刚初中毕业、放暑假在家的沈意却很有意见,拄了一根烧火棍便作势要将书记打出去,却被自家奶奶拦下,连声向书记道了歉,等到书记走后,又免不得招了奶奶的一顿狠打。

那夜的沈意被打得屁股沾不了床,只能以一种很奇怪的姿势趴在床上,长白偷偷溜进来看她,伸出手的时候,掌心摊着一管药膏。

“我从北京带回来的药,对这类跌打损伤很有效果。”

沈意的屋子对着大院,清冷的月光洒进屋里,照在长白的脸上,映得他本来就清俊的脸更加好看,沈意望着他的一双眼亮晶晶的,忽然之间就问他:“小舅舅,你为什么不结婚?”

“没有遇到合适的。”长白望着她懵懂的少女面庞,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抚了抚她的头顶,像是怕她不明白似的,继续解释,“小的时候我看书,书里说,十五始展眉,愿同尘与灰。可我活到这个年纪,却始终没有遇到一个令我愿同尘灰的人。”

沈意歪着头,十分不解:“我听大人们说,结婚,就是找个伴搭伙过日子。只要结了婚,时间长了总是会有感情的。”

长白的手修长干净,指节分明,他笑起来,温热的手掌停在她的头顶,低沉的嗓音自上方娓娓响起。

多年以后,沈意想起来,那个夜晚,他同她说过的话,从此就成了她信奉的神旨,此后余生,她曾遇到过千万人,却都没有再更改过心意。

他将自己的感情观灌输给了她,连带着他这个人,也都被她刻在了心上。

他说:“不是的,阿意。结婚,是一件很庄重的事情。搭伙过日子的婚姻的确有很多,可我不愿意那样。我想要娶一个让我心中充盈着爱意,每天早上醒来想看到她的脸,每天下班想要回家拥抱她,看不到她会想念,看到她,就会在心里觉得圆满的人。”

沈意痴痴地看着他,愣了几秒。

“我明白了,小舅舅。我支持你,在你还没有遇到那个人之前,不用勉强自己。爷爷奶奶这边你放心,我替你扛着!”半晌之后,年方二八的少女也不知究竟理解了没有,总之是将一双手握成拳,说得信誓旦旦。

长白还是笑,他的笑一向都很干净:“谢谢你啊,阿意。”

暑假结束的时候,沈家人做了决定,要将沈意送到北京去读高中。彼时长白已经在北京买了一处房子,和沈意的学校隔得不算远,她也就此住在长白家。

长白买的是一处三居室的公寓,他一直独居,听说她要来,就专门给她辟了一个干净的房间,还给她配了一把钥匙。

她第一次来的时候,兴奋地在屋里跑来跑去,不住地称赞道:“小舅舅,你家的房子真好看。”

长白跟在她后头,看她高兴到都快原地转起了圈圈,便笑意盈盈地同她说:“以后,也是你家了。”

沈意听了就更加高兴,浑身都仿佛冒着喜悦的、粉红色的泡泡。

有一回长白加班,沈意又忘记带家里的钥匙,在家门口等了一个钟头也没等来长白,只得跑去他们公司。谁知道他们公司的门卫看得十分严,没有通行证,死活不肯放沈意进门,她没办法,只得站在公司门前的花园里等长白下班,花园没有遮风的地方,她就那样干冻着。大冬天的,站的时间久了,腿渐渐地都没了知觉。天色渐渐黑了下来,不时有下班的人从办公楼里走出来,有几个小伙子看到她,轻佻地吹起了口哨,她有些害怕,闷着头捂住耳朵,更加想长白。

长白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她蹲在公司门口的花园里,穿着一身单薄的衣裳,面色惨白,瑟瑟发抖。

他心疼极了,立马走上前去将大衣脱下,罩在她身上。

她转头,见着是长白,一张冻得已经有些发紫的嘴唇瞬间便咧了开来:“小舅舅,我忘记带钥匙了。”

明明都冻成了这副鬼样子,说出来的话却还是带着雀跃。

长白摸摸她的头,拉着她的手预备往回走,不料她却站不起来,长白转过头来看她,她不好意思地笑笑:“蹲的时间久了,腿麻了。”

长白叹口气,在她面前蹲了下来。

“上来吧。”

一路絮絮叨叨,大意是下次不要丢三落四,出门记得带钥匙,去他们公司可以让门卫打电话给他,不用在花园里干等云云。

沈意趴在他的肩头,他讲的那些话一句都没有听进去。身上还是很冷,可是他的体温隔着几层布料传过来,好似带着热气,她贴在他宽厚的后背上,感受着他若有似无的气息,心底好像有什么融化了,正在一丝、一丝地蔓延开来……

那天之后,沈意就起了红疹。

长白说她十分与众不同,别人都是年幼就起完了,她却生生捱到这个时候。可话是这样说,当天上午还是乖乖去学校替她请了一个礼拜的假。

长白的厨艺很好,为了照顾她,特地将自己负责的项目交给一个信得过的下属,提前休了年假,整日待在家替她做饭煲粥。

沈意浑身起红疹,还发了高烧,整张脸上都红扑扑的,又痒又热,她忍不住要去抠,长白不准,干脆搬了个凳子坐在她床前,监督她。

沈意委屈巴巴,冲着长白嚷要喝他煲的南瓜粥。

不到半个小时,南瓜粥就到了沈意的眼前,她一边吃一边心满意足地靠在床头柜上,夸赞长白:“小舅舅,你做的粥太好吃了,谁以后嫁给你真是有福了。”

长白擦了擦她嘴角残余的米粒,揶揄她道:“别人有没有福我不知道,但你现在倒是很有福气。”

最后一口下肚,沈意打了个饱嗝,仰头大呼:“我有个心愿,就是一直这样有福气!”

长白刮刮她的鼻子,笑了起来:“傻丫头。”

说起来,那真是一段再好不过的时光了。

沈意高二的时候,长白买了一辆车。

白色的车身,宽大的内座,车里的摆设和长白这个人一样,干净整洁,一丝不苟。

提车的那天正好是周六,沈意跟着他一起去了,看他意气风发地把车从店里取出来,还替她开了车门。

“走吧小丫头,带你兜风去。”他扬一扬手中的钥匙。

长白的车在山路上开了五六个小时。深夜的时候,沈意将车窗摇下来,把手伸到了车窗外,此时已经是初冬,强劲的山风灌进来,冻得她打了一个激灵,但她还是笑嘻嘻,望着山下的万家灯火和天上的星河相互掩映,远处的半山上亮着一盏明灯,像是在等待着某个归人。

“这山上的景色可真好。”沈意忍不住感叹。

长白轻笑一声,沈意转过头去,见他已经将车停在了顶峰的山脚下,还默默把天窗打开,带着她坐到后座。沈意不解,他便同她道:“睡吧,睡醒了我们去山上看日出。”

沈意听了,“嗷”地惊叫一声,笑眯眯地抓着长白的手臂不肯撒手。长白失笑,随她去了。倦意很快袭来,她坐在后座,趁着满天星河,枕着长白的肩膀,入了梦乡。

凌晨三四点,沈意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忽然感觉有一双手在轻轻地拨弄她的头发,她不情愿地睁开眼,只瞧见有个人拍拍她的脸颊,轻声细语。

“走吧。”

沈意揉揉眼睛,原本还迷蒙的一层雾气,渐渐清明了起来。

两人下了车,一路往山顶走去,路上风凉,沈意没料到今天要来看日出,因此穿得很少,加上此刻是凌晨的光景,天色黑得一塌糊涂,山路极其难走,她走了一会儿就开始哼哼。再走一会儿,已经开始坐在地上耍赖,死活不肯再走了。

长白打着手电筒,上前去拉她,她嘟着嘴,伸出两只手,不起身,反倒要他背她。

长白笑一声,顺从地把手电筒放进身后的背包,再把背包背到身前,在她面前弓起身子。

“上来吧。”

她喜笑颜开,一跃而上。

两人就这么行路,沈意还算有良心,怕长白无聊,一直在他耳边唱歌。她的声线挺好听,唱的也是他很少听的小众民谣,在空旷的山上形成了回音,四处围绕,荡在耳畔。山路难走,加上另一个人的重量,要上山简直艰难得过分,可长白甚至都没有抱怨过一句,一直默默地背着她到了山顶。

看日出的地方是一处陡峭的悬崖,岩石往外突出了好大一块,许多到过这儿的人都称其为“死亡之崖”。假如有人兴起,坐在那块岩石上拍照,照片里的身子就会一半在悬崖上,一半在悬崖外。

长白抱手望着沈意:“怎么样,敢不敢坐?”

沈意二话不说,一屁股立马坐了下去,两条腿还伸了出去,在群山之上,显得十分渺小。长白扬了扬眉,将背包轻轻放下,自己也挨着她坐了下去。

两人你靠着我,我靠着你,并肩等日出。

“其实我没有看过日出。”

“你才十几岁,很多事情没有做过也是正常。”

沈意听了这话,就转过去看他。他已经过了而立之年了,可眉眼还是那样的温柔,比学校里穿着白衬衫打篮球的少年还要吸引人,不说话的时候,轮廓更是好看得不像话。她眼巴巴地瞧着,又忍不住伸出手想要摸一摸他的脸,被他开口打断。

“别乱动,快看。”

她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先是一点点的金光从地平线上升起,很快,那道金光便逐渐扩散开来,染红了整个海面。接着,月牙形的红色慢慢越过惨白的海岸线,在满是鱼肚白的天际显现,亿万年间生出的光子,都在一点一点地散发着橘红色的光芒,那光芒缓缓没过海面,渐渐升起,一直到最后,整个红日都照射在她眼前,光芒万丈,震撼之至。

“哇——”沈意长长呼出一口气,每天都有日出日落,可她,却是第一次这么真切地瞧见。她不知何时已经靠在长白的肩上,看见日出的欣喜令难解的睡意全部消逝,但她还是闭了眼,静静享受此刻山顶的新鲜空气和难得的静谧。

“小舅舅。”

“嗯?”

“你对我真好。”

“傻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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