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着那件衣服,愣在原地。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我回到自己的卧室,将耳机里的《初恋未满》放到最大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那件红色的短袖在灯光下分外夺目,望着上面的半颗心我陷入甜蜜的幻想之中……
“你这个孩子,大热天的穿那么厚干啥?”
不知何时,老妈打开了我的门,还没等我找到借口,便拉开了我的校服。
红色的半袖一览无遗……
“衣服放在衣橱那么久了,你不洗洗再穿?”
“不必了吧!”
我从老妈手里夺过衣角,往后退了退。
“三秒钟,我倒数了哈!”
看着妈妈渐渐紧握的拳头,我一咬牙,一跺脚,大喊了声:“脱就脱!”
我什么时候才能摆脱资本主义的控制啊!心塞至极!
……
望着晾衣绳上滴水的半袖,再瞅瞅我新换上的半袖,上面印着的海绵宝宝笑得分明有些牵强!
“晓晓来了!咋今天看着有点不开心呢?”
我有气无力的冲张叔叔摇摇头,慢慢地走向张献驰的房间。
晚风掀起窗帘,少年的他如往常一样,坐在书桌上,微皱着眉头,白皙的脸上闪过一丝不耐烦。
“进不进来?有蚊子!”
……
“咔嚓!”
刚开始自我愈合的心又被敲碎一地!
没关系,老夫已经习惯了,没错,我已经习惯了!
……
回到家中,我第一件事就是直奔阳台,看看那件衣服干了没有,结果等来的却是,穿着红色半袖的妈妈。
我嘴角抽搐了一下,向妈妈投去了灿烂的微笑。
没事,我已经习惯被命运绊倒了,不就是一件破衣服嘛!等我上大学了,第一件事就是买买买!
……
离中考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大家的学习氛围也越来越浓厚了。学校的走廊里的学生越发的少,我这种学渣也渐渐的长在了凳子上。
“余歌,帮我打杯水!”
我埋在书堆里解着数学题,眼睛余光瞥到了一个抱着篮球的男孩。除了余歌谁还那么爱打篮球。
那个人停顿了几秒,然后结过水杯,去向了里三层外三层的全是人的打水区。
五分钟后,我的桌上多了一杯温水和一个棒棒糖……
“余歌,够意思啊!还赠给我一个棒棒糖!”
终于做完数学试卷了,身心俱疲的我一眼就看到了那个棒棒糖,然后向余歌投去了感激的目光。
“你可真是个傻子,该以为的不以为,不是的偏偏说是!”
余歌脸上闪过一丝愤怒,眼眸渐渐湿润。
“呼!我不会和笨蛋一般见识的,这是张献驰给你的!”
余歌快速地眨了几下眼睛,又恢复到了嬉皮笑脸状态,可是我还是察觉到了,但他假装,那我也陪他当做没看见吧!
“他也打篮球,只是很少打而已。”
余歌见我还是疑惑,就向我解释了一番。
原来张献驰不仅学习好,长得帅,还爱运动啊!
“余歌,下次你们再打篮球记得告诉我,我去给你们捧场!”
我撕开棒棒糖的包装,向余歌邪魅一笑……